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学院学生量化考核管理规定(2013修订版)

更新时间:2023-09-10 21:48: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周口师范学院政法学院

政法学院学生量化考核管理规定

(2013年版)

为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教育部签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大学生应当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应当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应当积极践行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应当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应当积极锻炼身体,具有健康体魄。

第二条 本规定以引导和鼓励为抓手,为学生的成长成才服务,努力实现学生的全面发展。

周口师范学院政法学院 地址:文昌大道东段 电话:8178207 第 1页 周口师范学院政法学院

第三条 本量化考核规定,按奖优罚劣、奖勤罚懒、奖惩结合的原则制定。

第二章 奖罚分则

第四条 学生参加学校各种活动表现突出,受到学校通令嘉奖者,一次加量化分20分;受到学校通报表扬者,一次加量化分15分。

第五条 学生参加学院各种活动表现突出,受到学院通令嘉奖者,一次加量化分15分;受到学院通报表扬者,一次加量化分10分。

第六条 学生参加各种活动获得名次,又受到学院通令嘉奖或通报表扬,择其分值高者加量化分,不重复加分。

第七条 因违反校规校纪而受到处分,校级通报批评一次扣量化分15分,学院通报批评一次扣量化分10分,警告以上记过以下(不含记过)一次扣量化分40分,记过(含记过)以上处分,一次扣量化分80分。

第八条 学院内通报表扬、通报批评的有权发布机关为学院行政、学院党总支、学院团总支,学院通令嘉奖的有权发布机关为学院行政、学院党总支,特殊情况下,团总支可以在请示党总支同意后,以党总支、团总支联合发文的形式发布通令嘉奖,团总支无单独发布通令嘉奖之权限;学院承认的以学校名义发布通报表扬的部门为学校党委、学校行政、学生工作部(处)、团委,

周口师范学院政法学院 地址:文昌大道东段 电话:8178207 第 2页 周口师范学院政法学院

学院承认的以学校名义发布通令嘉奖的部门为学校党委、学校行政、学生工作部(处)、团委,以及以与学校党委、学校行政联合发文的形式发布的通令嘉奖也与学校通令嘉奖同等次加分,以上所有加扣分均需查验原始底稿后方可执行。

第九条 请假规定

请事假或病假一节,由任课老师或辅导员、辅导员负责人(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批准,返回需销假。

请事假或病假(请病假时须持校医院或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1天由辅导员批准;1天以上3天以内由辅导员负责人(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批准;3天以上1周以内须由辅导员签署意见、报学院学生工作主管领导审批;1周以上必须由辅导员签署意见、学院学生工作主管领导审批后,报学校学生工作主管部门核准。

请假期满须及时销假,否则按旷课论处,各种请假条交辅导员登记、整理、存档。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捎信请假,电话、短信请假或续假,否则按旷课论处。

住院请假不扣量化分(须有校医院或县级以上医院住院证明),请事假一次按天数每天扣量化分1分,以此类推,累计扣分。

其他情形依照《政法学院学生请假管理规定》执行。

周口师范学院政法学院 地址:文昌大道东段 电话:8178207 第 3页 周口师范学院政法学院

第十条 课堂及寝室纪律规定

无故旷课一次扣量化分5分;迟到或早退(15分钟以内)一次扣量化分2分;迟到或早退15分钟以上按旷课处理。

学院领导、辅导员、学院学生会纪检部抽查出勤人数时,查到旷课者予以通报批评,扣量化分10分。

违反课堂纪律,受领导和老师点名批评一次扣量化分5分;上课期间交头接耳、接打电话、收发短信、听(看)MP3(MP4)、左顾右盼、大声喧哗、吃零食或其它与上课听讲不适宜的事情,一经发现,每次扣量化分5分。

由学校组织的学生宿舍管理相关活动中,被评选为优秀寝室的,该寝室全体成员每人加量化分10分;由学院组织的学生宿舍管理相关活动中,被评选为优秀寝室的,该寝室全体成员每人加量化分5分;如有学院与学校的评比奖励重合者,遵照不重复加分的原则按最高分加分。

由学校组织的学生宿舍管理相关活动中,被评选为最差寝室的,该寝室全体成员每人扣量化分10分;由学院组织的学生宿舍管理相关活动中,被评选为最差寝室并通报批评的,该寝室全体成员扣量化分10分,其他情况下,该寝室全体成员每人扣量化分5分;如有学院与学校的评比批评重合,不重复扣分,按最高分扣分;

损坏公共财物,除照价赔偿外,区别故意或过失扣分。若属

周口师范学院政法学院 地址:文昌大道东段 电话:8178207 第 4页 周口师范学院政法学院

主观故意,一次性扣20分;若属过失,则一次性扣量化分10 分。

被保卫处留名、公寓记录晚归或学校其它部门批评,学院内通报一次,扣量化分10 分;在教室、寝室内打架斗殴或被保卫处要求学院领人或被公寓记录夜不归宿等,扣量化分20分。

第十一条 各种证书加分规定

全国计算机二级考试通过者加5 分,三级考试通过者加10分,省文管二级通过者加2 分(此分非量化分,考核时不按比例进行折合,直接加入综合排名总分。具体加入哪个学期分两种情况对待,若是毕业班学生,收到成绩通知单即可加分,若是非毕业班学生,则须按证书日期加分)。

国家英语六级通过者加10分,国家英语四级通过者加5分(此分非量化分,考核时不按比例进行折合,直接加入综合排名总分。具体加入哪个学期分两种情况对待,若是毕业班学生,收到成绩通知单即可加分,若是非毕业班学生,则须按证书日期加分)。

会计师、心理咨询师、个人教育规划师、育婴师、营养师以及司法资格证书等各种职业资格证书获得者均予以加分鼓励,其中,司法资格证书获得者加量化分20分,其他职业资格证书获得者加量化分15分(具体加入哪个学期分两种情况对待,若是毕业班学生,收到成绩通知单即可加分,若是非毕业班学生,则须按证书日期加分)。

周口师范学院政法学院 地址:文昌大道东段 电话:8178207 第 5页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jheh.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