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及检验方法修订的相关内容07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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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及检验方法修改的相关内容

沈阳铁路疾病预防控制所理化科

贯晓杰2007.4.3

提纲

一、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修改的必要性

二、《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和建设部编制的《城市供水水质标准》 三、新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及检验规范

一、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修改的必要性

1、饮用水水质标准的现状

2、我国现行水质标准的差距与不足 3、国际水质标准的发展趋势

4、修改我国水质标准的紧迫性和新标准发展方向

1、饮用水水质标准的现状

目前,全世界具有国际权威性、代表性的饮用水水质标准有三部: ☆世界卫生组织(WHO)的《饮用水水质准则》; ☆欧盟(EC)的《饮用水水质指令》;

☆美国环保局(USEPA)的《国家饮用水水质标准》;

其它国家或地区的饮用水标准大都以这三种标准为基础或重要参 考,来制订本国国家标准。 2、我国现行水质标准的差距与不足

我国建国五十年来水质标准颁布了4次,从开始的16项增加到现在的35项。与当今的国际三大水质标准相比,我国的水质标准和行业水质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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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不论从项目的数量上,还是项目的指标值上都有较大的差距: (1)无机物指标方面差别不是很大,三大标准均列出了亚硝酸盐这项重要的指标,而我国却未规定。

(2)我国的水体以有机污染为主,有许多对人体有害的化合物、特别是有机污染物未列入检测标准之内,在已列出的项目的指标值有的要求过低。但是20年来,经济的高速发展使有机污染物在自然界的排放急剧增加,其种类也大大增多,成为人类健康的重要威胁。

(3)感官性指标中,我国浊度指标值3~5NTU的规定是偏低的。我国嗅味的标准还只是用无异嗅异味来表述,缺少数量上描述。

(4)现行《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GB5749-85)的检测指标主要针对大肠杆菌、挥发酚、重金属等,内容十分有限。 3、国际水质标准的发展趋势

美国环保署提出水体中应优先控制的污染物为129种,其中114种为有机污染物;目前,美国饮用水标准有将近150项检测指标。

世界卫生组织(WHO)关于饮用水的标准每年都有新的变化。西方发达国家总能随着新的标准而变化。

WHO于1992年提出的《饮用水水质指南第2版》,包括与健康有关的水质指标135项。根据这一准则,澳大利亚1996年制定的饮用水标准有248项,加拿大新修改的饮用水标准有139项,美国则是每年都要对饮用水标准进行修订,以确保饮水安全。

4、修改我国水质标准的紧迫性和新标准发展方向

紧迫性:我国目前执行1985年颁布的国家水质标准(GB5749-85),已经落后于当今国际水质标准的发展潮流,也不适应我国现在的水源环境变化和供水技术的进步。

一方面,中国人口增长、水资源匮乏,以及水环境恶化,使中国供水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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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的压力越来越大;

另一方面,随着中国科技水平的迅猛发展,中国饮用水的处理技术,检测水平也有很大的进步,越来越多的污染物质被检测出来,污染物控制的风险投资分析也提上日程。 发展方向:

⑴我国水质标准提高的首要目标是加强微生物学指标 ⑵对有毒有害物质指标应继续重视,制订标准应更为严格

⑶感官性指标在达到用户可接受程度的基础上,还应从对健康的影响来理解和认识,适当提高

(4)制订分级水质目标,使水质标准更具先进性与可操作性

二、卫生部和建设部行业标准

1、颁布原因:按照有关规定,我国国家标准修订周期一般不超过5年。1995年和1997年,卫生部和建设部曾先后多次组织专家修订原有标准。 ☆2001年6月,卫生部发布“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检测标准共计96条(包括34项常规检测和62项非常规检测)。

☆2004年,建设部编制“城市供水水质标准”,共计101条。

2、局限性:卫生部和建设部颁布的标准被作为行业标准“参照”执行。 ☆同时,卫生规范是以卫生部文件的形式下发的,尚不具备国家标准的效力。 “行业标准”仅仅是在保障安全饮用水的道路上前进了一大步,很多问题是行业标准所不能解决的。

☆而且,基层单位面对1985年的国家标准,卫生部的“规范”以及建设部的行业标准有很多不一致之处。 3、多个行业的矛盾

饮用水水质管理涉及水利、建设、环保、卫生4大行业: ☆取水归水利部门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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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归环保部门管, ☆自来水厂归建设部门管, ☆生活集中供水归卫生部门管。

各部门虽然都有相应的水质规范或标准,但基本上是“铁路警察各管一段”,其适用范围和权威性难以达到健康饮水的国家标准。 4、卫生规范对国标的改进

2001年6月,卫生部发布“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检测标准共计96条(包括34项常规检测和62项非常规检测)。与国家标准和建设部行业水质目标相比,该规范增加了铝、耗氧量、微囊藻毒素、亚氯酸盐以及一些卤代消毒副产物项目,对提高我国饮用水水质标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然而,我们也注意到,对国际上十分关注的亚硝酸盐、溴酸盐以及贾弟鞭毛虫和隐孢子虫,该规范未作出相应规定;因此这几项标准在中国依旧是空白。

5、建设部行标《城市供水水质标准》特点 ☆共有101个检测项目。 ☆对水源水要求检测部分项目, ☆对出厂水则要求检测所有项目。

☆行业标准增加了很多有机污染物的项目和农药的检测项目,以及耗氧量这个判断饮用水中有机物总量多少的重要项目(其中有机物指标从过去的2种增加到27种)。

☆针对水处理中消毒剂的使用,该标准增加了对消毒副产物的检测项目,并作出严格限制。

☆增加了对原虫类病毒体的检测项目。

☆对于国家标准中本来就有的一些项目,行业标准的要求也更加严格。

三、新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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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用水安全与公众的生命健康息息相关,近年来国际上对饮用水水质标准的修订频率越来越快,检测项目不断增多,指标要求越来越严格。而我国饮用水一直沿用1985年以来实施的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因此修订标准的呼声越来越高。 (一)、修订背景

☆2005年5月27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召开了生活饮用水系列标准研讨会。

☆会议决定启动《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等三个国家标准的修订工作。

☆为了新标准的实施,国标委同意《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法》(GB5750)与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同步修订。

☆2005年7月23日,卫生部政法司以便函的形式,下达了“关于委托修订《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及其检验方法的函”。

☆正式委托国家CDC环境所组织修订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与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并定于当年9月底前完成报批稿。 (二)、检验规范修订工作过程

☆2004年2月:卫生部法监司批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检验规范》(2001)修订工作计划。

☆2004年7月~9月:收集、汇总、处理反馈意见,同时收集国外相关资料,草拟修订方案。

☆2004年10月:中国CDC环境所成立起草组,召开起草组会议,确定修订方案。

☆2004年11月:中国CDC环境所召集在京专家,汇报全国征求意见情况,并讨论修改总体思路。

☆2005年1月:成立《生活饮用水卫生检验规范》修订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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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5月9-12日:讨论水质检验规范修订的主要问题。

☆2005年5月16-18日:卫生部环境卫生标准委员会听取《生活饮用水卫生检验规范》讨论稿介绍,提出意见。 (三)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制修订工作内容介绍

☆卫生部卫生政策法规司于2005年9月6日~7日在北京召开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制修订工作研讨会。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修订组向与会代表介绍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修订讨论稿,介绍了任务来源、工作日程、修订原则、修订内容等。 ☆与会代表对标准修订讨论稿的框架结构、适用范围、引用标准、术语和定义、水质要求、水质监测、管理评价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讨论。 与会代表达成以下共识: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是一项关系城乡人民健康的基础标准,修订工作要强调科学性,要结合国情,标准应该有可行性。技术指标应分清要求,区别对待。

☆同意标准修订讨论稿的框架结构,统一制定城乡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标准修订讨论稿注意并总结了国内、外同类标准的优点,从总体上看,修订稿与国际组织、发达国家同类标准是可以接轨的。

☆与会部门尽快确定专家参加《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修订组。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修改后的标准应尽早出台。 (四) 、检验方法修订原则

(1)《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配套方法 (2) 以《生活饮用水检验方法规范》2001年版为基础 (3) 广泛征求、采纳使用者意见。

(4) 修订中应参考国际饮水标准检验方法。 (5) 删除落后的检验方法,保持先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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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适合国情、可操作性强。

方法研究(验证)工作应包含的内容

1、最佳试验条件的选择:根据方法的不同确定不同的选择实验。 2、样品的前处理方法和干扰情况,以及干扰的去除方法

3、最低检测浓度:按照最大取样量计算,原则上最低检测浓度应至少小于卫生标准限量值的二分之一。

4、标准曲线:确定6-7个点,测定标准曲线,计算回归方程和相关系数并确定方法的线性范围。

5、精密度:用相对标准偏差表示,按照线性范围选取低、中、高三个浓度,每个浓度点至少测定6次,一般水样RSD应<10%。

6、准确度:用实际样品进行加标测定,同样按照线性范围选取低、中、高三个浓度,每个浓度点测定5次,至少测定3次,用回收率表示,一般水样回收率范围应85%-115% 。 7、实际样品的测定 8、与经典方法的比对实验 9、参考文献 (五)、修改意见

☆确定检验项目,并对检验项目进行分类; ☆准确界定村镇集中式、分散式供水及其限值; ☆增加水质监测部分; ☆增加水质评价部分;

☆编写前言,明确非强制章节或部分; ☆同意设立“资料的附录”作为参考。 1、对饮水卫生标准修订工作要求

☆建议标准修订组于9月13日~18日之内讨论本次会议后的修改稿,并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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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征求意见稿”;

☆在9月19日~25日的一周内召开一次由各部门代表和知名专家参加的评审会,审议“征求意见稿” ;

☆在9月30日之前召开修订组会,讨论评审会后的修改意见,并形成送审稿。

新的卫生标准与现行标准比较

☆新修订的《生活饮用水标准》指标由GB5749-85的35项增加至106项,增加了71项;修订了8项;

☆饮用水消毒剂: 由1项增至4项,由游离余氯增加了一氯胺、臭氧、二氧化氯;

☆感官性状和一般理化指标:由15项增至20项,由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挥发性酚类化合物、阴离子合成洗涤剂、硫酸盐、氯化物、铁、锰、铜、锌增加了耗氧量、氨氮、硫化物、钠、铝;修订了浑浊度;

☆毒理指标中无机化合物:由10项增至21项,由砷、镉、铬(六价)、氰化物、氟化物、铅、汞、硝酸盐、硒、银增加了溴酸盐、亚氯酸盐、氯酸盐、锑、钡、铍、硼、钼、镍、铊、氯化氰;并修订了砷、镉、铅、硝酸盐;

☆毒理指标中有机化合物:由5项增至53项,由氯仿、四氯化碳、苯并(a)芘、滴滴涕、六六六、增加了修订了四氯化碳; ☆放射性指标中修订了总α放射性。 2、对方法修订工作要求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法》(GB 5750)的修订工作同时进行。 ☆建议于9 月20日之前召开一次检验专家会,详细审阅标准修订稿初稿。 ☆9月20日~25日召开一次由各方面代表和知名专家参加的评审会(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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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

☆9月30日之前完成送审稿。 3、方法修订内容概述

☆将原标准的名称改为《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按GB/T20001.4-2001《标准编写规则 第4部分化学分析方法》对原标准的结构进行了修改。

☆修改量和计量单位使之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

☆本标准将水质检验项目分为13部分,采用GB5750进行系统编号。 ☆各部分中各检验指标按顺序编号。 GB5750.1 GB5750.2 GB5750.3 GB5750.4 GB5750.5 GB5750.6 GB5750.7 GB5750.8 GB5750.9 GB5750.10 GB5750.11 GB5750.12 GB5750.13 生活饮用水检验 生活饮用水检验 生活饮用水检验 生活饮用水检验 生活饮用水检验 生活饮用水检验 生活饮用水检验 生活饮用水检验 生活饮用水检验 生活饮用水检验 生活饮用水检验 生活饮用水检验 生活饮用水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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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 水样的采集和保存 水质分析质量控制 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 非金属指标 金属指标 有机物综合指标 有机物指标 农药指标 消毒副产品指标 消毒剂及其余量指标 生物指标 放射性指标 格式

GB5750.5 非金属指标 1 硫酸盐

1.1 硫酸钡烧灼称量法

1.2 铬酸钡分光光度法 (热法) 1.3 铬酸钡分光光度法(冷法) 1.4 硫酸钡比浊法 1.5 离子色谱法 2 氯化物

2.1 硝酸银容量法 2.2 硝酸汞容量法 2.3 离子色谱法 3 氟化物

3.1 离子选择电极法 3.2 氟试剂分光光度法

3.3 双波长系数倍率氟试剂分光光度法 3.4 锆盐茜素比色法 3.5 离子色谱法 1 硫酸盐

1.1 硫酸钡烧灼称量法 1.1.1 范围 1.1.2 原理 1.1.3 试剂 1.1.4 仪器 1.1.5 分析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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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jja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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