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王军局长在2015年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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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精图治 改革创新 持续推进税收现代化

——在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王 军

(2015年1月8日)

同志们:

这次全国税务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4年税收工作,分析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税收形势,部署2015年税收任务,确保把党中央、国务院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下面,按照李克强总理、张高丽副总理的重要批示精神,我讲三个问题。

一、全面推进税收现代化开局之年取得新成绩 2014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全国税务系统近八十万干部职工,紧紧围绕到2020年基本实现税收现代化的目标,励精图治,改革创新,结出累累硕果,实现良好开局,全年工作呈现出“变而有策、忙而有序、难而有进”的新特点,取得了以下六个方面的新成绩:

(一)组织税收收入在克难奋进中迈上新台阶。税收收入形势严峻是贯穿2014年始终的突出矛盾,组织收入工作遇到20年未有的困难。面对巨大挑战和压力,我们见事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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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快,措施实,不松劲,既统筹施策又精准发力,既不收过头税又打击偷骗税,既不为经济运行增加紧张气氛又想方设法堵漏增收。广大税务干部顾大局、识大体、敢担当、勇拼搏,圆满完成了预算确定的税收收入任务,来之不易。2014年税务部门组织税收收入103768亿元(已扣除出口退税),增长8.8%,首次突破十万亿元大关,上了一个大台阶,其中中央级税收44973亿元,增长7.4%,超预算49亿元;地方级税收58795亿元,增长9.9%,超额完成了地方人大通过的预算,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可靠财力保障,受到了李克强总理、张高丽副总理的表扬。在这项工作中我要特别对北京国地税、上海税务、江苏国税、浙江地税、广东国地税、深圳国地税、重庆国税等单位提出表扬!

(二)税收改革在主动攻坚中实现新突破。我们以中央审议通过的《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为统领,认真落实国务院的部署,增强改革意识,加大推进力度,持续释放税收改革红利。

一是平稳有序推进税制改革。国务院果断决策,我们与财政部等部门一起紧抓机遇,在三个税种改革上取得新进展:持续平稳扩大营改增试点范围。2014年1月1日和6月1日,铁路运输、邮政和电信业相继纳入试点,范围扩大到“3+7”个行业。我们密切跟踪试点运行情况,针对存在问题及时出台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行业免征增值税等10多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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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办法,同时统一了特定增值税纳税人的征收率,降低了税负。营改增政策效应进一步显现,全年减税1918亿元,有力支持了经济社会特别是第三产业的发展。深化资源税改革。2014年12月1日,煤炭资源清费正税、从价计征改革在全国顺利推开,突破了多年来困扰资源税改革的瓶颈。实施成品油等税目消费税改革。按照“一增四减一停”、“价税费联动”、“新增收入用于治理环境”的思路,调整成品油等部分税目消费税,迈出了改革的重要一步。这方面工作做得好的省市有:北京国税、江苏国税、山西国税、安徽国税、陕西国税、新疆国税、山东国税和北京地税、山西地税、辽宁地税、江西地税、河南地税、湖北地税、甘肃地税等。 二是放管结合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国务院关于转变职能、简政放权的要求,大力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取消和下放审批项目,把该放的权力放下去。全年总局取消和下放了48项审批事项。同时,配套修订税务规章并全面清理税收规范性文件,防止出现取消不了和放不下去的问题。改进审批方式,把该提的速度提上去。大力推进网上审批,推行审批事项办税服务厅集中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提高审批效率。加强后续管理,把该管的事项管起来。对取消和下放的税务行政审批项目制定后续管理措施,确保放了以后管得住。我们的做法得到了李克强总理的批示肯定。这方面工作做得好的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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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有:江苏国税、湖北国税、江西国税、广东国税、云南国税和北京地税、上海税务、江苏地税、河北地税、陕西地税等。

三是积极提出和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站在服务大局的高度,我们主动提出或与财政部一起提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不因增加自身征管难度而不积极提出或不积极支持税收优惠政策,不因收入形势严峻而提出相应核减收入任务的要求,不因收入任务重、征管难度大而不去认真落实优惠政策。比如,为更好扶持小微企业发展,一方面主动提出将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实施由事前审批改为事后备案,将广大核定征收企业一并纳入优惠范围;另一方面通过重点督察、跟踪督导等方式想方设法抓好落实,切实解决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问题,大大提高了受惠面,达到90%以上,全年共减免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营业税612亿元,受到了多方肯定。2014年新出台较大的税收优惠政策12类26项,进一步加大了减免税力度,较好发挥了税收对转方式、调结构、惠民生的促进作用。这方面工作做得好的省市有:甘肃国税、福建国税、天津国税、深圳国税、辽宁国税、吉林国税、陕西国税、重庆国税和广东地税、浙江地税、湖南地税、云南地税、厦门地税等。

四是加快推进税收法律制度建设。加快税收征管法修改进程,大幅修改后的修订稿已上报国务院,2015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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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公开征求意见。与有关部门配合做好环境保护税立法工作,积极配合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加强税务部门规章制定工作,出台了7部税务规章,数量为历年之最。

(三)纳服征管在规范发展中开创新局面。坚持纳税服务和税收征管统筹推、交错抓,互为支撑,相互促进,提高了税法遵从度,提升了税务形象,开启了税收征管改革新征程。

一是全面试行纳服规范。针对纳税人反映办税标准不统一、办税负担较重等问题,制定试行《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1.0版,通过规范9大类212小类1120个办税流程,切实做到了服务一把尺子、办税一个标准,全国纳税服务走向统一、规范和文明。纳税人报送的资料、办税环节、办税次数、办税时间等平均减少30%以上,有的甚至减少40%以上,即办事项增加50%以上。此举不仅纳税人叫好、专家学者称赞、国际社会给予好评,李克强总理、张高丽副总理也批示表扬。这方面工作做得好的省市有:河南国税、江苏国税、重庆国税和重庆地税、湖北地税、青岛地税等。 二是着力推进创新协同。积极制定支持上海自贸区发展“办税一网通”10条创新服务措施,并逐步在其他地区复制推广。制定《关于创新税收服务和管理的意见》,推出税务登记便利化、后续监管精细化、风险管理常态化15条创新举措。加强跨区域税收协作,围绕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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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经济带发展,及时提出了跨区域税收协作和管理创新举措。加强国地税合作,推进联合办税,使纳税人进一家门、办两家事。加强对地税工作的指导和服务,总局制发了专门文件,成立了专门联络处室,完善了相关工作机制。加强与外部门协作,取得了20个部门对打击税收违法犯罪工作的支持和帮助。这方面工作做得好的省市有:上海、北京、天津、河北税务部门以及海南国税、广东国税等。

三是升级完善金税工程。按照“打造升级版、扩大再试点、确保稳运行”的要求,着力解决税收信息化总体规划设计、业务需求优化、数据标准统一等重点难点问题,形成金税三期工程优化版,在广东、内蒙古、河南三省区实现了试点上线和平稳运行。特别是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升级版建设取得重大创新成果,并在上海、天津、山东、湖南四省市试点取得成功,得到李克强总理、张高丽副总理的批示肯定。 四是研究提出征管规范。首先,规范了税务机关出口退税工作,将散见于600多份文件中的各种规定,统一按优化了的业务流程归类,并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创新,得到了李克强总理、张高丽副总理、汪洋副总理的肯定。同时,初步拟定了《全国税收征管规范》1.0、2.0两个版本,提交这次会议讨论,标志着征管改革的全方位启动。

(四)教育实践活动在前后接续中扩大新成果。我们坚持统筹兼顾,既不折不扣落实中央部署又紧密结合税务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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际,既抓好基层单位又带动领导机关,确保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中央第十二巡回督导组随机抽查测评结果显示,总体评价“好”的占99.6%。在委托第三方开展的纳税人满意度调查中,国税、地税综合得分分别比上一次调查提高了2.83分和1.85分,实现了纳税人和税务人满意度双提升。

一是走好上下联动“一盘棋”。坚持以上率下,以下促上,把握节奏,压茬推进。各级税务机关认真落实总局要求,抓好活动每个环节的任务落实,机关与基层同心同向、同频共振,国税与地税大力协作、互比互帮。总局派出8个巡回督导组,坚持既督导国税又联系地税,切实将工作指导到位、督促到底。省、市局分别组建了156个、1094个督导组,确保活动有效开展。

二是奏响便民办税“春之曲”。为进一步落实总局在第一批活动中提出的“三个三”要求,部署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以“打连发、呈递进、抓落实、重成效”方式分批推出7大类28项便民办税措施,各地税务机关细化实施2000多项具体措施,努力做到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特别是后期推出《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使“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措施长期化、规范化、制度化,取得了“春风送暖、扎根开花、秋收硕果、持续推进”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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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打好整改落实“主动仗”。坚持问题导向,把第一批活动深化整改与第二批活动具体整改衔接起来,深化“三清三察三审”,推进“三项治理”,开展“六项集中整治”。针对问题表现在下面、根子在上面的情况,总局、省局分别主动认领第二批活动中反映的347个、3645个问题,整改工作序时进度均达100%;清退超标公务用车和办公用房比例分别达到99.5%、99%,停建楼堂馆所1010个;精简会议19.6%,减少文件13.5%,取消考核评比项目27%,做到了聚焦“四风”、动真碰硬、整改到位。

四是保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总局制定完善107项制度,省以下税务机关也制定了大批衔接配套制度,并切实增强制度的执行力和约束力。活动基本结束后,总局又着眼巩固拓展成果,部署集中开展作风建设“巩固深化拓展”主题活动,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得好的省市有:河南国税、重庆国税、广东国税、大连国税、吉林国税系统和湖北地税、云南地税、湖南地税系统等。

(五)干部队伍在严管善待中迸发新活力。我们坚持以“好干部”标准选干部、配班子,倾情带队,严管善待,有效激发了队伍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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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健全选人用人制度。深入贯彻中央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制度先行、多措并举选拔干部,提高了选人用人的科学性和公信度。一年来,总局出台和修订了19项人事管理制度,选拔了一大批年富力强的司局级干部,同时,较好开展了干部交流、轮岗、转任、回避等工作。

二是严格组织人事纪律。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坚持选人用人标准,有问题的坚决不提,去年总局在干部任免中,有11名同志因群众公认度低、信访举报核实确有问题、经济责任审计发现问题等未予提拔。深入开展清理超职数配备干部、裸官、企业兼职等专项整治,共清理裸官32人、领导干部企业兼职335人。

三是创新人才培养机制。落实人才强税战略,组织选拔了第二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对象,目前总数已达297名。健全了15个总局专业人才库,2056名干部入库。通过重视人的价值,开发人的潜能,鼓励人的创造,初步形成了个个勇争先、人人盼成才的良好氛围。

四是试行绩效管理取得成功。按照“三步走”、“四部曲”的总布局,2014年试行绩效管理,实现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任务到岗、责任到人。从试点单位“一马当先”到系统上下“万马奔腾”,各级税务机关和广大税务干部强化绩效意识,积极探索创新,建机制,抓落实,促改进,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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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合力推动税收改革发展的聚变效应。这方面工作开展得好的省市有:广东国税、河南国税、北京国税和江苏地税、山东地税、广东地税等。

(六)党风廉政建设在紧抓不放中彰显新风气。我们自觉加压主动抓,防微虑远持续抓,反腐倡廉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一是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制定《税务系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部署实施“通电工程”、“扎根工程”、“亮剑工程”、“防护网工程”、“任务书工程”。制定《税务系统各级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税务系统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实施意见》,明确了党组和纪检监察部门的责任内容,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各级税务机关纪检组长和监察室主任等纪检监察干部。开通税务廉政之窗,推行网络廉政教育平台,引导干部以敬畏之心对待权力,增强拒腐防变意识。

二是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税务系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和监督办法,实行零申报、定期报告、重大问题24小时内报告、签字背书等制度,在元旦、春节等重要节点加强执纪监督。对“四风”问题发现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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