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州商业大厦与山东临沂工业搪瓷股份有限公司等购销钢材合同
更新时间:2024-06-24 07:36: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 常州商业大厦的图片推荐度:
- 相关推荐
江苏常州商业大厦与山东临沂工业搪瓷股份有限公司等购销钢材合
同纠纷申诉案
上传时间:2007-11-9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
(2002)民二提字第20号
申请再审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常州商业大厦,住所地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121号。
法定代表人:张中华,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张忠,江苏常州嘉鹏律师事务所律师。
对方当事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临沂工业搪瓷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
法定代表人:朱德明,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宋继美,公司法律顾问。
委托代理人:李淮明,山东上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一审被告:常州商业大厦物资公司,住所地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121号。法定代表人:苗英伟,经理。
委托代理人:刘听听,公司清理小组组长。
申请再审人常州商业大厦(以下简称商业大厦)为与临沂工业搪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搪公司)、常州商业大厦物资公司(以下简称物资公司)购销钢材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1997)鲁经终字第500号和该院(2001)鲁民再终字第 22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于2002年9月20日作出 (2001)民二监字第430号民事裁定,裁定对本案提审,并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商业大厦法定代表人张中华、委托代理人张忠,工搪公司委托代理人宋继美、李淮明,物资公司委托代理人刘听听,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1996年1月12日,工搪公司与物资公司签订一份钢材购销合同,约定由物资公司供给工搪公司宝钢产冷轧卷板500吨,单价每吨5103.60元,付款日期为I996年1月20日前,交货日期为1996年4月底前。1996年3月9日,双方订立第二份钢材购销合同,约定物资公司供给工搪公司宝钢产冷轧卷板1000 吨,单价每吨5112.90元,1996年6月底前交货。合同签订后,物资公司收到工搪公司货款共计783万元,向工搪公司供货210.21 吨,共计货款1072827.75元,未履行合同部分总价款为6757 17225元。1996年5月22日,物资公司与工搪公司签订补充协议,约定1996年1月12日所订合同,物资公司保证在1996年5月25日前向工搪公司交付能提货的提单;1996年3月9日所订的合同,物资公司保证在1996年6月30日向工搪公司交付能提货的提单,如发生纠纷由工搪公司所在地法律部门解决。物资公司一直未能向工搪公司履行供货义务。 另查明,1993年9月20日,商业大厦通过银行拨给物资公司100万元资金,支票用途栏注明“拨款验资”。同日,常州钟楼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查验注册资金证明书》,证明商业大厦拨款100万元用于物资公司注册验资。 23日,物资公司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7日,商业大厦以“往来款”
1
的名义将物资公司的注册资金 100万元抽走,一直未归还。
工搪公司为追索剩余货款,向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商业大厦和物资公司返还合同未履行部分的货款并赔偿损失。
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996年12月19日作出(1996)临经初字第215号民事判决书,认为购销钢材合同及补充协议无效,判决:一、商业大厦退还工搪公司预付货款6757172.25元及利息469203.78元(从工搪公司付款之日起至1996年12月3日前,按工搪公司的贷款利率计算);二、商业大厦赔偿工搪公司其它损失420 043.78元。以上事项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付清。诉讼费47261元、保全费38020元,由商业大厦负担。 商业大厦不服,上诉到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97年11月26日作出(1997)鲁经终字第500号民事判决书,认为购销钢材合同及补充协议均有效,判决:一、撤销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1996)临经初字第215号民事判决;二、解除工搪公司与物资公司于1996年1月12日、3月9日签订的购销钢材合同及1996年5月22日签订的补充协议;三、商业大厦返还工搪公司货款6757172.25元,支付违约金337858.61元,赔偿利息损失870310.42元,共计7965341.28元。一审案件受理费47261元,由工搪公司负担4726.1元,商业大厦负担42 534.9元,财产保全费38020元由商业大厦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47261元,由工搪公司负担4726.1元,商业大厦负担42534.9 元。
本院指令再审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02年8月16日作出(2001)鲁民再终字第22号判决,维持该院(1997)鲁经终字第500号民事判决。
在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法庭主持,三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如下: 一、物资公司返还工搪公司未履行合同部分总价款为6757172.25元;
二、 商业大厦对被其抽走的物资公司注册资金100万元承担赔偿责任,此款由商业大厦直接付给工搪公司,用以折抵物资公司尚欠工搪公司的货款;
三、商业大厦自愿代替物资公司支付尚欠工搪公司货款60万元,该款由商业大厦直接付给工搪公司。
四、除上述三项协议内容外,其他问题各方互不追究。
上述款项应自本调解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逾期支付,加倍计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经审查认为,上述协议内容系三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案一审案件受理费47261元,财产保全费38020元,由工搪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47261元,由物资公司负担,因该款商业大厦已向二审法院预交,故由物资公司直接付给商业大厦。
本调解书自送达三方当事人之日起生效,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审判长 何 抒 代理审判员 孙基刚 代理审判员 高 珂 二00二年十二月二日
书记员 王云飞
2
3
正在阅读:
江苏常州商业大厦与山东临沂工业搪瓷股份有限公司等购销钢材合同06-24
06学年小学新教师培训通知07-21
让学生不怕写作文应解决哪些问题04-25
广东省质量检测服务行业企业名录1761家04-22
手术部位标识PDCA质量持续改进12-27
第1章 建筑内部给水系统03-20
三年发展规划11-26
二年级数学测试B卷04-20
我的笔盒作文200字07-07
WCDMA切换流程和参数11-11
- 多层物业服务方案
- (审判实务)习惯法与少数民族地区民间纠纷解决问题(孙 潋)
- 人教版新课标六年级下册语文全册教案
- 词语打卡
- photoshop实习报告
- 钢结构设计原理综合测试2
- 2014年期末练习题
- 高中数学中的逆向思维解题方法探讨
- 名师原创 全国通用2014-2015学年高二寒假作业 政治(一)Word版
- 北航《建筑结构检测鉴定与加固》在线作业三
- XX县卫生监督所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 小学四年级观察作文经典评语
- 浅谈110KV变电站电气一次设计-程泉焱(1)
- 安全员考试题库
- 国家电网公司变电运维管理规定(试行)
- 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稿征求意见提纲
- 教学秘书面试技巧
- 钢结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 水利工程概论论文
- 09届九年级数学第四次模拟试卷
- 临沂
- 常州
- 搪瓷
- 江苏
- 山东
- 购销
- 钢材
- 大厦
- 合同
- 股份
- 工业
- 商业
- 有限公司
- 消防检测的一般条件
- 2016-2022年中国青海省洗煤行业运营现状与市场商机分析报告
- 我国水产品冷链物流存着四个问题
- 浙江省瑞安市龙翔高级中学2015-2016学年高一语文上学期第三次月
- 消防部队警官执勤岗位练兵应知应会100题
- 福州金山大桥工艺及作业指导书汇编
- 《企业税收筹划》复习题2
- 三年级英语下册 Unit 14(1)教学反思 人教新起点
- 公安基础知识2006版中涉及时间方面的知识点概括
- 一年级语文下册识字2《姓氏歌》教案汇编
- 外国语学院读书活动推荐书目
- 第三节 向心力的实例分析
- 高中物理必修2知识点总结
- 2011版井控细则
- 多路红外遥控灯
- 七年级历史下册第2课导学案
- 聚丙烯改性材料的研究进展
- 某公共场所卫生间给水排水工程预算实例
- 外国美术史教学教案1oc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心电图X片习题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