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西瓦水电站水垫塘和二道坝混凝土施工技术要求(20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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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拉西瓦水电站施工技术要求

LXW X05A-2007

坝后消能建筑物混凝土施工技术要求

(第A版)

中国水电顾问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

2007年3月

批 准核 定审 查校 核编 写

张友科侯延华王亚娥杜生宗郭宏彦雷丽萍

目 录

1 编制说明 ...................................................................................................................... 1 2 总 则 .......................................................................................................................... 1 3 模板 .............................................................................................................................. 4 3.1 一般规定 .................................................................................................................... 4 3.2 模板材料 .................................................................................................................... 4 3.3 模板的制作 ................................................................................................................ 5 3.4 模板安装 .................................................................................................................... 5 3.5 模板拆除 .................................................................................................................... 7 4 钢筋 .............................................................................................................................. 8 4.1 一般规定 .................................................................................................................... 8 4.2 钢筋材质及检验 ........................................................................................................ 8 4.3 钢筋储存 .................................................................................................................... 9 4.4 钢筋的代换 ................................................................................................................ 9 4.5 钢筋加工 .................................................................................................................. 10 4.6 钢筋接头 .................................................................................................................. 10 4.7 钢筋安装 .................................................................................................................. 12 4.8 锚筋桩接长 .............................................................................................................. 13 5 混凝土原材料 ............................................................................................................ 13 5.1 水泥 .......................................................................................................................... 13 5.2 粉煤灰........................................................................................................................ 14 5.3 骨料 .......................................................................................................................... 15 5.4 水 .............................................................................................................................. 16 5.5 外加剂 ...................................................................................................................... 17 5.6 原材料的质量检验 .................................................................................................. 17 6 混凝土配合比 ............................................................................................................ 18 7 建基面清基 ................................................................................................................ 19 8 混凝土施工 ................................................................................................................ 20 8.1 一般规定 .................................................................................................................. 20

8.2 施工缝面处理 .......................................................................................................... 21 8.3 混凝土拌和 .............................................................................................................. 22 8.4 混凝土运输 .............................................................................................................. 23 8.5 混凝土浇筑基本要求 .............................................................................................. 24 8.6 混凝土振捣 .............................................................................................................. 25 8.7 雨季施工 .................................................................................................................. 26 8.8 结构混凝土 .............................................................................................................. 26 8.9 泵送混凝土 .............................................................................................................. 27 8.10 二期混凝土.............................................................................................................. 28 8.11 勘探洞(施工支洞)封堵混凝土 ........................................................................ 28 8.12 拖模混凝土 ............................................................................................................ 29 8.13 抗冲耐磨混凝土 .................................................................................................... 29 8.14 混凝土温度控制设计标准 .................................................................................... 30 8.15 温控措施要求 ........................................................................................................ 31 8.16 裂缝处理 ................................................................................................................ 36 9 预埋件 ........................................................................................................................ 36 9.1 一般规定 .................................................................................................................. 36 9.2 止水片、排水管、排水沟 ...................................................................................... 37 9.3 混凝土冷却水管 ...................................................................................................... 39 9.4 拱座预应力锚索预埋管道 ...................................................................................... 39 9.5 机电、给排水、通风、金结管道及埋件 .............................................................. 39 9.6 观测仪器 .................................................................................................................. 41 9.7 插筋 .......................................................................................................................... 42 10 混凝土的表面缺陷处理 .......................................................................................... 42 10.1 混凝土表面处理 .................................................................................................... 42 10.2 检查 ........................................................................................................................ 42 10.3 修补面处理 ............................................................................................................ 43 10.4 修补要求 ................................................................................................................ 43 11 质量检测与控制 ...................................................................................................... 44 11.1 混凝土原材料的质量检验 .................................................................................... 44

11.2 混凝土拌和质量检验 ............................................................................................ 44 11.3 混凝土取样强度检测 ............................................................................................ 45 11.4 混凝土质量控制 .................................................................................................... 45 11.5 基础面或混凝土施工缝处理的质量检查 ............................................................ 46 11.6 混凝土工程建筑物的成型质量复测 .................................................................... 46 11.7 混凝土工程建筑物的质量检查 ............................................................................ 46 11.8 混凝土质量的钻孔抽样检查 ................................................................................ 47 11.9 混凝土温控与养护及保护检查 ............................................................................ 47 12 工程验收 .................................................................................................................... 48 12.1 验收一般要求 ........................................................................................................ 48 12.2 工序验收检查 ........................................................................................................ 48 12.3 中间产品质量检查验收 ........................................................................................ 48 12.4 单元工程验收 ........................................................................................................ 49 12.5 分部工程验收 ........................................................................................................ 49 12.6 工程蓄水验收 ........................................................................................................ 49 12.7 合同完工验收、单位工程验收 ............................................................................ 50 12.8 工程竣工验收及需要的资料 ................................................................................ 50

1 编制说明

1.0.1 《坝后消能建筑物混凝土施工技术要求》(以下简称《技术要求》)适用于坝后消能建筑物各部位混凝土浇筑(包括水垫塘、二道坝、护坦、护岸钢筋混凝土、水垫塘拱座预应力混凝土、水垫塘抽排系统洞(井)衬砌钢筋混凝土、水垫塘、二道坝等部位表部断层处理混凝土、两岸高边坡防护工程地勘洞和临时施工洞(通风洞)封堵混凝土)及预埋件施工作业。

1.0.2 有关水垫塘、二道坝固结灌浆及内观仪器施工的施工技术要求另见相关设计技术要求。

1.0.3 本《技术要求》主要依据《拉西瓦水电站坝后水垫塘工程招标文件第Ⅱ卷 技术条款》(合同编号:LXW-(2005)第01号)的规定以及有关规程规范编制。 1.0.4 本《技术要求》应配合其它相关设计文件和规程规范使用,与本技术要求不符之处,以本技术要求为准。

1.0.5本《技术要求》中用黑体字表示的条款内容为拉西瓦工程泄洪消能建筑物部位特殊强调的技术要求。

2 总 则

2.0.1 施工单位、监理工程师均应以本《技术要求》为依据,进行施工质量控制及验收。 2.0.2 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详图和本《技术要求》,编制整体和分部工程施工技术措施、进度计划,报监理工程师批准。

2.0.3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检查制度,切实把好施工质量关,严格执行“三检”制度,做好交接班检查与工序检查,坚持“上一道工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的原则。

2.0.4 施工单位应制定并落实妥善的环境保护和劳动安全措施。

2.0.5 建设单位组织或提供的各种材料以及施工单位经批准外购的材料均应有出厂检验证明和品质试验报告。在进场入库后尚应按有关规程规范的要求抽样检验,经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后才能使用。施工单位应详细记录每批材料的使用部位、用量情况。

2.0.6 混凝土单元工程(一般指一个混凝土浇筑仓号)施工完毕后,施工单位应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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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进行质量检查、检测和资料整理,报请监理工程师进行单元验收、评定;分部工程或全部工程完毕后,施工单位同样应及时进行综合质量检查、检测及竣工资料整理,并及时报请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应按照相关技术文件的要求进行竣工验收和质量评定。

2.0.7 混凝土单元工程验收包括建基面清理、混凝土施工缝处理、模板、钢筋、预埋件(止水片、止浆片、冷却水管、排水盲沟、暗排水管、机电预埋件及其它预埋件)、混凝土浇筑(含温控)与养护保温等工序工作,其质量检查内容和质量标准除本《技术要求》有特别规定外,按DL/T5113.1-2005《水电水利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第1部分:土建工程》及其有关规程规范、相关施工技术要求的规定执行。

2.0.8 水垫塘、二道坝安全监测仪器设备安装埋设土建方应与承担水垫塘、二道坝安全监测的单位密切配合工作,保证仪器设备完好无损,并在监理工程师的指示下提供便利。

2.0.9 本《技术要求》未提及的有关要求按下列规程规范执行。当标准被修订时,应使用下列标准的最新版本。

(1)DL/T5057-1996《水工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2)DL/T5144-2001《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 (3)DL/T5169-2002《水工混凝土钢筋施工规范》; (4)DL/T5110-2000《水利水电工程模板施工规范》; (5)DL/T5150-2001《水工混凝土试验规程》; (6)JBJ/T10-1995《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范》; (7)DL/T5151-2001《水工混凝土砂石骨料试验规程》; (8)DL/T5152-2001《水工混凝土水质分析试验规程》; (9)DL/T5100-1999《水工混凝土外加剂技术规程》; (10)DL/T5055-1996《水工混凝土掺粉煤灰技术规范》;

(11)DL/T5207-2005《水工建筑物抗冲耐磨防空蚀混凝土技术规范》; (12)水规科(1991)10号《水工混凝土硅粉品质标准暂行规定》; (13)JGJ63-89《混凝土拌和用水标准》;

(14)GB175-1999《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

(15)GB200-2003《中热硅酸盐水泥、低热硅酸盐水泥、低热矿渣硅酸盐水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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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GB8076-1997《混凝土外加剂》;

(17)GB50119-2003《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 (18)GBJ146-90《粉煤灰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 (19)GB13013-91《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面钢筋》; (20)GB1499-91《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 (21)JGJ/T27-2001《钢筋焊接接头试验方法标准》; (22)JGJ107-2003《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 (23)GB50005-2003《木结构设计规范》;

(24)SL32-92《水工建筑物滑动模板施工技术规范》; (25)DL/T5110-2000《水电水利工程模板施工规范》; (26)GBJ113-87《液压滑动模板施工技术规范》; (27)GB50214-2001《组合钢模板技术规范》; (28)JGJ96-95《钢框胶合板模板技术规范》; (29)GBJ107-87《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30)GBJ321-90《预制混凝土构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31)GB50164-92《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

(32)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33)JGJ18-2003《钢筋焊接及验收规范》;

(34)DL/T5176-2003《水电工程预应力锚固设计规范》; (35)SL212-98《水工预应力锚固设计规范》; (36)SL46-94《水工预应力锚固施工规范》;

(37)DL5162-2002《水电水利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设施技术规范》; (38)DL/T5125-2001《水电水利岩土工程施工及岩体测试造孔规程》; (39)DL/T5148-2001《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

(40)DL/T5113.1-2005《水电水利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第1部分:土建工程》;

(41)DL/T5123-2000《水电站基本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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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模板

3.1 一般规定

3.1.1 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对采用的模板进行整体规划、设计,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后组织实施。施工单位应负责模板的材料供应、设计、制作、运输、安装和拆除等全部模板作业。

3.1.2 模板的设计、制作、安装应保证模板结构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能承受混凝土浇筑和振捣的侧向压力和振动力,防止产生位移,确保混凝土结构外形尺寸准确,并应有足够的密封性,以避免漏浆。

3.1.3 模板必须使混凝土表面平整均匀,应达到本技术要求所要求的平整度和误差限制,否则必须按监理工程师的指示予以修理或更换。

3.1.4 模板的预留洞、孔和开口的位置、尺寸,应严格按照设计文件执行。在满足设计要求的同时,应尽量减少洞、孔和开口的尺寸,以减少漏浆。

3.1.5 为了达到设计要求的结构物形状,在需限制混凝土流动的任何地方,都需设置模板。 3.1.6 在混凝土浇注过程中,应有专人负责经常检查模板变位情况,及时调整校正,确保混凝土浇筑质量和施工安全。

3.1.7 施工单位如为加快施工进度而对某一特殊结构部位采用混凝土预制模板,应报监理工程师批准。

3.2 模板材料

3.2.1 木模板的木材质量应达到Ⅲ等以上的材质标准。

3.2.2 钢模板的所有螺栓和铆钉必须是埋头的,面板厚度应根据结构受力要求计算确定。模板的骨架应采用型钢或钢管制作。

3.2.3 预制混凝土模板的使用必须征得设计同意。预制混凝土模板的设计、制作、安装必须遵守规范规定,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才能使用。

3.2.4 水垫塘反拱底板过流面使用专门设计的特种定型模板;特种定型模板可以采用钢木组合模板,原则上不允许使用小型钢模板。 3.2.5 拖模或其他专用模板

(1)拖模模板必须采用钢内衬,内衬表面光滑平整。 (2)拖模应采用导轨导向,能精确就位并连续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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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拖模模板必须有足够高度,使滑模下端的混凝土在模板移动时不致坍塌。 (4)拖模模板应有足够的重量,以便在浇注混凝土时模板不受抬升力的影响。

3.3 模板的制作

3.3.1 模板的制作应满足施工图要求的建筑物结构外形,其制作允许偏差见表3.1,其它详见DL/T5110-2000第7.0.1条规定。

表3.1 模板制作的允许偏差 单位:mm

偏 差 项 目 一、木模 小型模板:长和宽 大型模板(长、宽大于3m):长、宽及对角线 模板面平整度 面板缝隙 二、钢模、复合模板 小型模板:长和宽 大型模板(长、宽大于3m):长、宽及对角线 模板局部不平(用2m直尺检查) 连接配件的孔眼位置 相邻两板面高差 局部不平(用2m直尺检查) ±2 ±3 0.5 3 1 ±2 ±3 2 ±1 允许偏差 3.3.2 钢模面板及活动部分应涂防锈的保护涂料,其它部分应涂防锈漆。木模面板宜烤石蜡或其它保护涂料。

3.3.3 水垫塘反拱底板表面异型模板、滑动式等特种模板的制作允许偏差,应按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模板设计文件中的规定执行。

3.4 模板安装

3.4.1 模板安装必须按照设计提供的施工详图测量放样,重要结构应多设控制点,以利检查校正。

3.4.2 模板及其支架在安装过程中,必须设置足够防倾覆的临时固定设施。 3.4.3 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模板允许安装偏差应符合表3.2的规定。一般现浇结构模板安装允许偏差遵照表3.3执行。预制构件模板安装的允许偏差详见DL/T5110-2000第8.0.9条规定。

表3.2 混凝土模板安装的允许偏差 单位: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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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 差 项 目 模板平整度 相邻两面板高差 局部不平(用2m直尺检查) 面板缝隙 外模板 结构物边线与设计边线 内模板 结构物水平截面内部尺寸 承重模板标高 中心线位置 预留孔洞 截面内部尺寸 混凝土结构的部位 外露表面 2 5 2 0 -10 +10 0 ±20 +5 0 5 +10 0 隐蔽内面 5 10 2 15 表3.3 一般现浇结构模板安装的允许偏差 单位: mm

项 目 轴线位置 底模上表面标高 截面内部尺寸 层高垂直 基础 柱、墙、梁 全高?5m 全高>5m 允许偏差 5 +5 0 ?10 +4 -5 6 8 2 5 相邻两面板高差 表面局部不平(用2m直尺检查) 3.4.4 在模板及支架上,严禁堆放超过其设计荷载的材料和设备。不允许将模板固定在结构钢筋或预埋件上。模板的临时支撑应使拆模和脱模方便容易,以保证拆模时不致损坏混凝土。

3.4.5 模板之间、模板与混凝土接触面的接缝应紧密且平整,以防混凝土中砂浆的流失。建筑物分层施工时,应逐层校正下层偏差,模板下端不应有错台。 3.4.6 水垫塘反拱底板表面异型模板、滑动式等特种模板的安装允许偏差,应按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模板设计文件中的规定执行;同时满足SL32规范的有关规定。 3.4.7 曲面模板应按设计要求的表面曲率安装,并控制在规定的允许偏差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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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8 混凝土浇筑成型后的偏差不应超过模板安装允许偏差的100%。

3.4.9 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必须有专人负责检查、调整模板的形状及位置。模板如有变位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调整校正,必要时停止混凝土浇筑。

3.4.10 模板面板涂抹专用脱模剂,脱模剂应采用同一产品,并需经监理工程师批准。脱模剂应在钢筋架立之前涂刷,且不得与钢筋及混凝土面接触。混凝土面沾染污迹后应及时予以清理。

3.4.11 埋入混凝土的预制混凝土模板与混凝土接触的表面应按照本技术要求有关“施工缝处理”的规定进行凿毛和清理。

3.5 模板拆除

3.5.1 除符合施工图纸的规定外,模板拆除时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不承重侧面模板的拆除,应在混凝土强度达到2.5MPa以上,并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因拆模而损坏时,方可拆除。

(2)钢筋混凝土结构承重模板,在墩、墙和柱部位在其强度不低于3.5MPa时,方可拆除。顶拱、底模应在混凝土强度达到表3.4的规定后,方可拆除。

表3.4 现浇结构拆模时所需混凝土强度

结构类型 梁、拱、壳 结构跨度(m) ?8 >8 ?2 >2 ≤2 板 >2,≤8 >8

按设计的混凝土强度标准值的百分率计(%) 75 100 75 100 50 75 100 悬臂构件 3.5.2 经计算和试验复核,混凝土结构物实际强度已能承受自重及其它实际荷载时,应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可提前拆模。

3.5.3 拆模时,应根据锚固情况,分批拆除锚固连件,防止大片模板坠落。拆模应使用专门工具,并采取适当的措施,以减少混凝土及模板的损伤。 3.5.4 特种模板的拆除时限,由施工单位报请监理工程师批准。

3.5.5 模板的拆除需满足设计图纸和规范的要求,低温季节应适当推迟拆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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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钢筋

4.1 一般规定

4.1.1 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详图或监理工程师批示,制作和架设工程所需的全部钢筋。

4.1.2 钢筋作业包括钢筋、钢筋网、钢筋骨架和锚筋等的加工、绑扎、焊接、机械连接、安装和预埋工作。

4.1.3 钢筋由建设单位统一供货,钢筋品质应满足GB13013 、GB1499等标准的有关要求。施工单位负责质量检验。

4.1.4 施工单位一般不得进行钢筋替换,特殊情况需要进行代换时需报告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批。

4.2 钢筋材质及检验

4.2.1 坝后消能建筑物混凝土工程所使用的钢筋,其种类、钢号、直径等,必须符合施工详图和设代通知的要求。

4.2.2 施工中所使用的钢筋,其强度指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4.2.3 对不同厂家、不同规格的钢筋应分批按有关规范、标准进行严格检验,检验合格钢筋方可加工使用。

4.2.4 钢筋检验时以60t同一炉(批)号、同一规格尺寸的钢筋为一批(质量不足60t时按一批计),随意挑选两根经外部质量检查和直径测量合格的钢筋,各截取一个抗拉试件和一个冷弯试件进行检验。采取的试件应有代表性,不得在同一根钢筋上取样。

4.2.5 钢筋的机械性能检验应遵循以下规定:

(1)钢筋取样时,钢筋端部要先截去500mm后再取试样,每组试样要分别标记,不得混淆。

(2)在拉力试验项目中,应包括屈服点、抗拉强度和伸长率三个指标。如有一个指标不符合规定,即作为拉力试验项目不合格。

(3)冷弯试件弯曲后,不得有裂纹、剥落或断裂,否则视为不合格。 (4)钢筋的检验,如果有任何一个试验项目的任何一个试件不符合GB13013 、GB1499等标准所规定的数值时,则应另取两倍数量的试件,对不合格的项目作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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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试验,如果第二次检验中还有试件不合格,则该批钢筋即为不合格。 4.2.6 检验不合格的钢筋应封存,经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做退库处理。

4.3 钢筋储存

4.3.1 运入加工现场的钢筋,必须具有出厂质量证明书及检验报告。每捆(盘)钢筋均应挂上标牌,标牌上应注明厂标、钢号、产品批号、规格、尺寸等项目,在运输和储存时不得损伤和遗失这些标牌。

4.3.2 到货的钢筋应根据原附质量证明书及检验报告,按不同等级、牌号、规格及生产厂家分批验收检查每批钢筋的外观质量,查看锈蚀程度及有无裂缝、结疤、麻坑、气泡、砸碰伤痕等,并测量钢筋的直径。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钢筋不得使用。 4.3.3 验收后的钢筋,应按不同等级、牌号、规格及厂家分批分别堆放,不得混杂。 4.3.4 钢筋不得与酸、盐、油等物品存放一起,堆放地点应远离有害气体,以防止钢筋锈蚀或污染。

4.3.5 钢筋宜堆置在仓库(棚)内;露天堆置时,应垫高并加遮盖。

4.4 钢筋的代换

4.4.1 当需用不同钢筋代替设计文件所规定的钢筋时,必须事先征得设计单位的同意,并且在任何情况下均应遵守以下原则:

(1)应按钢筋承载力设计值相等的原则进行,代换后钢筋的净距、锚固长度、最小钢筋直径应符合DL/T5057的规定。

(2)某种直径的钢筋,用同钢号的另一直径钢筋代替时,其直径变更范围最好不超过4mm;变更后的钢筋总截面面积与设计文件规定的截面面积之比不得小于98%或大于103%。

(3)钢筋等级的变换不能超过一级。用高一级钢筋代替低一级钢筋时,宜采用改变钢筋直径的方法而不宜采用改变钢筋根数的方法来减少钢筋截面积。部分构件应校核裂缝和变形。

(4)以较粗的钢筋代替较细的钢筋时,部分构件应校核握裹力。 4.4.2 低一级钢筋不得代替高一级钢筋,光圆钢筋不得代替带肋钢筋。 4.4.3 代用的钢筋层数不得多于原图纸规定的钢筋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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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钢筋加工

4.5.1 钢筋的表面应洁净无损伤,使用前应将表面油渍、漆污、锈皮、鳞锈等清除干净。

4.5.2 钢筋的除锈方法宜采用除锈机、风砂枪等机械除锈,当钢筋数量较少时,可采用人工除锈。除锈后的钢筋不宜长期存放,应尽快使用。 4.5.3 钢筋应平直,无局部弯折,钢筋的调直应遵守以下规定:

(1)钢筋在调直机上调直后,所调直的钢筋不得出现死弯,否则应剔除不用。 (2)采用冷拉方法调直钢筋时,Ⅰ级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2%;Ⅱ级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1%。

4.5.4 钢筋的弯钩和弯折加工,应满足设计要求;同时符合DL/T5169的规定。切割和打弯钢筋可在工厂或现场进行。弯曲应根据经批准的标准方法并用经批准的机具来完成。不允许加热打弯。图纸上没有标明但已被弯曲或扭弯的钢筋不能再用。 4.5.5 钢筋加工后的允许偏差不得超过表4.1的规定。

表4.1 钢筋加工的允许偏差

序号 1 2 3 4 5 偏差名称 受力钢筋全长净尺寸的偏差 箍筋各部分长度的偏差 钢筋弯起点位置的偏差 钢筋转角的偏差 圆弧钢筋径向偏差 大体积 薄壁结构 构件 允许偏差值 ±10mm ±5mm ±20mm 大体积混凝土 ±30mm 3° ±25mm ±10mm 4.6 钢筋接头 4.6.1 钢筋的接头应满足设计要求,并且符合DL/T5144和DL/T5057中有关要求。钢筋焊接处的屈服强度应为钢筋屈服强度的1.25倍。

4.6.2 在加工厂中,钢筋的接头应采用闪光对头焊接。当不能进行闪光对焊时,宜采用电弧焊(搭接焊、帮条焊、熔槽焊等)和机械连接。钢筋的交叉连接,宜采用接触点焊,不宜采用手工电弧焊。

(1)现场竖向或斜向(倾斜度在1:0.5的范围内)钢筋的焊接,宜采用接触电渣焊。现场焊接钢筋直径在28mm以下时,宜用手工电弧焊(搭接);直径在28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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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时,宜用熔槽焊或帮条焊,亦可采用可靠的机械连接法(挤压套筒连接,滚轧直螺纹套筒连接等)。

(2)采用机械连接时应将所使用的连接材料、工艺、规格及连接方法等报监理工程师审批,并应进行接头工艺试验。机械连接接头的设计、应用与验收应遵守JGJ 107的规定。

(3)直径在25mm以下的钢筋接头,可采用绑扎接头。轴心受拉、小偏心受拉构件和承受震动荷载的构件中,钢筋接头不得采用绑扎接头。

4.6.3 焊接钢筋的接头,应将施焊范围内的浮锈、漆污、油渍等清除干净。 4.6.4 在负温下焊接钢筋时,应有防风、防雪措施。手工电弧焊应选用优质焊条,接头焊毕后应避免立即接触冰、雪。雨天干地露天焊接,必须有可靠的防雨和安全措施。

4.6.5 焊接钢筋的工人必须有相应的考试合格证件。

4.6.6 采用不同直径的钢筋进行闪光对焊时,直径相差以一级为宜,且不得大于4mm。采用闪光对焊时,钢筋端头如有弯曲,应予矫直或切除。

4.6.7 为保证闪光对焊的接头质量,在每班施焊前或变更钢筋的类别、直径时,均应按实际焊接条件试焊二个冷弯及二个拉力试件。根据对试件接头外观质量检验,以及冷弯和拉力试验验证焊接参数。在试焊质量合格和焊接参数选定后,方可成批焊接。

4.6.8 钢筋接头位置要错开布置。配置在“同一截面内”的下述受力钢筋,其接头的截面面积占受力钢筋总截面面积的百分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1)闪光对焊、熔槽焊、接触电渣焊及机械连接接头在受弯构件的受拉区不超过50%,在受压区不受限制。

(2)绑扎接头,在构件的受拉区中不超过25%,在受压区中不超过50%。 (3)焊接与绑扎接头距钢筋弯起点不小于10倍钢筋直径,且不应位于最大弯矩处。

在施工中如分辨不清受拉区或受压区时,其接头的设置应按受拉区的规定办理。 如两根相邻的钢筋接头中距在500mm以内或两绑扎接头的中距在绑扎搭接长度以内,均作为同一截面处理。

4.6.9 钢筋采用绑扎搭接接头时,钢筋的接头搭接长度按受拉钢筋最小锚固长度控制,见表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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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2 受拉钢筋绑扎接头的搭接长度

钢筋类型 I级钢筋 月牙纹 II级钢筋 III级钢筋 混凝土强度等级 C20 40d 50d 55d C25 30d 40d 50d C30、C35 25d 40d 40d ≥C40 25d 30d 35d 30d 冷扎带肋钢筋 50d 40d 35d 注:①在任何情况下,纵向受拉钢筋的搭接长度不应小于300mm; ②当混凝土强度等级低于C20时,Ⅰ、Ⅱ级钢筋的搭接长度应按表中C20的数值相应增加10d;

③对有抗震要求(抗震等级为7级及其以上)的受力钢筋的搭接长度应增加5d;, ④当混凝土在凝固过程中受力钢筋易受扰动时,其搭接长度宜适当增加。

4.7 钢筋安装

4.7.1 钢筋的安装位置、间距、保护层及各部分钢筋的大小尺寸,均应符合施工详图及有关文件的规定。

4.7.2 除非得到监理工程师的批准,钢筋的安装不得与混凝土浇筑同时进行。 4.7.3 现场焊接或绑扎的钢筋网,其钢筋交叉的连接,应按设计文件的规定进行。如设计文件未作规定,且钢筋直径在25mm以下时,则除墙内靠近外围两行钢筋之相交点应逐点扎牢外,其余按50%的交叉点进行绑扎;以尽量减少混凝土卸料、平仓、振捣过程中钢筋的移位和变形 。

4.7.4 为了保证混凝土保护层的必要厚度,非过流面应在钢筋与模板之间设置强度不低于设计强度的混凝土垫块。混凝土垫块应埋设铁丝并与钢筋扎紧;垫块应互相错开,分散布置。过流面钢筋与模板之间应采取其它必要措施保证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并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在多排钢筋之间,应用短钢筋支撑以保证位置准确。 4.7.5 安装后的钢筋,应有足够的刚性和稳定性。预先绑扎和焊接的钢筋网及钢筋骨架,在运输和安装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避免变形、开焊及松脱。

4.7.6 在钢筋架设完毕,未浇混凝土之前,须按照设计图纸和DL/T5144的标准进行详细检查,并作好检查记录。检查合格的钢筋,如长期暴露,应在混凝土浇筑之前,重新检查,合格后方能浇筑混凝土。

4.7.7 在钢筋架设安装后,应及时妥加保护,避免发生错动和变形。

4.7.8 反拱水垫塘底板过缝钢筋(垂直水流向)在结构缝处需设置保护套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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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9 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应安排值班人员经常检查钢筋架立位置,如发现变动应及时矫正。严禁为方便混凝土浇筑擅自移动或割除钢筋。

4.7.10 钢筋摆放架设位置,必须按照设计图纸和设计通知执行。以利于各种预埋件埋设和可能出现的事故处理施工的方便。钢筋架设的允许偏差不得超过表4.3的规定。

表4.3 钢筋安装的允许偏差

偏差项目 钢筋长度方向的偏差 同一排受力钢筋间距的局部偏差 梁中 板及墙中 允许偏差 ±1/2净保护层厚 ±0.5d ±0.1倍间距 ±0.1倍间距 ±0.1倍排距 ±0.1倍箍筋间距 ±1/4净保护层厚 同一排中分布钢筋间距的偏差 双排钢筋,其排与排间距的局部偏差 梁与柱中钢筋间距的偏差 保护层厚度的局部偏差 4.8 锚筋桩接长

4.8.1 坝后消能建筑物水垫塘、二道坝、护坦及护岸混凝土衬砌范围内建基面的锚筋桩在浇筑混凝土前均要求接长,以满足锚筋桩在混凝土中的锚固长度。 4.8.2 锚筋桩接长钢筋直径及接长型式按设计施工图纸、设计通知要求和监理工程师指令实施。

4.8.3 接长钢筋与锚筋桩连接,采用现场焊接连接,焊缝长度需满足DL/T5144和JGJ18规定的要求及本章4.6节的相关条款。 4.8.4 接长钢筋尽可能与混凝土结构表层钢筋网连接。

5 混凝土原材料

5.1 水泥

5.1.1 水垫塘高程2240m以下、坝后护坦、二道坝基础约束区和二道坝表层2m厚混凝土选用中热42.5级硅酸盐水泥。其他部位用42.5级普通硅酸盐水泥。水泥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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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采用建设单位提供的产品,供应的水泥应保持质量稳定。施工单位应定期、分批负责质量检验。

5.1.2 中热42.5级硅酸盐水泥,其主要性能除应满足国标GB200-2003标准中对中热硅酸盐水泥的全部要求外,同时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水泥中的碱含量(NaO+0.658K2O计)必须≤0.6%; (2)所用水泥中MgO的含量必须控制在3.5%~5.0%;

(3)水泥水化热应满足GB200-2003的要求,且7d水化热不大于280kJ/kg; (4)水泥熟料中C4AF的含量宜≥16%;

(5)水泥比表面积宜控制在250 m2/kg~300m2/kg; (6)水泥28d抗折强度宜≥8.0MPa;

(7)生产水泥所用石膏G类石膏(CaSO4.2H2O)应≥75%。 5.1.3 普通硅酸盐水泥应满足GB175中的相关规定。

5.1.4 散装水泥运至工地的入罐最高温度不得大于65℃,否则应采取有效措施降温,并报监理工程师批准。

5.1.5 优先使用散装水泥。袋装水泥储运时间不超过3个月。散装水泥不超过6个月。超过者要经过检验,各项指标合格后方可以使用。

5.2 粉煤灰

5.2.1 水垫塘2240m高程以下、坝后护坦、二道坝混凝土中需掺优质粉煤灰。 5.2.2粉煤灰由建设单位提供,施工单位应定期、分批负责质量检验。

5.2.3 粉煤灰的品质和指标需满足拉西瓦工程的要求,并经实验论证。拉西瓦工程要求粉煤灰品质指标和化学成份见表5.1。

表5.1 粉煤灰品质指标要求

指 标 细度(45μm方孔筛筛余)(%) 烧失量(%) SO3(%) 需水量比(%) 碱含量(NaO+0.658K2O) (%) 粉煤灰等级 Ⅰ ≤12 ≤5 ≤3 ≤95 ≤1.5 Ⅱ ≤20 ≤8 ≤3 ≤105 ≤1.5 拉西瓦工程 标准 ≤20 ≤5 ≤3 ≤95 ≤2.0 5.2.4 每批粉煤灰均应有厂家的品质实验报告及合格证,主要内容包括:厂名、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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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出厂日期、批号、数量及品质检验结果。

5.3 骨料

5.3.1 混凝土的骨料采用红柳滩料场的天然砂石骨料。

5.3.2 保证骨料的质量,是混凝土温度控制的主要内容。用于混凝土的骨料,包括粗骨料和细骨料,应质地坚硬、清洁、级配良好,骨料的堆存、运输及品质要求需满足以下规定,施工单位应按规范要求进行质量检测。

(1)细骨料:

a)细骨料的质量应符合DL/T5144中的规定,主要指标参见表5.2。 b)细骨料应质地坚硬、清洁、级配良好,细度模数控制在2.2~3.0范围内。 c)送至拌和系统(即出厂)的砂含水量应均匀稳定,含水率小于6%。 (2)粗骨料:

a)粗骨料的质量应符合DL/T5144中的规定,主要指标参见表5.3。 b)粗骨料应质地坚硬、清洁、级配良好,含水率小于1%。

c)当最大粒径为40mm时,分成5mm-20mm和20mm-40mm两个级配;当最大粒径为80mm时,分成5mm-20mm、20mm-40mm和40mm-80mm三个级配;当最大粒径为150(120)mm时,分成5mm-20mm、20mm-40mm、40mm-80mm和80mm-150(120)mm四个级配(方孔筛)。

d)各级骨料应避免分离,分别用中径(10mm、30mm、60mm、115mm)方孔筛检测的筛余量应在40%-70%范围内。

e)混凝土骨料应采用连续级配。

表5.2 细骨料的质量技术要求

序号 1 项 目 含泥量(≥C9030和有抗冻要求的) 含泥量(<C9030和无抗冻要求的 坚固性(有抗冻要求的) 坚固性(无抗冻要求的) 云母含量 表观密度 轻物质含量 指 标 ≤3% ≤5% ≤8% ≤10% ≤2% ≥2.5t/m3 ≤1% 15

备 注 (1)含泥量指粒径小于0.08mm的细屑和粘土的总量。(2)不应含有粘土团 指硫酸钠溶液法5次循环后的重量损失 2 3 4 5

6 7 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 有机物含量 ≤1% 浅于标准色 折算成SO3 表5.3 粗骨料质量技术要求

序号 1 项 目 含泥量 (D20、D40粒径级) 含泥量 (D80、D150粒径级) 坚固性(有抗冻要求的) 坚固性(无抗冻要求的) 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 有机质含量 表观密度 吸水率 针片状颗粒含量 超径含量 逊径含量 软弱颗粒含量 指 标 ≤1% ≤0.5% ≤5% ≤12% ≤0.5% 浅于标准色 ≥2.55t/m3 ≤2.5% ≤15% ≤5% ≤10% ≤5% 备 注 各粒径级均不应含有粘土团块 2 3 4 5 6 7 8 9 10 折算成SO3 原孔筛检验 原孔筛检验 5.4 水

5.4.1 拌和混凝土及混凝土养护用水必须选用经净化处理后的河水,其质量指标需满足JGJ63要求。未经处理的各类污水不得用于拌和及养护混凝土。 5.4.2 拌和混凝土及混凝土养护用水应符合以下要求:

(1)混凝土拌和养护用水与标准饮用水试验所得的水泥初凝时间差及终凝时间差均不得大于30min。

(2)混凝土拌和养护用水配制水泥砂浆28d抗压强度不得低于用标准饮用水拌和的砂浆抗压强度的90%。

(3)混凝土拌和养护用水的PH值和水中的不溶物、可溶物、氯化物、硫酸盐的含量应符合表5.4的规定。

表5.4 拌和与养护混凝土用水的指标要求

项 目 PH值 不溶物mg/L

钢筋混凝土 >4 <2000 16

素混凝土 >4 <5000 可溶物mg/L 氯化物(以Cl-计) mg/L 硫酸盐(以SO42-计) mg/L <5000 <1200 <2700 <10000 <3500 <2700 5.5 外加剂

5.5.1 外加剂(包括减水剂、引气剂、缓凝剂、速凝剂和早强剂等)品质应符合GB8076、GB50119、DL/T5100的相关规定。

5.5.2 混凝土中须掺入经过实验论证的优质外加剂,减水率大于17%,混凝土的含气量控制在5%~6%。

5.5.3 外加剂由建设单位统供,施工单位应负责质量检验,检验按GB8076中检验规则的规定执行。

5.5.4 不同品种外加剂应分别储存,在运输与储存中不得相互混装,以避免交叉污染。 5.5.5 外加剂若存放时间超过6个月或出现冷凝结霜后不能使用,除非重新试验证明其有效后方能使用。

5.6 原材料的质量检验

5.6.1 水泥检验

每批水泥均应有厂家的品质实验报告及合格证;施工单位应按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对每批水泥进行取样检测,必要时还应进行化学成分分析。水化热和碱含量实验应每月检测一次。其它检测的项目包括:水泥强度等级、凝结时间、体积安定性、稠度、比表面积、密度等实验。检测取样以200t~400t同品种、同强度等级水泥为一个取样单位,不足200t时也应作为一取样单位。 5.6.2 粉煤灰检验

每批粉煤灰均应有厂家的品质实验报告及合格证;施工单位应按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对每批粉煤灰进行取样检测。碱含量实验应每月检测一次。其它检测的项目包括细度、需水量比、烧失量、SO3、含水量等指标,检测取样以100t~200t为一个取样单位,不足100t时也应作为一取样单位。 5.6.3 外加剂检验

(1)每批外加剂均应有出厂检验报告及合格证,使用单位应进行验收检验。 (2)外加剂的分批以掺量划分,掺量大于或等于1%的外加剂以100t为一个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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掺量小于1%的外加剂以50t为一个批,掺量小于0.01%的外加剂以1t~2t为一个批,一批进场的外加剂不足一个批号应视为一个批检验。

(3)对配制外加剂溶液的浓度,每班至少检查一次。 5.6.4 水质检验

混凝土拌和养护用水,在水源改变或对水质有怀疑时,应采取砂浆强度试验法进行检测对比,如果水样制成的砂浆抗压强度低于原合格水源配制的砂浆28d龄期抗压强度的90%,该水不能使用。 5.6.5 骨料质量检验

混凝土骨料由红柳滩砂石加工系统施工单位提供。取样与检验方法按有关规范、标准执行。 5.6.6 原材料的温度检测

在混凝土的施工过程中,应至少每4小时测1次原材料的温度,原材料测温包括骨料、水泥和粉煤灰。

6 混凝土配合比

6.0.1 各种不同类型结构物的混凝土配合比必须通过试验选定,其试验方法应按DL/T5150有关规定执行。

6.0.2 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及混凝土外加剂的掺量应符合业主提供的指导性配合比和设计的有关要求。坝后消能建筑物混凝土强度等级及主要设计指标见表6.1。 6.0.3 按照业主提供指导性配合比的要求,经现场试验后提交施工配合比,报监理工程师批准。

6.0.4 施工单位在进行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和混凝土施工时,除满足表6.1的要求外,还应达到相应的混凝土匀质性指标。同时,应加强施工管理,提高施工工艺,改善混凝土性能,提高混凝土抗裂能力。混凝土生产质量以现场试件28d龄期抗压强度标准差σ值表示,其评定标准见表6.2。

表6.1 消能建筑物混凝土强度等级及主要设计指标

强度 允许最抗渗 等级 大粒径 等级 C20 C20

抗冻 限制最大最大粉煤等级 水胶比 灰掺量 F200 28d极限拉伸值 -4(×10) 使用部位 40mm 40mm W6 W6 ≤0.45 25~30% ≤0.50 30% 18

≥0.85 抽排系统洞室,泵送混凝土 ≥0.85 地勘洞、施工支洞洞口封堵,C20 80mm W6 F200 F300 F200 F300 F300 F300 ≤0.45 25~30% ≤0.45 25~35% ≤0.45 / ≤0.45 25~30% ≤0.40 25~30% ≤0.35 / ≥0.85 ≥0.85 ≥0.85 ≥0.85 ≥0.85 ≥0.85 C25 150mm W6 C25 20mm W6 C25 C30 C40 80mm 80mm 40mm W6 W6 W6 泵送混凝土 护坡及护岸交通道路混凝土防护墩、超挖、断层处理回填混凝土 二道坝 洞内喷射混凝土 反拱水垫塘底板、护坡、护坦及下游护岸 反拱水垫塘拱座 抗冲耐磨混凝土 注:混凝土强度等级按照标准方法制作养护的边长为150mm的立方体试件,在28d龄期用标准试验方法测得的具有95%保证率的立方体抗压强度来确定,用符号C(N/mm2)表示。

表6.2 混凝土施工质量控制标准

评定指标 强度标准差σ(MPa) 强度保证率Ps ≥95% ≤3.5 ≤3.5 ≤4.0 ≤4.0 C20F200W6 C25F300(F200)W6 C30F300W6 C40F300W6 7 建基面清基

7.0.1建基面无浮石,无松动岩块,锤击合格。对建基面开挖后仍余留的裂隙张开组合切割明显松弛岩体、强风化岩体必须全部彻底清除。

7.0.2 对于凸头、尖角岩体,应将其顶部处理成钝角或弧形状,保证基面平顺。 7.0.3断层、裂隙密集带、挤压破碎带、交汇囊状风化带、软弱夹层等软弱破裂物均已清除,经监理工程师、地质、设计验收合格。

7.0.4建基面内有地下水渗出时,已做引流处理。如遇有承压水,施工单位应制定引排措施和方法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处理完毕,并经监理工程师认可后,方可浇筑混凝土。

7.0.5 在混凝土浇筑前应清除基岩面上的油污、碎屑、焊渣、泥土等杂物,撬除松动岩块,并加以冲洗。冲洗时应尽量用较大的风水枪,特别注意岩面凹部,直到流出清水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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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6 建基面四周0.5m~1.0m岩基,随建基面清基,与建基面标准相同,并同时验收,以利立模浇筑。

7.0.7 清洗后的基础岩面在混凝土浇筑前应保持洁净和湿润,在浇注前应排干积水。

8 混凝土施工

8.1 一般规定

8.1.1 混凝土施工除按本《技术要求》执行外,还必须遵守规范GB50204和DL/T5144的有关规定,有不符者以本《技术要求》为准。混凝土试验应按范DL/T5150规定执行。

8.1.2 施工单位应在混凝土浇筑前,提交一份混凝土工程的施工措施计划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批。其内容包括:混凝土、钢筋和模板的供应计划以及混凝土分层分块浇筑程序图和施工进度计划等。混凝土浇筑程序图应按施工图要求,详细编制各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和二期混凝土浇筑以及钢筋连接、预埋件安装等的施工方法和程序,若施工单位在编制混凝土浇筑程序时,需要修改施工图规定的施工缝位置,应报监理工程师批准。

8.1.3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提供混凝土工程的详细施工记录和报表。其内容应包括:

(1)每一构件或块体逐月的混凝土浇筑数量、累计浇筑数量。 (2)各种原材料的品种和质量检验成果。 (3)不同部位的混凝土等级和配合比。

(4)月浇筑计划中各坝段或构件(或部位)实施浇筑起讫时间。 (5)混凝土的养护和表面保护的作业记录。

(6)浇筑时的气温、混凝土出机口温度和浇筑温度。 (7)模板作业记录和各部件拆模日期。

(8)钢筋作业记录和各构件及块体实际钢筋用量。 (9)混凝土试件的试验成果。

(10)混凝土钻孔取芯、柱状图及芯样试验成果。 (11)混凝土质量检验记录和质量事故处理记录等。

8.1.4 施工单位应为各项混凝土工程的完工验收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以下完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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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种混凝土工程建筑物完工文件。 (2)混凝土工程建筑物成型复测成果。

(3)混凝土工程建筑物的隐蔽工程及其部位混凝土的质量检查验收报告。 (4)施工期观测资料(温度、结构缝、混凝土和建基面结合部位测缝、裂缝、预应力监测等)。

(5)各混凝土工程建筑物的缺陷修补和质量事故处理报告。 (6)监理工程师指示提交的其它完工资料。

8.1.5 任何部位混凝土计划开始浇筑8h前(隐蔽工程为12h),施工单位必须通知监理工程师对浇筑部位的准备工作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地基处理、已浇筑混凝土面的清理以及模板、钢筋(过缝钢筋套管)、插筋、锚筋接长、排水盲沟、排水孔引水管(或预埋管)、冷却系统、预埋件、止水和观测仪器等设施的埋设和安装等。 8.1.6 任何部位混凝土开仓验收前,施工单位应将该部位的混凝土浇筑的配料单提交监理工程师审核,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混凝土浇筑。

8.1.7 混凝土浇筑必须在坝基面清基验收、混凝土仓面验收合格签发混凝土开仓证后方可浇筑。

8.2 施工缝面处理

8.2.1 混凝土收仓面应浇筑平整,在其抗压强度尚未到达2.5MPa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仓面准备工作。

8.2.2 水平施工缝面宜用25MPa~50MPa高压水冲毛机将表面冲毛,高压水冲毛应在混凝土终凝后进行,具体开始时间和冲毛时间,通过现场生产性试验确定。如果浇筑层面上密布钢筋,此时可采用手风镐凿毛。

8.2.3 施工缝表面采用高压水枪冲毛处理要作到“去掉乳皮,微露粗砂,表面粗糙,清理干净”;采用凿毛方法处理要作到“无乳皮、无松动骨料、粗骨料外露不超过1/3”。

8.2.4 在混凝土浇筑前,应对施工缝面进行彻底清洗,经验收合格取得开仓证后方可浇筑混凝土。验收完24h后未开仓浇筑混凝土,需重新验收仓面。

8.2.5 在施工缝面处理中产生的废水、废渣,其处理方法要求不得污染建筑物表面,不得影响暴露的建筑物表面的美观。废水、废渣不得进入各种管道及纵、横缝内。 8.2.6 为了与下一浇筑层混凝土结合更好,在水平施工缝上面浇混凝土时,应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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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表面清洁、湿润。

8.2.7 与基岩面接触的混凝土(交通、集水廊道和部分排水廊道底板除外),采用增大砂率的同强度等级富浆二级配混凝土,铺料坯层厚度30cm左右;老混凝土面水平施工缝接缝混凝土,采用增大砂率的同强度等级富浆二级配混凝土,铺料坯层厚度20cm。连续浇筑的混凝土面水平施工缝接缝混凝土,采用增大砂率的同强度等级富浆三级配混凝土,铺料坯层厚度20cm左右。

8.3 混凝土拌和

8.3.1 拌制现场浇筑混凝土时,必须严格遵守通过现场生产性配合比试验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混凝土配料单进行配料,严禁擅自更改配料单。

8.3.2 所有混凝土拌和记录(纸质、电子资料)都应十分完好,并作为建设单位的档案资料。所有称量、指示、记录及控制设备都应有防尘措施,并不受气候影响。混凝土组成材料的配料量均以重量计。设备称量应准确,其称量偏差不应超过表8.1的规定,施工单位应按监理工程师的指示定期校核称量设备的精度。

8.3.3 混凝土拌和应符合DL/T5144第7.1节的规定,拌和程序和时间均应通过试验确定,且最少拌和时间应不少于表8.2的规定。

8.3.4 混凝土拌和物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为不合格料,应弃置在指定的场地:

(1)错用配料单已无法补救,不能满足质量要求。

(2)混凝土配料时,任何一种材料计量失控或漏配,不符合质量要求。 (3)拌和不均匀或出现夹生料。

(4)出机口温度和坍落度超过有关规程规范所规定的允许值时。 表8.1 混凝土材料称量的允许偏差

材 料 名 称 水泥、掺合料、水、冰、外加剂溶液 骨 料 称量允许偏差(%) ±1 ±2 表8.2 混凝土最少拌和时间

拌和机容量 最大骨料粒径(mm) 3Q(m) 0.8≤Q≤1.0 1.0≤Q≤3.0

最少拌和时间(s) 自落式拌和机 90 120 22

强制式拌和机 60 75 80 150 Q>3.0 150 150 90 注(1)入机拌和量应在拌和机额定容量的110%以内。

(2)加冰混凝土的拌和时间自落式拌和机应延长30s、强制式延长15s,出机的混凝土拌和物中不应有冰块。

(3)掺粉煤灰混凝土的搅拌时间应比不掺粉煤灰的混凝土延长10s~30s。

8.3.5 拌和楼的计量器具应定期(每月不少于1次)检验校正,在必要时随时抽验。每班称量前,应对称量设备进行零点校验。

8.4 混凝土运输

8.4.1 混凝土运输设备及运输能力应与拌合、浇筑能力、仓面具体情况相适应。 8.4.2 混凝土出拌和机后应迅速运达浇筑地点,运输中不应有分离、漏浆和严重泌水、过多温度回升和坍落度损失现象。

8.4.3 在高温或低温条件下,混凝土运输工具应设置遮阳或保温设施,以避免天气、气温等因素影响混凝土质量。

8.4.4 混凝土水平运输采用自卸汽车运输,入仓浇筑采用门机运输或其它设备。应尽量缩短运输时间及减少转运次数。因故停歇过久,混凝土已初凝或失去塑性时,应作废料处理。

8.4.5 不论采用何种入仓设备,若因停歇时间过久导致混凝土已经初凝,则必须作废品处理。在任何情况下严禁在运输途中和卸料时加水。

8.4.6 混凝土入仓时应防止离析,混凝土自由下落的垂直落距不应大于1.5m。 8.4.7 用自卸汽车、料罐车及其他专用车辆运送混凝土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运送混凝土的汽车应为专用,运输道路应保持平整。 (2)装卸混凝土的厚度不应小于40cm,车厢应平滑密闭不漏浆。 (3)每次卸料,应将所载混凝土卸净,并应适时清洗车厢(料罐)。 (4)汽车运输混凝土直接入仓时,必须有确保混凝土施工质量的措施,并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8.4.8 用门式、塔式、缆式起重机及其他吊车配吊罐运输混凝土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起重设备的吊钩、钢丝绳、机电系统配套设施、吊罐的吊耳及吊罐放料扣等,应定期进行检查维修,保证设备完好。

(2)吊罐不得漏浆,并应经常清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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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起重设备运转时,应注意与周围施工设备保持一定的距离和高度。 8.4.9 用皮带机运输混凝土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混凝土运输中应避免砂浆损失,必要时适当增加配合比中的砂率。 (2)皮带机卸料处应设置挡板、卸料导管和刮板。

(3)当输送混凝土的最大骨料粒径大于80mm时,应进行适应性试验,满足混凝土质量要求。

(4)皮带机布料应均匀,堆料高度应小于1m。

(5)应有冲洗设施并及时清洗皮带上粘附的水泥砂浆,并应防止冲洗水流入仓内。 (6)露天皮带机上宜搭设盖棚,以免混凝土受日照、风、雨等影响,同时便于高温季节混凝土温控和低温季节混凝土保温。

8.4.10 用溜筒、溜槽、流管等运输混凝土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溜筒内壁应光滑,开始浇筑前应用砂浆润滑筒内壁;当用水润滑时应将水引出仓外,仓面必须由排水设施。

(2)使用溜筒,应经过试验验证,确定溜筒高度与合适的混凝土坍落度。 (3)溜筒宜平顺,每节之间应连接牢靠,应有防脱落保护措施。 (4)运输和卸料过程中,应避免混凝土分离,严禁向溜筒内加水。

(5)当运输结束或溜筒堵塞经处理后应及时清理,且应防止清洗水进入新浇混凝土仓内。

8.5 混凝土浇筑基本要求

8.5.1 任何部位混凝土必须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并签发“单元工程验收合格证(开仓证后)”,方可进行混凝土浇筑。

8.5.2 所有混凝土都应尽可能一次直接入仓,避免在输送过程中产生离析、漏浆。 8.5.3 混凝土浇筑时不能直接在止水片、监测设备、暗排水孔引水管等埋件上卸料,以避免破坏止水片、监测设备、引水管等埋件。特殊情况采用其它方法时需经监理工程师批准。

8.5.4 混凝土浇筑应保持连续性。若因故上下层混凝土覆盖时间超过允许间歇时间,但混凝土重塑者(将混凝土用振捣器振捣30s,周围10cm内混凝土能泛浆且不留孔洞),方可继续浇筑,否则应按施工缝处理。为使混凝土自出机口至仓面浇筑坯被覆盖前的温度满足浇筑温度要求,需控制混凝土自出机口至仓面浇筑坯被覆盖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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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露时间宜小于120分钟。

8.5.5 在浇好的混凝土表面应采取一定的保护措施以防人踩,直到表面达到一定的强度(人走过以后不留下脚印)。若有必要可在表面铺上厚木板以供人行。 8.5.6 混凝土仓面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停止浇筑:

(1)同一仓面混凝土初凝累计超过允许面积(1%),应作施工缝处理。 (2)混凝土平均浇筑温度超过允许偏差值,并在1h内无法调整至允许温度范围内。

8.5.7 浇筑混凝土时,严禁在仓内加水。如发现混凝土拌和物和易性较差,应查找原因及时调整施工工艺,采取加强振捣等措施,以保证质量。

8.5.8 混凝土水平施工缝与基岩、倾斜模板相交处,应保持正交或按1:1相交,混凝土最小厚度不少于100cm(第一层为50cm),以防温度应力或混凝土收缩使顶部开裂。

8.5.9 浇筑仓面混凝土料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应予以挖出: (1)仓内加水的混凝土料。

(2)下到高等级混凝土部位的低等级混凝土料。

(3)不能保证混凝土振捣密实或对建筑物带来不利影响的级配错误的混凝土料。

(4)长时间不凝固、超过规定时间未振捣的混凝土料。

8.5.10 混凝土达到收仓面设计高程时应使其平整,其高程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8.5.11在竖井、廊道、止水片等周边浇筑混凝土时,应使混凝土均匀上升,浇筑过程中要采取有效措施使止水片保持施工详图中的位置及形状。在倾斜面上浇筑混凝土时,应从低处开始浇筑,浇筑面应保持水平。

8.6 混凝土振捣

8.6.1 施工单位在现场应配备足够数量的平仓设备、振捣设备,以满足相应的混凝土浇筑强度的要求。未经允许,不得使用平板式或表面式振捣器。

8.6.2 大仓面混凝土浇筑必须使用振捣机进行振捣,有钢筋、预埋件、安全监测设备的部位采用手持式振捣器进行振捣。振捣器应保持近乎垂直,振捣头应利用自身重量及振动下沉,使用手持式振捣器应遵守DL/T5144第7.3.9条第3项的有关规定。凡无法使用振捣器的部位,应辅以人工振捣。

8.6.3 混凝土浇筑应先平仓后振捣,严禁以振捣代替平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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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4 振捣时间以取得良好的捣固效果并不发生分离为度,应避免漏振、欠振和过振。不同部位、不同性能的混凝土的振捣时间通过现场实际和施工实践确定。 8.6.5 在前一坯层混凝土尚未按要求振捣之前,不得在其上铺设混凝土。

8.6.6 对某些特殊部位,如岩基上、水平及垂直施工缝、模板附近的混凝土的振捣应仔细谨慎。在浇筑止水片、埋设件和观测仪器设备周围的混凝土时,应特别仔细振捣,使埋设件与混凝土之间接触密实,不出现任何空隙,但振捣器又不能直接接触埋设设施,以保证埋设设施不受损坏。在这些区域的混凝土中的粒径大于40mm的大骨料应予以剔除。

8.6.7 浇筑振捣层厚度应根据拌和能力、运输距离、浇筑速度、气温及振捣器的性能等因素确定。浇入仓内的混凝土应随浇随平仓,不得堆积,仓内若有粗骨料堆积时,应将堆积的骨料均匀散铺至砂浆较多处,但不得用水泥砂浆覆盖,以免造成内部蜂窝。

8.7 雨季施工

8.7.1 雨季施工应作好以下工作:

(1)运输工具应有防雨及防滑措施。

(2)浇筑仓面应有防雨措施并备有不透水覆盖材料。 (3)增加骨料含水率检测次数,及时调整拌和用水量。

8.7.2 中雨以上的雨天不得新开混凝土浇筑仓面,有抗冲耐磨要求和摸面的混凝土不得在雨天施工。

8.7.3 在小雨天气中浇筑时,应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仓内排水和防止周围雨水流入仓内。

(2)作好新浇筑混凝土面尤其是接头部位的保护工作。

8.7.4 在浇筑过程中,遇大雨、暴雨,应立即停止进料,已进入仓内的混凝土应振捣密实后遮盖。雨后必须先排除仓内积水,对受雨水冲刷的部位应立即处理,雨水浸泡过的混凝土必须清除掉。已浇混凝土如能重塑,应加铺接缝混凝土后继续浇筑,否则按施工缝处理。

8.7.5 雨季应及时了解天气预报,合理安排施工。

8.8 结构混凝土

8.8.1 结构混凝土主要指水垫塘反拱底板、拱座、边墙、护坦、护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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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2 结构混凝土的浇筑应遵循DL/T5144及本章8.5节中的有关规定。结构混凝土中使用的施工方法都应满足施工技术规范中的相应要求。

8.8.3 结构混凝土的材料规格、构件形式、尺寸及其位置均应符合施工详图规定。施工单位任何对结构形式的变更,需事先申报监理工程师,经监理工程师正式批准后方可实施。

8.9 泵送混凝土

8.9.1本节规定适用于水垫塘抽排系统地下洞室衬砌混凝土浇筑及封堵洞室洞口混凝土浇筑。泵送混凝土的施工参照JGJ/T10的规定执行。

8.9.2 泵送混凝土分段浇筑,各段长度按施工详图或监理工程师指示确定。浇筑机械设备及施工方法应于浇筑开工前28d呈报监理工程师批准。

8.9.3 泵送混凝土的配合比(包括坍落度)须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8.9.4 对于衬砌混凝土,要根据结构要求或监理工程师批准决定是按全断面一次衬砌还是分为顶拱、底板和侧墙依次施工。如先浇顶拱,则应注意采取处理“反缝”的措施。使后浇混凝土与上部先浇混凝土间施工缝结合良好。

8.9.5 安装混凝土导管前,应彻底消除管内污物及水泥砂浆,并用压力水冲洗。安装后应注意检查,防止漏浆。在泵送混凝土之前,应先在导管内通过水泥砂浆。 8.9.6 不允许为提高混凝土的流动性而在泵的受料斗处加水拌和。

8.9.7 应保持泵送混凝土工作的连续性,如因故中断时,则应经常使混凝土泵转动,以免导管堵塞。在正常温度下,如间歇时间过久(超过45分钟),应将存留在导管内的混凝土排出,并加以清洗。当泵送混凝土工作一段落后,应及时用压力水将导管冲洗干净。

8.9.8 混凝土入仓采取一端逐段向另一端进料的方式。同时,排水洞等洞室混凝土浇筑时要注意顶拱超挖部分混凝土回填,不得出现架空现象。封拱时,混凝土泵在一定时间内应保持一定压力,使其混凝土充填密实(由试验确定具体时间)。 8.9.9混凝土泵运送混凝土应遵循DL/T5144中的有关规定。衬砌混凝土施工时应在模板合适位置设置50cm×50cm的窗口,用来振捣混凝土,应采用两台混凝土泵同时从两侧均匀对称下料均匀上升,浇筑至顶拱时,用一台泵由中间下料逐渐退至浇筑段端口,最后在压力状态下封拱。浇筑时要特别注意振捣充分,不许漏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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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0 二期混凝土

8.10.1 施工单位在混凝土浇筑前应制订二期混凝土的施工程序、施工工艺报监理工程师审批。

8.10.2 二期混凝土范围

(1)水垫塘抽排系统排水廊道、集水廊道、交通检修廊道、水泵房交通洞等部分底板部位后期浇筑的混凝土。

(2)反拱水垫塘拱座预应力锚索锚头区封堵混凝土。

(3)施工图纸、技术文件中要求预留的孔洞、沟等回填混凝土。 8.10.3 二期混凝土主要设计指标及二期混凝土原材料的品质、配合比设计

除另有规定外,二期混凝土主要设计指标及二期混凝土原材料的品质,应与周围建筑物的混凝土强度等级相一致,水垫塘拱座预应力锚索二期混凝土宜采用二级配抗冲耐磨混凝土。施工单位应选用收缩性较小的原材料和混凝土配合比,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 8.10.4 二期混凝土浇筑

二期混凝土多在廊道部位或钢筋、埋件较密的部位进行浇筑,一般采用坍落度较大的二级配混凝土(拱座部位锚索二期混凝土塌落度同抗冲耐磨混凝土塌落度)。在浇筑前应将结构面的老混凝土(或建基面)用高压水风砂枪冲毛至露粗砂(或凿毛)、冲洗干净,保持湿润,并保证模板安装质量,控制模板的安装误差在允许范围内,模板安装误差见第3.4节。在二期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应用小型振捣机具或手工钎的方法捣实,避免漏振,并要求控制混凝土的上升速度,以保证钢筋和金属埋件不产生位移,模板不走样。

8.10.5 二期混凝土模板的拆除时间见第3.4节。

8.10.5 水垫塘拱座预应力锚索二期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及时采取洒水、喷雾等措施进行养护,混凝土连续养护时间不少于21~28d。

8.11 勘探洞(施工支洞)封堵混凝土

8.11.1 左岸2405m、右岸2460m高程及以下的地质勘探洞、施工支洞,经设计、监理确认需要封堵时,施工单位应按施工图(设计通知)或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对其洞口进行混凝土封堵。封堵混凝土为C20一级配泵送混凝土。

8.11.2 将勘探洞(施工支洞)封堵段内石渣及杂物清理干净后,按监理工程师的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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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对洞断面进行测量。经验收合格后按施工图要求回填混凝土,洞顶进行回填灌浆。 8.11.3 为及时排出封堵洞室内的地下渗漏积水,封堵段底部需预埋2根排水管(φ≥120mm、倾向洞口、倾角≥5°)。位于混凝土衬护范围内的平洞排水管必须与边坡预埋排水管连接。

8.12 拖模混凝土

8.12.1 在正常施工前,应先对拉模系统进行空滑试验。

8.12.2 混凝土采用的配合比及凝结时间应与拉行速度、气温及施工工艺等条件相适应。 8.12.3 混凝土浇筑时,应均匀上升,并适当控制拉模附近的振捣时间、深度和距离。在拉动拉模时不得振捣。

8.12.4 拉模平均拉行速度应与混凝土达到预定脱模强度的时间相适应。在拉模的过程中速度不宜太快,以免拉裂混凝土表面。

8.12.5 刚拉过的混凝土表面要及时进行抹面,在抹面过程中严禁加水。

8.12.6 模板表面应光洁平整,接缝严密不漏浆,以保证混凝土表面的平整度和混凝土的密实性。上下层模板要校正,支撑和拉筋要牢固,以防模板错台、走样。

8.13 抗冲耐磨混凝土

8.13.1 本节适用于反拱水垫塘、二道坝部位抗冲耐磨混凝土施工,抗冲耐磨混凝土厚度50cm,采用的抗冲耐磨混凝土应试验确定并通过验收。

8.13.2反拱底板表层抗冲耐磨混凝土和下层结构混凝土,边墙迎水面抗冲耐磨混凝土和内侧结构混凝土要求一次浇筑。浇筑时严防标号错乱,原则上结构混凝土不能浇到抗冲混凝土部位,保证抗冲混凝土最小厚度为40cm。特殊情况下分别浇筑时,须经监理、设计同意;当分开浇筑时,高低标号之间的施工缝缝面应细致认真处理,并设置缝面插筋,保证在无水而又湿润的条件下浇筑上层(外侧)抗冲耐磨混凝土,浇筑层之间尽可能短间歇上升,间歇期不超过5d~7d。 8.13.3 抗冲耐磨混凝土搅拌时间比普通混凝土延长30s~60s。

8.13.4 抗冲耐磨混凝土比较粘稠,出机后应尽量缩短运输中转时间,尽快达到仓面,尽快摊铺和振捣。运输时间和坍落度损失由现场试验确定。

8.13.5 抗冲耐磨混凝土振捣时间比常规混凝土适当延长,使内部空气完全排出,至混凝土不下沉、不出气泡、开始泛浆为止,严禁漏振超振;振捣器无法振捣的部位必须人工振捣密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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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3.6 抗冲耐磨混凝土应从低处(曲面)向高处进行浇筑,严禁在混凝土运输中和仓内加水。应采用原浆抹面,严禁临时加灰加水。

8.13.7 浇注过程中发现表面发白或表面水分蒸发速度大于0.5kg/m3h时,要采取措施如仓面喷雾等,保持浇注面湿度。

8.13.8 严格控制抗冲耐磨混凝土的浇注温度,温控措施详见8.14节和8.15节。 8.13.9 抗冲耐磨混凝土在初凝前其表面须进行抹光处理,要求掌握好抹面时间及时抹面,抹面时间通过试验确定。斜面或曲面采用滑模施工工艺施工中,滑模过后,应及时覆盖表面保湿,等混凝土流动性降低后再压抹作面。

8.13.10 养护对抗冲耐磨混凝土尤为重要,混凝土浇筑抹面结束后应立即养护,建议采用喷雾,以防止由于早期失水过快产生塑性裂缝,终凝之后改用草袋覆盖并洒水养护,既防干缩又防寒潮冲击。应特别加强早期湿养护,防止产生早期塑性开裂。斜面或曲面部位要覆盖保水性好的保护材料并进行流水养护,使表面始终处于潮湿不少于28d。水垫塘底板抗冲耐磨混凝土尽可能采用蓄水养护,养护时间不少于28d。 8.13.11为防止施工过程中人为损坏已完建的抗冲混凝土表面,和防止寒潮冲击产生裂缝,在养护期28d以后,仍需进行严格的表面保护。

8.13.12 为确保过流面设计体形,混凝土浇注成型后与设计体形的偏差不超过设计轮廓线±10mm,过流面不允许有垂直升坎或跌坎。其表面不平整度应满足如下要求:

(1)反拱水垫塘拱座以下(含拱座)底板不平整度控制在2mm以下,纵向坡控制在1:30以下,横向坡控制在1:20以下。其余部位的不平整度均控制在3mm以下,纵向坡控制在1:20以下,横向坡控制在1:5以下。

(2)混凝土表面在1m范围内的凹凸值控制在2mm以下。混凝土表面不允许残留钢筋头和其它施工埋件,不允许存在蜂窝、麻面及孔径或深度>2mm的气泡、孔洞,不允许残留混凝土砂浆块和挂帘等。

凹凸度是用1m直尺或模型架测读。

(3)底板表面采用人工和机械抹面,满足平整度要求。如用机械抹面,应避免骨料过度下沉而降低表层混凝土的抗冲耐磨性能和发生裂缝。

8.14 混凝土温度控制设计标准

8.14.1 分缝分块

水垫塘最大仓号面积约203m2,其中垂直水流方向平均块长约为13m,顺水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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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向平均块长为14.2m;二道坝最大仓号面积约660m2,垂直水流方向间距约为20m~26m,顺水流方向最大块长约为30m。具体分缝分块尺寸以施工详图为准。 8.14.2 基础混凝土允许温差

综合分析确定水垫塘和二道坝混凝土基础允许温差见表8.3。

表8.3 基础允许温差控制标准 单位:℃

部 位 距基岩高度 强约束区(0~0.2L) 弱约束区(0.2L~0.4L) 二道坝 20 22 注:L为浇筑块长边的长度 水垫塘 20 8.14.3 上下层允许温差

当下层混凝土龄期超过28d成为老混凝土时,其上层混凝土浇筑时应控制上、下层温差,对连续上升坝体且高度大于0.5L(浇筑块长边尺寸)时,允许老混凝土面上下各L/4高度范围内上层最高平均温度与新混凝土开始浇筑时下层实际平均温度之差为17℃;浇筑块侧面长期暴露时,或上层混凝土高度小于0.5L或非连续上升时应加严1℃~2℃控制上下层温差15℃。 8.14.4 混凝土允许最高温度

水垫塘和二道坝混凝土各月允许最高温度见表8.4和表8.5。

表8.4 二道坝混凝土各月设计允许最高温度 单位:℃ 区 域 0 ~0.2L(基础强约束区) 0.2L~0.4L(基础弱约束区) >0.4L(非约束区) 月 份 11~3 26 26 26 4、10 28 28 28 5、9 28 30 30 6~8 28 30 32 注:L为浇筑块长度 表8.5 水垫塘混凝土各月设计允许最高温度 单位:℃ 区 域 水垫塘混凝土 月 份 11~3 26 4、10 26 5、9 26 6~8 26 8.15 温控措施要求

8.15.1 优化混凝土配合比,降低混凝土水泥水化热温升,提高混凝土自身的抗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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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满足设计要求的混凝土强度、抗渗、抗冻、抗裂、均匀性等各项指标的前提下,应选择最小的胶材用量,以降低混凝土水化热温升。

(2)施工单位在进行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和混凝土施工时,除满足设计要求外,还应加强施工管理,提高施工工艺,改善混凝土性能,提高混凝土抗裂能力。

(3)施工中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试验选定的混凝土级配和塌落度,未经监理工程师同意不得随意减小级配和增加塌落度。

8.15.2 施工单位应提高施工工艺,采取必要的温控措施,有效降低混凝土浇筑温度

(1)常温混凝土为春秋季不采用预冷措施拌制的自然温度混凝土,也称自然入仓温度混凝土;预冷混凝土为高温季节或较高温季节采用预冷措施拌制的低温混凝土。冬季低温季节浇筑混凝土还应加热水拌和混凝土。

(2)对于二道坝基础约束区混凝土, 5月、9月应采取加冰、加4℃冷水拌和混凝土,控制混凝土出机口温度不大于12℃; 6月~8月应采取加冰、加4℃冷水拌和混凝土及风冷骨料措施,控制混凝土出机口温度不大于10℃,5月~9月控制混凝土浇筑温度不得大于14℃;4月、10月可自然入仓浇筑混凝土;冬季11月~翌年3月,须加热水拌和混凝土,控制混凝土浇筑温度为5℃~8℃。对于二道坝非约束区混凝土,6月~8月应采取加冰、加4℃冷水拌和混凝土,并采取风冷骨料措施,控制混凝土出机口温度为12℃,控制混凝土浇筑温度为15℃,4月、5月、9月、10月可自然入仓,冬季11月~翌年3月,须加热水拌和混凝土,控制混凝土浇筑温度为5℃~8℃。(详见表8.6、表8.7)。

表8.6 二道坝混凝土各月混凝土允许出机口温度 单位 ℃

区 域 0 ~0.4L(基础约束区) 月 份 11~3 6~18 4、10 自然入仓 自然入仓 5、9 12 自然入仓 6~8 10 12 >0.4L(脱离基础约束区) 6~18 注:基础约束区为建基面0~0.4L,脱离基础约束区为>0.4L,其中L为基础浇筑块长边尺寸。

表8.7 二道坝混凝土各月混凝土允许浇筑温度 单位 ℃

区 域 月 份 11~3 4、10 自然入仓 自然入仓 32

5、9 14 自然入仓 6~8 14 15 0 ~0.4 L(基础约束区) 5~8 >0.4L(脱离基础约束区) 5~8

注:基础约束区为建基面0~0.4L,脱离基础约束区为>0.4L,其中L为基础浇筑块长边尺寸。

(3) 对于反拱水垫塘混凝土, 5月~9月应采取加冰、加4℃冷水拌和混凝土,并采取风冷骨料措施,控制6月~8月混凝土出机口温度为7℃,控制混凝土浇筑温度不得大于14℃,4月、10月可自然入仓浇筑混凝土;冬季11月~翌年3月,须加热水拌和混凝土,控制混凝土浇筑温度为5℃~8℃。(详见表8.8)。

表8.8 反拱水垫塘混凝土各月混凝土允许出机口温度和浇筑温度

区 域 出机口温度 浇筑温度 月 份 11~3 6~18 6~18 4、10 自然入仓 自然入仓 5~9 7 12 (4)为减少预冷混凝土温度回升,应严格控制混凝土运输时间和仓面浇筑坯覆盖前的暴露时间,混凝土运输机具应加保温设施,并减少转运次数,为使高温季节预冷混凝土自出机口至仓面浇筑坯被覆盖前的温度满足浇筑温度要求,混凝土小时最小浇筑强度不小于80m3/h,混凝土自出机口至仓面浇筑坯被覆盖前的时间不大于120分钟。

(5)高温季节6月~8月份尽量避开高温时段(14:00~16:00)浇筑混凝土,宜利用夜间开盘浇筑混凝土。

(6)高温季节混凝土浇筑仓面应设置喷雾装置降低环境温度,并采用保温材料遮盖,避免混凝土直接暴晒于阳光下,减少冷混凝土温度回升。 8.15.3 合理的层厚及间歇期

(1)对于水垫塘:允许混凝土浇筑层厚采用2.5m~3.0m;对于二道坝,基础强约束区范围5月~9月份混凝土允许采用浇筑层厚为1.5m,脱离强基础约束区和其它季节混凝土浇筑层厚可采用3.0m。

(2)混凝土层间间歇为5~7d,以不超过10d为宜。

(3)施工单位应在混凝土浇筑前按施工进度要求和本章有关层厚及间歇期要求,规划好各部位混凝土浇筑具体层厚及间歇期,报监理工程师审批。

(4)避免长间歇浇筑混凝土。

8.15.4 加强混凝土表面养护,提高混凝土自身抗裂性

加强混凝土表面养护,提高混凝土自身抗裂性。4月~10月份要求混凝土浇筑完毕后12小时,及时采取洒水养护措施,使混凝土表面经常处于湿润状态,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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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时可采用流水养护措施;冬季浇筑混凝土采用保温措施。 8.15.5 人工冷却

施工单位应对需要进行混凝土温度控制的混凝土部位,采取初期冷却措施,有效降低混凝土最高温度,保证各部位混凝土最高温度满足设计要求,避免混凝土产生裂缝。

8.15.6 施工单位在混凝土浇筑前2个月应制订冷却水管的有关材料、管道安装及埋设系统配制、施工工艺、通水冷却供水总、干管布置设计图等报监理工程师审批。8.15.7 冷却水管布置

(1)埋设部位:对于所有混凝土均须埋设冷却水管,冷却水管采用1英寸(直径2.54cm)黑铁管,经试验研究论证后可采用高密聚乙烯类等管材。

(2)冷却水管的布置要求:对于二道坝混凝土内埋设的蛇形水管间排距按1.5m (垂直间距)×1.5m(水平间距)布置,水垫塘混凝土冷却水管间排距按1.5m (垂直间距)×1.0m(水平间距)布置。第一层冷却水管应距基岩面为50cm,埋设时要求水管距周边1.0m~1.5m。

(3)冷却水管宜预先加工成弯管段和直管段两部分,在仓内拼装成蛇形管圈。埋设的冷却水管不能堵塞,并应固定和清除表面的鳞锈、油漆和油渍等物。管道的连接可用丝扣、法兰、焊接等方法,并应确保接头连接牢固,不得漏水。混凝土浇筑前和在浇筑过程中应对已安装好的冷却水管各进行一次通水检查,通水压力0.2 MPa~0.3MPa,如发现堵塞及漏水现象,应立即处理。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应注意避免水管受损或堵塞。

(4)各层水管进出口竖管应尽量引入基础廊道,距廊道底板1.0m~1.5m,并且排列有序作好标记记录。对于水垫塘部分混凝土无廊道可引时,其进出口水管可从侧缝面引出。待一期冷却完毕后,所有水管采用0.5:1的水泥浆进行灌浆封堵,并采取割除,灌浆压力0.3MPa~0.4MPa。 8.15.8 通水冷却要求

对于水垫塘和二道坝浇筑的所有混凝土均须进行初期通水冷却措施,有效降低混凝土最高温度。初期通水应采用天然河水,通水时间不少于15d,在混凝土开始浇筑后必须进行连续通水,水管通水流量不小于18L/min;采用高密聚乙烯塑料管材时,通水流量不宜小于20L/min。 8.15.9 混凝土冬季施工及表面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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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日平均气温低于5℃,混凝土即进入冬季施工。混凝土冬季施工要求采用蓄热法和暖棚法施工,仓号混凝土浇筑完毕,即用保温材料将混凝土表面覆盖。

(2)混凝土出机口温度及浇筑温度:冬季浇筑混凝土要求采用预热骨料、加热水拌和等措施提高混凝土出机口温度,控制混凝土浇筑温度为5℃~8℃。

(3)混凝土表面保护标准及混凝土表面保护措施

水垫塘混凝土为薄层结构,必须重视加强混凝土表面保护,防止混凝土表面裂缝。尤其应重视防止寒潮的冲击。所有混凝土工程在最终验收之前,还必须加以维护及保护,以防损坏。浇筑块的棱角和突出部分应加强保护。

a)保温标准及保温材料:应选择保温效果好且便于施工的材料,选定的保温材料须验算其?值并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对于二道坝混凝土,要求保温后的混凝土表面等效放热系数: ?≤ 4.186kJ/m2 ?℃;考虑水垫塘混凝土属薄板结构,混凝土表面防裂要求严,保温标准高,要求保温后的混凝土表面等效放热系数: ?≤ 2.1kJ/m2 ?℃。

b)对于二道坝上下游面及水垫塘混凝土等永久暴露面施工期应采用全年保温,即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即采用保温材料覆盖,直至电站蓄水发电前拆除。

c)二道坝各坝块侧面及上表面采取临时保温方式,要求在竣工前每年9月底完成所有二道坝部位混凝土表面保温工作,对孔洞、廊道等也必须在9月底前挂保温材料封口,防止冷空气对流。当年10月~4月浇筑的混凝土,混凝土浇筑完毕,其上表面及侧面应立即覆盖保温材料,直至上层混凝土开始浇筑前方可揭开。

d)积极做好气象预报工作,在气温骤降来临之前及时对混凝土表面进行保温,禁止在气温骤降期间开盘浇筑混凝土。

e)冬季浇筑的混凝土应适当推迟拆模时间5d~7d。同时应遵循下列规则: 非承重模板拆除时,混凝土强度必须大于允许受冻的临界强度或成熟度:对于大体积混凝土不应低于10.0MPa(或成熟度不低于1800℃·h);对于非大体积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不应低于设计强度的85%;

承重模板拆除应经计算确定; 气温骤降期间禁止拆模;

模板拆除后应立即覆盖保温材料,防止混凝土表面产生裂缝。

f)施工单位应在投标文件中,做出详细的保温设计。在混凝土开始浇混凝土前,应将选用的保温材料、保温措施报监理工程师批准。

g)在基岩面上或所有老混凝土面上浇筑新混凝土前,必须用蒸汽或其它升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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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将其表层混凝土升温至2℃~3℃以上,加热深度不小于10cm。

h)一般情况下开盘时间最好放在白班,并在夜间气温达到最低之前收盘。当日平均气温低于-10℃时,应采用暖棚法施工,并要求维持暖棚内温度在3℃~5℃以上,以防混凝土受冻。

i)为避免混凝土表面受冷击应力作用,凿毛清理工作应放在白天10点钟以后、下午18点钟以前日照较好时段揭被进行,其它时段尽量避免揭被。

j)各部位混凝土浇筑时,如果已入仓的混凝土浇筑温度不能满足有关要求时,应立即通知监理工程师,根据监理工程师指示进行处理,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混凝土浇筑温度。

8.16 裂缝处理

坝后消能建筑物水垫塘、二道坝等部位产生的裂缝分类评判标准、调查及检查方法、分类和编号、处理原则基本上同大坝混凝土裂缝处理,具体实施过程中除设计通知和监理工程师指另外,可参照LXW B09A-2006《大坝混凝土裂缝处理施工技术要求》相关条款执行。

9 预埋件

9.1 一般规定

9.1.1 坝后消能建筑物混凝土预埋件主要有:

(1)止水片;

(2)暗排水系统预埋件(管); (3)混凝土冷却水管;

(4)给排水、水机管路及埋件; (5)电气、通风、照明埋管及埋件; (6)接地系统埋件;

(7)拱座预应力锚索预埋管道; (8)各种观测仪器;

(9)各种锚固支撑作用的插筋、锚筋;

(10)连接和定位用的各种螺栓、爬梯、扶手、栏杆和预埋管等; (11)金属结构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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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2 所有预埋件在埋设以前,须有专人进行质量检查,使任何不合格构件在混凝土浇筑之前得到处理。

9.1.3 所有金属埋件和橡胶止浆片等埋件,均应将表面的污锈、油漆、油渍等清除干净。

9.1.4 在无特殊说明或监理工程师指示的情况下,各类预埋件的施工和质量控制必须满足相关设计规程规范要求和本章相关条款的规定。

9.2 止水片、排水管、排水沟

9.2.1 止水片

(1)止水片须按设计位置跨缝对中进行安装,并用托架、卡具定位,确保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不产生变形或位移。不允许有拉筋、钢筋或其它钢结构与止水相碰接。止水片应力求平直。在纵、横向连接时,须采用搭接双面焊,不得铆接或仅搭接,双面焊接的搭接长度不小于5cm。禁止用横向搭接加宽止水片。

(2)止水铜片的衔接须按其不同厚度分别根据施工详图的规定,采取折叠、咬接或搭接,搭接长度不应小于2cm,咬接或搭接应采取双面焊,焊工需考试合格,焊接作业必须在递交试焊样品报请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施焊。橡胶止水片的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0cm。同类材料的衔接接头,均须采用与母体相同的焊接材料。铜片与橡胶止水片接头,应采用铆接,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0cm。

(3)止水铜片的“十”字接头和“T”字形接头应由厂家按设计尺寸提供成型产品,确需在现场加工时,应严格控制焊接质量。

(4)已埋入先浇混凝土块体内的止水片,应采取措施防止其变形移位和撕裂破坏,且止水片必须高出先浇块表面以上不少于20cm,特别是两标段交界面的止水片,先浇块施工单位应对止水片进行妥善保护,并负责将完好的止水片移交给后浇块施工单位。

(5)止水铜片的凹槽部位须用沥青麻丝填实,安装时应严格保证凹槽部位与伸缩缝位置一致,骑缝布置。埋入混凝土的两翼部分应与混凝土紧密结合,浇筑止水片附近混凝土时应辅以人工振捣密实,靠近止水片的粗骨料(d≥40mm)应剔除,严禁混凝土出现蜂窝、狗洞和止水片翻折。 9.2.2 排水管

(1)边坡混凝土衬砌范围内的暗排水孔施工应在衬砌混凝土施工前按设计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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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完成,并做好排水管的埋设工作和孔口封堵;排水管要求伸入暗排水孔内50cm,孔口周边用沥青麻丝封堵,防止排水孔内渗漏水沿孔口周边渗漏。

(2)边坡同一铅垂面上不同高程的暗排水孔,全部用近水平向排水支管与竖向排水总管连通并引至左右岸拱座纵向排水廊道,排水管连接要求密封牢靠,防止排水管内渗漏水在连接处管周边渗漏。排水管随浇筑层埋设安装,且排水管必须高出浇筑块表面以上50cm,管口需临时保护,防止杂物掉入排水管堵塞管道。

(3)边坡混凝土衬砌范围内的明排水孔施工

a)排水孔在混凝土施工前已施工,在混凝土施工时应按设计文件要求做好引排水孔渗水的排水管的埋设工作和排水孔孔口封堵,排水管要求伸入暗排水孔内50cm,孔口周边用沥青麻丝封堵,防止排水孔内渗漏水沿孔口周边渗漏;靠近混凝土表面排水管管口做好临时保护,防止混凝土堵塞排水管管口,拆除模板后需逐个疏通排水管。

b)排水孔在混凝土施工后实施,混凝土浇筑时应在排水孔位置做好标记或预留木塞,边坡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要求时按设计文件要求进行排水孔施工。

(4)边坡排水管要求支撑牢靠,防止施工过程中发生断裂。 9.2.3 暗排水沟

(1)水垫塘拱座以下垂直水流向沿建基面每隔4.73m、顺水流方向沿反拱底板结构缝设置暗排水沟。暗排水沟用矩形塑料镂空盲沟外包土工布组成(塑料盲沟型号:HMF155,抗压强度≥80kPa;土工布为短纤针刺非织造布,规格为300g/m2、厚2.4mm,每延米0.7m2,垂直渗透系数:K=10-1~10-2(cm/s)),暗排水沟渗漏水引排至塘中纵向排水廊道。经现场监理工程师确认,建基面地质条件复杂部位暗排水沟可局部调整和适当加密。

(2)水垫塘抽排系统泵房交通洞及抽水泵房边墙、顶拱设置暗排水沟,暗排水沟用矩形塑料盲沟外包复合土工膜组成(塑料盲沟型号:HMF155,抗压强度≥80kPa;复合土工膜规格为100g/0.3mm/100g,每延米0.7m2),暗排水沟渗漏水引排至地面排水沟。

(3)暗排水沟沿基岩面和跨缝设置,要求布置牢靠。暗排水沟随浇筑层和现浇块埋设安装,且必须高出或伸出浇筑块表面以上或现浇块以外50cm,沟口需临时保护,防止杂物掉入排水管堵塞管道;后浇块仓号浇筑混凝土前,要求清除暗排水沟土工布表面的污物和杂物,并保证土工布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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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混凝土冷却水管

混凝土冷却水管布置详见施工详图和本《技术要求》8.14节中相关条款。

9.4 拱座预应力锚索预埋管道

9.4.1 锚索预埋钢管加工应满足设计图纸要求,钢管加立要有足够的支撑,确保混凝土浇筑中不致变形、位移,应采取措施处理好钢管接头,防止浇筑混凝土时渗入水泥浆。

9.4.2 预埋钢管可选定型管材,但应严格控制加工口径精度,管端口与锚垫板背面焊接固定。

9.4.3 凡加立的锚索钢管,在施工全过程中严禁碰撞、冲砸、电焊、附加支架;以防止变形、损伤和锈污,保证管内光滑、无漏浆。

9.4.4 钢管加立要按图纸标准和精度。管口段进、回浆管路要在加立前安装好,钢垫板下之加强钢筋网若有干扰,应补强钢筋。

9.5 机电、给排水、通风、金结管道及埋件

本节为坝后消能建筑物混凝土工程中所有的水机埋件、电气一次、电气二次埋件、钢结构埋件、给排水埋件和通风系统埋件的制作安装和在混凝土中的埋设。这些埋设件均需与混凝土工程同步施工。 9.5.1 管道埋设

(1)预埋管道通过沉降缝或伸缩缝时,必须按施工图纸的要求作过缝处理。 (2)预埋管道安装就位后,应使用临时支撑加以固定,防止混凝土浇筑和回填时发生变形或位移,钢支撑可留在混凝土中。若需要将预埋管道与临时支架焊接时,不应烧伤管道内壁。

(3)在施工图纸未规定时,预埋钢管管口露出地面不应小于200mm,管口坐标位置的偏差不大于10mm,立管垂直度偏差不超过0.2%,管口法兰与管道垂直度偏差不超过1%。管口应采取有效措施加以保护,注意防止管道堵塞、接口的损坏和锈蚀,并应有明显标记。

(4)钢管、塑料管等电气管道预埋应遵守有关规范规定。若预埋电气管道的终端设置在明装的管道盒或设备上,应采用模板固定管道,以保持准确位置。

(5)施工单位应按施工图纸的要求,将预埋电气管道的终端引出,在预埋的电气管道中应穿一根直径不小于2mm的镀锌铁丝,末端露出终端外。若施工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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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有规定时,应按规定执行。

(6)在图纸指明将来要安装嵌入式设备的地方,应提供预留孔堵块或凹槽。 (7)在施工图纸未规定时,管道穿过板的钢性套管,其顶部应高出地面20mm,底部与板底面齐平;安装在墙壁内的套管,其两端应与墙面相平。

(8)管道在埋设前,应检查、核实其材质、规格应与设计图纸相符。管道表面应无明显的锈蚀,并要对表面进行清理,外表面无油漆、油渍,内表面无杂物。

(9)施工期间,管道的端口应采取有效措施加以保护,注意防止管道堵塞、接口的损坏和锈蚀,并应有明显标记。不允许用木块或布质封堵物进行封堵,在施工期间埋设的管道不允许作为其他用途。

(10)管道对接时,应检查平直度,在距接口中心200mm处测量,允许偏差不大于1mm,全长允许偏差不大于10mm。

(11)除上述规定外,所有管道的埋设应严格相关规范、标准的有关规定。 (12)钢管的焊缝检验、缺陷处理应符合国家标准。 9.5.2 固定件埋设

(1)所有机电、电气设备、通风设备和钢结构的安装预埋件,应根据施工详图规定位置预留二期混凝土槽、孔或预埋铁板、插筋等。

(2)各类固定件应按施工图纸要求购置和加工。加工后的固定件应平直,无明显扭曲,切口应无卷边、毛刺。

(3)固定件不得跨沉降缝或伸缩缝。

(4)各种预埋件的钢结构,包括地脚螺栓等,在埋设前均应将其与混凝土接触的表面上的浮锈、浮皮、油渍或油漆等清除干净。

(5)电气部分预埋固定件的埋设,应符合施工图纸和GB50168第四章的规定。 (6)埋入的地脚螺栓、钢丝绳等埋件安装就位并经测量检查无误后,均应立即进行可靠的固定。采用电焊固定时,不得烧伤预埋件的工作面;采用临时支架固定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在浇注混凝土或回填时,应保持预埋件位置正确。

(7)设备基础下的混凝土应浇筑密实,并在浇筑混凝土后按设计要求或监理工程师要求进行灌浆处理,且应在混凝土基础的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70%后,才能进行其它设备的安装或承重。

(8)预埋固定件采用二期混凝士预留孔(槽)时,预留孔孔模的埋置应符合施工图纸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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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插筋应按设计图纸所表明的位置、规格、数量埋设,在埋设完毕后应及时复核检查,保证满足设计图纸所提出的精度要求。

(10)在同一直线段上,同一类型的支、吊架间距应均匀,横平竖直并整齐。 (11)施工单位应在施工期间对所有埋件均应按相关的要求进行标识,涂上醒目的标记,以易于辨别。除非另有规定,标记应用红色的油漆。 9.5.3 接地系统埋设

(1)接地系统的埋设应严格按照施工详图及说明的要求进行。

(2)接地线应采用搭接焊接,焊缝的长度和质量要求,应符合施工图纸和相关规范的规定。焊接后应将焊件和焊缝清理干净,并加涂防腐涂料。引出的接地抽头均应设明显标记,并采取防腐和保护措施。

(3)接地线通过沉降缝或伸缩缝时,应按施工图纸规定采取过缝措施,以免损坏接地。

(4)引至外部接地连接线的安装,应便于检查和设备的拆卸与检修,接地线不得作其它用途。

(5)所有钢结构构件, 金属件均应接地。包括楼梯、扶手及其它金属部件和框架或其它应按施工图纸的规定接地。

(6)若施工单位根据实际地形条件需要修改部分接地布置时,应提交书面修改意见,报送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7)在施工期间,全部接地系统均应妥善保护以免损坏。

(8)接地系统全部敷设完毕后,施工单位应会同监理工程师进行接地系统的测量。

9.6 观测仪器

9.6.1 埋设内部观测仪器和电缆时应注意以下内容:

(1)仪器的安装位置、安装形式等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设计文件规定,验收合格后方可浇混凝土。在浇筑施工全过程中,对仪器和电缆应仔细保护。

(2)埋设时,应将仪器周围的混凝土粒径大的骨料加以剔除,并用人工或小功率振捣器仔细将周围的混凝土捣实。

(3)埋设完毕后,须详细记录施工过程、埋设位置,及时绘制竣工图,发送有关单位以备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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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2 外部观测仪器的安装、埋设、预留孔及观测等,应按照设计及有关的专门规程进行。

9.7 插筋

9.7.1为便于后期浇注混凝土中预埋件固定、一、二期混凝土结合、键槽结构缝加强需设置插筋或过缝插筋。

9.7.2 插筋应按施工图纸所示或监理工程师指示的直径和尺寸的钢筋加工。除另有规定外,埋入结构缝、施工缝两侧或先浇筑块混凝土中的插筋的锚固长度至少为其直径的35倍。

9.7.3 反拱底板键槽结构缝插筋在横跨结构缝一定范围内需设置保护套管,浇筑混凝土前保护套管两端口用沥青麻丝封堵,防止浆液流入。

9.7.4 若在已凝固的混凝土上钻孔安装的插筋应采用螺纹钢筋,水泥砂浆插筋孔直径应大于插筋直径至少20mm,插筋孔孔壁与插筋之间间隙应先注满水泥砂浆(M30)。插筋孔注浆前应进行清洗,水泥砂浆注满后予以捣实,在水泥砂浆初凝前将插筋加压插入到要求的深度,并加振或轻敲,确保砂浆密实。在已凝固的混凝土上钻孔安装插筋应经监理工程师批准。

9.7.4 除非另外批准,否则插筋都不能用于固定模板。任何损坏的插筋应按监理工程师的指示进行处理或更换。

10 混凝土的表面缺陷处理

10.1 混凝土表面处理

混凝土表面外露钢筋头、管件头、表面蜂窝、麻面、气泡密集区、错台、挂帘,表面缺损、非受力钢筋,小孔洞、单个气泡、表面裂缝等,均应修补和处理,以满足结构体形过水表面的平整度要求。

10.2 检查

混凝土表面缺陷应先认真检查,查明表面缺陷的部位、类型、程度和规模,并将检查资料报送监理工程师,修补实施方案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才能进行修补。监理工程师将对不平整表面进行检查,并根据其表面不平整度确定是否采用深挖除,然后用预缩砂浆或混凝土回填,还是仅凿除表面缺陷,然后用预缩砂浆或环氧砂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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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其他经监理工程师准许的砂浆回填。监理工程师还将确定混凝土挖除的范围、形状和用于修补的材料及回填的混凝土是否采用锚杆等加固措施。任何挖除都不应切断混凝土内的钢筋。

10.3 修补面处理

10.3.1 凸出于规定表面的不平整表面应当用凿子、凿石锤和砂轮去掉。

10.3.2 凹入表面以下的不平整应用凿石锤、锯子和凿子除掉缺陷的混凝土,形成供填充和修补用的足够深的洞。然后按监理工程师要求作洞形处理,再进行清洗、填充和修补。

10.3.3 采用砂浆或混凝土修补时,在待修补处和它周围至少1.5m范围内应用水使之湿润,以防附近混凝土区域从新填补的砂浆或混凝土中吸收水分。在准备的部位湿润以后,应用干净水泥浆在该区域涂刷一遍,然后用预缩砂浆或混凝土进行回填修补。如果使用环氧砂浆,应当在修补区涂刷监理工程师确认的环氧树脂。

10.4 修补要求

10.4.1 预缩砂浆

干硬性水泥预缩砂浆由水泥、砂、水和适量外加剂组成。水泥应选用与原混凝土同品种的新鲜水泥,选用质地坚硬,经过2.5mm孔径筛筛过的砂,砂的细度模数控制在1.8~2.3,水灰比0.3~0.4,灰砂比应为1∶2~1∶2.6,另可加入适量减水剂。

材料称量后加适量的水拌和,合适的加水量拌出的砂浆,以手握成团,手上有湿痕而无水膜。砂浆拌匀后用塑料布遮盖存放0.5 h ~1h,然后分层铺料捣实,每层捣实厚度不超过4cm为宜。捣实可用硬木棒或锤头进行,每层捣实到表面出现少量浆液为度,顶层用拌刀反复抹压至平整光滑,最后覆盖养护6d~8d。

修补后砂浆强度达5MPa以上时(施工时抽样成型决定强度),用小锤敲击表面,声音清脆者合格,声音发哑者凿除重修。 10.4.2 环氧砂浆

过流面的修补应使用环氧砂浆。环氧砂浆也可用于修补监理工程师要求的其它混凝土部位。只有当气温和混凝土表面温度均在5℃以上时才能使用环氧砂浆。

修补部位混凝土表面必须清洁、干燥,在涂刷环氧砂浆前应先刷一薄层环氧基液,用手触摸有显著的拉丝现象时(约30min)再填补环氧砂浆。当修补厚度大于2cm时,应分层涂抹,每层厚度为1.0 cm ~1.5cm,表面平整度和环氧砂浆容许偏差应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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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施工图纸要求。环氧砂浆拌和设计应使最终凝固时间在2h~4h之间。

养护期5~7d,养护温度控制在20℃左右,养护期内不得受水浸泡和外力冲击。 10.4.3 回填混凝土

较大缺陷部位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可采用回填修补,回填修补与被修补的混凝土应用相同的材料和配比。修补时应使用新模板支托,以保证修补后表面平整度满足本技术相关条款要求,修补后应在一周内连续保持潮湿养护,温度应不低于10℃。

11 质量检测与控制

为了保证坝后消能建筑物混凝土浇筑施工和预埋件安装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应对坝后消能建筑物混凝土施工全过程,从场地准备、设备材料的准备,到浇筑养护的每一道工序进行严格控制,从而确保整体施工的高质量、高水平。每一道工序都必须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展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每一道工序都有详细、完整的记录,并及时整理上报归档。

11.1 混凝土原材料的质量检验

原材料的质量检验见5.6节。

11.2 混凝土拌和质量检验

11.2.1 在混凝土拌和生产中,应定期对混凝土拌和物均匀性、拌和时间进行检验,如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

11.2.2 在混凝土拌和生产中,应对各种原材料的配料称量进行检查记录,每8h不应少于2次。各种材料的允许偏差小于表8.1的要求。 11.2.3 混凝土的拌和时间,每4h应检测一次。

11.2.4 混凝土的拌和物的均匀性检测,其检测方法按DL/T5150进行。

11.2.5 定时在出机口对一盘混凝土推出料先后各取一个试样(每个试样不少于30kg),以测定砂浆密度,其差值应不大于30kg/m3。

11.2.6 用筛分法分析测定粗骨料在混凝土中所占百分比时,其差值不应大于10%。 11.2.7 现场混凝土塌落度的检测,出机口应每4h检测2次,仓面应每4h检测1次。其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1.1的规定。

表 11.1 混凝土坍落度允许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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坍落度(cm) ≤4 4~10 >10 允许偏差(cm) ±1 ±2 ±3 11.2.8 掺引气剂的混凝土,每4h应检查1次混凝土的含气量,其变化范围应控制在±1.0%以内。

11.2.9 混凝土拌和物的水胶比在必要时要按监理工程师的指示进行检验。 11.2.10 混凝土出机口温度、入仓温度、浇筑温度测量按本《技术要求》8.13节的有关规定执行。

11.3 混凝土取样强度检测

11.3.1 现场混凝土抗压强度的检测,以机口取样为主,每组混凝土的3个试件应在同一储料斗或运输车厢内的混凝土中取样制作。抗压强度每300m3成型试件一组,抗拉强度每500m3成型试件一组。仓面试件取样数为机口取样数量的10%。 11.3.2 抗压强度的检测以150mm立方体试件的抗压强度为标准。混凝土试件的成型、养护及实验,按DL/T5150进行。

11.3.3 当一个浇筑仓的混凝土量少于11.3.1条中抗压强度检验数量规定时,也要取一组试件。

11.3.4 在水垫塘、二道坝混凝土施工初期,为预测混凝土的强度,每一层(或每一个仓号)在机口取样一组试件进行混凝土抗压强度的检测。检测宜采用快速测强法,或进行7d龄期强度试验。

11.3.5 混凝土的抗渗、抗冻要求,应在混凝土配合比设计中予以保证。抗渗、抗冻或其它主要特殊要求应在施工中适当取样检验,其数量可按月度施工的主要部位取样成型1组~2组,其取样部位由监理工程师指定。混凝土设计龄期(90d)抗冻检验的合格率不应低于80%;混凝土设计龄期(90d)的抗渗检验应满足设计要求。 11.3.6 混凝土质量验收取用混凝土抗压强度的龄期与设计龄期相一致。混凝土生产质量的过程控制应以标准养护28d试件抗压强度为准。混凝土不同龄期的抗压强度比值由试验确定。

11.4 混凝土质量控制

11.4.1 施工单位必须设立混凝土质量控制的专门机构,制定相应的质量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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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jl4w.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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