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火人培训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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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火 人 培 训 教

河南河阳石化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五月

第一部分 防火防爆基本知识

一、基本概念

*燃烧:指可燃物与氧化剂作用发生的放热反应,具备三个特征:放热、发光、生成新物质。

*燃烧三要素:可燃物、助燃物和点火源。

*链锁反应理论:近代燃烧理论用连锁反应来解释可燃物质燃烧的本质,认为多数可燃物质的氧化反应不是直接进行的,而是通过游离基团和原子这些中间产物经连锁反应进行。

链引发 链传递 链终止

*闪燃和闪点:液体表面有一定数量的蒸汽存在,蒸气的浓度取决于该液体所处的温度,温度越高,则蒸气浓度越大。在一定的温度下,易燃、可燃液体表面上的蒸气和空气的混合气与火焰接触时,能闪出火花,但随即熄灭,这种瞬间燃烧的过程叫闪燃。闪点是液体可以引起火灾危险的最低温度,液体的闪点越低,火灾危险性越大。可燃液体的温度高于其闪点时,随时都有被火点燃的危险。

*爆炸:物质有一种状态迅速转变成另一种状态,并在瞬间以声、光、热机械功等形式放出大量能量的现象叫做爆炸。

*爆炸极限:可燃气体、蒸汽或粉尘和空气构成的混合物,并不是在任何浓度下遇到火源都能燃烧爆炸,而只有在一定浓度范围内才能发生燃烧爆炸。在此浓度范围内,浓度不同,放热量不同,火焰蔓延速度(即燃烧速度)也不同。

在火源作用下,可燃气体或蒸汽与空气(或氧)组成的混合物在点火后可以使火焰蔓延的最低浓度称为该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L下;最高浓度称为爆炸上限L上。爆炸极限一般用可燃性气体(蒸气)在混合物中的体积分数(%)来表示。氢气4.0%~75.6%,硫化氢4.3%~45%,苯1.4%~7.1%,甲苯1.4%6.7%,对二甲苯1.1%~7%。

甲类气体:爆炸下限<10% 乙类气体:爆炸下限≥10% *爆炸极限的影响因素

它随原始温度、原始压力、惰性介质、容器大小、点火能源、火焰的传播方向(点火位置)、含氧量的变化而变化。

二、动火作业有什么危险性?

石油化工企业生产从原料的投入到产品的产出,要经过多道工序和复杂的加工单元,具有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蚀性强等许多潜在的危险因素,尤其在生产、抢修、检修过程中,免不了要进行动火作业。动火作业过程中,如有一点防范措施不到位,就容易发生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

动火本身就是一个明火作业过程,无论是焊接还是切割,都经常接触到可燃、易燃、易爆物质,同时多时是与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打交道,危险性很大。发生事故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动火设备内部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没有进行全面吹扫、置换、蒸煮、水洗、抽加盲板等程序处理,或虽经处理而达不到动火条件,没有进行分析或分析不准,而盲目动火,引发火灾、爆炸事故。

2、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所用的乙炔、氧气等都是易燃、易爆气体,胶带、减压阀等器具不玩好,出现泄露,易发生燃烧和引起爆炸。

3、在动火作业时,无论是气割、气焊或是电焊,都要使金属在高温下熔化,熔化的金属熔液易到处飞溅,使周围地漏、明沟、污油井、电缆沟以及取样点、排污点、泄露点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4、气焊、气割时所使用的氧气瓶、乙炔瓶都是压力容器,设备本身具有较大的危险性,如果违反安全规定,适用不当,例如乙炔瓶倒放使用,氧气瓶、乙炔瓶没有防震胶圈,乙炔瓶横卧滚动后马上使用,氧气、乙炔瓶离动火点安全距离不够10m,或氧气瓶、乙炔瓶之间安全距离不够5m,气瓶受热或漏气等,都易发生着火、爆炸事故。

5、用电焊时,电焊机不完好或地线、把线绝缘不好,造成与在设备、管线发生打火现象,甚至有的焊工在附近其它设备、管线上引弧,造成设备、管线击穿,或使设备、管线损伤,留下隐患。有的甚至将接地线连接于在用管线、设备以及相连的钢结构上。

6、用电时,电线或工具绝缘不好发生漏电,或焊工不穿绝缘鞋,在容器内部或潮湿环境作业,造成人员触电,或合闸时,保险熔断产生弧光烧伤皮肤等。

7、监护人员脱离岗位或没有监护人;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环境条件发生变化时如采样、排污、泄露等没有及时停火,都容易发生事故。

三、常用灭火物质有哪三大类,每一类又有哪些灭火物质? 常用的灭火物质有固体、液体、气体三大类。

固体灭火物质有:石棉粉、石棉毡、干粉、干砂。 液体灭火剂:水、溴甲烷、化学泡沫。 气体灭火剂:水蒸气、二氧化碳、氮气。 四、防止火灾爆炸的基本原理和方法是什么?

消除燃烧所必备的三个条件中的任何一个条件。

五、在生产区域(非固定动火区)内动火必须做好哪些安全措施?

1、必须办理合格的动火票。

2、可燃物分析一定要合格(设备内为0.1%以下,厂房、空间0.2%以下),清除周围一切可能燃烧的物质。

3、要远离下水井、电缆沟、地沟等易积聚可燃气体处。 4、现场要备有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 5、要有动火监护人,发现异常立即熄灭。 6、动火完成后,要消除现场一切残留火种。 六、用火作业潜在危险

1、点火源:明火、冲击摩擦、绝热压缩、高温加热表面、射线、电气火花和电弧、静电人体所带静电2KV以上,人体所带能量0.2MJ、自燃发热。 2、可燃物:可燃气、液体、粉尘。

3、分类:气体火灾、油品火灾、易燃物火灾、电气火灾、金属火灾。 4、危险性影响距离和范围 ? 装置内的影响距离约10米 ? 可燃气体扩散范围

? 正常情况下,甲、乙A类介质、设备周围3米左右 ? 液态烃泄漏后,可燃气体扩散范围10~30米 ? 甲B、乙A类液体、可燃气体扩散范围10~15米

? 介质温度高于或等于其闪点乙B丙类液体泄漏后,一般范围10米 ? H2扩散水平距离一般不超15米 ? 爆炸极限下限

便携式报警仪的20~25%(测爆仪)百分比,连锁值一般取在L下的40~50%

6、可燃气体浓度=L下×测的数值

第二部分 用火管理制度

一、什么是用火作业?

1、各种气焊、电焊、铅焊、锡焊、塑料焊等各种焊接作业及气割、等离子切割机、砂轮机、磨光机等各种金属切割作业;

2、使用喷灯、液化气炉、火炉、电炉等明火作业;

3、烧、烤、煨管线、熬沥青、炒砂子、铁锤击(产生火花)物件、喷砂和产生火花的其它作业;

4、生产装置和罐区连接临时电源并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和电动工具。 5、机动车(电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区和油、气罐区; 6、使用雷管、炸药进行爆破作业。 二、用火作业分那些级?

1、特级用火作业

(1)带有可燃或有毒介质的容器、设备、管线;

(2)节假日期间应进行的检修作业(二、三级用火区域除外);

(3) 在20点至次日8点期间的生产运行的关键装置要害部位检修作业(二、三级用火区域除外);

(4)未拆除易燃填料的凉水塔内施工等用火作业。 2、一级用火作业

(1)正在运行的工艺生产装置区;

(2)可燃气体、液化烃、可燃液体及有毒介质的泵房和机房; (3)各类可燃气体、液化烃、及可燃液体罐区防火堤内;

(4)可燃气体、液化烃、可燃液体、有毒介质的装卸作业区、洗槽站; (5)工业污水处理场、易燃易爆的循环水场、凉水塔和工业含水系统的隔油池、油沟、管道(包括距上述地点15m以内的区域);

(10)危险化学品库和空分的纯氧系统等用火作业。 3、二级用火作业

(1)停工检修经吹扫、处理、化验分析合格的工艺生产装置; (2)工艺系统管网;

(3)经吹扫、处理、化验分析合格,并与系统采取有效隔离、不再释放有毒有害、可燃气体的大修油罐的罐内大修和喷砂防腐作业;

(4)从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装置或系统拆除的,经吹扫、处理、分析合格,且运到安全地点的设备和管线;

(5)生产装置区、罐区的非防爆场所及防火间距以外的区域(包括操作室、变配电间、办公室等);

(8)固体产品站台、仓库、车库等禁火区; (9)厂区主干道两侧绿化施工等用火作业。 4、三级用火作业

(1)在以厂区主干道两侧路基为界的非明火作业;

(2)在厂区禁火区内,除特级、一级、二级用火范围以外的其它各类临时用火。

5、固定用火区是在厂区内,没有火灾危险性的区域划出的固定用火作业区域。如机电仪维修厂房、化验室等长期的用火部位。 三、用火作业的审批

1、特殊用火由生产单位部门经理、安全环保中心经理现场确认,公司生产副总审查批准签发。

2、一级火票由生产单位部门经理助理以上人员批准签发。 3、二级火票由生产单位部门主管工程师以上人员批准签发。

火票的签发必须现场检查落实防火措施后,方可签发用火作业许可证。 四、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

特殊用火、一级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不超过8小时;二级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不超过3天;三级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不超过5天;固定用火点每半年由安全部门组织施工单位、消防部门检查认定一次。 五、用火化验分析有什么要求?

1、特殊用火、一级用火必须进行可燃气体化验分析。

2、二级用火、三级用火是否进行可燃气体化验分析,由审批人根据用火现

场实际情况确定,若不需要分析,其用火作业许可证“用火分析”栏一律用“\\”表示。

3、采样分析在用火前1小时内进行,分析结果填入用火作业许可证,化验分析报告单须附在用火作业许可证存根上。化验分析合格后。如超过1小时才用火,必须再次进行用火分析。

4、用火化验分析标准:当可燃气体爆炸下限大于或等于4%时,指标为小于或等于0.5%为合格;爆炸下限小于4%时,指标为小于或等于0.2%为合格。 六、用火作业有什么要求?

1、凡在生产、储存、输送可燃物料的设备、容器及管道上用火,应首先切断物料来源并加好盲板;经彻底吹扫、清洗、置换后,打开人孔,通风换气;打开人孔时,应自上而下依次打开,并经分析合格,方可用火;若间隔时间超过1小时继续用火,应再次进行用火分析,或在管线、容器中充满水后,方可用火。

2、在正常运行生产区域内,凡可用可不用的用火一律不用火,凡能拆下来的设备、管线都应拆下来移到安全地方用火,严格控制一级用火。

3、用火审批人应亲临现场检查,落实防火措施后,方可签发“河阳石化用火作业许可证”。

4、一张用火作业许可证只限一处用火,实行一处(一个用火地点)、一证(用火作业许可证)、一人(用火监护人),不应用一张用火作业许可证进行多处用火。 七、用火监护人需要什么资格?

1、必须有岗位操作合格证;

2、必须了解用火区域或岗位的生产过程,熟悉工艺操作和设备状况; 3、必须有较强的责任心,出现问题能正确处理; 4、必须有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5、用火监护人应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八、动火人的安全责任是什么?

1、动火人接到动火工作票后,认真检查安全措施,措施落实后方可动火,否则有权不动火。

2、动火前请看火人签字,看火人不签字或看火人不在现场,拒绝动火。 3、动火人的所有工具设备,必须完好安全可靠。

4、动火人必须听从看火人的指挥和监护。 九、用火监护人的安全责任是什么?

1、看火人接到动火作业票时,按动火工作票上采取的几条放火措施,认真检查并准备好灭火工具。

2、正确安全地组织动火人动火。

3、检查安全措施必须完备可靠,方准动火人动火。

4、督促、检查动火人遵守各项安全措施,工作前对动火人员交待安全事项。 5、工作人员变动时,有权停止动火人工作,并重新进行审批。

6、看火人不得兼任其他工作,有权拒绝份外工作,看火人必须经常佩戴明确标志同时给动火人划定工作范围,检查动火人的工具设备,达到完好状态。 十、用火监护人有什么权利?

1、当发现用火部位与用火作业许可证不相符合,或者用火安全措施不落实时,用火监护人有权制止用火;当用火出现异常情况时有权停止用火。

2、对用火人不执行“三不用火”又不听劝阻时,有权收回用火作业许可证,并报告有关领导。

十一、用火监护人如何安排?

1、特殊和一级用火的监护人必须由申请用火单位至少指派一名;有相关单位的,相关单位有必要时安排一名监护人;动火涉及到仪表、电气、设备等维护单位时,要求指派一名维护人员作监护人。

2、二级用火的监护人必须由申请单位指派一名,动火作业单位可以安排一名监护人共同监护,但在作业前必须分清责任。

3、三级用火安排施工单位进行监护,由签发作业许可证者在作业前交待作业监护职责,并进行不定期检查。 十二、监护人在许可证的那些地方签字?

1、只在安全措施的确认栏签字。

2、确认人签字体现“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不得代签别人的名字。 3、确认人不一定是监护人,但谁确认,谁检查落实,谁负责。

河南河阳石化用火作业许可证( 一级)

生产装置/区域/单元: 施工单位: 用火部位及内容: 作业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 用火人 特殊工种类别 特殊工种类别 证件号 用火人 监护人: 岗位: 内部气体分析 采样部位: 化验人员: 检测时间: 检测结果: %LEL 环境气体分析 采样区域: 1 证件号 监护人: 岗位: 确认人 如果作业条件、工作范围发生异常变化,必须立即停止工作,本许可证同时作废。 用火安全措施 用火设备内部物料清理干净,蒸汽吹扫或水洗合格,达到用火条件。 2 断开与用火设备相连接的所有管线,加盲板( )块。 3 4 5 用火点周围(最小半径15米)的下水井、地漏、地沟、电缆沟等已清除易燃物,并已覆盖、铺沙、水封。 罐区内用火点同一围堰内和防火间距内的油罐不得进行脱水作业。 高处作业应采取防火花飞溅措施,大于5级风时禁止动火。 6 清除用火点周围易燃物。 7 电焊回路线应接在焊件上,把线不得穿过下水井或与其他设备搭接。 乙炔气瓶(禁止卧放)、氧气瓶与火源间的距离不得少于10米。 现场配备消防蒸汽带( )根,灭火器( )台,铁锹( )把,石棉布( )块。 容器内部用火、高处用火、临时用电等必须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检测时间: 检测结果: 8 9 10 其它安全措施: 用火单位意见: (签字) 相关单位意见: (签字) 安全部门意见: (签字) 完工验收时间: 验收人: 第一联(白色):存根 ; 第二联(蓝色):用火人持有 第三联(绿色):监护人持有;第四联:用火点所在岗位存放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jli.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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