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干法脱硫技术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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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干法/脱硫/技术协议/气力输送/除尘

xxxxx电厂扩建工程

脱硫+除尘+气力输送系统

技术协议

需方:xxx

供方:xxx

2009年9月12日

技术协议

xxx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需方)xx电厂扩建工程脱硫+除尘+气力输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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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设备通过招标,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方)中标,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总则

1.1 本技术协议适用于xxxx有限公司2×75t/h循环流化床锅炉除尘、脱硫、除灰系统。它提出了该系统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 本技术协议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未充分引述有关的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供方提供符合本技术条件和有关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1.3本技术协议书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出供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4在签订合同后,需方有权提出因标准、规范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修订要求,具体事项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1.5为保证系统性能和工程进度要求,供方按脱硫、除尘、输灰范围内进行系统设计、制造、供货、安装、调式、培训及整套系统性能保证考虑。 2.锅炉基本情况:

额定蒸发量 :

75 t/h

额定蒸发压力(表压): 5.29 MPa 额定蒸汽温度: 485 ℃ 额定给水温度: 150 ℃ 锅炉热力特性(额定工况)

额定工况时耗煤量: 12 t/h 排烟温度: 140 ℃ 床温: 850-960 ℃ 锅炉原始烟尘排放浓度 ≤ 50.0 g/Nm3 烟气排放量 169000 Nm燃煤含硫量 1.0% 3.规范和标准

3.1 出卖人的设计、设备检验、实验、材料、工具等采用国家的最新版本标准。凡设计牵涉到的标准,均应在设计图纸资料中标明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3.2 环境保护、劳动卫生和消防设计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凡图纸资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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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设计牵涉到标准的均在图纸资料上标明名称及标准号。

4技术保证

4.1.脱硫系统概述、工艺流程、子系统介绍

4.2 烟气脱硫除尘系统装置、设备、材料清单如下表(要求一炉一塔)

脱硫+除尘+输灰系统清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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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硫+除尘+输灰系统清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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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硫+除尘+输灰系统清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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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硫+除尘+输灰系统清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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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硫+除尘+输灰系统清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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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脱硫除尘系统保证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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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保证原烟气经过烟气处理系统净化后优GB13223-2003《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4.3.2供方保证其提供的设备相对于锅炉运行期,可用度大于98%。 4.3.2供方提供的压降(进口到出口)在100%的BMCR负荷下的保证值为。 4.3.3根据提供的Ca(OH)2指标和适当的变化范围,在保证锅炉烟气出口指标的条件下,100 % MCR负荷,燃用Sar=1.0%的煤时,单套系统连续运行168小时的平均的消耗量。

4.3.4烟气的入口温度是140°C,在保证锅炉烟气出口指标的条件下,100 % MCR负荷,燃用Sar=1.0%的煤时,单套系统连续运行168小时的吸收塔工艺水平的均消耗量。在100% MCR的条件下, 单套系统连续运行168小时的平均的压缩空气消耗量。

4.4除尘、脱硫、除灰控制系统具体要求

1. 总则:本规范书适用于广源电厂扩建工程除尘、脱硫、除灰控制系统及其辅助系统的控制,它包括该系统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2.技术要求 2.1 网络系统

2.2. 本工程系统网络采用上位机网络系统和DCS相结合的方式,系统网络负责系统的监测、远方操作和运行管理。系统的控制采用DCS系统实现,DCS机柜放置于集中控制室内。

2.3 系统网络操作员站放置在控制室内,设置一台系统操作员站,一台工程师站及系统网络服务器,系统控制网络连接至SIS。

2.4 在控制室,通过系统网络的操作员站对系统进行集中监视控制,即通过CRT画面和键盘对系统进行监视和控制,实现对系统网络各车间内的泵、阀门、仪表等设备的监测、报警、控制和打印。

2.5 考虑系统的复杂性,在控制室内设就地辅助控制点,设置1台CRT操作员站,1台CRT工程师站。

2.6 供方作为系统网络的系统供货商应配合总体负责单位对网络结构和网络组态方案进行优化并提供联网控制所需的软、硬件及网络系统内通讯电缆,提供与辅助系统的DCS控制系统其它各供货商的技术配合和工程协调;确保整个系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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络的投运。

2.7 本工程系统辅助车间网采用100M工业以太网(光纤),网络通讯介质冗余配置;就地的操作员站采用MB+网络,网络通讯介质冗余配置。

2.8要求烟道的进出口闸板全部采用电动执行器,执行器的各个状态及操作全部在DCS上实现。

2.9供方负责提供的控制系统必须满足:本系统的所有数据需传至锅炉的控制系统,锅炉的相关数据传输到脱硫控制系统,要求互不干扰,实时监控。其中相关数据需传至环保部门,同时要求该控制系统的运行数据可实现在线修改,要求简单易行,确保在线修改不影响数据传递。 3.设备规范 3.1 总则

3.1.1 所有系统设备满足所有的功能要求。

3.1.2 网络系统由操作员站、工程师站、服务器、网络交换机、数据通讯系统等人机接口及DCS控制系统、网络接口组成。 3.1.3 系统易于组态、易于使用、易于扩展。

3.1.4 系统采取有效措施以防止计算机病毒的侵害和数据丢失。

3.1.5 如需方发现所供系统不满足本规范的技术条款,需方有权要求供方修改或增加,为此引起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责。

3.1.6 控制系统应对整个工艺系统进行集中监视、管理和自动程序控制,并在DCS内应设有必要的保护和闭锁功能。

3.1.7 对于工艺系统内所有的电动/气动阀门、风机、泵等设备,均可进行程序(远方)控制及就地控制,对于气动阀门还应能在电磁阀箱上进行控制,控制逻辑中应提供必要的闭锁手段。 3.2 性能要求

3.2.1 操作员站及网络部分

3.2.1.1 所有硬件是制造厂的标准产品或标准配置。所有功能相同的硬件设备统一型号以利于减少备品备件的型号和数量。

3.2.1.2 网络配置1台操作员站1台工程师站,并配置一台系统服务器及至SIS系统的接口。

3.2.1.3 上位机、服务器按标书的要求配置相应的网络通讯适配卡。 3.2.1.4 网络保证各站点的信息在网络上正确的传递,并满足实时控制的需要。网络通讯负荷最繁忙时不大于20%。网络配备的系统服务器,做为上位机与DCS之间的通讯通道,应配置有独立的数据库,并作为网关计算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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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厂级监控信息系统(SIS)的接口。系统服务器最低配置为至强系列2009年主流配置,双CPU,2G内存,320G硬盘(SCSI总线),16倍速DVD光驱,外部存储设备。

3.2.1.5 DCS系统冗余以太网的地址在热备系统中能够自动转换,无论哪一台DCS切换成主机,主机和备用IP地址总能够相互切换使之固定不变。 3.2.1.6 上位机操作员站运行监视具有数据采集、CRT画面显示、参数处理、越限报警、制表打印以及各系统DCS参数设置、控制逻辑的修改、系统的调试等功能。对控制系统的组态不能影响系统的正常运行。

3.2.1.7 系统应提供UPS装置一套,以保证系统柜、上位机、服务器、交换机的供电。机柜间的电缆(计算机电缆)属卖方供货范围。 3.2.2 分散控制系统(DCS)

3.2.2.1 所有硬件应是制造厂的标准产品或标准选择件。

3.2.2.2 双机热备系统主机和备用机要求完全相同的配置,即双机架、双电源、双CPU、双通讯模块。双机无扰切换时间小于48毫秒。通讯功能应支持多种协议,TCP/IP、MB+、MB、等。 3.2.2.3 模拟量信号采用以下类型:

· 热电阻Pt100,双支型 · 电流信号4~20mA DC

3.2.2.4 开关量信号

对于压力开关(PS)、温度开关(TS)、液位开关(LS)和位置开关(ZS)

等,其接点应是快动干接点,接点的最小容量应为:230V AC 5A,220V DC 3A,每个开关都应配有两个独立的接点。

3.3.3.5主要仪表选型:执行器选用PS或GEI公司产品;布袋除尘器电磁阀选用意大利autel公司产品;微差压变送器选用EJA。

3.2.2.6 DI/DO模块的端子外部供电为220VAC,建议采用16点模块;模拟量I/O为4-20mA,建议采用16点和8点模块。要求模板具有故障状态预置功能。

3.2.2.7 机柜内应提供I/O总量的15%做备用,同时在插槽上还应留有扩充15%I/O的余地。并保证卡件插上即可工作。 3.2.2.8 电源应配有浪涌保护。

3.2.2.9 系统内能接受二路220VAC电源进线,并能无扰时实切换。CPU及网络接口应冗余配置。 3.2.3 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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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1.1 监控软件基于简体中文版WINDOWS 2000及以上版本环境下运行,使系统既有较好的运行实时性,又有良好的开放性。监控软件分为开发版和运行版,每个上位机配置运行版一套,上位工程师站中配置开发版一套,使上位工程师站能够进行二次开发、组态画面。所供软件应是正版的。

3.2.3.1.2 编程软件基于WINDOWS 2000及以上版本环境下运行,能对各系统进行控制算法和逻辑组态的软件。编程软件要求符合IEC1131-3的标准,同时提供梯形图、指令列表、功能块图、顺序列表、结构化文本等编程语言;完成离线仿真,程序开发、调试、诊断等功能。

3.2.3.1.3 对系统组态的修改在工程师工作站上进行。系统能在线对系统的组态进行修改。系统内增加或变换一个测点,不必重新编译整个系统的程序。 3.2.3.1.5 卖方根据所覆盖的工艺系统实际情况完成监控软件的组态、编程和调试,并负责与各车间控制系统的接口和协调,最终保证系统正常投运。卖方还应负责与电厂SIS系统的供货商进行配合,并按照其要求进行接口,最终保证该系统网络与SIS系统的正常通讯和数据传输。

3.2.3.1.6 打印报表:可按用户定义的报表格式进行定时、报警和随机打印。 3.2.3.1.7 事件记录:事件和内部时钟可按时间顺序区分和管理,并可及时显示和打印。

定期记录包括交接班记录、日报、和月报。

系统记录运行人员在集控室进行的所有操作项目及每次操作的精确时间。

3.2.3.3 控制操作功能

3.2.3.3.1 可按组态通过鼠标指定画面上的对象进行开关或增减操作。 3.2.3.3.2 控制系统采用程控、远控、就地控制相结合的方式。

3.2.3.3.3 对于程序控制系统具有自动、半自动、步操及就地手操四种操作方式。

3.2.3.3.4 在手动方式下操作员启停电动机、开关阀门及其它设备时,CRT画面提供操作指导。

3.2.3.3.5 现场设备故障,影响程控前进时,在满足相关约束下,运行人员干预可进行跳步操作。

3.2.3.3.6 设备处于就地操作方式时,上位机操作无效。 3.2.4 控制盘、台、柜

3.2.4.1 供方提供的控制盘、台、柜应为安装在它们内部或上面的设备提供环境保护。即能防尘、防滴水、防潮、防结露、防昆虫及啮齿动物,能耐指定的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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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温度以及支持结构的振动,符合NEMA12标准(对于室内安装)和NEMA4X(对于室外安装)或相应的标准。

3.2.4.2 盘、台、柜的设计, 材料选择和工艺应使其内、外表面光滑整洁, 没有焊接、铆钉或外侧出现的螺栓头,整个外表面端正光滑。

3.2.4.3 盘、台、柜应有足够的强度能经受住搬运、安装和运行期间短路产生的所有偶然应力。

3.2.4.4 所有金属结构件应牢固地接到结构内指定的接地母线上。

3.2.4.5 盘、台、柜应有通风装置,以保证运行时内部温度不超过设备允许温度的极限值。如盘、柜内仅靠自然通风而引起封闭件超温或误动作则应提供强迫通风或冷却装置。

3.2.4.6 对于控制盘和控制柜,内部应提供有220VAC照明灯和标准插座。在门内侧有电源开关,可使所有名牌容易看清楚。

3.2.4.7 系统柜内应设有独立的直流地、机壳安全地、电缆屏蔽地接地端子,与结构内部未接地电路板在电气上隔离。

3.2.4.8 电源主动力柜选用QCK型,需方负责将主电缆敷设至供方提供的主电源动力柜(双电源切换柜)上。主要电气元件选用施耐德公司产品(空气开关、接触器、热继电器、软起及变频)。弱电信号控制电缆选用计算机屏蔽电缆。 3.2.5 操作员站及工程师站

3.2.5.1 供方应提供本标书要求数量的操作员站和工程师站,并提供操作台。 3.2.5.2 操作员站及工程师站主机应为标准工业控制微机(DELL,质保期为3年),主流配置;液晶CRT为20”。 4.设计和供货界限

4.3 供方负责整个系统网络联网调试工作,并参加和SIS的联网调试,直至达到系统网络的设计要求。

4.4 供方负责上位机软件的组态并提供组态逻辑框图和应用程序结构图。 4.5 供方方负责配合整个系统网络内所有控制画面和应用软件的组态。 4.6 供方负责提供厂家设计文件、说明书、有关图纸及供货清单。 4.7 供方负责提供配套范围内设备的有关技术文件和资料。 4.8 供方负责提供设备之间的联系电缆及连接附件。 4.9 供方负责提供系统内部电源分配。 4.10 供方负责系统出厂检验、调试及运输。

4.11 供方负责指导设备在现场的开箱、检查及安装。 4.12 供方负责与其它系统的通信及本系统接口软件的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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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就地仪表要求:

5.1 所有控制仪表及设备应具有高的可用性、稳定性、可操作性和易维护性,应满足整套控制系统和工艺系统的要求。

5.2 供方可根据以往工程经验进行仪控设备选型, 仪表选型时均应考虑被测介质的特性(如腐蚀性)。所选仪表应为优质产品,在2个以上同类型机组中有成功的运行业绩。其中压力变送器、过程开关(压力/差压/温度)、连续液位计、流量测量装置应为优质的进口产品。 6.备品备件、专用工具

6.1 供方保证备品备件长期稳定的供货。当供方决定中断生产某些组件或设备时,预先告知需方,以使需方增加这些设备的备品备件。 6.2 每一种类的模件,有15%的备品备件,不足一件的备一件。

5.现场服务

5.1 为了工程顺利进行,在工程施工期间,供方应派遣身体健康、业务合格的技术人员到现场,以提供安装、调试和试车的技术指导服务。

5.2 在运行调试中出现问题时,供方应以书面方式通知需方,并采取一切措施解决问题。

5.3 技术人员应对技术资料、图纸、工艺流程、操作时序图以及有关注意事项给予详尽解释。

6.考核和验收标准

6.1 供方的责任范围是整个脱硫、除尘、气力输灰系统。

6.2 在设备投入运行时,供方应保证区域内系统的设备工作良好,提供必要的符合设计的工艺控制参数,制定设备的调试方案,需方派出运行人员配合调试工作。

6.3 由于供方的原因,系统调试达不到脱硫除尘系统保证值的要求,供方负责寻找原因,制订新的投试方案,进行新一轮的调试。直到全部达到脱硫、除尘、输灰系统保证值的要求。

6.4 脱硫除尘系统保证值中的粉尘浓度、烟气含SO2浓度,系统噪声、系统阻损由双方确认为准,达到国家及地方所规定的标准。

7、建筑工程范围

该工程中的土建部分由需方负责。 8.资料、图纸交付、技术联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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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脱硫除尘系统工程生效后,2日内供方向需方提供设计资料4份。 8.2技术联络

8.3 供方向需方提供所有施工蓝图4套及竣工图6套。 9.质量保证及性能要求

9.1 供方应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并符合ISO9001体系的要求。 9.2 从系统投入运行之日起,质保期2年,质保期出现质量问题,需方发出通知后24小时,供方应到达现场,提供维修服务。由于工艺设备质量问题,供方应免费更换掉不合格产品,以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10.人员培训、配合

供方负责需方主要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

11.该工程为交钥匙工程,供方负责脱硫+除尘+输灰系统设计、设备及材料供货、设备制造(现场制作设备)、施工、调试等,并负责与环保部门的验收工作,直至该工程验收合格为准。

12.其它

12.1 本协议一式四份,供方两份,需方两份。

12.2 本技术协议作为“胶南市易通热电有限公司75t/h循环流化床锅炉除尘、脱硫、除灰系统总承包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同时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3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需方

代表:

供方:代表:

2009-9-12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jka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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