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鹰潭市月湖区童家示范镇安置小区公寓房工程 招 标 人

更新时间:2023-05-02 21:14:01 阅读量: 实用文档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

招标文件

招标项目:鹰潭市月湖区童家示范镇安置小区公寓房工程招标人:鹰潭市月湖区童家示范镇建设项目部(章)法定代表人:裴克瑞(章)联系人:周先才电话:139********编制时间:2011年11月

第一部分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

(备案审查内容汇总)

条款号条款名称条款内容

1.1.2 招标人名称:鹰潭市月湖区童家示范镇建设项目部地址:鹰潭市月湖区童家镇镇政府

联系人:周先才

电话:139********

1.1.3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西金正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鹰潭市湖西路8号

联系人:蔡玉洁

电话:151********

1.1.4 招投标监管机构月湖区发改委

1.1.5 工程名称鹰潭市月湖区童家示范镇安置小区公寓房工程

1.1.6 标段划分一标段:壹个标段二标段:

1.1.7 建设地点鹰潭市月湖区童家示范镇

1.1.8 建筑面积约8239.23㎡:其中1#楼382

2.93㎡,2#楼4416.30㎡1.1.9 结构类型及层数框架/六层

1.1.10 现场施工条件用地面积:约2000m2 场地情况:平整

施工水电:接通

勘探资料:已具备

1.2.1 工程立项批准文件鹰月发改字【2011】63 号文1.2.2 设计单位鹰潭市市政规划设计研究院1.2.3 施工图审查备案情况办理

1.3.1 工程总投资约850万元

1.3.2 本项目投资约850万元

1.3.3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1.3.4 资金到位情况到位

1

1.4.1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土建、装饰、水电安装等工程1.4.2 招标方式公开

1.4.3 质量要求合格

1.4.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4.5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18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1 年12 月12 日计划竣工日期:2012 年6 月8 日

1.5.1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

1.5.2 注册建造师资格要求专业:建筑工程等级:二级及以上

1.5.4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5.6 工程分包约定□√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分包资质要求:

1.6.1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1 年11 月8 日

地点:江西省招标投标网上自行下载

1.6.2 投标文件份数□√技术标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商务标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电子光盘标正本一份,副本份;□√资格后审标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1.6.3 投标文件的递交受理单位:鹰潭市月湖区童家示范镇建设项目部递交地点:鹰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6.4 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12月5日(上午、下午) 9 时00分

1.7.1 开标会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11年12月5日(上午、下午) 9 时00分地点:鹰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7.2 投标有效期60 日历天

2

1.8.1

资格后审需提交的

材料(不适用于资格

预审)

√营业执照;

√资质证书;

√安全生产许可证;

√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年检合格的五大员上岗证书及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

√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劳动合同)及本人身

份证;

2.2.1 现场踏勘□√不组织(自行前往踏勘)

□组织,踏勘时间:年月日时踏勘集中地点:

2.3.1 招标答疑会□

√不召开[投标人书面提出疑问;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应在2011年11月16日下午17:00时前以书面(传真)的方式送达招标人(传真号码:0701-******* )。

招标人将投标人的疑问解答在鹰潭市月湖区政府网站发布,投标人应自行上网查看]

□召开,召开时间:年月日时召开地点:

2.3.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

截止时间

收到招标文件后3 天内以书面形式递交

2.3.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

时间

在投标截止日期15 天前以书面形式答复

2.4.1 招标文件的修改时

在投标截止日期15 天前以书面形式发放

3.1.2 投标报价方式□√固定价格报价(招标人部分):

材料价格风险为/%;

施工机械使用费风险为/%;

□可调价格报价;

□成本加酬金报价:

工程成本:/;

酬金:/元或成本价的/% 规费和税金:/。

3.1.3 投标报价的计价

方法

□工程量清单计价;

□√工料单价(定额)计价。

3

3.1.4 招标控制价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工料单价(定额)计价。

3.1.5 计价采用的费用定额采用2004年江西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

3.1.8 信息价的采用

江西省造价管理部门2011年9期信息价鹰潭地区价格

3.1.9 信息价缺项

的材料价格

土建:

安装:

装饰:

园林:

市政:

3.1.10

工程量清单中的

暂列金额和暂估价

□有,详见工程量清单;

□无。

3.1.11

工料单价法中的

暂列金额和暂估价

□有,见招标文件附表二;

□√无。

3.1.12 招标代理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3.2.1

工程计费标准

(有标段划分的,取费

标准类别不一致时,应

按标段明确)

土建按三类标准计取工程费用;

安装按三类标准计取工程费用;

装饰按三类标准计取工程费用;

园林按/类标准计取工程费用;

市政按/类标准计取工程费用

本工程招标主项按三类标准计取工程费用。

3.2.2 工程施工要求模板采用九夹板;

脚手架采用钢管;

垂直运输机械采用卷扬机;混凝土采用商品砼;混凝土骨料采用卵石。

3.3.1

工程结算时

调整工程价款方式

□经招标人签证认可的市场材料价差;

□经设计单位发出招标人认可的设计变更;

□经招标人计量后签证认可的工程量变化;

□省、市造价部门颁发的调价系数或有关文件规定;

□√其它:执行《月湖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3.3.2 材料与设备供应要

求及结算办法

材料供应要求:由中标方自行采购

材料结算办法:包含在中标价中

设备供应要求:由中标方自备

4

设备结算办法:包含在中标价中

4.1.3 投标文件的组成技术标部分:(1)(2)(4)(5)(6)(7) (8)项材料;

商务标部分:(1)~(4)项材料。

4.1.4 投标文件采用的范本

2010年版《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示范格式文本》。

4.3.1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采用转帐的方式,由投标人基本帐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4万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鹰潭杏园支行帐户:鹰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号:36001951600052504013

到账时间:2011年12月1日17时00分之前。注:转账时应注明鹰潭市月湖区童家示范镇安置小区公寓房工程投标保证金

5.1.1 投标文件的密封方式□√a(技术标);

□√b(商务标);

□c(电子光盘标);□√d(资格标).

6.1.2 邀请出席开标会的单位月湖区监察局、区发改委、区财政局

6.2.1 开标、评标、定标会程序□√公开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的,按递交标书的家数确定开标会程序;采用报价承诺法评标的,执行开标程序一;

□邀请招标:采用开标程序二。

7.1.2 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综合评估法;

□报价承诺法[招标人约定要约合理低价为/ (M-Z)+Z];

□招标人自行编制的评标办法。

5

7.1.3 控制投标报价的方法□标底;

□√招标控制价;

□工程量清单计价;

□√工料单价(定额)计价。

7.1.5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委员会共设置 5 人。

其中:招标人代表 1 人;

抽取评标专家的专业结构:

技术类专家2 人,其中:

/ 专业抽取首席评标专家/ 人;

/ 专业抽取资深评标专家/ 人;建筑专业抽取评标专家2 人。

经济类专家 2 人,其中:

/ 专业抽取资深评标专家/ 人;建筑专业抽取评标专家 2 人。

7.1.6 中标人的确定方法□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所推荐的中标排序人(共推荐三名)确定中标人。

7.1.7 定标原则□√第一中标排序人即为中标人;

□将得分高者的第一中标排序人,确定为中标人。

7.1.8 中标排序人的推荐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推荐三家中标排序人

8.2.2 工程担保□实行工程建设合同担保金,担保金为合同价款/ %;接到中标通知书后/ 天内提交;

□√实行履约保证金担保,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10 %;接到中标通知书后7 天内提交;

□实行银行保函担保,银行保函为合同价款

/ %;接到中标通知书后/ 天内提交。

9.3.1 工程工期国家定额工期/ 日历天;

□√招标人要求的施工工期180 日历天;□投标人自报施工工期。

6

9.5.1 工期延误赔偿费赔偿金额2000 元/日历天;

赔偿费限额为合同价格的 2 %;赔偿费限额/ 元。

9.6.1 合同工期提前于国家

定额工期的奖励

赶工措施费/;

提前竣工奖/。

9.6.2 实际施工工期提前

于合同工期的奖励

奖励金额/元/日历天;

奖励限额合同价格的/%;

奖励限额/元。

9.7.2 达到优良工程的奖励合同价格的/%;

按建筑面积/元/平方米。

9.7.3 未达到优良等级的罚金合同价款的/%;

按建筑面积/元/平方米

9.10.1 工程预付款合同正式签署后7 天内,向承包人预付合同价款10 %工程预付款。

9.10.2 预付款抵扣工程款时间当工程款付至30%时,预付款开始抵扣工程款。

9.10.3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

(分进度款支付和尾款

返还办法)

□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

□√按工程节点支付工程进度款:三楼楼面浇筑完成

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主体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

的1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70%;工

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且工程决算经审计后付至核定批复决

算价款的95%;余款5%作为保修金,保修期满且乙方完

成了保修义务后7天内一次性付清。

10.1.1 本项目采用的技术规范现行国家规范

10.2.1 材料质量和试验要求符合国家标准及二次试验要求10.3.1 施工工艺的特殊要求/

招标人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12.1.1 说明事项1、拟派驻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本人实施本工程的全过程建造管理工作,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更换,否则甲方有权没

7

收其履约保证金;

2、施工单位应按要求将拟派驻的注册建造师和相关技术人员的上岗证书在签订合同前交到相关单位保管,工程竣工验收结束后退回施工单位。施工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变更人员,否则甲方单位有权予以处罚(缺岗每人每天1000元)直至终止施工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3、资格后审材料(证件、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装订成册的复印件应密封在资格标密封袋内(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除外)

4、外埠来赣施工单位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之前办理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

5、投标人在开标前,应交纳资料费600元整,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6、图纸、招标控制价、答疑纪要及有关招标文件修改通知发布网址:2a102b9e5fbfc77da369b15d,投标人自行上网下载。

7、工程款支付时,在项目属地缴纳所有税费(包括企业所得税),工程结算须提供鹰潭市月湖区地税局出具的含有企业所得税的税票及完税证明。

12.1.2 招标人设定的重大偏差

内容及废标、无效标、

拒收及评判标准

重大偏差内容:

废标、无效标、拒收及评判标准:

注:本专用要约条款内容与招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一致。

第二部分招标文件

1.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省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江西省建设厅有关招标投标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施工进行招标。

1.1.2招标人: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1.2。

8

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1.3。

1.1.4招投标监管机构: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1.4。

1.1.5工程名称: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1.5。

1.1.6标段划分: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1.6。

1.1.7建设地点: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1.7。

1.1.8建筑面积: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1.8。

1.1.9结构类型及层数: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1.9。

1.1.10现场施工条件: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1.10。

1.2 招标项目立项和设计

1.2.1立项批准文件: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2.1。

1.2.2设计单位: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2.2。

1.2.3施工图纸备案情况: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2.3。

1.3 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3.1工程总投资: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3.1。

1.3.2本项目投资: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3.2。

1.3.3本项目资金来源: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3.3。

1.3.4本项目资金到位情况: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3.4。

1.4 招标范围、质量要求和计划工期

1.4.1招标范围: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4.1。

1.4.2招标方式: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4.2。

1.4.3质量要求: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4.3。

1.4.4承包方式: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4.4。

1.4.5计划工期: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4.5。

1.5 投标人资格要求

1.5.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满足招标人的施工资质等级要求。

9

投标人的资质等级: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5.1。

1.5.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由注册建造师担任,注册专业和资格等级: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5.2。

1.5.3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单位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资格文件中应包括下列材料:

(1)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原件。

(2)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3)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

(4)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原件。

(5)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6)“五大员”岗位证书,注册建造师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7)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持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到场。

开标时,投标人未当场、当时、当众按上述规定提交有关证书原件或材料原件的,作为自动弃权,不得参加开标会。

1.5.4两个以上法人可组成一个联合体参加投标,开标时应出示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及承担本招标工程相应的资格条件。同一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本工程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5.4。

1.5.5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后,在投标截止期前,因故需更换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委托人、组织机构【指注册建造师(园林绿化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五大员、主要技术人员】须书面通知招标人,并得到招标人同意后,报分管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如投标人

10

未按上述规定办理变更手续,变更无效,不可抗力情况除外。

1.5.6招标人对工程分包约定的要求: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5.6。

1.5.7本工程项目招标,严格执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赣府发[2008]22号文支持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赣府厅发[2009]7号)、《关于江西省建工集团等省属大型国有建筑业企业直接参加投标的通知》(赣建招[2008]12号)、《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建市[2008]4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赣建招[2009]9号)文件。

1.6 招标文件的发售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1.6.1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6.1。

1.6.2投标文件的份数: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6.2。

投标人按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的规定,编制技术、商务投标文件“正本”各一份和要约条款中所要求份数的“副本”,并标明“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6.3接受投标文件的单位和地点: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6.3。

1.6.4投标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6.4。

1.7 开标会时间、地点和投标有效期

1.7.1开标会时间和地点: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7.1。

1.7.2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截止时限30日前确定中标人。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有效期: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7.2。

1.7.3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1.8资格后审要求(本条内容不适用资格预审)

1.8.1投标人应按招标人在本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8.1的要求编制资格审查材料,按本招标文件4.

2.1和4.2.2要求签署和修改资格

11

后审标。

1.8.2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所有材料(指证件、证书)的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按照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6.2约定的份数分别装订在投标资格送审表正、副本之后。开标时,投标人应带好资格后审需审查的证件、证书原件,并提交给评标委员会审查。

2.招标文件的编制、修改与备案

2.1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和编制责任

2.1.1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招标人。

2.1.2招标文件的编制责任与组成:

(1)招标文件由招标人或者受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编制,其编制责任由招标人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应根据委托合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

(3)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及所有按2.3条所述的招标答疑会记录和2.4条发出的补充(修改)通知。

2.2 现场踏勘

2.2.1现场踏勘:招标人组织现场踏勘的,投标人按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2.2.1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前往项目现场踏勘。

2.2.2现场踏勘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2.2.3招标人在现场踏勘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2.3 招标答疑与澄清

2.3.1招标答疑会:招标人按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2.3.1中约定的时间、地点召开招标答疑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2.3.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2.3.2中约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答疑会期间澄清。

2.3.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

12

2.3.3中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进行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3.4招标人采用网上发布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提出质疑和招标人作出答疑采用同网同项目专用窗口进行。投标人及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2.3.2、2.3.3规定的时间内提出质疑和作出答疑。

2.3.5答疑会澄清内容应书面报分管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

2.4 招标文件的修改

2.4.1招标文件的修改时间:在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2.4.1规定的时间内,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2.4.2补充通知应书面报分管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

2.4.3补充通知将以书面方式发给各投标人,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法律约束作用。

2.5 招标文件的备案

2.5.1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招标人应当依法进行编制招标文件,并承担编制责任。招标文件发出前,送至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招投标监管机构在备案时如发现招标文件中有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内容,责令招标人改正。

3.投标报价

3.1 投标报价

3.1.1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约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内容的价格体现。

3.1.2招标人约定本工程的投标报价方式: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3.1.2.

(1)固定价格报价。

除招标文件规定的结算时可调整工程价款的方式外,一律不予调整价款。

(2)可调价格报价。

按照中标人的投标报价签订合同价,施工阶段材料、机械费用发

13

生变化在合同总价±3%内时不予调整,超过合同总价±3%的超过或剩余部分可按市场实际价格由承、发包双方共同协商进行调整,但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的让利应按原让利水平计算。承、发包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调整合同价款的范围和方法,施工合同中未约定的内容结算时不得调整。

(3)成本加酬金报价

招标人根据现行计价管理规则,自行约定成本加酬金的报价和承包方法。

3.1.3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3.1.3。

(1)工程量清单计价

工程量清单由招标单位编制。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计算工程项目综合单价和合价(投标人也可根据企业定额编制),并严格执行强制性条文。投标人没有填写综合单价和合价的项目将被认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其它项目的综合单价和合价中。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子目和工程量同招标人所发的施工图纸不一致时,一律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工料单价(定额)计价

招标控制价(标底)、投标报价应根据江西省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单位估价表(投标人也可根据企业定额编制)和招标人提供的全套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和本文件要求进行编制。投标人在计算投标报价过程中,因自身原因造成的图纸工程量遗漏或套用价格不合理以及费用计算错误,中标后招标人一律不予调整,由此产生的损失依法由投标人负责。

3.1.4招标控制价采用: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3.1.4。

招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及有关规定编制工程项目招标控制价,在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或者开标之日(不含开标之日)7天前将招标控制价及各组成部分的详细内容(指详细到综合单价;报价

14

承诺法可详细到综合单价分析)下发给各投标人。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考虑市场环境和生产要素价格变化对合同价的影响,在评标办法规定的范围内自主编制投标报价。

3.1.5投标报价编制依据和要求

(1)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和《关于贯彻〈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通知》(赣建价【2009】3号)及2010年《江西省建设工程计价管理办法》文件的规定;

(2)工料单价(定额)计价投标报价执行

土建部分执行:2004年《江西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及费用定额,且不计远征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人工费不调。

装饰装修部分执行:2004年《江西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及费用定额,且不计远征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人工费不调。

安装部分执行:2004年《江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及费用定额,且不计远征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人工费不调。

材料价格按招标文件的约定,缺项材料价格可按市场价格;

工料单价(定额)计价中规定在施工合同中约定的部分费用不计入投标报价中,投标人中标后同招标人在施工合同中约定计取。

(3)投标人也可采用企业定额编制投标报价,但必须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和2010年《江西省建设工程计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开标时投标人应备好本单位编制的企业定额,以便评标委员会询标查阅。

(4)计价采用的费用定额:详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3.1.5。

(5)投标人应按有关规定在投标报价中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和税金。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和招标人约定的暂列金额及暂估价为不可竞争费用。

15

在施工过程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专款专用、不得挪为它用。

3.1.6工程量清单编制误差的调整,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和2010年《江西省建设工程计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3.1.7招标人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或造价咨询单位根据江西省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招标人提供的全套施工图纸、有关技术资料和本文件要求编制招标控制价,并经有关部门审核后发至各投标人。若该招标控制价有不合理的内容或偏差,投标人需在招标答疑会前或招标答疑会上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根据投标人提出的合理意见调整招标控制价,再次发至各投标人。若调整后招标控制价仍有偏差,招标人对此不再调整。投标人自行承担风险。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工程项目特点、工程风险、市场环境和生产要素价格的变化,合理确定投标报价。中标后,其投标价格不予调整,由此产生的损失依法由投标人负责。

3.1.8考虑到市场价格竞争因素,招标人将委托评标委员会对主材设备单价进行评审比较,评标委员会应根据本招标文件附表一和招标人采用的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信息价进行评审。

招标控制价(标底)编制:信息价的采用详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3.1.8。有多个信息价时,招标人应约定其中一个信息价;评标委员会以该信息价为基准对投标报价中的评审材料进行比较和评审。

3.1.9信息价缺项的采用: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3.1.9。

工程所在地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信息价中缺项部分的材料,招标人可参考近期发布的《江西省造价信息》和《江西省市场价格信息》或按市场价格确定材料价格,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约定的材料价格进行比较与评审。

3.1.10工程量清单中涉及到暂列金额和暂估价: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3.1.10。

16

3.1.11工料单价法(定额)计价涉及到暂列金额和暂估价: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3.1.11。

3.1.12招标人约定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的,招标人应将招标代理费列入招标控制价其他项目费中,投标人应按照《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评标办法》(赣建字【2010】1号)文件的规定进行报价,招标代理费的计费基数为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用是否由中标人支付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3.1.12。

3.2 工程计费标准和施工要求

3.2.1工程计费标准: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3.2.1。

招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3.2.1中的计费标准编制招标控制价和计取工程费用及编制投标报价。

3.2.2工程施工要求: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3.2.2。

招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3.2.2中的工程施工要求编制招标控制价及投标报价。

3.3工程结算和材料与设备供应要求及结算办法

3.3.1工程结算时调整工程价款方式: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3.3.1,并在合同中约定。

3.3.2材料与供应要求及结算办法: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3.3.2。

(1)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3.3.2中约定由招标人采购的材料与设备供应要求及结算办法,并体现在合同中。

(2)凡投标人采购的主要材料,必须提供出厂合格证书及试验资料,钢材、水泥进场后均必须作二次试验并将试验报告送招标人,坚决杜绝不合格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制止使用并追究投标人的违约责任。

3.3.3投标人投标报价中材料及设备低于当地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市场信息价土建、市政(土建部分)、其他工程 8 %,装饰主材、

17

卫生器具、灯具、设备 15 %,市政(不含土建部分) 18 %的材料价格,低于上述标准下限的,投标人应出具承诺书,承诺书应包含下列内容:名称、规格、单位、型号、等级和供货数量、单位、单价、进场时间、生产厂家名称及材料合价和差价,并承诺出具材料商差价保函。低于上述标准下限,投标人未出具承诺书的,评标委员会应按低于成本价裁决。

3.3.4采用工程量清单或者定额计价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商务标正副本中均附一份完整的工程预算书。

3.3.5投标人应认真考虑自身商务标中投标报价风险以及中标后自身的经济承受能力,合理确定利润,自主编制投标报价。投标人不得盲目压价,低于成本恶性竞争。

3.3.6采用合理低价法和综合评估法开标的,当所有投标报价均在合理竞争报价之外,以及采用报价承诺法开标的,当所有报价承诺均超出要约合理低价范围时,招标失败,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4.投标文件的编制

4.1 投标文件的组成

4.1.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商务标部分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书;

(2)采用工料单价(定额)计价投标报价汇总表;

(3)需评审的主要设备和材料用量、价格及差价汇总表;

(4)商务标正副本之后附工程预算书一份。

4.1.2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应包括下列内容: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投标各方共同投标联合体协议书;

(4)投标承诺书、响应性内容的承诺、投标报价诚信承诺书(如果有);

(5)辅助资料表;

18

(6)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

(7)施工组织设计;

(8)参与本工程投标计分的各种证书、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后与技术标装订成册;

(9)投标人提供《投标资格审查表》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1.3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按上述内容确定投标文件的组成,招标人要求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的内容组成: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4.1.3。

4.1.4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的范本: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4.1.4。

投标人在使用该招标投标示范格式文本时,如相关内容较多不够填写,由投标人自行添补。

4.2 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修改

4.2.1投标文件(含技术标、商务标、资格后审标叁部分)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技术和商务标、资格后审标均应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该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4.2.2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4.3 投标保证金

4.3.1投标人应提供不小于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4.3.1中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帐户,不能提交现金,并按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4.3.1中规定的时间之前到帐。

4.3.2未中标的投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发出的未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退回图纸和相关招标资料,招标人同时如数无息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和图纸押金。

4.3.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和图纸押金在与招标单位正式签订合同后5日内,予以退回(无息)。

19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5.1.1本工程投标的投标文件按下列方式密封:

(1)各投标人将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和电子光盘标书及资格后审标书分别密封。并按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5.1.1中约定的要求递交密封袋:

a、技术标正、副本(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的,施工组织设计与其它所有技术标投标文件)装在技术标密封袋内;

b、商务标正、副本装在商务标密封袋内;

c、电子光盘标书正、副本装在电子光盘标书密封袋内(投标人可将电子光盘标书装在硬质包装袋中再密封袋内);

d、资格后审标正、副本装在资格标密封袋内。

(2)商务标、技术标、资格标内容较多时,可将商务标、技术标、资格标文件分别包装在二个或二个以上的密封袋内。

5.1.2所有封袋封面上都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工程名称,并注明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

5.1.3所有密封袋上都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

5.1.4所有密封袋密封口由投标人密封,并在密封袋的所有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章或签字。

5.1.5投标文件(技术标、商务标和电子光盘标书及资格标)不能相互错装密封袋。

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提倡投标人使用标准密封袋,避免造成失误。5.2 投标截止期

5.2.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

6.4中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在接到投标文件时应在投标文件上注明收到的日期和时间。

5.2.2招标人可以按本文件2.4条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的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

20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jike.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