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地区食品安全整治的难点及对策

更新时间:2023-09-18 11:15:01 阅读量: 幼儿教育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浅谈农村地区食品安全整治的难点及对策

俗话说的好,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系着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和社会和谐,关系着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着党和政府的形象,已成为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近几年来,河北省唐县工商局积极吸取石家庄新乐黑心肉、三鹿问题奶粉以及保定白洋淀假冒红心蛋等事件的教训,加强了对农村地区食品市场的监管,查处了一大批违法违规案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市场监管不可能一蹴而就,农村地区地广人稀,农民法律意识淡薄,监管难度较大,存在不少食品安全隐患问题,应引起特别关注。

一、当前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的现状

近年来,随着城市对食品安全整治力度的加强,一些被城市围剿的假冒伪劣商品纷纷“上山下乡”,开始大量由城市向农村转移。农村小商店、小卖部、小超市在一定程度上成了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集散地、倾销地,小商店里备受农民欢迎的是廉价的各类小食品,这些琳琅满目而又廉价的各类小商品大多是一些劣质、过期食品和“三无”食品。由于农民食品安全意识较弱,购买食品既不查验相关证照,又不索要销售发票,加之农村执法力量薄弱,致使一些“三无”食品、过期不合格食品以及被城市市场拒之门外的食品大量流向农村市场。据商务部发布的《2007年流通领域食品安全

1

调查报告》显示,我国在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以及食品流通领域的交易环境、物流设施、市场管理、检测手段等方面,城乡差异较大。该报告中对我国农村食品市场的调查表明,农村市场经销的食品中,65.2%为自产自销,46.1%来源于流动摊贩;散装食品所占比重达30%以上,其中散装糕点、散装熟食、散装干果的比例达到50%以上,散装酒高达80%;23.8%的包装食品没有标明保质期;19.2%的店主对过期食品选择降价销售;生肉销售大多没有保鲜措施,落市后第二天继续拿出来出售。以上数据表明,当前我国农村地区的食品安全状况不容乐观。

二、农村地区食品安全整治的难点问题

(一)农村地区食品生产小作坊的整治难。当前,食品小作坊、散装食品生产加工点数量多、较分散、整治难的问题几乎在全国的农村都存在。据国家统计局调查,我国100多万个食品生产单位约70%是10人以下的家庭小作坊,绝大多数分布在农村或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地域广大,食品生产小作坊、加工点比较分散,而各监管部门由于人员、经费不足,执法人员要把辖区内农村食品生产户检查一遍,需要很长的时间,甚至有的边远山区可能一年都难去一次。还有一些村庄处于两县或几县交界地段,情况复杂,往往成了监管死角。这些加工点多是家庭作坊,生产环境卫生条件较差,无质量检验设备和技术人员,多数不符合发放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条件。这些作坊本应依法予以责令

2

停业整顿或取缔,但取缔过程也往往会遇到一些难题。如某县政府曾组织多部门联合取缔无证照的食品小作坊,但随即引发大批被取缔的、失去生活来源的无证食品小作坊经营者的上访、围攻、打砸,为维护社会稳定,最后此项整顿工作不了了之,不久小作坊又死灰复燃。所以,受消费习惯、购买能力、劳动就业、地方的经济发展等方面的制约,若对以上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全部以无证企业依法取缔,会遇到很多实际困难和阻力。

(二)农民安全消费意识及法律意识淡薄。由于农村地区信息较为闭塞,农民购物经验较少,不少农民食品安全消费意识淡薄,食品安全方面的知识知之甚少,买东西较多关注价格高低、外观颜色和分量多少,较少考虑是否会危害身体健康。受食品质量安全知识的匮乏、消费水平和消费观念的影响,使农村群众的消费取向主要是“价格优先”,购买食品首选价格便宜,然后才是数量、口感,一般不特别考虑食品安全问题。虽然农村群众买东西也会“货比三家”,但往往是比价格、色泽、数量等,对购买的食品是否是正规合格企业产品、是否过量使用色素、防腐剂等添加剂,以及是否符合食品安全相关强制性标准等,往往不重视或并不知道如何识别。通过对河北省唐县平原地区农民消费习惯调查发现:60%农民不知道“QS”标识为何物,35%的农民看不懂生产日期,高达80%的农民买东西时从来不看有无厂名厂址,更不要说鉴别真伪了。此外,农村群众的自我权益保护意识

3

较差,遇到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很多人不知道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有的村庄离申诉、投诉地点远,往返费用再加上检测、鉴定费用较高,为了几元钱的食品,既耗钱又耗时,维权成本高,也是农村群众不愿维护权益的原因之一。

(三)农村食品流通体系不健全。由于农村消费者消费能力薄弱,导致农村商店经营成本较高,利润微薄,一些城市里的大型、正规超市不愿进驻,长期以来,农村流通领域经销食品的经营主体主要为小型集贸市场、个体副食品商店、小食品批发部等,上架销售的商品大多数是价格较低的低档货,店主在进货时也往往顺应农村消费者喜欢“价格便宜”的需求,假劣食品混迹其中。同时由于农村地区顾客相对较少,食品销售流转速度较慢,周转周期过长,一些食品往往成为变质过期食品还在销售,低级的市场业态为假冒伪劣和变质过期食品的存在提供了温床。前几年,一些城市的超市由于在城市面临着竞争激烈、利润空间下降等问题,也开始纷纷在农村地区“布阵设点”,如保定百喜利连锁超市有限公司在保定各县农村设立了很多连锁店,但通过对唐县各百喜利加盟商的调查发现,刚开始时还比较正规,统一配货和经营,但是后来,由于销售量较小,配送、管理等成本较大,经营大都难以为继,到现在基本处于“各自为战”的状态,甚至有些实力不强的连锁超市纷纷退出农村市场。

(四)基层监管部门检验设备装配落后。目前,一些基层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如质检所、工商分局等部门经费欠缺,

4

还不具备基本的检测设备及专业的技术检验人员,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食品安全监管、应急处理、网络信息、风险评估等体系的完善。在生产监管环节,食品质量检验职能设臵在市级质监部门,我省大部分基层质监部门没有配臵食品质量检测设备和实验室;在流通环节,目前大多数基层工商部门仅仅是食品快速检测箱,并且专业的技术人员很少,有时仅靠检查食品的注册商标、生产日期、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标识等判断食品质量的安全性,而抽样做理化检测的食品要送到市级工商局检验,且每次检验周期至少要5个工作日。这些因素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样品送检的积极性、检验的效率和案件查处的进度,直接影响食品安全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和质量安全保障力度的有效提升。

(五)现行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存在弊端。从表面看,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形成了从生产到消费的完整监管网络:农业部门负责监管生产环节;质检部门负责监管加工环节;工商部门负责监管流通环节;卫生部门负责监管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发展改革部门、商务部门则负责做好种植、养殖、食品加工、流通及餐饮消费的行业管理。但是实际上由于权力交叉、各自为政、有责无权、政出多门,致使“齐抓共管没人管”。这些问题在农村地区更为突出,老百姓说,“八个部门管不好一头猪”,“十个婆婆管不好一顿饭”。以工商部门为例,国务院将流通领域的商品质量监管权力赋予了工商部门,工商部门尤其是基层的工商分局为解决流通领域的食

5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jhah.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