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B装饰装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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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说明

一、 《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B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本综合单价)是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在《河南省建筑和装饰工程综合基价 (2002) 》的基础上,为适应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需要,按正常的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组织和施工工期、现行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及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

二、本综合单价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中的装饰装修工程。

三、本综合单价是编审投资估算指标、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招标标底价、拦标价、竣工结算的政府指导价;是建设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计价的基础;是企业编制内部定额、考核工程成本、进行投标报价、选择经济合理的设计与施工方案的参考。

四、装饰装修工程造价由工程成本(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

五、实行工程量清单项目招标的招标标底价(或拦标价)和投标报价由工程量清单项目费用、措施项目费用、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工程量清单项目费用系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数量与本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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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单价相应项目价格的乘积之和。

措施项目是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卫生、环境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措施项目费用由组织措施项目费用、技术措施项目费用组成。 其他项目费由预留金、材料购置费、总承包服务费、零星工作项目费组成。

规费由工程排污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社会保障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意外伤害保险费组成。

税金由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组成。 六、本综合单价依据《计价规范》的内容和顺序设置,其章节编号和项目编码(一至九位)均与《计价规范》一致,并在此基础上对《计价规范》没有涉及到的内容进行相应的扩展。凡是扩展的章节编号和项目编码前均加字母“Y”,以示区别。

七、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项目,应依据《计价规范》和本综合单价编制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编码十至十二位数字,由清单编制人依据招标工程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设置。 八、为便于组合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本综合单价将《计价规范》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和计量单位统一标注在各章节的标题下,并同时标注了综合单价子目的具体工作内容。当综合单价子目的工作内容与《计价规范》清单项目的工程内容不一致时,应将相应的综合单价子目进行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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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本综合单价中的措施项目费和注明不得调整的规定仅适用于编制招标标底和拦标价。施工企业投标报价可自主决定。 十、综合单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和利润组成。综合单价所确定的人、材、机消耗量依据合理的施工方法综合取定,辅助材料和辅助机械以“元”表示,除另有规定外,不得调整。管理费是施工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的费用。利润是施工企业完成工程后应获得的盈利。

十一、本综合单价中的综合工日包括定额工日和机械台班同日,其中定额工日包括基本用工、其他用工。人工单价为43元,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

人工单价可调差价。市场人工单价发生变化时,可依据河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指导价,在合同中约定调整办法。调整部分另计入人工费差价,其他不变。

十二、本综合单价的材料单价按《河南省工程造价信息》2007年第一季度郑州地区材料价格取定。该价格为材料送达工地仓库(或现场堆放地点)的完全价格,包含运输损耗、运杂费和采购保管费。如招标文件或合同约定按照工程所在地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市场指导价格或另行协商发生的价格调整(含甲供材),可直接在综合单价子目中换算材料价格或统一将材料差价计入计价程序的差价栏内,其他不变。

材料运输损耗、材料采购及保管费的计算方法详见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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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本综合单价中的机械费依据2008年《河南省统一施工机械台班定额》计算。如实际使用机械型号与综合单价不符,除综合单价有特殊注明外,不得换算。

十四、本综合单价各分部说明或附注中允许定额人工费、机械费乘以系数或增加工日、机械台班时,仅调整人工费、机械费,其他费用均不得调整。

十五、本综合单价中的檐高是指设计室外地坪至檐口屋面结构板面的垂直距离。建筑物檐高超过20米或层数超过6层的工程,可按相应规定计算超高施工增加费。

十六、本综合单价技术措施项目编码用“Y0208+顺序号”表示。技术措施项目中的模板、脚手架等周转材料是按施工企业自有材料考虑的,该费用已包括同一城市内工地之间的场外运输费。周转材料的摊销量,已考虑了合理的周转次数、补损和回收价值。 十七、施工组织措施费包括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材料二次搬运费、夜间施工增加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施工组织措施费的计算方法详见“YB.8措施项目费”分部有关说明。 十八、规费的计算方法详见表2,税金的 计算方法相见表3. 十九、总承包服务费在以下工程中计取: 1.实行总发包、承包的工程;

2.业主单独发包的专业施工与主体施工交叉进行或虽未交叉进行,但业主要求主体承包单位履行总包责任的(现场协调、竣工验收资料整理等)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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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总承包管理费由业主承担。其标准为单独发包专业工程造价的2%~4%,总包责任和具体费率应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明示。 二十、施工配合费是指专业分包单位要求总承包单位为其提供的脚手架、垂直运输和水电设施等所发生的费用。该费用数额经双方共同协商,由专业分包单位承担,并可计入专业分包工程造价。 二十一、检测费是指对构件所做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试验的费用、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业主对具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检验的费用等,属于非承包方原因所发生的费用.该费用应由业主支付。如需承包方代付者,应依实计入税前工程造价.

二十二、风险费是指施工合同期内因人工、材料、机械等市场价格的上涨因素,导致工程造价超出正常承包造价的费用。本综合单价未考虑风险因素。为有效地控制造价,业主宜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有关风险因素的以下内容:

1.招标标底价(或拦标价)中,人工和材料价格的计算依据;合同中调价条款内有关人工、材料价格的调整方法。

2.招标标底价(或拦标价)应考虑市场价格波动因素,计入相应的风险系数。风险系数视工程的合同工期和市场价格波动程度,可确定在工程总造价的3%~5%之内。

3.风险系数所包括的范围及超出该范围的价格调整方法。 二十三、装饰装修工堡造价费用组成和计算标准程序详表4、表5,表中的各项内容均为工程造价的组成部分,无论任何一方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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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本分部除注明者外,均以一、二类木种为准,如采用三、四类木种,其人工及木工机械乘以系数1.3。

十六、本分部木装饰子目木材均为板方综合规格材,其施工损耗按定额附表取定,木材干燥损耗率为7%,凡注明允许换算木材用量时,所调整的木材用量应包括其损耗在内,并计算相应的木材干燥费用。

十七、面层、隔墙(间壁)、隔断定额内,除注明者外均未包括压条、收边、装饰线(板),如设计要求时,另按本册B.6分部相应子目计算。

十八、木龙骨、木基层及面层均未包括刷防火涂料,如设计要求时,另按本册B.5分部相应子目计算。

十九、单面木龙骨隔断子目未考虑龙骨刨光费用,如设计要求刨光者,仍执行该子目,人工增加0.09工日,增加单面压刨床0.12台班。

二十、幕墙、隔墙(间壁)、隔断所用的轻钢、铝合金龙骨和幕墙用胶,如子目内容与设计要求不同时允许按设计调整,但人工不变。

二十一、木龙骨基层是按双向计算的,设计为单向时,材料、人工用量乘以系数0.55。木龙骨与设计图纸规格不同时,可按附表换算用量。附表中没有的,可以按设计木龙骨规格及中距计算含量。

二十二、玻璃隔墙如设计有平开、推拉窗者,玻璃隔墙应扣除平开、推拉窗面积,平开、推拉窗另按本册B.4分部相应子目执行。玻璃幕墙设有开启窗时,可按本册B.4分部中铝合金窗五金配件表增加开启窗的五金配件费。

二十三、木龙骨无论采用哪种方法固定,均执行相应子目,不得换算。

二十四、现场采用木龙骨和装饰板制作的装饰柱、梁,可执行柱、梁木龙骨无夹板基层装饰板饰面的相应子目,其中的木材用量可按设计要求调整。

二十五、板条墙子目中的灰板条以百根或立方米计算,板条的规格为7.5mm×38mm×1000mm,其损耗率(包括清水的刨光损耗)已包括在该子目内。

工 程 量 计 算 规 则

一、墙面抹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扣除墙裙、门窗洞口及单个0.3m2以上的孔洞面积,不扣除踢脚线、挂镜线和墙与构件交接处的面积,门窗洞口和孔洞的侧壁及顶面不增加面积。附墙柱、梁、垛、烟囱侧壁并入相应的墙面面积内。具体计算方法为: 1.外墙抹灰面积按外墙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2.外墙裙抹灰面积按其长度乘以高度计算。

3.内墙抹灰面积按主墙间的净长乘以高度计算;无墙裙的,高度按室内楼地面至天棚底面计算;有墙裙的,高度按墙裙顶至天棚底面计算。 4.内墙裙抹灰面按内墙净长乘以高度计算。

二、柱面抹灰按设计图示柱断面周长乘以高度以面积计算。

三、墙、柱面镶贴块料、零星镶贴块料和零星抹灰按饰面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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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干挂石材钢骨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

五、墙饰面按设计图示墙净长乘以净高以面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及单个0.3m2以上的孔洞所占面积。

六、柱(梁)饰面按设计图示外围尺寸以面积计算。柱帽、柱墩并入相应柱饰面工程量内。

七、隔断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扣除单个0.3m2以上的孔洞所占面积;浴厕门的材质与隔断相同时,门的面积并入隔断面积内。

八、浴厕隔断,高度自下横枋底算至上横枋顶面。浴厕门扇和隔断面积合并计算,安装的工料,已包括在厕所隔断子目内,不另计算。

九、带骨架幕墙按设计图示框外围尺寸以面积计算。与幕墙同种材质的窗所占面积不扣除。

十、全玻璃幕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带肋全玻璃幕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B.3.天棚工程

说 明

一、本分部中,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内容与定额子目工作内容不一致的清单项目组合单价,应由本定额不同分部(或本分部)和编码下的相关子目组成。如天棚吊顶清单项目的组成子目为:龙骨架(制作)安装、基层、面层铺设、钉装饰压条、刷防护材料、油漆等。 二、本分部子目中凡注明砂浆种类、配合比、饰面材料型号规格的,如与设计要求不同时,可按设计要求调整,但人工数量不变。天棚抹灰厚度与设计要求不符时,可按本册B.2分部各种砂浆抹灰层厚度每增减lmm子目进行调整,人工乘以系数1.1,其他不变。 三、木材树种同本册B.2分部,本分部除注明者外,均以一、二类木种为准,如采用三、四类木种,其人工及木工机械乘以系数l.3。

四、本分部采用的木材均为板方综合规格木材,子目中已考虑了施工损耗、木材的干燥费用及干燥损耗(7%)。凡注明允许换算木材用量时,所增减的木材用量均可计入施工损耗、木材的干燥费用及干燥损耗(7%)。

五、雨篷、挑檐抹灰子目适用与雨篷、挑檐、遮阳板、飘窗、空调板等的一般抹灰。 六、天棚吊顶系按现行05YJ标准图集编制,轻钢龙骨架、铝合金龙骨架均按双层龙骨结构考虑(即次龙骨紧贴在主龙骨底面吊挂)。各种龙骨架按标准图05YJl、05YJ7做法取定,如与设计要求的龙骨品种、用量和价格不同时,可按设计要求调整龙骨用量和价格,其他不变。

七、天棚面层在同一标高或者标高差在200mm以内者为平面大棚;大棚面层不在同一标高且标高差在200mm以上者为跌级式天棚。

八、曲面造型的天棚龙骨架执行跌级式天棚子目,人工乘以系数l.50。

九、如工程设计为单层结构的龙骨架(即主、次龙骨底面在同一标高)时,仍执行相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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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但应扣除该子目中的小龙骨及相应的配件,且人工乘以下述系数:平面天棚0.83,跌级天棚0.85。

十、天棚木龙骨架用于板条、钢板网、木丝板天棚面层时,应扣除天棚方木龙骨子目中的木材0.904m3,增加圆钉8.63kg。

十一、吊顶子目中未包括抹灰基层,抹灰基层应执行天棚抹灰子目。

十二、天棚面层子目除胶合板面层外,其他面层均按平面天棚取定,如为跌级天棚或曲面造型天棚时,天棚面层执行相应天棚子目,分别乘以以下系数: 1.跌级天棚其他面层人工乘以l.3,饰面板乘以l.03,其他不变。 2.曲面造型其他天棚面层人工乘以l.5,饰面板乘以l.05,其他不变。 十三、胶合板如现场制作钻吸音孔时,相应子目增加人工6.67工日。

十四、天棚面层子目,除注明者外均未包括压条、收边、装饰线,如设计要求时,另按本册B.6分部相应子目计算。

十五、天棚面层子目中的灰板条以“百根”或“m3”计算,板条的规格为7.5 mm×38mm×1000mm,其损耗率(包括清水的刨光损耗)已包括在该子目内。 十六、装饰雨蓬按其构造做法执行相应的天棚子目。

十七、天棚检查孔子目用于已经施工完成的天棚需增开的检查孔。灯孔用于设计要求需在天棚施工时设置的灯孔。

十八、大规格的木制风口按下表执行相应子目并乘以规定的系数。

大规格木制风口调增系数表

名 称 方形风口 规格(mm) 380×380以上 周长l280以上 矩形风口 周长l400~1800 周长l801~2600 条形风口 周长2600以上 木制风口 1.75 木制风口 木制风口 1.25 1.50 执行子目 木制风口 木制风口 人工调增系数(%) 1.25 1.25 十九、木龙骨、木基层及面层均未包括刷防火涂料,如设计要求时,另按本册B.5分部相应子目计算。

二十、采光天棚和天棚设保温隔热吸音层时,按建筑工程A.8分部相关项目列项。 二十一、本分部子目均已包括3.6m以下简易脚手架搭设及拆除,不另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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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程 量 计 算 规 则

一、天棚抹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间壁墙、垛、柱、附墙烟囱、检查口和管道所占的面积,带梁天棚、梁两侧抹灰面积并入天棚面积内。 二、檐口天棚抹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并入相同的天棚抹灰工程量内。 三、阳台底面抹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并入相应天棚抹灰面积内。阳台如带悬臂梁者,其工程量乘系数1.30。

四、雨篷、挑檐、飘窗、空调板、遮阳板的单面抹灰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雨篷顶面带反沿或反梁者,其工程量按其水平投影面积乘以系数1.2。

板顶面、底面和沿口均为一般抹灰时,其工程量可按水平投影面积乘以系数2.2计算。 雨篷沿口线如为镶贴块料时,可另行计算,执行本册B.2.6中的相应子目。

五、天棚吊顶骨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间壁墙、检查口、附墙烟囱、柱、垛和管道所占面积。天棚中的折线、迭落等圆弧形,高低吊灯槽等面积也不展开计算。

六、天棚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不扣除间壁墙、检查口、附墙烟囱、附墙垛和管道所占面积,应扣除单个0.3m2以上的孔洞、独立柱及与天棚相连的窗帘盒所占的面积。

天棚中的迭落侧面、曲面造型、高低灯槽、假梁装饰及其他艺术形式的天棚面层均按展开面积计算,合并在天棚面层工程量内。

七、灯孔、灯槽、送风口和回风口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八、天棚检查口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九、天棚走道板按设计图示长度计算。

B.4.门窗工程

说 明

一、本分部中,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内容与定额子目工作内容不一致的清单项目组合单价,应由本定额不同分部(或本分部)和编码下的相关子目组成。如木门窗清单项目的组成子目为:门窗外购或制作、安装、特殊五金安装、刷油漆等。 二、外购的门窗运费可计入成品价格内。 三、门窗油漆另按本册B.5分部列项计算。

四、本分部是按机械和手工操作综合编制的,不论实际采取何种操作方法,均按本分部执行。

五、木材树种分类同本册B.2分部。本分部(除注明者外)木材树种均以一、二类木种为准,如采用三、四类时,分别乘以下列系数:相应子目中的木门窗制作人工和机械乘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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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木门窗安装人工和机械乘以1.16。

六、本分部木门窗、木饰面子目采用的木材均为板方综合规格木材,子目中已考虑了施工损耗、木材的干燥费用及干燥损耗(7%)。凡注明允许换算木材用量时,所增减的木材用量均应计入施工损耗、木材的干燥费用及干燥损耗(7%)。

七、子目中所注明的木材断面或厚度均以毛料为准。如设计图纸注明的断面或厚度为净料时,应增加刨光损耗。木材单面刨光增加3mm;两面刨光增加5mm。凡设计规定的木材断面或厚度与本分部不符时,可按断面比例换算木材用量

八、木门分为普通成品木门和豪华成品木门。普通木门子目内容,由外购普通成品门扇、现场框和亮制作、安装三部分组成。豪华成品木门子目内容,由外购豪华成品门扇、筒子板框现场制作安装、门扇安装三部分组成。外购成品木门扇的取定单价与施工合同约定价格不同时,可以调整。

九、普通成品木门子目是按单层门、框料断面58cm2考虑的,框料断面如与设计不同时,按本说明第六、七条调整,其他不变。

十、豪华成品木门的筒子板框,是按05YJ4-1标准图做法取定的,如与工程设计要求不同时,可按设计要求另行计算。

十一、普通木窗的框、扇梃断面是按05YJ4-1标准图做法取定的,如与工程设计要求不同时,可按设计要求另行计算。定额子目内容由框制作、扇和亮制作、安装三部分组成。其中窗扇是按单层玻璃考虑的,如为双层玻璃窗者,相应子目中安装人工乘以系数1.6,其他人工、材料和机械均乘以系数2。如设计有纱窗、纱亮者,应另列项目计算。 十二、玻璃橱窗为现场制作安装,包括框制作安装、玻璃安装和框包镜面不锈钢,如子目内的材料消耗量与设计不同时,可以调整,但人工、机械不变。

十三、成品门窗安装子目中的门窗含量,如与设计图示用量不同时,相应子目中的含量可以调整,其他不变。

十四、成品金属门窗安装子目,均是以外购成品现场安装编制的。成品门窗供应价格应包括门窗框扇制作安装费,玻璃和五金配件及安装费、现场安装固定人工费、供应地至现场的运杂费、采购保管费等。安装子目中的人工仅为周边塞口和清扫的人工。 十五、无框玻璃门安装子目不包括五金,五金可按设计要求另列项目计算。

十六、木门窗子目已包括了普通的小五金费用,特殊拉手、弹簧合页、门锁等可单列项目计算。

十七、镀锌铁皮、镜面不锈钢、人造革包门窗扇,切片皮、塑料装饰面、装饰三合板贴门扇面均按双面考虑,如设计为单面包、贴时,相应子目乘以系数0.67。

工 程 量 计 算 规 则

一、各类门、窗工程量除特别规定者外,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门、窗洞口面积计算。框帽走头、木砖及立框所需的拉条、护口条以及填缝灰浆,均已包括在定额子目内,不得另行增加。

二、纱门、纱窗、纱亮的工程量分别按其安装对应的开启门扇、窗扇、亮扇面积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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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铝合金、塑钢纱窗制作安装按其设计尺寸以扇面积计算。

四、金属卷闸门安装按设计图示洞口尺寸以面积计算。电动装置安装以“套”计算,小门安装以“个”计算,同时扣除原卷帘门中小门的面积。

五、无框玻璃门指无铝合金框,如带固定亮子无框(上亮、侧亮),工程量按门及亮子洞口面积分别计算,并执行相应子目。

六、硬木门窗扇与框应分别列项计算工程量:硬木门窗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门窗洞口面积计算;硬木门窗扇均以扇的净面积计算。 七、特殊五金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八、门窗贴脸、门窗套按设计图示门窗洞口尺寸以长度计算。 九、筒子板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十、窗帘盒、窗帘轨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如设计未注明时,可按窗洞口宽度两边共加300mm计算。

十一、窗台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如设计未注明者,长度可按窗洞口宽两边共加l00mm,挑出墙面外的宽度,按50mm计算。

十二、镜面不锈钢、镜面玻璃、镀锌铁皮包门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不计咬口面积)

十三、镀锌铁皮、镜面不锈钢、人造革包门窗扇,切片皮、塑料装饰面、装饰三合板贴门扇面均按门窗扇的单面面积计算。

十四、镀锌铁皮包木材面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十五、挂镜线按设计图示长度计算。挂镜点按图示数量计算。

B.5.油漆、涂料、裱糊工程

说 明

一、本分部子目适用于其他分部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组合和单独计价。 二、本分部刷涂、刷油操作方法为综合取定,与设计要求不同时不得调整。

三、本分部子目未显示的一些木材面和金属面油漆应按本分部工程量计算规则中的规定,执行相应子目。

四、油漆浅、中、深各种颜色已综合在定额子目内,颜色不同时不另调整。

五、门窗油漆子目已综合考虑了门窗贴脸、披水条、盖口条油漆以及同一平面上的分色和门窗内外分色,执行中不得另计。如需做美术图案者可另行计算。 六、一玻一纱门窗油漆按双层门窗油漆子目执行。

七、本分部规定的刷涂遍数,如与设计要求不同时,可按每增加一遍的相应子目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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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程 量 计 算 规 则

一、木材面油漆

1.各种木门窗油漆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单面洞口面积计算。

2.双层和其他木门窗的油漆执行相应的单层木门窗油漆子目,并分别乘以表1、表2中的系数。

表1 木门油漆综合单价计算系数表

项目名称 单层木门 双层(一板一纱)木门 双层木门 全玻门 半玻门 半百叶门 厂库大门 无框装饰门、成品门扇 调整系数 1.00 1.36 2.00 0.83 0.93 1.30 1.10 1.10 工程量计算方法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单面洞口面积计算 表2 木窗油漆综合单价计算系数表

项目名称 单层玻璃窗 双层(一玻一纱)窗 双层窗 三层(二玻一纱)窗 单层组合窗 双层组合窗 木百叶窗 调整系数 1.00 1.36 2.00 2.60 0.83 1.13 1.50 工程量计算方法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单面洞口面积计算 22 / 31

3.各种木扶手油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4.带托板的木扶手及其他板条线条的油漆执行木扶手(不带托板)油漆子目,并分别乘以表3中的系数。

表3 木扶手及其他板条线条油漆综合单价计算系数表 项目名称 木扶手(不带托板) 木扶手(带托板) 窗帘盒 封檐板、顺水板 挂衣板 装饰线条(宽度60mm内) 装饰线条(宽度60~100mm) 调整系数 1.00 2.60 2.04 1.74 0.52 0.50 0.65 工程量计算方法 按设计图示长度计算 5.木板、胶合板天棚和其他木材面油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6.木板、胶合板天棚和其他木材面油漆均执行其他木材面油漆子目,并分别乘以表4中的系数。

表4 其他木材面油漆综合单价计算系数表

项目名称 木板、纤维板、胶合板天棚、檐口 清水板条天棚、檐口 木方格吊顶天棚 带木线的板饰面(墙裙、柱面) 窗台板、门窗套(筒子板) 屋面板(带檩条) 暖气罩 调整系数 1.00 1.20 1.30 1.07 1.10 1.11 1.28 工程量计算方法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23 / 31

项目名称 木间壁、木隔断 玻璃间壁露明墙筋 木栅栏、木栏杆(带扶手) 木屋架 衣柜、壁柜 零星木装修 调整系数 1.90 1.65 1.82 1.79 1.05 1.15 工程量计算方法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单面外围面积计算 按设计图示的跨度(长)×中高×l/2计算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7.木地板及木踢脚线油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空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并入相应的工程量内。

8.木楼梯油漆(不含底面)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执行木地板油漆子目并乘以系数2.3。

9.木龙骨刷涂料按设计图示的由龙骨组成的木格栅外围尺寸以面积计算。 二、金属面油漆:

1.各种钢门窗油漆均按设计图示的单面洞口面积计算。

2.各种钢门窗的金属间壁、平板屋面等油漆均执行单层钢门窗油漆子目,并分别乘以表5中的系数。

表5 钢门窗、间壁及屋面油漆综合单价计算系数表

项目名称 单层钢门窗 双层(一玻一纱)钢门窗 钢百叶钢门(窗) 半截百叶钢门 满钢门或包铁皮门 钢折叠门 射线防护门 调整系数 1.00 1.48 2.74 2.22 1.63 2.30 2.96 工程量计算方法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单面洞口面积计算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框(扇)外围面积计算 24 / 31

项目名称 厂库房平开、推拉门 铁丝网大门 平板屋面 间壁 排水、伸缩缝盖板 吸气罩 调整系数 1.70 0.81 0.74 1.85 0.78 1.63 工程量计算方法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 3.钢屋架、天窗架、挡风架、屋架梁、支撑、檩条和其他金属构件油漆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

4.金属构件油漆均执行其他金属面油漆子目,并分别乘以表6中的系数。

表6 金属构件油漆综合单价计算系数表

项目名称 调整系数 工程量计算方法 钢屋架、天窗架、档风架、屋架梁、支撑、檩条 1.00 墙架(空腹式) 0.50 墙架(格板式) 0.82 钢柱、吊车梁、花式梁柱、空花构件 0.63 操作台、走台、制动梁、钢梁车档 0.71 钢栅栏门、栏杆、窗栅 1.71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 铸铁花饰栏杆、铸铁花片 1.90 钢爬梯 1.18 轻型屋架 1.42 踏步式钢扶梯 1.05 零星铁件 1.32 25 / 31

5.金属面涂刷沥青漆、磷化及锌黄底漆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6.其他金属面涂刷沥青漆、磷化及锌黄底漆执行平板面刷沥青漆、磷化及锌黄底漆子目,并分别乘以表7中的系数。

表7 金属面涂刷磷化、锌黄底漆综合单价计算系数表

项目名称 平板面 排水、伸缩缝盖板 吸气罩 包镀锌铁皮门 调整系数 1.00 1.05 2.20 2.20 工程量计算方法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单面洞口面积计算 7.金属结构刷防火涂料按构件的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8.铁皮排水和金属构件面积换算可参考表8、表9计算。

表8 镀锌铁皮排水管沟、零件单位面积折算表

名称 单位 φ100 m2/m 名称 单位 m2/个 水斗 0.4 0.32 0.3 1.3 0.5 0.7 排水零件 漏斗 0.16 下水口 0.45 0.22 0.8 0.24 0.11 水落管 檐沟 大沟 天窗 管沟及泛水 天窗窗侧 透气管 烟囱 滴水檐 滴水 表9 金属构件单位面积折算表 名称 单位 m2/t 38 38 19 27 65 45 28 50 三、墙、柱、天棚抹灰面油漆、刷涂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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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折板、肋形梁板等底面的涂刷按设计图示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执行墙、柱、天棚抹灰面油漆及涂料子目,并分别乘以表10中的系数。

表10 抹灰面油漆、涂料综合单价计算系数表

项目名称 墙、柱、天棚平面 槽形板底、混凝士折板 有梁板底 密肋、井字梁板底 混凝土平板式楼梯底 调整系数 1.00 1.30 1.10 1.50 1.30 工程量计算方法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五、混凝士空花格、栏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单面外围面积计算。 六、裱糊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B.6.其他工程

说 明

一、本分部的装修木材树种分类同本册B.2分部,本分部除注明者外,均以一、二类木种为准,如采用三、四类木种,其人工及木工机械乘以系数l.3。

二、本分部木装修子目中木材均为板方综合规格材,其施工损耗按定额附表取定,木材干燥损耗率为7%。凡注明允许换算木材用量时,所调整的木材用量应包括其损耗在内,同时计算相应的木材干燥费用。

三、本分部子目中除铁件带防锈漆一度外,均未包括油漆、防火漆的工料,如设计需要刷油漆、防火漆,另按本册B.5分部列项计算。

四、本分部安装子目中的主材,如与设计的主材材质、品种、规格不同时可以换算,其他不变。

五、暖气罩挂板式是指钩挂在暖气片上,平墙式是指凹入墙内,明式是指凸出墙面,半凹半凸套用明式定额子目。

六、压条、装饰条以成品安装为准。如在现场制作木压条者,木材体积按设计图示净断面加刨光损耗计算,并增加人工0.025工日。如在天棚面上钉压条、装饰条者,相应子目的人工按下表系数调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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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制作木压条人工调增表

项目名称 木基层天棚面钉装饰条 轻钢龙骨天棚面钉装饰条 木装饰条做图案 七、招牌基层:

1.平面招牌是安装在门前墙上的;箱式招牌、竖式标箱是招牌六面体固定在墙上的;生根于雨篷、檐口、阳台的立式招牌,套用平面招牌复杂子目计算。

2.一般招牌和矩形招牌是指正立面平整无凸面的招牌基层;复杂招牌和异形招牌是指正立面有凹凸或造型的招牌基层;招牌的灯饰均不包括在定额内。 八、招牌面层执行本册B.3天棚面层子目,人工乘以系数0.8。

九、透光彩按安装在墙面(墙体)、雨篷、檐口上综合考虑。安装在独立柱上时,独立柱另行计算,其他不变。

工 程 量 计 算 规 则

一、暖气罩按设计图示的边框外围尺寸,以垂直投影面积(不展开)计算。 二、浴厕配件

1.洗漱台区分单、双孔,分别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2.毛巾杆、帘子杆、浴缸拉手、毛巾环、毛巾架均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3.镜面玻璃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边框外围面积计算。 三、压条、装饰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四、雨篷吊挂饰面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五、招牌:

1.平面招牌基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正立面边框外围面积计算,复杂形的凸凹造型部分不增加面积。

2.生根于雨篷、檐口或阳台的立式招牌基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3.箱式招牌和竖式标箱基层,按设计图标尺寸以外围体积汁算。突出箱外的灯饰、店徽及其他艺术装璜等另行计算。

4.招牌的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六、透光彩按设计图示的正立面投影面积计算。 七、窗帘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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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应子目人工调增系数 1.34 1.68 1.80

B.7.单独承包装饰工程超高费

说 明

一、本分部仅适用于单独承包的超过6层或檐高超过20m的装饰工程。 二、超高费包含的内容: 1.超高施工的人工及机械降效; 2.自来水加压及附属设施; 3.其他

三、本分部子目的划分是以建筑物檐高及层数两种指标界定的,两种指标达到其中之一即可执行相应子目。

工 程 量 计 算 规 则

一、超高费以装饰工程的合计定额工日为基数计算。

二、同一建筑物高度不同时,可按不同高度的竖向切面分别计算人工,执行超高费的相应子目。

B.8.措施项目费

说 明

措施项目是指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措施项目费即实施措施项目所发生的费用。措施项目费由组织措施项目费和技术措施项目费组成。

组织措施费包括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材料二次搬运费、夜间施工增加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分别以规定的费率计取。具体费率详见以下各表:

表1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表

安全文明措施费费率(%) 序号 工程分类 费率基数 基本费 1 2 3 4 建筑工程 单独构件吊装 单独土方工程 单独桩基工程 10.06 6.04 5.03 5.03 29 / 31

考评费 4.74 2.84 2.37 2.37 奖励费 2.96 1.78 1.48 1.48 合计 17.76 10.66 8.88 8.88

序号 5 6 7 8 9 10 11 12 工程分类 装饰装修工程 安装工程 市政道桥工程 园林绿化工程 仿古建工程 其他工程 清单计价工程 改造、拆除工程 费率基数 综合工日×34 5.03 10.06 13.40 6.70 5.03 4.03 10.06 安全文明措施费费率(%) 2.37 4.74 6.30 3.15 2.37 1.89 4.74 1.48 2.96 3.94 1.97 1.48 1.18 2.96 8.88 17.76 23.64 11.82 8.88 7.10 17.76 另行规定 注:l.依据建设部建办(2005)89号文、豫建设标(2006)82文的规定制定。

2.基本费应足额计取;考评费在工程竣工结算时,按当地造价管理机构核发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率表》进行核算;奖励费根据施工现场文明获奖级别计算,省级为全额,市级为70%,县(区)级为50%。 3.非单独发包的土方、构件吊装、桩基应并入建筑工程计算。

表2 材料二次搬运费费率表

序号 l 2 3 4 5 现场面积/首层面积 4.5 >3.5 >2.5 >1.5 ≤1.5 表3 夜间施工增加费费率表

序号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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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率(元/工日) 0 1.02 1.36 2.04 3.40 合同工期/定额工期 1>t>0.9

费率(元/工日)

0.68

>0.8 1.36

表4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费率表

序号 1 2 合同工期/定额工期 1>t>0.9 >0.8 费率(元/工日) 0.68 1.29 注: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是在冬雨季施工期间,采取防寒保温或防雨措施所增加的费用。

本分部所列入的措施项目费有垂直运输费、成品保护费、脚手架使用费。如实际发生施工排水、降水费和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安拆费时,可执行建筑工程分册YA.l2措施项目费中的相应子目。 一、垂直运输费:

1.建筑物的檐高是指设计室外地坪至檐口(屋面结构板面)的垂直距离,突出主体建筑屋顶的电梯间、水箱间等不计入檐口高度之内。构筑物的高度,是指从设计室外地坪至构筑物顶面的高度。

2.垂直运输费子目的划分按建筑物的檐高界定。 3.檐高4m以内的单层建筑,不计算垂直运输费。 二、脚手架使用费:

1.室内高度在3.6m以上时,可按建筑工程分册YA.12分部相应子目列项计算满堂脚手架,但内墙装饰不再计算脚手架,也不扣除抹灰子目内的简易脚手架费用。内墙高度在3.6m以上,无满堂脚手架时,可另计算装饰用脚手架,执行建筑工程YA.l2分部里脚手架子目。

2.高度在3.6m以上的墙、柱、梁面及板底单独的勾缝、刷浆或喷浆工程,每100m2增加设施费15.00元,不得计算满堂脚手架。单独板底勾缝、刷浆确需搭设悬空脚手架者,可按建筑工程分册YA.l2分部列项计算悬空脚手架。

工 程 量 计 算 规 则

一、垂直运输费以装饰工程的合计定额工日为基数计算。 二、满堂脚手架、里脚手架计算同建筑工程YA.12分部。

三、挑阳台突出墙面超过80cm的正立面装饰和门厅外大雨篷外边缘的装饰可计算挑脚手架。挑阳台挑脚手架按其图示正立面长度和搭设层数以长度计算。门厅外大雨篷挑脚手架按其图示外围长度计算。

四、悬空脚手架按搭设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五、吊篮脚手架按使用该架子的墙面面积计算。

六、高度超过3.6m的内墙装饰架按内墙装饰的面积计算。 七、外墙装饰架均按外墙装饰的面积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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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j4d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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