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中国灌溉排水发展研究报告(参阅文件) - 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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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中国灌溉排水发展研究报告

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 水利部农村饮水安全中心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

前 言

2013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我国改革开放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各级水利部门坚持中央水利工作方针和治水兴水方略,积极推进水利改革创新,大力发展民生水利,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为实现粮食产量“十连增”,进一步改善民生、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利的水利支撑与保障。一年来,在中央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的支持和水利部党组的领导下,全国农村水利建设继续快速推进,农村水利事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据不完全统计,2013年由中央预算内投资或中央财政资金安排的通过水利部组织实施的各类农村水利重点建设项目补助资金总规模达到575.6亿元,用以解决5515万农村居民和828万农村学校师生的饮水安全问题;开展了规划内211处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19处三江平原新建灌区建设、153处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建设、14个省份大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规模化节水灌溉增效示范和牧区水利示范等项目建设;实施了全国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包括东北四省区节水增粮行动和全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等。

为了反映2013年我国灌溉排水事业发展状况,跟踪国外发展动态,为行业可持续发展提供基础信息与支持,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组织力量编制了?2013年中国灌溉排水发展研究报告?,供政府主管部门、行业管理与技术人员参考。

由于灌溉排水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限于资料、时间制约和编者水平,文中定有不当或错误之处,恳请读者给予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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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 2013年灌溉排水发展概述 ................................................. - 1 - (一) 总体发展情况 ............................................................... - 1 - (二) 农村水利重点建设项目 ............................................... - 2 - (三) 灌溉用水与效率 ........................................................... - 3 - 二、 发展政策 .............................................................................. - 6 - (一) 国家政策与法规 ........................................................... - 6 - (二) 部门政策法规 ............................................................... - 8 - (三) 地方政策法规 ............................................................. - 12 - 三、 大型灌区 ............................................................................ - 13 - (一) 普查基本情况 ............................................................. - 13 - (二) 工程改造与建设 ......................................................... - 14 - (三) 信息化建设管理 ......................................................... - 17 - 四、 中型灌区 ............................................................................ - 20 - (一) 基本情况 ..................................................................... - 20 - (二) 工程建设与节水改造 ................................................. - 20 - (三) 灌区管理 ..................................................................... - 20 - (四) 问题与对策 ................................................................. - 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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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 ............................................................ - 23 - (一) 项目建设 ..................................................................... - 23 - (二) 管理与改革 ................................................................. - 26 - (三)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进展 ............................................. - 29 - 六、 农田节水灌溉 .................................................................... - 31 - (一) 农田节水灌溉发展 ..................................................... - 31 - (二) 东北四省区节水增粮行动 ......................................... - 31 - (三) 示范项目建设 ............................................................. - 32 - (四) 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 - 32 - 七、 牧区水利 ............................................................................ - 36 - (一) 发展动态 ..................................................................... - 36 - (二) 项目建设 ..................................................................... - 36 - 八、 灌排泵站 ............................................................................ - 38 - (一) 基本情况 ..................................................................... - 38 - (二) 全国大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 ..................................... - 38 - (三) 泵站管理与改革 ......................................................... - 40 - 九、 农村饮水安全 .................................................................... - 41 - (一) 基本情况 ..................................................................... - 41 - (二) 饮水安全工程建设 ..................................................... - 42 - (三) 饮水安全工程管理 ..................................................... - 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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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农村水利信息化 ................................................................ - 45 - (一) 农村水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 - 45 - (二) 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 - 46 - 十一、 技术研发与技术推广 ..................................................... - 48 - (一) 灌排新技术 ................................................................. - 48 - (二) 技术标准 ..................................................................... - 66 - (三) 技术培训 ..................................................................... - 67 - 十二、 国际合作与两岸交流 ..................................................... - 69 - (一) 贷款项目 ..................................................................... - 69 - (二) 国际技术交流 ............................................................. - 70 - (三) 海峡两岸技术交流 ..................................................... - 71 - 十三、 国际灌溉排水 ................................................................. - 72 - (一) 2013年国际有关灌溉排水的重要活动 .................... - 72 - (二) 2013年灌排领域新技术 ............................................ - 73 - (三) 2013年国际灌溉排水发展 ........................................ - 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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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2013年灌溉排水发展概述

(一) 总体发展情况

2013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我国改革开放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在中央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的支持和水利部党组的领导下,全国农村水利建设继续快速推进,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深化,农村水利事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

据有关统计资料,截止2013年底,全国灌溉面积10.422亿亩,其中耕地灌溉面积9.521亿亩,占耕地总面积的52.9%,全年新增耕地灌溉面积2328万亩。全国节水灌溉工程面积4.066亿亩,其中喷、微灌面积1.027亿亩,低压管灌面积1.114亿亩,新增节水灌溉工程面积3609万亩;全年解决6343万农村居民和农村学校师生的饮水安全问题,全国农村集中式供水受益人口比例达到73.1%。

截至2013年,全国万亩以上灌区共7709处,其中30万亩以上大型灌区456处,万亩以上灌区耕地灌溉面积4.532亿亩;全国已累计建成日取水量大于等于20m3的供水机电井或内经大于200mm的灌溉机电井共计458.4万眼,建成各类装机流量1 m3/s或装机功率50kw以上的泵站90650处,其中大型泵站366处、中型泵站4161处、小型泵站86123处。

截至2013年,全国成立的以农民用水户协会为主要形式的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累计达到8.05万多家,管理的灌溉面积约2.62亿亩,占全国耕地灌溉面积的28%;全国已建立基层水利服务机构2.9万个,落实人员13万多人;大型灌区管理单位继续推进以落实“两费”为主要内容的灌区管理体制改革,公益性人员基本支出和公益性工程维修养护经费落实率分别达到60%和41%;全国农业供水成本25.68分/ m3,其中国有水利工程农业供水成本17.26分/ m3,末级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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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供水成本8.42分/ m3。农业水价为9.14分/ m3,其中国有水利工程农业水价6.89分/ m3,末级渠系农业水价2.25分/ m3,约为成本的35.59%。全国平均农业水费实收率为86.48%。

2013年全国农村水利发展主要指标一览表 指标名称 灌溉面积 耕地灌溉面积 其中:当年新增耕地灌溉面积 耕地灌溉面积占耕地面积比例 当年耕地实灌面积 当年耕地实灌面积占耕地灌溉面积比例 节水灌溉面积 其中:喷灌面积 微灌面积 低压管灌面积 喷微管灌高效节水灌溉面积占节水灌溉面积比例 当年新增节水灌溉面积 万亩以上灌区数 其中:30万亩以上灌区数 万亩以上灌区耕地灌溉面积 农村饮水安全总人口 当年解决农村饮水安全人口 农村集中式供水受益人口比例 单位 亿亩 亿亩 万亩 % 亿亩 % 亿亩 万亩 万亩 万亩 % 万亩 处 处 亿亩 万人 万人 % 数量 10.422 9.521 2328 52.9 7.966 83.67 4.066 4486 5785 11136 52.66 3609 7709 456 4.532 80650 6343 73.1

(二) 农村水利重点建设项目

2013年,在中央强农惠农政策的支持和引导下,国家有关部门继续加大对农村水利重点建设项目的投入力度。据不完全统计,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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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由中央预算内投资或中央财政资金安排的通过水利部组织实施的各类农村水利建设补助资金总规模达到575.6亿元,主要用于以下农村水利重点建设项目。

(1)安排下达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总投资346亿,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225亿元,地方配套资金121亿元,用以解决5515万农村居民和828万农村学校师生的饮水安全问题。

(2)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107.3亿元,用于规划内211处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19处三江平原新建灌区建设、153处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建设、14个省份大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以及规模化节水灌溉增效示范和牧区水利示范等项目建设。

(3)安排中央财政专项资金243.3亿元,用于全国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包括东北四省区节水增粮行动和全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等。2013年新增启动第五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400个。

(三) 灌溉用水与效率

统计与测算分析。2013年在全国共选择样点灌区3081处开展实测分析,其中,大型、中型、小型和纯井灌区样点灌区分别为446处、790处、1237处和608处。同时,利用开发的省级与全国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管理系统进行测算分析,并将有关资料输入数据库,提高了数据规范性、工作效率与成果质量。

全国及不同规模与类型灌区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据测算分析,2013年全国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平均值为0.523,与2012年相比提高了0.007。大型、中型、小型和纯井灌区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平均值分别为0.473、0.487、0.524和0.715。

省级区域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据测算分析,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均值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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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0.55的有上海、北京、天津、河北、山东、河南、江苏、辽宁、浙江、黑龙江、海南、吉林等12个省(直辖市),占37.5%;0.45~0.55的有陕西、兵团、甘肃、山西、福建、安徽、新疆、内蒙、湖北、湖南、江西、重庆、广东、宁夏等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占43.7%;0.35~0.45的有青海、贵州、云南、四川、广西、西藏等6个省(自治区),占18.8%。

各省级区域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参见图1-1。

图1-1 2013年各省级区域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全国不同分区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考虑降水、气候条件、地形地貌、灌区特点等因素,将全国32个行政区分为华北地区、西北地区、东北地区、中部地区、东南沿海地区和西南地区等6个具有各自特色的区域。各区域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由高到低排序是华北、东北、东南、西北、中部、西南,分别为0.617、0.570、0.541、0.512、0.487、0.439,参见图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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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2 6个分区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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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发展政策

(一) 国家政策与法规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2013年11月1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该决定。?决定?明确:完善产权保护制度,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鼓励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允许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允许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合作社持有和管护;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公平规范运行;健全农业支持保护体系,改革农业补贴制度,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鼓励社会资本投向农村建设,允许企业和社会组织在农村兴办各类事业;发展基层民主,促进群众在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正确处理政府和社会关系,加快实施政社分开,推进社会组织明确权责、依法自治、发挥作用,适合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担;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对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生态空间进行统一确权登记,形成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健全能源、水、土地节约集约使用制度,完善自然资源监管体制,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对水土资源、环境容量和海洋资源超载区域实行限制性措施,实行资源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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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调整严重污染和地下水严重超采区耕地用途,有序实现耕地、河湖休养生息。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2012年12月3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以1号文件发布。?意见?提出强化农业物质技术装备。落实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大力度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大中型灌区配套改造、灌排泵站更新改造、中小河流治理,扩大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覆盖范围,大力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加大雨水集蓄利用、堰塘整治等工程建设力度,提高防汛抗旱减灾能力。加大财政对小型水库建设和除险加固支持力度;及时足额计提并管好用好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加快落实农业灌排工程运行管理费用由财政适当补助的政策;明确稳定发展农业生产。继续开展粮食稳定增产行动,着力加强800个产粮大县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东北四省区节水增粮行动、粮食丰产科技工程。大力支持发展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民合作组织。逐步扩大农村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农技推广等涉农项目由合作社承担的规模。强化农业公益性服务体系。加强乡镇或小流域水利、基层林业公共服务机构和抗旱服务组织、防汛机动抢险队伍建设。培育农业经营性服务组织。支持农民合作社、专业服务公司、专业技术协会、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农民经纪人、涉农企业等为农业生产经营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方位的服务,发挥经营性服务组织的生力军作用。采取政府订购、定向委托、奖励补助、招投标等方式,引导经营性服务组织参与公益性服务,大力开展病虫害统防统治、动物疫病防控、农田灌排、地膜覆盖和回收等生产性服务。

?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2013年10月17日,国务院以国函?2013?111号文批复了国家发展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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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委员会与有关部门编制的?规划?。?规划?在总结近年来我国农田基本建设情况的基础上,阐述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大意义,梳理了现阶段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有利条件,提出了“十二五”、“十三五”期间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建设标准和分省规模,分八个类型区明确了具体建设内容和建成要求,提出了加强工程建设监管和后续管护的机制和措施,测算投资需求,明确资金筹集的原则和渠道,分析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提出确保规划顺利实施的保障措施。规划到2020年,建成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农田8亿亩,亩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高100公斤以上,其中,“十二五”期间建成4亿亩;高标准农田集中连片,田块平整,配套水、电、路设施改善,耕地质量和地力等级提高,科技服务能力得到加强,生态修复能力得到提升。

(二) 部门政策法规

?中央财政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2013年4月8日财政部与水利部以财农?2013?14号文联合印发。该办法主要为规范和加强中央财政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以下简称中央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中央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专项用于农田水利建设与管护。其中:中央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的80%用于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包括: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田间工程和灌区末级渠系的新建、修复、续建、配套、改造;山丘区小水窖、小水池、小塘坝、小泵站、小水渠等“五小水利”工程建设;发展节水灌溉,推广渠道防渗、管道输水、喷灌滴灌等技术;牧区农田水利建设。中央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的20%用于上述农田水利设施的日常维护支出,包括项目建设材料费、工程设备费、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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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费、日常维修养护费、其他费用等五个方面。其中,其他费用包括项目的勘测设计、工程监理、质量监督检测、工程招标等费用支出。其比例不得超过中央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用于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部分的5%。中央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购臵交通工具等与农田水利建设无关的支出。

?2014年农业综合开发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2013年7月8日水利部办公厅、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办农水?2013?167号文印发。该?指南?作为农业综合开发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以下简称“中型灌区节水改造项目”)申报管理依据,适用于灌溉面积5-30万亩中型灌区的灌排工程进行节水配套改造的项目。项目扶持的重点区域是农业主产区特别是粮食主产区、水资源短缺地区,同时兼顾其他地区。

申报条件。1、纳入?全国农业综合开发重点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建设规划(修编)?,原则上位于或跨越农业综合开发县(市、区、旗、团场、农场);2、灌区有效或设计灌溉面积一般为5-30万亩;3、水源工程条件较好,水量供应有保障,用于农田灌溉的水量不低于70%,水质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4、灌区骨干工程设施老化失修严重,效益衰减,对提高当地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形成制约;5、灌区管理机构明确、机制健全。

建设内容。1、干支渠(沟)道开挖疏浚(流量不小于0.1m3/s);2、干支渠道衬砌防渗(流量不小于0.1m3/s);3、干支渠(沟)系建筑物(农桥、涵洞、水闸、渡槽、倒虹吸管、隧洞等)配套完善和更新改造;4、输水管道、暗渠制作安装、建设;5、水源及渠首工程改建、维修及加固;6、泵站(总装机容量不超过5000kW)及配套输变电工程(电压等级不超过35千伏)新建、改造;7、工程管护设施、量水设施设备及信息系统新建、改造;8、施工临时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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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土壤流失防治及环保工程措施等建设。

中型灌区节水改造项目建设资金包括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和水利部门及灌区管理单位资金等。单个中型灌区节水改造项目每次申报的中央财政资金额度原则上不高于1000万元。鼓励地方多配套、多筹资。对于中西部地区,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全部由省级及地(市、州)级两级承担,县级财政不承担配套任务;对水利部门自筹资金不做硬性规定。项目建设资金应按照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管理。2014年各省可申报的中型灌区节水改造项目数为:粮食主产省份可申报5-10个项目;非粮食主产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省农垦总局等,每个省份可申报2-6个项目。

?2013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立项指南?(以下简称?指南?)。2013年8月13日财政部办公厅以财办农?2013?60号文印发。?指南?适用于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项目(以下简称小农水专项资金项目)。

建设范围。1、小型水源工程:包括塘坝(容积小于10万m3)、引水堰闸(流量小于1m3/s)、小型灌溉泵站(装机小于1000kW)、灌溉机井、雨水集蓄利用工程(容积小于500m3)等;2、灌溉渠系工程:包括大中型灌区的末级渠系(流量小于1m3/s)工程及配套建筑物、5万亩以下灌区的渠系工程及配套建筑物等;3、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包括管道输水灌溉、喷灌、微灌等;4、排水工程:包括小型排水泵站(装机容量小于1000kW)、控制面积3万亩以下的排水沟道及配套建筑物等;5、农村河塘清淤整治工程:包括承担灌溉、排涝功能,流域控制面积在50 km2以下的农村河道的清淤整治(只适用于实施农村河塘清淤整治试点的县),10万m3以下塘坝的清淤整治;6、配套工程:包括必要的机耕道路、生产桥等配套工程(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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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规模控制在项目总投入的5%以内)。

建设内容。1、第五批重点县建设。(1)西南地区“五小水利”工程建设;(2)华北地下水超采区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3)西北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4)长江中下游及东南沿海高标准农田水利建设;(5)农村河塘清淤整治;(6)1-5万亩中型灌区配套改造。2、东北四省区“节水增粮行动”。3、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示范。4、灌溉试验站建设。5、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农业部直属垦区。

中央财政对高效节水灌溉重点县、“五小水利”重点县每县补助1500万元,对高标准农田水利建设重点县每县补助1200万元,一般重点县每县补助800万元,各重点县的具体补助规模由省级财政、水利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省级财政对重点县的平均补助规模原则上不少于800万元。市、县两级财政也要切实增加对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的投入。

?2013年中央财政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建设指南?(以下简称?指南?)。2013年10月25日,水利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以办财务?2013?215号印发。2013年中央财政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以下简称中央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统筹考虑小农水重点县建设、高效节水灌溉、“五小水利”工程等各类农田水利建设任务。

建设项目。1、小型蓄引提水源。新建、改建小型蓄水工程设施、引水堰闸和小型灌溉泵站等小型引提水工程。2、农村塘坝池窖清淤整治。对现有农村塘坝池窖,实施以清淤、防渗加固、涵管改造等为主要内容的清淤整治,恢复、提高塘坝调蓄能力。3、农村河道整治和水系连通。对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的具有灌排功能的农村河道,采取清淤疏浚、护岸护坡、水系沟通、拓宽整治等措施,提高农业抵御水旱灾害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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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要建立财政资金奖补机制,因地制宜确定具体补助标准与补助重点,按照“奖优罚劣”的原则,根据维修养护投入和管护实效等,统筹安排中央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用于维修养护的经费。项目申报自下而上进行,积极采取竞争立项、差额评分、择优比选等方式遴选项目,鼓励有条件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村集体组织、用水户协会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承接项目建设和管理。

(三) 地方政策法规

?山东省农田水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2013年5月2日,山东省政府以第261号省政府令公布,该办法自2013年8月1日起施行。?办法?围绕耕地灌区化、灌区节水化、节水长效化、环境生态化的目标要求,对农田水利规划、建设、管护、使用、监督管理进行了全面规范,为建设“旱能浇、涝能排”的高标准农田提供了法制保障。?办法?主要内容:一是农田水利实行统一规划布局。二是农田水利建设实行统一水源配臵。三是明确农田水利建设的投入机制。四是强化农田水利工程的质量控制。五是明确农田水利工程的管护主体和资金渠道。六是明确农田灌溉用水的管理。七是强化农田水利工作的监督管理。

?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将于201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共6章51条,主要规范了水资源管理和开发利用,水资源、水域和水工程的保护,水资源节约使用和法律责任等内容。?条例?认真吸收了近年来黑龙江省水资源管理的新经验、新理念,全面贯彻了近几年来党和国家的治水方针和政策,主旨是以建立节水防污型社会、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以依法管水、科学治水为核心,把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放到了突出的位臵,努力促进资源与社会经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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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大型灌区

(一) 普查基本情况

2010年至2012年国务院开展了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2013年3月正式公布了水利普查成果。全国共普查大型灌区456处,设计灌溉面积3.46亿亩,灌溉面积2.78亿亩,其中耕地灌溉面积2.55亿亩。

按灌区规模划分,设计灌溉面积500万亩及以上大型灌区有6处,150(含)-500万亩大型灌区36处,50(含)-150万亩大型灌区135处,30(含)-50万亩大型灌区279处,详见图3-1、表3-1。

500万150~500亩以上万亩.1.3%7.9P~150万亩29.60~50万亩61.2%

(a)数量 (b)灌溉面积

图3-1 全国不同规模大型灌区数量与灌溉面积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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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1 全国大型灌区数量及灌溉面积 单位:处,万亩

规模 500万亩及以上 150(含)~500万亩 50(含)~150万亩 30(含)~50万亩 合 计 数量 6 36 135 279 456 设计灌溉面积 5435.41 8853.31 10428.66 9927.51 34644.89 灌溉面积 4325.67 7425.64 8147.95 7924.57 27823.83

全国大型灌区共有0.2m3/s以上灌溉渠道38.38万条,总长度51.95万km,其中衬砌长度14.72万km(2000年以后衬砌长度3.74万km),占渠道总长度的28.3%;渠道上共有渠系建筑物147.75万座、泵站3.36万座。共有0.2m3/s及以上的灌排结合渠道16.72万条,总长度20.85万km,其中衬砌长度2.77万km(2000年以后衬砌长度0.69万km);渠道上共有渠系建筑物数量48.78万座、泵站2.62万座。共有0.6m3/s及以上的排水沟19.19万条,总长度22.66万km;排水沟上共有建筑物36.77万座、泵站1.01万座。

(二) 工程改造与建设

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2013年国家继续实施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建设,下达投资计划约86亿元,其中,完成中央投资 58 亿元,完成地方配套资金 28亿元,用于211处大型灌区骨干工程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建设。从1998年至2013年底,国家累计安排资金780亿元用于大型灌区骨干工程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建设,其中中央安排投资458亿元,地方应配套322亿元,改造范围涉及全国428个大型灌区。

全国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投资情况见表3-2,1996年以来国家历年安排总投资及中央项目建设资金情况(不含2002年应急抗旱用于灌区改造资金及其它基建资金)如图3-2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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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2:全国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投资情况表(单位:亿元) 分区 全国 其中:东部 中部 西部 2013年 合计 86.1 18.7 27.0 40.3 中央投资 58.0 7.5 18.0 32.5 地方配套 28.1 11.2 9.1 7.8 合计 780.2 223.9 274.6 281.7 1996~2013年 中央投资 457.8 89.9 159.9 208.1 地方配套 322.3 134.0 114.8 73.6

图3-2:1996~2013年国家历年安排项目总投资金情况

图3-3:1996~2013年国家历年安排项目中央资金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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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问题。一是改造任务仍然艰巨。1998年至2013年16年间,大型灌区骨干工程投入仅占规划投资的60%,按照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到2020年基本完成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任务依然十分艰巨;二是地方配套资金不到位。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全国平均配套资金到位率约66%,有82%的灌区配套资金不能足额到位,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项目的顺利实施;三是受体制与机制以及投入力度等因素制约,相关科研成果、新技术及新材料未能很好地应用于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建设中,使灌区配套改造的整体效益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四是项目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灌区配套改造实施长达16年,经济社会、灌区的水资源状况和工程设施条件发生了变化,应适当调整建设内容和配套改造方案,强化项目前期审查、复核工作;从历次的审计、稽查、核查情况看,项目管理违规问题时有发生,有待加强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工作;工程建设效益评估及后评价工作相对滞后,截止2013年底,全国已有近200处大型灌区国家安排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骨干工程投资规模已达到其规划投资规模,有待加强对这些灌区实施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效果进行中期评估和后评价。

对策建议。一是大型灌区列入水利部172项重点工程之一,应进一步明确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基本完成的具体目标,加大中央和地方的投资力度,确保节水改造任务在2020年前基本完成;二是针对配套资金不到位程度,要求各省尽快落实资金来源和相关责任,确保以往未配套的资金足额到位;三是新颁布的?水利水电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及耐久性设计规范?对农田水利建设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应尽快研究下一步灌区节水改造工作如何与新的标准衔接;四是汲取各地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实施经验,推广应用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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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的新材料与新技术以及适用于不同类型灌区和不同工程形式的节水改造技术模式,为完成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规划任务提供指导和借鉴;五是建立考核办法、完善项目实施效果评估指标体系,并针对灌区水土资源变化情况、工程状况以及整体运行情况进行综合评估,为灌区年度投资计划安排和国家宏观决策提供重要依据;六是为适应项目建设新形势、新时期的要求,研究推进现代化的发展策略,并开展现代化灌区建设试点,探索灌区现代化的发展方向和建设内容。

(三) 信息化建设管理

灌区行业管理信息化建设。在灌区节水改造信息管理系统开发完成的基础上,水利部农水司组织开展了数据填报、系统试运行、数据复核等一系列工作,并在2007年底至2013年期间,针对系统使用方面组织培训18次,培训相关人员2400多人次;同时为确保管理信息系统安全高效运行,发布了配套文件?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办法?(试行)。

目前系统运行基本稳定,系统总体结构包括:大型灌区公众信息、大型灌区节水改造项目管理、大型灌区行业管理三部分。大型灌区项目管理系统具备数据填报、数据汇总分析、电子地图、部分电子政务、系统管理、灌区信息化链接六大功能,系统功能基本满足了灌区行业管理和项目管理的需要,有效地提高了项目管理水平、为主管部门宏观决策提供基础依据、为农田水利行业提供信息平台。2013年度有340处大型灌区完成了数据填报,占应完成的78%;有278座完成了灌区地图制作,占应完成的64%。

大型灌区信息化建设情况。水利部办公厅于2014年5月8日下发?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大型灌区信息化建设调研的通知?(农水函?2014?428号,以下简称“通知”),组织对262个灌区进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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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或是现场调研。根据调研结果,截止2013年底,共有153处灌区不同程度地开展了信息化建设,占调研灌区总数的58.4%,完成投资累计为10.81亿元,灌区信息化投入呈逐年上升的趋势。大部分灌区在建设过程中,都积极探索、不断总结信息技术与灌区业务工作结合的方法与途径,积累了宝贵的实践经验。随着信息技术在灌区工程管理及用水管理中的推广应用,全面提升了灌区的现代化管理水平,并在有效保障工程安全运行、提高灌区水资源调度能力、减少水事纠纷、改善职工工作环境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大型灌区信息化技术培训。2013年7月和9月,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举办两期大型灌区节水改造项目项目建设管理及信息技术推广应用培训班,来自全国30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灌区主管部门及信息化试点灌区代表共310人参加培训;结合培训,学员们还就灌区节水改造建设与管理情况、信息化建设的经验与做法等相关问题进行了研讨,对推进灌区信息化建设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信息化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滞后于灌区自身及行业发展的需求。部分灌区的信息化系统还不完整,建设内容分布不均衡,已建的系统存在“没有用、不会用、不能用”和“建得起、用不起”等问题。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投入严重不足。目前信息化亩均投资约为7元,已开展信息化建设的灌区存在建设内容偏少,覆盖区域有限;灌区信息应用水平低、信息孤岛现象多等情况,使灌区信息化系统的综合效益不能得到有效发挥。二是需求分析不充分。部分灌区存在信息化建设技术方案和建设内容与灌区实际管理工作结合不紧密,环境适应差,不能很好地满足灌区管理的实际需求。三是保障机制不够健全。主要是信息化专管机构不健全,专管人员、运行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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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维护经费不足。目前信息化系统运行管理维护经费仅占信息化投资总额的约1%,使得相关信息系统及设备使用年限大幅降低,影响了工程效益的持续发挥。四是信息化系统应用水平低,功能发挥不够充分。部分灌区信息化系统仍处于较低的应用水平,难以为灌区管理提供有力支撑。五是缺乏适合灌区信息化建设的标准和规范。灌区在信息化建设过程中,无论是设备选型还是软件开发均参照其他行业的标准和规范,而且,参照的标准和规范均不一致,使信息化系统的建设质量难以控制,系统难以集成,系统建成后难以管理和维护。

对策建议。一是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建议国家能争取专项资金用于灌区信息化建设,以确保灌区信息化建设资金投入的稳定性。二是强化行业管理,建立咨询评估机制。建议国家对灌区信息化建设进行必要的指导和监管,组织专家对灌区信息化建设前期技术方案、建设实施及信息技术应用效果等进行咨询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推动灌区信息化良性健康发展。三是加强环境保障机制建设,提高信息系统应用水平。通过建立信息化建设专管机构,配臵专职人员;多层次培养灌区信息化建设专业人才;制定信息技术推广应用激励机制;多渠道筹集灌区已建信息系统的运行管理与维护经费等方面,确保信息系统正常发挥效益。四是开展灌区数据定义、标准制定和信息化规划工作。建议专门组织各方力量对灌区数据进行分类、规范定义,制定信息化建设标准及执行措施,提出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设备设施在灌区使用的性能与指标要求,建立信息化设备和设施生产许可以及计量认证制度,编制?全国大型灌区信息化建设规划?。五是开展关键的灌区实用技术研究。包括开展适合灌区的量测水方法与设施、设备、信息的深度开发与应用等方面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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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中型灌区

(一) 基本情况

据统计,全国共有中型灌区7865处,设计灌溉面积约3.33亿亩,有效灌溉面积约2.39亿亩,其中,灌溉面积5-30万亩的重点中型灌区2157处,设计灌溉面积约2.15亿亩,有效灌溉面积约1.57亿亩;灌溉面积1-5万亩的一般中型灌区5708处,设计灌溉面积约1.18亿亩,有效灌溉面积约0.82亿亩。中型灌区是我国重要的农田水利基础实施,形成和提供的粮食生产能力约占全国的20%。

(二) 工程建设与节水改造

据统计,2011-2012年,共实施中型灌区节水改造项目190个,总投资32.64亿元,其中,中央财政农发资金18.95亿元,地方配套资金13.69亿元。共衬砌防渗及疏浚干支渠道4950公里,改造、配套及新建渠系建筑物15060多座。项目实施后,可新增和恢复灌溉面积258万亩,改善灌溉面积680万亩;每年可新增粮食、棉花、油料等主要农产品生产能力约8亿公斤;每年可增加节水能力约12亿m3。

2013年,立项实施了153个中型灌区节水改造项目,总投资25.47亿元,其中中央财政农发资金15.28亿元,地方配套资金10.19亿元。衬砌防渗及疏浚干支渠道3550公里,改造、配套及新建渠系建筑物10960座。项目完成后,可新增和恢复灌溉面积166万亩,改善灌溉面积495万亩;可新增粮食、棉花、油料等主要农产品生产能力约5亿公斤;每年可增加节水能力约7亿m3。

(三) 灌区管理

灌区管理单位合理确定机构职责和人员编制。通过改革,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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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护主体,落实管护经费,提高管护效率。

结合中型灌区节水改造项目实施,逐步确立管理单位的法人地位和经营自主权,明确灌区管理单位的责、权、利,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

推行用水户参与灌溉管理。组建农民用水户协会,支持和引导农民参与灌溉管理、工程管护、水费收缴等,完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促使灌区管理单位加强内部管理,降低供水成本,增强灌区管理单位自我发展能力,实现灌区水资源的优化配臵和高效利用。

(四) 问题与对策

1、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中型灌区节水改造进展明显缓慢滞后,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要求不相适应,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是:

(1)资金投入仍然不足,改造进度较为缓慢。尽管最近几年国家农发办加大了中型灌区投资力度,但与实际需求差距仍然较大。截至2013年底,已对650多处重点中型灌区进行改造,目前仍有1300多处尚未改造,重点中型灌区改造任务依然十分艰巨。按目前投入和改造进度,要实现2011年中央1号文件确定的到2020年基本完成中型灌区改造的目标任务,难度较大。中央财政农发资金是重点中型灌区节水改造的资金渠道。资金投入不足是造成中型灌区节水改造进展缓慢的主要原因。

(2)单个灌区投资额度偏低,改造标准不高。目前,单个中型灌区改造项目投资规模一般在1500-2000万元左右,其中中央财政资金投入约1000万元,对灌溉面积较大的中型灌区只能实施较低标准的初步改造。

(3)部分省份地方配套资金落实不到位,影响项目顺利实施。总体来看,绝大多数省份地方配套资金落实较好,但仍有少部分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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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配套资金落实不好,造成项目建设进展缓慢,影响项目按时完工。

2、对策和建议

(1)加大中央财政资金对中型灌区改造建设的投入力度。 2011年的中央1号文件提出,到2020年基本完成重点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任务。国务院批复的?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提出,2011-2020年期间要对1575处重点中型灌区实施改造,任务较为繁重。建议继续加大中央财政资金对中型灌区改造建设的投入力度,为实现上述目标任务提供资金保证。

(2)开展中型灌区现代化改造与高标准农田建设有机结合试点项目建设,做到同步规划设计、同步建设实施、同步发挥效益。

按照水利部、国家农发办近期座谈会要求,结合农业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2014年拟选择3-5处条件较好的中型灌区,开展中型灌区现代化改造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同步规划设计、同步建设实施、同步发挥效益试点项目建设,打造一批工程设施配套完善,测控及管理调度技术先进现代化中型灌区。

(3)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各项工作,特别是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和技术指导工作。

农业综合开发的重点任务是打造一批旱涝保收、高产稳产、节水高效的高标准农田,提高农产品特别是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障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今后要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各项工作,特别是加强事中和事后监督、评估和技术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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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

(一) 项目建设

新增第五批400个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为贯彻落实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加大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小农水专项资金)投入力度,2013年新增400个第五批重点县。至2013年,累计已实施重点县项目2050个县次,涉及1730个行政县,基本覆盖全国主要农业大县。

建设原则与重点。按照突出重点领域和区域,适当兼顾一般地区的原则,加大西南五省(区、市)、西北干旱区、华北地下水超采区等地区的支持力度,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分类推进,大规模推进高效节水灌溉和高标准农田水利建设,大力提升农田水利基础设施保障水平。

“三北”地区大力推广高效节水灌溉,实现农田水利升级换代。东北地区结合“节水增粮行动”开展滴灌、喷灌等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华北地区压减地下水开采量,开展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西北地区严格按照水资源配臵总量,控制灌溉发展规模,开展滴灌、喷灌等高效节水工程建设;长江中下游及东南沿海地区以渠道防渗为主,开展高标准农田水利建设,提高农田水利现代化水平;西南五省区开展以小微型水源为重点的“五小水利”工程建设,提高农田水利支撑能力。同时,在全国15个省份开展1-5万亩中型灌区配套改造重点县建设,充分发挥骨干水源工程效益;在全国10个南方省开展农村河塘清淤整治重点县建设,增加塘坝蓄水能力和河道灌排能力,打通水源工程沟通网络,提升供水保障能力。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投入。2013年,小农水专项资金项目工程总投资410亿元,其中,中央安排资金177.08亿元。2005~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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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小农水专项资金项目中央安排资金累计678.16亿元。2009~2013年,重点县项目中央安排资金累计470.1亿元,引导地方投入600多亿元。

项目效果。据各省上报数据,2013年度小农水专项资金项目完成后,可改造塘坝1.68万座,更新改造引水堰闸5863处,维修改造机电井4.8万眼,配套改造小型泵站7187座,新建小水窖等雨水集蓄利用工程3.7万处,整治渠道5.83万公里,河道整治770公里,河道清淤774万m3,发展管灌、喷灌、微灌等高效节水灌溉面积 2060万亩,新增、恢复有效灌溉面积2500万亩,改善灌溉面积 3800万亩,新增节水能力77.6亿m3,新增粮食生产能力 188亿斤,完成21个1-5万亩中型灌区配套改造任务。

项目通过连片建设,规模化推进,有效提高了水资源利用效率,增强了当地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促进了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带动了一批农业现代园区建设。特别是在山丘区,通过开展以小水窖等小微型水源为重点的“五小水利”工程建设,不但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解决这些地区的粮食自给,而且为重大干旱情形下的人畜饮水提供了备用水源。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各重点县坚持改造工程与农田林网建设相结合,与供水、供电、道路建设相结合,促进了项目区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善和健康水平的提高。项目实施后,淤积的塘坝、沟河得到清理,改善了水环境,无水成有水,死水变活水,农村水环境焕然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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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1 2005-2013年工程投资

图5-2 2005-2013年工程效益

图5-3 2005-2013年工程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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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管理与改革

规范项目遴选制度。通过几年的大力推动,全国已有29个省(区、市)实行公开申报、竞争立项机制。各省在重点县竞争立项过程中邀请审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山东、湖北两省更是在省电视台进行了直播,不仅体现了公开公平,更充分调动了全社会对农田水利建设的关注和支持。部分重点县在对项目村、项目区的遴选时,也引入竞争立项机制。两级竞争立项机制的引入,使重点县遴选工作更加公开透明,在建设重点上由面面俱到向集中力量转变,在投入主体上变“要我干”为“我要干”,在管理方式上降低了建设成本,提高了投资效益。

强化监督检查机制。2013年10月,水利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大型水利工程和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稽察的通知?(办稽察函[2013]854号),水利部安全监督司和稽察办组织对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浙江、福建、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等21省(区)第二批小农水重点县建设项目开展了专项稽察。稽查组随机抽查了63个县,占第二批重点县的14%。从稽察的情况看,第二批重点县建设管理水平有了较大程度提高,设计、施工、建设、管理都更加规范,工程质量总体较好,深受当地政府和农民欢迎。

2013年12月,水利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开展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专项检查的通知?(办农水函[2013]1264号),要求按照全面覆盖、深入排查的原则,采取分省逐县、自下而上的排查方式,对第一至四批1650个重点县次进行全面检查。从检查的情况看,各地在重点县建设过程中,能按照国家有关重点县建设管理的政策法规执行,严格审查审批重点县年度实施方案,认真筛选年度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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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竞争立项、公开选拔,实现优中选优。工程建设任务完成情况与批复的实施方案基本吻合,大部分重点县自2010年以后能严格按照水利工程建设“四制”进行管理,有部分设计变更情况,也基本按建设程序报批同意后执行。各重点县均较好执行了县级财政报账制和国库集中支付制,规范落实了省里统一要求的报账程序,做到了专款专用。大部分重点县能在完工后一年内进行验收,已验收工程合格率为95%以上。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1、明晰工程产权。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落实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产权。目前,通过承包、租赁、拍卖、股份合作等多种方式,有700多万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产权进行了改革,发展各类农民用水合作组织7万多个,管理灌溉面积2亿多亩。2、落实工程管护主体和责任。明确工程产权所有者是工程的管护主体,健全管护制度,落实管护责任,确保工程正常运行。湖北省探索建立小型农田水利“民选、民建、民管”与“政府支持、政府指导、政府监管”相结合的民主化建设管理新模式,切实体现广大农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安徽省创新建后管护机制,从2013年开始,按照重点县总投资的1%从省或县级配套资金中安排补助资金,用于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物业化管理等新型管护模式。3、落实工程管护经费。多渠道筹集工程管护经费,建立稳定的管护经费保障机制。按照规定的比例和范围,安排部分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支持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四川省每年从省级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小型水利工程管理。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对小型水利工程建设成效好、管理力度大的县(市、区)给予管护资金扶持奖励。4、探索适合小农水特点的建设管理模式。随着土地流转加快和农业生产经营方式的转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快速发展,各地因地制宜,积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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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适合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特点的建设管理模式,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鼓励支持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民用水户协会等新型农村经营主体参与农田水利建设,更好地推进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管理工作。

主要问题。1、?县级农田水利建设规划?已不能满足当前建设需求。各地县级农田水利建设规划基本上都是2009年编制并审批的,随着这几年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形势变化,国家投入成倍增长,建设内容不断拓展,现有的规划在建设内容、投资需求以及建设标准等方面已不符合当前要求,需要根据新形势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2、现有工程建设管理模式难以适应小农水项目的特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量大、面广、分散,与农民关系密切,群众参与度高,目前参照大型基建工程确定的工程建设管理模式难以适应,特别是实行“四制”的项目,既不利于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也影响了工程进度,降低了资金使用效益。3、建后管护经费落实不到位。据测算,我国面广量大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每年每亩地需10-15元的管护经费,全国每年大约需农田水利管护经费180-270亿元。目前,只有江苏、浙江、福建、四川等省份的部分地区设立了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专项管护经费。虽然各地在工程运行使用过程中,积极探索农业用水水价改革,推行“计量灌溉、定额管理”水费征收制度,但由于水价偏低,水费收取率不高等原因,使得管理维护经费不足问题依然突出,严重影响了工程效益的长期发挥。

对策和建议。1、进一步修订完善?县级农田水利建设规划?,更好地指导农田水利建设工作。2、积极探索建立适合小型农田水利特点的建设管理制度,积极推广项目公示、资金县级报账、主要设备集中采购、巡回监理、农民用水户全过程参与等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大力推行“规划控制、定型设计、定额补助、以奖代补”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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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管理新办法,鼓励和引导农民开展直接受益的小型农田水利建设。3、建立严格的项目检查、评估和总结制度。每年组织稽察、审计人员,对项目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充分发挥专家作用,不定期地开展咨询工作。健全政府有关部门和受益农民共同监管的机制,加强社会监督。4、切实加强工程建后管护工作。积极推进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明晰所有权,界定管理权,明确使用权,搞活经营权,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重点解决管护主体、管护责任和管护经费等问题。积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探索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财政补贴制度。加快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步伐,充分发挥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在工程建后管护中的作用。

(三)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进展

水利部自2008年开始组织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示范),至2013年,累计投入18.8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8.6亿元),在27个省份的150多个县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示范),建设示范区面积350多万亩。

2013年,中央财政进一步加大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投入,扩大试点规模,中央财政资金3亿元,在27个省的56个县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示范。水利部确立2013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总体思路是以“有利于节约用水、有利于降低农民水费支出、有利于保障工程良性运行和有利于水利工程体制机制创新”为原则,在“综合改革”上下功夫,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作为农田水利改革的“综合平台”。2013年9月,水利部召开了全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座谈会,向各省传达了水利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工作思路和具体要求,李国英副部长出席开班式并讲话。同月,水利部在兰州市举办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培训班,27个省财政、水利部门主管人员和56个示范县水利部门负责人及业务骨干近200人参加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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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重点是:完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和配套量水设施;探索合理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加强用水计量和农业用水定额管理,因地制宜实施超定额累进加价的农业水价制度;推进小型水利工程改革,创新灌排工程运行管护机制,加强农民用水合作组织能力建设,建立合格的工程管护主体,明确工程管护责任;探索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维护费财政补助政策,保障灌排工程良性运行;创新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机制,鼓励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直接承担项目建设和全过程参与。

2013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受益面积66.5万亩,受益农户17.4万户;建设和改造灌区末级渠系2240公里,设臵量水设施11300处,大部分项目区做到计量到斗口,有的计量到农口,井灌区计量到户;建设农民用水户协会230个,培训农村水管人员35000多人。示范区灌溉效率提高显著,灌溉周期平均缩短5天左右;节水效益明显,亩均节水109立方米;亩均粮食增产94公斤;农民用水成本降低,农户水费支出平均每亩减少10元,取得了“六省两增”的良好效果,即省水、省地、省钱、省工、省时、省肥、增产和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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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农田节水灌溉

(一) 农田节水灌溉发展

2013年底全国灌溉面积10.42亿亩,耕地灌溉面积达到9.52亿亩,林地灌溉面积0.32亿亩,园地灌溉面积0.35亿亩,牧草地灌溉面积0.16亿亩;节水灌溉工程面积达到4.07亿亩,其中渠道防渗输水灌溉面积19255万亩,占节水灌溉工程面积的47%;低压管道输水灌溉面积11136万亩,占节水灌溉工程面积的27%;喷灌面积4486万亩,占节水灌溉工程面积的11%;微灌面积5785万亩,占节水灌溉工程面积的14%。

2013年,全国新增耕地灌溉面积2328万亩,新增节水灌溉工程面积3609万亩,其中微灌面积净增945万亩。

(二) 东北四省区节水增粮行动

为积极落实2011年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对农业节水工作的全面部署,在吉林省、黑龙江省地方先行先试并取得显著的节水、增产、增收效益和推广经验基础上,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对东北四省区开展节水增粮行动提出了明确要求,2012年6月26日,财政部、水利部、农业部联合召开东北四省区节水增粮行动项目工作会议,全面部署节水增粮行动工作。

东北四省区“节水增粮”行动,是指东北四省区通过中央支持,地方自主安排,以玉米主产区为重点,集中连片大规模推广应用高效节水农业灌溉技术,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灌溉用水系数,实现节水、增粮的目的。计划2012年-2015年,在整合现有小农水专项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现代农业发展资金、农业科技推广资金的基础上,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工程3800万亩,总投资为38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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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60%。

截至2013年底,四省区共建设小型蓄水工程200多处,改造、新建机井5万眼,配臵大中型喷灌机5300台套,小型移动式喷灌机具8000台套,铺设管道18万公里,铺设滴灌带(管)265万公里。2012年度完成建设任务800万亩,2013年度完成519万亩。

(三) 示范项目建设

2013年中央安排规模化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财政投资8亿元(国债),带动地方配套和群众自筹5.24亿元,总计投资13.24亿元,同比增长36.5%,共计建设108个节水灌溉示范项目,扶持和引导各地节水灌溉工程建设,有力地推动了节水灌溉事业的发展。项目建成后,可新增节水灌溉工程面积130万亩。项目区年增节水能力约1.49亿方,增加粮食及其它农作物生产能力约18.2万吨。

(四) 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1、存在的问题

(1)土地集约化经营程度低,高效节水灌溉的效益发挥有待进一步发挥。目前,全国农村土地流转面积仅占家庭承包面积的26%。分散经营的土地农业种植结构繁杂,对灌水方式、时间、数量要求不一,管理成本高,土地分散经营仍是制约集中连片发展高效节水灌溉的重要因素。

(2)农业的比较效益低,公益性强,农民自主节水意识依然不高。随着农村外出务工人员的不断增多,农民种地的收入占其家庭收入的比重越来越少,节水灌溉的一次性高投入农民难以承受,同时,农业比较效益低,占GDP的比重已从1952年约52%下降到2013年的10%,北京、上海不到1%,江苏、浙江、广东等一些经济发达地区仅约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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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农业节水机制尚未建立,节水激励和约束政策不到位。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正在落实中,农业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尚未逐级分解到位,农业灌溉用水的水权制度尚在探索,初始水权的确定事关民生,农民对水权的接受需要长期培育,农业灌溉用水缺乏刚性约束。同时,现行农业水价不及成本的一半且计收困难,难以发挥促进节水的杠杆调节作用,农业水价的形成和实施还需探索,水权交易机制的建立、政府在农业灌溉用水水权回收机制中的作用、回购资金的渠道等均有待研究。

(4)节水灌溉服务体系建设依然滞后,技术推广体系尚不完善。节水灌溉是工业武装农业的重要措施,但与之配套的基层水利服务机构能力较为薄弱,缺乏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扶持政策,专业化服务组织尚在起步,专业化、社会化的服务体系尚未普遍建立,难以为节水灌溉设施运行维护提供便捷服务。另外,产、学、研联系还不够紧密,灌溉试验站网建设滞后,灌溉预报信息难以及时传递给农户。

2、对策建议

(1)继续加大中央财政的支持力度。将节水灌溉工程建设作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各级政府基本建设计划,并逐年有所增加,建议在资源性缺水地区,将农业灌溉节水作为政府考核的内容。按照不同水源条件、不同作物、不同地区实行差别化的国家补贴政策,合理确定国家、地方和农民的投资比例,建立良性投入机制。

(2)加快推进相关政策出台。对不同来源的资金和投劳实行“捆绑式”管理和使用,实现从骨干工程到田间工程的整体规划,统一实施。制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占用补偿制度;加快落实节水灌溉产品享受农机具购臵补贴政策;引导和鼓励广大农民、农村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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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合作组织、农民用水户协会和社会资金参加节水灌溉工程建设。

(3)不断推动产权制度改革。明晰节水灌溉工程的产权和资产收益归属权,研究探索将财政投资形成的农田水利设施资产转换为集体股权,或者量化为受益农户股份的有效方法。在明晰产权的基础上,明确将财政资金支持建设的农田水利设施产权移交给产权主体的程序等相关要求。探索产权所有人以工程设施作为抵押,取得金融贷款支持的有效途径。在产权主体真正到位的基础上,采取多种形式,搞活经营权,提高管护效率。

(4)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立“工程产权所有者筹集为主,政府绩效考核进行奖补为辅”筹集工程管护经费的长效机制;探索财政资金购买公共服务的做法,在确保工程安全、公益属性和生态保护的前提下,鼓励企业、社会组织、个人竞争参与公益性水利工程的管护;坚持节约优先方针,设定优先目标,适当提高农业用水价格,研究通过精准补贴等办法,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鼓励和扶持农民用水户协会等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充分发挥其在运行维护、水费计收等方面的作用。

(5)进一步完善科技推广体系。一是建立健全以基层水利和农业服务组织为主体,高等学校、科研单位和企业广泛参与,政府扶持和市场引导相结合的节水灌溉技术推广服务体系;二是强化灌溉试验站网建设,建立基于互联网络的节水灌溉技术实时服务体系,提供基础数据和产品信息查询、人员技术培训等方面的服务以及节水灌溉工程规划设计与施工、节水灌溉技术及产品应用等方面的技术指导。

(6)强化节水灌溉宣传与培训。加强节水灌溉科技知识普及、培训技术骨干,形成由专家、技术骨干、用水者不同层次人员组成的节水灌溉技术力量;广泛深入开展节水灌溉宣传,调动全社会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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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参与节水灌溉发展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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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j5q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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