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城市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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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城市总体规划

(2008—2020年)

要 点

焦作市人民政府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

项目名称

焦作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 项目主管单位

焦作市城市规划管理局 项目主持单位

中国 城市建设研究院

中国科学院地理资源所区域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中心

国家事业单位法人代表:徐文龙 国家事业单位法人代码:40000905-5 城市规划编制资质证书等级:甲 级

城市规划编制资质证书编号:[建]城规编第(021003)

院 长:徐文龙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院总工程师:徐海云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院规划成果专用章:

规划编制完成时间:2008年12月

II

规划编制组成员名单

主管院长:

赵洪才 教授级高级城市规划师 项目负责人:

方创琳 博士,副总规划师,教授,博士生导师 郐艳丽 博士,副总规划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参加人员:

毛汉英 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副总规划师 黄金川 博士,副研究员,高级城市规划师 王 炜 博士后,教授,高级城市规划师 李 铭 博士,城市规划师 鲍 超 博士后,城市规划师 陈铁柱 高级工程师 李 颖 高级工程师 刘晓丽 博士,城市规划师 蔺雪芹 博士,城市规划师 刘贵利 博士,高级城市规划师 谭建欣 硕士,城市规划师 靳志强 硕士,城市规划师 周 游 硕士,工程师 王蔚蔚 硕士,工程师 李文杰 助理工程师 张 亮 助理工程师 李 嘉 助理工程师 徐 续 助理工程师

III

目 录

第 一 章 总 则 ..................................................................................................... 1 第 二 章 城市发展目标与发展战略 ..................................................................... 2 第 三 章 市域城乡协调发展与布局规划 ............................................................. 4 第 四 章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 9 第 五 章 城市规划区城乡建设用地规划 ........................................................... 15 第 六 章 城市性质与中心城区发展规模 ........................................................... 18 第 七 章 中心城区建设用地布局规划 ............................................................... 20 第 八 章 中心城区综合交通规划 ....................................................................... 27 第 九 章 中心城区绿地系统与景观规划 ........................................................... 30 第 十 章 中心城区历史文物古迹保护规划 ....................................................... 33 第十一章 中心城区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 35 第十二章 中心城区环境保护与环境卫生规划 ................................................... 40 第十三章 中心城区综合防灾规划 ....................................................................... 42 第十四章 中心城区近期建设规划 ....................................................................... 45 第十五章 中心城区远景发展设想 ....................................................................... 47 第十六章 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 48 第十七章 附 则 ................................................................................................... 49

说明:文中带下划线的部分为强制性内容

I

焦作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 文 本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制定本规划,本规划是依法指导焦作市城市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是指导焦作市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主要依据。

第二条 修编指导思想

1、城乡统筹,综合协调,科学编制 2、立足实际,突出特色,明晰结构 3、依托老城,适度拓展,紧凑布局 4、量地而行,循序发展,留有余地 第三条 规划原则

1、坚持科学发展原则,建设环境友好型城市 2、坚持集约节约原则,建设资源节约型城市 3、坚持多规衔接原则,建设综合性中心城市 4、坚持公平和谐原则,建设和谐宜居型城市 第四条 修编重点

1、重新定位城市性质与功能,科学合理地确定城市发展规模 2、重构城市长远发展的空间框架,确保各项建设具备合理的发展空间 3、综合治理城市环境污染,努力改善人居环境

4、确保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等国家重大工程顺利建设,美化城市景观 第五条 修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年)

(4)国家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12月25日

(5)国家建设部,《关于同意对焦作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的批复》,建规函[2005]51号文件,2005年3月1日

(6)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城镇体系规划(2006-2020)》,2006年 (7)河南省人民政府,《中原城市群总体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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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制定本规划,本规划是依法指导焦作市城市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是指导焦作市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主要依据。

第二条 修编指导思想

1、城乡统筹,综合协调,科学编制 2、立足实际,突出特色,明晰结构 3、依托老城,适度拓展,紧凑布局 4、量地而行,循序发展,留有余地 第三条 规划原则

1、坚持科学发展原则,建设环境友好型城市 2、坚持集约节约原则,建设资源节约型城市 3、坚持多规衔接原则,建设综合性中心城市 4、坚持公平和谐原则,建设和谐宜居型城市 第四条 修编重点

1、重新定位城市性质与功能,科学合理地确定城市发展规模

2、重构城市长远发展的空间框架,确保各项建设具备合理的发展空间 3、综合治理城市环境污染,努力改善人居环境

4、确保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等国家重大工程顺利建设,美化城市景观 第五条 修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年)

(4)国家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12月25日

(5)国家建设部,《关于同意对焦作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的批复》,建规函[2005]51号文件,2005年3月1日

(6)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城镇体系规划(2006-2020)》,2006年 (7)河南省人民政府,《中原城市群总体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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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焦作市人民政府,《焦作市中心城总体规划(1995-2010)》,1995年 (9)焦作市人民政府,《焦作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2006年3月

第六条 城市规划区范围

本次规划确定的城市规划区范围是:东以省道S233和修武县城东界为界,南以S104省道和长济高速公路为界,西以中站区西界、月山站和X023县道为界,北以马村区北界、中站区北界及县道X012为界。行政辖区包括解放区、山阳区、中站区、马村区、高新区及周边部分地区等,城市规划区总面积为680平方公里。

本次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范围是:北临太行山麓,以影视路-焦辉路为界,东以万方工业区东界为界,南以大沙河为界,西以大石河为界,具体包括七个城市组团,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为140平方公里。 第七条 规划期限

1、近期——2008-2010年; 2、远期——2011-2020年; 3、远景——2020年以后。

第二章 城市发展目标与发展战略

第八条 城市发展目标

1、总体发展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加快资源型城市全面转型为着力点,强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大力发展循环经济,高效利用资源,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建设资源节约型与环境友好型社会,不断增强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努力走在中原崛起前列,把焦作建成为中原城市群西北部具有区域特色的新型工业城市和国际性山水旅游城市。

2、经济发展目标。到2010年全市GDP达到1120亿元,年均增长12.5%,人均GDP 29867元;旅游综合收入占GDP比重提高到12.5%。到2020年全市GDP达到2770亿元,年均增长9.5%,人均GDP 65952元,旅游综合收入占GDP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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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到13.5%。

3、社会发展目标。到2010年,焦作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360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5360元,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人数为45万人,恩格尔系数降低为3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达到90%。到202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936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8730元,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人数为90万人,恩格尔系数降低为3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达到100%,逐步实现和谐社会建设目标,建成和谐宜居型城市。

4、资源节约利用目标。到2010年,焦作市万元生产总值能耗降低到2.5吨标准煤,万元生产总值水耗降低到120吨,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高到90%。到2020年,焦作市万元生产总值能耗降低到1.8吨标准煤,万元生产总值水耗降低到80吨,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高到95%,实现节能降耗目标,建成资源节约型城市。

5、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到2010年焦作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标率达到85%,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100%,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提高到70%,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提高到80%,环保投资占GDP的比重提高到1%,森林覆盖率达到29%,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率达到65%。到2020年焦作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标率达到90%,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100%,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提高到80%,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95%,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提高到90%,环保投资占GDP的比重提高到2%,森林覆盖率达到30%,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率达到85%,逐步实现减排与保护目标,建成环境友好型城市。 第九条 城市发展战略

到2020年,焦作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战略思路是:按照科学发展观和“五个统筹”的指导思想,根据河南省提出的“两个率先、两个前列、一个示范”的总体要求,以城市转型和结构调整为主线,实施“工业强市、农业稳市、商贸活市、旅游名市、科教兴市”的总体发展战略,加快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实现城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尽快把焦作建成为中原城市群西北部的战略支点和区域性中心城市,成为以发展资源深加工、新型材料为主的新兴工业城市和国际性山水旅游城市。

1、工业强市: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建成综合性的新型工业城市

2、农业稳市:大力发展特色农业,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建成河南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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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副产品生产加工基地

3、商贸活市:建成豫西北晋东南地区区域性商贸物流中心

4、科教兴市:大力发展教育,加快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建设创新型城市 5、旅游名市:发展大旅游,建成国际性山水旅游城市

第三章 市域城乡协调发展与布局规划

第十条 与晋东南地区的协调发展重点

1、充分利用晋东南地区丰富的煤炭资源,建设好焦作能源重化工基地,打造晋-焦-郑煤电铝区际产业链;

2、依托郑焦晋高速公路密切焦作与晋城的联系,保障畅通晋煤外运通道; 3、开拓晋东南市场,打造焦作区域性商贸物流中心;

4、协调云台山瀑布的用水分水,整合发展晋城与焦作两地旅游资源; 5、协调好晋东南地区与焦作地下岩溶水的开发利用与保护。 第十一条 与中原城市群的协调发展重点

1、筹建郑州—焦作的城际铁路,加强焦作与郑州及中原城市群各城市之间的交通联系;完善铁路路网建设,做好平月铁路前期论证工作;

2、协调郑焦晋高速公路、长济高速公路的建设与管理,保障道路畅通;明确焦作与郑州在中原城市群中的区域分工及区际产业分工,实现互动发展。

3、对接郑州、新乡汽车工业发展,配套建设焦作汽车零配件产业基地; 4、依托长济高速公路密切与新乡的经济联系,实现与国家主干高速公路的对接,做好两城市产业发展的错位分工,协调好新乡赵固煤矿与焦作能源基地建设的关系,在促进赵固煤炭资源开发的同时,促进焦作能源基地建设。

5、整合焦作与洛阳世界级旅游资源,强强联合促进旅游业互动发展,联合构筑晋—焦—郑—洛旅游圈,促进焦作旅游业发展。

6、做好焦作与济源的产业错位发展,协调发展新—焦—济产业带,共同建成南太行山产业带的重要节点城市。

7、协调建设南太行山绿化工程,构筑中原城市群西北部的生态屏障;加强煤矿区及城市污染综合治理,确保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质安全以及正常输水;规划建设黄河滩区湿地生态自然保护区,布局建设黄河生态工程,联合黄河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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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郑州、开封、洛阳、新乡、焦作、济源6市,共同建设横跨中原城市群东西的生态涵养带,构筑郑州都市圈的“绿肺”。 第十二条 城乡协调发展策略

1、统筹城乡各类用地布局与规划,以城镇化带动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搞活农村经济,加快中心镇和中心村的建设步伐,推进文明村镇建设。

2、统筹城乡产业发展,以工业反哺农业,以工业化带动农民收入的提高,调整优化农村经济结构,把以城市利益为导向的工业化路线改为城乡互动的工业化路线,以农村建设带动农业发展,减轻农民负担。

3、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以城市反哺乡村,加大对农村发展的支持力度,改善新农村建设的物质条件,充分发挥城镇对农村的辐射带动作用,建设好社会主义新农村。

4、统筹城乡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完善农村经济与生态功能。 5、统筹城乡社会发展,全面提高农村居民生活水平。 第十三条 城乡产业统筹发展重点

1、工业发展重点:立足现有基础,进一步培育壮大能源、有色冶金深加工、汽车零部件、精细化工和农副产品深加工等支柱产业,延伸产业链条,形成五大支柱产业集群;采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建材、塑料、陶瓷、轻纺等传统产业,有重点地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逐步将焦作建成河南省最大、全国重要的铝工业综合生产基地、河南省及中原城市群最大的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成为中原城市群以资源深加工、新材料为主的现代化综合工业城市,实现“工业强市”的目标。

2、农业发展重点:突出发展粮食作物、畜牧、林果、怀药、蔬菜等5大主导产业;建设优质小麦种子基地、专用玉米基地、“四大怀药”基地、无公害蔬菜基地和食用菌生产基地,形成林纸产业链、乳业产业链、小麦种子与专用玉米产业链、怀药产业链、无公害蔬菜产业链等5大农业产业化生产链。按照城中村、城郊村、平原村、山区村、滩区村五种类型,因地制宜地建设好社会主义新农村。

3、第三产业发展重点:突出发展旅游业,打造焦作山水品牌和太极拳品牌,形成山水、文化、休闲三大特色旅游带,抓好以龙源湖“水城”和影视城“山城”为集聚区的中心城区完善改造,建成豫西北旅游度假胜地和国际性山水旅游城市;扶持发展文化产业,重点建设“八大文化园区”,努力形成焦作山水、温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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拳、四大怀药和以朱载堉为代表的历史名人四大文化产业品牌,构建焦作历史文化、特色文化和现代文明融为一体的文化产业发展新格局;积极发展物流产业,从服务中原城市群和晋东南地区的高度,建设现代化物流服务体系。 第十四条 城乡统筹发展的战略布局

根据焦作市“北山、中川、南滩”的地貌特征,形成由“一心六点,三轴三区”组成的点轴型经济空间格局。其中:

1、一个经济主中心:指焦作市区。

2、六个经济次中心:指沁阳、孟州、博爱、修武、武陟和温县城区。 3、三条经济发展轴:指北部沿太行山重化工业发展轴,南部沿黄河轻工业发展轴,中部沿高速公路晋煤外运物流发展轴。三轴共同组成中原城市群南太行产业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沿郑焦晋高速公路晋煤外运物流发展轴北接山西国家能源重化工基地,南连郑州交通枢纽。

4、三个城乡协调经济区:从北向南依次为南太行山生态旅游和干鲜果林业经济区、四大怀药与优质高产小麦制种等特优农业经济区、沿黄河湿地林草畜牧业与生态旅游观光经济区。

第十五条 城乡统筹发展的空间管治与布局

1、适建区。是地质地貌条件较好,生态环境和景观不易破坏的区域,适宜布局各种建设用地。包括城市建设控制区(焦作市区、沁阳市区、孟州市区、博爱县城、修武县城、温县县城、武陟县城、11个重点镇区和21个一般镇区等),优先发展的11个工业集聚区,村镇居民点、交通用地等点轴发展区域。面积约761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18.69%,作为城市建设和开发的重点。

2、限建区。是地质地貌条件复杂,生态环境较为脆弱,或者需要人为进行保护的区域。包括生态旅游开发保护区、采煤塌陷综合整治区、地质灾害、水土流失与生态极端脆弱重点治理区、洪涝灾害综合防治控制区以及各类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水源保护地等的缓冲区和试验区。面积约1153.4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28.33%。限建区依据国家政府颁布和制定的相关法律或条例,因地制宜地制定详细的保护和限制开发措施。

3、禁建区。包括各类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水源保护地等的核心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名胜古迹保护区、以及南水北调隔离保护区。面积约2156.6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52.97%。该区域内不可建设各种生产设施,在该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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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的缓冲区内,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破坏资源或者景观的生产设施。 第十六条 工业集聚区的建设与布局

沿北部太行山重化工业发展轴和南部沿黄河轻工业发展轴,重点建设焦作中铝工业集聚区、焦西工业集聚区、焦东万方工业集聚区、焦南高新工业集聚区、博爱工业集聚区、沁北工业集聚区、沁城工业集聚区、孟州工业集聚区、温县工业集聚区、武陟工业集聚区和大封工业集聚区共11个工业集聚区。 第十七条 农业产业化基地的建设与布局

根据“北山,中川、南滩”的地貌特征,北部山区重点发展特色林果业,建设干鲜果生产基地;中部平原区重点建设优质小麦种子基地、专用玉米基地、四大怀药基地、蔬菜基地和食用菌基地;南部滩区重点建设三毛杨工业原料林基地和绿色奶牛养殖基地,打造“中原乳都”。 第十八条 旅游业的发展规划与布局

1、按照“大旅游、大文化、大营销、大发展”的战略思想,以云台山世界地质公园建设为契机,以南太行山自然风光为依托,以“焦作山水、太极圣地”为两大世界级旅游品牌,把焦作市建设成为具有国际性山水旅游城市。到2010年旅游接待人数达到1830万人,年均增长率不低于15%,旅游业综合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2.5%。到2020年旅游接待人数达到5680万人,年均增长率不低于12%,旅游业综合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3.5%。

2、建设“一心两副,三带十区”的旅游发展空间格局。即:主城区为核心的焦作市旅游综合服务中心,东部修武和西南部沁阳市两个旅游综合服务副中心,三大特色旅游带包括北部南太行山以山水生态旅游为主体、人文景观旅游资源为辅的旅游带,中部平原以现代城市休闲娱乐文化景观和观光农业为特色的旅游带,南部沿黄地带以人文景观和湿地生态景观为特色的旅游带;十大旅游景区包括云台山旅游景区、青龙峡旅游景区、青天河旅游景区、峰林峡旅游景区、神农山旅游景区、主城区旅游景区、陈家沟旅游景区、嘉应观旅游景区、沁阳旅游景区和顺涧湖旅游景区。

3、加快焦作市旅游综合服务中心和旅游星级宾馆(酒店)的建设步伐。完善城区旅游基础设施,抓好以龙源湖“水城”和影视城“山城”为集聚区的中心城区完善改造,逐步构筑以现代城市休闲娱乐为主体的城市旅游新格局。新建或扩建星级宾馆(酒店)50家左右,其中四、五星级宾馆(酒店)1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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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文化产业的发展规划与布局

1、培育六大文化旅游品牌。包括神农文化与宗教文化寻根朝圣和研修休闲游、沁阳中原文化观光休闲旅游、嘉应观黄河文化休闲旅游、“竹林七贤”隐士文化研修与休闲旅游、丹河峡谷民俗文化观光休闲旅游、陈家沟太极阴阳文化研修与健身旅游,构建焦作历史文化、特色文化和现代文明融为一体的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新格局。

2、建设八大文化园区。包括云台山旅游综合服务区、神农文化山、太极文化村、黄河文化园、韩愈文化园、月山寺文化园、影视城文化园和古山阳城文化园。

3、建设国际太极拳交流中心、太极拳大师纪念地、朱载堉纪念馆、韩愈陵园、商周古文化公园、许衡文化公园和煤炭博物园。 第二十条 商贸与物流产业的规划与布局

1、重点建设三大物流基地,即焦作东物流基地、焦作西物流基地和焦作南物流基地。

2、建成四级商贸物流服务中心。规划把焦作市区建成全市一级商贸物流中心;把沁阳市区、孟州市区、博爱、温县、武陟、修武城区建成二级商贸物流服务中心;把规划的方庄镇、月山镇、紫陵镇、西虢镇、南庄镇、赵堡镇、祥云镇、詹店镇、西陶镇、柏山镇、柏香镇11个重点镇建成城乡统筹的三级商贸物流中心;把其余的乡镇建成面向农村、服务农村的四级商贸物流中心。 第二十一条 新农村建设的规划与布局

1、调整农村产业结构,优化农村产业化布局。重点建设优质小麦种子、特用玉米、四大怀药、蔬菜和食用菌五大种植业基地;调整优化畜牧业结构,扩大养殖业规模;稳定发展林果业,建设工业原料林和经济林两大基地;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培育林纸、乳业、小麦种子、怀药、无公害蔬菜、专用玉米和干鲜果等七大农业产业化生产链。

2、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合理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抓好农民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农民工由体力型向技能型转变。建立健全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创造条件。

3、优化村镇布局,搞好村容村貌整治。建立健全县城、乡镇、中心村规划体系建设,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村村通延伸工程,推动农村商品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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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建设,重点搞好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逐步实现集中收集垃圾、集中汇集污水、集中进行处理。加强农村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全面完成乡镇卫生院改造任务;重点完善乡村公共文化设施、文化服务网络和农村体育设施。加快村容村貌整治,优化农村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

4、完善新农村社会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加强乡村敬老院建设与管理;发展农村卫生事业,提高农民健康水平;优先发展农村教育事业,提高农民素质;积极发展农村文化事业,丰富农民文化生活。

第四章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第二十二条 总人口与城市化水平预测

2010年:全市总人口375万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5.3‰,城市化水平为48%;

2020年:全市总人口420万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5.0‰,城市化水平为65%。

第二十三条 城镇体系建设方针

按照中原城市群一体化总体发展战略部署,加快发展大城市 (焦作市),积极发展中小城市,大力发展重点镇,形成大、中、小城镇协调发展、规模适度、布局合理、分工有序的城镇体系,逐步推进焦(焦作城区)博(博爱城区)修(修武城区)一体化发展进程。

第二十四条 城镇发展的等级规模结构

从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目标出发,规划形成由1个大城市、1个中等城市(沁阳市区)、5个小城市(孟州市区、博爱城区、修武城区、温县城区、武陟城区)、11个重点镇和21个一般镇组成的五级城镇体系规模结构,形成由中心城市---次中心城市---三级中心镇(重点镇)---四级中心镇(一般镇)共四级组成的城镇体系等级结构。突出发展主中心城市,优先发展次中心城市,积极发展重点镇,稳步发展一般镇。

1、中心城市:焦作市区

2、次中心城市:沁阳市区、孟州市区、博爱城区、修武城区、温县城区、武陟城区,共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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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三级中心镇(重点镇):方庄镇、月山镇、紫陵镇、西虢镇、南庄镇、赵堡镇、祥云镇、詹店镇、西陶镇、柏山镇、柏香镇,共11个;

4、四级中心镇(一般镇):城伯镇、谢旗营镇、龙源镇、番田镇、宁郭镇、黄庄镇、武德镇、南张羌镇、赵和镇、化工镇、大封镇、郇封镇、谷旦镇、崇义镇、西万镇、山王庄镇、西向镇、孝敬镇、许良镇、磨头镇、阳庙镇,共21个。 第二十五条 城镇发展的职能结构

1、焦作市。综合型中心城市,在中原城市群中发挥着中原城市群西北部战略支点和区域性中心城市的功能,是国家重要的能源和原材料深加工基地,国际性山水旅游城市;在晋东南豫西北地区运输通道中发挥着重要的交通枢纽和区域性物流中心的功能;是焦作市的政治、经济、文化、交通和信息中心。

2、沁阳市。是焦作市综合型次中心城市和焦西中心城市,是市域城镇体系唯一一个城市人口超过20万人的中等城市,是以现代制造业、商业和旅游发展为主的新兴工业城市和商贸流通中心,河南省历史文化名城,沁阳市政治、经济与文化中心。逐步建成辐射焦作西部的区域性新兴工业基地和区域性商贸中心。

3、孟州市。是焦作市综合型次中心城市。重点发展汽车零配件、皮毛加工、粮食加工等支柱产业,逐步建成全国重要的发动机零部件生产基地、全国最大皮毛制品生产出口基地和超硬材料生产基地,国家绿色果品和优质小麦出口基地,国家生态示范市,外派劳务基地市和生态经济强市。

4、博爱县城。重点发展制药、纺织、造纸、饮料(啤酒)、食品、竹编等为主的轻工业,同时发展旅游业,建成焦作西部的一个独立城市组团。

5、修武县城。是焦作市综合型次中心城市,是云台山世界地质公园所在地,今后将其发展成以生态旅游业为主的生态旅游城和焦作市东部旅游接待与综合服务中心,建成焦作东部的一个独立城市组团。

6、温县县城。是焦作市综合型次中心城市,抓住焦作黄河大桥开通机遇,加强与巩义市的合作与联系,逐步发展成以铝型材加工、医药化工、汽车零配件工业、包装机械、食品、旅游为主的综合型小城市。

7、武陟县城。是焦作市综合型次中心城市,重点发展林纸一体化工业、食品工业、饲料工业等农副产品工业,建成为轻工业城市,成为面向郑州、服务郑州的新兴综合服务业基地。

8、重点镇和一般镇的职能分工包括综合型重工业镇、农副产品加工型轻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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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聚集区的融合,实现与博爱的对接;

4、依托塔南路两侧规划布局高新技术、食品加工、机械制造等产业带,实现与武陟的对接。

5、以周边良好的生态环境为背景,形成由一环(焦辉路、云台大道、郑常路、柏晋路)、两轴(丰收路和塔南路)组成的空间发展格局;

6、构筑焦博修交通骨架,完成焦新铁路及中心城区货运铁路的搬迁,加快城际铁路的建设步伐,通过焦克路、影视路、方西路等道路改造及建设,加快北部沿山各景区的交通联系,促进旅游的一体化发展。

7、加快焦博修一体化规划范围内电力、污水处理、市政工程等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建设博爱污水处理厂,万方污水处理厂和焦作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实现城市公共交通、给排水系统、城市环卫设施方面的对接,城市住房、社会公共服务设施方面的共享和相互利用。 第二十九条 市域公路设施建设规划

公路建设规划形成“达”字型高速公路网和“六纵五横”干线公路网。 1、“达”字形高速公路包括郑焦晋高速公路、长济高速公路、焦温高速公路、二广高速公路、连霍高速公路等。做好郑焦晋高速、长济高速、焦温高速等高速公路的正常运行与管护工作,保障焦作与周边城市快速客货运通道的畅通。

2、“六纵五横”干线公路网的六纵是指国道G207和省道S225、S233、S237、S238、S325;五横指省道S104、S306、S308、S309和S312。 3、规划由影视路、中南路、滨河路、东环路连接而成的城市快速外环路承担焦作市大部分的客货运过境交通和对外交通。

4、快速外环路系统东西连接郑焦晋高速、焦温高速、S306、S308、焦辉路、焦克路,向南通过塔南路连接郑焦晋高速,通过中原路连接长济高速公路。

5、建设路、解放路、人民路、丰收路、滨河路、塔南路、中原路等交通干线辅助疏散市区对外交通。 第三十条 市域旅游景区交通规划

1、打通神龙山、青天河、青龙峡、云台山四大景区之间的道路,分别通过焦辉路、焦青路、焦克路与中心城相连成环线,发挥焦作山水旅游胜地功能。

2、建设焦作至云台山景区、修武至云台山风景区的快速公路。 第三十一条 市域铁路设施建设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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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争取将焦枝线和焦新线列入铁道部客运提速改造线路,充分满足焦作客运需求;

2、根据城市建设需要,征得铁道部门认可,拆除建设路以北所有铁路专用线,疏导老城区南北向交通;

3、加快拆除焦作货运北站,将其业务转移至待王站,扩建待王站,增大其到发及编组能力,将其周边地区规划为仓储及物流用地,建设物流中心;

4、原址扩建焦作火车站,预留发展用地,南北进站,高架候车,南北两侧各建大型广场,车站等级提升为二级站。

5、焦作电厂和河南轮胎厂运煤的铁路专用线改由待王站出线,平行焦枝客运铁路线修建货运铁路线,保证电厂和轮胎厂货运需要。

6、中铝工业区的铁路专用线从境外的狮子营车站接轨,并将冯待铁路专用线接到中铝车站,使东部各地区货运有机衔接。

7、将六家作站改造为货运西站。相应建设货场,承担焦西地区及中心城西部零担货物、杂货的运输。

8、保留原焦作北站一段铁路,作为文物加以保护。 第三十二条 城际铁路交通规划

1、预留郑州到焦作的城际铁路建设用地。

2、城际铁路建议从郑州出线,经郑州黄河四桥跨越黄河,沿途经詹店镇----武陟城区---高村镇—焦作市区---沿滨河路西行到龙源湖长途汽车站处建城际铁路总站,新建城际铁路长度39.5公里。

3、规划在焦作市域预留焦作站、武陟站2个市级站、2个市内停靠站和詹店、高村2个镇级停靠站。

第三十三条 市域能源设施建设规划

1、按照适当超前原则和河南省电力公司“220千伏进县,500千伏进市”的规划思路,加快高参数大额电源项目和500千伏变电站建设,新建220千伏公用变电站9座,扩建1座;新建110千伏变电站40座。

2、积极配合“川气入豫”及“西气东输”复线工程实施,加快配套支线工程建设。充分利用天然气、合理使用矿井气、停止使用水煤气。逐步完善天然气门站及高、中、低压输配气管网建设。中心城与各县城均推行集中供气,建设完善的管道供气系统;重点镇和一般镇的镇区普及罐装液化气。到2010年中心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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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燃气普及率达到90%以上,2020年达到100%。

3、供热设施建设要进一步完善各城区热力管网系统,逐步实施集中供热,到2010年城镇集中供热普及率大于20%,2020年达到35%。 第三十四条 市域邮政通讯设施建设规划

1、邮政设施要建成焦作邮政综合生产指挥调度楼,建成覆盖全市城乡的邮政综合计算机网和邮件快速传递网,实现营业、邮件分拣、登单、查询的自动化和邮袋装拆卸机械化。全面加快“户箱”工程建设,新装信报箱3.18万个,具备通邮条件的楼房通邮率达到100%,全市城乡综合通邮率达到98%。

2、电信设施新增交换机容量10万门,固定电话交换机容量达到100万门。新增宽带接入端口20万个,总数达26万个。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建成覆盖全市域连接政府各个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居民区的综合计算机网。在高新区建立电信分局。到2010年市话普及率提高到30%,农话普及率达到25%。2020年分别达到45%和35%。

第三十五条 市域供排水与防洪设施建设规划

1、积极配合国家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设,完善城市供水系统;加快温县引黄补源、沁南引黄补源、广利灌区地下水超采漏斗区补源等工程的建设。市域内各城镇供水水源以境内地表水为主,地下水丰富地区可有计划开采地下水。到2020年焦作中心城区供水厂规模达到79.8万吨/日,沁阳城区20万吨/日,孟州城区14万吨/日,修武县城9万吨/日,博爱县城13万吨/日,武陟县城12万吨/日,温县县城13万吨/日。一般乡镇镇区和重点中心村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本要求普及集中给水。

2、规划在焦作市域7个城区分别建设污水处理厂,其中焦作市区污水处理厂规模55万吨/日,修武4万吨/日,博爱5万吨/日,武陟3万吨/日,温县3万吨/日,孟州3万吨/日,沁阳4万吨/日。工业污水必须经自行处理达标方可外排或排入城镇污水系统建设。

3、建设河流防洪系统,主要河流的防洪工程达到50年一遇或百年一遇的标准。焦作市域可按城镇规划区范围分别设防。流经市域的河道统一设防,大沙河市区段设计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其他河段50年一遇,丹河、沁河和蟒河为50年一遇,济河和济蟒截排为30年一遇,其余为10-20年一遇。 第三十六条 市域环境保护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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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环境保护重点。加强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合理配置污水管道,加强水源地的卫生防护;调整能源结构,建设集中供气和供热工程;调整工业布局,根据专业化与协作化要求建立不同类型工业区,发展环境友好型绿色清洁工业;狠抓工业固体废弃物的资源化与减量化;综合整治污染河道,创造宜人的水景体系,建设环境友好型城市。

2、加快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储运和处理系统的建设,推广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高标准建设城镇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各县市生活垃圾处理场规模分别为:博爱150吨/日、修武120吨/日、武陟220吨/日、温县200吨/日、沁阳180吨/日、孟州150吨/日。到2010年焦作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0%,到2020年分别达到95%和90%。

3、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实施城市污水处理与回用工程,推进雨污合流管网系统改造,提高城镇污水收集的能力和效率。规划焦作市区建成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20万吨/日)和中水回用工程(10万吨/日);其它县市各城区也逐步实施集中污水处理,其中孟州、修武和武陟建中水回用工程。到2010年焦作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大于70%,2020年达到80%。

4、关闭影响南水北调水质的污染源,确保南水北调引水工程安全。加大黄河流域、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力度,到2020年重点控制断面水质达标率大于90%。 第三十七条 市域生态建设规划

加强南太行山自然山水生态旅游区的建设与保护;做好黄河滩区湿地生态自然保护区的规划与建设;抓好矿山生态环境的分区分类恢复与保护;加快采煤塌陷地的综合整治与开发;加强平原田园生态景观保护区的开发与建设;建设孟州国家级生态示范区,以示范带动推广;建设由黄河、沁河、大沙河和南水北调中线运河交织而成的“丰”字型生态水景体系,形成焦作市区“五纵三横”的绿色水景网络主骨架。把焦作市建设成为生态园林城市。

第五章 城市规划区城乡建设用地规划

第三十八条 城乡建设用地开发管制区划

1、禁建区。面积为227.19平方公里,占城市规划区总面积的33.42%。包括城市规划区内的基本农田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生态保育区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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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河流、湖泊等生态敏感区、滑坡、崩塌、泥石流、地裂缝、洪水等地质灾害极易发生的生态脆弱区、文物古迹保护区、水源保护地、南水北调隔离保护区和其他生态脆弱区。这些区域的土地资源与自然景观对城市的生态环境和景观格局起着非常重要的保障作用,要严格控制和保护。

2、限建区。面积为167.98平方公里,占城市规划区总面积的24.7%。主要包括城市规划区内禁建区的缓冲区和外围区、城市的上风上水区、高压走廊区和部分城市特殊用地区等。根据经济社会和城市发展的需要,在充分考虑地形、生态条件的基础上,有限度地开发利用,但要注重选择适宜的开发利用方式、强度、幅度等,不应损失生态功能、影响城市形象。

3、适建区。面积为284.83平方公里,占城市规划区总面积的41.88%。包括城市规划区内除禁建区和限建区以外的区域,一般为水热条件、地质条件和生态条件相对较好的地区,适宜于不同类型的土地利用和建设,也是城市建设和经济布局的重点地区。这些区域的开发利用应根据需要,充分考虑土地利用现状和城市的发展方向,统一规划布局和管理,选择适宜的土地利用方式和强度,做到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充分利用与合理利用。 第三十九条 城乡建设用地开发引导方案

1、城市建设用地到2020年调整为168平方公里,占城市规划区总面积的24.71%;

2、村镇建设用地到2020年调整为21.81平方公里,占城市规划区总面积的3.21%;

3、农用地到2020年调整为266.16平方公里,占城市规划区总面积的39.14%;

4、生态用地到2020年调整为187.52平方公里,占城市规划区总面积的27.58%;

5、采煤塌陷用地到2020年全部得到综合治理和有效开发利用,水域面积保持不变。

第四十条 城乡建设用地发展重点

1、总体思路与目标。围绕中心城区建设,努力满足为中心城区供给鲜活农产品的需求;主动承接传统产业的转移和扩散,并提供充足的劳力保障;不断优化城乡居民点布局,合理安排各种用地,落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制定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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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建设统一的标准,做好村庄建设规划;加强和完善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的共享共建工程,最终实现城乡经济、社会与生态的协调发展。

2、以服务中心城区为目标,建设和完善各种特色产业基地。在中心城区周围的朱村办、百间房办、高村乡等地区,重点建设优质无公害蔬菜基地和水果基地;在近郊各村镇大力发展各种畜禽养殖、奶牛养殖,重点建设特色养殖基地,为中心城区提供鲜活畜禽产品和奶产品。

3、建设和完善中站区晋焦高速公路入口以东地段的焦西物流园区、待王铁路货运站与万方铝工业区之间地段的焦东物流园区、高新技术开发区以东的焦南物流园区,服务于中心城区和郊区商贸物流业的发展。

4、建设和完善焦作影视城、山阳城遗址、龙源湖公园、森林公园等重要旅游景点,方便城郊居民周末休闲度假旅游。

5、畅通中心城区的对外联系通道,围绕主城区方格状道路网主框架,完善城乡干线公路畅通工程和乡村道路康庄工程。以贯通与高速公路、干线公路的连接和方便农村居民出行为核心,加快推进农村公路标准等级化、路面铺装高级化、道路结构网络化建设,尽快形成内外衔接、城乡互通、方便快捷的交通网络体系。

6、整合筹建以交通、通讯、环卫为主的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完善中心城区向周围县市的主要交通出口及配套设施建设,合理安排和完善规划区及服务于中心城区的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厂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步伐,加快市区水厂与乡镇水厂联网步伐,逐步城乡一体化供水格局;加快城乡燃气一体化建设步伐,并逐步向乡镇所在地延伸,实现与重点乡镇管道的联网工作;实施热电联产规划,启动建设一批输变电及配套设施项目,完善城乡供电网络。依托现有的移动、联通、网通等通讯公司,加快管线、基站等设施建设,形成高标准的城乡通讯网络体系。

7、统一规划和改造城乡居民点建设,合理布局和管理各种专业园区,以住宅建设为龙头,重点培育城郊房地产业和社区服务业。适应城乡居民生活需求,积极发展城郊养老、疗养产业。积极营造良好的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

8、做好城市规划区农业人口在城镇化过程中面临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工作。 第四十一条 村庄建设用地规划

1、城市规划区内规划保留村庄116个,面积约为13.76平方公里,搬迁村庄56个,面积约9.56平方公里;城市化村庄约58个,面积约10.37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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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村庄建设规模的控制标准。落实《河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村庄建设导则》和《社会主义新农村村庄规划建设指导手册》要求,按照集聚发展原则,集中建设村庄,每个村庄集聚的人口规模不低于800人。

3、村庄建设用地标准的控制要求。一类为80-100平方米/人,适用于现状人均用地低于120平方米、人均耕地不足1亩的村庄;二类为100-120平方米/人;三类为120-140平方米/人,均适用于现状人均用地超过120平方米、人均耕地大于1亩的村庄。各市县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标准进行调整,但不高于150平方米/人的用地标准。

4、村庄建设重点。合理选择居民点的位置,加强扶持和培育村庄的产业发展,保护水源、注意排水,综合治理农村环境污染,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整洁村容村貌,打通乡村连通道路和硬化村内主要道路,配套建设供水设施、排水沟渠及垃圾集中堆放点、集中场院、农村基层组织与村民活动场所、公共消防设施等为主要内容进行整村整治。

第六章 城市性质与中心城区发展规模

第四十二条 城市性质

中原城市群西北部区域性中心城市 国际性山水旅游城市 第四十三条 城市职能

1、国家重要的能源基地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铝工业基地 2、河南省资源深加工与新型材料生产基地

3、中原城市群西北部的战略支点和区域性中心城市 4、南太行山具有国际知名度的山水旅游胜地

5、豫西北晋东南地区重要的交通枢纽与区域性物流中心 第四十四条 中心城区人口规模

2010年中心城区人口规模100万人 2020年中心城区人口规模140万人 第四十五条 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

2010年中心城区建设用地100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1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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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心城区建设用地140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100平方米 第四十六条 中心城区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

1、一类建设用地。不加改造直接可用于建设的用地,是指工程地质、水文地质、交通条件好、农田等级低、不压煤或少压煤、无塌陷地区,也包括等高线200m以上地势较平坦地区,包括新河以北的解放区、山阳区等老城区、、马村区城区中南部、中站区城区西南部、、焦西工业组团中南部、、焦东工业组团地区等,面积57.57平方公里,占建设用地面积的41.42%。

2、二类建设用地。稍加改造就可建设的用地,指少压煤、地势平坦、农田等级较低的地区,包括大沙河以北、新河以南地区,学院路以北、影视路以南部分地区、焦西工业组团北部、等,面积47.88平方公里,占建设用地面积的34.20%。

3、三类建设用地。不稳定采煤塌陷区、国家及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分布地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用地地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地势坡度较大地区等,面积34.55平方公里,占建设用地面积的24.68%。

4、新河至大沙河地表浅部普遍分布有易液化的饱和粘土,在布置建筑物时应专门开展岩土勘察工作,评价砂土液化的可能性。老城区民主路和新华街之间布置建筑物时要加强地基岩土勘察,发现地道要采取适当的处理措施。

5、焦西矿塌陷区靠近市区部分(果园路附近地区)和焦东矿塌陷区暂时不宜新建重要和高层建筑物,不易新建永久性建筑物;将采空区作为重要建筑物场地时,应对其适宜性做专门研究;

6、分布在城区的东西向盘古寺—新乡断裂是一条区域性第四纪深大活动断裂,属于深埋隐伏断裂,覆盖厚度大于100米,并在中心城区与向东南方向延伸的武陟活动断裂交汇。未来遭遇基本烈度地震时一般不会产生显著的地面破裂效应,区内其余的断裂如凤凰岭断裂、九里山断裂、武陟断裂活动微弱,对城市工程建设基本没有影响。从安全角度考虑,生命线工程、超高层建筑物及其他特殊工程不宜跨越断裂线建设,并避开断裂线和断裂点交叉口适当距离。

7、普济河、群英河和翁涧河三条黄土冲沟上游沟壁直立,深度数十米,中强地震时,沟岸边坡可能出现裂缝甚至局部滑塌。在深沟岸边布置建筑物时,应考虑边坡稳定性,建设时应避开一定距离,并做好边坡护理。

8、在建设过程中,土地使用方需要进一步探明用地范围内地质状况,并以工程地质报告作为设计和施工的依据。建筑物应避让地质断裂带,靠近断裂带附近用地,建设时必须先做工程地质报告,再根据相关建筑安全规范进行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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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中心城区建设用地布局规划

第四十七条 组团式城市总体布局框架

规划由焦北商住组团、焦南行政组团、焦新科技组团、焦西综合组团、焦东综合组团、西部工业集聚组团、东部工业集聚组团共七大组团,组成组团网络式布局结构。组团之间用绿化隔离带分割,用城市主干道相连。 第四十八条 组团网络式城市空间结构

采用集中式紧凑布局为主,适度分散的组团发展模式,由塔南路和丰收路组成“十”字型城市发展主轴线,由“七横八纵一环”的主干道组成“格网型”城市交通主骨架,由“三横六纵”的城市水景体系组成生态廊带,将七大城市组团有机地连为一体,形成组团网络式城市空间结构。 第四十九条 城市组团的职能分工

1、焦北商住组团----焦作市商贸、金融与都市旅游综合服务中心 2、焦南行政组团-----焦作市行政居住与现代休闲娱乐服务中心 3、焦新科技组团----焦作市高科技工业中心和科技教育创新中心 4、焦西综合组团----焦作市次级行政居住中心 5、焦东综合组团----焦作市物流中心

6、西部工业组团----焦作市先进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中心 7、东部工业组团----焦作市重型制造业中心 第五十条 城市用地发展方向

焦作中心城区用地发展的总体拓展方向为“内优西展,主体南进”。 1、近期:内优西展,主城扩展采用内部优化调整、置换老城为主,适度兼顾新区开发模式,开发西部工业集聚区。

2、远期:主体南进。采用开发新区为主,旧城改造为辅的扩展模式。主城区主体向南扩展到大沙河,仅少量布局跨越大沙河发展的用地。 第五十一条 用地功能调整

1、疏解老城部分功能。将老城中心的部分职能向新区疏解,原有老城中心保留传统商业、文化娱乐、旅游服务等功能。

2、老城部分工业搬迁置换为居住用地,逐步搬迁旧城区内效益差、占地面积大、污染重的工业企业,将其置换为居住用地。城区内不再允许布置有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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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工业。进一步提高城区原有居住用地的使用效率。

3、新区居住用地突出配套和现代化,在新区建设不同档次、不同类型、配套设施完善的现代化居住小区和居住区。

4、完善新区配套设施,增设会展、商务等功能。

5、拓展产业发展空间,在城市外围建设集中的工业发展区。 第五十二条 建设用地平衡

规划2020年中心城区建设用地总规模为140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100平方米,各项用地指标均符合建设部《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90)》规定的指标区限。

1、居住用地44.06平方公里,占建设用地面积的31.47%; 2、工业用地30.71平方公里,占建设用地面积的21.94%; 3、公共设施用地22.14平方公里,占建设用地面积的15.81%; 4、道路广场用地16.95平方公里,占建设用地面积的12.11%; 5、绿地20.86平方公里,占建设用地面积的14.94%。 第五十三条 建设用地开发强度控制

规划中心城区建设用地划分为30个用地强度管制区,从高强度、中等强度和一般强度三种等级,针对不同功能区的土地使用强度提出管制指导意见,并从各分区的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容积率、开发强度等方面提出具体控制要求。 第五十四条 四线控制规划

1、绿线控制范围包括规划中划定的16个市级综合公园,22处居住区级公园,高速公路两侧各预留50米宽的防护绿带,铁路与对外交通干道两侧各留30米的防护绿带,市区内部主干道两侧各留有10米的绿带,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两侧规划100米宽的防护绿地,工业区与居住区之间不低于30米的防护绿带,污水处理厂周围设置的30米隔离绿带,中心城北山地区的生态林地绿线,工业、仓储、交通枢纽、商业中心内的附属绿地等。绿线依法批准后,不得随意调整和更改,在实施过程中如确需调整,应按法定程序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调整。绿线外30米范围内严格控制非绿化建设,严禁改变地形地貌的活动。

2、黄线控制城市重大基础设施,具体包括太行水厂、峰林水厂、新城水厂、中马水厂、中站水厂、马村水厂、高新区水厂,焦作市第一污水处理厂、焦作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西部工业组团污水处理厂、东部工业组团污水处理厂,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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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变电站、春林变电站两座220KV变电站以及靳作变电站等9座110KV变电站,焦煤集团热电厂、昊华宇航热电厂、绿源热力有限公司锅炉和华润热电厂、高新区热力中心等集中供热源,25个消防站,各避震疏散场地和疏散通道。城市黄线范围内的建设按照《城市黄线管理办法》严格执行。

3、紫线控制焦作市中心城区早商府城遗址、山阳古城遗址、药王庙大殿、许衡墓等具有历史意义的建筑物、构筑物、景点和文物。城市紫线范围内的建设与保护按照《城市紫线管理办法》严格执行。

4、蓝线控制区内水面以及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结合水利部门对城区防洪要求,防洪建设情况及城市景观建设要求进行城市蓝线规划管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城市蓝线,南水北调中线两侧100米范围作为严格控制区,严禁水滨非绿化设施的建设,沿滨河路旁建设单位不得修建封闭围墙,城市蓝线范围内不得擅自设置各类排污口和倾倒垃圾。 第五十五条 旧城改造规划

1、旧城改造与更新中遵循“加强维护,合理利用,调整布局,逐步改善”的原则,提高建筑质量,改善城市环境,配套公共设施。调整部分旧城区用地功能,将已不适宜在旧城区工业仓储等项目逐渐搬迁到外围。

2、疏通解放路、站前路、建设路,打通解放路、站前路,拆除废弃不用的铁路,使旧城区形成合理的路网结构,以解决老城内日益突出的交通拥堵问题,同时对以上道路的基础设施进行重点改造。

3、按照工业的类别及污染环境的程度,确定旧城环境治理方案。 4、老城区今后主要以居住用地和公共设施用地为主,现有工业用地逐步搬迁调整为居住用地或公共设施用地、安排必要市政设施用地。

5、结合房地产开发,适度开发居住小区,提高土地地价,逐步改造旧城危房,增加商业服务网点。 第五十六条 居住用地规划

规划居住用地面积44.06平方公里,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31.47%,人均居住用地31.47平方米。以二类居住用地为主,适当布置少量一类居住用地。至2020年在中心城区内规划14个居住片区,包括王封居住片区、李封居住片区、西太行居住片区、阎河居住片区、焦铁居住片区、山阳居住片区、道东居住片区、道西居住片区、马南居住片区、焦政居住片区、龙源湖居住片区、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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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东居住片区、玉泉居住片区、紫薇居住片区。 第五十七条 住房建设规划

1、住房建设重点区域包括:改造焦北商住组团的“城中村”,面临搬迁改造的工矿企业以及居住环境较差、急需搬迁改造的贫民窟,合计约50处;焦南行政组团丰收路与高压走廊之间的空白区域,龙源湖至中原路之间的空白区域,以新区开发建设为主;焦新科技组团建设大沙河以北的两翼片区;焦西综合组团村民生活安置区;焦东综合组团待王路以北区域及丰收路开发区域。

2、住房建设结构以中低价位、中小套型的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为主,主要满足中心城区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普通商品房和高档商品房用于满足中等以上家庭住房需求。重点建设焦西综合组团棚户区改造项目2项,廉租房建设项目2项;焦北组团棚户区改造项目7项,廉租房建设项目9项。

3、规划期内,焦作市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经济适用房单套建筑面积应控制在90平方米以内,廉租房单套建筑面积应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

4、加快中心城区75处棚户区改造。按照国家和省建筑节能的有关规定,建设省地节能型住宅。原则上户型建筑面积控制在50-80平方米之间,根据需要最大可放宽到90平方米。 第五十八条 工业用地规划

工业用地规模控制在30.71平方公里,占城市建设用地的21.94%。其中,一类工业用地为19.16平方公里,占工业用地面积的62.39%,二类工业用地为4.57平方公里,占14.88%,三类工业用地6.98平方公里,占22.73%。通过实施企业搬迁和外围工业用地拓展,形成西部工业集聚区、东部万方工业集聚区、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共3大工业集聚区和老城区分散工业点结合的工业用地格局。

1、西部工业集聚区:位于郑焦晋高速公路以西、大石河以东、焦克路以北,规划面积12.8平方公里,占城市工业用地的40.97%,以二、三类工业为主,主要发展汽车零部件、精细化工、清洁能源、现代纺织食品等先进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等产业。

2、东部万方工业集聚区:位于解放路以南、人民路以北、高压走廊以东,规划面积5.66平方公里,占城市工业用地的18.11%。以万方铝工业园区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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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发展电解铝及相关传统重化工业,对零散的工业用地进行统一布局,建成焦作市重型制造业中心。

3、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位于大沙河以北,高压走廊以南地区,现状为焦作市高新技术开发区,规划工业区面积9.4平方公里,占城市工业用地的30.09%,以高新区现状企业发展为基础,重点发展布局高新技术产业、食品、电子、服装等技术含量高、无污染或污染小的一类工业企业。

4、老城区工业点:规划对老城区北部的机械、水泥、化工等污染严重工业一律限制发展,有条件时向东部、西部工业区集中搬迁,保留的工业用地逐步向无污染、对附近居民生活干扰小的一类工业用地转化。焦作电厂已经形成一定规模,规划期内予以保留并进行局部调整,远景实施搬迁,河南轮胎厂、化电集团等规划期内实施搬迁。规划老城区工业点用地规模3.38平方公里,占城市工业用地的10.83%,以发展汽车零配件、电子、纺织、服装等一、二类工业为主。 第五十九条 仓储用地规划

规划仓储用地1.73平方公里,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24%。建三大物流园区: 1、待王站综合性仓储物流区,位于待王站周围,站前路南北两侧,用地规模0.95平方公里;

2、沙河南专业物流仓储区,位于沙河南部,晋焦郑高速公路与济焦新高速公路交叉口北部,用地规模0.13平方公里;

3、焦北商业物流仓储区,位于焦北综合组团的东西两侧对外交通出入口处,用地规模0.35平方公里。 第六十条 行政办公用地规划

1、规划行政办公用地2.26平方公里,占城市建设总用地的1.62%。 2、逐步将市级职能部门统一集中于人民路北侧市委市政府办公区; 3、搬迁马村区政府至文昌路与解放路交叉口西北角,花园宾馆东侧空地上; 4、原地保留解放区、山阳区、中站区、高新区政府,加强绿地和开放空间建设,营造环境优美的现代化行政办公区。 第六十一条 商业金融用地规划

1、规划商业金融用地8.31平方公里,占城市建设用地的5.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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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规划在保持原商业中心用地的基础上进行整合,商业设施结合用地布置,形成两个市级的商业服务中心,在各个中心区和居住片区片区设置区级和组团级的商业中心。其它各类次一级中心分别围绕中心区内部联系轴进行布置。

3、建设老城区传统中心商务区和南部城区中心商务区。积极发展超级市场、专卖店、专业店、连锁店、精品店、放心店等特色鲜明的新型商业业态,并可适当集中形成集聚效应,结合旅游、休闲、文化娱乐,开拓步行街。

4、按照1-1.2万人一个肉菜市场的标准进行配套建设,任何单位不得擅自改变市场的功能和布局。整顿农贸市场秩序,严禁占路为市。 第六十二条 文化娱乐用地规划

1、规划文化娱乐设施用地1.01平方公里,占城市建设总用地的0.72%。 2、规划在龙源湖公园与中原路之间,新建焦作大剧院,结合剧院配套服务设施,总占地约2.1公顷。

3、在南水北调工程南侧,塔南路两侧,规划建设市图书馆、市博物馆、市文化馆、市群艺馆等综合文化设施,总用地约5.07公顷。

4、结合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建设,在建设路与普济路交叉口西南角规划建设南水北调工程纪念馆与焦作市会展中心,占地约21.1公顷。

5、改造配套完善各区不同等级文化娱乐设施。在各区内配置文化娱乐场所,改造现有低档次娱乐设施,加强公益性、面向群众的文化设施建设;完善市、区、街三级群众文化设施,形成布点均衡、功能齐全的文化设施网络。 第六十三条 教育科研用地规划

1、规划教育科研用地7.94平方公里,占城市建设总用地的5.67%。 2、依托河南理工大学和焦作大学,规划形成焦作市教育基地。远期适时搬迁焦作师专、焦作大学校区至塔南路、中原路、神州路与高压走廊绿地之间,占地规模约1.46平方公里,形成产学研相结合的教育科研基地及创业高新园区。

3、撤并各类中等教育设施,强化职业教育,建设现代职教园区。规划将全市中等专业学校和职业教育学校进行归并,统一建立焦作职业教育园区,布局于河南理工大学新校区东侧,占地约100公顷。

4、完善市内大型居住区教育配套设施。综合运用新建、改扩、撤并等方法,提高中小学用地及配套设施(尤其是运动场设施)的标准。结合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拆迁小学7所:新庄小学、新店小学、东于村小学、东王褚小学、王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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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小学、恩村三街小学、恩村一街小学,重新规划为新庄小学、新店小学合二为一,位于原新庄小学;恩村三街小学、恩村一街小学撤销,建设九年制学校;东于村小学、东王褚小学、王褚中心小学撤销,建设九年制学校。

5、高度重视市民素质教育。高度重视市民的职业在教育与成人素质教育,提高社会办学能力,各区均应配备相应的教育中心。 第六十四条 医疗卫生用地规划

1、规划医疗卫生用地规模1.27平方公里,占城市建设总用地的0.91%。 2、在高新区布置两处医疗卫生用地,分别位于普济路与神州路交叉口东北角、紫薇湖东侧,占地面积0.3平方公里;其它每个组团均规划医疗卫生用地,占地约0.5平方公里;

3、强化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组织建设,社区卫生服务站原则上按服务人口0.5-1万人或按服务半径不超过1公里设置1处; 4、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组织合理分工。中心城区按三级、二级两个层次设置医院,对现有布局不合理、重复建设、医疗服务长期不足、效益差的一级或二级医院进行重组和调整;

5、新建医院注重环境建设及停车等配套设施的安排。 第六十五条 体育用地规划

1、规划体育用地1.14平方公里,占城市建设总用地的0.81%。

2、规划于焦南行政组团内,丰收路与怀庆路交叉口东南角建设焦作市体育中心,占地规模约64.7公顷,为焦作市举办大型体育赛事创造条件;

3、规划高新区民主南路与神州路交叉口西南郊建设高新区体育运动场馆,服务高新区和焦南行政组团,占地约31.1公顷;

4、保留改造现焦作体育馆,主要服务焦北商住组团; 5、马村区、中站区各规划1处区级体育运动场,占地约8.1公顷; 6、完善以市体育中心、市体育馆为核心的体育用地建设; 7、加强居住区及各类学校体育设施建设,因地制宜设置健身房、游泳馆、各类球馆等小型活动场馆。体育设施场地、器材需要达到国家标准。 第六十六条 其他公共设施用地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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