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论社会热点原因与对策整理

更新时间:2024-05-06 17:12: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2008年考试魔鬼冲刺:申论十大考点预测

一、关于当今社会热点话题

1.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 2.公交、地铁月票改革 3.企业诚信问题(以欧典地板等为例) 4.绿色奥运,节能北京 5.建设节约型社会,北京全城总动员 6.落实“科学发展观”,新思路建设新北京 7.首都市民防灾应急手册免费发放 8.北京交通发展规划纲要解读 9.失业者年轻化趋势明显,应届生失业者增六成 二、人类共同问题——环境

1.循环经济解决北京环境问题 2.关注环境,保障健康 3.浮尘围困京城 4.加大环保工作力度,开展专项评议调研活动

5.中国生态安全面临空前挑战 6.实现历史性转变以保护环境,优化经济增长 三、关系国计民生的——经济话题

1.北京手机资费调整 2.政府出手相关措施,抑制房价 3.土地供应将做改革,土地招标限制户型价位 4.油价上涨(可列出租车价格上调)

5.(消费税提高,个税起点调整至1600)税费改革 6.经济增长方式转变 7.中央聚焦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8.文化产业: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 四、未来发展的——教育话题

1.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困难生有望每年补300元 2.高入学率与高辍学率同在 3.学术做假

4.中国教育体制存在的问题与政策取向 5.教育公平问题 6.高校乱收费 7.北京市教育透露:八成学生的心理问题源于老师

五、社会主义保障——医疗卫生话题

1.医药贿赂可直报卫生部 2.北京市卫生局计划年内成立护理指控中心 3.北京市17家医院涉嫌雇医托被卫生部列入黑名单

4.齐二药事件:北京查出6000盒涉案药品 5.发改委治理药价虚高,每两年调整一次药价 6.中国医改方向何在

六、我国发展的根本——“三农”问题

1.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首要任务是发展生产 2.我国农业的多功能定位 3.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

4.农村发展和城市化建设 5.地权:解决农村土地问题的关键 6.培育新型农民,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 七、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网络问题

1.文明办网、文明上网,大兴网络文明之风 2.北京集中整治网吧专项行动 3.北京网站数全国第一,企业网站半数成摆设

4.抵制诱惑远离网吧:西城中小学发倡议书 5.网络犯罪拷问互联网法规 八、依法治国——法律问题

1.劳动合同法草案为劳动者维权添“利器” 2.教育培训市场“立法”遭欺诈可获先行赔付 3.房地产法律面临整体性调整 4.反垄断法审议起波折 九、我国传统——文化话题

1.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在北京 2.中国俄罗斯年在北京开幕 3.中国文化体制改革启动“破冰之旅” 4.当前文化问题的症结在哪里 十、强国之本——科技话题

1.第九届科博会开幕 2.277个项目获北京科技奖 3.北京科技周开幕,引导公众参与创新 4.未来5年12大科技需求公布

以上十大热点要求考生真正的了解与掌握并根据相应话题合理组织语言,以备考试之需。

2008年申论热点整理:

(一)户籍制度改革 存在问题:

(1)户籍制度和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不相适应。在我国现行的户籍制度下,对人口的迁徙进行限制,人

为的划分城市和农村两个人力资源市场,从而使得价格调整人力资源配置方面的作用弱化,降低了经济的效率。人口不能自由流动,实际上是提高了劳动力的使用成本

(2)从结构优化的角度看,户籍制度限制人口自由流动也不利于产业结构的升级。现行的户籍管理制度限制了劳动力的自由流动。产业结构的优化需要打破现有的户籍制度,实现人力资源的自由流动。

(3)现行的户籍制度不利于增加农民的收入。我国目前的户籍制度,强化了城里人和乡村人的身份等级色彩。这种限制不仅不是市场化改革的任何制度创新,而只能是户籍制度和就业体制改革进程的一种倒退。 (4)对城乡区别对待,实行不同的福利待遇。很多的福利待遇往往是只是针对城里人的,相对贫困的农民却被排除了在了福利保障之外。 原因:

我国的户籍制度并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登记制度,它承担着一些其他的社会功能:区分了城乡户口的差别、对人口的流动,尤其是农村到城市、小城市到大城市的人口流动进行限制、和不同的户口类别相对应,有不同的福利标准。正是户籍制度的这些附加功能使得户籍制度现代经济的发展越来越越不相适应。 对策:

当前户籍管理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具体来看要注意四个方面的问题:

(1)户籍和社会待遇脱钩。户籍彻底和社会待遇脱钩,恢复户籍的本来面目,消除户籍所引起的社会公平问题,促进城市化的发展。

(2)集中人口管理权,成立统一的管理部门,减少人口管理的杂乱无章、政出多门的情况。加强人口统计,统一协调管理人口的自然变动、机械变动和社会变动。

(3)实行统一的户口,取消城乡的户口差别,取消户籍的区域歧视,解决“人户分离”的问题。 (4)逐步降低人口迁移的门槛,实现人口的自由流动。 (二)公平与效率: 出现的问题:

由于中国经济增长奇迹中的受益者与落后者之间的鸿沟正逐渐拉大,出现了种种不公平,这种不公平尤其在地区之间、城乡之间、性别之间及不同人群之间表现得极为突出。 造成的原因:

公平与效率既对立,又统一.

首先,公平与效率存在对立的一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社会成员在知识、能力方面的差异性,以及对社会的贡献不同,在按劳分配原则下每个人报酬必然不同,结果形成收入差距。 同时,社会机制又要求社会成员享有平等的机会和待遇,实现社会公平。但社会财富分配得过于公平又会抑制人的劳动积极性的发挥和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从而损害经济效率。

其次,公平与效率又存在着统一的一面,即公平与效率相互依赖、相互促进。经济和社会活动中,竞争的起点公平和过程公平是促进效率的方式和手段。社会财富的公平合理分配有利于消除社会对立情绪,维护社会稳定;有利于调动劳动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生产效率,推动经济发展;分配公平有利于刺激消费,拉动经济的增长。同时,效率是实现公平的根本手段。效率为实现公平提供了强有力的物质基础,只有效率才能保障公平,实现更高层次的公平,实现更大范围的社会公平。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是建立在生产力高度发达基础上。 对策:

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公平与效率应当两者兼顾,反对割裂两者关系,片面强调某一方面的错误观点。重公平轻效率会使经济发展缓慢或停滞不前;重效率轻公平会使社会陷入收入差距过大和社会不稳定的境况,这都势必影响经济社会发展。所以既不能追求效率而丧失公平,又不能为追求公平而损害效率,只有两者兼顾,才能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形成公平而不失效率,有效率而不失公平的理想状态。我们反对平均主义,也反对把效率绝对化,所以,在制定方针政策时应着力寻找公平与效率的结合点、平衡点。 具体应该从以下几方面来解决:

1)建立起点公平、机会均等、信息透明的社会制度,为穷人营造平等的致富环境。

2)下大力量削弱权力货币化、打破行业或区域垄断,从根本上遏制体制外收入分配的差距。 3)政府通过制定更多帮助穷人的政策来实现。

4)鼓励民间投资,压缩政府主导型投资,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的倾斜帮助穷人脱贫。

(三)社会主义荣辱观 一、含义及提出的意义

2006年3月4日,胡锦涛同志在参加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民盟、民进界委员联组讨论时提出“八荣八耻”,即:“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

“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就是在新形势下,以建设祖国、保卫祖国、富强祖国为最大光荣,以损害祖国的荣誉、尊严和利益为最大耻辱;“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就是每个公民不论职务高低、能力大小,都要在不同岗位、通过不同形式为人民服务,与此同时,要高度警惕可能出现的种种背离人民利益的倾向;“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就是面对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我们必须把科学技术真正置于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并且在全社会形成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社会风尚;“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就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我们要在各行各业包括新兴行业中培养爱劳动的思想,并使之成为衡量公民道德品质的价值尺度;“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就是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避免种种损人利己的行为;“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就是要将诚实守信作为个人行为的基本准则,作为企业、事业单位乃至政府工作的基本准则,对假冒伪劣、不讲信誉等行为予以严厉谴责;“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要增强法律意识,自觉维护法律尊严;“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就是要认识到我们现代化建设的路还很长,任务还很艰巨,必须在新时期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形成“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社会风尚。

胡锦涛同志的重要论述,概括精辟,寓意深刻,代表了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体现了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的本质要求,体现了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治国方略,是我们党关于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进一步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指导方针。

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是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新型国家、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等一系列重大战略决策的精神动力。胡锦涛同志关于“八荣八耻“的重要论述,对分清是非、善恶、美丑的界限,对在全社会坚持什么、反对什么,倡导什么、抵制什么,树立了一个鲜明的标尺。 二、现阶段提出荣辱观的必然性

1. 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彰显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必要性。

社会的深刻变革,经济的快速发展,文化的相互激荡,对人们的思想观念、生活方式和价值取向产生了多方面影响。热爱祖国、积极向上、科学文明、团结友爱,是我们社会精神风貌的主流。但也要看到,不明是非、不知荣辱、不辨善恶、不分美丑的现象还大量存在,不仅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也阻碍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事实证明,没有健康的社会风气,没有良好的道德水准,一个国家的经济再发展,综合国力也强大不起来,更难以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2.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彰显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性。

我国是一个有13亿人口、56个民族的发展中大国,加快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需要共同的思想基础,也需要共同的道德规范。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提高人的素质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树立正确的荣辱观,才能全面提高人的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知荣弃耻,褒荣贬耻,扬荣抑耻,才能明荣辱之分、做当荣之事、拒为辱之行,才能凝聚人心、提升境界、激发活力,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道德体系,共同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进程。 3.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彰显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紧迫性。

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这些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需要全体人民有共同的道德遵循,整个社会有稳定的内在秩序。一个精神缺失、进退无据、无所依凭的社会不可能构成和谐;一个荣辱颠倒、是非混淆、美丑错位的社会无法实现和谐。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才能形成维系社会和谐的精神纽带和道德风尚。 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

第一、牢固树立和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要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紧密结合起来。

第二、牢固树立和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要同培养和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紧密结合起来。 第三、牢固树立和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要同物质文明建设、政治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

第四、牢固树立和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要同培育和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与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紧密结合起来。

第五、牢固树立和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要同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

第六、牢固树立和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要同推进公民思想道德建设与促进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紧密结合起来。

四.重点工作:

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和必然要求,是精神文明建设的紧迫 任务。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工作者承担着为广大网民提供网络信息服务的重要责任,要为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作出 应有的贡献。为此,中国互联网协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工作委员会向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和从业人员发出倡 议:

一、提倡正确导向,反对不良网风。要始终以马克思主义新闻观为指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坚持团结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为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服务,摒弃违背公众利益以及背离中华民族优良传统 的不良网风。

二、提倡遵纪守法,反对违规违纪。要遵循爱国、守法、公平、诚信的基本原则,自觉遵守国家有 关互联网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依法办网,传播合法内容,杜绝违规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

三、提倡客 观真实,反对虚假新闻。要坚持客观、公正的报道原则,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规范信息采集、制作、发布流程,提 供客观、真实的新闻信息,防止虚假新闻和有害信息在网上传播。

四、提倡先进文化,反对愚昧落后。要把互联 网办成宣传科学理论、传播先进文化、塑造美好心灵、弘扬社会正气的阵地,传播有益于提高民族素质、推动社会 发展的健康内容,不为有悖人类和社会进步的言论提供传播渠道。

五、提倡格调高雅,反对低级媚俗。要处理好 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自觉接受公众监督,坚持高品位、高格调,抵制淫秽、 色情、暴力等有害信息,摒弃低级趣味之风,净化网络环境。

六、提倡公平守信,反对恶性竞争。要遵循诚实、 守信、公平竞争的经营原则,坚持维护公众利益和行业整体利益,反对不正当竞争行为,实现共同发展。

七、提 倡科技创新,反对墨守陈规。要主动适应互联网的新发展,积极使用新技术、新手段,努力开发新业务、新领域,

为网民提供迅速及时、内容真实、生动活泼的新闻信息服务。

八、提倡团结协作,反对损人利己。要努力增进业 界的相互理解和支持,自觉维护我国网络媒体的良好发展环境,使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行业的全体从业人员形成合 力,为我国互联网快速健康发展作出贡献,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 (四)科技创新

一、问题

我国经济的发展速度令世人瞩目,但这种发展并非技术创新,低附加值的出口产品结构,正在制约未来中国经济发展。 中国必须超越依靠廉价劳动力发展的模式,代之以自主创新能力优势,这样才能获得持久的发展。我国的科技创新存在以下问题:

(1)从投入来看,政府部门正不断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投入,但企业对科技创新投入积极性还不够高。有限的投入目标还不够集中。

(2)企业作为科技创新的主体地位还不突出。不少企业目光短浅,创新动力不足。有些企业在年度预算中不重视研究开发费用的预留。有些企业在搞产学研项目时,指望政府拨款。

(3)在与创新相关的市场上,信息流动不够活跃。在这个平台上,大学、科研院所应展示自己有什么能力;企业应积极提出对于科技研发有何需求。目前,大学与科研院所寻求合作的积极性比较高,但许多企业在这方面意识不强。

(4)缺乏创新型人才。科技创新渴求领军人物。领军人物,能够带领科研团队攀登制高点,并懂得将科研成果成功地转化为生产力;领军人物,能够带领企业走自主创新之路。这样既懂技术,又熟知产业化运作的顶级人才。

二、原因

第一,长期以来,我们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在不同轨道运行,能深入结合的不多。

第二,企业没有成为创新的主体。我们国家的专利发明主题大多数是科研院所和个人,他们无法独资承担起科技发明的投入,也无法承担起科技发明所具备的一些供销。但是另一方面我们国家大概有80%以上的企业却没有自己的专利,科研院所、个人和企业的错位使大量专利没有办法转化的一个重要的原因。很多人都说中国人聪明,老百姓当中确实有不少心灵手巧的能人,但是如果不让企业真正地担当起创新的主角,不能让创新的机制真正运行到位,那么老百姓的创新力再强,也没有办法转化成国家的创造力。

第三,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技术人才的流动,企业产权的明晰等制度安排上存在的问题,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抑制了创新活动的展开。2)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技术人才的流动,企业产权的明晰等制度安排上存在的问题,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抑制了创新活动的展开。

三 对 策(1):

面对这种情况我们必须认清形势,居安思危,奋起直追,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加快发展我国的科学技术,为推进经济结构调整优化、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为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科技支撑。

中国的科技创新要靠以下几方面实现:

1) 逐步建立健全的国家创新体系,着眼于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需要,为逐步实现关键性科学技术研究目标提供合理的机制和信息。

2)政府的投入和支持。明确各级政府的科技投入责任,合理调整科技投入结构和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协调科技资源投入的区域平衡;建立“科技发展准备金”,实行快速折旧,完善税前扣除制,积极运用税收减免和大力推进增值税。

3)鼓励国内企业参与到科技创新的链条中来,将科研院所和大学的研究与企业资本相结合,以企业为主,反映市场要求,充分利用已经开发的新技术。

4) 确定重点研究领域 重点开发一些对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至关重要的技术领域,包括生物技术、信息技术、制造技术、充分利用自然资源并增加其附加值的技术。 5) 重视高级人才培养。

6) 加强国际科技合作力度 ,鼓励跨国公司在华设立研究机构,鼓励中国企业和科研机构与国外开展紧密的技术合作。

对 策(2):

第一,促进学校、科研院所、企业三方在创新人才培养方面的合作,鼓励研究生联合培养,促进三方人员的流动。

第二,进行“创新型”教育体系改革。在科技创新的基础条件中,最重要的恐怕是教育体系。中国的传统教育体系偏重于知识传授,厚重有余,活力不足,在某种意义上不利于创造能力的形成。中国的教育在课程设置、教授方式、考评方式等方面均有诸多待兴待革之处。

第三,政府部门将继续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投入,重点投在那些具有公益性、基础性、前瞻性的项目上。

第四,政府要提供有效的制度支持。国家对自主科技创新的制度支持应是全面而有效的。例如,有效的项目评估和资金支持体系;有利于自主创新的政府采购制度;有明智的产业政策;有合理的知识产权制度;有利于科技创业的社会融资系统;政府提供专项基金,用于企业开展自主品牌建设,在研发和自主创新方面也将给予相应支持;对企业国内外研发投入给予所得税抵免或退征;设立研发和品牌风险基金,政府和企业共担风险;完善科技经费的管理制度,加强对经费的监督,提高透明度。

第五,自主创新,必须注重专利申请,尤其是发明专利,在知识产权这一高台上与国外较量。要更加鼓励发明、创造、创新,使知识产权成为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制定科学的知识产权战略和政策,理顺知识产权的管理体制和机制。

第六,要通过建立引导和约束机制,刺激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发挥企业在整合全社会创新资源中的主导作用,继而提高全社会创新活动的整体强度。

第七,培育与创新相关的中介机构。让科研成果更好地转化为生产力,需要提升技术转移服务的质量,形成由一批中介机构、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以及高素质技术经纪人构成的服务体系。要加强激

励政策设计,支持这些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快速成长,例如让部分科技服务机构享受高技术企业的同等政策。

第八,创造一种良好的文化环境。例如,有一种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社会氛围;有热爱科学的社会风气,有百花齐放、百家争鸣、追求真理、实事求是的学术教养和规范;对创新精神的褒奖,允许失败,对创新成果的激励。 (五)奥运志愿者活动 存在的问题:

志愿服务是指任何人自愿贡献个人时间和精力,在不为物质报酬的前提下,为推动人类发展、社会进步和社会福利事业而提供服务的活动。2008年北京奥运会需要庞大的志愿者队伍,但我国的志愿者活动有许多问题亟待完善。

1、志愿者素质有待提高。对志愿者活动认识不清、对志愿者的职责不了解、缺乏作为志愿者的专业水平和能力。

2、我国志愿者活动发展还不是很活跃,志愿者工作的经验不足。 3、沟通协调存在困难。存在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的沟通协调。 原 因:

1、因为中国是首次举办奥运会,所以在志愿者的工作方面经验不足在所难免,并且还会有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

2、奥运会志愿者数量庞大。预计直接服务于北京奥运会的志愿者总数约为7万人,残奥会的志愿者大致需要3万人,两项加起来应该是10万人的规模,如此庞大规模的志愿者,进行组织、沟通和协调必然较为困难,尤其是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的沟通协调就更加困难了

3、奥运会志愿者队伍缺乏稳定性。项目进行时间长,并且主体多元,构成复杂。在为期3年多的时间里,志愿者的流失在所难免。另外,大家对志愿精神和志愿服务理念等方面的理解和认同也存在差异,这也是志愿者队伍不稳定的原因之一。

4、我国志愿者活动机制不健全,会成为奥运志愿活动顺利开展的巨大障碍。首先,志愿服务的规范性程度低,志愿服务具有很大盲目性、随意性和无序性,影响到志愿服务的质量,而且可能危及到志愿者的人身安全;其次,志愿者组织缺乏必要的经费,包括志愿者的活动经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的人身和财产损失、事故补偿费用的处理等等。 对 策:

1、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积极吸收别国办奥运时在志愿者工作方面的经验和教训;尽早做出一些应急工作预案,为未来做好准备。

2、建立广泛的社会参与机制。必须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包括政府机关、社会团体、行业协会、高等院校、合作单位、赞助商、供应商以及其他有关企事业单位,共同参与到志愿者的工作中来。

3、北京奥组委将通过表彰奖励和相关保障措施,确保志愿者队伍的相对稳定。志愿者的激励表彰以精神鼓励为主,激发志愿者的内在热情,保持志愿者较高的工作积极性,使志愿者获得有价值、令人愉快的工作经历。主要实施以服务时间和服务效果为基本依据的普遍激励。开设志愿者维权热线和心理热线,切实维护志愿者合法权益。对做出突出贡献、表现优异的志愿者集体、个人以及志愿服务项目给予特别奖励。奥运会结束后,开展志愿者评比表彰及纪念活动。

4、对志愿者进行志愿精神和志愿理念教育,形成普遍认同,从而增强整个组织的凝聚力。 (六)服务型政府:

服务型政府也就是为人民服务的政府,它是在公民本位、社会本位理念的指导下,在整个社会民主秩序的框架中,把政府定位于服务者的角色,并通过法定程序,按照公民意志组建起来的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以公正执法为标志,并承担着相应责任的政府。 目前我国政府职能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政府对微观经济特别是国有企业的直接干预过多;(2)投融资管理体制改革滞后;(3)规范、监管市场秩序的力度不够;(4)公共服务职能弱化;(5)依法行政的统一性和透明度不高;(6)政府应急职能的不完善;(7)地方保护主义盛行,消费者主权地位尚未明确。(8) 权本位、官本位现象严重 。(9)政府“越位”“缺位”和“错位”并存等现象。 原 因:

首先,是我国政府职能一直存在越位、缺位和错位的问题。越位是指政府在社会经济事务中不仅是裁判员,也是运动员;缺位是指政府的公共服务功能没有很好的发挥,把有权有利的部分抓得很紧,而服务职能却注意得不够;错位是指政府的职能不仅涉及宏观调控,而且还包括企业内部事务,导致政企不分、影响行政效率和经济效益。

其二,中国加入WTO后,WTO规则要求政府加快改革,转变职能。我国加入WTO已经五年,WTO中涉及到的政府承诺,我国政府都必须履行,政府要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则来行使其管理职能。严格的WTO规则,迫使我国政府要加快改革,加快职能转变。

其三,我国的法律制度不够完善,而政府机关的行政,执法能力值得怀疑。法律体系不够透明、公正。使得“官本位”思想意识严重。

最后,我国政府行为存在思想意识上的偏差。过去数十年,我们一直强调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光注意经济、注意GDP是而忽略了社会的全面进步、公共医疗卫生和人类的健康问题。从而出现了政府公共服务职能不强。 对 策:

在全球化竞争背景下,根据我国政府职能的现状和发展趋势,我们需要一个求真务实、一个依法行政、公开透明、服务到位、廉洁高效、运转灵活的政府。 主要应从以下几方面来改善:

(1)提升政府行政过程的透明度,实现政府行为的民主化; (2)政府要“放权”,凡是市场能做的事情就还给市场,企业能做的事情就让企业自己完成,企业与政府各就其位。改进公共服务方式,从市场主体以政府为中心转向政府为市场主体服务。

(3)逐步完善我国的法律制度,政府机关要严格依法办事。把清法、修法、立法和执法摆在首位,建立一个透明的、统一的、公正的、可预见的法律体系。

(4)改善政府经济管理的方式,实现经济管理的信息化;通过办公信息化,加强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有利于搜集公众的意见,接受公众的监督,加大政府决策的透明度。

(5) 加速政府管理经济观念的根本性转变,把部分职能让位给各类中介组织。政府要培育和健全社会中介组织,使其成为承担政府管理社会服务的具体组织者和运行者;建立健全行业协会组织,使其成为政府产业政策的切入点;加强对 (七)突发公共事件 存在问题:

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和涉外突发事件等。

我国每年因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损失惊人。2003年,我国因生产事故损失2500亿、各种自然灾害损失1500亿元、交通事故损失2000亿元、卫生和传染病突发事件的损失500亿元,以上共计达6500亿元人民币,相当于损失我国GDP的6%。2004年,全国发生各类突发事件561万起,造成21万人死亡、175万人受伤。全年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社会安全事件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超过4550亿元。

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间接损失同样不可忽视。比如说,事故灾害发生之后,公众的生活节奏被打乱,公众心理也会受到巨大冲击。

此外,有一些突发公共事件是由于管理不当、玩忽职守所引发,在处理过程中当地政府又存在\捂盖子\的行为,例如广西南丹县的矿井事故。当此类事件尘埃落定,真相大白之后,政府的公信力会遭受严重损伤。总而言之,这类损失虽然是软性的、不可量化的,但其伤害和长远的影响甚至可能超过直接损失。

原 因:

我国原有应急措施存在弊端:

首先,缺少处理重大突发事件的基本法律。虽然此前我国已经颁布了一系列与处理突发事件有关的法律、法规,但是仅仅针对不同类型的突发事件分别立法,相对分散、不够统一,难免出现法律规范之间的冲突。而且各部门都针对自己所负责的事项立法,“各扫门前雪”,缺乏沟通和协作。同时,受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一些地方立法“以邻为壑”,大大削弱了处理突发事件的协作与合力。

其次,信息管理系统落后。信息管理系统对突发事件的处理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目前,我国发生灾害及各类突发事件时,都是以部门为单位逐级汇报,缺乏快捷、有效的沟通渠道。信息量并不是不够大,也不一定不及时,最大的问题在于信息分散和部门垄断,无法在危难时刻统一调集,迅速汇总。 最后,我国公共服务体系薄弱,很难应对公共突发事件的冲击。 对 策:

2006年1月8日国务院发布《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我国应急预案框架体系初步形成。 1、各地区、各部门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建立预测预警系统,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2、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3、特别重大或者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地区、各部门要立即报告,最迟不得超过4小时,同时通报有关地区和部门。应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事发地的省级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在报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同时,要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

4、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同时根据总体预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人力、物力、财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

5、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有关部门对相关预案进行演练。

6、宣传、教育、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等有关部门要通过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广播、电视、网络等,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民爆行业安全对策:

中介组织的管理和监督,促使它们规范运作,健康发展,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国防科工委提六项措施根治民爆行业安全生产事故

近年来,我国民爆行业产销快速增长,企业技术进步有所加快,但重特大事故及伤亡人数出现逐年递增的趋势,全行业安全生产状况不容乐观,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形势的严峻。为此,国防科工委提出建立民爆行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六项治本之策。 一、推动民爆行业实行调整重组

调整重组,将坚持“政府引导,企业自愿”的原则,同时采取四大措施:一是制定新的行业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提高行业准入的技术门槛;二是建立强制淘汰制度;三是严格限制小企业的发展;四是实行奖励重组的政策。

整重组的目标是:力争在“十一五”末期将生产企业数量减少到目前的一半以内。

通过调整重组,根治全行业的“小、散、低”问题,真正提高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通过调整重组,优胜劣汰、扶优扶强,使民爆行业真正走上健康发展之路,尽快缩短与发达国家同行差距。 二、制定行业和地区发展规划

国防科工委已根据国务院的要求制订下发了民爆行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明确了民爆行业改革发展的指导方针、原则、目标和工作重点,指导全行业的改革发展工作;在政策上鼓励、扶植优势企业通过扩大生产能力、实施兼并等途径做大做强,逐步提高产业集中度,全面提升行业整体水平。 三、推动行业技术进步,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建立国家、地区、企业三级科技研发平台,集中力量组织科技攻关,加强自动化控制、遥控操作、人机隔离等先进生产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工作,提高工艺、设备的安全可靠性,减少危险作业场所在线作业人员数量。

《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明确规定,安全投入是企业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作为高危行业的民爆器材生产尤为重要,必须满足安全生产要求。企业要按照规定足额提取安全费用,加大安全投入力度,积极进行安全隐患整改,淘汰落后的生产设备和工艺,发展连续化、自动控制生产线和现场混装设施,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确保生产安全。 四、加强法规建设

近期,国防科工委正抓紧修改完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实施办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实施办法》、《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实施办法》、《民用爆炸物品进出口许可实施办法》以及《民用爆炸物品科技质量管理办法》等规章,完善行业法规体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爆主管部门要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国防科工委颁布的配套规章,结合本地区的实际,制定相关的实施细则,以地方法规的形式颁布实施。在此基础上,主动协调地方有关部门,形成行政监督、执法的合力,切实履行条例赋予的管理职能,坚持依法行政。 五、健全安全监管体系,落实属地监管责任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和目前各地民爆器材行业安全监管力量普遍薄弱的实际情况,要健全完善民爆行业监管体系,形成以国防科工委、省级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市县人民政府指定的民爆行业安全监管部门组成的安全监管体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根据本地民爆行业安全监管的客观需要,加强对市、县两级民爆行业安全监管部门管理人才的培养,强化安全监管人员素质,切实做好监管工作。

2006年9月30日前,民爆安全生产监管体系未落实到市、县的,当地民爆器材生产、销售企业必须停产、停业,直到有明确的行业安全监管部门对其实施监管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为把安全监管工作落到实处,在加强行业安全监管的同时,要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督促落实民爆生产、销售企业属地各级政府的安全监管责任。

六、加强民爆企业人才培养和员工培训

针对目前民爆行业普遍存在的专业技术人才和安全管理人才少,人员整体素质不高的状况,一是通过政策引导,二是通过制定人才比例标准,来促使企业加强专业技术人才和安全管理人才的引进与培养工作。 针对民爆行业生产经营过程基本都与危险品有关的特殊情况,民爆生产、销售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经理层有关成员、安全部门管理人员必须通过安全监管总局认可的培训机构进行的安全生产培训,并经国防科工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考核合格后颁发上岗证,不具备上岗资格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

此外,所有民爆特种作业人员都要通过培训,能够熟练掌握所在岗位的技术操作要领和安全操作规程,了解其岗位安全职责和事故应急处理方法,做到持证上岗。 (八)和谐社会 问 题:

国家主席胡锦涛在十六届四中全会上总结了六大特征: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目前,我国存在五大不和谐和、不公平因素:第一,由于收入分配差距大导致贫富差距扩大化,带来贫富之间的冲突;第二,由于劳动关系失衡导致强资本弱劳工格局,带来劳资之间的利益冲突;第三,由于城乡发展失衡导致城乡差距扩大化,带来城乡之间的冲突;第四,由于地区发展失衡导致地区差距扩大化,引起地区之间的冲突;第五,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发展失衡导致的值观扭曲,引发道德滑坡现象。 为什么要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

第一,为我国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创造有利环境和条件。国际经验表明,人均GDP从1000美元到3000美元的时期,可能出现两种前途:一种是进入“黄金发展时期”,保持一个较长时期的经济增长,顺利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另一种是进入“矛盾凸显时期”,因为经济社会不协调,各种经济社会矛盾不断显露出来,如果处理不当,矛盾激化,经济社会发展就会停滞不前,甚至引发社会动荡和倒退。2003年,我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已经突破1000美元,跨上一个重要台阶。

第二,进一步加强社会管理和提高社会服务水平,不断满足人们的物质文化需求。社会管理体制由于缺少相应的规划和政策,不能很好地与经济发展相适应,跟不上社会发展的要求,从而导致各类事故频发,造成人、财、物的巨大损失,反过来又影响了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影响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

第三,正确处理各种社会矛盾,保持社会的安定团结。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必然触动原有的

利益格局,社会不同利益主体随之出现,利益多元化的格局已经形成。各自的利益必然带来权利意识,权利意识必然导致政治诉求,不同社会利益群体之间的矛盾也大量出现。并且,由于我国目前正处在体制转换、结构调整和社会变革过程中,也是各种政治和社会问题的易发多发期,就业问题、腐败问题、分配不公问题、社会治安问题等,是当前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必须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正确引导和处理各种社会矛盾,以保证整个社会的协调与和谐。 探索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效途径

关键在于制度创新。我国社会在转型的旋律中的确存在着许多不和谐的杂音。消除各种不和谐因素的关键在于制度创新。 第一,要着力创建党政关系法律化、制度化的新格局。改变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涉及的内容很多,其中最主要的是执政党和国家政权机关的关系问题,其核心是理顺权力授受关系。权力机关的权力来自谁,就对谁负责。党的权力机关的权力由党员授予,政府权力机关的权力由公民授予。它们分别向党员和公民负责。如果名义上的权力来源和实际上的权力来源不相符合,就必然使权力授受关系发生混乱,导致施权者不负责、不受监督,乃至滥用权力。所以,只有权力授受关系明确,才能从根本上杜绝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的不和谐现象发生。

第二,应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建立高效廉洁政府。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需要我们进一步完善社会管理体制,尽快建立健全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和各种社会矛盾的有效机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制、城乡社区管理机制等,不断提高社会事务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关于公共服务职能,主要包括政府承担的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实施公共政策,扩大社会就业、提供社会保障,建设公共基础设施,健全政务、办事和信息等公共服务系统等方面的职能。我们必须大力推进教育、卫生、科技、文化等各项社会事业,尤其是农村社会事业的发展,特别要做好就业再就业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工作。

第三,要运用社会组织实现和谐社会。政府、市场和非政府非营利性质的社团组织三者之间是互补关系,需要制度的完善和调节。我国的社会组织纵向比有所增长,横向比还嫌太少,应继续发展非营利性社团组织。

第四,要从调整社会结构入手建设和谐社会。城乡二元结构是我国社会结构中最典型,也是最突出的问题。一方面,户籍制度仍然制约着市民和农民从出生到死亡的每一个生活境遇;另一方面,农民在城市中并不存在与市民同等的机会,他们的就业、求学等方面,除了受自身人力资本的限制之外,还要受社会资本的限制。这样,一方面,我国社会仍然有显在的城乡二元结构;另一方面,还有一种潜在的城市二元结构,它由市民的关系网络构成的空间和农民的关系网络构成的空间这两部分构成。这种潜在结构的存在从根本上影响着社会结构的和谐发展。很显然,要打碎这种双重结构,从制度上入手仍然是关键之所在。积极稳妥的推进户籍制度改革,通过统一立法,消除户口对农民流动的束缚,建立使农民和城市居民一样享受同等国民待遇的户籍制度。三、探索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

一、和谐社会问题 (一)、和谐社会方面存在的现实问题:

1、城乡之间不和谐;2、区域之间不和谐;3、社会成员间的收入差距过大。 (二)、如何建设和谐社会?

1、要实现社会阶层之间的和谐;2、要运用社会组织实现社会和谐;3、要从调整社会结构入手建设和谐社会;4、关键在于制度创新。

二、社会成员收入差距过大问题 (一)、社会成员收入差距过大产生的原因:

1、我国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会拉大收分配的差距 2、实行按生产要素分配的政策,使拥有多种生产要素的所有者能得到更多的收入;

3、实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把调动积极性、提高效率放在优先位置,也会使收入差距过大。 (二)、解决问题的措施:

1、充分利用税收手段调节收入分配,加强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 2、深入贯彻落实下岗职工再就业的一系列优惠政策;

3、加强社会保险费的征收管理和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 三、信访问题

(一)、主要问题:信访洪峰 (二)、造成信访洪峰的原因 1、信访内容的广泛性及其复杂性

2、从法律的地位看,信访工作机构其处理信访事项的权限有限

3、从信访人的心态看,几乎所有的信访人的潜意识里都有对信访机构挥之不去的清官情结

4、党及人大信访部门在处理涉及不服法院裁决的诉讼类信访时,将各级人民法院作为这类诉讼信访的责任归属单位,也存在严重的社会负面效应

(三)、对策

1、改变目前大部分地方党政信访机构两块牌字、一套班子的设置,将党政信访机构分离开来 2、逐步形成以人大代表为信访处理主体的新机制

3、司法机关信访制度的改革应纳入整个司法体制改革的大框架之中

4、探索已有萌芽的社会组织参与信访代理的制度,明确信访代理机构为非政府组织或群众自治组织 总的说,走出信访困境,必须实现以法治为內容的信访制度改革 有效途径(一)

如何建设和谐社会?这得从有关和谐的几个基本问题入手。 (一)要实现社会阶层之间的和谐。“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自从原始社会解体以后,人类就出现不同的利益群体,不同的阶级、阶层。财富占有上的悬殊,带来阶级、阶层之间的不和谐,甚至尖锐对立。在我国,不可调和的两大敌对阶级已基本消失。没有根本利益冲突何必要开展你死我活的斗争?所有的中国人都可能成为共和国的劳动者、建设者,起码也是爱国者。近20年来,中国社会中不同阶层因在改革过程中所处的位置和所扮演的角色不同,出现了分化和组合。新的利益群体的出现,也必然会使各阶层在维护自身既得利益和预期利益的过程中产生各种矛盾。这些矛盾如何解决才能达到社会阶层结构的和谐,是个需要仔细思考的问题。有学者认为,依收入的高中低分布,我国社会阶层结构可能的趋势有三种:一是,制度、政策适当,阶级阶层的分布从富少穷多的“洋葱头型”变为富少穷少、中等收入很多的“橄榄型”;二是,制度、政策不太适当,继续保持“洋葱头型”;三是,假如制度、政策改革出现重大失误,从“洋葱头型”退化为富者极少、穷者极多的“蜡烛台型”。第一种趋势是比较和谐的,不用说,也是有利于稳定的。从学者的假设上,不难看出,直接影响社会阶层结构变化的还是制度的因素。如果制度不完善,便不能形成社会阶层结构的理想状态,也无法实现其结构的和谐。

(二)要运用社会组织实现和谐社会。有着相同目标的人群,为了达到一定的目标,将其行为彼此协调与联合起来就形成了社会团体,被称为社会组织。非政府非营利性质的社团组织(即政府与市场之外的“第三部门”)的出现,是我国社会转型期的一个重要变化。实际上,“政府”、“市场”和“第三部门”三者之间都有存在的必要,它们之间的关系是互补关系。由此,我们最需要关注的一个问题是:这三者之间如何协调的问题,因为只有达到了三者之间的和谐,才能使资源达到最优化配置。毫无疑问,这仍然需要制度的完善和调节。我国的社会组织纵向比有所增长,横向比还嫌太少。我们每千人拥有的社团只相当于有些国家的几分之一,甚至是几十分之一。社会组织是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的环境,更是全社会和谐的基本单元。当然,和谐与否,在于运用之妙。我们要学会运用社会组织来实现社会的和谐。

(三)要从调整社会结构入手建设和谐社会。 城乡二元结构是我国社会结构中最典型,也是最突出的问题。自改革以来,国家政策给农村人口提供了一个较为自由的活动空间。农民纷纷涌入城市谋生。在这样一种状态下,城乡二元结构似乎会消失了。出乎人们意料的是,城乡差距反而是越拉越大。一方面,户籍制度仍然制约着市民和农民从出生到死亡的每一个生活境遇;另一方面,农民在城市中并不存在与市民同等的机会,他们的就业、求学等方面,除了受自身人力资本的限制之外,还要受社会资本的限制。这样,一方面,我国社会仍然有显在的城乡二元结构;另一方面,还有一种潜在的城市二元结构,它由市民的关系网络构成的空间和农民的关系网络构成的空间这两部分构成。这种潜在结构的存在从根本上影响着社会结构的和谐发展。很显然,要打碎这种双重结构,从制度上入手仍然是关键之所在。

(四)关键在于制度创新。我国社会在转型的旋律中的确存在着许多不和谐的杂音。但社会的和谐正是在逐步消除各种不和谐因素的过程中达到的。没有不和谐,还要我们研究和谐社会、建设和谐社会干什么?一切有所作为的人,都应当抓住建构和谐社会的契机,针对社会转型期制度不完善的一面,为制度创新做出贡献。

制度创新少不了理论的支持。和谐的思想在社会学的语境中被称之为秩序或者均衡。可以说,在社会思想家马克思和社会学鼻祖孔德那里对“和谐”都有过详尽的阐述。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中,连续用好几个“全面”、“自由”,即“和谐”来描绘高级社会形态。美国社会学家塔尔科特?帕森斯可以说是均衡论的集大成者。他在《社会行动的结构》一书中指出,社会系统中不同的要素在各种不同的条件下被理性所吸纳用以解决社会问题。他认为,正是规范把行动和社会秩序结构了起来,使人的主观意志服从于规则和价值体系。“正是因为社会的规范因素,使得实际社会总体上处于相对和谐的状态而不是战争状态”。这一观点显然对应了我国的现实。我国现阶段正处于转型时期,在缺乏完善的“规范因素”的时候,不和谐便会出现。所以,不论是从现实上看,还是从理论上来讲,要消除这些不和谐,关键还是要从制度入手。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制度既包括正式制度,也包括非正式制度。在帕森斯的语境中被称为规范和价值。在政治话语中对应的是法治和德治。所以说,制度创新应该从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或者说,应该从法治、纪治、德治、习制等方面入手。在继续推进市场经济体系的建设与完善的同时,着力要建立健全我国的民主政治制度。

四、探索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效途径(二) (一)合理分配经济增长带来的财富

20多年来,我国改革与发展取得了丰硕的成果,老百姓普遍得到了实惠,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相结合的新机制,改变了平均主义的分配格局。同时,也出现了贫富分化的现象。现阶段我国收入差距拉大的趋势不仅没有扭转,反而不断加剧,并进入国际公认的警戒状态。基尼系数超过0.4,意味着1%的人口占有40%以上的收入。这与党的十六大提出的扭转收入差距扩大化趋势的任务,是不相适应的。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出现收入差距是正常的,但差距太大了就会产生社会群体之间的利益失衡。现在,我们面临的新问题是,经济增长带来的财富正在过多地被少数人占有,许多城乡居民难以实现消费升级,即时购买力不足,13亿人的中国,却没有13亿人的市场。财富过于集中,既是经济发展的严重障碍,也是社会不稳定的因素。如果这个问题不及时解决,就象邓小平当年担心的那样,将来会“发生大问题”。

收入差距不断拉大的原因,一是初次分配存在不公平现象,按劳分配中行业差异过大,按要素分配比重偏高;二是再分配不足,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的覆盖面与力度均不充分;三是非分配因素膨胀,大量国民财富通过非规范与非法的途径流入少数人手中。因此,实行权利资源平等分配、防止财富过分集中的经济与社会政策,已经势在必行。应实行效率与公平并重的分配政策,进行分配机制的调整,遏制强势群体的利益独占性冲动,堵塞各种黑色收入与灰色收入渠道。重点是扩大中等收入者的比重,减少低收入者的比重,从而建立中间大、稳定性高的社会结构。

(二)合理分担改革与发展的成本

改革有成本,发展也有代价。各种社会群体承受改革与发展成本的比例,应与他们获得改革与发展成果的比例相近。从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一些获得改革与发展成果较多的社会群体,承担了较少的成本;而一些获得改革与发展成果较少的社会群体,却承担了较多的成本。部分改制企业与事业单位的职工、被精简的干部与失业人员,承担的改革成本较多;失地农民、城镇低收入者、城市拆迁补偿不足的家庭,承担的发展成本较多。这些缺乏公正的现象,不能再继续下去了。

在目前经济持续快速增长阶段,政府首先要平衡各种社会群体所承受的发展代价。近年来,居民消费价格与农业生产资料资料价格上涨,对城市困难人群与农民造成了较大的负面影响。2004年,居民消费价格达到4%左右,城乡居民存款都处于负利运行状态;农业用种子、牧业用饲料、化肥价格分别比上年上涨27.1%、14.2%与13.8%,农业生产成本增加给农民造成的利耗达到5个百分点左右。今年控制与降低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显然十分重要。遏制物价过快上涨,结束负利率,应是今年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任务。

房地产已经成为城市经济的新增长点,但近年来许多城市的房价上涨过快、房价收入比偏高,老百姓买房难,街头巷尾不满的议论比较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首要目标是安居乐业,不仅要坚持就业优先,安居也要优先。地方政府不能将“经营城市”变成追求土地收入最大化,应增加中低价房用地的供应,积极培育商品住房价格的市场形成机制,压缩房地产开发的暴利空间,让更多的普通市民买得起房,从而分享城市化与经济发展的成果。

(三)避免改革与发展的非制度化陷阱

改革与发展,都需要探索。探索可能有失误,但必须避免非制度化的陷阱。例如,经济活动中的权钱交易,公共部门分配苦乐不均,所有制改革中出现的国有资产流失,用人与司法腐败等。应加强制度创新

与制度建设,堵塞各种非制度化的陷阱。在稀缺资源的非市场化配置过程中,尤其需要把好关、守住节,坚决刹住“卖官买官”、“贪不离地”两大歪风。在推进高等教育大众化的过程中,公办院校必须走出乱收费、盲目圈地、招生腐败等问题,切实降低个人受教育的成本。我国正在走向知识社会,教育公平是最大的公平,教育高收费有违机会均等。建议各级政府逐步增加教育投入,首先是加大贫困家庭子女就学的资助力度。

(四)维护“体制外”社会群体的基本权益

占人口比重较小的强势群体,不仅表达自身利益的渠道比较畅通,各级政府对他们的制度供给也比较充分。因此,今后政府工作的重点是实现制度供给平衡,对占人口比重较大的弱势群体和中间阶层提供更多的政策支撑。我国多数人还刚刚走出温饱,少数人还在贫困与温饱之间徘徊。我们家乡的古人郑板桥诗云:“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建议各级官员都能深入体察普通老百姓的呼声,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真正落到实处,使大多数人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

在城市化过程中,“农民工”往往处于“体制外”的社会经济地位。他们是新市民,但他们的就业、子女受教育往往在城市困难重重;他们是新兴的工人阶层,但他们的工资收入、劳动保护、医疗养老、参政议政等也缺乏保障。当前,应认真落实进城务工人员的市民待遇,切实维护他们的基本权益。从城乡二元结构走向城乡一体化的过程中,应避免陷入市民、农民工、农民这样的三元结构。

(五)大力促进社会主义因素的增长

在西方一些学者中间,近几年开始流行“风险社会”理论,这是西方社会矛盾与冲突加剧的反映。我国应建构“和谐社会”理论,在实践中推动各种社会主义因素的增长。一是共同富裕,既要继续允许少数人通过合法途径先富起来,更要强调多数人平等地获得劳动与要素收入。二是社会保障,建立统筹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三个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有条件的地方应率先实行城乡低保制度。三是以人为本,尊重人权、尊重人格、尊重人才,实行人性化管理。四是优化文化供给,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需求与文化需求,提高理想信念的支撑力,增强意识形态的凝聚力,扩大主流文化的吸引力。

(六)建立社会预警与利益平衡机制

建立包括贫富分化、失业、通货膨胀、突发事件、犯罪等指标的社会监测与预警系统,提高公共危机管理与快速反应能力。同时,实行预防为主的原则,完善群体利益调节、利益约束与利益补偿的政府机制,健全“大调解”等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的社会机制。增强工作单位、社区、家庭、非正式群体等社会基本单元的和谐与协调,形成稳定的各种微观社会结构。 (九)知识产权专题 存在问题:

知识产权,概括的说,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其在科学技术和文学艺术等领域内,主要基于脑力劳动创造完成的智力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知识产权的特征有:1、无形财产权。2、确认或授予必须经国家专门立法直接规定。3、双重性:既有某种人身权(如签名权)的性质,又包含财产权的内容。但商标权是一个例外,它只保护财产权,不保护人身权。4、专有性:知识产权为权利主体所专有。权利人以外的任何人,未经权利人同意或者法律的特别规定,都不能享有或者使用这种权利。5、地域性:某一国法律所确认和保护的知识产权,只在该国领域内发生法律效力。6、时间性:法律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规定一定保护期限,知识产权只在法定期限内有效。

我国知识产权工作存在如下问题:

1、申请数量偏少。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专利申请量只是日本的1/8,美国的1/5,韩国的1/2。社会公众缺乏知识产权意识,很多可以获得知识产权的成果,因为不知道申请专利,白白流失。更多科技项目,立项前不进行专项年审,使成果落入他人之手,把自己的发明创造拱手让人。

2、缺乏自主知识产权。多数行业和企业的核心技术和关键设备基本上依赖国外,缺乏能够支撑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技术升级的技术体系,特别是缺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存在着产业技术空心化的危险。

3、知识产权屡被侵犯。国内盗版音响制品、印刷品屡禁不止;许多\国家驰名商标\在国外被人抢注。 原 因:

1、人们知识产权意识比较薄弱的状况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扭转,尊重他人知识产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普遍缺乏;对国际规则了解还相当贫乏,运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参与市场竞争尤其是国际市场竞争的准备和经验不足。

2、地方保护主义,部门保护主义的严重影响。这既不利于改善引进外资环境、提高引进外资质量,也不利于中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匹配技术的研发与产业化。

3、中介机构发育不成熟,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与服务还不能适应中国经济、贸易、科技、社会发展的需求。

4、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体系还不够完善,对现有的法律、制度执行的力度也不够。 解决办法:

1、加大相关法律法规和知识的宣传工作。增强人民群众维权意识;企业要重视自主创新重视知识产权工作;

2、发挥行业协会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作用。科技、经济、文化领域的各类行业协会以及专门的知识产权社会团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是推动知识产权法律实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一支重要力量。应大力加强其培养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和对人民群众宣传普及知识产权保护知识的工作。

3、进一步完善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机制。完善国内的法律,加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加强对知识产权法律实施的监督、检查工作,建立日常监督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机制。 4、建立各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保护知识产权是一项涉及立法、司法、执法和行政管理等多方面的综合性工作,各有关部门要互相支持,密切配合,以形成统一、协调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5、建立对企业自身切实有效的内部制度(比如奖励机制保密制度等),主要是要形成一个法律、外部强制性规范和内部管理制度相结合的体系,并要保证它是一个动态的、根据现实情况的变化不断做出调整的体系。 网络侵权盗版

查办侵权案件 关闭“三无”网站

问:这是我国针对网络侵权盗版行为开展的首次大规模专项治理行动,如何评价这次专项行动的意义?

答:积极意义主要表现在3个方面:首先,表明了中国政府保护知识产权的坚定立场,维护了法律的权威。第二,维护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利。专项治理取得的成果,得到中外著作权人的高度评价,国际唱片业协会和美国电影协会分别致函国家版权局,认为中国政府开展此次打击网络侵权盗版的专项行动“艰巨而卓有成效”。第三,规范了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保护秩序。绝大多数互联网企业支持治理行动,表示将充分尊重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法经营,共同营造和维护良好的互联网著作权保护秩序。

完善法律制度 增强维权意识 打击侵权盗版将是长期任务

问:这次专项行动取得了打击网络侵权盗版的阶段性成果,这是否意味着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将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今后国家版权局在这方面还有什么打算?

答:网络侵权盗版涉及面广、隐蔽性强,易删除、取证难,治理难度较大。在网络著作权保护问题上,必须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

首先,要进一步完善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保护的法律制度。去年,国家版权局起草并向国务院报送了《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送审稿)。今年将积极协助国务院法制办完成该条例的立法工作,为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保护提供更具操作性的法律依据。

其次,进一步加强与公安、电信、新闻出版、扫黄打非等部门的合作,整合行政执法资源,加大打击力度,坚持行政处罚与刑事制裁相结合,形成网络著作权执法的长效机制,以大案要案为抓手,始终保持打击网络侵权盗版的高压态势。

第三,增强著作权人的维权意识,鼓励著作权人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积极支持和主动配合司法和行政机关,把网络侵权盗版者送上法庭。

第四,发挥互联网行业协会的作用,在互联网企业开展广泛的尊重知识产权教育活动,加强行业自律,尊重著作权人的合法权利,严格履行法定义务,共同营造良好的著作权网络秩序。

我国全面部署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一是要强化地方政府的责任。把保护知识产权工作列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二是继续完善法律法规体系。推动遗传资源、传统知识、民间文学艺术等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建设,增强可操作性。

三是强化执法协调机制。实现执法协调机构、行政执法部门和公安、司法机关工作的有机衔接。 四是建立全国举报投诉服务系统。从今年起,将在全国50个城市建立综合性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全天候、全方位、多领域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五是针对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类盗版、侵犯商标权、专利权的行为。 六是加强宣传、培训和教育 (十)节约型社会

资源节约型社会是指在生产、流通、消费等领域,通过采取法律、经济和行政等综合性措施,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以最少的资源消耗获得最大的经济和社会收益,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其目的在于追求更少资源消耗、更低环境污染、更大经济和社会效益,实现可持续发展。 出现的问题:

1)近年来由于我国资源需求增长加快,资源消耗量高,使得能源短缺现象严重,资源约束矛盾不断加大。

2)资源利用效率明显偏低,经济增长方式粗放。 3)环境污染严重,并没有摆脱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

4)严重的环境污染造成了高昂的经济成本和环境成本,并对公众健康产生明显的损害。 原 因:

1)从我国国情来看,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人均资源相对贫乏的国家。虽然我国资源总量不少,但人均资源相对贫乏,资源紧缺状况将长期存在。

2)我国的生产经营方式不合理。从新中国成立以来资源的勘探、开发和利用来看,我们走的是依靠高消耗资源、粗放式经营的经济发展之路,存在着高投入、低产出和浪费严重的现象。而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资源对经济发展的制约作用日益突出。

3)我国在对能源的社会管理制度上不够完善。目前我国在能源、资源、环保这些方面没有提出更为严格的产业准入的标准和制度,对高耗能的落后工艺、落后技术和落后的社会没有实行强制淘汰。

因此,要缓解我国资源约束的矛盾,就必须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充分考虑资源承载能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 解决的对策:

根据我国资源紧缺的基本国情,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必须选择一条与发达国家不同的资源组合方式,即非传统的现代化道路,关键在于促进资源的节约,杜绝资源的浪费,降低资源的消耗,提高资源的利用率、生产率和单位资源的人口承载力,以缓解资源的供需矛盾。

1)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提倡绿色生产方式和文明消费,倡导低投入、高产出、少排污、可循环的生产模式,大力开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可持续发展的观念,鼓励和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可持续发展。

2)国家应加强宏观指导和规划,建立节约型国民经济体系。要选择和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的生产模式和消费模式。把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的重要内容。 3)依靠科技进步和创新,构建资源节约的技术支撑体系。加大对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关键技术的攻关力度。推广应用节约资源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大力支持资源节约和发展循环经济的重大项目建设。

4)着力深化改革,建立节约资源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经济杠杆的作用,注重运用价格、财税、金融手段和产业政策、投资政策、消费政策、外贸政策,促进资源的节约和有效利用。 5)强化监督管理,坚决制止一切浪费资源的行为。建立资源节约的统计制度和信息发布制度,促进各行各业改进工作,堵塞浪费资源的漏洞。

6)加强法制建设,完善资源节约的法律法规体系。制定更加严格的节能、节材、节水、节地等各项国家标准,建立高耗能、高耗材、高耗水的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强制淘汰制度。加大资源保护和节约的

执法力度。

(十一)环境保护专题 存在问题:

环境保护是指人类为解决现实的或潜在的环境问题,协调人类与环境的关系,保障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而采取的各种行动的总称。 存在问题如下:

一、环境破坏在有些地方仍未得到有效遏制。近些年来,环境保护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还比较普遍,一些地方对环境保护监管不力,有的地方不执行环境标准,违法违规批准严重污染环境的建设项目;有的地方对应该关闭的污染企业下不了决心,动不了手,甚至视而不见,放任自流;还有的地方环境执法受到阻碍,使一些园区和企业环境监管处于失控状态。

二、环境技术开发创新能力不强。企业缺少原创性的开发,缺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集成。 三、农村环境保护工作薄弱。我国大部分农村缺乏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废水、废气、固废(含危废)没有相应的处理设施或管理措施,污染环境的诸多因素仍然存在。 原 因:

一、相关部门对环境保护重视不够。主要是没有正确认识和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当前与长远的关系、局部与全局的关系。一些地方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甚至不惜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增长;只顾当前,不计长远,考虑局部利益多,考虑全局和整体利益少。

二、企业技术开发投入严重不足,以企业为主体的环境技术开发创新体系建设进展迟缓,科研、设计力量薄弱,尚未形成拥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拥有著名品牌、市场占有率高、能够提供较多就业机会的优势环保骨干企业队伍。

三、政策体系不够完善。引导环保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尚未健全,促进环保产业发展的管理措施、机制和手段不足。 对 策:

一、加强对环境执法的监督。形成群众、政府主管部门、企业内部以及新闻媒体等多渠道的、多层次的监管机制,使监督机制真正发挥作用。

二、完善政策体系,加大投入力度。创建多元化的产业投资环境。加大各级政府对环保产业的投资力度,拓宽投资渠道,建立完善与市场机制相适应的多元化环保产业投融资机制。

三、促进环境科技创新,提升环保技术水平。推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支持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环保技术。

四、做好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建立“三废”处理设施,进一步完善管理措施。

五、做好环境宣传教育及培训工作,提高公众环保意识,鼓励公众参与环保活动和监督工作。 (十二) 医疗制度改革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入,现行医疗制度存在一些缺陷日益突出,主要表现为看病难,看病贵,具体表现为:1)医疗设备陈旧;2)医疗费用由国家、企业包揽,缺乏有效的制约机制,造成严重的浪费;3)缺乏合理的医疗经费筹措机制和稳定的医疗费用来源,部分企业经营发生困难时,职工甚至得不到应有的基本医疗保障;4)医疗保障的覆盖面窄,管理和服务的社会化程度低,不利于劳动力的流动和减轻企业的社会负担。 原 因:

第一,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不均衡。目前,医疗资源过分集中在大城市、大医院,不仅让社区和农村没有能力承担起基本的医疗功能,而且也让以“高药价、高耗材”为特征的过度医疗愈演愈烈。

第二,财政投入严重不足,并且呈逐年下降趋势。政府投入的缺失造成了公共卫生领域和百姓的基本医疗得不到有效保障。

第三,医疗保险发展缓慢。据统计,2005年,医疗保险覆盖的城镇职工数为1.3亿,再加上5000万享受公费医疗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工,只有不到两亿的城镇居民有医疗保障。 第四,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流通秩序混乱。

第五,公立医院运行机制不合理,存在逐利倾向。一方面是目前政府投入很少,大部分都是靠医院自己组织医疗服务得来;另一方面,政府对医院的收支又不管,任凭医院自由收费和分配。

第六,政府对医疗市场的监管不力。当下职能部门对医疗服务缺少强有力的监管手段,对医疗机构的规模、大型仪器的购置和新技术的采用都没有特别“管用”的监督办法。 对 策:

一、坚持政府主导与引入市场机制相结合,既要发挥政府在加强领导、增加投入、制定政策、严格监管等方面的主导作用,也要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源发展医疗卫生事业,调动政府和市场两个积极性。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不能理解为政府卸包袱、减负担,搞市场化、产业化,更不是“民进国退”。

二、实施区域卫生规划,优化资源配置,完善分类管理,加快发展社区服务,构建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三、改革医疗机构补偿机制,从源头上抑制医药费用过快增长,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四、依法行政,实施行业监管,规范服务行为,提高管理水平,改善服务质量,保证群众医疗安全。 五、妥善处理各方面利益关系,既要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又要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鼓励他们通过良好的服务、诚实的劳动和高超的技术,获得较高的报酬。 (十三)政府诚信专题 存在问题:

政府诚信是指政府管理机关对法定权力和职责的正确履行程度,政府管理部门在自身能力的限度内实际的践约状态,包括政府管理部门的科学民主程度、政府管理部门行政的依法程度、政府管理部门作为公共权力代表的公正程度、政府官员的公信力等。

政府不诚信导致的直接后果就是公众与政府在心理上的疏离以及政府公信力的下降。当政府公信力下降到一定限度时,人们就有理由对政府的合法性产生怀疑了。

我国政府是负责任的政府,是诚信的政府,但对不足之处我们也要有清醒的认识: 一、政权机构的内部缺乏诚信。

1、政权机构中,上级对下级朝令夕改、滥发指示;级对上级则虚报浮夸、隐瞒欺骗、阳奉阴违。 2、在横向的政权机构及其部门之间,互相争权夺利、推御责任。 3、在政府工作人员之间存在着人身依附、互相倾轧的现象。 二、政权机构对公众缺乏诚信。

1、在权力机关方面,存在作出一项决议、决定,制定一项法律法规,从部门利益、局部利益而不能从人民整体利益出发的现象。

2、在司法机关方面,存着严重的审判不公、司法腐败现象。 3、行政机关对公众的不诚信则表现在多方面: ⑴政府决策存在短期性、随意性和私利性,“拍脑门决策、拍胸脯担保、拍屁股走人”。

⑵政府对自己的行为出尔反尔,对自己刚刚批准的行为动辄无故收回,或者喝令“一律关闭”。 ⑶政府信息不透明,如财政不透明、执法程序不透明等,有些地方政府竟然参与制造虚假信息。 ⑷政府执法违法,不仅在经济活动中违反合约,甚至出现严重的政府欠债和赖债现象。

⑸政府工作人员整体素质不高,违法犯罪、欺压群众现象比较严重,不能在公众中树立诚信形象。 原 因:

一、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在这种体制下,人与人之间、上级与下级之间的关系是命令和服从的关系,几乎不存在平等的信誉和尊重关系。在命令和服从关系的结构中,命令一方言出即法,无需信守承诺。但服从一方要对命令一方绝对和由衷服从的前提是,这一命令正好符合其自身利益的需要,而一旦命令与服从者自身利益相冲突时,如直接对抗命令显然会对服从者造成更大的利益损害,因而为维护和实现自身利益,服从者只得以阳奉阴违,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手段“曲线救国”了。

二、法制的不健全。虽然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基本形成,但有关政权机构彼此之间的关系以及政府与公众之间的关系,还有许多法律的空缺。诚信还不能成为得到法律认可和保障的道德规则。当诚信者注定要吃亏时,便不会有人愿意诚信了。

三、政府道德建设薄弱。各级政府组成人员以及广大公务员队伍,在履行国家职能的过程中,存在一个政治道德的问题,但在政府自身建设中,这一问题长期以来并没有得到很好的重视和解决。

四、我国的公务员体制还有待完善。现行的公务员管理体制还没有完全实现从身份制到职能制的根本

转变,政治体制中的人身依附关系还相当严重,家长制作风还远未克服。这些情况使得公务员队伍中的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变得复杂诡秘,阻碍了公务员队伍内部诚信和对公众的诚信的实现。 对 策:

一、强化从政道德教育 。

1、制定符合实际又切实可行的工作人员道德规范,教育他们要诚实守信。

2、引导机关干部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 ,正确认识和对待权利、地位、自身利益。

3、要注意抓先进,树典型。及时宣传和推广新时期的“人民公仆”的典型 ,为机关干部提供现实具体的学习榜样 ,以此教育他们在实际工作中 ,要时刻遵照诚信的要求 ,对人对己要做到心怀诚意 ,实事求是。

二、加强法制建设。

政府诚信建设必须有强有力的法律制度作保证。目前我国尚无一部专门制约权力的法律 ,现有的法律法规还远不完善。因此 ,必须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应的法律制度 ,如 :《新闻监督法》、《举报法》、《监督法》等 ,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各种不良作风 ,以确保诚信意识在领导干部的思想中生根发芽。 三、大力推进政务公开。

1、尽快颁布《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真正落实政务公开 ,杜绝“暗箱操作”现象的发生。

2、加快推行电子政务 ,实现办公信息化。实行网上办公有利于群众迅速、准确、真实地了解政府实际工作情况及其对群众的服务绩效。也为评估政府信用度提供质和量的依据。

四、加强政府工作人员的作风考察 。通过参与机关活动直接了解和考察或通过信访、媒体、纪检监察相结合 ,以提高对政府工作人员作风考察的准确度。

五、加大媒体宣传力度 ,营造诚信的社会氛围 。充分发挥媒体的广泛社会影响力 ,多宣传健康的 ,积极向上的诚信思想 ,深入挖掘培养典型的诚信案例及诚信人物。使诚信思想上升为社会的主流思想并巩固下来

(十四)依 法 治 国 含 义:

依法治国,是指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 出现的问题:

目前我国出现了一些如: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的体制;官僚主义现象,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家长制现象,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现象和形形色色的特权现象。腐败现象严重。 原 因:

1)大量的法律法规都是在规范“民”的行为,而规范“官”的行为的极少。

2)立法中部门利益、地方利益倾向明显。立法成为少数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手段。

3)法律的立、改、废都存在较大的随意性,缺乏科学、合理的规划。有些质量低劣、严重不合时宜的法律法规,在长时间内得不到修改或废除。 对 策:

1) 加强立法工作,提高法律质量,完备法律体系。防止立法者利用立法权力进行恣意、任性的统治,一是健全立法体制,明确各立法主体相应的立法权限;二是干预立法方式,使之受到严格的立法程序的限制;三是干预立法范围,使之受到更高法律的限制,从而难以染指影响到公民的基本权利。 2) 严格依法办事,树立宪法和法律极大的权威. 首先,行政机关必须依法行政。(1)行政机关应当严格依照法定的权限来从事行政行为,“无法律即无行政”,严禁超越法律行使职权。(2)行政机关在行使法定职权,从事行政活动时,必须严格依法办事。(3)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应当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再次,司法机关必须严格、公正司法。

3) 增强全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实现守法自觉化。没有现代法律观念,没有公民对法律的普遍信仰,公民的守法精神和良好的法治氛围就不能形成,法治就不可能实现。而要增强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就必须坚持不懈地进行法制教育和法律宣传,使人人知法,懂法,树立正确的法律价值观,“真正使人人懂得法律,使越来越多的人不仅不犯法,而且能积极维护法律。”

4) 大力推进制度创新,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法治国家. 即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改革和完善决策机制、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维护社会稳定。

5) 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1)就政治理念而言,要彻底消除阶级斗争。(2)在党政关系方面,要反对“以党治国”、“以党代政”,实行党政分开。(3)在党法关系方面,要反对“以党代法”,以党的政策代替法律。党应当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在法治的框架内制定和实施政策。(4)克服行政化倾向,坚持集体领导制度。的影响,确立新型的政党理念。

6)建立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设立奖励基金、建立奖励制度,充分发挥群众的参与作用。 (十五)社会保障制度 含 义:

社会保障制度是指由国家依照一定的法律法规,为保证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权利而提供的救助和补贴的一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的对象是会体社会成员。 出现的问题:

(1)这种社会保障制度对不同的社会成员的对待是不平等的。首先是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的不平等,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实质是城市保险和城市福利;其次是不同所有制单位工作人员之间的不平等,社会保险实质是城市全民所有制单位工作人员的保险。

(2)财政的社会保障支出改变了其初衷,不是向低收入的农村居民倾斜,而是大幅度地向高收入的城市居民倾斜。 原 因:

(1)覆盖面小,实施范围窄。我国现行的各项保险制度实施的对象主要是国有企业和区县以上大集体企业的职工,区县以下小集体企业、乡镇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的中方职工的社会保险制度很不健全,私营企业、城镇个体劳动者和广大农民基本上还没有建立社会保险制度。

(2)社会化程度低,保障功能差。社会化程度低,保障功能差 目前农村以养老、医疗为重点的社会保障工作仅在小范围内实行,没有在全国大范围内大面积推广,社会保障基金调剂范围较小。

(3)社会保障在缺乏法律保证。社会保障受地区财政能力的影响,抚恤救济标准提高缓慢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缺乏法律保障,难以保证保值增值 由于农村社会保障体制尚未确立,社会保障尚未立法,更没形成法律体系,使农村社会保障工作无法可依,无章可循,致使农村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缺乏约束,资金使用存在风险大,无法解决保值增值的问题。有的将社会保障基金借给企业周转使用,有的用来搞投资,炒股票,更有甚者利用职权贪污盗窃,致使基金大量流失,严重影响基金正常运转。投资风险和增值的高要求,使社会保障基金变为烫手的钱。

(4)管理体制分散、政出多门。社会保障管理分散 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的现状是城乡分割、条块分割、多头管理、各自为政。 对 策:

(1)加快城镇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主要任务是:1、扩大覆盖面,实行城镇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2、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3、实行国家、单位、个人共同负担养老保险费用。4、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建立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随职工平均工资增长指数定期调整的制度。

(2)加快失业保险制度的改革。主要应考虑和落实以下改革:1、扩大实施范围。一方面,抓紧完善国有企业中所有非自愿失业职工都能获得失业救济和再就业帮助;另一方面,要使失业保险的实施范围覆盖城镇农村及各种所有制形式的企业职工和机关、团体、事业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职工。2、提高基金的社会化统筹程度。失业保险基金应按照以支定收、留有适当储备的原则,进行全社会统筹。3、合理确定基金使用的目标。以失业救济和保障基本生活为主,紧密结合再就业,实行有效管理。4、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

(3)逐步完善整个社会保障体系。1、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我国在城乡各地实施的社会救助制度,已形成一套比较完整的体系,包括农村贫民救助、“五保户”救助、灾民救助、城镇生活困难职工救助等救助形式。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应遵循反贫穷、积极救助等原则,科学地确定实施范围和生活待遇标准。2、进一步完善社会优抚制度。改革的重点是,科学地制定社会优抚拨款占国家财政支出的比例;建立优抚事业自我发展的机制,建立专项基金和创办经济实体;通过立法,使退役官兵安置工作走上法制

化轨道。3、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社会福利制度。社会福利制度是增进城乡居民生活福利的重要措施。改革和完善我国社会福利制度,应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第一,改革无偿分配住房的制度,提高现时过低的房租,公平出售新旧住房,发展住宅产业,将住房分配逐步纳入市场化轨道。第二,改财政补贴“暗补”为“明补”。

(十六)社会主义新农村 问题的提出:

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农村的概念,即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

在新农村建设的各项内容中,生产发展是中心,是实现其他要求的物质基础;生活宽裕是基本尺度;乡风文明和村容整洁体现了精神文明和人居环境的双重要求;管理民主则显示了对农民群众政治权利的尊重。

新农村建设的制约因素:

在农村经济、政治不断向好的方向发展的同时,我们也必须看到,当前在新农村建设中,还存在着多个制约因素:

一是农业生产发展缓慢。不改变这种局面,就很难持久保证人口增长和生活水平提高对农产品优质、安全、多样化需求的供给。

二是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建国以来我国始终存在着很大的城乡差别,农村改革后,尽管农村有了较快发展,但城乡居民收入扩大的趋势并没有根本改变,农民收入增长缓慢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重要的难题。

三是农村公共服务滞后。目前农村社会发展与城市差距很大,上学难、看病难、社会保障水平低、公共设施薄弱等问题突出,严重制约农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和农村社会的全面进步。

四是农村民主政治建设亟需规范。贿选、财务制度混乱等问题曾一度激化了农村矛盾。 原 因:

一、农业资源短缺和生态环境脆弱,是影响农村生产发展的重要因素。我们人均自然资源较少,而且在相当长时期内耕地缩减、淡水短缺、人口增加的矛盾无法解决,一些地区生态环境恶化还在继续,持续提高农业产出水平,确保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的任务十分艰巨。

二、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低。农业的现代化水平低,物质技术装备差,在很大程度上仍在靠天吃饭。 三、农业农村发展的体制性障碍矛盾突出。重城市、轻农村,城乡区别发展形成的二元结构还未根本破除,各种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合理分配的机制也没有完全建立,改革攻坚的任务十分艰巨。 四、粮食价格下降,同时,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和农村消费品价格都在上涨,影响农民增收。

五、在农村民主政治建设上,一些干部的民主作风不够强,民主制度不很健全,监督措施也不到位。 对 策:

1、以规划为龙头。村庄规划是一个整体规划,是一个以二十字方针为内容的全面规划主要包括村庄规划;道路规划;设施规划;林业规划;房屋规划;农村能源等规划。作出一个科学规划要长期坚持。 2、努力增加农民收入。选准产业定位,突出特色经济,最大限度让农民增收,大力发展第三产业,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促进就业。

3、加大农村环境整治力度。建立环境保护的基础设施,如垃圾回收设施等;运用电影、宣传画,广播等多种方式进行环保宣传,培养农民的环保意识。

4、加强村级组织建设。完善村民直接选举制度,依法保障农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切实实行村务公开,加强人事和财务监督工作。

5、进一步落实政策、健全机制。发挥党组织、政府的协调、引导和推动作用。落实“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政策,消除城乡二元差别,健全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机制。提高农民参与新农村政治、经济、文化建设的积极性。

6、加强农业和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福利建设 。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加快农村电网改造工程,扩大农村医疗保险的覆盖面,普及养老保险,免除农村中小学的书费、学杂费。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十七)执政能力 问 题:

第一,随着改革的深入,长期积累下来的深层次矛盾如“政府腐败”,“官不为民”等问题日益凸显,解决这些问题的难度越来越大。

第二,社会经济结构剧烈变化,利益矛盾不断增加,出现了如生产力和科技、教育的整体水平还不高,人口、资源、环境的压力还很大,农村贫困人口、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和贫困居民还为数不少等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

第三,国内的资产阶级自由化势力、宗教极端势力、具有黑社会性质的流氓团伙势力、非法组织势力、民族分离分裂势力、台湾独立势力等问题。 原 因:

第一,体制原因。由于党委及政府部门机构设置不尽合理,多头管理和权力过分集中问题同时存在。权力配置的不合理,导致权力越来越集中于少数人手中,“一言堂”使大小事都由“一把手”来决定,从而使“分工负责”失去了意义。另外,权力配置的不合理导致了部门设置的不合理,党政班子领导职数较多,出现了多头管理,造成互相扯皮、推诿,领导与部门忙于协调,工作效率低下。

第二,工作机制原因。没有改革和完善原有的工作机制;没有理顺党委与人大、政府、政协以及人民团体的关系;也末研究建立党委与人大、政府、政协以及人民团体的分工和职能边界清晰的良性工作机制,这就导致一些地方在工作中,面对同一件事情,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几家都要管,但谁也管不好的现象。

第三,能力与素质原因。

一是在科学判断形势方面,很少能从大处着眼和运用理论思维、战略思维对方向性、全局性、前瞻性等重大现实问题进行思考。

二是在驾驭市场经济方面,一方面是以党代政、包办其他组织的事务的现象普遍存在,使党委处于各种矛盾的焦点;另一方面是用计划经济的手段来管理市场经济,对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和运行规律知之不多,服务的意识、服务的本领不够强。

三是在应对复杂局面方面,往往是心存顾虑,在工作方式上按部就班,在领导方式上墨守成规,在风险决策上等待观望,缺乏创新的勇气和魄力,不能或不敢突破旧思想、旧观念。发展没有新思路,改革没有新突破,开放没有新局面。

四是在依法执政方面,不能很好地摆正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的关系。以党代法,以权代法,自觉不自觉地干预了执法部门和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和业务,损害了党的领导和党的形象。不善于把党委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变为符合宪法、法律的决策。

五是在总揽全局方面,不能正确处理全局与局部、中心工作与其他工作的关系,有时混淆了全局和局部利益,甚至损害全局利益和局部利益。不去议大事、管全局、抓方向,而是拘泥于一些具体的事务及其实施过程。

第四,思想认识原因。一是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出现了政治意识淡薄、执政意识衰退的趋势,摆不正政治与经济的关系。二是一些领导干部不能很好地分析当前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变革趋势,找不到解决问题的新办法,仍然保持党政职能不分,以党代政,党委的权力过分集中的老样子。三是一些领导干部法制意识淡薄、依法行政的观念不够强。 对 策:

随着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必须要求加快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这就要求我们党增强理论创新的能力,增强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坚持依法执政、建设和谐社会的能力。主要应从以下几方面做:

一、提高、增强党员、干部的素质和本领。对党员、干部进行培训、考核制度。制定规范的管理党员干部的法律法规。

二、完善执政方略。完善的执政方略,首先要强化党员干部的执政意识。1.是执政为民的公仆意识;2.是执政的发展意识;3.是执政的法律意识;4.是执政的忧患意识。党员干部必须自觉地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自己,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三、健全党的执政体制。健全执政体制,一方面应健全党的领导体制和机制。如,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建立健全常委会向全委会负责报告工作和接受监督制度等。另一方面应正确处理党和政府、党和人大、党和政协、党和人民团体的关系以及党和企业的关系,

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应集中精力抓大事,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通过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党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

四、加强科学执政方式。从科学的思想、科学的理论、科学的制度,科学的方法进行执政. 把党的执政能力建立在更加自觉地运用各种规律上来。

五、巩固执政基础。党的执政基础包括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须坚定不移地依靠工人阶级,巩固工人阶级在国家生活中的主体地位和作用,巩固党的阶级基础。同时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不断扩大和巩固党的群众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一方面应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高度重视和维护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杜绝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同时妥善协调好方方面面的利益关系,处理好人民内部矛盾,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反对腐败。拓宽和健全监督渠道,把权利运行置于有效约束和监督之下,各级党组织和干部都要自觉接受党员和人民群众监督。

(十八)奥运经济专题

奥运经济是举办城市在筹备和举办奥运会期间,以及奥运会后的一段时期内,利用奥运会创造的商机,借势发展本地区经济的一系列活动。从本质上看,奥运经济是由注意力资源的相对集中给举办城市和国家带来的一种阶段性加速发展的经济现象。

奥运经济具有三大效应:聚合效应、裂变效应、辐射效应。

聚合效应,在一定时间段内吸引各种生产要素聚集,从而产生巨大经济效果。 裂变效应,在特定条件下使原有生产要素重新组合,释放出新的力量。 辐射效应,主要是从举办城市中心点传导、递延出强大的市场和经济能量。 存在问题:

1、奥运场馆的长期规划问题。在“后奥运时代”,众多的奥运场馆和配套设施如何继续利用以及如何维护这些奥运场馆,都需要在建设前反复论证,在建设中进行必要的调整。

2、房价高涨。目前,我国很多地区出现了圈地热、炒地热现象,使土地价格猛涨,房价迅速上升,地产泡沫迅速膨胀。

3、控制奥运预算超支。

例如2004年北京奥组委曾紧急叫停国家体育场“鸟巢”的施工及设计方案,节约了3亿元的资金。还有个别官员以观摩和考察奥运会为借口,搞公费旅游,这种无形的开支,也增加了预算支出。因此,控制奥运预算是一个在筹备、举办奥运会的整个过程中都要注意的问题。 原 因:

1、我国奥运场馆及配套设施建设投资数额庞大,赛后维护工作繁重,必须进行长期规划,以避免资源浪费。

2、由于奥运工程的带动,很大程度上会把北京“后奥运时期”的建设高峰前移,奥运以后可能出现“低谷效应”,最终导致建筑业和第三产业下滑。而我国正是处在建筑业迅速发展的阶段。奥运经济给北京房地产市场带来了举足轻重的影响。从2001年申奥成功以来,奥运经济很大程度上带动了我国GDP的增长,这一方面促使北京在2008奥运会举办之前,增加对固定资产的投资;另一方面,必将极大地刺激消费、物价水平等各个方面,这必然也会对房地产市场产生巨大的影响。

3、预算方案存在疏漏,而出现新问题时又不得不增加预算外支出;没有对后续发展进行充分考虑,重建设、轻使用。 4、“崇洋奢华”思想在起作用,追求过于昂贵的材料和安保设施。

5、对于奥运资金的使用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目前虽然已经建立了专门的奥运会监督机构——奥运会监督委员会,但监督委员会是由监察部、审计署、财政部等有关政府部门及北京市政府联合构成,易导致权限模糊、分工不明确、工作互相推诿的现象,使监督工作得不到彻底有效的落实。 对 策:

1、 解决赛后的利用和维护问题:

⑴首先要从规划布局上考虑赛后利用。奥运场馆放在大学里,建设在体育设施相对较少的社区附近,以利于赛后学校师生和附近居民利用。

⑵从场馆功能设计上考虑赛后多种经营的需要。比如,场馆除了可以进行体育比赛外,还要兼顾大众健身、展览、演出等多方面的需求。

⑶从投资体制上保证赛后长期经营使用和维护的问题。可以通过招标来确定奥运场馆业主,业主拥有场馆赛后30年的经营管理权。 2、应对房价高涨:

⑴激活存量市场,促进有效需求。政府应给二手房市场更多的优惠政策,引导消费者购买旧房。 ⑵加强金融监管,控制资金源头。金融机构要在政府部门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价格的监控和引导下,审慎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

⑶控制土地供应量。根据住房市场的需求,保持土地的合理供应量和各类用地的供应比例,实行土地出让公开招投标制度,控制一些城市过高的地价。

3、奥运预算要详细、全面,尽可能的考虑到各种可能发生的情况,严格执行预算。 4、强化奥运资金管理。 ⑴以“廉洁办奥运”、“节约型奥运”为主题的教育宣传活动贯穿奥运筹办全过程,并使之日常化、全员化和制度化。充分发挥教育宣传的预防作用和诫勉作用,不断增强工作人员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增强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⑵ 构建惩防体系,确保“廉洁奥运”目标实现 。

建立起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做到收支分开、物资需求与采购分开、物资使用与管理分开。

强化对领导干部的责任约束和监督力度,锻造一支廉洁干部队伍 。北京奥组委制定了《第29届奥运会组委会关于廉洁办奥运责任制的规定》,明确了三类责任主体的责任:一是监察机关对政府部门及公务员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监督责任;二是政府职能部门对奥运场馆工程建设的监管责任;三是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2008”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各参建单位等对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和企业自律等方面的管理责任。

依法严肃查处违规使用奥运资金的个人和部门,对相关责任人依党纪国法进行处理,决不姑息。 对奥运场馆工程建设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加强对奥运专项资金、受赠资金、招标代理机构、施工监理单位等的监督。加强对市场开发、大型文化活动、工作人员招聘、大额资金支出、合同执行等奥运筹办工作中重要事项的监督。尤其是把奥运场馆工程建设的监督作为整个奥运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 ⑶ 办“节约型”奥运。充分利用已有的设施,能维修就维修,能搞临建的就搞临建,避免不必要的重复建设,为奥运节省资金。 (十九)科学发展观 含 义:

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

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内涵包含以下五个方面:坚持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内容;促进全面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目的;保持协调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原则;实现可持续发展,是科学发展观重要体现;实行统筹兼顾,是科学发展观的总体要求。 提出背景:

其背景之一,是为了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任务。

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即经过20年努力,建设一个能够惠及10多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这是一个很高的要求。尤其是要看到,经过前20多年的改革和发展,我们虽然在总体上已经进入了一个小康社会,但仍是低水平的、不完全的、发展很不平衡的小康社会。一是农民的人均收入,指标是人均1200元,实际达到1066元;二是人均蛋白质日摄入量,指标是人均75克,实际达到73克;三是建成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基本合格县,原定指标是100%,实际上建成80%。这三项未完成的任务,集中反映了一个问题,即城乡差别、地区差别和经济社会发展不协调已经影响到我们现代化建设的全局。而且,进入21世纪后,农民收入增长率连续3年下降,城乡差别进一步扩大。因此,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面临着一个艰巨的任务,即如何解决好城乡差别问题、区域发展中的差距问题,以及经济与社会发展不协调的问题。正因为如此,我们党在十六届三中全会上提出了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此作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指导方针。

其背景之二,是为了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十六大在提出要紧紧抓住21世纪头20年重要战略机遇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一历史任务的时候,提出了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更具活力、更加开放的经济体系的战略部署。《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在论述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时,强调要\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增强企业活力的竞争力,健全国家宏观调控,完善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体制保障。\《决定》在论述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时,提出要\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

其背景之三,是为了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全面推进经济、政治、文化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

经过20多年改革发展,我国经济社会进入了一个关键的发展阶段。从国际环境看,综合国力竞争空前激烈,世界经济对我国发展的影响明显加深;从国内改革发展形势看,我国体制创新进入攻坚阶段,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加速,农村大量富余劳动力向非农领域转移,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需要不断提高并日趋多样化,与此同时,缩小地区发展差距和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任务也更加艰巨。这是一个既有巨大发展潜力和动力,又有各种困难和风险的发展阶段,是不进则退、无序推进则乱的发展阶段。因此,在这个阶段,党要善于协调经济、政治、文化建设,还要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 其背景之四,是认真总结了世界各国在发展问题上的经验教训。

世界上许多国家在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处于1000美元到3000美元之间的时候,往往是\黄金发展期\与\矛盾凸显期\并存的时期。矛盾处理得好,可以快速发展,实现现代化;处理得不好,会引起社会分层加剧,社会矛盾激化,甚至出现政局动荡、政权更迭。我国进入21世纪以后,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时期,正处于这一特殊的发展时期,因此要格外重视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同时,处理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问题,努力构建一个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提出科学发展观的意义:

(1) 科学发展观是党中央从新世纪新阶段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着眼于丰富发展内涵、创新发展理念、开拓发展思路、破解发展难题而提出来的,是对我们党关于发展的理论的继承、丰富和发展。 (2)科学发展观是指导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对发展本质的新揭示、发展主体的新阐述、发展内涵的新界定、发展规律的新探索、发展目的的新认识,是对马克思主义发展观的继承与创新。 (3) 科学发展观深刻揭示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充分体现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是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指导思想的重大发展,是统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根本指导思想。 (4) 科学发展观进一步丰富了党的执政理念,是我们党治国理政、富民安邦的行动纲领。 如何践行科学发展观:

必须在全面理解和正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主要内涵和基本要求的基础上,认真加以贯彻落实。

第一、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我国正处在并将长期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阶段的根本任务就是发展生产力,这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大国,需要长期保持较快的速度,并实现速度、结构、质量、效益的统一。这样才能为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提供物质基础。

第二,坚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在推进经济发展的同时,更加注重加快社会发展,努力解决经济和社会发展存在的“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问题。

第三,坚持城乡协调发展。要站在国民经济发展全局的高度研究解决“三农”问题,实行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城乡互动、协调发展,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

第四,坚持区域协调发展。坚持推进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鼓励东部地区加快发展,形成东中西互动、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新格局。

第五,坚持可持续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处理好经济建设、人口增长与资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生态保护型社会。

第六,坚持改革开放。统筹推进各方面改革,为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体制和机制保障。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处理好内需与外需、利用外资与利用内资的关系,充分利用国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

第七,坚持以人为本。这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要把

人民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满足人们的多方面需求和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一、科学发展观 (一)、我国面临的矛盾和问题(科学发展观的现实依据)

1、城乡差距、地区差距、居民收入差距持续扩大; 2、就业和社会保障压力增加; 3、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发展滞后;

4、人口增长、经济发展同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的矛盾加剧; 5、经济增长方式落后,经济整体素质不高和竞争力不强。 (二)、解决我国面临的矛盾和问题的方略(贯彻科学发展观要处理好七个关系)

1、要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的关系; 2、要处理好城乡发展、地区发展的关系; 3、要处理好不同利益群体的关系;

4、要处理好经济增长同资源、环境的关系; 5、要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

6、要处理好物质文明建设同政治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的关系; 7、要处理好国内发展与对外开放的关系。

二、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 (一)、我国经济建设存在的突出的问题是:

1、经济结构不合理; 2、经营方式粗放,经济增长主要靠增加投入、扩大投资规模,资源环境的代价太大。

(二)对策:

坚持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道路。

三、坚持城乡协调发展统筹城乡发展,关键是要抓好四个环节:

1、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和政策,加大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力度; 2、农业和农村自身要加快发展,推进城镇化;

3、城市发展要和农村发展相协调,充分发挥城市对农村的带动作用; 4、统筹推进城乡改革,消除体制性障碍。

四、坚持区域协调发展 (一)、中央明确提出了促进地区协调发展的战略布局

坚持推进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鼓励东部地区加快发展,形成东中西互动、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新格局。 (二)、落实上述战略布局的要求:

1、继续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认真总结经验,完善政策,落实各项措施,积极有序地推进西部地区的开发;

2、认真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突出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扩大对外开放,着力抓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调整改造,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

3、中部地区要充分发挥区域优势和经济优势,加快改革开放和发展步伐,加快现代农业和重要商品粮基地建设,提高工业化和城镇化水平;

4、继续发挥东部地区在全国经济发展中的带动作用,有条件的地区要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

5、东、中、西部地区要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经济交流与合作,在区域协调发展中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五、坚持可持续发展(统筹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1、坚持计划生育,保护环境和保护资源的基本国策;

2、坚持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相统一,既要讲求经济效益,也要重视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3、坚持资源开发与节约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 4、坚持统筹规划,加大投入,标本兼治,突出重点,有步骤地进行环境治理和建设;

5、坚持依靠科技进步推进环境保护和治理,推进资源开发与节约,依法严格保护环境与生态; 6、坚持深化改革,创新机制,实行政府调控与市场机制相结合,从体制和机制上促进可持续发展; 7、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在经济建设中充分利用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环境污染。

8、在全社会进一步树立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意识,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减少污染的生产模式和消费

方式,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生态保护型社会。 六、坚持以人为本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

具体来说,就是:1、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和健康水平;2、要尊重和保障人权,包括公民的政治、经济、文化权利;3、要不断提高人们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4、要创造人们平等发展、充分发挥聪明才智的社会环境。 七、树立正确的政绩观 (一)、我们要用全面的观点看待政绩。所谓“用全面的观点看政绩”,就是:

1、既要看经济指标,有要看社会指标、人文指标和环境指标; 2、既要看城市变化,又要看农村发展; 3、既要看当前的发展,又要看发展的可持续性; 4、既要看经济总量增长,又要看人民群众得到的实惠; 5、既要看经济发展,又要看社会稳定; 6、既要看“显绩”,又要看“潜绩”; 7、既要看主观努力,又要看客观条件。 (二)、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几点要求:

1、必须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既要积极进取,又要量力而行,不追求脱离实际的高指标,不盲目攀比; 2、必须坚持办实事、求实效,珍惜民力,不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 3、必须深入实际,察实情,讲实话,不虚报浮夸,不作表面文章; 4、必须立足当前,放眼长远,不急功近利。 (二十)公共安全 含 义:

公共安全是指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公私财产的安全。破坏公共安全的行为是指故意或过失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的行为。

公共安全包含信息安全,食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公众出行规律安全、避难者行为安全,人员疏散的场地安全、建筑安全、城市生命线安全,恶意和非恶意的人身安全和人员疏散等。 原 因:

我国目前公共安全问题突出绝不是偶然的。它是我国社会转型期的深层社会矛盾及反映这些矛盾的社会问题的表征。究其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体制转型期内产生的社会震荡。我国正处于由原有的计划经济体制向新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型期,在此过程中,价值观的多元化,客观上增加了社会控制的困难。

其二,收入差距拉大产生的变态利益需求取向,使社会心理出现失衡,产生了各种利益集团之间的冲突与矛盾,利益冲突的加剧必然使违法犯罪行为增多。

其三,大规模社会人口流动产生的附带性社会治安问题。当前,除了农村民工潮之外,某些城市人口也加入了人口流动大军,给人口管理和治安带来巨大困难。在大规模的人口流动中,不可避免出现某些社会犯罪现象。

其四,政府职能转换期内产生的社会调控能力弱化。政府职能转换还没有完全到位,在某些方面造成社会调控能力弱化,从而影响社会治安的调控和整治。 其五,国际犯罪活动对国内产生的冲击。 对 策:

第一,健全体制,明确责任。各地区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各级政府要把加强应急管理摆在重要位置,把人力、财力、物力等公共资源更多地用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严格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制度,落实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二,居安思危,预防为主。要健全公共安全管理机制,健全监测、预测、预报、预警和快速反应系统,加强专业救灾抢险队伍建设,健全救灾物资储备制度,搞好培训和预案演练,全面提高国家和全社会的抗风险能力。

第三,强化法治,要用法治来确保公共安全,即加快规章制度建设,健全与完善关于维护公共安全的法律法规,严格依法办事。要加快应急管理的法制建设,形成有中国特色的管理法制体系,把应急管理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

第四,依靠科技。高度重视运用科技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加大科技研发力度,把科技产品运用到维护公共安全上面去。用高科技对安全高发区进行监控、警报等预防。

第五,协同应对,快速反应。建立公共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制定公共安全应急预案,搞好安全技术培训,提高安全防范和管理水平。使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组织,快速反应,高效运转,临时不乱。

第六,加强基层,全民参与。提高基层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能力,提高群众应急能力和自救能力。

第七,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增加全民的危机意识、社会责任意识。

安全问题(具体)

一、食品安全问题(阜阳劣质奶粉事件) 食品安全对策:

1、加大源头污染治理力度2、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3、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经营秩序4、严查大要案与建立长效机制并重

(一)、.主要问题:

阜阳劣质奶粉事件影响恶劣,在全国大清查中发现劣质奶粉泛滥全国。 (二)、主要原因:

1、乳品厂商数量过多,恶性竞争,意相压价,产销勾结造假牟取暴利;

2、食品监管部门众多,存在职责不明,多头执法。以罚代刑等问题,造成劣质奶粉迟迟得不到有效处理,使缺乏监管的农村成为重灾区。

(三)、解决策略和措施

1、解决策略:鉴于劣质奶粉事件之成因主要是市场恶性竞争和监管不力,故而期望通过以下措施来强化政府监管,以刹住伪劣乳品泛滥的恶风,同时着眼于未来,积极培养行业自治能力,逐步转变政府的监管职责和方式。

2、具体措施如下:

(1)明确乳品监管职责,把分散在多个部门的职责相对集中起来防止多头执法、互相牵制; (2)、严格乳品市场准入制度,以利于市场良性竞争为标准来控制企业数量,把信誉差的企业从市场中清除出去;

(3)、积极引导乳品厂商建立行业自治组织,加强行业自责自律,提高产品质量,规范竞争行为; (4)、建立不合格乳品召回的法律制度,及时公布不合格奶粉的品牌和厂家,加大惩处力度; (5)、积极宣传母乳喂养的益处,减少婴幼儿对奶粉的依赖。 二、突发事件

如何应对突发事件?

最根本的对策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处理好人与人的关系,从源头上解决公共安全问题。具体来说:

1、领导重视,把公共安全作为大事,常抓不懈;

2、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通过报纸、电视等媒体,介绍应对突发性事件的常识,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3、建立全国性的预警机制;

3、各单位、各部门要相互协调,理顺关系,消除体制性障碍;

4、为减少和防止突发性事件的发生,要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社会转型期不同利益群体间的关系、国家宏观调控与引进市场机制的关系。

5、 建立健全关于应对突发性事件的法律法规。对负有相关责任的领导干部,要严厉惩处。有的给予党纪、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二、安全生产问题(矿难问题) (一)、我国煤矿事故频发的原因

1、从我国煤矿的自然条件来看,目前⒉6万多处煤矿中,50%左右是高瓦斯矿井,60%至7%0是在复杂的构造条件下进行开采。随着开采深度的加深和扩展,瓦斯、水还有火灾、矿压等,对于煤矿安全的威胁日趋严重。

2、从生产开采条件来看,全国50%的小型煤矿采用落后的开采方式。

3、从历史和政策的原因来看,煤矿安全投入欠账非常大。前些年由于煤矿市场形势不好,资金极度短缺,甚至连工资都不能正常发放,在这种情况下,安全方面的投入明显减少。仅国有煤矿在安全工程、装备和设施方面欠账就达500亿元左右。

4、煤矿从业人员的整体文化素质相对较低。 5、煤矿超能力生产也是事故多发的重要原因。 (二)、措施

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入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2、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3、实施安全生产的三大对策体系:一是事前预防对策体系;二是事中应急救援体系;三市事后处理对策系统。

4、对渎职官员实行问责制。 (二十一) 商业贿赂问题 上个月,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了第四次全国廉政会议,部署2006年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治理商业贿赂”成为重点之一。要集中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重点治理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和政府采购等领域的商业贿赂问题,坚决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要继续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着力解决教育乱收费、医疗高收费等突出问题。温家宝指出,我们要认真贯彻实施公务员法,加强对公务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在今年的两会上,不少代表委员也对“商业贿赂”问题给予了更多的关注。

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了获得交易机会或有利的交易条件,在交易之外采取各种手段向交易相关单位或个人提供某种利益的行为。主要包括以回扣、促销费、宣传、劳务费、报销各种费用、提供境内外旅游等各种名义直接或间接给付或收受现金、实物和其他利益。全国政协委员朱恩涛说,过去,打击力度侧重对受贿者,对行贿者也应该给予应有的处罚。

商业贿赂之危害

商业贿赂中行贿者的动机是谋取商业利益,它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产生、蔓延开来的一种负面经济现象。根据《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它又是一种腐败行为,对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危害表现在:

1.造成经营者之间的不平等竞争,破坏了公平竞争秩序,它使市场竞争变成贿赂、人情及关系网的恶性博弈。

2.造成物价虚高,特别是一些医药企业实行高定价、高回扣,加重了国家和群众的负担。 3.严重败坏了社会道德和行业风气。

4.通过商业贿赂,假冒伪劣商品流入市场,使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犯罪活动有可乘之机,消费者深受其害。

5.妨碍了质量、价格、技术、服务等效能竞争手段作用的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失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难以实现其本有的价值。

6.行贿的经营者作假账虚报成本,接受贿赂的单位或个人不入账或隐瞒收入,前者抵税,后者不纳税,造成国家和地方税收大量流失。

7.国家工作人员接受贿赂,其后为保官或晋升行贿,严重破坏了国家廉政制度建设。

8.受贿者暗中出卖本单位利益,造成企事业单位管理的困难,严重破坏了企事业单位内部管理制度。 9.损害我国的国际形象,破坏我国的投资环境。

10.商业贿赂加大贫富差距,一部分人一夜暴富,更多的人却因在市场竞争中受到不公正的排挤而收入减少,从而使得贫困人口增多。

11.商业贿赂滋生洗钱和有组织犯罪,其引起的社会不满情绪又会加剧社会冲突,造成一系列的社会动荡和犯罪率上升。商业贿赂泛滥将使国家陷于犯罪率不断攀升的恶性循环。

12.妨碍政府职能的转变,商业贿赂导致的竞争不公、市场混乱和违法犯罪使得政府监管力不从心,政

府部门不得不强化对市场的干预,市场经济要求政府转变职能的目标难以实现。 13.商业贿赂导致政府公共开支的效益被削弱,或者大打折扣。

14.商业贿赂盛行所导致的官商勾结和结党营私妨碍了法律政令的事实,诱发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加剧社会矛盾,妨碍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总之,商业贿赂对市场经济和国家廉政制度有百害而无一利,绝非经济发展的润滑剂。

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商业贿赂将使市场经济陷于毁灭,使社会道德腐化堕落,使社会发展落入迷途,根治商业贿赂是我国反腐败斗争的必然要求。

据了解,近期,中央已将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以及资源开发和经销等六大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确定为重点治理的对象。 新闻链接:证监会严查商业贿赂 公务员考试:2006对商业贿赂动刀

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今年反腐倡廉六项重点工作之一。本刊今日四个版联动,从理论和实践、案件和忏悔、国内治理与国际经验借鉴等角度,推出反商业贿赂专刊,希望广大读者积极参与,从身边的小事入手,从一条建议开始,由点到面,在全社会形成打击商业贿赂的强大声威。

(二十二)房地产改革:

一.房地产问题解经济适用房目前存在的问题(原因)如下:

一是供应与需求脱节。原因是:各地政府规划中的经济适用房的供应量,没有明确地侧算出需求量;之所以没有明确测算出需求量,是因为对购买者收入的界定标准不科学,经济适用房的保证面过于宽泛。

二是户型超标和开放商暴利问题。户型超标有一定的历史原因:房改之初,建设经济适用房承担着一定的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的任务,因而建设标准限制不严。开放商暴利问题的原因是:政府管理部门监管不严。

三是销售环节上的漏洞。漏洞主要有两个:一个是开发商的“瞒”,即留下一定数量的房号自己操纵;另一个是购房者的“骗”,即不符合条件的骗购经济适用房。开发商的“瞒”,一个重要原因是:当初经济适用房放量供应,项目过多,由政府销售存在一定困难。购房者的“骗”,其重要原因是:居民收入透明度不够。

二.决方案:

1优化土地供应结构,合理确定各类土地的供应比例,加强土地与住房供应的链接

2加强普通商品住宅的建设,特别是要采取综合措施,增加中小型、中低价位的住房供应 3进一步完善金融、信贷、土地、税收、销售等方面的政策措施

4继续整顿房地产业的市场秩序,加强对各地的分类指导。特别是要稳住住房价格。建立有利于房地产市场稳步发展的长效机制

5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让更多的低收入者更快的享受【居者有其屋】的利益 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 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建设部

以住房为主的房地产业是我国新的发展阶段的重要支柱产业,事关国计民生。引导和促进房地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有利于保持国民经济的平稳较快发展,有利于满足广大群众的基本住房消费需求,有利于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 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取得初步成效

改革开放特别是1998年以来,随着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不断深化,我国城乡居民住房消费观念明显转变,住房消费有效启动,房地产业总体上保持了快速健康发展的势头。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由1998年的不到19平方米,提高到26平方米以上。城镇住宅成套率达到80%以上。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对于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推进城镇化发展、改善居民住房条件等,都发挥了积极作用,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房地产市场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近几年,针对发展中出现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及时采取一系列调控措施。2004年,针对房地产等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过大、增长速度过快等突出问题,中央果断采取严把土地、信贷两个闸门,提高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比例,控制城市房屋拆迁规模

等措施。2005年,针对部分地区房地产投资规模过大、商品住房价格上涨过快、供应结构不合理、市场秩序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国务院办公厅先后印发了《关于切实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即两个“国八条”)。随着各项调控政策的实施,特别是两个“国八条”出台以后,房地产市场调控取得初步成效。主要表现为:房地产开发投资平稳增长,今年1-6月,全国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同比增长24.2%,明显低于同期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增幅。住房需求调节效果初步显现,1-6月40个重点城市商品住房累计成交面积同比增长7.97%,投机性购房基本得到遏制,投资性购房得到一定程度的控制。房价上涨幅度总体趋缓,6月份70个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5.8%,涨幅比上年同期回落了3.3个百分点,与上月持平;特别是去年初房价上涨过快的长江三角洲地区一些城市效果比较明显,上海已连续7个月下降。

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由于一些方面对房地产调控的思想认识还不一致,贯彻两个“国八条”确定的各项措施还不到位,房地产市场发展中的一些突出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住房供应结构性矛盾仍十分突出,适合当地居民自住需求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供应不足。今年1-6月份,40个重点城市上市预售的套均建筑面积115平方米,有15个城市套均建筑面积高于120平方米。部分城市房价上涨仍然较快。今年6月份,70个大中城市中,8个城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同比涨幅超过10%,19个城市月环比涨幅超过1%。引导合理消费的政策措施不到位,部分居民存在超前消费、过度消费的现象。一些城市注重非本地居民购房供应,与当地居民,特别是中低收入家庭自住住房需求的政策区别不明确。房地产开发、交易、中介等行为不规范问题仍很突出。

上述矛盾和问题,虽然是结构性、局部性的,但影响很大,群众意见多,社会广泛关注。如果任其发展,有可能演化成全局性问题。为此,今年5月,国务院要求认真落实去年以来中央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部署,根据当前存在的问题,进一步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随后,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作出了专门部署。 当前房地产市场调控确定五大重点

针对今年以来房地产市场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及其成因,根据两个“国八条”确定的基本原则、指导思想和总体调控政策,国务院有关部门进一步细化措施,加大了经济、法律手段等综合调控力度,增强可操作性,适当调整了部分政策。

加大综合调节力度,引导合理的住房消费。一是量化指标,明确新建住房结构比例。各地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同时,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土地供应,不得低于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70%。二是实行有区别的住房按揭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取消了住房按揭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优惠政策,由原来的20%恢复为不得低于30%。但对个人购买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仍执行首付款比例20%的规定。三是进一步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需求。住房转让环节营业税征免税期间由去年规定的2年调整为5年,规范外资进入房地产产业行为,控制短线热钱炒房,提高了炒房成本。

重点发展满足当地普通居民自住需求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一是由地方政府抓紧开展住房状况调查。全面掌握当地住房总量、结构、居住条件、消费特征等信息,保证各项调控政策的制定符合实际,符合群众需求。二是由各地编制住房建设规划,明确将“十一五”期间特别是今明两年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建设目标,纳入当地“十一五”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并作出具体空间布局、项目用地和建设进度安排,在2006年9月底前向社会公布。三是规范普通商品房建设行为。对适合当地居民自住需求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项目,在考虑综合地价、开发成本、合理利润等因素,科学测算控制性销售价位的基础上,采取限套型、限房价,竞地价、竞房价的办法,以招标方式确定建设单位。

加大整治查处力度,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一是对不符合规划控制性要求,尤其是套型结构超过规定的项目,不得核发规划许可证、施工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明、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二是针对交易环节存在的虚假宣传、合同欺诈、内部认购、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申了处罚政策。对情节恶劣、性质严重的,要依法依规给予经济处罚,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并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三是规定对开发建设面积不足1/3或已投资额不足1/4,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1年的,按闲置土地处置。并规定对闲置土地和空置商品房较多的开发企业,从严控制展期贷款和滚动授信。四是抑制

房屋囤积行为。明确对开发企业空置3年以上的商品房,商业银行不得接受其作为贷款的抵押物。

有步骤地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一是加快廉租住房制度建设。明确时限,尚未建立廉租住房制度的城市,必须在2006年年底前建立,并合理确定和公布今明两年廉租住房建设规模。明确城市人民政府要将土地出让净收益的一定比例用于廉租住房建设。二是进一步完善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加大监管力度,制止违规购买、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保证经济适用住房真正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要。三是积极发展住房二级市场和房屋租赁市场,租售并举,解决群众居住问题。

继续合理控制城市房屋拆迁规模,控制被动性住房需求。制止片面强调以地生财的做法,继续加强拆迁计划管理,2006年各地拆迁规模原则上控制在2005年的水平以内。制止在拆迁安置房源和补偿政策不到位的情况下实施拆迁,损害群众合法利益。 确保中央调控政策落到实处

当前,各地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各地区、特别是城市人民政府要切实负起责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合理引导住房消费需求和消费模式的决策部署上来,建立调整住房供应结构、控制住房价格过快上涨目标责任制,因地制宜,引导和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要全面准确地认识两个“70%”的要求,确保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应等有关措施得到有效实施,坚决维护中央调控政策的统一性、权威性、有效性。

进一步提高对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认识,处理好以下几方面的关系:正确处理城市发展短期利益与长远可持续发展的关系;正确处理发展房地产市场和改善群众住房条件的关系,重点发展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正确处理经济增长与社会和谐的关系,更多地关注、维护和保障低收入群体的住房权益;正确处理发挥市场机制与加强政府调控的关系,通过加强政府调控,完善市场规则、健全运行机制,更有效地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

中央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的目标、原则和政策已经明确,关键在狠抓落实。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抓紧细化措施,分解任务,建立责任追究机制,确保政令畅通。要坚决制止部分单位利用职权以集资合作建房为名,变相进行住房实物福利分配的违规行为,逐步建立长效机制。有关部门应加强协作配合,形成调控合力。同时,抓紧落实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确保各项调控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加强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宣传。充分利用媒体等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客观、公正报道房地产市场情况,增强透明度,及时让社会各界深入了解房地产的各项政策,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正确的住房消费理念,鼓励合理消费。对歪曲宏观调控政策,提供虚假信息、恶意炒作、误导消费预期的行为,要严肃查处。 中央去年实施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决策和部署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做了大量工作,房地产投资增长和房价上涨过快的势头初步得到抑制。但房地产领域的一些问题尚未根本解决,主要是少数大城市房价上涨过快,住房供应结构不合理矛盾突出,房地产市场秩序比较混乱。

地产业是我国新的发展阶段的一个重要支柱产业,引导和促进房地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有利于保持整个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有利于满足广大群众的基本住房消费需求,有利于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房地产业发展和住房建设,必须充分考虑我国人口多、土地少的基本国情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合理引导住房消费需求和消费模式。

国家应该进一步搞好房地产市场引导和调控,要坚持落实和完善政策,调整住房结构,引导合理消费;坚持深化改革,标本兼治,加强法治,规范秩序;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区别对待。

认真落实去年以来中央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部署,根据当前存在的问题,进一步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一)切实调整住房供应结构。重点发展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各地都要制定和实施住房建设规划,对新建住房结构提出具体比例要求。(二)进一步发挥税收、信贷、土地政策的调节作用。严格执行住房开发、销售有关政策,完善住房转让环节税收政策,有区别地适度调整信贷政策,引导和调节住房需求。科学确定房地产开发土地供应规模,加强土地使用监管,制止囤积土地行为。(三)合理控制城市房屋拆迁规模和进度,减缓被动性住房需求过快增长。(四)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强房地产开发建设全过程监管,制止擅自变更项目、违规交易、囤积房源和哄抬房价行为。(五)加快城镇廉租住房制度建设,规范发展经济适用住房,积极发展住房二级市场和租赁市场,有步骤地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六)完善房地产统计和信息披露制度,增强房地产市场信息透明度,全面、及时、准确地发布市场供求信息,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

各地区、各部门要统一思想,增强全局观念,齐心协力做好房地产市场的引导和调控工作。各地区、特别是城市政府要切实负起责任,把调整住房供应结构、控制住房价格过快上涨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目标责任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国务院要求重点发展中低价位普通商住房

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今天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措施。会议指出,要认真落实去年以来中央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部署,根据当前存在的问题,进一步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

会议认为,中央去年实施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决策和部署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做了大量工作,房地产投资增长和房价上涨过快的势头初步得到抑制。但房地产领域的一些

问题尚未根本解决,主要是少数大城市房价上涨过快,住房供应结构不合理矛盾突出,房地产市场秩序比较混乱。

会议提出的措施包括:

(一)切实调整住房供应结构。重点发展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各地都要制定和实施住房建设规划,对新建住房结构提出具体比例要求。

(二)进一步发挥税收、信贷、土地政策的调节作用。严格执行住房开发、销售有关政策,完善住房转让环节税收政策,有区别地适度调整信贷政策,引导和调节住房需求。科学确定 窗体顶端房地产开发土地供应规模,加强土地使用监管,制止囤积土地行为。

(三)合理控制城市房屋拆迁规模和进度,减缓被动性住房需求过快增长。

(四)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强房地产开发建设全过程监管,制止擅自变更项目、违规交易、囤积房源和哄抬窗体顶端房价行为。

(五)加快城镇廉租住房制度建设,规范发展经济适用住房,积极发展住房二级市场和租赁市场,有步骤地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六)完善房地产统计和信息披露制度,增强房地产市场信息透明度,全面、及时、准确地发布市场供求信息,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

会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统一思想,增强全局观念,齐心协力做好房地产市场的引导和调控工作。各地区、特别是城市政府要切实负起责任,把调整住房供应结构、控制住房价格过快上涨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目标责任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房地产市场新政策解读:用环节税抑制炒房 政策解读 对措施(一)的解读 新政策是“国八条”的提升 解读者:北师大教授董藩

新政策基本是去年政策的延续和提升,有些举措是去年政策的承接。去年“国八条”提到要改善住房结构至今,房地产产品供应结构依旧存在户型偏大问题。去年的调控政策是强调“改善”商品房结构,而今年则要求“切实调整”,这说明中央政府要求各地政府要通过实际行动来改变目前市场上住房结构不平衡的现状。

对措施(二)的解读 用环节税抑制投资性炒房

解读者: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张跃庆

政策中有一个新的转变,就是完善住房转让环节税收政策,有区别地适度调整信贷政策,引导和调节住房需求。这说明中央政府明确要求通过加强交易环节的税收,来抑制投资性需求,目前北京已经有专门针对房屋交易环节的税收政策,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因此需要对这个环节加强。一刀切的方式加大首付比例的信贷政策是不可取,这次提出有区别地适度调整信贷政策,则有可能针对不同档次的住宅产品的首付比例有所分别对待,比如8000元/平方米以下的住宅产品仍执行先行的首付比例政策,而高于的住宅产品则要提高首付比例,当然这个还需要结合所购房屋的总价进行综合考量。 对措施(三)的解读 具体执行需把握好尺度

解读者:香港太平洋国际集团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贾卧龙博士

实施这条新政,应该考虑拆迁带来的实际供应的增长应该是大于“被动需求”的。目前所所进行的旧

城改造,城中村改造所进行的拆迁改造,一般拆迁行为都是拆旧盖新、拆平建楼。如果拆了100户的住房,则可能盖了500套房子,要考虑到拆迁带来得人为供应量增加的作用。因此这个政策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要有所选择的进行,把握好一个适当的尺度。 对措施(四)的解读 首次提出开发全程监管

解读者:清华大学“国际商业地产运营商”培训班首席专家委员朱凌波

这是政府首次提出对房地产开发行为的全程监管。目前房地产开发商以“销控”的方式进行囤积房源和哄抬房价已经是市场上公开的行为,开发商一般都是将位置、户型等相对教差的房子先销售,而将位置和户型等较好的房子留到最后销售,随之开发商也提高房屋的销售价格,因此囤积房源和哄抬房价是一个关联关系。虽然目前北京已经出台了政策要打击囤积房源和哄抬房价的行为,囤积房源将禁销一个月,显然这种处罚在一定程度是帮助开发商再次进行房源的囤积,很难起到真正的规范作用,从其处罚的力度来看,则很难产生实际效应。 对措施(五)的解读

二手房活跃未必能抑制涨价

解读者:中原地产华北区域总经理李文杰

这个政策是具有切实可行的意义,通过激活存量房市场来解决目前房价上涨过快,尤其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是一条不错的途径。积极发展二级市场和租赁市场就需要通过拓宽市场渠道,尤其是创造良好的市场交易环境和交易环节,比如降低税收门槛、减少交易环节和周期等等配套性举措需要出台。其实目前北京二手房市场还不是那样成熟,与整个城市发展和二手房市场交易环境有着密切的关系,显然启动这个举措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考虑。

而且二手房市场和一手新房市场是联动的,目前,一手新房市场的房价飞涨已经拉动二手房市场房价也在上涨。从目前上海、深圳等城市实践来看,二手房活跃未必能完全抑制一手新房上涨的速度,建议在具体的实施细则中应该考虑通过税收等手段进行调解。 对措施(六)的解读

信息披露制度应落实并完善 解读者:今典集团董事长张宝全

北京市建委和北京市统计局的就不一样,同时国家统计局与北京的统计数据也不一样,因此完善房地产统计和信息披露制度,全面、及时、准确地发布市场供求信息是非常必要的。公开、准确的数据不仅仅给购房者作出相对理性的购买判断,同样也可以帮助帮助开发商进行投资开发方面的进行合理判断,这样就可以保持一个理性的供需市场。目前房地产市场上的各种舆论纷起,而且有些所谓的专家或者开发商的舆论是错误的,存在误导市场和政府决策的可能,房地产市场舆论是一个非常大的泡沫,一定要坚持正确的舆论,才能合理的引导目前房地产市场,否则可能造成整个市场的不理性和恐慌。

近期房价是热点,整理一篇文章,可以参考下

中央去年实施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决策和部署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做了大量工作,房地产投资增长和房价上涨过快的势头初步得到抑制。但房地产领域的一些问题尚未根本解决,主要是少数大城市房价上涨过快,住房供应结构不合理矛盾突出,房地产市场秩序比较混乱。

房地产业是我国新的发展阶段的一个重要支柱产业,引导和促进房地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有利于保持整个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有利于满足广大群众的基本住房消费需求,有利于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房地产业发展和住房建设,必须充分考虑我国人口多、土地少的基本国情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合理引导住房消费需求和消费模式。

国家应该进一步搞好房地产市场引导和调控,要坚持落实和完善政策,调整住房结构,引导合理消费;坚持深化改革,标本兼治,加强法治,规范秩序;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区别对待。

认真落实去年以来中央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部署,根据当前存在的问题,进一步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

(一)切实调整住房供应结构。重点发展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各地都要制定和实施住房建设规划,对新建住房结构提出具体比例要求。

(二)进一步发挥税收、信贷、土地政策的调节作用。严格执行住房开发、销售有关政策,完善住房转

让环节税收政策,有区别地适度调整信贷政策,引导和调节住房需求。科学确定房地产开发土地供应规模,加强土地使用监管,制止囤积土地行为。

(三)合理控制城市房屋拆迁规模和进度,减缓被动性住房需求过快增长。

(四)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强房地产开发建设全过程监管,制止擅自变更项目、违规交易、囤积房源和哄抬房价行为。

(五)加快城镇廉租住房制度建设,规范发展经济适用住房,积极发展住房二级市场和租赁市场,有步骤地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六)完善房地产统计和信息披露制度,增强房地产市场信息透明度,全面、及时、准确地发布市场供求信息,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

各地区、各部门要统一思想,增强全局观念,齐心协力做好房地产市场的引导和调控工作。各地区、特别是城市政府要切实负起责任,把调整住房供应结构、控制住房价格过快上涨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目标责任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二十三) 证人保护制度:

证人屡遭报复引深思:立法何以为证人保护铸盾 触目惊心:我国证人出庭作证率不到10% 证人保护法已列入全国人大五年立法规划

应对“免证权”和“污点证人豁免权”等明确规定

“慕马案”的举报人周伟举报后连遭劳动教养和开除党籍,并最终因劳教期间备受折磨而疾病缠身,撒手人寰;程维高落马后,举报人郭光允还会受到威胁:“就是为了要你的命”;吕净一举报河南省平顶山市政法委书记李长河,结果先是被免职,接着以“涉嫌挪用公款”的理由遭拘留,最后又遭凶手行刺造成重伤,妻子则被刺身亡??一桩桩案例不断揭露着我国证人保护制度的缺失与弊端。

不久前,“李文娟举报辽宁省鞍山市国税局人为少征国家巨额税款等违法和违规行为”和“祁利刚为死去农民工作证”事件被媒体曝光后,关于证人保护立法的讨论再一次掀起了热潮。

报复事件令证人作证前景堪忧

无论英美法系还是大陆法系,在诉讼中,证人所提供的证据都是被应用得最为广泛、最为普遍的一种。在有些案件中,证人甚至是实现司法公正的关键。在我国,证人在诉讼中的作用虽然也越来越重要。然而一次次的证人“遭打击报复事件”让人不得不对证人作证的前景担忧,李文娟在接受采访时便说,如果能够重新选择,“不会再举报了”。据统计,目前我国证人出庭作证率不到10%。

那么,是什么让不法分子如此猖狂,又是什么让证人的合法权益一次次遭受侵害而得不到应有的保护?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证据学研究所所长何家弘教授在接受本网记者采访时表示,从广义来看,举报人应该属于证人的范畴。目前,证人保护在我国现行法律中并非空白,刑法、刑事诉讼法及民事诉讼法对此都有相关规定,但是这些规定很笼统、不明确、缺乏可操作性,不能切实满足保护证人的需要。首先,保护机构职责不明确,形成了目前这种“谁都该管,谁都不管”的局面。其次,没有具体的保护措施和程序相配套。在司法实践中,对证人的保护大多为事后救济性保护,而忽视了事先预防性的保护。再次,对打击报复证人这种行为的惩罚力度也还不够。仅在刑法第308条中规定了“打击报复证人罪”不足以对不法分子形成足够的威慑力。另外,为证人保密制度存在缺陷。尤其是对举报人个人信息的保密工作亟待改善。

证人保护法律框架的三种选择

证人屡遭报复,法律对此又苍白无力,试问还有多少人有勇气站出来履行公民作证义务,维护法律的正义?

在今年召开的全国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安徽省人大代表童海保针对目前我国法律在证人保护方面存在的缺陷提交了《关于尽快出台〈证人保护法〉的议案》。他在议案中建议应在证人保护法中明确规定保护机关、保护对象、保护措施、保护范围、经费保障、保密制度以及建立“污点证人”制度等几个方面。据他介绍,目前这一议案已被全国人大采用,并被列入五年立法规划之中。

如何搭建证人保护的法律构架,何家弘认为可有三种选择:一是将所有内容在诉讼法中加以规定;二是制定完整的立法规划,先修改诉讼法,在其中写入原则性规定,然后制定专门的证人保护法,对具体

内容加以规定;三是直接制定证人法,在其中明确规定证人的权利、义务以及与之对应的保护和惩罚措施。他认为第二种选择最为可行和有效。

核心问题:证人的义务与权利

何家弘针对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中的缺陷提出了完善证人保护制度的几点建议。首先,要有强制证人出庭作证的规定。虽然法律明文规定了证人有义务作证,但是如果出现证人不作证的情况我们该采取什么措施却并未规定。这一问题我们可以借鉴国外经验,对于应该出庭作证但拒不出庭作证的发布强制出庭令,如果依然不出庭的,可判其妨碍司法罪、藐视法庭罪等。同时,明确规定“免证权”、“污点证人”的“豁免权”等。第二,注重对证人合法权利的保护。除了可能遭到打击报复,证人权益还可能受到来自公权力的侵害,例如有些地方甚至采用刑讯逼供的形式对证人取证。第三,明确证人保护程序,同时落实人力和财力保障。在市级以上公检法机关设立专门的证人保护组织———刑事案件由侦查机关负责、民事案件由人民法院负责。对证人的个人信息加以严格保密。第四,对证人的补偿问题加以规定。

立法的完善是实现证人保护的重要前提,而司法工作中把这些规定落到实处才是关键。要扭转当前“证人不作证、不出庭、作假证”的局面需要整个法治环境的改善。我们在要求公民履行作证义务的同时,也应该为公民作证提供良好的法律保证,免除其后顾之忧。也只有这样,才能让证人“不再流血又流泪”,实现真正的“奉法者强则国强”。

证人保护亟需制度跟进

最近哈尔滨的男子驾车逃逸事件一男子驾车撞人后逃逸,并威胁周围观众及提供线索的人, 2006年 4月11日中央电视台 ,《东方时空》栏目出的 时空调查:谁来作证 节目中有几个故事 ,主人公有的贴广告的有的举牌子,更有的 跪地哀求,目的只有一个,寻找证人,只有找到了证人才能证明自己清白或为家人讨回公道,他们做出了这些举动,可以知道寻找证人有多么困难,,寻找证人难,找到证人他们出庭作证更难,有这样一个数字: 10%,据统计,目前我国给类诉讼案件中证人出庭作证率不超过10%, 在刑事诉讼中,证人出庭作证,对于打击犯罪、保障人权,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如果证人不能得到有效的保护,必然引起证人作证特别是出庭作证率下降,而证人作证率下降,必然使大量的案件流产,庭审书面化、形式化,最终不利于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破坏了社会秩序和损害了公共利益。

证人之所以承担的义务与所享受的权利并不对称,源于我国法律规定和制度建设上的缺失。刑事诉讼法只是宣示式地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证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对证人及

其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但并没有详尽地规定保护证人的具体措施、保护机关和经费来源等等,可操作性很差。因此,必须尽快将证人保护的问题提到制度建设的层面来。当前,鉴于证人保护的迫切性和必要性,有必要借鉴国外一些法治发达国家的经验,单独制定证人保护法等法律,完善我国的证人保护制度。

在证人保护中,最重要的是证人及其家属的人身安全的保护,这是证人保护的核心。而保护证人的人身安全首先就必须确定保护证人的国家责任,法律应当规定保护机关是负责侦查的机关,包括公安机关和检察院;确定保护证人的资金来源,应当由国家财政支付;确定国家有关机关在保护证人中的责任等等。法律还应当规定需要国家提供保护的证人的情形,包括在涉黑案件、被告人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等等。重大案件以及证人面临实在危险的案件等情形时,国家有关机关必须提供保护。

在对证人人身安全保护方面,法律还应当制定严密的保护措施,包括事前保护措施和事后保护措施。事前保护措施包括在侦查、起诉和审判阶段,为证人提供贴身保护、为证人提供隐蔽的住房等各种保护证人的措施。事后保护措施包括对于面临高度和长期风险,确实无法在原居住地生活的证人,为其提供完备的证件和手续,秘密将其迁至安全的地方居住;也包括设立“打击报复证人罪”这样的单独罪名,对发现的打击报复证人的现象严厉打击等等。去年,深圳市宝安区检察院出台的《证人保护工作规定》,将保护分为三个阶段,即庭审前保护、庭审中保护和庭审后保护。对于因作证而将受到或已经受到严重暴力威胁伤害的证人,检察机关可以实行24小时贴身保护。他们的经验,值得好好总结。

在建立证人保护制度过程中,有一点特别要强调的是,有些对证人尤其是辩方的证人的打击报复,正是来自国家机关特别是司法机关,因此,建立事先防范国家机关打击报复的制度也显得特别重要。比如可以考虑建立“污点证人”制度,对于那些参与了犯罪,但情节轻微,并且出庭作证的“污点证人”应当给予从轻、减轻和免除处罚。此外,对于已经出庭作证的辩方证人,非经法庭的允许,侦查机关不能就同一样事件对其传讯,采取强调措施要求其重新作证。

总之,我们亟须制定一部与我们国情、财政能力等现实状况相契合的证人保护制度,对证人实行全方位的保护,使对证人的保护从纸面上落实到行动中来。证人保护亟待制度跟进(转引,略改)

当前一些案件难以快速侦破、结案,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在于知道案件真实情况的人不愿作证,寻找证人难,让证人作证更难,而这些人证对案件突破又至关重要。尽管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明确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但种种原因,一些证人不肯或不愿作证,而在现实中,个别证人作证后给自己带来了麻烦的案例也屡见不鲜。

2006年4月11日,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栏目播出的“时空调查:谁来做证”栏目中讲了几个故事:主人公有的贴告示,有的举牌子,更有的跑地哀求,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寻找证人。只有找到了证人才有可能证明自己的清白,或者为亲人讨还公道。他们做出这些举动,可见寻找证人多么困难。有这样一个数字----10%,据统计,目前我国各类诉讼案件中证人出庭作证率平均不超过10%,证人不肯出庭作证,案件的是非就很难分清,当事人欲哭无泪,法官也爱莫能助.

为什么证人不愿意作证呢?.目前法律对如何保护证人权益没有明确界定,这涉及到一个不容忽视的证人保护问题,在当今社会如何化解各类证人不愿作证的顾虑,切实地保护各类证人的生命财产,亟待解决。

证人保护是司法难点.《刑诉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讯问、质证,听取各方证人的证言并且经过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当前刑事案件中证人出庭作证所占的比例很低,相当数量案件没有证人出庭作证,采用都是证人原先的书面证词,既未充分体现保障被告人依法享有的权益一面,又有失法律的公正。

首先, 证人不愿出庭作证,究其原因有这样一些因素:证人考虑到自身及家人在人身或是名誉上的安危,尤其是作为邻里间纠纷引起的案件、同单位人犯罪等案件,因其与被告人长期相邻或工作,受到周围环境、人际关系等方面因素的制约,担心出庭作证会得罪某一方或某一人,由此而受到各种方式的打击报复,从而造成自身或家人在人身、名誉方面的伤害。有关法律虽然规定对证人采用侮辱、诽谤、殴打等方式进行打击报复的违法、犯罪行为予以制裁,但这仅仅是一种事后的制裁措施,如何对证人实施保护并没有具体措施。

其次,对于一些证人而言,其主观上并非不愿出庭作证,但若出庭参加诉讼,客观上会造成经济上的损失,如误工损失、交通差旅费用支出等,得不偿失,因此不愿出庭作证,而现行法律对如何补偿证人因作证带来的经济损失无规定。

再次,某些案件的重要证人无论是知情者还是目击者,亦有违法或犯罪的行为,若出庭作证,会导致自身的问题败露,以至于自身遭受法律的制裁,该类人为保全自身不敢出庭作证。

作证难,举证难已成为捆扰我国司法建设,防碍社会和谐的重要因素之一. 一要解决证人不愿出庭作证的问题,就要从制度层面上入手.法律虽对证人作证规定为公民的一种义务,义务不可放弃且应当履行,但目前法律对不履行义务行为并无约束性的条文。只有用立法方式将证人的权利与义务制度化和法律化,做到有法可依。一方面,对于无特殊理由,能到庭而拒不到庭作证的证人,可采取强制措施。一旦作伪证,依法追究其伪证罪的刑事责任。另一方面,应设立“保险机制”,对在人身、名誉上受到严重威胁的证人,或者在经济上受到重大损失的证人,可采用为其调换工作单位、调换居住地或者进行经济补偿等方式,以确实保障证人的合法权益。而对于自身有违法、犯罪行为的证人等特殊类型证人,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保护其权益。逐步提高 我国各类诉讼案件中证人出庭作证率,达到超过10%.

二要与当前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建设相融合.现实生活中出现的一些是非善恶美丑混淆的现象,有许多就是这种不良风气所致。所以,在荣辱观道德观价值观上要做到“是非、善恶、美丑的界限绝对不能混淆,坚持什么、反对什么,倡导什么、抵制什么,都必须旗帜鲜明”,必须对现实存在的各种社会风气采取旗帜鲜明的态度。既要坚持强大的正确舆论导向,又要有机制和体制层面的得力措施,才能有效地整治不良社会风气.作为知法守法的公民要自觉维护社会正义,敢于作证,与丑恶现象作斗争.

三要倡导明荣知耻的新风尚.第九次全国见义勇为英雄和先进分子表彰大会2005年11月16日在北京举行。自中宣部、中央综治委、公安部、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2005年5月联合发出《关于推荐第九次全国人民群众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表彰大会表彰人选的通知》以来,根据投票情况,共有14名同志被授予或追授“全国见义勇为英雄”荣誉称号,46名同志被授予或追授“全国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深入落实社会主义荣辱观既要抓精神文明建设,又要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以“服务人民为荣,以

背离人民为耻\,广泛开展“见义勇为好市民”\精神文明建设奖”活动,全面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古人曰: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完善的证人保护制度可以使更多的人像李文娟和祁利刚那样站出来证明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正义,促进社会和谐,从而营造一种“奉法者强”的社会环境

(二十四)“三农”问题: 一、农民工问题 (一)、进城务工人员存在权益受侵害的现象:

1、一些地方在农民工务工就业的职业、工种等方面,设置了许多不合理限制; 2、企业用工和劳动管理很不规范;

3、劳动岗位极不稳定,报酬难以有效保证; 4、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得不到保障; 5、社会基本保险普遍缺失。

(二)、进城务工人员权益受侵害的主要原因:

1、许多人观念上有错误,以农民来定位“进城务工人员”; 2、社会保障不完善。 (三)、对策:

1、解决好雇佣者对进城务工人员随意克扣工钱和拖欠工资等问题; 2、提高进城务工人员的健康保障;

3、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的职业培训,提高其技能和素质; 4、确立进城务工人员的工伤保险制度; 5、确立进城务工人员工资分配办法; 6、帮助建立一个具体的进城务工人员组织。 二、拖欠民工工资问题 (一)、问题的提出:总理关注引出“清欠风暴”

2003年10月产24日傍晚,重庆市云阳县龙泉村村民熊德明,回家后发现自家门前围了一大堆人,然后。她见到一位她以前在电视上见过的“大人物”——国务院总理温家宝。

在犹豫了一会后,熊德明告诉总理,现在农民收入主要靠打工,但她爱人李建明有2000多元钱的工钱已拖欠了一年,影响娃儿们交学费。总理听后表示:拖欠农民的钱一定要还。人群中立即响起热烈的掌声。当天夜里11时,熊德明和丈夫拿到了拖欠的2240元务工工资。

2003年月日《中国政法报》发表了题为“如果不是总理过问”一文,随后,从中央到地方,全国掀起了一场“清欠风暴”。

拖欠民工工资的现象不仅在个体和私营企业村在,在某些国有企业也相当严重。 (二)、问题的原因:

专家分析,民工工资被拖欠的主要原因有五点: 1、一些地方不切实际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以及一些房地产项目资金来源不落实,是造成拖欠的重要原因。

2、部分开发商资金不足,盲目立项、开工;

3、施工企业垫资施工,导致总包单位无力垫资又要求分包单位垫资施工的恶性循环,进而造成民工工资的拖欠;

4、包工头为了自身利益多赚利润,故意拖欠;

5、包工头不与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导致民工投诉时缺乏法律依据;另外,不按时发工资也是造成民工工资被拖欠的原因之一。

(三)、解决民工工资拖欠的对策:

首先,充分认识解决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重要性。

第一,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对于维护人民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保证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 第三,是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制止“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要求。 其次,要采取有力措施,完善相关制度。 (1)、应该建立一个认定拖欠民工工资的制度。国家应该制定统一的《民工拖欠工资管理条例》,而不是各地自搞一套;

(2)、要建立民工任职的资质人定,以此遏制我国由于民工进城没有管理造成的巨大浪费; (3)、要建立劳动合约的认定制度,通过第三者公证,在法院打官司的时候就具有法律效力; 再次,要加强民工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的教育,增强其维权意识。 三、农民增收问题

“三农”问题的核心问题农民收入问题。目前我国农民的收入状况,总的来说出现了下降的趋势。(详见材料)

(一)、影响农民增收的相关因素

第一, 农产品成本高、价格低、限制了农民增收第二, 农业经营结构不合理阻碍了农民增收。 第三, 农民负担居高不下掣肘了农民增收。 第四, 非农岗位就业不足抑制了农民增收 (二)、增加农民收入的政策分析

第一, 加大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是关键。 第二, 农业结构调整是必要条件。

第三, 发展劳务经济,改革户籍管理是必要途径。 第四, 减轻农民负担是保正。 第五, 政府加大投入是基础。

四.农民就业问题:

1大力推动农民就业创业工程,切实帮助农民转变就业观念,积极引导,培养良好的就业风气 2建立完善的技能培训体系,抓好教育培训工作,努力提高农民的技能素质。积极推荐就业 3落实就业补贴政策,鼓励企业使用本地群众

4建成标准统一、制度完善、功能齐全的一站式就业服务平台,实现就业服务向农村延伸 5适当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废除城乡二元化结构,让农民能与城市人进行公平的就业竞争 发展现代农业:

1整合农业资源,设立专项扶持资金,发展都市农业、建设农业园区,打造建设一批规模大、科技含量高、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农业生态园;发展循环农业,特色农业

2实现农业产业化、专业化、协作化、用高科技武装农业的发展

3实现农村经济市场化,把农业、农村、农民融入整个市场体系,提高农产品商品率,使农民变成从事企业化、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和劳动的现代农业的经营者和生产者

4发展农业工业化,走低成本低污染低消耗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农业工业化道路 五.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

1加大扶贫投入、发放扶贫贷款、减免办学经费、用地收费返还等措施、增加欠发达的【造血】功能和自我发展能力

2帮助欠发达区发展集体经济,同时适当增加工业和商业用地指标,为落后镇村脱贫奔康提供一个发展平台

农村改革:

1创新农村基层政权体制,认真解决机构和人员臃肿问题,切实加强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 2建立土地流转市场,促进土地有效利用

3建立或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包括医疗保障、贫困生入学补贴、养老保险等

4完善农村信用社的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设立多种所有制的社区金融机构,发展多形式、多渠道的农业保险

5建立合理的征地补偿和利益分享机制,合理提高补偿标准,通过增加非农就业等间接补偿和工业发展,等财力增加后建立反哺农业的长期补偿,以达到长远的保护农民利益

6推进农村公共文化建设,丰富农民的精神文化生活,提升农民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 7引导农民抵制迷信、破除陋习,宣扬科学,倡导健康的文明的生活方式

8加强农村法制建设,为农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9切实维护农民的民主权利,让农民群众享有相关法律法规机制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 10加强依法治村工作,严厉打击黄赌毒,妥善处理好社会各种矛盾

11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创造力,为新农村的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12将农村的教育、交通、能源、医疗、卫生、公共基础设施等建设和发展水平纳入政府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和干部考核指标中,使政府决策和政府行为真做到统筹农村发展当中

13转移农村劳动力,提升农业劳动生产率和收益率,发挥以城带乡、建设新农村的战略道路

14充分调动农民建设新农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努力提高自身生产力、文化等方面的素质 (二十五)城市交通堵塞

城市交通安全解决方案及城市交通堵塞的原因分析

改善城区交通安全现状方法:一是逐步改造城区道路,增加交通设施投入,维护原有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真正实现"人车分流";二是合理设置公汽站台,分散人流,缓解交通压力;三是搬迁中心汽车站等市内大站。迁站目的在于减少长途车进入市区中心,该建议90年代就曾向原怀化市提出过;四是合理设置公共停车场;五控制摩托车在主要城市路段的行驶

城市堵车的根源可以归纳为六个不匹配。 (1)道路交通特性和车流特性不匹配

随着汽车拥有率的提高,城市道路上车流密度出现了质的变化,即:由以前的间断性车流变成了连绵不断的连续性车流。即车流的特性是连续流的特性,而城市道路(除快速路外)全部为间断流交通特性,两者的特性是不匹配的。因此,只有将城市道路所能提供的交通方式,由间断流交通方式(即每到交叉路口需要停车等待绿灯)改造为连续流交通方式(无红绿灯,无冲突点,途中无需停车),才能实现道路交通特性与车流特性相匹配。这是解决城市堵车的根本途径,否则,堵车问题是不可能彻底解决的。

(2)交通需求密度与交通供给密度不匹配

随着汽车拥有率的提高,繁华市区交通需求密度将提高至50000车?公里/公里2?小时,而现行的城市道路交通模式,所能提供的交通供给密度只能在10000车?公里/公里2?小时左右。交通供给密度与交通需求密度严重的不匹配。按照我们的观点,目前城市市区道路的通行能力只发挥了20%左右,这是造成交通供给密度(车?公里/公里2?小时)远远小于交通需求密度的根源,也是微循环堵车永远无法解决的根源。必须寻求一种方法,将市区道路通行能力的潜力全部挖掘出来,进而将交通供给密度提高至50000~80000车?公里/公里2?小时,才能实现交通供给密度与交通需求密度相匹配,才能从根本上消除市区内的堵车现象。

(3)城市道路的级配理论造成各路段的交通特性不匹配

产生于六十年前的城市道路级配理论应该看作是间断流交通向连续流交通

的一种回归,其中的快速路“回归”为连续流交通,但是这种回归只是部分的,是不彻底的。进入汽车时代以后,城市交通出现了新的规律,可以概括为速度趋同定律和密度趋同定律。这种新的规律使得快速路和其他道路永远处于不平衡状态之中,在逻辑上表现为一种悖论,可以称之为交通悖论。多年以来,不少城市交通始终处于在悖论中艰难地挣扎的局面。

城市道路分为四级(快速路、主干路、支干路、支路)的级配理论,是造成城市必然堵车的过时的理论。城市在进入汽车时代以后,汽车将遍及大街小巷,那种希望通过几个大的道路工程来解决全市交通拥堵的想法,显然已经不合时宜了。只有把目光从几条线上转到“面”上,即把目光转到提高整个路网中所有道路的通行能力上来,设法使全市路网中所有的道路都变成快速路。对汽车时代的城市道路交通系统参数进行全面分析计算后,可以得到一个重要的理论结果:在城市道路面积率为20~25%的前提下,当且仅当市区道路全部实现连续流交通,平均车速为60(公里/小时)左右,才能实现建设真正紧凑型不堵车城市的目标,在人口密度为15000人/公里2和汽车拥有率为600辆/千人的情况下,不出现交通拥堵。

(4)城市交通规划的思路与城市交通发展的客观规律不匹配

目前奉行的以年限的长短确定交通规划目标的方法是不科学的,其结果是“规划赶不上变化”,道路的改造赶不上车辆增加的速度。科学的规划方法应该以规划所必须遵循的刚性约束条件为规划目标。犹如给小孩子盖房,也要以成人的高度作为依据、作为刚性约束条件,一样,城市道路交通规划的刚性约束条件是:城市汽车饱和拥有率600辆/千人,城市人口密度15000人/公里2,同步建设行车、停车和步行三个系统,即在城市中不存在交通拥堵和停车困难并有遍布全市的、宜人的步行系统,并能实现快速公交等。

(5)“一重两轻”造成动态交通设施与静态交通设施不匹配,造成快行系统与慢行系统不匹配。 这里的静态交通设施指停车系统,慢行系统指步行和自行车道路系统。目前,随着城市道路的不断改造,停车及步行系统的困难却越来越大,反过来,又加剧了道路通行的困难。行车、停车和步行三个系统的匹配,如果不能彻底解决,城市交通的可持续发展将面临越来越大的困难。

(6)道路间断流交通特性与快速公交不匹配

在城市交通拥堵日益严重的今天,想依靠公交优先行驶的政策来实现快速公

交,即使取得一定效果,也是暂时的,长期实现是不可能的。快速公交的前提是城市全面实现连续流交通。

如前面已经谈到过的首创于巴西的快速公交BRT,也同样说明了这个问题。 (二十六)贫富差距 由贫富差距引起的思考

联合国开民计划署认为:目前中国的基尼系数为0.45,占总人口20%最贫困人口占收入和消费的分额只有4.7%,而占人口20%的最富裕人口占收入和消费的份额高达50%。中国社会的贫富差距已经突破了合理的限度。贫富的差距渐渐扩大,给社会带来了不安全的隐患,影响了我国和谐社会的发展,不利于社会的发展。

而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有体制方面的原因,也有发展、制度方面的原因。改革开放以前,我国计划经济条件下,大家的收入不高,但比较公平,但经济不发展,由于平均主义,不能调动广大劳动者的积极性,阻碍了经济的发展。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坚持“效率侁先、兼顾公平”充分调动了劳动者的积极性,为了经济的发展,不一点不公平是允许的,但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贫富分化就越来越明显。

其次是我国的大政方针,东部地区对外开放,为了吸引资金,促进经济发展,国家给了大量的优惠政策,人为的造成了东西部的发展不公平,造成了东西部的贫富差距。我国按劳分配为主的分配政策,一部分拥有高科技知识的人才,符合了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通过劳动取得了高额的回报。

再就是由于市场经济体制不建全,一部分人钻了制度的空子,采取不合理的手断拥有了大量的财富。贪污**,收取贿赂,聚集了资产,成为了富人。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的目标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达到共同富祫。但渐渐加剧的贫富差距不符合我国的发展方向,阻碍了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全面发展。虽然适当的贫富不均可以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但贫富差距现在成为了广大劳动都普遍反应的焦点问题,过于严重的贫富差距不但不能提高劳动者的积极性,还将会给社会带来不安全的隐患,怎样解决贫富差距的问题呢?

首先要加快我国经济的发展,只有蛋糕做大了,才是解决贫富差距的根本。市场经济发展了,国家综合实力增强了,财富多了,才能更有条件,更好的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解决贫富差距。

贫富差距主要是城乡差距,东西差距,所以国家应该加大对西部地区的投力,尤其西部地区的农村,建立东中西部统筹发展,东部支援西部,城市反哺农村,工业反哺农业的长效机制。继续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政策,加快对西部农村的发展,鼓励富人到农村投资,发展乡镇企业,给予优惠的政策,提高西部农村居民收入。改革城乡二元制结构,取消阻碍农民自由流动,到外地谋求发展的限制,统筹城乡就业,创建平等的就业环境。加强对农村教育的投入,对农民进行职业培训,提高农民的素质能力。

其次是完善税收制度,征收高收入人群的所得税,增加消费税,同时减免农业税,减轻农民的负担。 再就建立健全法律,打击对非法经营,加强对权力的监督,防止权力出租,贪污等现象发生。

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还不发达,共同富裕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但通过有效的措施和政策

,一定会克服眼前的困难,实现社会主义的全面发展,达到共同富裕。 今年申论能考“港校热”吗? (二十七)教育公平及乱收费 一、上学难问题 (一)、原因

1、政府投入不足。国家投入不足,是教育面临的最大瓶颈。根据1993年的社会经济发展纲要,计划到2000年教育投入占GDP总量应该达到4%,但是实际只有3.32%,以这个比例,国家累计少投入7000个亿。近几年教育投入占GDP的比例,不但没升反而下降:2000年为3.32%,2004年为2.7%,2005年只有2.16%。政府不投入或投入不足,所有压力就全压到学校身上。学校职责是办好学校,教书育人,培养合格人才,却还要承担起筹款还贷的任务。

2、教学资源不公平。

3、家长们的期望值太高。家长“望子成龙”,相互攀比追逐“名校”。由于传统文化的积淀和社会用人制度的导向,家长“望子成龙”,相互攀比追逐“名校”,不但导致期望值过高,同时也是造成学生课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jftg.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