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州市陪产假国家规定-精选word文档 (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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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广州市陪产假国家规定-精选word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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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陪产假国家规定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于201X年9月29日审议通过啦!以下是小编搜罗的广州市陪产假国家规定,欢迎参考和借鉴!

这也意味着,再婚夫妻期待已久的再生育政策终于落地,广东178天产假成为现实!

201X年广州二胎产假多少天

广州生育单独二胎的女职工只能享受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并且不能享受晚育假。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1、职工实行晚婚的,增加婚假十日;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十五日。城镇其他人员实行晚婚、晚育的,可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表扬和奖励。

2、本省户籍独生子女父母,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产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护假。产假、看护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广州市计生局称晚育假和男方陪护假是为优待独生子女家庭。

广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广州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晚育的女职工,可增加15天假期,广州女职工属一胎单孩、难产的,最多可享受178天假期。独生子女家庭,男方有10日看护假。但晚育假只规定生一孩时享受,生二孩时,没有这样的政策支持。男方的10天看护假也是为了优待独生子女家庭,生二孩也就肯定不能休了。

因此可知,广州生育单独二胎的女职工只能享受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并且不能享受晚育假。

一、201X年广州二胎产前假

女职工妊娠七个月以上(按二十八周计算),工作许可,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休产前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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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有习惯性流产史、严重的妊娠综合征、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批准其产前假。

产前假为期两个半月。期间,女职工工资不得低于其原工资性收入的80%;调整工资时,产前假视作正常出勤。

二、201X年广州二胎产假

不管是一胎还是二胎,女职工都能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

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

流产的情况: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不少于2周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不少于6周的产假。

广东产假:最低128天

新条例修改了与“全面两孩”政策不协调的奖励规定,取消晚婚晚育假,将原来的独生子女母亲产假调整为奖励假30天。

也就是说,根据新规定,广东产假是98天基本产假+30天计策奖励(即二孩以内)假=128天。

此外,根据《广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如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者),可增加产假三十天。”

《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第六条:“女职工生育,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实行晚育者(24周岁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者增加产假35天,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0天。”(注:其中了独生子女奖励的35天取消外,其他的仍然享受)

也就是说广东妇女产假最多可能为173天。98(国家规定)+30(难产)+15(晚育)+30(广东地区奖励假)=173天

广东婚假:3天

去年,广东省率先通过了《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其中明确取消晚婚假。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jj8q.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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