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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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解放区2013年招聘80名中小学教师最新公告 地区:河南省 -- 焦作市 -- 时间:2013-06-08 按照《关于焦作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焦人〔2007〕42号)要求,根据2013年度解放区政府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0名中小学教师,现制定简章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招聘中小学教师80名,其中中学教师16名,小学教师62名,特教2名(具体岗位见附件2)。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身体健康;

5、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7、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岗位要求

1、持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应聘人员报考的学科应以教师资格证为准;

2、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专业报名人数最低比例为3:1,若达不到上述比例,递减该专业招聘人数,递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者,该专业不再招聘。因核减不再招聘的专业,通知报考者3日内选报其他符合条件的专业,不愿重新选报的,退还所交的笔试考务费。

3、应聘中学教师岗位的,要求为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应聘小学语文、数学、英语、网络管理及特教教师岗位的,要求为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应聘小学体育、音乐、美术教师岗位的应具有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应聘的具体专业、岗位招聘条件以《解放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为准。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6月1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按报考岗位及专业报名。 1、报名

报考小学岗位的请于2013年6月17日至2013年6月21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5:00-18:00),报考中学岗位和特殊教育学校岗位的请于2013年6月22日至2013年6月26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5:00-18:00),登陆解放区人民政府网站(www.jfq.gov.cn)下载并填写《解放区公开招聘中小学

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一式一份,到焦作市解放区人力资源市场(解放区焦南街道办事处站东社区)报名和数码照相,地址:焦作市站前路火车站东500米路南市公路局对面。报名时持报名登记表(表上附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照片)和本人有效身份证(考试时所持身份证必须与其一致)、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201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需提供毕业院校证明,已在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人员报考需提供其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通过资格审查后,交报名考务费72元(含信息采集费和数码照相费),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13年7月10日-12日每天上午8:00-11:00,下午15:00-18:00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缴费收据到报名点领取笔试准考证,并根据本人情况核对准考证信息,如信息有误,请于7月12日下午18:00前到报名地点改校,笔试准考证保留至体检结束。 2、考试 (1)笔试

笔试时间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为《教育理论1》(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教育理论2》(包括学科教材教法、教学技能、学生与团队管理、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政策法规等)两科,并辅以时事政治、计算机等相关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焦作籍生源大学生(提供户口本和证书),由省下派到我市各县市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参加焦作市高校毕业生进社区服务人员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参加我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干部(提供市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在岗服务期限证明),符合以上条件的报考者笔试成绩加10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请报考者本人于2013年6月26日下午6:30分前向解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科提交有关证明、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逾期不再受理,后果自负。拟加分情况经审核后在解放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根据笔试成绩,按报考专业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我们将在解放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 (2)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到报名地点进行面试资格确认,通过面试资格确认后领取《面试准考证》,未按规定时间领取《面试准考证》和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进行递补。应聘者参加面试时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

面试分为试讲和答辩,当场打分并公布成绩。面试按专业进行,面试成绩低于60分将不再进入下一环节,教材按招聘专业分别采用解放区现行普通中学和小学的教材,考试时进行试讲,答辩由专家按照规定内容以提问的方式对应聘人员进行相关测试。试讲和答辩的时间安排为15分钟,其中试讲安排10分钟,答辩安排5分钟。

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其中试讲70分,答辩3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我们将在解放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 3、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如同一岗位出现应试者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加试面试,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全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体检标准规定执行,若有人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不再进入下一环节,空缺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全国教师考试交流群:233505423

体检结果及进入考核人员名单我们将在解放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 4、考核

各专业按1:1进入考核,考核由解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考核不合格者,不再进行递补。 5、聘用

根据参加考试人员的总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落实,公示结束无异议,解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公示结果下发聘用文件。

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办理或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取消其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按岗位管理,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含试用期)后到解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鉴证,实行人事代理,办理入编手续。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未就业毕业生试用期为1年,其他情况人员按有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由人才市场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聘用合同期限(含试用期)为3年。 六、纪律与监督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有关规定,严格实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一律取消其参加招聘的资格。无论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考试聘用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都要受责任追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招聘过程由解放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本简章由解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391-2917669 0391-3589395(报名期间) 监督电话:0391-291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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