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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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标准

2015-07- 发布 2015-07- 实施

黄陵矿业煤矸石发电有限公司

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标准

1 范围

为规范黄陵矿业煤矸石发电有限公司发、承包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据《安全生产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黄陵矿业集团公司和发电公司《建设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内容、管理目标、主管、协管部门及岗位、管理流程和形成的报告和记录。

本标准适用于黄陵矿业煤矸石发电有限公司公司对外包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黄陵矿业集团公司建设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国家电力公司 《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黄陵矿业煤矸石发电有限公司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标准》 3 管理内容

3.1 定义

3.1.1 承包商是指工程检修维护、承运、基建或技改项目的竞标成功的投标人或选择的外包单位。承包商应包括其所有雇员、代理人和承包商带到场所的其他所有人员。 3.1.2 现场是指承包商施工的实际场所。

3.1.3 对外包工程的安全管理是指通过一定的组织形式和管理手段,预防和解决承包商在公司承包工程工作中的人身安全问题。 3.2 管理内容

3.2.1 合同的签订,包括技术协议、商务合同、安全协议。 3.2.2 施工前的安全准备工作。

3.2.3 施工中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执行黄陵矿业煤矸石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和《文明生产管理标准》。 3.2.4 人员和物资的退场。 3.3 管理要求

3.3.1 工程发包部门是本工程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者,管工程先管好安全;

3.3.2 工程施工所在区域的责任部门对现场负有安全监督检查责任,及时制止违章行为; 3.3.3 工程承包单位是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直接责任者,负责工程全过程的安全管理,服从发包单位的安全管理,接收监督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3.3.4 严禁直接雇佣临时工。 4 管理目标

通过对外包工程全过程安全管理,保障承、发包双方员工在施工过程中的人身安全,保证公司各项生产工作顺利开展,树立外包工程安全管理示范。 5 主管、协管部门及岗位

5.1 对外包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由副总经理负责总体协调。 5.2 对外包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由外包工程负责部门主要负责。 5.3 对外包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由安全管理部主要负责。 5.4 对外包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由安全管理部、生产技术部协助完成。 6 发包工程安全管理

6.1发包部门对投标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填写《发包工程安全资质审核表》(附件1)报安全管理部审核批准。资质审查的具体事项为:

6.1.1 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资质证书、企业安全资质证书等; 6.1.2 施工简历和近三年的安全施工记录; 6.1.3 工程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资格证书;

6.1.4 从事特种作业施工的或施工人员超过30人的,提供专职安全监督人员的资格证书; 6.1.5 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施工(安装、改造、维修)、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等“特种作业资格许可证”;

6.1.6 涉及定期试验的施工机具、工器具、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安全防护用品等必须具有检验、试验资质部门出具的合格的检验报告及合格证; 6.1.7 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6.1.8 施工人员的年龄,身份、健康证明。

6.2承包单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发包方的要求,制定“三项措施”(施工安全的组织措施、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附件4),经发包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重大施工项目的“三项措施”需经发包方总工程师或负责安全和生产的副经理审核批准。

6.3发包部门与承包单位签订《工程安全协议书》(附件2), 双方签字、盖章后需经安全管理部审核签字、盖章。《工程安全协议书》作为工程合同附件,必须首先签定。 6.4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工程合同。

6.5发包部门工程技术负责人要严格按照“管工程先管安全”的要求向承包方现场负责人、技术人员和安监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分别在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卡上签字。(附件3) 6.6承包单位应针对工程情况、危险因素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发包部门也应对承包单位的负责人、技术人员、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和考试,包括现场危险部位的指认和告知准入要求,考试合格后发给准入胸牌。

6.7交纳安全保证金。

6.8入厂前到安全管理部办理开工申请单。批准开工申请应确认下列事项:

6.8.1发包方与承包方现场负责人员签字的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卡; 6.8.2开工申请单;

6.8.3施工人员安全规程、消防安全、电力设施保护和社会治安等方面知识考试合格的试卷和成绩单;

6.8.4经发包方负责人批准签字的确保施工安全的组织措施、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 6.8.5施工人员情况登记表(附件5);

6.8.6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登记表(附件6); 6.8.7施工人员的体检证明(县级以上的医院); 6.8.8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6.8.9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复印件;

6.8.10承包方施工负责人向施工人员的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卡(附件8); 6.8.11安全施工保证金(工程总额的5%)收据。

6.9承包方持批准的开工申请单到行政保卫部门办理发包工程出入证(附件7)。 在领取出入证之前,对承包方人员进行现场指认和安全教育、安全交底时,可在发包方人员的带领下进行,整个过程必须加强监护。

6.10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检查重点内容:

6.10.1现场各种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6.10.2是否正确办理了工作票或工作联系单; 6.10.3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是否正确佩带、使用; 6.10.4 施工人员是否有违章行为;

6.10.5 发包单位工程相关负责人职责履行是否到位;

6.10.6承包单位工程负责人、技术人员、安全人员职责履行是否到位; 6.10.7现场安全设施、工器具、设备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6.10.8施工人员的出入证是否正确和齐全; 6.10.9特种作业是否有资格人员担任;

6.10.10承包单位人员变动是否履行相关手续(附件9)。 6.11工程验收

由承包方提出验收申请,并经发包部门组织验收合格,符合工程目标要求,安全管理部门验收合格,符合安全要求。(附件10)

6.12履行工程结束手续,承包单位交回出入证,交清违章罚款,办理保证金返还手续。

6.13 工程安全管理资料归档,一事一档,完善台账(附件11)。

发包工程安全管理流程图

发包工程安全资质审查表

黄陵矿业煤矸石发电有限公司

工 程 安 全 协 议 书

(样本)

工程名称:陕西黄陵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300MW低热值

资源综合利用电厂焦沟灰场工程

发包方: 陕西黄陵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筹建处 承包方: 陕西龙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此封面必用

工程安全协议书

协议编号:

发包单位:陕西黄陵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筹建处(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陕西龙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陕西黄陵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300MW低热值资

源综合利用电厂焦沟灰场工程

2.工程地址:陕西省黄陵县双龙镇焦沟灰场 3.承包工程范围和内容: 4.承包形式: 二、工程项目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开工至 年 月 日止完工。

三、总则

甲方将工程项目委托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作为工程合同的附件,双方必须严格执行,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 乙方必须具备承揽工程所必须的、符合规定的资质和条件。 2. 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之前,双方必须签订安全协议书作为工程合同的附件,协议书一式三份,一份发包单位保存,一份由承包单位保存,一份交发包单位安全管理部存档。

3. 乙方应指定一名安全负责人,对施工人员和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负责。乙方安全负责人每周五下午到甲方安全监督部门汇报施工中的安全情况,参加甲方的安全会议,服从甲方安全管理部的领导。

4. 施工中发生安全问题必须立即汇报甲方。

5. 为保证本协议的贯彻执行,乙方必须向甲方交纳工程总造价的5%作为安全施工保证金,此保证金作为对违反本协议的处罚和赔偿用款(不含现场违章的处罚),不足时由乙方补齐,节余款退给乙方。

6. 施工中,因乙方责任或乙方施工人员违章行为造成的人身和设备事故,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乙方必须配合甲方进

行事故调查和分析,相关的事故报告由乙方填报。

四、甲方的安全责任

1. 甲方在工程项目发包前,必须对乙方的资质和条件进行审查,凡资质和条件不符合要求的承包单位不能承包本企业工程。

2. 开工前,发包单位根据承包方提供的花名册,审查施工人员的年龄健康、工种配备情况是否符合施工工程要求。

3. 甲方工程负责人对乙方负责人、工程安全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完整的记录。

4. 在有危险性的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有可能造成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烫伤、坠落、溺水等有可能造成人身伤害、设备损坏及电网破坏事故的,甲方在乙方教育培训的基础上,对乙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考试,并提供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程、制度、要求。

5. 提出确保施工安全的组织措施、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要求,并按措施要求做好相关的安全技术措施,在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确的安全警告标志。

6. 对乙方提供的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安全用具、安全防护用具有权拒绝使用。现场安全设施不满足安全需要不允许开工。

7. 在有危险性的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有可能造成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烫伤、坠落、溺水等人身伤害、设备损坏及电网破坏事故的,甲方应事先要求乙方做好危险点分析,并要求制订安全措施和防止发生危险的预案,经甲方审核批准后,监督乙方实施,并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由乙方设监护人。

8.甲方有义务根据工作的需要,为乙方的工作办理工作票、动火票,向现场派监护人员。

9. 发现乙方或施工人员的违章行为有责任及时制止,并按规定给于罚款,严重时有权停止作业,进行必要的整改。

10.乙方因违章作业造成设备停运、损坏,火灾及人身伤亡等影响安全生产的,甲方有权对承包方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对于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停止该项工程合同的执行。

五、乙方的安全责任

1. 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接受甲方的资质和条件等

必须的审查。

2. 乙方在开工前必须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规程、消防安全、电力设施保护和社会治安等方面知识的培训和考试。在有危险性的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有可能造成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烫伤、坠落、溺水等有可能造成人身伤害、设备损坏及电网破坏事故的,乙方必须请甲方进行再教育培训。

3. 积极主动地了解所承包工程的生产和工艺流程的特点,对作业现场可能的危险因素进行分析;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认真学习,学习要有签字。

4. 乙方人员出入厂区,必须穿戴有本单位统一标志的的工作服和甲方发放的出入证,进入生产区域和现场时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施工中必须正确使用必要的劳动保护防护用品,以上穿戴必须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甲方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和要求。

5.乙方工程负责人应向施工人员进行现场危险因素和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填写交底卡。

6.在有危险性的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有可能造成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烫伤、坠落、溺水等有可能造成人身伤害、设备损坏及电网破坏事故的,要主动配合甲方完成对施工负责人、技术人员和施工人员的培训和教育考试。乙方应事先做好危险点分析,并制订安全措施和防止发生危险的预案,经甲方审核批准后,监督乙方施工人员实施,并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设专职监护人。

7. 开工前办理开工申请手续,为施工人员办理出入证,并要求施工人员佩戴好出入证。

8. 认真制定确保施工安全的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和相关预案,经甲方审核批准后贯彻落实。

9. 乙方不得擅自将工程转包或分包,严禁返包,即乙方将工程的某些具体工作交由甲方的车间、班组或个人完成。乙方在工作中遇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由甲方配合完成的工作,需书面提出申请,经甲方公司领导批准后,指派有关车间、班组完成。

10.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擅自中途换人,特殊情况需要换人时须履行手续征得甲方的同意,并对新参加工作人员履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使用。

11. 现场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和甲方《安全管理考核标准》、《承发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工作票、操作票使用和管理规定》、《习惯性违章考核办法》、《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治安管理考核细则》(或类似的相关规定)等有关安全、消防、治安及文明生产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和施工用电管理规定。

12. 乙方必须自觉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管理和指导,对甲方提出的技术和安全方面的意见必须及时整改;发生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的情况,除按规定逐级上报外,还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甲方。

13. 乙方或施工人员因违章作业,造成设备停运、损坏,火灾及人身伤亡等影响安全生产的,必须接受甲方的处罚。

14. 乙方在办理手续时需提供施工人员的登记表,提供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登记表。对提供的数据和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15. 乙方不得使用童工;非技术性的工作,工作人员年龄不得超过55岁;所有工作人员不得有电力生产的职业禁忌症。

16. 乙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取得相应的操作证,并持证上岗。

17. 从事建筑工程、危险化学品、起重机械、压力容器等施工安装、改造、维护等危险性较大的施工时必须设专职安监人员。具有两级机构的承包方必须设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施工队伍超过30人的配有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的设有兼职安全员。安全管理机构、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要满足要求。

六、处罚

1. 施工人员违反发包方有关安全管理考核办法时,按考核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对承包单位进行处罚(附件12)。

2. 施工人员擅自进入施工区域以外的生产场所,罚款1000元。 3. 不按规定时间上报施工中的安全情况或不按规定及时上报施工中发生的不安全情况,罚款500元。

4. 施工人员擅动生产设备、设施等,视具体情况,罚款500-5000元。

5. 承包单位使用童工;非技术性的工作,工作人员年龄超过55岁;工作人员有电力生产职业禁忌症的,每使用1人罚款500元,同时责令

承包单位限期清退,逾期不清退的按日加罚500元。

6. 施工中,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罚款5000元;情节严重或对甲方造成影响的,停止该项工程合同的执行,扣除全部施工安全保证金,同时,负责赔偿甲方的损失。

7. 施工中,因施工人员违章造成火情罚款1000元;造成火灾,除照价赔偿损坏物品、设备设施外,罚款1-5万元。

8. 乙方不按规定办理手续或证件不全即开工的,责令停止施工,补办手续,并罚款2000元。

9. 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人身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罚款200000元,并同时接受上级部门的处罚。

10.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生产设备事故,乙方要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甲方的损失。

11、本协议未涉及处罚项如有发生,按照甲方相关安全处罚规定和《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处罚,就高不就低。

发包单位安全分管领导: 乙方项目负责人:

甲方安全管理部盖章: 承包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3:

现场负责人安全措施交底卡

备注:此交底卡一式叁份,一份承包方负责人员保存,一份发包方技术人员保存,一份安全管理部保存。

附件4:

黄陵矿业煤矸石发电有限公司

工程施工安全组织措施、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

(样本)

工程名称: 陕西黄陵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300MW

低热值资源综合利用电厂焦沟灰场工程

承包方编制人: 承包方审核人: 发包方审核人: 发包方技术负责人: 发包方安全负责人: 发包方批准人:

编制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5:

施 工 人 员 情 况 登 记 表

附件6:

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登记表

黄陵矿业煤矸石发电有限公司 外包工程管理标准

附件7:

发包工程出入证

现场施工人员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卡

黄陵矿业煤矸石发电有限公司

外包工程管理标准

附件 9: 施工人员变更申请表工程名称 从事岗位 无 陕西黄陵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300MW 低热值资源综合利用电厂焦沟灰场工程 原用人员 无 变更人员 无 承包方 陕西龙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变更时间 无 交底卡已签字 无 考试成绩 无

变更原因 无

承包方负责人签字

发包方负责人签字

注:一式三份,一份承包方,一份发包方,一份安全管理部

附件10:

工 程 竣 工 验 收 单

注:一式三份:发包部门、承包方、安全管理部各一份

附件11 :

发包工程登记台帐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j77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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