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全市初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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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全市初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0年度全市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凡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并取得非普通全日制大中专学历的人员(含在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实行人事代理的人员),需晋升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并具备规定条件的,均可报考。

其中报考药学、中药学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必须在全市药品生产、经营单位中,从事药品开发、生产、经营、质量监督等专业技术工作。 二、报名条件

报考人员须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且具备下列条件: 1、员级

报考药士(药学、中药学)条件:中专(含)以上毕业且在药学专业岗位上工作满一年;高中(或技工学校)毕业从事药学专业技术工作满五年。

报考其他专业条件:大专、中专毕业且在对口专业岗位上工作满一年;不具备上述学历,但在本专业技术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受到上级有关部门表彰奖励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也可报考:即高中(技工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初中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五年。 2、助理级

报考药师(药学、中药学)条件:药学及相关专业本科毕业且在药学专业岗位上工作满一年;药学及相关专业大专毕业且在药学专业岗位上工作满三年;药学及相关专业中专毕业且在药学专业岗位上工作满五年;非药学及相关专业毕业,但已取得药学员级专业技术资格五年以上者也可报考;非药学及相关专业毕业,但已在药学专业岗位上工作满十年且已取得药学员级资格满一年的也可经市、县职称部门审核同意,报考助理级资格。报名条件中所指药学相关专业为医学、护理、检验、生物、化学、化工等;从事药学专业工作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6月30日。

报考其他专业条件:中专毕业在对口专业岗位上工作满四年且取得员级资格;大专毕业且在对口专业岗位上工作满三年;本科毕业且在对口专业岗位上工作满一年。 对于不具备上述学历,但长期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十年以上),成绩突出,受到上级有关部门表彰奖励,且参加我市组织的初级资格考试取得员级资格满一年的,也可经市、县职称部门同意,报考助理级资格。

报考教育系列的必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应具有相同专业的《教师资格证书》。 不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不得报考。专业工作年限为取得学历前后工作年限的总和,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底。 三、考试专业设置

2010年初级资格考试计划开考:机械、电子、建筑、水利、交通、纺织、化工、广电、煤矿、环境保护、电气、计算机、水产、作物栽培、植保、土肥、林业、兽医、蚕桑、土地管理、测绘工程、群文、艺术、档案、图书、新闻、政工、中学语文、中学数学、中学英语、中学物理、中学化学、中学电教、中学政治、中学历史、中学音乐、中学体育、中学美术、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音乐、小学体育、小学美术、小学英语、学前教育、农机、船舶工程、药学、中药学等49个专业。

四、考试方法与内容

2010年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仍采取继续教育培训考核与专业知识考试相结合的办法。所有报考2010年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必须参加经人事部门认定的相关专业的继续教育培训,培训内容以公共基础知识为主。培训考核综合积分的情况将作为确定是否参加专业知识考试的依据。积分合格的取得专业知识考试资格并参加专业知识考试。

药学和中药学的专业知识的考试内容,包括药事法律法规、药学或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部分。 五、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7月1日—8月30日,逾期不再办理。

2、报名地点:市直单位除教育专业在市教育局报名外,其余各专业在市人社局职称处(解放南路178号)报名;各县(市、区)在本县(市、区)人社局职称科报名。

3、报名程序:凡报名者均需由本人申请,经单位审核,符合条件的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奖励证书等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以及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填写《2010年全市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1,可从网上下载,网址:

www.ycrs.gov.cn),经市、县人社局职称部门资格审查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需提交应试人员近期、正身、同版、二寸免冠照片三张及报名考务费70元。培训费按物价部门规定收取。 六、考试

1、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于2010年10月底前到市和各县(市、区)职称办领取。

2、考试时间:初定于12月份进行。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3、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七、要求

1、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各单位要及时传达考试信息,宣传考试政策。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考试报名工作。各县(市、区)要严格按附件2格式要求,在9月30日前将报名信息汇总报盘至市人社局职称处或将信息发送至市人社局职称处邮箱(地址:ycszcc@163.com)。请在报名录入信息时注意较对,特别是考生姓名、报考专业、资格级别、出生年月等,防止错误。

2、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坚持标准,认真审核,把好资格审核关。严禁在报名工作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确保各项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3、要切实维护专业技术人员切身利益,不得以任何名义乱办班和乱收费,确保全市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有序开展。

4、严肃考试纪律。人事部门要严密组织,加强管理。对于违反考试纪律和规定,并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肃查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以上通知,希遵照执行。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jjew.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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