《化工建设设计概算编制办法》中石化协办发(2009)19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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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文件

中石化协办发(2009)193号

关于发布《化工建设设计概算编制办法》的通知

化工行业建设、设计、施工、工程造价咨询等企事业单位、各单位会员:

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建设部等部门近年来发布的关于编制设计概算的规定、规程,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化工工程委员会组织编制了《化工建设设计概算编制办法》,经会议研讨、审查定稿,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化工建设设计概算编制办法》由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化工工程委员会组织出版、发行,并负责咨询解释和管理。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二00九年八月六日

前 言

为了规范化工建设设计概算文件编制的内容、编制的深度,提高编制概算文件的工作效率。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化工工程文员会(以下简称“中价协化工委”)组织化工行业资深的工程造价专家和具有代表性的专职从事概算文件编制的工作者编制了《化工建设设计概算编制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本办法”在编制过程中,依据近几年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建设部等政府部门颁发的有关方法、参数、投资估算、设计概算、费用组成等方面文件的规定,参照国家现行的强制性标准、有关设计概算编制的编写规程以及化工行业关于节 减排、环保、环境监测、消防、安全、卫生、分析化验等要求;对化工行业编制设计概算文件时所常用的名词、术语、编制表格、编制方法作了规定。

“本办法”对编制设计概算文件的企业资质和编、审、校人员的资格作了规定。“本办法”已将与编制概算文件密切相关的现行文件列出了目录,便于检查。

“本办法”共分七章,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名词释义;第三章:设计概算文件的组成;第四章:总概算的编制;第五章:综合概算的编制;第六章:单位工程概算的编制;第七章:设计概算文件的质量控制。

“本办法”附列九个附件:附件A:设计概算总投资组成表;附件B:设计概算文件的封面、签署页、目录式样;附件C:11个概算编制表格;附件D: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编制办法;附件E:化工建设引进项目设计概算编制办法;附件F:化工建设设备与材料的划分;附件G:《化工建设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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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工程费用定额》(中价化发(2006)10号);附件H: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附件I:相关文件索引。

中价协化工委秘书处张同兴、王一明、郎向发、高宝玲等同志参加了“本办法”的编写、审校、统编;陈静、华娟平同志对“本办法”的编辑打印做了大量工作;贾伟、章文英、冯丹英、张绘锦、黄金、钱益玉、张晓环、戴汉新、刘亦兵、王艾华、黄琦、王虹等同志参加了“本办法”的研讨、审核、定稿。

我们对中国成达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天辰工程有限公司、赛鼎工程有限公司、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五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华陆科技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化工设计院、中石化上海工程有限公司、北京秉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山东华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编制“本办法”的支持谨致谢意。

“本办法”发布之后,各单位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不当之处,请将意见反馈至中价协化工委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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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 则

1.1 为了提高化工建设工程项目投资效益,合理确定化工建设项目投资额度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规范化工

建设项目设计概算文件编制的内容、深度、办法,遵照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等政府部门现行法规的规定,结合化工建设项目设计概算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化工建设设计概算编制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化工建设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工程的设计概算编制,也可用于引进工程项目、

中外合资工程项目、外资工程项目的设计概算的编制。

1.3 化工建设设计概算(以下简称“设计概算”)是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报送设计文件时,必须同

时报送设计概算。设计概算是确定和控制项目总投资的文件,是编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签订贷款合同的依据;是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的依据;是建设项目实施全过程造价控制管理以及考核项目投资效果的依据。

1.4设计概算的编制,应遵守以下原则:

1.4.1设计概算编制的投资额,是该建设项目的总投资。它包括从项目立项直至交付使用所需的全部投资。 1.4.2设计概算应按项目在建时当地的价格水平进行编制。应考虑项目施工条件等因素对投资的影响,按项目合理工期预测建设期的价格水平,以及资产租赁和贷款等动态因素对投资的影响。

1.4.3设计概算的总投资,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控制额的10%。设计概算业经批准,不得修改和调整;当超出投资估算控制额的10%时,应上报项目相关部门,另行审批。 1.5设计概算编制的分工与协作:

1.5.1.当一个建设项目由几个设计单位共同承担设计时,均应根据项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编制设计概算

文件。在编制设计概算文件时,总体设计单位负责编制设计概算文件的统一管理工作。统一规定设计概算文件的编制原则、编制依据、取费标准及其他注意事项,并汇编总概算。其他设计单位应按各自承担的设计部分编制设计概算文件。

1.5.2 工程造价人员与工程设计人员应按控制投资的原则,按各自分工,进行密切配合,依照设计文件内容

深度的要求,进行设计概算编制。

(1) 工程造价人员必须深入现场进行调查研究,收集编制概算所需的计价依据,认真编制单位工程概算、单项工程概算、综合概算、总概算;还应向设计人员提出编制概算深度条件要求。 (2) 工程设计人员应向设计概算编制人员提供符合设计概算编制深度要求的工程量。

1.6设计概算的编制必须由项目设计单位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进行编制,并在资质证书规定的范围内从事编

制工作。

1.7 设计概算的编制人、校核人、审核人必须持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或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并按持证专业(级别)承担相应的编制、校核、审核工作,在设计概算文件签署页签字盖章,由审定人签字后方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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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名词释义

2.1 建设项目:是指一个按总体规划或设计进行建设的各个单项工程所构成的项目总和,也可以称为基本建设项目。

2.2 单项工程:是指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建成后可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使用效益的工程。

2.3 单位工程:是指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可以单独组织施工的工程,但不能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作用的工程。

2.4设计概算总投资(总资金):是由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和流动资金构成。详见附件A:设计概算总投资组成表。

2.5审批制的政府投资项目设计概算报批总投资:是由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和铺底流动资金构成。

2.6设计概算固定资产投资:是由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和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构成。 2.7设计概算建设投资:由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和预备费构成。

2.8工程费用:是指直接构成固定资产项目的费用,由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费和建筑工程费构成。 2.9 设备购置费:是指为建设项目购置或自制的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各种国产或进口设备原价、工器具的购置费用、备品备件费用及设备运杂费构成。 设备购置费的内容:

2.9.1需要安装和不需要安装的全部设备:包括主要生产项目、辅助生产项目、公用工程项目、厂外工程项目的化工工艺(专用)设备、机电设备、化验仪器、环境保护,劳动卫生安全,消防、自控仪表、电气(含电讯)、给排水、采暖、通风空调、其它机械、DN300以上的电动阀门以及运输车辆等购置费。 2.9.2工器具及生产家具购置费:是指为保证项目建设期间正常生产所必须购置的第一套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设备、仪器、工卡模具、器具以及柜、台架等费用。

2.9.3备品备件购置费:是指直接为生产设备配套的初期生产必须备用的用以更换机器设备中比较容易损坏的重要零部件及其材料的购置费。

2.9.4设备内的一次性填充物料(如各种瓷环、钢环、塑料环、钢球及润滑油、冷却油等)、各种化工原料、化学药品(如树脂、珠光砂、干燥剂、催化剂等)的购置费。

2.9.5 贵重金属铂、金、银及其制品,其他贵重材料及其制品,如生产硝酸用的铂网、烧碱用的离子膜、不锈钢网、玻璃钢风筒、玻璃钢冷却塔及填料等的购置费。

2.10 安装工程费:是指反映各种工艺设备、机械设备、电仪设备、热力设备等安装发生的费用及与设备相

连的工作平台、梯子、栏杆等设施的工程费用;动力及控制电缆、电线敷设的工程费用;管道敷设工程费用;设备及管道的绝热、防腐等的工程费用。 安装工程费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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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1主要生产项目、辅助生产项目、公用工程项目、厂外工程项目等需要安装的工艺、电气(含电讯)、自控、机运、机修、电修、仪修、通风空调、供热等通用(定型)设备、专用(非标准)设备及现场制作的气柜、油罐的安装工程费。

2.10.2 工艺、供热、供排水、通风空调、净化及除尘等各种管道的安装工程费。 2.10.3 电气、电讯、自控及各种管线(缆)等材料的安装工程费。

2.10.4设备(含冷却塔、污水处理装置等)内部充填、内衬,设备及管道防腐、保温(冷)等的工程费。2.10.5 为生产服务的室内供排水、煤气管道、照明及避雷、采暖通风等的安装工程费。

2.11 建筑工程费:是指构成建筑产品实体的土建工程,建筑物附属设施安装工程和装饰工程等发生的费用。 建筑工程费的内容:

2.11.1 一般土建工程费:包括主要生产项目、辅助生产项目、公用工程项目、服务性工程项目、厂外工程项目等各种房屋、各类桩及基础处理等工程。

2.11.2构筑物的结构工程费:包括设备基础、气柜基础、油罐基础、工业炉窑基础、操作平台、栈桥、管架、管廊、烟囱、地沟、水塔、冷却塔、造粒塔、水池等。 2.11.3水库、码头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矿山井巷工程。

2.11.4铁路专用线、公路、道路、围墙、大门、防洪设施、大型土石方、场地平整、地面障碍物拆除、厂区绿化等。

2.11.5建筑物附属设施安装工程费:为生活服务的反映建筑物附属的室内卫生,给排水、采暖、电气照明、通讯、空调、消防、信息网络等。

2.11.6装饰工程费用:反映各种房屋,各种构筑物二次装饰发生的费用。

2.12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是指从工程立项到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的整个建设期间,除设备购置费、安装

工程费和建筑工程费以外的,为保证工程建设顺利完成和交付使用后能够正常发挥效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2.13 固定资产其他费用:是指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中按规定将形成固定资产的费用。化工建设项目的固定资

产其他费用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前期费和可行性研究费、研究试验费、勘察设计费、环境影响评价费、劳动安全卫生评价费、建设单位临时设施费、引进技术和引进设备材料其他费、施工机构迁移费、 工程保险费、联合试运转费、特殊设备安全监督检验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2.14无形资产费用: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非实物形态的可辨认和不可辨认的非货币性资产。构成无形

资产原值的费用主要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和商誉。化工建设项目的无形资产费用一般包括:土地(场地)使用权费;专利及专有技术使用费;经营性项目产权转移专用设施费。

2.15 递延资产(其他资产)费用:是指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外的其它资产费用,即不能全部计入当年损

益,应当在以后年度分期摊销的各项费用。化工建设项目的递延资产费用一般包括:生产准备费;办公及生活家具购置费。

2.16 预备费:包括基本预备费和价差预备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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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6.1 基本预备费:是指初步设计概算内难以预料的工程和费用。费用内容:

(1) 在批准的初步设计范围内,由于技术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及施工过程中新增加的工程

和费用以及设计变更,局部地基处理等增加的费用。

(2) 除不可抗力以外发生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和预防自然灾害所采取的措施费用。 (3)竣工验收时为鉴定工程质量对隐蔽工程进行必要的挖掘和修复费用。

2.16.2 价差预备费:是指建设项目在建设期间由于价格的变化、汇率的浮动、税费的变动等引起的投资增加所预留的费用。

2.17. 建设期利息:是指利用信用手段筹措资金,银行对建设项目发放的贷款,在建设期间内根据人民币或

外汇的贷款年利率,分别计算的贷款利息额。

2.18. 流动资金:是指建设项目建成投产后为维持正常生产、经营、购置原料、燃料、支付工资和其它生产、

经营费用等所不可少的周转资金。流动资产减去流动负债即为所需流动资金。100%的流动资金称为全额流动资金。

2.19.铺底流动资金: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新建、扩建和技术改造等项目,必须将项目建成投产后所需

的30%流动资金列入投资计划,称为铺底流动资金。

2.20. 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是国家对建设项目的经济规模和投资导向而设置的税种。于2000年开始

已暂停征收。

3 设计概算文件的组成

3.1 设计概算文件是设计文件的独立分册。编制设计概算文件的式样,应按“本办法”给出的式样进行选用,

当有特殊情况时,可另行补充。 3.2设计概算文件由下列内容组成:

3.2.1封面:详见“本办法”附件B.1设计文件封面式样和附件B.2设计概算封面式样。 3.2.2签署页:详见“本办法”附件B.3设计概算签署页式样。

3.2.3目录:详见“本办法”附件B.4设计概算目录式样。目录的序号应按“本办法”表C.1总概算表所列项目顺序进行编制,统编流水号。

3.2.4设计概算编制总说明:设计概算编制总说明的编制,可按“本办法”第4.6条的内容进行编写。 3.2.5总概算表:详见“本办法”表C.1总概算表。 3.2.6综合概算表:详见“本办法”表C.2综合概算表。 3.2.7建筑工程概算表:详见“本办法”表C.3建筑工程概算表。

3.2.8设备(材料)安装工程概算表:详见“本办法”表C.4设备(材料)安装工程概算。 3.2.9可行性研究估算与初步设计概算对比表:详见“本办法”表C.5总概算对比表。 3.2.10初步设计概算与初步设计调整概算对比表:详见“本办法”表C.6总概算对比表。 3.2.11其他费用计算表:详见“本办法”表C.7其他费用计算表。

3.2.12补充单位估价表:详见“本办法”表C.8补充概算定额单位估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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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3引进设备材料货价及从属费用计算表:详见“本办法”表C.9引进设备(材料)货价及从属费用计算表。

3.2.14化工建设安装工程费用表:详见“本办法”表C.10-1化工建设安装工程费用计算方法及费率表。 3.2.15建筑工程取费程序表:执行工程所在地建筑工程取费程序表。 3.3“本办法”第3.2.1至3.2.14各款表格的纸张规格,统一使用A4标准纸。

4 总概算的编制

4.1编制总概算时,按概算编制的方法,将总投资划分为: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用、专项

费用、铺底流动资金。

4.2编制总概算时,按形成资产费用的方法将总投资划分为:固定资产费用(工程费用和固定资产其他费用)、

无形资产费用、递延资产费用、预备费用、专项费用、流动资金。

4.3编制总概算时,按工程区分为引进工程建设项目和国内工程建设项目或两者兼有工程建设项目,凡属引

进工程建设项目,应按“本办法”附件E化工建设引进项目设计概算编制办法和表C.9引进设备(材料)货价及从属费用计算表进行编制汇总。

4.4编制总概算时,将工程费用所含项目划分为:主要生产项目、辅助生产项目、公用工程项目、服务性工

程项目、厂外工程项目、工器具及生产家具购置费、备品备件购置费。

4.4.1 主要生产项目:包括原料储存、产品的生产、包装和产品储存等全部工序以及参与工艺过程反应与工

艺过程控制的空分、制冷、催化剂制备,仪表用压缩空气站,集中控制室。

4.4.2辅助生产项目:包括机修、电修、仪修、建筑维修、防腐维修和中央化验室、环境监测站、维修用空

分和空压站、冷冻站、油回收装置、设备仓库、材料仓库及气体防护站、安全劳动卫生管理站等。 4.4.3 公用工程项目:包括全厂统一设置的公用设施,由下列工程项目组成:

(1) 给排水:包括直流水、循环水、污水处理及给排水的泵房、冷却塔、各种水池,给排水管网、海水淡水装置、电渗析及消防设施等;

(2) 供电及电讯:包括全厂变(配)电所、开关所、电话站、安全、安保、火灾报警、监控、智能化管理、广播站、全厂输电线路、通讯网络、道路照明、照明与避雷等; (3) 供汽:包括锅炉房、供热站、脱盐水装置、自备热电站等;

(4) 总图运输:包括厂区码头、防洪(截洪)沟、围墙及大门(收发门卫)、铁路、公路、道路、堆场、运输车辆、地中衡、大型土石方、排污沟渠、地面的障碍物拆除和厂区绿化等; (5) 厂区外管:包括装置外厂区内的工艺、供热外管。

4.4.4 服务性工程项目:由厂前区的办公及生活服务的工程项目组成。包括厂部办公楼、综合楼、档案楼

(室)、培训中心(楼)、食堂、汽车库、消防车库、自行车库(棚)、医务所(室)哺乳用休息室、倒班宿舍,厂前区浴室及招待所、厂前区更衣室及公共厕所、生活福利性单身宿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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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5 厂外工程项目:由建设单位的建设、生产、办公等活动直接服务的工厂围墙以外的工程项目组成。包

括水源工程(取水设施)及远距离输水与排水管线、厂区外围截洪沟、防洪沟及挡土墙、热电站、厂区外部输电及通讯线路,远距离输电、输气管线及原料管道,铁路及编组站、公路、码头、堆(渣)场等。 4.5编制总概算时,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费、建筑工程费、其他建设费,应按表C.1总概算表列出的格式进行归类汇总。

4.5.1 设备购置费的编制:

(1) 设备费的汇总:按“本办法”表C.2综合概算表所列的工艺(系统)、电气、自控、给排水、采暖通风、其他中的设备栏目内的费用,汇总列入对应于总概算表各个主项号的设备购置费栏目中。 (2) 工器具及生产家具购置费的编制:按“本办法”表C.1总概算表所列的工程费进行编制,汇总列入设备购置费栏目中。

编制方法:以总概算中第一部分工程费用的总额为基数,对新建工程项目按系数0.8‰-2‰进行计算,改扩建工程项目按系数0.5‰-1‰进行计算。

(3) 备品备件购置费的编制:按“本办法”表C.1总概算表所列的工程费进行编制,汇总列入设备购置费栏目中。编制办法详见“本办法”第6.13条的规定。. 4.5.2 安装工程费的编制:

(1) 材料及安装费的汇总:按“本办法”表C.2综合概算表所列工艺系统的安装、材料(管道)栏目内和电气、自控的安装、材料栏目内的费用汇总列入对应的总概算表各个主项号的安装工程费栏目中。 (2) 建筑物附属设施安装工程费的汇总:凡是在综合概算表中为生产服务的给排水、采暖通风、照明避雷、消防、信息网络等安装工程发生的费用,汇总列入对应的总概算表各个主项号的安装工程费栏目中。 4.5.3 建筑工程费的编制:

(1) 建筑与结构的汇总 : 按“本办法”表C.2综合概算表所列的建筑与结构栏目内的费用汇总列入对应的总概算表各个主项号的建筑工程费栏目中。

(2) 建筑物附属设施安装工程费的汇总:凡是在综合概算为生活服务的给排水、采暖通风、照明避雷、消防、信息网络等安装工程发生的费用,汇总列入对应的总概算表各个主项号的建筑工程费栏目中。 4.5.4 工程建设其他建设费的编制:按“本办法”附件D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编制办法进行编制。 4.6 总概算编制说明的编制:编写应内容具体,文句简练通顺。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

4.6.1 工程项目概况:简述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性质(新建、改建、扩建或技术改造)、设计生

产的品种、规模及生产方法、建设期、主要工程内容、设计概算包括的范围。 4.6.2 编制依据:

(1) 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准文号;

(2) 有关委托设计合同、协议及其工程设计文件;

(3) 建筑工程定额及取费依据:工程所在地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或预算定额及其取费程序表;

(4) 安装工程定额及取费依据:《化工建设概算定额》及其《化工建设安装工程费用定额》(详见“本办法”

C.10-1化工建设安装工程费用计算方法及费率表),相关专业部门定额及其配套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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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设备、材料价格依据:市场价格、调价文件及相关的决算资料; (6) 其他费用计算依据:化工建设其他费用编制办法、专业部门及地方规定; (7) 引进费用计算依据:汇率、引进合同及价款、引进其他费用等。

4.6.3 资金来源与投资方式:按资金来源不同渠道分别说明,如自有资金、基建贷款、外币贷款、合作投资、

合资、融资租赁等。 4.6.4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4.6.5 总概算报批总投资编制结论意见:

(1) 建设项目概算报批总投资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万元,建设期利息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万

元。

(2) 费用构成报批总投资 万元,其中:

设备购置费 万元,占报批总投资 % 安装工程费 万元,占报批总投资 % 建筑工程费 万元,占报批总投资 % 其他建设费 万元,占报批总投资 %

4.6.6投资分析: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投资分析,一般可按产品指标(按 万元/t表示)、各专业投资构

成、项目投资构成占总投资的比例进行分析。

4.6.7 与可行性对比分析: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对应初步设计概算进行增减分析。详见“本办法”

表C.5总概算对比表。

5 综合概算的编制

5.1 综合概算是以单位工程概算为基础,分别按各单位工程概算汇总成单项工程综合概算。 5.2 综合概算是编制总概算中第一部分工程费用的主要依据,一般工程均应编制综合概算。 5.3对单一的、具有独立性的单项工程建设项目可直接编制总概算。

5.4 综合概算表的工程项目名称、主项号必须与总概算表中的第一部分工程费用的工程项目名称、主项号完

全一致。

5.5化工行业建设项目综合概算由单位工程概算汇总,化工行业综合概算按 “本办法”表C.2综合概算表

编制。

5.6分析化验、机修、电修、仪修、维修、劳动卫生安全、消防、环保、热工、总图运输等专业涉及的设备

费、设备安装费、管道安装费、管道(材料)费必须按各主项号的单位工程概算归类汇总列入综合概算表的工艺(系统)栏目中。

5.7劳动安全卫生、消防、环保等专业涉及的设备费、设备安装费、管道安置费、管道(材料)费,必须按

各主项号的单位工程概算归类,汇总列入综合概算表的其他栏目中。

6 单位工程概算的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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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单位工程概算是编制单项工程综合概算(或项目总概算)的依据。

6.2编制单位工程概算时,建筑工程应按“本办法”表C.3建筑工程概算表进行编制;设备、材料安装工程

按“本办法”表C.4设备材料安装工程概算表进行编制。 6.3编制单位工程概算时,工程量必须根据设计文件确定。

6.4编制单位工程概算时,建筑工程中的土建工程费用构成,应符合“本办法”附件H【关于印发《建筑安

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的规定。。

6.5编制单位工程概算时,安装工程费用构成,应符合“本办法”附件G《化工建设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中

价化发(2006)10号)的规定。

6.6建筑工程中的土建工程单位工程概算的编制,应按工程所在地省、直辖市、自治区颁发的土建工程概算定

额和建筑工程费用定额进行编制或按工程所在地的“平方米造价大指标”进行编制。当设计深度不够时,经与业主协商,亦可按工程所在地的“平方米造价大指标”进行编制。

6.7建筑物附属设施安装工程单位工程概算的编制,应按《化工建设概算定额》和《化工建设安装工程费用定

额》进行编制,亦可按工程所在地的“水、暖、电平方米造价大指标”进行编制。

6.8化工行业建筑工程中的特殊构筑物,应按《化工建设概算定额》和工程所在地省、直辖市、自治区建筑

工程费用定额进行编制。

6.9建筑工程概算表的编制,应包括:土建及构筑物工程费、总图运输土建工程费、给排水土建工程费及建

筑物附属水暖电安装工程费。

6.10设备、材料安装工程的单位工程概算的编制,应按“本办法”表C.4设备材料安装工程概算表所列栏目,

选取《化工建设概算定额》相关子目和《化工建设安装工程费用定额》及调价文件的规定进行编制。 6.11设备费由设备原价和设备运杂费构成,即设备购置费=设备原价+设备运杂费。

6.12化工行业建设项目的设备,分为国产的标准设备及非标准设备和引进的标准设备及非标准设备。各类

设备的具体范围详见“本办法”附件F化工建设设备与材料的划分。

6.13国产标准设备的原价按设备制造厂的询价、报价或合同价确定,价格中不包括带有备品备件价格的,

应按设备原价的5‰计算备品备件的购置费,如设备价格包括备品备件的,则不另计列。 6.14国产非标设备的原价可按设备制造厂的询价、报价或合同价确定,亦可按成本估算法计算确定。 6.15国产非标设备的原价由材料费、加工费、辅材费、专用工具费、废品损失费、探伤费、热处理费、强

度及严密性试验费、外购件费、包装费、利润、税金和非标设备设计费等组成。

6.16引进的标准设备、非标准设备的原价及从属费,按“本办法”附件E化工建设引进项目设计概算编制

办法进行编制。

6.17 设备运杂费是指设备制造厂交货地点到达施工设计指定的设备堆放地点或仓库,所发生的运输费 (铁

路、公路、水路)、运输保险费、装卸费、运输包装费、手续费、保管费等费用。 6.18当由设备供应、销售部门发生设备成套供应业务费时,列入供销部门的手续费内。

6.19 设备运杂费按设备原价乘以设备运杂费率进行计算。即:设备运杂费=设备原价×运杂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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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 设备运杂费的费率根据建设项目所在的不同地区分为6类,按“本办法”第6.20设备运杂费费率表取

定。

6.20 设备运杂费费率表

类别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 上海、天津、大连、青岛、烟台、秦皇岛、广州、连云港、南通、宁波 辽宁、吉林、河北、北京、江苏、浙江、山东、广东 河南、陕西、湖北、湖南、江西、黑龙江、福建、安徽、四川、重庆、山西 内蒙古、甘肃、宁夏、广西、海南 青海、贵州、云南 西藏、新疆 费率% 5.5~6.5 6.5~7.5 7.5~8.5 8.5~9.5 10.0~11.0 11.5~12.0 1 2 3 4 5 6 注:1 当设备订货地距离建设厂址较远(跨省区运输)时,设备运杂费的费率可按建设项目所在地的费率,取上限费

率。

2 当被运输的设备,不锈钢材质占设备材质比例低于20%时,设备运杂费的费率可按建设项目所在地的费率,取上限费率。

3 当建设项目所在地距离铁路、码头卸货站的距离超过50公里时,设备运杂费的费率可按建设项目所在地区费率的高限再增加30%计取。

4 设备运杂费费率中,设备保管费费率为该类别费率的40%。

6.21 化工行业建设项目的材料范围,详见“本办法”附件F化工建设设备与材料的划分。

6.22 化工行业建设项目的材料,按化工建设概算定额的规定,分为材料和安装材料,“本办法”将材料称为

主要材料,将安装材料称为辅助材料。

6.23 主要材料的工程量根据设计文件提供的材料表确定。

6.24 材料费应按市场价格确定,亦可用《化工建设概算定额》相关的材料价格及调整文件计价。

6.25当主要材料由市场采购时,应按5%的费率计取材料运杂费,其中保管费2%。

6.26设备材料安装工程费的编制,应按设计文件提供的工程量,对应专业使用《化工建设概算定额》定额

子目及其调价文件和《化工建设安装工程费用定额》进行编制。

6.27 当《化工建设概算定额》尚不能满足编制设备、材料安装工程费的单位工程概算时,可按“本办法”

表C.8补充概算定额单位估价表的格式进行编制。

7 设计概算文件的质量控制

7.1 设计概算文件的编制人员必须执行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规定的计价依据。

9

7.2 设计概算文件的编制单位应建立、健全工程造价专业编、校、审制度与考核制度,设计概算文件编制、

校核、审核、审定必须各负其责。

7.3 当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项目业主)和相关部门进行复审时,需召开审核会,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概算

文件方为有效。

7.4编、校、审人员必须遵守科学、公正、廉洁自律的职业准则,积极推进行业的职业道德建设。注册造价

工程师、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要定期接受继续教育,要不断学习新技术,适应科学技术发展,努力提高注册造价师和造价员的综合素质。

10

附件A 设计概算总投资组成表

费用项目名称 设备购置费 第一部分 工程费用 主要生产项目、辅助生产项目、公用工程项目、服务性工程项目、厂外工程项目、工器具及生产家具购置费、备品备件购置费 建设单位管理费 前期工作和可行性研究费 研究试验费 勘察设计费 环境影响评价费 劳动安全卫生评价费 安装工程费 建筑工程费 固报总投资 批总投资 定资产投资 建设投第二部分工程建资 设其他费用 建设单位临时设施费 引进技术和引进设备材料其他费 施工机构迁移费 工程保险费 联合试运转费 特殊设备安全监督检验费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土地(场地)使用权费 专利及专有技术使用费 经营性项目产权转移专用设施 生产准备及开办费 办公及生活家具购置费 第三部分 预备费用 基本预备费 价差预备费 建设期利息 国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停征收) 铺底流动资金 第四部分专项费用

11

第五部分流动资金 全额流动资金

附件B:设计概算文件的封面、签署页、目录式样

B.1 设计封面式样

工程编号: 版 次: (工程名称) 设计文件 工程设计证书: 总经理: 主管经理: 总工程师: 项目经理: 工程设计单位名称 年 月 日 12

B.2 设计概算封面式样

工程编号: 版 次: 工程名称 设计概算 档案号: 密 级: 共 册 第 册 编制单位名称 年 月 日 13

B.3 设计概算签署页式样

工程编号: 版 次: 工程名称 设计概算 档案号: 密 级: 共X 册第X 册 编制: [执业(从业)印章]: 校核: 执业(从业)印章]: 审核: [执业(从业)印章]: 审定:

14

B.4 设计概算目录式样

目 录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名称 编制说明 总概算表 引进设备材料货价及从属费用计算表 其他费用表 综合概算表 安装工程费用计算表 设备材料安装工程概算表 建筑工程费用计算表 建筑工程单位工程概算表 补充单位估价表 页次 15

附件C:概算表格式 表C.1:

总 概 算 表

序号 一 1.1 1.1.1 1. 2 工程或费用名称 设备购置费 建设投资 固定资产费用 工程费用 主要生产项目 (1)引进设备材料硬件费 (2)引进设备材料软件费 (3)国内配套部分或国内工程 辅助生产项目 **** **** **** **** **** **** **** **** **** **** **** **** **** **** **** **** **** **** **** **** 概算价值 安装工程费 建筑工程费 **** **** **** **** **** **** **** **** 16

单位:万元(万美元)共 页 第 页 合计 占建设投资的比例 备注 其他建设费 **** **** **** **** **** 人民币 **** **** **** **** **** **** **** **** **** **** **** **** 其中外汇 **** **** **** **** **** **** **** **** **** 主项号 ××装置 主项号 1机修及维修 主项号 2中央化验室 主项号 3环境监测站 主项号 4空分和空压 主项号 5冷冻 主项号 6油回收 主项号 7设备材料仓库 主项号 8气体防护站 主项号 9安全及工业卫生 主项号 10消防 3. 公用工程项目 主项号 (1)供排水 主项号 (2)供电及电讯 主项号 (3)供汽 主项号 (4)总图运输 主项号 (5)厂区外管 4. 5. 6 7 8 1.1.2 1 2. 3 4 5 6 7 8 8.1 8.2 8.3 8.4 8.5 8.6 8.7 9. 10. 11 12 服务性工程项目 厂外工程项目 工器具及生产家具购置费 备品备件购置费 大型吊装机械台班费 固定资产其他费用 建设单位管理费 可行性研究费 研究试验费 勘察设计费 环境影响评价费 劳动安全卫生评价费 建设单位临时设施 引进技术和设备材料其他费 引进设备材料检验费 外国工程技术人员来华费用 出国人员费 图纸资料翻译复制费 备品备件测绘费 对外借款担保费 超限设备运输特殊措施费 施工机构迁移费 工程保险费 联合试运转费 特殊安全监督设备检验费 主项号 **** **** **** **** **** **** **** **** **** **** **** **** **** **** **** **** **** 17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主项号

各种水泵、鼓风机、抽风机、玻璃钢冷却塔及玻璃钢风筒,冷却塔及污水处理池内各种填料,加氯机、加药设备、溶药器、离子交换器、起重设备、空压机、各种曝气机、刮泥(沫、砂、油)机、搅拌机械、调节堰板、各种过滤机(中和过滤机、活性炭过滤机、真空过滤机等)、压滤机、挤干机、离心机、污泥脱水机、石灰消化器、启闭机械、机械格栅、各种非标准储槽(罐)、循环水系统的旋转滤网、300以上的电动阀门、脱盐水装置、电渗析装置、海水淡化装置等。 6.2材料范围

各种管材、阀门、管件、支架、栓类、民用水表、卫生器具、现场加工的各种水箱、喷嘴、爆气头、钢板闸门、栏污格栅、污水池内各种现场加工制作安装的非标钢制件以及各种防腐、绝热材料。

7. 采暖通风设备与材料 7.1..设备范围

各种通风机、空调机、暖热风机、空气加热器、冷却器、除尘设备、过滤器、泵、空气吹淋装置、外购消声器、净化工作台等。 7.2. .材料范围

各种材质的通风管、排气管、蒸汽管、散热器及其配件、阀门、风帽、支架、绝热和现场加工制作的调节阀、风口和其他部件、构件等均为材料。 8. 劳动卫生安全设备与材料 8.1..设备范围

便携式尘毒检测仪、便携式气体检测仪、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器、便携式各种气体检测报警器、便携式各种气体检测报警仪、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仪、数字粉尘仪、超声测量仪、公害振动噪声计、静电测试仪、自动苏生器、呼吸供应系统、滤毒罐再生设备、氧气呼吸器校验仪、氧气呼吸器(含备用氧气瓶)、空气呼吸器(含备用空气瓶)、车式长管空气呼吸器、医用氧气钢瓶、钢瓶手推车、单人床、小型送风机、台钻、台秤、台式电动砂轮机、救护车及其配套担架、对讲机、自动(调度、录音)电话、维修工具、空气或氧气充装泵及其附件、防护器具柜、备品备件柜、资料柜、更衣柜、电视机、电脑、摄像机、幻灯机、照相机、音响。

安全防范设备:入侵探测器、入侵报警控制器、报警信号传输设备、出入口前端设备、出入口控制设备、安全检查设备、金属武器探测门、电视监控摄像设备、监视器、镜头、机械设备、视频控制设备、音频、视频及脉冲分配器、视频补偿器、视频传输设备及汉字发生设备、录像(录音)设备、防护系统(排风、高温、制冷)、终端显示装置、显示装置-监控模拟盘。

8.2. .材料范围:

担架、防酸(碱、毒)防护衣、过滤式(佩带式、长管式)防毒面具、橡胶皮鞋。各类橡胶防护手套、事故警铃、防尘防酸性气体口罩,护目镜、防目镜、洗眼器、防噪声耳塞、安全帽、安全绳、安全带、急救药箱及被褥、绝缘棒、木架、黑板、插座、插头、按钮、接口、电线、电缆。

9. 消防设备与材料 9. 1 .设备范围

手提式co2(卤代烷、干粉、泡沫)灭火器、手推车式干粉灭火器、消防车、消防炮、火灾

自动报警系统(探测器、报警控制器、联动控制器、报警联动一体机、重复显示器、警报装置、远程控制器、火灾事故广播系统、消防通讯、报警备用电源)、水灭火系统(湿式报警装置、温感式水幕装置、水流指示器、减压孔板,末端试水装置、消防水泵及其接合器、隔膜式气压水罐)、气体灭火系统(气体驱动装置、气体储存装置、co2称重捡漏装置)、泡沫灭火系统(泡沫发生器、压力储罐式泡沫比例混合器、平衡压力式比例混合器、环泵式负压比例混合器、管线式负压比例混合器)、灌装泡沫蛋白、区域火灾报警显示盘、声光报警器、光纤光栅感温探测器、全天候彩色一体化摄像机、摄像塔、可挠性泡沫钢管。

9. 2..材料范围

木棍、木钩、木架、桶、梯子各种材质的管道,管件、喷头、阀门、消火栓、管道支吊架、金属材料、电缆、电线。

10. 环境监测设备与材料

43

10.1.设备范围

气相色谱仪、各类光度计、数字酸度计、自动电位滴定仪、各类秤量分析天平、、生化需氧量测试仪、生化培养箱、化学耗氧测定仪、高倍生物显微镜、电热恒温水浴锅、电热干燥箱、精密声级仪、电热板、各类电炉、烟气测试仪、大气采样仪、粉尘采样器、电砂浴、溶解氧测定仪、油分浓度分析仪、数字离子计、振荡器、粉碎机、磁力搅拌器、微型计算机、电冰箱、照相机、保险柜、玻璃仪器气流烘干机、离心机、电子交流稳压器、湿示气体流量计、旋片式真空泵、铂金坩锅,定时钟、玛瑙磁体、动槽式水银气压表、轻便三杯风向风速仪、各类测量温度计。玻璃钢通风柜、各类氮气(氢气、空气)发生器、测汞仪、污水生化处理快速测定仪,离子活度仪、微电脑明渠、水质自动采样器、环境污染检测车、测氧仪、汞富集解吸器、真读式流量计、组合实验台、仪器桌、天平台、药品柜、仪器桌等。

10.2.材料范围

低质易耗品、现场制作各种台、柜、支架。 11. 分析化验设备与材料 11.1. .设备范围

11.1.1化工与医药:气相色谱仪、各类光度计、酸度计、电导率仪、通用离子计、各类电位滴定仪、示波极谱仪、综合水质分析仪、碳氢元素测定仪、双管定硫仪、破碎缩分联合制样机、标准筛振筛机、开口(闭口)闪点测定器、恩式粘度计、石油产品凝固点测定器、浊度计、各类秤量分析天平、台秤、高倍生物显微镜、高压蒸汽消毒器、超净工作台、各类干燥箱、各类电炉、电热恒温水浴锅、电砂浴、超级恒温浴(水浴、油浴)、各类电热设备、各类搅拌器、离心机、电热蒸馏水器、卡尔费休仪、露点仪、纳离子浓度计、水质自动采样器、水分快速测定仪、调速多用振荡器、超声波清洗器、红外线灯、颗粒强度测定仪、比表面孔经测定仪、湿式气体流量计、奥氏气体分析仪、数字式阿贝折射仪、可燃气体测爆仪、电石发气量测定仪、参数测定仪、集成电路功能测试仪、BOD5测定仪、化学耗氧测定仪、溶氧仪、电冰箱、旋片式真空泵、定、动槽水银气压计、铂金坩锅、保险柜、振动机、标准筛、电热恒温培养箱、电吹风机、各类气体钢瓶、钢瓶手推车、液体比重计、电动打孔器、玻璃切割工具、万用电表、便携式示波器、旋转式直流电阻箱、运算放大器参数测定仪、高阻直电位差计、万能电桥、分压箱、高低频毫伏表、滑线变阻器、直流电流表、交流电流表、直流电压表、直流电位差计、秒表、气压温度计、不锈钢取样钢瓶、压力表、组合式实验台、药品柜、资料柜、更衣柜、计算器、计算机。

11.1.2塑料加工: 转矩流变仪、电子式万能试验机、光学洛氏硬度计、落锤式冲击试验机、筒支梁冲击实验机、臭氧老化试验机、台式测厚仪、橡胶比重计、橡胶硬度计、热变维卡软化点温度测定仪、超低温试验箱、高阻电桥、上皿电子天平、热老化式试验箱、定时钟、损耗因素及电容电桥、脆性温度测试机、耐电压测定仪、冲片机、哑铃状截刀、焊角强度试验、通风柜。

11.1.3橡胶制品:高速耐久性试验机、强度脱圈试验机、轮胎水压爆破试验机、轮胎断面切割机、磨片机、轮胎拆装机、空气压缩机、试验轮辋、平板硫化机、炼胶机、电子卡尺、游标卡尺、测厚规、测厚仪、红外测温器、数字式表面温度计、架盘药物天平、架盘天平、电子计数秤、电子精密天平、电子秒表、机械秒表、橡胶硬度计、国际橡胶硬度计、橡胶门尼粘度计、流变仪、比重计、电子拉力机、全自动滴定管、空气热老化实验箱、定负荷压缩生热试验机、橡胶疲劳试验机、红外光谱仪、自动电位滴定仪、苯胺点测定器、熔点测定仪、酸度计、软化点测定仪、阿贝折光仪、开口闪点试验器、石油产品凝点试验器、运动粘度测定器、恩式粘度测定器、炭黑比表面积测定仪、电热恒温水浴锅、生物显微镜、灰/挥发份测定仪、箱式电阻炉、温度控制仪、口闪点温度计、恩式粘度温度计、竹节式温度计、苯胺点温度计、凝固点温度计、无转子硫变仪、门尼粘度计。

11.2. 材料范围

现场制作各种柜、台、架,各种材质管材、阀门、管体、支架、金属材料、紧固件、低质易耗品。

12. 橡胶设备与材料 12.1设备范围

44

12.1.1各类切胶机、粉碎筛选机、破胶机、再生胶切胶洗涤机、再生胶清洗罐、再生胶其他设备;

12.1.2各类密炼机、开炼机、热炼机、混炼机; 12.1.3各类压片机、胶片冷却装置、切条机;

12.1.4各类橡胶挤出(压出)机、胎面、胎侧挤出联动装置、钢丝带束层挤出生产线、钢丝圈压出及其联动装置;

12.1.5各类棉线、钢丝编织(缠绕)机、钢丝盘翻转机、压铅装置;

12.1.6各类压延机及其联动装置、内衬层压延生产线、纤维帘布压延生产线、裁断、整理、贴合及包布机;

12.1.7各类成型机、定型机、成型机头;

12.1.8各类硫化机、硫化罐、硫化模具、模型清洗机; 12.1.9乳胶浸渍制品联动生产线、乳胶制品其他设备;

12.1.10轮胎包装线、轮胎修补机、轮胎修剪机、轮胎翻修其他设备、其他内胎制造设备、砂轮机、电子秤;

12.1.11各类炼胶机、胶浆搅拌机、加油机、储油罐;

12.1.12机械化输送设备、机械化输送轨道等主机、辅机及其附属的金属构件;

12.1.13现场分析检验设备:电子拉力机、橡胶硬度计、比重计、硫化仪、门尼粘度计等。 12. 2. 材料范围

12.2.1不属于设备供货,由施工企业现场制作安装的操作平台,栏杆、梯子、支架、设备电机防护罩及其他工艺金属构件。

12.2.2各种材质的管材、阀门、管件、紧固件以及现场制作安装的支架、金属构件、塔架、预埋件。

13. 医药设备与材料 13.1.设备范围

13.1.1. 片剂、胶囊、颗粒剂:包括粉碎、过筛、称量、造粒、研磨、总混、整粒、压片、胶囊填充、包衣、包装、贴标签、装盒、装箱、捆扎等机械设备及其底座、随机带来的辅机、附属设备、安全防护罩、附件、电动机、传送设施。

13.1.2. 软胶囊:包括称量、配制、熔胶、制粒、干燥笼、贴标签、铝塑包装、装盒、装箱、封箱、捆扎等机械设备及其底座、随机带来的辅机、附属设备、安全防护罩、附件、电动机、传送设施。

13.1.3. 霜剂、软膏:包括称量、配制、灌装、印字或贴标签、装盒、装箱、封箱、捆扎等机械设备及其底座、随机带来的辅机、附属设备、安全防护罩、附件、电动机、传送设施。

13.1.4. 中成药(水密丸、水丸):包括捏和机、出条机、筛丸机、送丸机、颗粒剂和块剂的装袋、装瓶、贴标签、装盒、装箱、封箱、捆扎、等机械设备及其底座、随机带来的辅机、附属设备、安全防护罩、附件、电动机、传送设施。

13.1.5. 液体制剂(口服液):包括称量、配制、理瓶、洗瓶、洗塞、干燥和灭菌、铝盖消毒、灌装、加塞、压盖、灯检、贴标签、折说明书、装盒、装箱、封箱、捆扎、塑料瓶吹塑机灯机械设备及其底座、随机带来的辅机、附属设备、安全防护罩、附件、电动机、传送设施。

13.1.6. 针剂(水针、冻干粉针剂、输液):包括理瓶、洗瓶、罐封、灌装、加塞、冻干、压盖、灭菌、漏检、灯检、印字或贴标签、装盒、装箱、封箱、捆扎等机械设备及其底座、随机带来的辅机、附属设备、安全防护罩、附件、电动机、传送设施。

13.1.7. 生物制品原料药:包括接种(生物安全)台、摇床、转瓶培养机、生物发酵罐、超声波破碎仪、高压匀浆泵、色谱分析仪等机械设备。

13.1.8..动物脏器、组织提取:包括搅拌机、胶体磨、冻融设备、超滤设备、蒸汽灭菌等机械设备。

13.1.9.血制品:包括割袋机、溶浆罐、反应罐、配制罐、提取罐、色谱分析仪、超滤装置等机械设备。

45

13.1.10.中药前处理:包括风送机、去石机、洗药机、切药机、浸泡槽、粉碎机、煅烧炉、超微粉碎机、柴田式粉碎机、中药饮片清洗、浸润、筛选、切割等机械设备。

13.1.11.中药提取:包括多功能提取罐、动态提取罐、提取液渗滤罐、冷凝器、油水分离器、碟片式分离器、刮板式薄膜蒸发器、强制循环蒸发器、水沉降罐、酒沉降罐、压滤设备、浓缩、干燥、离心、制膏等机械设备。

13.1.12. 纯化水制备装置:包括离子交换柱、反渗透设备、电渗析器、原水箱、泵、机械过滤器、活性炭过滤器、加药装置、纯水泵、纯水箱等机械设备。

13.1.13.注射水制备装置:包括离子水输送泵、水箱、多效蒸馏水机、纯蒸汽发生器等机械设备。

13.1.14.气体净化装置(压缩空气、氮气、氧气):包括预过滤器、蒸汽过滤器、二氧化碳过滤器、金属过滤器、粗过滤器等机械设备。

13.1.15洗衣设备:包括工作服及无菌清洗消毒的家用洗衣机、工业洗衣机、烘干机、消毒柜等机械设备。

13.1.16.化学原料制药装置:包括各类非标准塔、槽、罐、热交换器、分离器、干燥器、加热炉、各类定型设备的压缩机、风机、泵等机械设备。

13.2.材料范围

13.2.1 不属于医药设备供货,由施工企业现场制作安装的操作平台,栏杆、梯子、支架、安全防护罩、附件、零部件及其他工艺金属构件。

13.2.2. .各种材质的管材、阀门、管件、紧固件以及现场制作安装的支架。

13.2.3..设备或管道由施工企业现场施工的各种保温、保冷、防腐刷油漆所用材料。

46

附件G 《化工建设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中价化发(2006)10号

中价化发[2006]10号

关于印发《化工建设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

全国化工行业建设、设计、施工、工程造价咨询等企、事业单位、各单位会员:

建设部、财政部在二00三年十月十五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全文详见附件附后。)。

根据该通知对费用项目调整的内容,结合化工行业建设项目安装工程的特点。我们在总结原化工部颁发的《化工建设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化建发[1994]711号)执行情况的基础上,遵照国家有关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编制了《化工建设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现予印发。

在新编的“化工建设安装工程费用定额”内的措施费项目,增加了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施工工具用具使用费、工程定位复测、工程点交费、配合联动试车费等费用项目;制定了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等计费的计算方法和对应项目的费率。

《化工建设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与原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颁发的《化工建筑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国石化建发[1998]91号)、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发布的《化工建设概算定额》(中石化协办发[2003]10号)、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化工工程委员会印发的《化工建设工程综合单价消耗量定额》(中价化发[2005]01号)配套使用。

《化工建设安装工程费用定额》自本文下达之日起施行,由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化工工程委员会负责管理和咨询解释。由化学工业出版社印刷出版。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化工工程委员会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亚运村安慧里四区十六号楼中国化工大厦。

邮编:100723

电话:010-84885225 传真:010-84885096

47

13 14 1.2 1.2.1 1.2.2 1.2.3 1.3 1.3.1 1.3.2 1.4 1.4.1 1.4.2 二. 三. 四. 五 5.1 5.2 六. 七.

18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国内超限设备运输特殊措施费 无形资产费用 土地(场地)使用权费 专利及专有技术使用费(国内) 经营性项目产权转移专用设施 递延资产费用 生产准备费 办公及生活家具购置费 预备费 基本预备费 价差预备费 建设期借款利息 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停) 固定资产投资 流动资金 全额流动资金 铺底流动资金 建设项目总投资 建设项目报批总投资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编制: 校核: 审核:

表C.2:

综合概算表 单位: 万元 共 页 第 页 单位工程价值 序号 工程项目名称 概算工艺(系统) 电气 价值 设安管设安材备 装 道 备 装 料 自控 设备 19

给排水 材料 设备 采暖通风 安装 材料 照明避雷 安装 材料 土建及构筑物 安装 材设安料 备 装 一、 主项号 主项号 主项号 主项号 主项号 主项号 二、 主项号 主项号 主项号 主项号 主项号 主项号 主项号 主项号 工程费用 主要生产项目 国内部分 (1)××装置 (2)××装置 空分 制冷 催化剂制备 仪表用压缩空气站 集中控制室 辅助生产项目 1机修及维修 2中央化验室 3环境监测站 4空分和空压 5冷冻 6油回收 7设备材料仓库 8气体防护站 主项号 主项号 三 主项号 主项号 主项号 主项号 9安全及工业卫生 10消防 公用工程项目 1供排水 各种给水设施 循环水设施 各种排水设施 2供电及电讯 变配电设施 电讯设施 线路网络设施 道路照明 照明与避雷 3供汽 自备热电站 各种供热设施 软水及脱盐水设施 冷凝水回收 4总图运输 各种运输设备 码头及防洪堤、沟场地平整及大型土石方、地面障碍物拆除 铁路、公路、道路、水库 堆场、卸车站、地中衡、围墙、大门(门卫) 厂区绿化 5厂区外管 工艺外管 供热外管 主项号 20

四 主项号 五 主项号 六 七

21

服务性工程项目 1综合楼 2倒班宿舍 3生活福利性单身宿舍 厂外工程项目 1厂外供排水项目 2厂外线路网络设施 3厂外铁路公路道路 工器具及生产家具购置费 备品备件购置费 编制: 校核: 审核:

表C.3:

建 筑 工 程 概 算 表

工 程 编 号: 工程项目名称: 编制依据序号 (指标或定额号)

名称及规格

单价(元) 单位 数量 合计 其中工资

总价(元) 合计 其中工资 钢材(T) 定额 合计 定额

三材用量 木材(M3) 水泥(T) 合计 定额 合计

编制: 校核: 审核:

22

表C.4:

设备(材料)安装工程概算表

工 程 编 号:

工程项目名称: 单位:元

单 价 序号 编制依据 总 价 安装材料费 设备(材规格、材质、压料)名称 力、型号 单位 数量 单重 总重 设备费 材料费 基价 人工费 机械费 设备费 材料费 基价 人工费

编制: 校核: 审核:

23

表C.5:

总 概 算 对 比 表

工程编号: 工程项目名称: 单位: 万元 共 页 第 页 序号 工程项目或费用名称 设 备 购置费 安装 工程费 可行性批准估算 建筑 其他 工程费 费用 合计 设 备 购置费 安装 工程费 初步设计概算 建筑 其他 工程费 费用 合计 差额(可行性与初设概算) 备注 一 1.1 1.1.1 1 (1) (2) 2 3 4 5 6 7 1.1.2 1.2 1.3 1.4 二 三 四 五 1 2 六 建设投资 固定资产费用 工程费用 主要生产项目 引进部分 国内配套部分 辅助生产项目 公用工程项目 服务性工程项目 厂外工程项目 工器具及生产家具购置费 备品备件购置费 固定资产其他费用 无形资产费用 递延资产费用 预备费 建设期利息 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停) 固定资产投资 流动资金 全额流动资金 铺底流动资金 建设项目总投资 24

七 建设项目报批总投资 编制: 校核: 审核:

表C.6

总 概 算 对 比 表

工程编号: 工程项目名称: 单位: 万元 共 页 第 页 序号 工程项目或费用名称 设 备 购置费 安装 工程费 初步设计概算 建筑 其他 合计 工程费 费用 设 备 购置费 安装 工程费 初步设计调整概算 建筑 其他 合计 工程费 费用 差额(初设概算与初设调整) 备注 一 1.1 1.1.1 1 (1) (2) 2 3 4 5 6 7 1.1.2 1.2 1.3 1.4 二 三 四 五 1 2 建设投资 固定资产费用 工程费用 主要生产项目 引进部分 国内配套部分 辅助生产项目 公用工程项目 服务性工程项目 厂外工程项目 工器具及生产家具购置费 备品备件购置费 固定资产其他费用 无形资产费用 递延资产费用 预备费 建设期利息 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停) 固定资产投资 流动资金 全额流动资金 铺底流动资金 25 六 七 建设项目总投资 建设项目报批总投资 编制: 校核: 审核: 26

表C.7

其他费用计算表

单位:万元(万美元) 共 页 第 页 费用计算基费率 金额 计算公式 数 合计 编制: 校核: 审核:

表C.8

序号 费用项目名称 备注 补充概算定额单位估价表

子目名称:

工作内容: 共 页 第 页

补充单位估价表编号 定额基价 人工费 材料费 机械费 名称 材 料 其他材料费 机 械 单位 单价 编制: 校核: 审核:

27

表C.9:

引进设备(材料)货价及从属费用计算表 共

外币金额(万美元) 人民币金额(万元) 合 计 折合人民关 币(万元) 税 增 值 税 银行 财务 费 外贸 手续 费 运 输 费 保 险 费 其他 费用 页 第 页

序号 设备(材料)名称及费用名称 单数单价 货 位 量 (万美元) 价 国内 运杂 费 合 计 合计 (万元) 编制: 校核: 审核:

28

表C.10:建筑安装工程取费程序表: 表C.10-1

化工建设安装工程费用计算方法及费率表

序号 一 (一) 项目名称 人工工日单价 直接费 直接工程费(A) 计算方法 39.92元/工日 (一)+(二)+(三) A=1+2+3 α=1 B=4 α×费率 α×费率 α×费率 α×费率 α×费率 α×费率 费率(%) 0.85 0.92 0.92 14.70 2.70 0.65 0.60 0.77 5.02 2.25 0.11 =29.49×α 0.57 0.42 0.38 20.00 2.00 7.00 8.00 2.00 =39.80×α 37.38 18.73 3.4 (1.0397)(A+B)+1.254×a

29

备注 计算基础 × 1 人工费(α) 2 材料费 3 施工机械使用费 (二) 4 主材(B) (三) 措施费 5 环境保护费 6 文明施工费 7 安全施工费 8 临时设施费 9 夜间施工费 10 二次搬运费 11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α×费率 α×费率 12 施工排水、降水费 13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α×费率 14 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 α×费率 α×费率 15 工程定位复测点交费 二 (一) ‘(5~15序号) 间接费 规费 (A+B)×费率 (一)+(二) α×费率 α×费率 α×费率 α×费率 α×费率 α×费率 16 配合联动试车费 17 工程排污费 18 工程定额测定费 19 养老保险费 20 失业保险费 21 医疗保险费 22 住房公积金 23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α×费率 α×费率 (17~23序号) (二) 24 企业管理费 三 25 利润 四 26 税金 合计(综合费率) α×费率 α×费率 (A+B)×费率

表C.10-2 建筑工程取费程序表:执行工程所在地地建筑工程取费程序表。

30

附件 D: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编制办法

1. 固定资产其他费用的编制:

1.1 建设单位管理费:是指建设项目从立项、筹建、建设、联合试运转,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及后

评估等全过程管理所需费用。 1.1.1建设单位管理费费用内容: (1) 建设单位开办费:是指新建项目为保证筹建和建设期间工作正常进行所需办公设备、生活家具、用具、交通工具等购置费用。

(2) 建设单位经费: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施工现场津贴、劳动保险费、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工具用具使用费、标准定额使用费用、技术图书资料费、生产工人招募费、工程招标费、工程质量监督检测费、合同契约公正费、咨询费、审计费、法律顾问费、业务招待费、排污费、绿化费、竣工交付使用清理及竣工验收费、后评估费及其他管理性质的开支。 (3) 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

(4)建设单位委托取得法人资格、具备监理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按合同和技术规范要求,对承包商(设计及施工)实施全面监理与管理所发生的工程建设监理费。

(5) 建设单位委托具有总承包资质和条件的工程公司,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从项目立项后开始,直至生产考核止,全过程的总承包组织管理所需的费用,费用内容:包括组织勘察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组织施工、试车等全过程的管理费用。不包括勘察设计费、设备和材料采购保管费和临时设施费。

1.1.2建设单位管理费编制方法:是以项目“工程费用”为计算基础,按照建设项目不同规模分别制定的建设单位管理费率计算。建设单位管理费不含监理费。其计算公式如下: 建设单位管理费=工程费用×建设单位管理费率

建设单位管理费率表 建设项目规模(工程费用)(万元) 1000 5000 10000 50000 100000 200000 300000 600000 60亿以上

注:1.工程费用小于1000万元者,仍按1000万元作为计算基础; 2.根据建设项目规模,采用直接插入法计算; 3.成套引进的建设项目,应乘以0.9系数; 4.改、扩建项目,应乘以0.5-0.75系数;

5.依托老厂的新建项目,应乘以0.75-0.85系数。

建设单位管理费率(%) 3.00 2.91 2.88 2.73 2.58 1.85 1.59 1.24 0.81 1.1.3监理费:当工程建设监理费另行签定合同时,按发改价格[2007]670号“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中新规定费率计算,具体收费标准应由建设单位和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协商确定的合同价款为准。此项费用不单独计列。

1.1.4总承包费:当委托总承包单位时,总承包管理费是以总承包项目的工程费用为计算基础,此项费用不单独计列。发生时,从建设单位管理费和预备费中支付。 1.2.前期工作费和可行性研究费:

1.2.1前期工作费内容:是指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立项之前发生的各项费用。

1.2.2前期工作费编制方法:按前期工作费实际发生额直接进入经营成本或直接进入基建投资。

31

1.2.3可行性研究费内容:是指在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中,编制和评估项目建设书(或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所需的费用。

1.2.4可行性研究费编制方法:按照建设单位委托咨询单位签订合同计算,或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投资[1999]1283号)的规定计算。 1.3..研究试验费:

1.3.1研究试验费内容:是指为本建设项目提供或验证设计参数、数据等进行必要的研究试验及按设计规定在施工中必须进行试验,验证所需费用,以及支付科研成果,先进技术等的一次性技术转让费;自行或委托其它部门研究试验所需人工费、材料费、试验设备及仪器使用费等。 1.3.2研究试验费不包括下列费用:

(1)应由科技三项费用(即新产品试制费、中间试验费和重要科学研究补助费)开支的项目; (2)应由建筑安装工程费开支的施工企业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支付的费用及技术革新的研究试验费。

(3)应由勘察设计费或工程费用中开支的项目。

1.3.3研究试验费编制方法:按有关技术转让和研究试验合同或按设计提出的研究试验内容要求进行编制。 1.4勘察设计费:

1.4.1勘察设计费内容:是指委托勘察设计单位进行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工程设计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工程勘察单位对工程水文地质初勘、祥勘发生的勘察费和设计费;工程设计单位进行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概预算编制等所需费用;在规定的范围内由建设单位自行完成的勘察,设计工作所需费用。

1.4.2勘察设计费编制方法:依据勘察设计委托合同计列,或按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规定计算. 1.5环境影响评价费:

1.5.1环境影响评价费内容: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规定,为全面、详细评价本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产生的污染或造成的重大影响所需的费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含大纲)、环境影响报告表和评估环境影响报告书(含大纲)、环境影响报告表等所需的费用。

1.5.2环境影响评价费编制方法: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委托合同计列或按照国家发改委、国家环境保护局《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125号)规定计算计列. 1.6劳动卫生安全评价费

1.6.1劳动卫生安全评价费内容:是指按照劳动部《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和《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管理办法》的规定,为预测和分析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危险、危害因素的种类和危险危害程度,并提出先进、科学、合理可行的劳动安全卫生技术和管理对策所需的费用;编制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大纲和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报告书以及编制上述文件所进行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等所需费用。

1.6.2劳动卫生安全评价费编制方法:依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委托合同计列或按照有关部门,建设项目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劳动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和标准计算计列。 1.7建设单位临时设施费:

1.7.1建设单位临时设施费内容:是指建设期间建设单位所用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摊销费用或租赁费用;为满足施工建设需要而供到场地界区的临时水、电、路、讯、气、汽、码头等工程费和建设单位的现场临时建(构)筑物的搭设、维修、拆除、摊销或建设期间租赁费用。

1.7.2建设单位临时设施费编制方法:以建设项目“工程费”为计算基础,乘以临时设施费率计算。其计算公式如下:

建设单位临时设施费 = 工程费用 × 临时设施费率

32

临时设施费率表

建设项目性质 新建项目 依托老厂 改、扩建项目 注:成套引进的建设项目,应乘以0.9系数。

临时设施费率(%) 0.5 0.4 0.3 1.8引进技术和引进设备、材料其他费:按本“办法”附件D:工程建设设计概算编制办法中的其它

费用进行汇总。 1.9施工机构迁移费:

1.9.1施工机构迁移费内容:是指施工企业根据建设任务的需要,经有关部门决定成建制地(指公司或工程处/工程队)由原基地或施工点调往另一施工地点(不改变隶属关系)承担任务而发生的迁移费用.施工单位如在新施工点承担两个以上建设单位的施工任务时,其迁移费可按任务比例分摊.工程完工后,如原新建设项目,施工企业返回原基地时,其返程迁移费由原建设单位负担,如有新的工程,其退场迁移费由新的建设单位负担;迁移职工和必须随迁的家属的差旅费、行李费、迁移期间的工资、管理费、施工机械、周转材料、工具用具、办公及生活家具、炊具等的拆装、包装和运杂费,迁移期间施工机械的的停置台班费等一次性迁移费用。 1.9.2施工机构迁移费编制方法:编制设计概算时可按建筑安装工程费的1%计列;项目招投标时,是否计取施工机构迁移费,由建设单位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 1.10工程保险费:

1.10.1工程保险费内容:是指建设项目在建设期间根据需要对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及机器设备进行投保而发生的费用;建安工程一切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引进设备材料及国内安装工程保险等费用。

1.10.2工程保险费编制方法:编制设计概算时以工程费为基础乘以保险费费率,其计算公式如下: 工程保险费=工程费×保险费费率

1.10.3化工引进工程项目必须投保,国内工程项目坚持自愿原则,不投保的工程不计取此项费用。投保工程保险费率按3‰计算。 1.11联合试运转费:

1.11.1联合试运转费内容:是指新建企业或新增加生产能力的扩建企业,在竣工验收前,按照设计规定的工程质量标准,进行整个车间预试车和化工投料试车所发生的费用支出大于试运转收入的亏损部分;试运转所需材料、燃料、油料及动力消耗,低质易耗品及其它物料消耗,机械使用费,联合试运转人员工资,一次性检修费用,外请人员费,必要的工业炉烘炉费。不包括施工企业配合联合试运转的费用(此项费用已计入“化工建设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中);不包括应由设备安装工程费项下开支的单机调试费及试车费;不包括在试运转中暴露出来的因施工原因或设备缺陷等发生的处理费用。

1.11.2联合试运转费编制方法:按照不同建设规模及技术成熟不同程度,以项目固定资产费用中工程费费用为计算基础,乘以0.3%~3.0%计算。一般情况下,化工装置联合试运转费,原则上不列此项目费用,当化工装置为新工艺、新产品时,联合试运转确实可能发生亏损的,需经有关部门批准按上述费率计算此项费用。 1.12特殊安全监督设备检验费:

1.12.1特殊安全监督设备检验费内容:是指在施工现场组装的锅炉及压力容器,消防设备、燃气设备、电梯等特殊设备和设施,由安全监察部门按照有关安全监察条例和实施细则以及设计技术要求进行安全检验,应由建设项目支出的、向安全监察部门缴纳的费用。

1.12.2特殊安全监督设备检验费编制方法:编制设计概算时按受检的特殊设备费为基础乘以一定的费率计算或者按照建设项目所在省、市、自治区安全监察部门的规定标准计算。压力管道不计取此项费用。其计算公式如下:

33

特殊安全监督设备检验费=受检的特殊设备费×费率(1%) 1.13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1.13.1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内容:是指建设项目按规定向地方交纳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用。 1.13.2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编制方法:按建设项目所在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征收范围和费用标准进行计算。

1.14固定资产其他费用可根据工程项目实际情况而增减。 2. 无形资产费用的编制: 2.1.土地(场地)使用费:

2.1.1土地(场地)使用费内容:是指建设项目通过划拨或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所需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或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土地(场地)开发费。 费用内容:

(1) 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是指建设项目通过划拨方式取得无限期的土地使用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规定所支付费用。内容包括:

a.土地补偿费:是指征用耕地补偿费;被征用土地地上、下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征用城市郊区菜地缴纳的菜地开发建设基金;耕地占用税或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登记费及征地管理费等;

b.征用耕地安置补助费:是指征用耕地需安置农业人口的补助费;

c.征用动迁费:是指征用土地上房屋及附属构筑物,城市公用设施等拆除、迁建补偿费、搬迁运输费、企业单位因搬迁造成的减产,停产损失补偿费,拆迁管理费等。

(2)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是指建设项目通过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取得有限的土地使用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支付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3)土地(场地)开发费:是指土地征用、拆迁安置费和为企业直接配套的供水、供电、排水、通讯、道路等公共设施应摊的费用。 2.1.2土地(场地)使用费编制方法:土地使用费根据建设项目划拨或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建设用地,临时用地面积,按工程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颁发的各项补助费、补贴费、安置补助费、开发费、税金、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标准计算。 2.2.专利及专有技术使用费

2.2.1专利及专有技术使用费内容:是指为本建设项目提供技术成果转让,使用所需的费用;设计及技术资料费,专利专有技术使用费和技术保密费;商标使用费、特许经营权费。

2.2.2专利及专有技术使用费编制方法:按研究、高校、生产、设计等部门技术转让,使用费报价或合同计算。

2.3. 经营性项目为项目配套的专用设施投资:

2.3.1经营性项目为项目配套的专用设施投资内容:包括专用铁路、专用公路、专用通讯设施、变送电站、地下管道、专用码头等,由本单位负责投资但产权不归属本单位的,作无形资产处理。 2.3.2经营性项目为项目配套的专用设施投资编制方法:按资产转移的专用设施投资进行编制。 3. 递延资产费的编制

3.1. 生产准备费:是指新建企业或新增生产能力的企业,为保证竣工交付使用进行必要生产准备所

发生的费用。费用内容: 3.1.1 生产人员培训费:

(1)生产人员培训费内容:是指自行培训、委托其它单位培训人员的工资、工资性补贴、职工福利费、差旅交通费、学习费、劳动保护费。

(2)生产人员培训费编制方法:生产人员培训费以培训人数、培训期(月数)为计算基础,其计算公式如下:

培训人数×[1820元/人+3860元/人.月×培训期(月)]

(3)培训期:一般情况下,培训人数按设计定员的60%计,培训期可根据工艺装置和人员构成情况按1-3月计,特殊装置可适当延长培训期。

34

3.1.2. 生产单位提前进厂费:

(1)生产单位提前进厂费内容:是指生产单位提前进厂参加施工、设备安装、调试等以及熟悉工艺流程及设备性能等人员的工资、工资性补贴、职工福利费、差旅交通费、劳动保护费等. (2)生产单位提前进厂费编制办法:生产单位提前进厂费以设计定员人数,提前进厂期月数为计算基础其计算公式如下:

设计定员人数×80%×[1730元/人.月×提前进厂期月数]

(3)提前进厂期:由建设单位提出,若在概算编制阶段建设单位不能提出时,提前进厂期可按8~10个月的数据计取。

3.2. 生产用办公及生活家具购置费

3.2.1生产用办公及生活家具购置费内容:是指新建项目为保证初期正常生产、生活和管理所必须

的或改扩建项目需补充的办公、生活家具、用具等费用;办公室、会议室、资料挡案室、阅览室、文娱室、职工食堂、理发室、浴室、单身宿舍及设计文件规定必须建设的托儿所、幼儿园、医务室、招待所、子弟学校等家具、用具、器具购置费。

3.2.2生产用办公及生活家具购置费编制方法:办公及生活家具购置费,新建工程以设计定员人数

为计算基础,按每人3640元计;改扩建工程以新增设计定员人数为计算基础,按每人2270元计,其计算公式如下:

新建工程: 3640元/人×设计定员人数 改、扩建工程: 2270元/人×新增设计定员人数

4. 预备费的编制 4.1..基本预备费

基本预备费按下述公式计算:

基本预备费=计算基础×基本预备费率

计算基础=固定资产费用+无形资产费用+递延资产费用

基本预备费率按4-8%计算。有引进工程项目的计算基础中应扣除软件费(包括软件从属费用)费率按5%计算。 4.2. .价差预备费

根据工程情况,分别对设备和材料价格,人工和机械价格上涨情况、汇率变动和税费调整情况等编制预备费,并分别列在第三部分的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费和建筑工程费栏内,价差预备费计算公式:

n

Pf=∑ lt+[(1+f)t-1-1] T=1

式中Pf—计算期价格等变动引起的投资增加额; n—计算期年数;

Lt—计算期第t年的建安工程费和设备工器具购置费; f—投资价格指数; t—计算期第 t年.

投资价格指数应按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布的物价指数计取。当前,国家和地方政府未发布物价指数时,投资价格指数参考值可按年增 3.5%~4.5%计取,亦可根据市场物价水平自行测定计取。 5. 建设期借款利息的编制

建设期借款利息包括向国内银行和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出口信贷、外国政府贷款、国际商业银行贷款以及在境内外发行的债券等在建设期间内应偿还的借款利息,国外贷款利息计算中,还应包括国外贷款银行根据贷款协议向贷款方以年利率的方式收取的手续费、承诺费和管理费等财务费用;国内代理机构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以年利率的方式向贷款单位收取的转贷费、担保费、管理费等.

当总贷款是分年均衡发放时,建设期利息的计算可按当年借款在年中支用考虑,即当年贷款按半年计息,上年贷款按全年计息.计算公式为:

35

1

q= (pj-1+-Aj)xj 2

式中pj_建设期第j年应计利息;

pj-1_建设期第(j-1)年末贷款累计金额与利息累计金额之和; Aj—建设期第j年贷款金额; i—年利率。

上述计算公式也可以表述为,根据不同资金来源及利率分别计算并按复利法计算:

建设期利息=∑(年初贷款本息累计+本年贷款额 )×年实际利率 2 建设期借款利息的编制方法:化工行业一般由经济评价专业人员向工程造价人员提供,计入其他基建费栏内。

6 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的编制

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根据项目征收情况,计入其他基建费和建筑工程费栏内。根据财税字(1999)799号文《关于暂停征收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的通知》已于2000年1月1日执行,已暂停征收至今。 7. 流动资金的编制 7.1. 全额流动资金:由经济评价专业人员根据扩大指标估算法或者分项详细估算法计算出金额流动资金,向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提供并汇到其他费用栏内。 7.2..铺底流动资金:经营项目铺底流动资金是将流动资金的30%作为铺底流动资金由经济评价专业人员提供,由工程造价人员并汇到其他费用栏内。

36

附件E:化工建设引进项目设计概算编制办法

1. 化工建设引进项目设计概算编制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适用于引进技术和引进设备、材料和化工引进项目的设计概算的编制。

2. 本办法设计概算(以下简称概算)的编制应包括下列工程的投资: 2.1.国外引进技术和引进设备、材料的投资; 2.2.国外引进设备、材料安装工程的投资; 2.3.国内分交设备的制造及安装工程的投资; 2.4相应的国内配套工程的投资; 2.5.其他费用及有关费用的投资;

3. 概算的编制应依据外商提供的技术经济资料,与外商签订的合同价款及有关部门关于引进技术和引进设备、材料项目和费用编制规定,合同签订生效后的第一次付款日期(尚未付款的可按概算编制日期),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的卖出价进行编制。 4. 化工建设引进项目的费用,包括下列内容:

4.1 硬件费:是指引进项目合同价款中的设备、备品备件、材料、化学药剂、触媒、润滑油及专用工具等费用。

4.2 软件费:是指引进项目合同价款中的设计、技术资料、专利、技术秘密及技术服务等费用。 4.3. 从属费用:是引进项目除硬件费和软件费之外,发生的国外运费和运输保险费、关税、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附加费、银行财务费、外贸手续费等费用。

4.4 国内运杂费:指合同确定的在我国到岸港口或与我国接壤的陆地交货地点到建设现场仓库或安装地点(或施工组织设计指定的堆放点)所发生的铁路、公路、水路及市内运输的运费和保险费、货物装卸费、包装费、仓库保管费。 4.5 其他费用包括下列项目: 4.5.1. 引进设备、材料检验费

4.5.2. 国外工程技术人员来华工资和生活费用、来华接待费、招待所家具和办公用具费 4.5.3 出国人员生活费、旅费和服装费 4.5.4. 图纸资料翻译复制费 4.5.5. 备品备件测绘费 4.5.6 .银行担保、承诺费

4.5.7. 超限设备运输特殊措施费 4.5.8 引进项目建设保险费 4.5.9. 模型设计费

4.5.10. 建设期贷款利息(含延期付款利息) 5. 化工引进项目费用分外币和人民币支付方式 5. 1 .以外币支付的费用项目 5.1.1. 硬件费 5.1.2. 软件费

5.1.3 国外运输费和保险费

5.1.4. 外国工程技术人员来华工资和生活费用; 5.1.5. 出国人员生活费

5.1.6. 建设期贷款利息(外汇部分) 5.2. 以人民币支付的费用项目

在本办法第4条中4.3、4.4、4.5款中,以外币支付项目的除外,其余诸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6. 货价与从属费用的编制

6.1. 国际贸易中常用的几种交货价格

6.1.1内陆交货价:是指陆地接壤的国家之间,买卖双方约定的交货点交接货物。 如预定在铁路交货点的货价,缩写为F.O.R.;

约定在公路(卡车)交货点的货价,缩写为F.O.T.。

37

6.1.2.工厂交货价:是指卖方在出口国家的制造厂交货的货价,缩写为E.X.W.。 6.1.3.装运港交货价:是指卖方在出口国家的装运港交货的价格。 其中:

(1).离岸价(Free on Board)为装运港船上交货的价格,缩写为F.O.B。

(2). 离岸运输价(Cost and Freight)为包括海运费在内的交货价格,缩写为C&F。

(3). 到岸价(Cost Insurance Freight)为包括海运费、运输保险费在内的交货价,缩写为C.I.F。 (4). 装运港船边交货价,缩写为F.A.S.。 6.1.4.目的港船边交货价缩写为F.O.S.。

化工引进设备、材料的交货类别,引进合同签约常采用FOB和CIF交货价;最不采用依次为EXW、FAS、FOS交货价 6.2..货价(FOB):引进硬件和软件的外币金额按下式折算成人民币: 货价=外币金额×人民币外汇牌价(卖出价) 注:人民币外汇牌价按本办法第三条规定执行。

6.3.. 海运费=外币金额(FOB)×人民币外汇牌价(卖出价)×平均海运费率(4%,6%)6%为南北美洲、欧洲海区 。4%为日本、新加坡、澳大利亚海区

6.4运输保险费:软件不计算运输保险费。硬件部分按下式计算;

6.4.1 按FOB价格条件的 海运的运输保险费=货价×1.0635×3.5‰(海运的保险费率) 6.4.2 按FOB价格条件的 空运的运输保险费=货价×1.0645×4.5‰(空运的保险费率) 6.5.关税:软件、硬件都计征关税,按下式计算:

关税=[外币金额(FOB)×人民币外汇牌价(中间价)+海运费+海运保险费 ] × 关税率 或者 关税=到岸价(CIF)×人民币外汇牌价(中间价)× 关税率 关税率按海关总署的税则规定计算。

6.6.增值税:软件、硬件都计增值税,按下式计算: 增值税=组成计税价格×增值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或者 增值税= [外币金额(FOB)×人民币外汇牌价(中间价)+海运费+海运保险费+关税+消费税]×增值税率

增值税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计算

6.7消费税:对部分进口设备如轿车、摩托车等征收,化工引进项目一般不发生,按下式计算:

到岸价+关税

应纳消费税额 = ×消费税税率 1-消费税 消费税税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计算

6.8.车辆购置附加费:进口车辆需缴纳进口车辆购置附加费,化工引进项目一般不发生,按下式计算:

进口车辆购置附加税=(到岸价+关税+消费税+增值税)×进口车辆购置附加费率 进口车辆购置附加费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计算

6.9.银行财务费:一般是指国家金融系统的手续费。硬件、软件都应计算银行财务费 银行财务费=外币金额(FOB)×人民币外汇牌价(卖出价)×费率

银行财务费费率,根据中国金融系统的规定计算,其费率一般为5‰。

6.10.外贸手续费:一般是指对外经济贸易部门的手续费,硬件、软件都应计算外贸手续费,按下式计算:

外贸手续费=(外币金额(FOB)+国外运费+运输保险费)×人民币外汇牌价(卖出价)×费率

外贸手续费费率根据对外经济贸易部门的规定计算,初步设计时未签引进合同的项目,其费率一般按1.5%计取,已签引进合同的项目,根据合同额,按对外经济部门规定的不同费率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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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合同总价≤100万美元时,可按1.2%计取

(FOB)>101万美元<500万美元时,可按1.2%计取 >501万美元<1000万美元时,可按1.0%计取 >1001万美元<2000万美元时,可按0.9%计取 >2001万美元<5000万美元时,可按0.8%计取 >5000万美元时,可按0.7%计取 7. 引进设备、材料的国内运杂费

7.1.引进设备、材料国内运杂费:是以硬件费(离岸价)乘以分地区百分比计列,外汇牌价按本办法第三条规定执行。

7.2 运杂费费率:根据交通运输设施状况,分地区有不同的百分比。详见“引进设备(材料)运杂费费率表”。

引进设备(材料)运杂费费率表

类别 1 2 3 4 5 6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 上海、天津、大连、青岛、烟台、秦皇岛、广州、连云港、南通、宁波、温州、湛江、北海、厦门 辽宁、吉林、河北、北京、江苏、浙江、山东、广东、海南 山西、广西、江西、陕西、福建、河南、湖北、湖南、安徽、黑龙江 四川、重庆、云南、贵州、宁夏、内蒙、甘肃 青海、新疆 西藏 费率% 1.5 2.0 2.5 3.0 3.5 4.5 注:1、当建设厂址距铁路、水运码头超过50公里时,按建设厂址所在地的费率适当提高,但不得超过本地区所取费率的30%。

2、引进设备(材料)运杂费费率中,设备保管费费率为该类别费率的40%。

8. 引进项目安装费

8.1. 引进项目设计、制造、施工及验收的标准、规范与国内项目基本相同,按“化工建设概算定额”有关定额子目计取安装费并按化工建设安装工程费用定额进行取费。

8.2.引进项目设计、制造、施工及验收的标准、规范高于国内项目的,按“化工建设概算定额”有关定额子目,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以定额基价乘以1.10~1.25系数计取安装费并按化工建设安装工程费用定额进行取费。

8.3.引进项目当签订的引进合同不能提供计算安装费参数时,可以硬件费为基数,当美元对人民币的汇率为7.0时,估算安装费指标测算为硬件费的5~11%(包括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的各种取费)。 9. 引进项目的其他费用

9.1.引进设备、材料检验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条例》和化工行业《化工建设项目进口设备材料检验大纲》发生检验的费用

设备材料检验费=设备、材料(硬件)费(FOB)×0.5%~1% 9.2.外国工程技术人员来华费用:

9.2.1. 外国工程技术人员来华工资、生活补贴、往返旅费和医药费等,其人数、期限及计费标准,按合同或协议的有关规定计算;外国工程技术人员工资和旅费的外币金额,按人民币外汇牌价卖出价折算成人民币,并计算银行财务费。

9.2.2. 外国工程技术人员来华的招待所家具和办公用具费,每人按12000~14000元计算,家属减半,人数按合同或协议规定的高峰人数计算。

9.2.3. 外国工程技术人员来华的招待费,每人按27300元计算,人数按合同或协议规定人数计算。 9.3.出国人员费用:包括设计联络、出国考察、联合设计、设备材料采购、设备材料检验和培训等所发生的旅费、生活费、服装费等。出国人员人数及期限按合同或协议规定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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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1. 出国人员的旅费:按中国民航总局提供的标准计算。

9.3.2. 出国人员的生活费及服装费:按财政部、外交部的现行规定计算,生活费的外币金额按人民币外汇牌价卖出价折算成人民币,并计算银行财务费。

9.4.图纸资料翻译复制、模型设计费:为引进项目的建设、投产服务所需的图纸资料翻译复制,模型设计费,由设计或建设单位提出,经审批后计算。

9.5备品备件测绘费:为引进项目设备材料的国产化所需的备品备件测绘费,由设计或建设单位提出,经审批后计算。

9.6银行担保及承诺费:是指引进项目由国内外金融机构出面承担风险和责任担保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支付货款机构的承诺费用,应按担保或承诺协议计取或以担保金额或承诺金额为基数乘以费率计算。

9.7超限设备运输特殊措施费:是指超限设备在运输过程中需进行的路面拓宽,桥梁加固,铁路设施,港口改造时发生的特殊措施费,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设备,即为超限设备: 几何尺寸长>18m的设备; 几何尺寸宽>3.8m的设备; 几何尺寸高>4.0m的设备; 净 重>40吨的设备;

超限设备运输特殊措施费由设计根据相类似工程发生费用估计或按超限设备运输特殊措施方案经审批后计算。

9.8引进项目建设保险费:引进项目在工程建成投产前,建设单位向保险公司投保建筑工程险、安装工程险、财产险和机器损坏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等应缴付的保险费,其中费率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有关规定进行计算。在总概算固定资产其他费用中编制计列。

9.9建设期贷款利息(含延期付款利息)在总概算编制中由经济分析人员计算计列。 9.10.引进项目其他费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计列; 10. 引进项目的预备费

10.1引进项目的基本预备费:应按总概算第一部分工程费用和第二部分其他费用之和,扣除软件费(包括软件从属费用)后,乘以5%费率进行计算。 10.2价差预备费:已签订引进合同的项目不计取。

11化工建设引进项目设计概算编制办法采用表C.9引进设备(材料)货价及从属费用计算表进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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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F:化工建设设备与材料的划分

1. 工艺及辅助生产设备与材料 1.1.设备范围:

1.1.1. 加工制作的化工专用设备:按设计单位提供制造图纸加工制作的非标准专用设备 (1)整体到货的一般容器(槽、罐、贮斗等);

(2)反应容器(反应器、发生器、反应釜、聚合釜、混合器、结晶器、塔类、电解槽等); (3)换热容器(热交换器、冷凝器、加热器、蒸发器、冷却排(盘)管、废热锅炉等); (4)分离容器(分离器、过滤器、干燥洗涤器等);

(5)贮运容器(盛装生产和生活用的原料、气体钢瓶、槽罐车等);

(6)分片供货的球罐、塔类、容器、现场制造的气柜、储罐、油罐等本体出厂价值。 1.1.2 标准设备:按国家规定的产品标准批量生产的定型设备

(1)通用设备(各种泵类、压缩机、鼓风机、空分设备、冷冻设备以及配套电机和成套附属设备)。 (2)起重、运输、包装机械(各种起重机、运输机、电梯、运输车辆、包装机、成型机、缝袋机、称量设备等)。

(3)其他机械(破碎机、振动筛、离心机、加料器、喷射器、混合设备、脱水干燥、净化分离、压滤机、除尘器、过滤机,以及机、电、仪修等设备)。 1.1.3DN300以上的电动阀门。

1.1.4设备内的一次性填充物料,如各种瓷环、钢环、塑料环、钢球等;各种化学药品,如树脂、珠光砂、干燥剂、催化剂等;贵重金属及其它贵重材料,如铂网、离子膜等,均为设备的组成部分。 1.1.5 一次性大型转动机械冷却油(透平油、变压器油等);设备安装过程的一次性填充用油(热载体导热油、润滑油等)。

1.1.6 随设备供应的配件和附属于设备本体制作成型的梯子、平台、栏杆、吊装柱以及随设备供应的阀门、管材、管件等。

1.1.7 备品备件,生产工器具以及生产用台、柜、架等。

1.1.8 热力设备、成套或散装供货的锅炉及其附属设备、汽轮发电机及其附属设备、各种工业用水箱、油箱、储槽和水处理设备等。 1. 2.材料范围

1.2.1 不属于设备供货,由施工企业现场制作安装的气柜、储罐、油罐、操作平台、栏杆、梯子、支架零部件及其他工艺金属构件。

1.2.2 设备内由施工企业现场加工的衬里材料(玻璃钢、塑料、橡胶板、瓷板、石墨板、铸石板、铅板、锡板等)。

1.2.3 设备或管道由施工企业现场施工的各种保温、保冷、防腐、刷油漆所用材料。

1.2.4 各种材质的管材、阀门、管件、紧固件以及现场制作安装的支架、塔架、金属构件、预埋件。 1.2.5 排气筒、火炬筒及其支架为安装工程(火炬头为设备范围)。 2. 工业炉设备与材料 2. 1. 设备范围

2.1.1 在设备制造厂加工订货的各种工业炉,如:煤气发生炉、气化炉、一、二段转化炉、变换炉、转窑、电石炉等。

2.1.2 附属设备供货的配件,如反应器、换热器、炉门、烟道闸板、加煤装置、烧嘴、风机、吹灭器、点火器、油泵、过滤器、油罐、缓冲器、灭火器等。 2.1.3 . 炉窑

(1) 属于炉窑本体的金属铸件、锻件、加工件以及测温装置、计器仪表、消烟回收、除尘装置等均为设备。

(2) 装置在炉窑中的成品炉管、电机、鼓风机和炉窑传动、提升装置均为设备。 (3) 随炉供应已安装就位的金具、耐火衬里、炉体金属预埋件等均为设备。 2. 2.材料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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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现场制作安装的金属构件、钢平台、爬梯、栏杆、烟囱、吊支架、风管、炉管以及随炉墙砌筑时埋置的铸铁块、看火孔、窥视孔、人孔等各种成品埋件、挂钩等均为材料。

2.2.2. 各种管材、管件阀门、法兰、绝热防腐以及各种现场砌筑的材料、填料等均为材料。 3. 自控设备与材料 3.1. .设备范围

凡是生产装置上的各种控制点所用温度、压力、流量、液位测量仪表、显示仪表、单元组合仪表、执行机构、转换器、变送器、调节阀、分析仪器、操作台、工业电视机、工业计算机、DCS、PLC、PC、DDC控制器,监控计算机、操作站、模拟量输入输出、数字量输入输出、可编程仪表、现场总线设备和成套供应的盘、箱、柜、屏等。 3.2..材料范围

3.2.1. 仪表设备连接的测量管,气源和气信号连接用的管线、穿线管、保温伴热管等,连接管(缆)材及连接相应的阀门(不包括调节阀)管件、电缆桥架、各种支架、固定安装仪表盘箱用的钢材以及仪表加工件等。

3.2.2.. 电气材料:

各种电线、电缆、补偿导线、接线端子板、信号灯、蜂鸣器、各种开关、按钮及继电器、接线盒、熔断器、现场制作的盘箱等。 4. 电气设备与材料 4. 1. .设备范围:

各种电力变压器、互感器、调压器、感应移相器、电抗器、高压断路器、高压熔断器、稳压器、电源调整器、起动器、控制器、变阻器、稳流器、信号发生器、避雷器、高压隔离开关、万能转换开关、空气开关、组合开关、行程开关、限位开关、直流快速开关、铁壳开关、电力电容器、蓄电池、磁力启动器、报警器、电流表、电压表、万能表、功率表、兆欧表、电度表、频率表、电位表计、交直流电桥、检流计、高斯计、高阻计、测试量仪器、成套供应的箱、盘、柜、屏(包括动力配电箱、电容器柜等)及其随设备带来的母线和支持瓷瓶操作台等。 4. 2.材料范围:

各种电线、电缆、母线、管材及其管配件型钢、桥架、支吊架、槽盒、立柱、托臂、灯具及其开关、控制按钮、信号灯、荧光灯、灯座插头、蜂鸣器、P型开关、保险器、熔断器、各种绝缘子、金具、电线杆、铁塔、各种支架杆上避雷器、各种避雷针、各种小型装在墙上的照明配电箱、电源插座箱、0.5千伏安照明变压器、电扇等小型电器等均为材料。 5. 电讯设备与材料 5.1设备范围

5.1.1. 市内及长途电话设备(各种电话机、纵横制交换机、程控交换机、其他交换机、各种长途交换设备及其配套设备和随机附件)。

5.1.2. 载波通信设备、微波通信设备、电报通信设备、中短波通信设备、移动通信设备、数字通信设备、通信电源设备、通信常用仪表。 5.1.3. 其他通信及广播设备

(1) 传真设备、数据通信设备、充气设备、配线架、通信用的机动车辆、工具、器具。

(2) 有线广播设备、闭路电视设备、报警信号设备、中短波电视天馈线装置等,有线电视、数码电视、工厂对讲系统。

(3) 门禁系统,智能建筑自动控制系统,安全防范系统设备 5.2材料范围

电信用杆及附件、钢木横担、各种线路(钢线、铜线、铝线、钢铰线、电信电缆)电缆挂钩、挂带瓷瓶、人手孔铁盖圈及附件、电缆桥架、各种材质电话管道、胶木绝缘板、插头、插座、信号灯、荧光灯、防爆灯、手灯、端子板、开关、蜂鸣器、按钮、按键、型钢等。 6. 给排水、污水处理设备与材料 6.1设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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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jm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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