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10年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实

更新时间:2024-03-01 20:52: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司诉 讼

理由

是什么?

【法规名称】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10年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颁布部门】 上海市民政局 【发文字号】 沪民监发[2010]3号 【颁布时间】 2010-04-16 【实施时间】 2010-04-16 【效力属性】 有效 【正 文】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10年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民政局,市民政局、市社团局机关各处室,局各直属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全国和市纠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民政系统的政风行风建设,现将《2010年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民政局 二0一0年四月十六日

2010年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纠风办关于2010年上海市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和《民政部关于印发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市民政系统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十七届五次全会、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和全国、市纠风工

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确保世博会成功举办的这一中心任务,着眼建设现代民政的发展大局,着眼构建民政反腐倡廉的惩防体系,着眼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进一步转变观念、转变职能、转变作风,提高为民办事的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为全市民政工作的科学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总体目标

按照今年全市民政工作会议和市民政局直属机关党委工作会议的部署,进一步巩固和扩大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成果。经过各级的共同努力,力争使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民本观念更加牢固、服务意识显著增强、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各类窗口单位建设更加规范,重点部门群众信访投诉明显减少;民政专项资金监管更加到位,各项民生政策得到有效落实,人民群众对民政工作的满意度有新的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干部职工作风建设,优化民政服务和发展环境

要继续认真贯彻胡锦涛同志“关于全面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群众观点,积极倡导“以人为本、以人和为目标”的现代民政核心价值观,着力加强民政干部、职工队伍的作风建设,不断优化民政服务和发展环境。严字当头,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做到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同时,要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改进服务措施,规范干部行为,加强教育培训,严格工作纪律,完善过错追究,切实解决个别工作人员存在的工作不到位、办事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服务质量不高、行政效率低等问题,充分发挥民政为民的职能优势和保障作用,加快职能转变,加强作风建设,不断提高为民服务和办事的效率和质量,实实在在地为全市大局服务,为民政发展服务,为保障对象服务。

(二)加强迎接测评准备工作,全面把握测评的总体要求

今年市纠风办将继续实施政风行风测评,民政部门仍被列入44个政府部门和行业测评范围之一。市政风行风测评方法较去年又有新的变化,政风行风测评的内容进行了重新调整,测评的主要内容:世博工作、行政效率、公开透明、规范收费、存在问题整改情况等。测评方法:开展网上测评。测评时间:5月1日起实施测评,每季度公布一次测评结果,年底汇总并公布年度测评结果。因此,各级民政部门和窗口单位要全面了解测评方法调整情况,把握政风行风测评工作的总体要求。要慎终如始、自我加压,着力保持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的工作态势。要加强与区县纠风办的协调和沟通,深入基层主动征求对民政部门政风行风建设的工作意见。同时,要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和民政工作宣传,扩大民政政风行风建设的工作影响,努力营造浓厚和良好的政风行风建设氛围,主动赢得社会各界对民政工作和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的支持和信任。

(三)加强政风行风督察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问题

政风行风督查工作要紧紧围绕确保世博会成功举办和“两高一少”目标的实现深入开展民主监督和实例调查,着眼于发现问题并帮助窗口单位解决问题。年内市局将组织监督员和区县民政局有关人员对基层民政部门和窗口单位政风行风的建设情况进行集中明察和对口检查;监督员也将通过电话访谈、实地查访、服务情况跟踪等方式进行暗访。同时,认真贯彻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纠办发[2010]2号)精神,继续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结合本市民政实际情况,今年5月份至7月份重点开展对救助管理站、殡葬服务窗口、福利彩票销售站(厅)等窗口单位进行评议。评议工作由区县民政局组织实施,市局将在区县民政局评议基础上,专门组织力量进行重点抽查。通过行风评议,进一步帮助和督促工作人员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积极改进工作,提高服务质量。

(四)加强重点行业专项治理,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

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切实解决民政公共服务领域中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一是要加强婚姻收养管理,规范婚姻登记,加强婚介机构管理,加大对个别婚介机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二是要继续加大殡葬行业监管力度,规范殡葬服务市场秩序。同时,提高殡葬服务和商品价格的透明度,推出更多惠民的公益措施,提升公众的满意度。三是要继续加强对养老机构的监管,在推进养老机构床位、设施建设的同时,更加注重养老机构的内部管理和服务水平的提升,推进标准化建设,防范各种意外事故的发生。四是要加强社会救助的管理,强化基层工作人员的政策培训,提高救助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五是要规范行业协会服务和收费行为,坚决纠正面向企业的垄断服务、强制收费等违规行为,指导行业协会加强自律建设。另外,巩固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成果,以清理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为重点坚决纠正铺张浪费、加重基层负担以及利用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为单位和个人谋取私利的不正之风。

(五)加强政务和信息公开工作,着力提高民政工作透明度

民政部门作为全市“三公”(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公权力大)部门之一,要继续按照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积极围绕“民政为民”的宗旨,把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各项民政工作的重要抓手,将政务公开与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相结合,及时主动公开,认真受理依申请公开,创新公开载体和形式,不断巩固提高政务和信息公开工作。探索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策、重大项目主动征询意见制度,把事后主动及时公开与事前主动征求意见相结合,提高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积极落实民政救灾、救助等政府专项资金和福利彩票公益金及各种社会捐赠资金的信息公开,不断提高民政资金投入使用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同时,各区县民政局、市局各业务处室要注重对基层民政部门和窗口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上下联动,有关业务政策或规定调整后,及时做好相关信息的更新和调整,保证政务和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性、及时性和协调性。

(六)加强民政专项资金监管,确保各类民政资金运行安全

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对社会救助资金、优抚安置资金、养老服务资金、彩票公益金和创投资金等各类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管,防止违法违纪和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发生,确保民政资金运行安全。各区县民政局(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按照监督检查内容,结合各自实际,制定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组织实施,狠抓落实,坚决纠正滞留、浪费、违规使用资金等问题,严肃查处贪污、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民政各项救助和建设资金等行为,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业务主管部门要各负其责,切实做到资金分配到哪里,监管责任就延伸到哪里。市民政局加强对养老服务等相关补助区县的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和指导工作。另外,根据民政部的部署,今年重点开展对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情况和城乡低保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执法监察,以保障改善困难群众民生、维护其基本权益为重点,切实加强对社会救助资金的监管。

(七)加强基层窗口单位建设,深入开展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根据民政部的部署,认真开展民政系统开展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各区县民政局和窗口单位要把创建活动作为今年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实施,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创建活动。各窗口单位在创建活动的过程中,既要严格按照民政部关于《全国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暂行办法》和《上海市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标准》开展创建,又要突出本单位的特色,不断开拓创新,注意总结创建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创建活动培育一批作风优良、依法行政、服务优质、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群众满意的行风建设示范单位,为全市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提供典型示范。年内,市局将评审命名第一批上海市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在此基础上推荐若干个全国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候选名单。

(八)加强信访投诉处理工作,认真受理人民群众信访投诉

在继续办好上海人民广播电台“市政风行风热线”的同时,今年,市纠风办建立了962114全市统一的接受投诉举报的平台(市民政局也归并了原来多个部门设立的投诉举报电话,将监督电话纳入962200上海民政服务热线受理范围),同时,市纠风办还即将在东方网开通“纠风在线”网站。届时,人民群众的信访投诉的途径和方法将得到了进一步拓展和便捷,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力度也会不断加强。为此,各区县民政局和有关业务处室要坚持“有诉必受、有查必果、有果必复”原则,高度重视和认真处理群众的信访投诉,不断建立和完善信访投诉的调查、处理、反馈机制,提高信访投诉处理的办结时效,对群众的投诉举报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处理,并及时向信访投诉人反馈处理结果。通过处理信访投诉要及时发现问题,分析原因,举一反三,切实抓好整改。市局将对政风行风信访投诉的受理情况和典型的投诉案例进行适时的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民政部门要强化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通过各种形式广泛深入地进行思想发动和教育引导,树立政风行风建设长抓不懈的思想意识。继续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管行风”的原则,进一步强化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把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纳入到各项业务工作之中,做

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相互促进。要根据政风行风建设的工作特点,积极拓展政风行风建设的工作思路和方法,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建立群众有序参与、上下有机结合的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新机制。

(二)要切实解决实际问题。要把解决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作为政风行风建设的重点,以群众满意为标准,敢于正视问题,认真加以解决。要主动改进服务方式和工作方法,不断提高为民服务的质量,以实实在在的服务和效率取信于民、赢得民心。市和区县民政局机关要为基层树榜样、当样板,要通过不断强化自身的服务观念和能力素质,推进依法行政,提高工作效率,心系基层,服务一线。基层窗口单位要大力开展示范窗口单位创建活动,改进服务理念,改进工作方法,切实纠正具体服务和工作落实中伤害群众感情、漠视群众疾苦、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想群众所想,帮群众所需,解群众所困,把“重廉、守信、践诺”的要求落实到服务的全过程,切实维护民政部门的良好形象。

(三)要切实提高建设水平。各级民政部门和窗口单位要根据今年政风行风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认真开展一次调研分析和整改落实工作,进一步明确重点,强化责任,科学评估自身优势和定位,查找薄弱,弥补不足,总结经验,完善措施,特别是目前群众还不够满意的行业和分管系统发生问题的部门,要多从自身实际工作中查原因,多从组织方法上挖根源,多从思想认识上找差距,把功夫真正下在梳理和整改上。同时,有关涉及行风评议和专项治理的业务处室和单位要主动负起责任,积极主动地配合监察室做好各项工作。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jbha.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