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诊、转诊制度

更新时间:2024-04-22 13:35: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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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三科会诊制度

1、

请会诊制度 1) 2)

根据病情需要,经科主任或者科室同组组长同意后请相关科室会诊 填写请会诊登记。将填写好的会诊单和请会诊登记交护理组执行,并送相关科室。

3)

将会诊结果通告患者或家属结合具体情况进行相应处理并将会诊意见记录在病程记录中。

4) 5) 2、

相关科室会诊后需要请院外会诊者,向医务部请示,启动院外会诊程序。 会诊登记每漏填一次,扣个人绩效5元。

会诊制度 1) 2) 3)

普通会诊24小时内完成。紧急会诊15分钟内到场。 未按时限完成根据医院相关规定处理 复杂的会诊,结束后向科主任汇报

内三科转诊制度

1、 1) 2)

院内转诊制度

根据病情需要转诊者,转告患者或家属同意后,完善记录转入他科。 病情危重需要准备相应设施(如氧气等),有科室医务人员陪同送入相应科室。

2、 院外转诊制度

1) 根据病情需要转诊者,转告患者或家属同意; 2) 需要转院者告知转院风险并做好记录。 3) 病情危重者有专人陪同由救护车转送

4) 经本院治疗病情稳定需要回当的继续治疗者根据相关政策办理转回手续 3、 院外检查记录在院外登记本中。未记录者每次扣绩效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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