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份登记流程及公告提交(更新)

更新时间:2023-09-14 08:38:01 阅读量: 初中教育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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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份登记流程及公告提交

在此提醒广大小伙伴,去中登公司之前尽量把股份登记所需资料全部准备到位,避免现场出现不必要的麻烦,延迟登记时间。如果想尽早完成股份登记,股份登记材料最好在向中国证监会上报发行总结备案文件(包括验资报告、合规性报告、法律意见书、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等材料)手续前尽早完成,这样可以在材料报送证监会次日即可前往中登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一、首先把股份登记所需资料列示如下: 1、《证券变更登记表》;

2、中国证监会核准其股票发行的文件复印件; 3、承销协议复印件;

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复印件;

5、授权委托书、指定联络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网下发行的证券持有人名册清单及电子数据,证券持有人名册应当包括证券代码、证券持有人的证券账户号码、证券持有人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本次登记的持有证券数量等内容;如证券持有人持有的证券有限售条件,证券发行人还需申报有限售条件股份的限售期限。

7、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账户的情况说明(配售对象及认购账户如超过10户需说明,反之,不适用)

8、非公开调价公告(期间如因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进行过调价的,需附上调价公告;如没有发生,则不需要)

注意事项:

1、中登公司完成证券发行人申请材料审核之日起两个交易日内,办理证券持有人名册初始登记,并向证券发行人出具证券登记证明文件。

2、申报材料中所有复印件都需加盖证券发行人的公章,如材料页数较多,还需加盖骑缝章。(如证券发行人公章不便于携带,可出具加盖证券发行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证券发行人的其它用章在登记业务办理过程中和证券发行人的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3、网下发行的证券持有人名册,证券发行人只需按照本公司规定的数据格式提供电子文件(EXCEL文件),电子文件经本公司审核通过后,由本公司打印

书面的证券持有人名册交证券发行人签章确认,此项需对照《股份认购合同》填写的股东账户号、身份证信息及本次登记的证券数量,需反复检查,确保万无一失。如果纸质版合同不能及时拿到,要提前让对方传送电子版备用,确保中登公司登记时可以及时获取登记信息。

4、证券发行人应向本公司提供指定联络人授权委托书,授权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为其与本公司的指定联络人,负责全权办理证券登记业务及其他相关事宜。

二、公告提交文件及注意事项

中登公司手续办理后,不是上海本地的公司最好不要急于离开上海,防止需要补充资料,一般在资料准备充分的前提下,是没有问题的,专管老师会告诉什么时间去取股份登记证明,拿到登记证明后,当时下午即可提交“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这些公告一定与保荐机构提前沟通制作,以便顺畅提交公告。公告附件为:

1、会计师出具的验资报告 2、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中登公司的股份登记证明

4、非公开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5、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保荐书

6、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7、经中国证监会审核的全部发行材料(此项资料较多,文件较大,要保证网络足够速度,建议用有线网络,不要用无线,单次上传文件不能超过60M,如果超过,再添加一个补充文件,把一个文件分成两个文件,分两次提交即可)

以上程序完成后,非公开发行流程完毕。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jkfh.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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