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华糖食品有限公司劳动合同(骗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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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德州华糖食品有限公司劳动合同(骗子公司)

甲方:德州华糖食品有限公司

乙方:吴锋

劳动合同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吴锋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上海市嘉定区马陆镇宝安公路3705弄180号

邮编:637000

联系电话:136********

户口所在地: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荆溪镇屈家庙村1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合同期限

1、本合同为固定期限,自2016年5月24日至2017年 5 月23 日止,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限为天。

2、乙方被甲方聘用后,先须经过壹个月的试用。试用期满,甲方对乙方工作情况进行考核,乙方经考核合格且双方无异议,乙方成为甲方的正式合同制员工。

第二条工作内容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在公司销售部门,担任岗位业务员工作。

2、乙方须按主管的要求,完成交付的工作任务,履行职责;并与其主管及同事精诚合作,努力完成工作,严格遵守本同及公司规章制度中所列列条款。

3、甲方根据生产和经营需要、乙方的业务能力和工作表现,有权重新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或工作部门、改变工作起止时间和工时制度;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安排和管理,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甲方要求的工作任务。

第三条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年休假的具体时间由主管按业务需要安排。乙方享有甲方《员工手册》中规定的带薪休假。乙方应严格按照公司考勤制度进行请假、休假。

2、甲方按规定为乙方提供劳动条件和公司规定及惯例的工作环境,并根据生产和工作的需要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3、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相关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

第四条劳动报酬

1、甲方按乙方的职责、绩效进行报酬分配。

2、甲方每月按本公司规定的《工资管理制度》和考核方法确定

并以人民币形式按期支付乙方工资及各项补贴。

3、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工作能力、工作表现和工作岗位的变化对其工资进行调整。甲方根据公司盈亏状况和对乙方的贡献评估,决定对乙方所发放的奖金种类及数额。

4、甲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规定,代扣代缴乙应交纳的个人所得税。

第五条保险福利待遇

1、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德州市社会保险的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工资管理制度》的规定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3、乙方因公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德州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劳动纪律

1、甲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劳动安全卫生条例、生产工艺要求、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和劳动纪律。

2、乙方应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乙方如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3、乙方应遵照甲方规定的工作操作规范及劳动安全卫生标准来进行工作。因违反以上规范导致公司形象或经济损失,甲方除依据公司纪律处理外,有权要求员工合理的经济倍偿。

4、乙方在对工作或培训中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有责任进行保密,未经许可不得向他人披露或允许其使用。否则,公司有权进行处罚并要求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5、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及离职后一年内完成的,为执行甲方交给的任务,或是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条件,或是与甲方所曾交与的工作相关的发明创造、实用新型、外观设计、技术发现、革新、改良等等,所有权均归甲方,乙方仅享有署名和获得奖励的权利。

6、在本合同履行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同时兼任除甲方及其所属企业外的任何经济组织的任何职务或为自己及他人私接业务,更不得参与他方对甲方的商业竞争。

7、合同终止后,乙方不得利用在甲方工作期间所掌握的专利技术进行与甲方业务相同的经济活动。

8、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及期满后,均不得以言论及任何形式贬低甲方的声誉或损害甲方的财产和经济利益。

9、乙方应认真阅读甲方发给的《员工手册》,规范自己的行为。

第七条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

1、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事同无地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2、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但须以七天(试用期内)或三十天(转正以后)提前书面通知对方。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随时可以解除本合同,并不需要

提前通知乙方:

3.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3.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按照甲方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3.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及名誉造成重大损害的;

3.4因涉嫌违法犯罪被依法拘留、逮捕或者追究刑事责任的;

3.5乙方因个人原因丧失目前工作需要的专业资格,如司机丧失驾驶资格,财会人员丧失财会上岗资格等。

3.6甲方因业务经营需要调整乙方工作岗位或内容,乙方在被提供两次转岗机会后仍拒不接受;

3.7因乙方个人不道德或不文明行为对甲方造成名誉、形象、业务上等损失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4.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国家和本市从事有关行业、工种岗位规定,甲方无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4.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3甲方生产经营或技术条件发展,原岗位职能发生变化,经培训在1个月内仍不能达到岗位描述所规定的标准的;

4.4甲方改组或调整业务架构,导致乙方原岗位取消,甲方无

法另行安排合适乙方的工作岗的;

4.5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4.6甲方裁减人员的。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七条第四项:

5.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5.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3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达到一定伤残等级的。

6、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甲方予与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在未办妥解除劳动合同手续之前,乙方不得擅自离开公司。如甲方同意,乙方也可以以一个月工资作为代替通知金,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7、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7.1在试用期内的;

7.2甲方使用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7.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8.解除合同时,乙方应根据第八条第3项办理结清手续。

第八条劳动合同的终止、续订

1、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

2、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3、终止或解除合同时,乙方应在二日内办理结清以下手续:

3.1本部门工作交接,归还公司的有关资料、文件、办公用品及其他公司财务;

3.2业务客户名单及详细资料;

3.3到财务部门结清公款;

3.4交接在业务中所涉及的对外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

3.5到人事部门退还工作证,办理人事资料退还工作;

3.6如受过培训,依培训协方议执行;

3.7其他应当办理的手续。

第九条经济补偿与赔偿

1、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由违约方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依据本合同第七条第2项,甲乙任何一方未履行,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于七(试用期内)或三十天(转正以后)薪资的金额作为赔偿。

3、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七条4项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根据乙方在主工作的年限及乙方上年月平均工资水平支付经济补偿金。

4、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的计发标准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

5、根据本合同第七条第3项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赔偿。

6、乙方因存在本合同规定的第七条第3项第2款、第3款规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7、乙方违的本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乙方违反合同规定擅自离职的,甲方有权扣留乙方除生活费以外部分的工资,根据乙方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根据实际情况有权要求相应的经济赔偿。

9、乙方离职时,应配合甲方办理好工作交接,未按本合同第八条第3项规定办理有关工作交接手续或拒不配合甲方交接工作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协助并要求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10、甲方出资培训或出资招、接收的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合同的,赔偿标准依据甲乙双方签定的有关协议规定的内容进行赔偿。

第十条劳动争议处理

甲方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任何一些均可向德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德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其他

1、乙方家庭住址、联系方式如有变化,必须在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

2、乙方应在签订劳动合同前如实向甲方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和学历、应业状况、工作经历、职业技能等证明,若乙方提供虚假证明,一经查出,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合同,追偿乙方给甲方造在的经济损失,乙方必须承提其上述行为所产生的一切法律或经济责任。

3、乙方在本劳动合同生效之日前应完成有关劳动关系转移的手续,否则乙方应承提影响社会保险的责任以及承担因未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又与甲方建立劳动关系而引起的一切法律、经济责任。

4、《员工守则》、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及相关文件为本合同附件,属于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详细了解本条款附件,合同签订生效后,视同乙方完全同意按本合同及附件的约定履行。

5、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6、本合同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7、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j8uq.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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