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中国传统道德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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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中国传统道德建建设

04级思政2班张红军 200402010225

内容摘要:

当代市场经济在我国蓬勃发展,但是市场经济也不是没有的,如何克服市场经济的缺陷,这不仅仅需要法律的规范同样也需要我国传统道德的规范,特别是需要诚实信用这一中华优良传统的的规范,中国传统道德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发挥它的调节作用。同样在市场经济下我们应该怎样发扬我国优良的传统道德,如何建立适合市场经济发展的、具有中华民族特色的道德体系。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也是道德经济,既然市场经济在中华文化环境中已显示出旺盛的生命力,它一方面说明中国传统道德和市场经济最具有活力的基因兼容性和吸纳力都十分强大, 另一方面也说明二者只有在实践中相互吸纳,在碰撞中相互扬弃,在融合中相互促进,才能最终形成具有民族特色的、新的道德体系。推动中华民族的经济、政治、文化的全面发展。

关键词:

传统道德 市场经济 诚实信用

中图分类号:C913.9

Under market economy conditions of Chinese traditional

ethics building construction

Abstract:

Contemporary market economy in China's vigorous development, but not the market economy is not, how to overcome the shortcomings of market economy, this does not need legal norms also need our traditional moral norms, in particular the need honesty and credit of this fine tradition of Chinese The norms, traditional Chinese morality under the market economy can play its regulatory role. Also in the market economy what should we carry forward our fine tradition of ethics, how to create a suitable development of a market economy, the Chinese nation has the characteristics of moral system. Market economy is an economy ruled by law, but also moral economy, since the market economy environment in the Chinese culture has shown strong vitality, on the one hand it shows that the Chinese traditional ethics and the market economy the most dynamic and absorb the compatibility of the gene are very strong, and the other On the one hand, also shows that only two in practice to absorb each other, abandoning each other in the collision, in the integration of each other and can eventually forming a national features, the new moral system. The Chinese nation to promote the economic, political and cultural development.

Key words:

Traditional morality Market economy Good Faith

一 引言

当代中国处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期,市场经济体制日趋完善。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中国传统道德观念体系不断被现代道德观念体系所解构,然而现代道德体系的建构需要一定时间,因而,社会转型期道德失范现象比较严重。经济转型带来道德体系转型是必然的,只有在充分解构的基础上才能开始全新的建构。在这一转型期,中国传统道德观念与市场经济道德观念发生了激烈的矛盾冲突。能否在二者之间找到一些契合点?“如何建立适合市场经济发展的具有中华民族特色的道德观念体系?这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问题”1。

二 市场经济:道德发展的基础

随着迈想市场经济的改革逐步展开,中国人的价值观念和道德情操也正在发生巨大的变化。从社会表象上看,似乎见利忘义的人多了,见义勇为的人少了;“奸商”多了,“标兵”少了;“贪官”多了,公仆少了。在人们的头脑中,理想少了,利益多了。有人甚至惊呼,中国正经历一场后果不堪设想的“道德滑坡”;有人担心,中国人正在变成没有灵魂、没有情操的“经济动物”;有人对“十亿人民九亿商”、“世风日下”、“人欲横流”的局面感到忧心忡忡2, 惶惶不可终日。于是,出现了这样的疑问:经济发展带来的是道德的进步还是人性的堕落?有人甚至视市场经济与道德情操失落为前因后果的关系。与这种担心和职责相反,市场经济不仅没有败坏人的道德,反而为道德水准的提升准备了有史以来最充分、最坚实的基础,结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和完善,拟从以下三个方面来加以阐述。

(一)从道德主题看,市场经济为人的自由选择创造了条件。道德是人的自由选择。道德作为调整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一种特殊的行为规范和总和,其规范的特殊性在于依靠人的内心信念和社会舆论来维护。所以,作为道德主体的人就必须要有自主、自觉的道德意识,作出自由的道德选择。否则,作为道德对象的主体——人就没有所谓的道德意识可言。 人的一定本质和特性,既是一定经济体制的前提,又是一定经济活动的后果。因而一定时期人的本质和特性,只能用这个时期经济活动的特征来说明。人作为独立的主体,只有在市场经济中才有可能。在自然经济和计划经济时期,人们的经济活动方式以直接的物质生产为主导,以此为基础,人的个性就表现为共同体的个性。人的特殊性、能动性都体现在共同体的特征和功能上。因而,这时的人只是一个依附于共同体的狭隘人群的附属物,谈不上独立和自主。市场经济以分工和交换为前提,随着分工和交换的发展,个性的经济能力和经济利益出现了分化和区别,使人的特殊性体现为个体的特殊性;同时又以个体的特殊利益和自由竞争为动力和前提,使人的自主性体现为个体的自主性。二市场经济中人的个性,主要不是体现在共同体的个性上,而是体现在个体的个性上。这样在市场经济中,每一个人就成为独立的交换主体,成为拥有一定生产要素进行交换活动:的“商人”。而随着我国经济改革的进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初步确立,我国社会成员正在成为独立的经济主体,个性得到解放,自主、自觉意识增强了,就出现了许多自觉追求个人利益的所谓“奸商”。但这正说明,市场化的改革,才使社会成员具有自主意识,成为进行自觉选择的道德主体。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的道德,曾经是社会成员和单位内部的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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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丹彦,夏卫东.传统与选择[C].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6 P98 见《文化与人生》,商务印书馆1988年版p45

合剂,有效的维护并调适着社会的秩序,同当时的社会体制相适应的。但这是否说明一个问题呢:计划经济时代的道德观念体系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完全适应?回答是否定的。在计划经济时期,每个人都被固定在一个单位里,不能到外面去活动,单位就象一个房间,人在其中没有多少自由,如同被捆绑了手脚。对于捆绑了手脚的人,不需要多少的法律和道德去约束,因为他们没有多少越轨的机会。作为独立经济主体的人,其自身合理的、正当的利益也就不可能取得,由此带来的个体就不能够作出具有自主自觉意识的道德选择。所以,我怀疑,五十年代究竟是精神文明的颠峰,还是道德滑坡的序幕?因为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发展的不断深化和完善,使人被社会化了,许多人走出集体,成为非集体的人,五十年代的集体道德以并不完全的适用了。市场经济时代的今天,中国应该有与其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道德目标!

(二)从道德对象看,市场经济使道德交往范围的扩大有了可能。人不仅具有个性,而且有社会性;人与人之间不仅存在着区别与对立,而且存在着同一与合作。人的社会性,人与人之间的同一与合作,就世道的产山的基础,道德交往的可能界域。而人的社会性,人的合作,在不同时代有不同的特征和范围,从而使人的道德交往具有不同的对象和范围。在自然经济时期,人与人通过血缘、地缘、职缘集合起来。因而人与人的共性、同一性,只表现为这种血缘共同体、地缘共同体和职缘共同体之中,共同体的基础就是人类社会联系的形式;共同体的功能,就是人类社会的内容和范围。因而这一时期,人的社会性就表现在共同体的性质和功能上,体现为共同体的社会性。人的信任和合作的范围就只在共同体的内。因为对共同体内的人来说,共同体之外的人就谈不上人,他们不是合作的对象,而是征服、统治、掠夺的对象。以此为基础,自然经济时期的平等是等级基础上的平等。在市场经济时代,随着社会分工和交换的发展,人的社会联系就超越了共同体。从内容上看,这种联系不是血缘、政治关系,而是物质利益关系;从存在形式上看,这种联系不仅存在于人自身,而是存在于人之外。市场经济中人的社会性就表现为物的社会性,人的合作交换就以无物的交换为基础。随着交换的发展,人的合作范围就超越狭隘共同体,达到普遍化,人的生存方式超越群体达到社会化。因而市场经济出现之前,在家庭、村落等群体之中生活是人们基本的生存方式,与这种生存方式相适应,当时的道德主要是群体道德。群体道德都是从本群体的生存方式、本群体的要求出发,起道德都是适用范围极小的小道德。这种小道德在本群体内是一种道德,在小道德主导的时代里超出群体范围的社会道德则往往是它的外推。群体的生存方式需要群体的道德,社会化的广泛、共处的方式需要社会的、共处的道德。这种道德超越了群体的道德,具有广泛的普适性。“信息化、全球化使人进一步社会化、世界化,这样的时代”3,任何来自群体的道德都不在适用,无法调适社会关系。因此,道德必须社会化、世界化,超越群体、集团以及特定文化,建立起属于这个时代的普适性的道德体系和准则:社会公德。“它不再以“我们”为起点,不是从一个群体之内“我们”的关系来确认我们应该如何、必须如何,而是从人人具有的生命本身来推论,确认每个人生存发展所必须具备的基本权利”。4社会公德是以人的权利为其根本起点的,因而它远离群体道德等级观念,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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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国兴,《公民道德是现代道德主体和根基》,新视野,2002年第5期。P56 刘伟、梁钧平,《冲突与和谐的结合·经济与伦理》,北京教育出版社,P125;

之以人人平等观念。人的基本权利的确认,在逻辑上必然就承认了每个人的自由,当然这种自由是不以伤害和妨碍他人权利为条件的。社会公德超越群体之爱。群体道德也强调对他人的爱、责任、义务,但是有范围有条件的。公德不在将爱、责任、义务限制在特定的群体之内,而是扩大到整个人类。博爱在现代社会公德中,并不是一个纯粹的口号,而是逻辑上必然的一部分。对他人几自我权利的尊重,在社会上导致的必然是秩序的观念。秩序直接就是权利的要求和体现,是权利的保障,也是现代社会生存方式的必然结果。在法律上体现为公民意识,即人们时刻意识到自己和他人是一个公民,在社会上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一方面要维护和行使权利,另一方面必须履行义务。而环境是自然界及人与自然之间的秩序,良好的环境是维持或达到人们良好的共同生存状况的条件,保护环境也就是维护人的基本权利,因而环境保护是社会公德的一项必然而基本的要求。

(三)从道德实施看,市场经济为道德的实施提供了雄厚的物质基础。贫困不能是道德进步道德的实施和发展以一定物质基础为前提。“人穷便志短,‘仓廪实才只知礼节,衣食足才知荣辱’。绝对的贫困与绝对的权利一样绝对的使人败坏。‘人穷志不穷’不过是一种告诫、一种追求、一种与‘人穷志短’局面的抗争,而不是天然的客观事实”5。市场经济则为道德的实施和发展提供了广泛的物质基础。 首先,作为人类社会迄今为止最为先进合理的经济模式——市场经济,已被证明是最有效率的。市场经济模式的这种高效率“生产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市场经济本身为经济行为主体的自由平等要求及其自由竞争提供了优越的经济活动机制,最大限度地开辟和调动了现代社会经济活动的创造性资源和社会潜力。换句话说,主体权利的落实保证了每一个经济行为主体的充分主权,他们既作为行为主体,又作为利益主体。“这一经济机使得整个社会有可能建立起一种能够充分而有效地激活社会成员创造性生产行为的市场效率机制。另一方面,市场经济模式之所以高效合理,还在于它从宏观上通过市场化的经济机制(价格机制、利润平均化机制、供需机制等等),能够实现较为合理的资源配置。也就是说它不仅通过自由平等竞争的劳动力市场机制(劳动分工、工资等),使社会生产的人力资源得到充分有效的利用,而且也通过诸如市场供应与需求、市场价格体系和平均利润等有效机制,使社会生产要素或资源得到较佳配置和利用。 其次,从一种理想意义上来说,市场经济也是一种较为公平合理的经济模式”6。市场经济的根本目标就是效率最大化。为有效达成这一目标,它必须有效的调动和配置全社会的物质资源和人力资源。但仅仅做到这一点远远不够,因为资源的配置和利用是否有效合理,不单是一个资源(资本)“量”的扩张问题。更重要的还是一个资源(资本)使用效率的问题,对于人类资源来说这一点尤其重要。要保证资源的合理有效利用,就必须建立一套公平合理的市场机制。因此,市场经济模式一方面要求经济的自由竞争、各尽其能;另一方面,她要求这种自由竞争必须是公平合理的竞争。第三,市场经济还以其特有的市场扩张力量,极大地增进了人类社会相互交往和沟通的机会、深度和广度。实践证明,正是凭借市场经济的普遍化力量,人类的交往程度和范围才得以空前的拓展,形成了较为充分的人际群际和国际经济交易活动,出现了日益广泛而深入的跨集团、跨地区、跨国界的经济贸易。这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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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俊人,《现代性的伦理话语》,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 P89 托马斯·J·萨金特,《宏观经济理论》中国经济出版社 , 1998年 P45

仅加速了物质资源和经济资本的噶流动,促进生产,提高经济效益,而且使人类分享经济成果(商品)、丰富其物质生活的能力大大提高,因之最终为人类追求和实现自身的幸福生活目标,创造了前所未有的社会物质或条件。 综上所述,社会道德体系是一定时期社会生存方式的产物,是因社会需要维护、调适其秩序而产生和发展的。生存方式的巨大变化,必然要求道德体系作出相应的变化和调整,而这又必然建立在一定的经济基础之上。随着经济的发展,道德主体、道德对象和实施手段都必然改变、发展和完善。故,棉队各种道德滑坡的悲观情怀是没有足够的理由和根据的。本文恰是在这样的状况下,给予人一种理性的思考。

三 传统道德对规范市场经济的重要作用。

市场经济是一种调节经济,其调节机制主要来自其自身的部门内外的 争和政府的有关政策与法律。前者属于内在的强制力量,后者属于外在的强制力量。对于参与市场的行为主体来说,他是被动的接受者,要使参与市场的主体,能够发挥其在调节经济活动中的主动功能,则是道德的力量。它虽是一种补充作用,但是不可缺少的,其主要表现为:

经济需要在公平、公正的条件下进行有序的竞争,以维持市场机制的健康运行。

(一)道德对市场经济的规范作用,是由行为主体的自律功能实现的。而保障公平与公正的条件,除了法律的强制之外,最重要的是行为主体对职业道德和商业道德的遵守,如果每个生产者和经营者都具有从我做起的那种忠诚信义的传统道德观念,并内化为自己的良心与行动,那就会从根本上杜绝行贿受贿、掺杂使假、缺斤短两、欺行霸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从而保障市场竞争的公正、公平和有序。从作用的方式与效果来看,道德作为调节市场竞争的一种手段,比之法律、行政等强制性措施,更为有效。因为道德调节主要是通过行为主体对真善美、假恶丑、高尚与卑劣等的内心体验,来发挥其自律效应的。

(二)传统道德的本质与目的是调节人际关系,协调社会利益格局,使之和谐与稳定。而人际关系的和谐、利益格局的协调,从经济方面来看,无论是客观或微观,都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就一个微观工厂来说,人际关系和谐、利益格局协调,不只是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的源泉,而且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能够制胜的条件。从宏观经济来说,道德也同样调节着资源的配置、资本与商品的流向,使地区之间的平衡发展具有思想和舆论的指向。“我国经济建设的发展趋向由东南沿海、向中西部地区的迁延,发达地区向老、少、边、穷地区的投资倾斜,既是经济发展的客观必然,也是传统道德和社会主义本质的要求”7。它之所以得到全国人民的理解、拥护和支持,传统道德形成的道义力量是不可忽视的。当然,道德与经济行为、经济秩序的关系,不仅在价值论的逻辑意义上具有密切的联系,而且在实践上具有可行性与操作性。需要特别指出的是,道德对市场秩序和经济行为的规范作用,在不同的社会制度下,其强弱与方向是不一样的,在以小农经济为基础的封建社会里,通常是舍利取义或重义轻利的;资本主义社会通常是舍义而趋利或重利而轻义,只有在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制度下,道德对经济活动的作用,才能和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相一致,把社会主义的利与义统一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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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俊人著《道德之维——现代经济伦理导论》,广东人民出版社,2000年 P78

(三)传统道德中的泛爱观念对社会经济的影响,尤其是对淡化和缓解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出现的分配不公和两极分化方面的作用,也是十分明显的。特别在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出于传统道德信念而进行的个人收入的再分配,对于市场经济持续发展和整个社会的安定团结,都是不可缺少的因素。例如先富起来的地区、企业和个人对贫困地区和贫困户的支援和资助,对光彩事业和希望工程的捐赠,都是传统道德中的整体观念、扶危济困美德同社会主义共同富裕要求相结合的具体表现。可以预料,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传统道德在这方面作用的力度,会越来越强,正如李瑞环同志在接见光彩事业代表时所说的那样:“光彩事业是中华民族扶危济困传统美德在新形势下的发扬光大,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行为同道德行为相结合的一个创举,具有深远的意义,广阔的发展前景8。” (四)传统道德中的礼义仁爱思想和正己修身的原则,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必然会以推陈出新的形式和内容渗透到竞争机制中,使各行为主体在生财有道的图谋中,避免两败俱伤,从而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稳定与繁荣。同时,以孝悌为核心的伦理道德能有效地把情感注入于企业管理中,使企业内部的上下左右关系,具有融洽亲情的和睦气氛,构成企业的个性文化特征.并制约着企业在市场经济中的各种行为。国际经济学界曾经把日本某些企业的管理方式叫做东方文化式,其实那是中国传统道德加上日本家族关系的一种管理模式,虽然有其弊端,但并不失为一种协调微观人际关系的有效方法。 (五)道德的本质和作用,是调节社会人际关系的和谐与有序,而社会人际关系的基础与核心,是经济利益的交往关系,这种关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则是通过市场和市场机制实现的。由市场实现的经济利益关系,如前所述,是所有市场参与者的平等关系,承认每个参与主体在谋取利益方面的平等性,在根本上是排斥特权的。我国传统道德中仁义规范是“爱人之心”,诸如“大不攻小”“强不侮弱”“诈不欺愚”等美德,能够在不同利益群体之间实现利益的均衡。由传统道德规范的趋利机制所致的“利”,是一种互利,即利益各方在满足的基础上所实现的各自利益。这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表现为参与市场谋取利益的各个主体之间共同富裕的愿望。这既是由社会主义本质所决定,又是传统道德的时代性表现。

1 社会主义条件下,人们谋求共同富裕的愿望,之所以和传统道德具有同一方向的趋同性,是因为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传统道德中的整体观念是一致的。中华民族团结统一的整体观念,是超越不同利益群体的基础,而“义”是形成这一基础的中心内涵,共同富裕的经济要求就是传统道德观念的时代性表现。整体观念是传统道德中价值取向的基本规范,它虽不属于国家法律的强制力量和经济规律的自发要求,但对经济的制衡作用则是不容忽视的。它不仅制约着经济活动的动机与方式,而且调节着资本的投向与效益。 2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价值取向的多元化和价值导向的一元化的矛盾的解决,除了国家法律的调控、引导之外,还必须求助于道德规范对行为主体的自律作用。作为传统道德中的整体观念的经济表现就是整体利益要求,而整体利益要求虽然不一定和每一市场行为主体的个人利益相一致,但它在整个市场经济运行序列中,作为一种自律机制,用和主体利益相悖的结果,强制其利益取向的相同与回归。因此,一切有损于社会整体利益的市场行为,诸如:假冒伪劣、偷工减料、欺诈讹骗等,不仅为传统道德所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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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光彩事业促进会杂志》 2005 6 P45

而且为市场经济所不容。道德一经渗透到市场机制中,就会形成厚重的文化氛围.产生巨大的社会经济效应。近两年来的“质量万里行”“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和窗口行业的“承诺制”,都是传统道德对市场经济发挥作用的具体表现,这些活动既体现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又反映了市场经济中的道理行为,使经济现象和人文现象的统一,它使经济活动中的单纯金钱关系,注入了人类情感的魅力9。“生意不成仁义在”的古训,充分说明了传统道德对商品经济的影响,形成我国所独有的商业道德,使具有中国特色的商品文化更具有情感的特征,把传统道德的时代性同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紧密结合起来,从而使道德对市场经济的规范作用更充实与有力。

四 “诚实守信”是建立市场经济秩序的基石

市场经济,是交换经济、竞争经济,又是一种契约经济。因此,如何保证契约双方履行自己的义务,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关键。一方面,我们强调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用“ 法律 ”的手段,来维护市场的“秩序”;同时,我们还必须用道德的力量,以“诚信”的道德觉悟,来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市场经济的健康运行,不仅靠对违法者的惩处;更重要的,要使大多数参与竞争的人,能够成为竞争中的守法者,成为一个有道德的人。如果没有道德教育,没有荣辱观念,没有羞耻之心,都信奉“自私自利”、“损人利己”的价值观念,人们就会想方设法以各种手段获取利益,人和人之间的交往就无法进行10。

(一) “社会失去了“诚实守信”的道德基石,失去了“诚实守信”为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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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信弃义”为耻的舆论氛围,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是根本无法建立起来的”。“法治”和“刑罚”着重于惩罚那些已经违法犯罪的人;而道德教育和“德治”则着重于对违法犯罪前的教育和预防。 在市场经济的激烈竞争中,在最大利益的诱惑与驱动下,只有使参与竞争的大多数人自觉守法,才能够避免“法不责众”的混乱局面,才能真正发挥法律的作用,才能保证市场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行。

(二)在社会主义社会中,“诚实守信”对克服“市场”的消极方面和负面 影响 、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沿着社会主义道路向前 发展 ,有着特殊的指向作用。 我国“市场”发展中的消极因素,如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的滋生,已经在对我国的市场经济秩序,产生了不可忽视的影响。在经济交往中,假冒伪劣、欺诈欺骗、坑蒙拐骗、偷税漏税的歪风,制约着经济的发展。统计、审计、财务、 会计 工作中,也出现了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无中生有、以假乱真的腐败现象。的确,由于欺骗欺诈现象屡禁不止和不断蔓延,已成出现了所谓“信用缺失”、“信用危机”的现象,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一大“公害”。这种情况,是不可能仅仅靠“法治”来解决的,它还必须通过社会主义的“诚实守信”教育和社会主义正确价值导向来引导和克服。 市场经济是契约经济,绝不是骗子经济,这是不言自明的事实。契约的维护一靠法制,二靠道德。契约经济的根基是诚信,离开了诚信,经过鉴证的合同也会成为一张废纸,口头的承诺更是不值一文。处在转型期间的经济体制,更需要诚信观念的建立和深入人心,而作为具有约束力的法制和道德规范,都必须为此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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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信用原则与市场经济》 辽宁学院学报2006 P67

夏伟东.重新认识中华民族传统的诚信道德素质[J].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P34 11

夏伟东.重新认识中华民族传统的诚信道德素质[J].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P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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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诚信作为一种经济、文化、社会理念,现在已经成为市场经济社会中的核心理念之一。它在很大程度上涉及自然人、市场主体、团体、行业乃至整个国家之间的关系协调,处理不好,会影响到社会的发展与稳定。现在,是我们高举诚信大旗、建立有序的市场经济的时候了。

(四)诚信,是诚实守信和诚实信用的合成。诚实是内在的品质,守信或讲信用是具体行为中的表现,内在的诚实如果能与外在行为中的守信相一致,就会出现许多人向往的良好结果———信誉。信誉是内在与外在的统一,是诚信结出的硕果。讲求诚信,首先是社会主体的自身要求,也就是说,作为个人乃至由关系扭结在一起的团体,要认识到诚信对于社会发展的重要。一个骗子横行、容忍靠不义手段牟取个人利益现象大量存在的社会是不会有前途的。我们作为发展中国家,现在最大的问题是加快发展速度,实现经济社会文化的快速、健康、协调发展。要实现这样的目标,不止需要改善硬件发展环境,更要改善软件发展环境。软件发展环境包括很多,如政策的连续性、社会的稳定、环境的保护等等,可是,这些都是宏观环境,另外还要有中观、微观的发展软环境,其中的重要一条便是市场主体、个人、某地的信誉状况。地域的形象非常重要,这一问题不少地方的领导及群众都有深刻的体会。前几年南方某些地方假货泛滥,就极大地影响了当地的投资环境,也就影响了当地的发展。我们应该吸取这方面的教训。讲诚信,是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也是我们实现现代化的要求。作为生活在这个时代、这个整体中的每一个局部,包括个人、各类市场主体、各个行业、各个地方,都要有诚信意识,并将对诚信的追求内化为坚定的信念,用它约束自己的行为。

进一步说,应当把讲诚信作为一种义务。只有履行了这种义务,才会享受到发展的成果,才会有整体与局部的发展。江泽民同志强调以德治国,讲诚信就是市场经济中以德治国的重要内容。历史上我国人民是素来重信的,早在汉代董仲舒就归纳出“仁、义、礼、智、信”12,也就是“五常”,与“三纲”13并行并用,成为维系古代封建社会秩序的伦理纲常。在现代社会中,“三纲”中的糟粕居多,而“五常”中的精华却不少。“五常”中的“信”,就是市场经济正常运行所必须依赖的重要方面之一。以前的“信”大多用来处理与朋友之间的关系,在市场经济中扩展到人与人、企业与企业、国家与国家之间,就更能发挥作用。对于讲诚信的实现,仅靠道义上的呼吁是不够的。现实生活中,总会有一些人见利忘义,通过图财害命达到发家致富的目的。各种制假售假行为、欺诈行为等等,都可以归于此类。对于有违诚信的行为,从很小的小事就要抓起,要让他受到重罚。新加坡的社会秩序、文明礼貌程度在世界上是有口皆碑的,可是,在他们刚刚开始现代化进程的时候,也并不是这个样子。新加坡政府在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的同时,更加大了执法的力度。一口痰都可以罚相当于普通人一个月工资的钱,有谁还敢随地吐痰呢?良好的道德风尚、良好的习惯,与严厉的法律制裁有着密切的关系。 (五)诚信是市场经济的根基,拥有良好诚信资源的市场经济,是健康的市场经济,是有秩序的市场经济。在这种状态下,社会运行成本降低,各方面的信任度提高,社会关系和谐。相反,则会出现另外一种情况。当前,全国上下已经行动起来,投入到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工作之中。在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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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学与二十一世纪[C].北京:华夏出版社,1996 P78 四书五经[I].北京:北京燕山出版社2007.P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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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目前突出问题的时候,还要从长远着手,建立起良好的诚信机制,使市场经济秩序能持久、健康地运行。 五 结论

在任何社会关系中,为了调整个人、集体与社会的关系,都必须提倡和建立一套行为规范。法律是具有普遍效力的社会行为规范,,然而法治又不是万能的,它并不能代替道德建设,道德也是人们共同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和规范。道德与法律的不同点在于,它不是靠强制执行的,而是通过社会的或一定阶级的舆论对社会生活起约束作用。在不同的社会经济制度下有着不同的道德规范,在同一社会经济制度的不同时期道德规范也具有不同的内容和要求。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社会道德观也必将产生新的内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顺利发展,也要求全社会各方面树立新的道德观点为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和推动道德本身的建设。

参考书目

[1]《城市信用原则与市场经济》 辽宁学院学报2006

[2]论语·八千宵[M].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 1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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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史怀泽.敬畏生命[MJ.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

[6]亚当·斯密.道德情操论[MJ.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7]范伯格.自由、权利和社会[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

[8]潘恩.潘恩选集[MJ.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

[9]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J.北京:人民出版社, 1972.

[10]孔子.论语·宪问[MJ.

[l1]夏伟东.重新认识中华民族传统的诚信道德素质[J].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 (2).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j5w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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