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立案条件和时机的思考

更新时间:2024-04-21 23:00: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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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确把握渎职、侵权案件 立案条件和时机的几点思考

赵光哲

渎职、侵权犯罪,多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的过程中发生的,犯罪主体特殊,法律政策性强,给侦查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把握好此类案件的立案条件和时机,对加快办案节奏,提高案件侦破率能起到关键作用,同时也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案件的侦查水平和法律效果。笔者认为,把握立案条件和时机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正确把握好立案条件

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认为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这是立案的依据和条件。立案阶段确立的“犯罪事实”不是构成犯罪案件的全部事实和一切情节,而仅仅是指有犯罪行为或犯罪嫌疑人的事实。但是,在立案条件和时机的把握上,目前,仍有一些问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

一是不能正确把握立案条件和时机的内涵,把审查当侦查,把立案当破案,未查清案件的全部犯罪事实或未查获犯罪嫌疑人就不立案,有的是不破不立,往往因未及时立案而不能采取有效的侦查手段和强制措施而贻误战机。有的则是先破后立,把立案当破案,认为立案就是定罪,就是有罪,就要有一、二件证据证明有确凿的犯罪事实存在。有的认为立案必须有被调查人的口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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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实,甚至有的提出,只有“诉得出”才能立案。正因为如此,导致有些案件初查时间过长,侦查工作前移,在立案前违法采用侦查强制措施而造成违法办案。

二是认为立案后撤案、不起诉是错案。检察机关衡量侦查工作的优劣,往往以立案的多少来划分。认为立案多就是查处有力的表现,撤案率和不诉率高就是错案多,办案质量不高的表现,而忽视查清了事实,不构成犯罪同样是破案,因而难以真实地衡量出办案工作的质量高低。

三是内外界不正确夸大立案的法律后果。受一些不正确思想的影响,被调查对象及其所在单位认为立案就等于嫌疑人“已构成犯罪”,进而出现逃避侦查、抵制侦查、要求恢复名誉等不正常现象。事实上,立案作为启动侦查的办案工作程序,就是审查清有关线索是否真实,是否有犯罪嫌疑人或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然后作出立案或不立案的处理决定。所以,我们只有正确地对待立案,才能较好地把握立案条件和时机。

二、更新观念,准确把握最佳立案时机

为了正确把握立案条件,适时捕捉立案时机,我们应该按照刑事诉讼法和高检院关于渎职侵权工作细则的立案标准和要求,改变以往立案追求证据到位限制的状况。在立案时机的把握上,应完善和调整立案审批制度,注重初查质量,拉开立案和强制措施的时间区段,保证依法使用侦查手段获取证据。

初查工作主要以调查核实线索的真实性为主,核实线索中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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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犯罪的最明显、较直接的相关证据。侦查工作是初查的延续和补充,以取证为主,负责整个案件线索的调查核实。因此,初查的“短平快”战术,就是为侦查的主攻和强攻创造条件,奠定基础。根据实践,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形:

一是对于有明确的控告人、举报人,且犯罪事实暴露充分,责任易于区分,明显属于渎检部门管辖的案件,在基本获取外围证据之时,便应立案侦查,

二是对于在案件初查阶段,被调查人有销毁证据、串供、订立攻守同盟或逃逸迹象的,并有可能阻碍和破坏侦查工作进一步开展的,就应在发现情况时立即立案,并果断采取强制措施。

三是对于干扰多,阻力大,涉及领导干部或司法工作人员的犯罪案件,应在证据体系基本可以形成链条,并且在向当地党委、人大汇报取得支持后方可立案。

四是对于共同犯罪案件,有主犯、从犯之分,由于其动机不同,在案件中的作用不同,其中必然存在着矛盾,最佳立案时机应该选在其内部矛盾激化,出现案件突破口之时。

五是对于徇私舞弊案件,应当适当延长初查时间,首先秘密调查原案,待原案清楚之时,即是最佳立案时机。

三、精心组织,谋划到位,为把握立案条件和时机创造条件 为了正确把握立案条件,适时捕捉立案时机,在查办渎职侵权案件时,首先必须要周密计划,精心组织侦查。鉴于渎职侵权案件主体的特殊性,侦查计划的完备性,组织的严密性要求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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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计划要以“查什么”和“怎么查”为重点,结合具体案情,按照犯罪构成要件去部署查证重点和内容,根据侦查预测去确定侦查方法、步骤和策略。此外,对有反侦查迹象或可能的情况,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和应对措施,尤其是在侦查力量的组织上,在人员的调配上,既有利侦查人员发挥特长,又有利于案件的侦破,以保证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其次是在调查取证上,做到既有轻重,又有缓急,必要时突然出击,集中调查取证。对反侦查能力强可能订立攻守同盟的案件,在侦查准备完成后,应选择有利时机,组织相应力量,快速出击,集中查证,集中精力,集中力量,迅速及时地分割取证,以防止串供、串证,打破攻守同盟,获取可靠证据,为立案提供强有力的证据支持。

第三是渎职侵权犯罪是一种高智能犯罪,侦查人员不仅要有过硬的专业知识,而且要有较强的侦查技能,高度的谋略意识。在侦破案件的过程中,对线索的每个内容,各个环节都要进行分析,总体谋划,在正确分析案件的基础上,善于思考,以小见大,举一反三,并能做到因时因地而变,因事因人而变,切忌生搬硬套,从而达到提高侦查效率的目的,也有利于把握立案条件和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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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jfo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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