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防尘知识培训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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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综合防尘 培训资料

潞安集团通风处 二○一○年

前 言

矿井粉尘是煤矿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种有害介质,是煤矿生产过程中的主要不安全因素,是矿井五大自然灾害之一,它不仅恶化作业环境、危害矿工身体,更严重的是威胁矿井安全。

为了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中关于防治粉尘危害的各项规定,降低井下粉尘危害,防止煤尘事故发生,净化矿井作业环境,保护职工职业健康安全,确保安全生产,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规范》、《岗位作业标准》、《公司一通三防管理制度》、《公司通风质量标准化标准》及相关防尘资料,以防尘基础知识、防尘基本规范、粉尘测定细则、岗位作业标准为重点内容编印了本教材,以望通过学习培训,能进一步增强防尘人员防治粉尘的意识、掌握防尘知识、强化防尘技能,熟练进行岗位作业,有针对性地进行粉尘治理分析,提出合理可靠的粉尘治理措施,提升矿井综合防尘绩效水平。

编 印 说 明

1、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规范》、《岗位作业标准》、《公司一通三防管理制度》、《公司通风质量标准化标准》及相关防尘资料。

2、重点:防尘基础知识、防尘基本规范、粉尘测定细则、岗位作业标准。

3、目标:能进一步增强防尘人员防治粉尘的意识、掌握防尘知识、强化防尘技

能,熟练进行岗位作业,有针对性地进行粉尘治理分析,提出合理可靠的粉尘治理措施,提升矿井综合防尘绩效水平。

4、目的:降低井下粉尘危害,防止煤尘事故发生,净化矿井作业环境,保护职

工职业健康安全。

5、本《资料》属内部资料,是在2007年公司《测尘员培训教材》的基础上丰富完善后,为公司各矿防尘管理技术人员、防尘工、测尘员等相关人员的业务学习之辅助性教材,不妥之处请大家提出来共同探讨,以便持续改进。

目 录

第一部分 防尘基础知识---------------------------------------------------------1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粉尘的定义、分类和危害---------------------------------------------1 粉尘浓度 防尘措施 防尘设施

第二部分 综合防尘基本规范

第一章 综合防尘的概念 第二章 防尘系统

第三章 采掘开工作面防尘 第四章 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第三部分 矿井粉尘浓度测定细则

第一章 工序定点粉尘测定细则 一、粉尘测定时间规定 二、测定状态

三、测点数量及布置 四、浓度计算 五、报表制度

六、补充说明 七、直读式测尘仪

第二章 全工班个体呼吸性粉尘测定细则 1 依据、内容与适用范围 2 术语 3 细则

第四部分 防尘岗位作业标准

一、测尘工 二、管路工

三、洒水(喷浆)工 四、打钻工 五、注水工 六、隔爆工 七、检查验收员

附1:煤尘爆炸性鉴定

附2: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的测定 附3:粉尘分散度的测定 附4:检查监督规定 附5:《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防尘条款 附6:防尘措施的降尘率规定 附7:例题 模拟试卷

第一部分 防尘基础知识

第一章 粉尘的定义、分类和危害

一、定义:在矿井的开拓、采掘、打钻、爆破、破碎、喷浆、清扫、

装卸、运转、通风及其它作业活动过程中,被破碎、摩擦、震动、扬起、抛落的煤、岩、水泥等各类有毒有害细微状尘粒的总称。

二、产尘因素:

1、自然条件:地质构造、煤层赋存条件发育,煤岩的物理性质硬、脆,煤岩水份含量低,受地质构造运动或支承压力作用,在产生裂隙的同时产生一定量的粉尘于裂隙中。

2、生产条件:机械化程度、生产的集中化程度、采煤方法、作业方式、机械截割参数、通风状况。主要产尘工序有:打眼、放炮、割煤、移架放顶、喷浆、转装卸、拆卸或构筑工程和设施、煤仓溜煤眼等通风不合理处,据统计,产尘量比例约为:采煤面45-80%、掘进面20-38%、锚喷10-15%、转装卸5-10%、其他2-5%。

三、分类:按粉尘产生的成因分为原生粉尘和次生粉尘;按产生来

源分为生产性粉尘和非生产性粉尘;按其属性主要分为煤尘、岩尘和水泥尘(从爆炸危害讲,Ф<1mm的煤粒参与爆炸,定义为煤尘;从职业危害讲,Ф<5um的岩粒能吸入肺泡,定义为岩尘。);按其存在状态分为浮尘和落尘;按其粒径大小分为粗尘(40um以上)、细尘(10以上)、微尘(0.25以上)、超微尘(0.25以下);按吸入状态分为呼吸性粉尘(能被人

体吸入肺泡区的浮尘,符合BMRC曲线、空气动力学直径<7.07um,进行分散度分析时确定为<5um)和非呼吸性粉尘;按游离sio2含量分为硅尘(10%以上)和非硅尘;按有无爆炸性分为爆炸性煤尘、非爆炸性煤尘和惰性粉尘;(um,微米,10-3mm,头发丝Ф为70um)

四、理化性质:

1、分散度:表达粉尘被粉碎的程度。微小尘粒多,分散度高,危害大。 2、溶解度与比重:粉尘对人体的危害分别呈机械刺激和化学毒性作用时,随溶解度增加危害分别减弱和增强;比重大的粉尘沉降快、稳定程度低。 3、荷电性:同性电荷相斥,尘粒稳定性增加;异性电荷相吸,尘粒相撞时凝集而沉降。

4、悬浮性和凝聚性:尘粒小,易悬浮于空气中。利用超声波或磁力可使之凝聚而沉降,利于捕获。

5、湿润性:利用可亲和的液体将尘面气体挤出,粉尘的湿润性决定除尘液体的除尘效果。

6、形状与硬度:形状接近球形和硬度大的尘粒沉降速度快。 7、吸附性:吸附性强(异电、粒小),易引起肺部纤维性病变。 8、燃烧性和爆炸性:煤尘引燃温度为435-4500C;煤尘挥发分含量大于10%、分散度高时在一定条件下可爆炸。

9、化学成分:含硫量>10%的粉尘即有爆炸性;含游离sio2的粉尘可引起矽肺病,含硅酸盐的粉尘可引起矽酸盐肺病,煤尘可引起煤肺病。

五、危害:

矿井粉尘是矿井五大自然灾害之一,其主要危害有以下几方面:

1、在一定条件下,可燃烧爆炸:

煤尘爆炸---悬浮在空气中的煤尘,在一定条件下,遇高温热源而发生的剧烈氧化反应,并伴有高温和压力上升的现象。其形成过程是煤尘被氧化时可放出可燃气体形成燃烧链式反应,当燃烧产生的热能在有限空间瞬间骤增,急剧氧化即形成爆炸:浮尘干馏→可燃气体燃烧→煤尘爆炸。煤尘爆炸有两种形式:煤尘爆炸和瓦斯参与的煤尘爆炸。 ⑴、煤尘爆炸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本种煤尘具有爆炸性。新矿井的地质精查报告中,必须有所有煤层的煤尘爆炸性鉴定资料。生产矿井每延伸一个新水平,应进行一次煤尘爆炸性试验工作。煤尘的爆炸性由国家授权单位进行鉴定,鉴定结果必须报公司通风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各矿应根据鉴定结果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煤尘爆炸是煤矿重大灾害之一,经煤尘爆炸试验证明有爆炸危险的煤层即为煤尘爆炸危险煤层。但并非所有煤层的煤尘都具有爆炸性,有爆炸性的煤尘因其成煤因素、挥发分含量、埋藏深度、地质条件等煤层性质不同,爆炸强度也各不相同,所以必须通过爆炸性鉴定加以区别,以便采取针对性措施。

历年各矿煤尘爆炸性鉴定情况 火焰长度(mm) 爆炸性结论 爆炸指数(%) 爆炸 强度 石圪节 五 阳 漳 村 王 庄 常 村 司马 余吾 潞宁 慈林山 夏 店 郭庄 10 有 高河 30 有 15-25 10-30 20-70 10-30 10-30 5-20 3-15 400 5-15 10-15 有 20.3 较强 有 15.7 较强 有 15.3 较强 有 16.9 较强 有 有 有 有 有 有 14.2 16.0 11.8 39.2 21.1 14.2 16.2 15.6 较弱 较强 较弱 强烈 较强 较弱 较强 较强 (注:爆炸指数是根据各矿某一个有代表性的工作面的相关鉴定数据计算出来的,仅作为参考数据来粗

略判断煤尘有无爆炸性及爆炸强弱:<10%一般不爆炸、10-15%较弱爆炸性、15-28%较强爆炸性、>28%强烈爆炸性,但不能作为确定煤尘有无爆炸性的依据,煤尘是否有爆炸性用火焰长度来衡量,火焰长度超过3mm即有爆炸性。)

从上表看,我公司各矿的煤种都属于有爆炸性煤种,但3#煤爆炸性都不是很强,而潞宁的2#煤、石圪节(15#)和慈林山(9#)的下组煤的爆炸性则很强。

②浮尘浓度达到:下限30-50g/m3、上限1000—2000g/m3,最强浓度300-400g/m3;(我公司现最大浓度160mg/m3) ③引爆火源温度为700-8000C; ⑵、煤尘爆炸的影响因素:

①、氧气浓度不低于17%、煤尘爆炸的感应期在0.04-0.28s之间(瓦斯爆炸的氧气浓度是12%、感应期是0.07-14s)、最小点火能4.5-40mJ。 ②、煤的挥发分指数(爆炸指数)的高低及挥发分组成成分。

③、煤的灰分和水分对爆炸也有一定程度影响,但意义更大的是人工撒岩粉和洒水。

④、煤尘粒度的可爆范围是5um-1mm,其中30-75um最强。

⑤、有瓦斯等可爆气体参与时爆炸下限可降低、上限可提高,破坏性更大。 ⑶、煤尘爆炸的危害:

如以上条件同时具备时煤尘就可能爆炸,煤尘爆炸所产生的高温(20000C)、高压(736kPa)、高速(1800m/s)、冲击波(2340m/s)、缺氧、有毒有害气体(co浓度可达3%以上)等危害因素可造成矿井和人员的重大危害。(70-80%的人受害于co中毒) ⑷、煤尘爆炸的预防:

①、防尘措施:防止煤尘达到爆炸浓度的措施有注水灌水、湿式作业、喷雾降尘、洒水防飞、正排负捕、清扫洗刷;

②、防爆措施:防明火、炮火、电火、静电、摩撞;撒布岩粉增添煤尘中的灰份含量、洒水凝结增大煤尘的粒径、减少煤尘和空气的接触面积;防爆设施有防爆井、防爆门、自救器;

③、抑爆措施:安装在采掘面等高爆炸危险区域的抑爆装置,在爆炸发生瞬间侦测并启动抑爆介质而形成屏障来隔绝爆炸能量,主动阻止井下爆炸或燃烧的扩散,扑灭爆炸和燃烧危害。

④、隔爆措施:限制爆炸范围,阻止灾害区域扩展,防止煤尘连续爆炸和瓦斯爆炸引起煤尘爆炸的安全设施,如水棚、岩粉棚; ⑸、煤尘爆炸的特征:

①、爆炸现场的煤尘挥发分含量明显减少40-70%;

②、爆炸后不完全燃烧物在巷壁及支架上形成焦碳皮渣和粘块(粘焦); ③、爆炸后产生大量的co和HCN(氢氰酸)等有毒气体; (附:煤尘爆炸大事记)

死亡人数 1803 英国华尔逊特矿 国外 1996 日本三池矿 458 1940 河北井陉矿 341 1960 大同老白洞矿 684 国2002.03.26 四川楠木沟矿 13 内 2005.11.27 黑龙江东风矿 171 2006.07.15 灵石蔺家庄矿 53 年度 矿名 年度 1906 1942 2001.12.27 2002.05.20 2006.02.23 2007.04.16 矿名 法国古里耶尔矿 辽宁本溪矿 山东汶南矿 新疆米泉二矿 山东陶庄矿 平顶山王庄矿 死亡人数 1099 1549 17 9 18 31 2、对人体的危害:粉尘对长期接尘人员的眼睛、皮肤、特别是呼吸系统可造成严重危害,粉尘中的游离sio2(石英,煤尘一般<5%,岩尘一般>10%)将导致肺部纤维化、引起咳喘、肺气肿甚至尘肺病(煤肺、矽肺、

煤矽肺)的发生,该病是不可逆转的,目前尚无有效的根治方法,严重者可偿失劳动能力直至危及生命。此外,煤的变质程度愈低,有机质含量愈高,危害愈大。水泥尘中的游离sio2主要是结合状态,长期沉积在肺部可引发水泥尘肺、肺气肿。

3、影响作业环境,降低可视度,污染环境,对工作环境能见度、设备和仪器仪表有效运行都将产生不利影响,增加事故隐患。

(煤尘粒径特征um:2-5可吸入,<5不爆,>10可视,10-75强爆,75-1000弱爆,>1000不爆)

第二章 粉尘浓度

一、定义:矿井单位体积空气中所含浮尘的数量或质量。

1、重量法:①单位体积的空气中所含浮尘的重量,mg/m3。(≥2g/m3呛人,>5g/m3不能呼吸,≥10g/m3不可视)②某种粉尘占尘样的质量百分比,%,如游离sio2(在粉尘中未与金属氧化物结合的结晶态sio2,其含量对尘肺病的发生发展起重要作用)。③矿井粉尘浓度与国家卫生标准之比值,即k值。

2、计数法:①各种粒径粉尘占尘样的粒数百分比,%,即分散度。(分散度也有用质量分布百分比的)。②测点合格点数占总测点数的百分比,%,即X值(公司规定:≦90%)。

二、国家卫生标准:《规程》739条:

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 <10 10-<50 50-<80 最高允许浓度(mg/m3) 总粉尘 10 2 2 呼吸尘 3.5 1 0.5

≥80 2 0.3 (评价作业场所时sio2<10%定义为煤尘,≥10%为岩尘、水泥尘; 评价作业人员时sio2<5%定义为煤尘,≥5%为岩尘、水泥尘)

三、我公司粉尘浓度现状:(2009年)

游离sio2含量:煤样0.43%-7.14%、岩样4.62%-46.89%、水泥样6.48-36.56%;分散度:<5um的占52%-84%、5-10um的占10%-41%、>10um的占5%-27%;粉尘浓度值如下表:(2009年全年汇总数值,mg/m3)

全尘 呼尘 综采平均 综掘平均 炮掘平均 总测点平均浓度 煤尘 岩尘 水泥尘 最大浓度 X值% K值 41.0 11.0 15.0 4.8 6.1 2.2 10.3 3.3 1.8 0.9 1.4 0.5 160 51.0 92.2 92.0 0.76 0.61

第三章 防尘措施

矿井粉尘防治的基本原则是:

1、贯彻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最大限度地防止浮游粉尘的产生和落尘堆积。

2、实施综合防尘措施,最大限度地在尘源处降尘,将全部尘源处的粉尘浓度降到国家卫生标准以下。

3、将已浮游起来的粉尘进行沉降、捕集,减少浮尘飞扬的数量和时间;将落尘进行及时彻底的清除冲洗,使之不再飞扬变为浮尘。

4、强化个体防护,确保职业健康;加强(抑)隔爆措施,保障矿井安全。 矿井综合防尘措施是以各种技术手段减少粉尘的产生及危害的措施,共分三部分内容:

1、减少产尘量的防尘措施和降低浮尘浓度的除尘措施:

⑴、减尘措施:如注水灌水、湿式打眼、水炮泥、优化采掘工艺; ⑵、降尘措施:如喷水喷雾、装卸洒水、风流净化、加降尘剂;

⑶、捕尘措施:如除尘器、破碎机和溜煤眼封闭; ⑷、排尘措施:如清扫冲洗、合理通风、设置隔尘帘; ⑸、阻尘措施:如个体防护; 2、消除引(燃)爆火源; 3、(抑)隔爆措施。

一、水灭尘:水灭尘是目前煤矿防治粉尘的基本手段,主要措施主

要有煤体注水、喷雾洒水、清扫冲洗等:

1、煤层注水:回采面防尘的治本措施,可减少开采过程中原始煤尘的发生量。其作用有三:一可增加煤的水分和尘粒间的粘着力,使原生煤尘破碎时失去飞扬能力;二是湿润煤体,消除细粒煤尘飞扬,预防浮尘产生;三是提高煤的塑性、降低脆性及悬浮力。注水的降尘率可达50-90%,除《规程》规定的6种情况外,规定逢采必注、不注不采。要求钻杆、流量表、压力表使用正常,封孔严密,时间充足。

2、喷雾洒水:在采、掘、放炮、打钻等产尘点,装、转、卸载点、破碎点等扬尘点安装喷雾装置利用雾状水粒网捕捉浮尘使之湿润增重而沉降;在装煤(岩)机、工作面及通风巷道随机(根据粉尘沉积情况和冲洗周期)洒水使沉降的尘粒不再飞扬。(70-80%的粉尘由采掘机械产生) 3、湿式打眼、水炮泥、放炮自动喷雾:利用空心钻杆打眼同时喷水来湿润和冲出粉尘,利用水封装置和自动喷雾装置捕捉、湿润爆破后飞扬的粉尘。(降尘率可达50-70%,同时熄灭爆破火焰)

4、风流净化:在巷道中安装净化水幕实现风流净化,封闭通风断面,净化(捕捉、湿润)风流中粉尘,捕灭从产尘点漏网的浮尘。

5、清扫冲洗刷白:落尘是粉尘和瓦斯爆炸及粉尘污染的补给来源,要对巷道及巷壁随机或定期地清扫、冲洗和刷白,严禁形成煤尘堆积(厚2mm、连续长度5m)。

6、隔爆措施:利用隔爆水棚、隔爆水幕、岩粉棚悬挂于巷道间,或采取撒布岩粉、冲洗清扫巷道积尘等措施,用于隔灭或降低瓦斯、煤尘爆炸时产生的冲击波、火焰的危害,隔绝连续爆炸,缩小事故范围,降低事故强度。(因水的吸热量大、飞洒快、形成的水蒸气更有利于扑灭火焰、供应补充快捷方便,而岩粉的作用是削弱和抑制爆炸性,适宜在缺水、湿度小的矿井使用,所以目前水棚已作为主要隔爆形式。)

二、其它防灭尘方式:作为目前灭尘的辅助措施或今后的发展方式,

还有以下几种降尘灭尘方式:

1、通风除尘:合理调配风速,既能迅速带走浮尘而又不吹起落尘。(据统计,最佳排尘风速是:干燥巷道1.2-2m/s、潮湿巷道2-2.5m/s) 2、工艺除尘:优化采掘机截割工艺,如截齿数量、截齿方向、截割深度、截割速度、牵引速度、打钻工艺(钻速、钻头及截齿锐利)等,实现最小的产尘量。

3、封闭吸捕:如将破碎机进行封闭,利用除尘器(除尘风机)主动吸捕等方式除尘。

4、特殊除尘:由于粉尘本质对水的不亲和性,其表面又吸附有电磁膜、油膜、气膜,供用水设施复杂还易造成工作场所的水污染,所以水灭尘并不是理想的防灭尘手段。利用电磁、超声、负压等物理学装置和泡沫剂、活性剂、阻燃粉等化学式装置进行除灭尘若能取得技术、装备、成本的突

破,将可能成为将来理想的防灭尘措施。

5、个体防护:作为职业健康的最后一道防线,其措施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缩短接尘时间,定期体检;二是所有粉尘浓度不达标区域的接尘人员作业时必须佩戴防尘口罩、面罩、防护眼镜、防尘帽等防护装置。

第四章 防尘设施

一、防尘系统: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其设施包括:

水池、管路(三通、阀门、过滤)、转、装、卸载点喷雾、水幕、隔爆等。

二、综采面设施:管路、采煤机内外喷雾、移架放煤喷雾、压力泵、

破碎机密封及喷雾、转载点喷雾、水幕、隔爆等。

三、综掘面设施:管路、综掘机内外喷雾、除尘风机、压力泵、转

载点喷雾、水幕、隔爆等。

四、炮掘面设施:管路、湿式钻杆、放炮自动喷雾、水针、转载点

喷雾、水幕、隔爆等。

第二部分 综合防尘基本规范

第一章 综合防尘的概念

胡总书记指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关键是要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做到思想认识上警钟长鸣、制度保证上严密有效、技术支撑上坚强有力、监督检查上严格仔细、事故处理上严肃认真”。这一重要指示对矿井防尘工作也有重大指导意义,防尘工作也必须

进行齐抓共管、防治结合、综合治理、持续改进,这就是“综合防尘”的理论内涵,“综合防尘”的基本概念是:

狭义地讲,是采用各种防降尘措施,多措并举、应防尽防; 广义地讲,是通过健全的管理制度,有效的防尘技术和措施,可靠的防尘系统及设施,严密的粉尘监测监控与化验,完善的职防健康保障,齐抓共管,防治结合,持续改进,使矿井达到高标准的职业健康条件和防(燃)爆能力。

“综合防尘”的具体内容是: 1.综合防尘措施的“8字方针”: “水、封、排、护、检、教、管、新” 对控制粉尘危害具有指导意义,具体描述为:

1.1水,即目前技术条件下重点实施的减降尘措施。如煤层注水、湿式打眼、湿式喷浆、水泡泥、各种喷雾、洒水冲洗、水幕等,其作用是防止粉尘飞扬,降低环境粉尘浓度;

1.2封,即利用封、捕等辅助防降尘措施。如破碎机、转载点、溜煤眼、支架间封闭、捕尘网等封闭装置和洒岩粉、刷浆等,其作用是将水灭尘后漏网的粉尘实施封闭捕灭,不使之扩散;

1.3排,即利用通风除尘等辅助防降尘措施。如全压通风和局扇抽、排风措施,其作用是对“水、封”后漏网的粉尘实施风排措施,不使之降落;

1.4护,即防尘的最后一道防线。是“水、封、排”措施的补充措施,其一是对人体的防护,如防尘口罩、鼻腔粘液、护肤霜、防尘眼镜、防尘

衣帽等;其二是对矿井的防护,如采掘机抑尘器、隔爆水棚、岩棚、喷洒岩粉、防爆门、防爆井盖、各种防灭火设施、自救器等。其作用是降低粉尘对人体和矿井的危害;

1.5检,即定期和及时监测现场各产尘环节、受粉尘威胁区域及接尘人员所吸入的粉尘浓度、分散度和游离二氧化硅,还有煤尘爆炸性、水质、水量、水压等指标的鉴定化验,防尘设施和措施的使用执行情况,还有对接尘人员进行健康体检;

1.6教,加强宣教、培训、警示、演练、考核,不断提升全员的防尘意识、知识和能力;

1.7管,即健全制度,责任落实,齐抓共管,严格贯彻落实防尘系统、防尘设施、防尘措施和各项防尘管理制度,并严格监督管理和考核;

1.8新,即以上防降尘技术、装备和管理各方面的持续改进创新,如优化采掘工艺、持续改进现有防尘手段,并开发利用电磁、超声、负压等物理学装置和泡沫剂、活性剂、生物剂等生化手段灭尘,这是不断提升综合防尘水平的根本途径;

2.根据以上防降尘“八字方针”,拓展出综合防尘的“16字工作体系”: 系统可靠、措施保障、监测到位、管理精细

该体系是对搞好综合防尘工作的总体要求,具体描述为:

2.1系统可靠:系统合理、设施完善、水量(水压)充足、水质纯洁。 2.1.1“系统合理”就是要求矿井防尘(消防)系统经科学设计能可靠满足矿井生产和救灾使用,其中包括水池、水管、过滤器、阀门、三通等

装置的齐全合理的设置和维护,严禁系统不健全、不可靠时组织生产;

2.1.2“设施完善”就是要求所有产尘环节和受粉尘威胁区域都必须有防尘设施,并且维护及时,确保完好,使用正常,严禁设施使用不正常、甚至不健全不使用时组织生产;

2.1.3“水量(水压)充足” 就是要求所有管路和用水点必须采取相应措施,随时满足防尘(消防)用水的水量和水压指标,保障各种喷雾的雾化效果;

2.1.4“水质纯洁”就是要求按时和及时清挖水池、维护过滤器、清洗喷头、进行水质化验,确保水质三项指标都达标,保障各种喷雾的雾化效果;

2.2措施保障:应防(降)尽防(降)、多措并举、监管有力、效果保证

2.2.1“应防(降)尽防(降)” 就是要求各产尘环节和所有受粉尘威胁区域都必须采取防(降)尘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粉尘对作业环境、人体和矿井安全的危害;

2.2.2 “多措并举”就是要求根据各防尘点的特点,采用各种减尘、降尘、捕尘、排尘、阻尘等防降尘措施和手段,全面加强综合防尘管理;

2.2.3“监管有力”就是要求做到对所有的防尘制度健全完善、设施维护及时、措施监管到位、考核及时有力;

2.2.4“效果保证”就是要求所有防降尘设施随时处于最佳状态,所有措施执行到位,有效发挥最佳防降尘效果,有力保障控制浮尘浓度,杜绝

煤尘堆积;

2.3监测到位:装备齐全、数据准确、反馈指导、努力达标 2.3.1“装备齐全”就是要求粉尘化验室(测尘仪、天平、干燥箱等人工测尘设施)、粉尘监测系统完善,人员资格证要齐全,检定检验和维护要符合规定要求;

2.3.2“数据准确”就是要求严格按《测尘细则》规定的操作规范、周期、测点、种类、计算方法进行粉尘测定,并能准确、定量地反映所有测点真实的粉尘浓度;

2.3.3“反馈指导”就是要求通过对测尘结果的分析能有针对性地反过来指导现场防尘设施的使用情况和防尘措施的执行情况,持续改进,形成良性循环提升;

2.3.4“努力达标”就是要求通过持续改进防尘设施的使用情况和防尘措施的执行情况,努力使所有测点的粉尘浓度逐步都降到国家卫生标准以下,所有地点全部消灭煤尘堆积。

2.4管理精细:健全制度、严格责任、综合防治、科学发展 2.4.1“健全制度”就是要求建立健全综合防尘的各项规章制度,把各部门、各岗位、各地点、各环节、各种计划、各种考核、各个作业措施、所有图牌资料、各种应急状态都要纳入综合防尘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做到有章可循,并持续改进;

2.4.2“严格责任”就是要求把综合防尘的各项规章制度中的责任细化、

分解、落实到各个岗位、环节、措施上来,强化执行力,并进行严格的监督和考核,保障制度的严肃性;

2.4.3“综合防治”就是要求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多措并举、群防群治、齐抓共管;

2.4.4“科学发展”就是要求贯彻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建设“五四”防尘模式:

“四保”:保制度、保资金、保人员、保责任; “四有”:有目标、有重点、有步骤、有落实; “四重”:重超前、重变化、重创新、重总结; “四严”:严计划、严实施、严闭合、严考核; “四无”:无堆积、无超限、无尘肺、无事故。

正轨有序、科学合理、精细控制、持之以恒,通过管理、装备、技术、培训、监察、考核等各方面工作的不断螺旋上升,与时俱进地实现综合防尘工作的稳步、和谐、持续改进、全面提升,为矿井的安全文明生产和员工的职业健康安全提供坚强保证。

第二章 防尘系统

在产生粉尘和受粉尘威胁的所有地点都必须采取防尘措施,而防尘措施的实施要依赖于防尘系统,所以,没有健全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和防尘设施不得生产。各矿还要依据相关技术和管理标准,定期或在生产系统发生重大变化时,对矿井防尘、消防系统进行评价,通过对系统的合理性、

稳定性、抗灾性进行数理测试和科学分析,提出现有防尘、消防系统适应范围和条件,找出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实施系统改造。

一、水池、水量、水压、水质:矿井防尘用水的水源可采用地面

或井下水源。地面永久性水池的最小容量不小于200m3,贮水备不得小于井下连续2小时用水量,并有备用水池,其容量不得小于永久性水池的一半。供水方式应优先采用静压,确需动压时须有备用泵。水池每季检查一次,根据情况及时清挖,要安装过滤和净化设施,必要时还要有防冻和防杂物掉入及中性化处理的措施,确保井上下防尘用水的水量和水质。

矿井水量计算:Q=K(h1q1+?+hnqn)

式中:Q—全矿用水量,K—备用系数,1.05-1.10,

h—同时设施数、注水孔数、冲洗面积,q—单位用水量。 严格按规定进行水量、水压、水质的测定化验工作。

在用水点处安装压力、流量测定装置。防尘(消防)用水量既要满足防尘用水,又要满足钻孔施工用水和消防用水的需要,按最大同时用水量检验防尘(消防)用水量。矿井最远区域的用水地点的水量和水压也要分别满足≥0.6m3/min和≥0.4Mp的要求。对于固定防尘设施安装后,其供水的压力和流量先测定一次,防尘系统变化时再测定一次,正常情况每季测定一次。对于如采、掘工作面等随时变化的防尘设施,其供水压力和流量每月至少测定一次。所有喷雾、水幕都要选用流量小、压力大并符合MT/T240规定的喷头。防尘系统及设施的压力和流量达不到规定和需求时要配置增压增流设施(必须有同能力的备用泵)。

防尘用水水质的基本标准是:水中悬浮物含量不超过30mg/L,粒径不

大于0.3mm,PH值在6-9之间,大肠菌群不超过3个/L.此外,采掘机喷雾的水质还要求碳酸盐硬度不超过3mmol/L(16.8德国度,约120 mg/L),高压喷雾的水质采用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特殊设备水质按厂家要求的标准。防尘用水中按比例添加降尘剂后可提升降尘效果。防尘用水的水质每半年化验一次。

二、防尘管路:矿井必须有健全的防尘供水系统(水源、管路等),

防尘用水管路应铺设到所有能产生粉尘和沉积粉尘、需要用水冲洗和喷雾的所有巷道和地点,包括:斜井布置的进回风井、主要进回风大巷、采区进回风巷、联络巷道(<100米且两巷口留有阀门的横贯除外)、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掘进巷道,地面洗选、储装运系统,井上下所有装载、转载、卸载点。所有防尘管路和设施必须指定专人管理,管路不得通过封闭区域。防尘管路统一标准色为消防红。其铺设要求是:吊挂平直、不拐死弯(≤900的要设弯头)、接头及阀门不花接不漏水(成线);其管径与强度应能满足所负区段的水压和水量,管径(内径)要求是:采区及以上巷道中铺设的主管路内径尺寸不小于150mm,其余所有巷道防尘(消防)管路的内径尺寸不小于100mm。井下所有巷道管路上每50米设置一个三通,并编号管理,阀门(手把)齐全灵敏,三通上必须设置能够连接直径为50mm管路的接口,胶带运输巷道内的管路三通上还要固定一条长20m以上、直径≥25mm的胶管,并整齐盘绕在转动轮上,盘放在行人帮。所有冲洗、转载喷雾、净化水幕的阀门也都要安设在巷道行人侧。采区管路上每个采掘面巷道接口处必须设置消防栓接口,保证消防尼龙带能够快速连接。采掘巷道管路安设距工作面不得大于50m。对所有管路系统及设施每

月巡检一次。

防尘管路系统中按系统等级和需要安设入井前、采区、工作面、重点喷雾区域等多级水质过滤器,进入采掘面前的管路上装备高质量的水质过滤装置。过滤器有反水清杂装置并每月检查清理一次。

三、净化水幕:矿井主要进回风巷、采区进回风巷、采煤面进回风巷、开掘巷道、装煤点和井上下其它需要风流净化的巷道都必须安设风流净化水幕并正常使用,运输巷内还应设自动水幕。水幕要吊挂平直,喷雾能封闭巷道全断面,灵敏可靠,雾化效果好。安装规格是:喷头间距300-500mm,喷头迎风角为450,水压0.4MP,喷头水量4.5L/min;安装位置是:采区以上大巷进风口下风侧10m、装煤点下风侧20m内,掘进头距工作面不超过50m设自动水幕,采煤面运巷距工作面30m内、风巷距工作面30m和50m内各设一道,主要进回风巷、所有运煤系统和采煤面回风巷的二道水幕及掘进面的水幕还应为自动水幕。

综采面和综掘面的回风巷使用水幕捕尘网,设置在水幕下风侧1米内,可调节框架实现随水幕及时移动并确保封闭巷道断面,及时清洗换网实现最佳使用效果。

四、转载点喷雾: 井上下煤仓和溜煤眼放煤口,筛选点、破碎点、

及所有转、装、卸载点应采取粉尘综合治理措施,都必须安设喷雾装置或除尘器并正常使用(必要时封闭)。固定转载点实施自动喷雾和封闭控尘,喷雾要安装稳固,能封闭尘源,雾化效果好(机械式、磁控式、光电式)。(喷射距离0.2-0.5m, 0.4Mp,4L/min)。转载点落差宜≤0.5m,否则安装溜槽或导向板。煤仓和溜煤眼都应保持一定的存煤,有涌水时可放空但放空后放煤

口闸板必须关闭并设置引水管。溜煤眼不得兼作风眼使用。

井下所有转、装、卸载点总粉尘的降尘率应≥85%。

五、冲洗刷白:必须定期冲刷巷道积尘,冲洗前要先清净浮煤运走

后再冲洗;冲洗的两个原则是:无死角、无堆积,特别是如瓦排巷、专回、所有较隐蔽的通风巷道和峒室等处,要制定相关措施进行及时冲洗(没有条件冲洗的必须在巷道内布置防尘(消防)管路,并在管路上设置绝缘材料)。采掘面及其50m内班班冲洗,50-100m每天冲洗,100m外每周冲洗,炮掘面30m内放炮前转、装、卸载点20m内班班冲洗,采区大巷和地面储、装、运系统每旬冲洗,矿井大巷每月冲洗。对于采掘工作面等煤尘大的地点和对容易造成煤尘堆积的地点要随机组割煤、随时进行冲洗,巷道内严禁出现厚度超过2mm ,连续长度超过5m的煤尘堆积( 0.4Mp,18L/min,1.5L/m)。

2

矿井主要进风大巷每年刷白一次。

六、隔爆设施:开采有煤尘爆炸危险煤层的矿井必须有预防和隔绝

煤尘爆炸的措施,即在有爆炸危险和可能会受到威胁的所有巷道中安设水棚(水袋棚或水槽棚)和岩粉棚。

矿井的两翼与井筒相连通的主要大巷、相邻采区间的集中运输巷和回风巷、相邻煤层间的运输石门和回风石门、煤仓与其相连通的巷道间设置主要隔爆棚;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煤和半煤岩掘进巷道,采用独立通风并有煤尘爆炸危险的其它巷道设置辅助隔爆棚。

隔爆水棚必须按规定进行安设,实行挂牌专人管理,棚架要固定稳固,槽袋规格统一,摆挂整齐,不得用铁丝固定。采掘工作面的隔爆水棚要及时移动。

隔爆水棚的说明牌要悬挂于进风侧的第一排水棚巷道顶板中部,牌上标明安设地点、巷道断面、水棚类型、棚区长度、水槽(袋)数量、水槽(袋)容量、设计水量、实际水量、排间距、槽(袋)间距、管理单位、管理人员。

因条件限制设分散式水棚,以及设岩粉棚时按《防尘规范》6.5相关要求执行。在煤及半煤岩掘进巷道中可设自动隔爆装置,但必须符合MT694的规定。

每周至少检查1次隔爆设施的安装地点、数量、水量及安装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巷道内设置了隔爆棚,也应按《防尘规范》6.4.3相关规定撒岩粉。 1、分类:①按材料分:水袋棚、水槽棚、岩粉棚;②按用途分:主棚、辅棚;③按布置分:集中式、分散式;④按安装分:吊挂式、上托式。 2、安装等级:主棚:采区及以上巷道间;辅棚:采掘巷及其它独立巷道。

水槽和水袋必须符合MT157的规定,分散式水棚和水袋棚只宜作为辅助棚。在应设辅助棚的巷道应设多组水棚,每组距离不大于200m。 3、安装位置:直线段巷道内,巷道顶板要平整,与前后20m巷道断面一致,距采掘面60-200m(距离太近时冲击波还未吹翻棚火焰就先通过了),分散式第一排水棚距工作面的距离在30--60m。

与交叉点、转弯点距离50-75m,距风门距离大于25m。 4、棚长水量:主棚棚区长度>30m、水量>400L/m2;

辅棚棚区长度>20m、水量>200L/m2;

分散式水棚的棚区长度>200m、水量>1.2L/m3。

5、安装标准:平直牢固,封闭巷道。

纵向:集中式水棚的排间距1.2-3.0m;分散式水棚的两个槽(袋)组的间距10-30m;

横向:排中袋间距≦1.2m、间距和≦1.5m,特殊情况下≦1.8m(如遇单轨吊轨道、风筒)、袋壁距≧0.1m;

高低:袋底距梁≦1.6m、距地≧1.8m,否则加棚或扩巷: 弯钩:4-8mm圆钢钩,钩对钩弯600+50,弯钩长25mm。 迎风断面与巷道宽度比:

S<10m2时nB/L×100≥35%,S<12m2时nB/L×100≥60% ,S>12m2时nB/L×100≥65%(S-巷道断面、n-每排槽袋数、B-槽袋宽度、L-巷道宽度)

岩粉棚的布置标准按《防尘规范》6.5.3相关规定执行。

在煤及半煤岩掘进巷道中可采用符合MT694规定的自动隔爆装置。 隔爆设施安装的地点、数量、水量、安装质量符合规定要求(有隔爆设施台帐和隔爆设施检查记录)。

各矿每半年填制一次防尘系统图,标明水池位置及容量,管路布置长度及管径,设施布置及类别,水量水压测定位置及数据,并报公司通风部门1份。

第三章 采掘开工作面防尘

采掘工作面是井下主要尘源,也是煤尘危害的重要危险源,《规程》规定,没有防尘供水管路的采掘工作面不得生产。

一、 采煤面防尘:采煤工作面应采取粉尘综合治理措施。

1、煤层注水:采煤工作面应采取煤层注水防尘措施(除《煤矿安全规程》

规定的6种情况外),应由国家认定的机构提供的煤层可注性鉴定报告,并应对可注煤层采取注水防尘措施。打钻注水的所有技术参数和要求要在作业规程中明确,工作面正在作业的钻孔和注水孔要挂牌编号并注明相关孔径、孔深和封孔深度、流量、压力等参数,注水前后要进行煤体水份测定,单孔水份增加率应达1.0%以上,或煤体的全水份达到4.0%以上。(便携快速测水仪如WM-A或WM-B型)

2、采煤机喷雾:采煤机必须安装使用内外喷雾装置,截煤时必须喷雾降尘,雾化效果好,能覆盖滚筒并坚持正常使用。内喷雾压力不得小于2Mpa,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4.0Mpa,如果内喷雾装置不能正常喷雾,则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8.0Mpa。喷雾系统应与采煤机联动,工作面的高压胶管应有安全防护措施,耐压强度应大于喷雾泵站额定压力的1.5倍,泵站应设置两台喷雾泵,一台使用,一台备用。无水或喷雾损坏时必须停机。(单个喷

嘴参考流量:≥15L/min)。

割煤测点(机组回风侧10-15m处)总粉尘的降尘率应≥85%。 3、支架喷雾和封闭控尘:液压支架应有自动喷雾降尘系统,应安设有向上风侧相邻支架之间进行喷雾的装置;放煤喷雾应安设有向落煤窗口方向喷雾的装置;喷雾安装均应平直整齐并有防砸和便于安装及维护措施,压力均不得小于1.5MP,否则必须设置供水压力、流量与喷雾参数相匹配的两台泵站(一用一备)。降柱、移架及放煤时同步喷雾,分别封闭大溜以上及放煤口空间。无水或喷雾损坏时必须停止降柱、移架或放煤(1Mp,

15L/min)。架间漏煤要采取封闭控尘措施。

移架和放煤下风侧10-15m处的总粉尘降尘率都应≥75%。

4、破碎机防尘:破碎机必须安装喷雾装置或除尘器,并在通道两侧挂挡尘帘(或防尘罩)封闭粉尘。

回风巷测点(距工作面10-15m处)的总粉尘降尘率应≥75%。 二、 综掘面防尘:综掘工作面应采取粉尘综合治理措施。

1、掘进机喷雾:掘进机作业时,应使用内、外喷雾装置,雾化效果好,能覆盖滚筒并坚持正常使用。内喷雾装置的使用水压不得小于3.0Mpa,外喷雾装置的使用水压不得小于1.5Mpa。喷雾流量应于机型相匹配。

2、除尘器:如果内喷雾装置的使用水压小于3Mpa或无内喷雾装置,则必须使用外喷雾装置除尘器。所有除尘器应符合MT159的规定。(参考流

量:15L/min)。

高瓦斯、突出矿井的割煤测点(机后4-5m处的回风侧)总粉尘和呼吸性粉尘的降尘率应分别≥85%和70%,其他矿井应分别≥90%和75%。达不到以上规定的降尘效果时应采用符合MT/T441规定的除尘器抽尘净化等高效防尘措施。

三、炮掘面防尘:炮掘工作面应采取粉尘综合治理措施。

1、湿式打眼:必须采取湿式打眼(2-3L/min)(底眼干打时要采取喷水、个体防护等降尘、捕尘措施),供水压力0.3MP左右,但应低于风压0.1-0.2MP,耗水量2-3L/min,使排出的煤粉呈糊状。

2、水炮泥:放炮时炮眼内应填塞充水量为200-250ML的自封式水炮泥。 3、放炮喷雾:放炮时必须在距工作面10-15m、离地0.5m以上安装使用压气喷雾器或高压自动喷雾,雾幕覆盖全断面并在放炮后连续喷雾5min

以上;(0.7Mp,喷嘴15L/min)

4、爆破前后冲洗巷壁和巷道:放炮前后对工作面30m的范围冲洗巷道和落煤,出煤时喷雾、洒水。

钻眼测点(4-5m)总粉尘和呼吸性粉尘的降尘率应分别≥85%和80%,放炮测点(放炮15min后工作地点)总粉尘和呼吸性粉尘的降尘率应分别≥95%和80%。

四、锚喷除尘:锚喷作业应采取粉尘综合治理措施。

1、湿式打眼:锚喷作业必须采取湿式钻孔(帮眼干打时要采取喷水、个体防护等降尘、捕尘措施),

2、喷料除尘:拌料前要洒水预湿,混合料粒粒径不超过1.5mm,喷料达到手捏成团,手开即散。使用湿喷机,喷射机上料口及排气口应配备捕尘除尘装置,加强喷射机密封,低风压近距离喷射时输料管长度≤50m、工作风压0.12-0.15MPa、喷射距离0.4-0.8m。作业地点下风流100m内设两道以上水幕,喷浆时应采用除尘器抽尘净化。抛洒在巷道中的灰浆和煤岩要在其未干前清理干净。

作业人员工作地点总粉尘的降尘率应≥85%。

第四章 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一、齐抓共管责任制度:各矿必须建立健全明确的各级领导、部门、

人员工作责任制和相关奖惩制度和监督考核管理办法,防尘制度健全,配有足够的防尘专业人员(符合公司的有关规定)。

二、计划管理制度:防尘管理和作业部门每月要制定防尘作业计划

和工作总结,作业规程措施都要对防尘情况作出明确、详细的规定,所有防尘工作都要实行闭合管理,确保持续改进。

三、例会工作制度:矿安全办公会要及时研究坚决防尘重大问题,

矿技术负责人要每月召集一次防尘专业会总结布署防尘工作。

四、职业教育制度:矿每月一次例会、队每天班前会、作业规程都

必须安排防尘专项内容。防尘管理、技术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培训考核,测尘员每3-5年进行培训发(换)证,还要通过其它宣教媒体让全体职工了解防尘基本知识,以便群防群治、齐抓共管、进一步管好用好防尘设施、监督执行防尘措施、自觉实行个体防护。

五、检查验收考核制度:所有防尘工程、项目、作业、设施都要进

行检查验收,未经验收的不准投产,投产后还要定期(每周)进行检查、监督、测试(水压、水量、水质、粉尘浓度等)和考核,不合格者不准生产。

六、档案资料管理制度:矿井必须有防尘系统图(半年一报)、防

尘设施牌板,以及打钻注水、防尘设施、防尘措施、隔爆设施、冲洗刷白、粉尘测定(分散度、sio2)、水压、水份、水质化验、检查验收等台帐(记录),还有报表(月、季、年)、反馈表及其它文件、资料等的编制上报。各种记录、图纸、台帐齐全准确。

七、粉尘测定管理制度:粉尘检测工作是进行矿井安全和职工职业

健康监督检查的必备手段,矿井必须建立粉尘测定制度,及时、准确、规范、有代表性地掌握作业环境中所有尘种的粉尘浓度和物化性质,从而分析出防尘设施的使用维护效果、防尘措施的执行考核情况、防尘管理的检

查监督情况,以便评价出粉尘危害程度、鉴定防尘效果,进一步有针对性地进行防治结合、持续改进,不断降低粉尘浓度。粉尘测定按公司《矿井粉尘浓度测定细则》编制执行。

八、鉴定化验管理制度:新矿井要有所有煤层的煤尘爆炸性鉴定,

生产矿每延伸一个新水平也要鉴定,鉴定结果报公司通风处和上级有关部门备案;新的工作系统的水质、分散度、sio2(煤、岩、水泥)、水压、水量要及时测试,正常状态水质、分散度、sio2每半年测试一次,水压、水量采区以上每季、采掘面每月测试一次。发现问题要及时测试并对应处理。

九、资金材料管理制度:矿井要确保足额的专款专用(≦0.3元/

吨煤),所有的防尘工程、装备、材料、仪器仪表都要建立管理制度和档案,坚持证件齐全、技术先进、质量可靠、易于操作、修校方便、经济合理的原则,并至少每季对资金使用情况核实一次。

第三部分 矿井粉尘浓度测定细则

各矿通风管理部门负责对本矿粉尘监测的管理和监督,按公司《矿井粉尘测定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矿井粉尘的测定、化验、分析工作,要指定经过培训有资质的人员编制管理制度、监测计划,对仪器使用、样品处理的过程控制进行技术指导、监督管理和考核,进行粉尘监测,粉尘监测情况要形成分析材料和数据报表,并按测定周期及时、真实、准确上报公司通风处。粉尘监测点合格率公司规定达90﹪以上。

矿井必须有专门的粉尘化验室,靠近井口,并确保专人管理、清洁、密封、避光、避潮、防震、防高温,还要配备烘干箱、干燥器、稳固平整的操作平台和足够的电源插座、充电器、测尘仪、分析天平及配套的滤膜、滤膜盒、镊子、酒精绵球、记录文具等附件和操作工具齐全完好,测尘仪和天平要按期(半年)检查校验。

测尘人员要经过培训,持证上岗,数量充足,每采区至少1人。 测尘仪是粉尘测定的主要仪器,要符合国家关于粉尘测定的全尘和呼吸性粉尘测定仪。按用途可分为短时定点式和连续定点、定人式;按工作原理可分为滤膜分离式(硅胶)、光电式、直读式等。我们现用的主要是滤膜分离式测尘仪,其工作原理是在单位时间内由抽气泵吸入一定体积的含尘气流(此流量约相当于人的正常呼吸),呼吸尘被吸附在已知质量的滤膜上,非呼吸尘被分离到已知质量的分离器中或硅胶板上,然后烘干、称量、计算出粉尘浓度。(呼尘+非呼尘=全尘)

测尘前要根据采掘开现场的工作情况和测尘人员的安排情况制订出月测尘计划。测尘前一天要再次落实测尘地点的工作情况及防尘设施使用正常与否,并策划出沿途转载点、硐室的测尘线路,检查测尘仪工作状态:检查流量是否符合要求,电量是否充足,利用秒表检查定时器,同仪器同时启动工作,反复三次,每分钟误差不超过+1s。采样盒和滤膜夹不干净时,应用酒精棉球擦干净。还要检查测尘所需的工具包、镊子、记录笔和本是否齐全完好。

缓慢均匀地打开天平,进行零点调整。用镊子取下滤膜两面的夹衬纸,置于分析天平称量至恒重,并编号、记录重量(恒重,质量差≧0.1mg)。

旋开滤膜固定圈,用酒精棉球擦干净,用镊子夹取已称过的滤膜,毛面向上平铺在锥形环上,再将固定盖套上并拧紧。直径75mm的滤膜(漏斗形)固定:旋开滤膜固定圈,用镊子将滤膜对折成90度角的扇形,然后张开成漏斗状(置于固定盖面脱出时则应重装),用圆头玻璃棒将滤膜漏斗的锥顶推向对侧,在固定圈的另一方向形成滤膜漏斗。各种滤膜安装完后都要检查有无皱褶与漏缝,若有时,重固定,将装好的滤膜固定圈收入样品盒内,(分离器和硅胶板的称量也同时进行)并对应编号、记录,按序入盒妥善保存备用。(粉尘浓度≥50mg/m3的测点用∮75的滤膜,<50mg/m3的测点用∮40的滤膜。)

到达测点后,确定该测点工序工作正常、防尘设施工作正常、粉尘浓度稳定时开始采样(连继性作业点应在作业开始5分钟后、阵发性作业点应在作业时开始采样),装好滤膜及分离器,垂直置仪器于测点处前后无遮挡物的人行道呼吸带内(距地1.5m)迎尘开启仪器电源,调整流量计到20L/分钟,并同时计时,2-5分钟后关机,取出滤膜及分离器(硅胶板),尘面向上放入原编号盒内,记录测点名称及对应滤膜编号、时间、流量、作业状况、防尘情况、日期、测尘人等,完成一个测点的测定工作。依次按计划测完全部测点。

相关测点测完上井后,在化验室取出滤膜及分离器(硅胶板)视其含水份程度自然晾干、或置入干燥器干燥(2h)、干燥箱内烘干(要注意控制好干燥箱的温度和时间,一般是1050C,30s,以免过热使滤膜变质引起称量误差),然后进行初次称量,再干燥30min,再称量,确认和上次称量误差小于0.1mg时把称量结果(最小值)按编号对应记录。在整理滤膜

时应注意其有效性,凡在烘干前后出现滤膜破损、折皱、污染、掉粉等情况都应视为废膜,如经称量后滤膜增量(∮40的)不在1-10mg范围内的滤膜也应视为废膜。在整个入井、测尘、出井全过程中要注意保护仪器、滤膜、分离器(硅胶板)、记录本,不受碰撞、挤压、震动、受潮、污染,滤膜测尘前后的称量时间间隔应尽量缩短,以确保测定结果准确可靠。

(工班个体粉尘监测相关指标要求按《全工班个体呼吸性粉尘测定细则》

中相关规定执行。)

第一章 工序定点粉尘测定细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748-85“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浓度测定方法”》、《GB16225-1996“呼吸性粉尘浓度测定方法”》、《GB5748游离二氧化硅含量测定方法》、《MT422粉尘分散度测定方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原煤炭部标准MT-84“粉尘浓度测定方法”的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 粉尘测定时间规定

1、 矿井井下所有粉尘测点,每半月测定一次。地面煤炭储装运系统的粉尘测点,每月测定一次。

2、 测尘时必须同时测全尘和呼吸性粉尘。

3、 每半年测定化验一次粉尘分散度和游离二氧化硅,在变更工作面时也必须及时测定一次游离二氧化硅。

4、 采掘面每月应进行一次全工作班连续粉尘测定。

5、 采掘工作面回风应安设粉尘浓度传感器进行粉尘浓度连续监测。

二、 粉尘测点数量及布置

1、综放面:7 个测点

①割 煤:采煤机下风侧10-15m;②司机位:工作地点; ③放 煤:工作地点; ④放煤下风:10-15m; ⑤移 架:工作地点; ⑥移架下风:10-15m;

⑦其它:(溜机头:下风侧3-5m;破碎机:下风侧3-5m;多工序回风:回风巷距工作面10-15m。)

2、综采面:5个测点

除没有“放煤、放煤下风”外,其它测点同“综放面”。 3、综掘面:5个测点

①割煤:机后4-5m处的回风侧。②司机位:工作地点。 ③装煤:未安风筒的巷道一侧下风侧4-5m。

④架棚:工作地点。(锚网支护将“架棚”改为打锚眼:回风4-5m) ⑤其它:(转载:机后3-5m。抽出通风:产尘点与除尘器间粉尘均匀带。回风巷:距工作面20m。)

4、炮掘面:5个测点

①钻眼:4-5m。②放炮:放炮15min后工作地点。 ③装煤(岩):未安风筒的巷道一侧下风侧4-5m。

④架棚:工作地点。(锚网支护将“架棚”改为打锚眼:回风4-5m) ⑤其它:(转载:机头下风侧3-5m。多工序:作业点回风侧3-5m)。 5、开拓修巷:4个测点

①砌碹:工作地点;②打锚杆眼:工作点下风侧5-10m;

③喷浆:喷浆点下风侧5-10m; ④装卸料:装卸点下风侧5-10m。 6、炮采面:5个测点

①钻眼:4-5m。②放炮:放炮15min后工作地点。 ③装煤:下风侧4-5m。 ④回柱:工作地点。

⑤其它:(转载:机头下风侧3-5m。多工序回风:回风巷距工作面10-15m。)。

7、转、装、卸载点:尘源回风侧5-10m。 8、刻槽、修巷等临星作业:回风侧5-10m。 9、硐室:工作地点。

10、地面煤炭储装运系统:各转、装、卸载点、破碎点下风侧5-10m,选矸工人工作地点。

三、 粉尘浓度的计算

1、各单个测点的浓度:CR=

m2?m1 即:[滤膜(硅油板、积尘器)测V?t后重量-滤膜(硅油板、积尘器)测前重量]/(测定流量×测定时间);

1n2、各工作面平均浓度: CRa=?R?a?i 即:总浓度(各测点浓度之和)/

ni?1总测点数;

1n3、全矿平均浓度: CRa=?R?a?i 即:总浓度(采+掘+转+硐)/总测点数;

ni?14、K值: K=????? 即:[(采/2+掘+转+硐)煤尘浓度和3?10N12N22N3?/(测点数×N1)+岩尘浓度和/(测点数×N2)+水泥尘浓度和/(测点数×

L?mYS?

N3)]×L/3;

(注:N1、N2、N3为按《煤矿安全规程》中《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浓度标准》中划分的等级浓度标准:

粉尘中游离sio2 含量 (%) <10 10—<50 50—<80 ≥80 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mg/m) 总粉尘 10 2 2 2 呼吸性粉尘 3.5 1 0.5 0.3 3根据我公司各矿多年各种尘类游离二氧化硅化验情况,全尘和呼吸尘分别为:N1为10、3.5,N2为2、1,N3为2、1-0.5。当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变化时,N1、N2、N3也随以上标准变化)。

L为不同粉尘类型测定时的取值,当只测煤尘、岩尘,水泥尘一种时,

取3;当三种粉尘都测时,取1;当测两种粉尘时,取1.5) 5、X值:X=

M1?M2?M3 即:合格点数/总测点数。(合格点:煤尘≤N1、

N1?N2?N3岩尘≤N2、水泥尘≤N3)。

6、测点中“其它”测点的粉尘浓度值为各测点粉尘浓度的平均值; 7、地面粉尘测点的浓度,不进入矿井总粉尘浓度及K、X值的计算; 四、报表制度

各矿要填制各种测尘记录、测尘台帐和测尘报表,每月将矿井两次粉尘测定结果取平均值、每季取三个月的平均值、年末取四季的平均值,随通风月报表上报公司通风部门。

五、补充说明:

①、综采、综掘及采区以上皮带均按矿井“转载点”测点算,且超过1000m算2个测点。

②、浓度值、X值保留1位小数,K值保留2位小数。

六、直读式粉尘测定仪:

直读式粉尘测定仪的使用、校验、测定、计算按其操作标准执行。

第二章 全工班个体呼吸性粉尘测定细则

1 依据、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本细则依据《晋煤监职防字[2005]733号》文件和省局《工班个体呼吸性粉尘监测办法》,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取代《潞安矿业集团公司全工班个体呼吸性粉尘监测规范》。

1.2 本细则规定了煤矿井上下全工班个体呼吸性粉尘和呼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的监测工作制度和方法。 2 术语

2.1 全工班: 工作时间全过程(一般指8小时)。 2.2 个体:每个工种人员。

2.3 呼吸性粉尘:作业场所空气中符合BMRC曲线透过率(能被肺泡吸收)的固体微粒。

2.4 监测:各工种人员佩戴仪器对本人全工作班过程中吸入的粉尘量进行测定。

2.5 接触浓度:由个体采样方法测得在一个工作班内的平均浓度。 2.6 呼吸性粉尘个体采样器:由受测人员佩戴的采集粉尘装置。 2.7 呼吸带:作业人员头部前方半径为30cm的半球区。 2.8 接尘工人群:具有相同接尘特征的所有工人的总称。 2.9 受测人员:在一个接尘工人群内佩戴采样器的人员。 2.10 测定周期:对同一接尘工人群进行两次测定的间隔时间。 3 细则

3.1 受测人员

3.1.1 接尘工人群的划分

a.以井下作业和地面洗选为基本单位划分。

b.在基本单位内,以作业环境相似和同工种的人员为一个接尘工人群。根据公司各矿具体工种情况划分为: 3.1.1.1井下:

一类:综采、综掘、炮掘、开拓及巷修、喷浆、砌碹、打钻、掏(刻)槽、构筑(回撤)设施的队组和类似的其它施工作业组织。 综采:机组司机、移架工、放煤工、破碎机司机、输送机司机。 综掘:机组司机、打锚(架棚)工、转载机司机。 炮掘:钻眼工、放炮工、装煤(岩)工。

开拓:钻眼工、放炮工、喷浆工、上料工、扒装工。 其它施工作业:参照炮掘或开拓作业确定受测人员。

二类:转载、装卸有产尘环境的队组(工种)和在有粉尘危害区域作业的队组(工种)。 3.1.1.2地面:

二类:转载、装卸、洗选、清扫等有产尘环境的队组(工种)和在有粉尘危害区域作业的队组(工种)。

3.1.2 受测人员的选择:在接尘工人群中不重复地选择受测人员,选择原则是粉尘浓度高、作业时间长的工种。 3.2 测定周期 3.2.1 呼吸性粉尘浓度

一类:每3个月测定一次。 二类:每6个月测定一次。

同一煤层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作业方式、粉尘性质相同的接尘工人群,一次最少可测定其中不少于25%的接尘工人群,每个采样工种分3个工作班次连续采样。

3.2.2 呼吸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

按接尘工人群每6个月测定一次,在变更工作面时也必须测定一次。 3.3 器材和设备 3.3.1 矿井

a. 呼吸性粉尘个体采样器:经检验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呼吸性粉尘个体采样器及其配套设施。

b. 呼吸性粉尘个体采样滤膜:经国家和有关部门指定的质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符合相关技术条件的滤膜和滤膜静电消除器。 c. 十万分子一克的分析天平,干燥器。 d. 配套工具、配件、附件、记录表。 3.3.2 公司测试中心

呼吸性粉尘个体采样器及其游离二氧化硅含量的相关校检资质、人员和设施。 3.4 采样 3.4.1 采样前准备

a. 通风科(部)测尘管理人员确定接尘工人群,要求是生产工序正常、防尘措施执行到位、防尘设施正常使用的队组。

b. 取出已在干燥器中干燥4h以上的滤膜迅速逐一进行消除静电、天平调零、称量(如需获得全尘数据时还要称量捕集器),毛面朝外上卡、装盒、编号,记录。

c. 将备用的呼吸性粉尘个体采样器预先充电12-14小时,装上带有滤膜的采样头,逐一试机5分钟,用转子流量计检查采样流量,如有流量误差超过规定值2±0.1L/min范围的要通过流量调节孔进行调节,最后将计时器清零,仪器编号、记录。

d. 将仪器交给确定的受测人员,将其队组、作业地点、姓名、工种、仪器编号、测尘日期和班次等项目进行记录。 3.4.2 采样操作

a. 受测人员佩戴采样器:用腰带将采样器主机系于腰部、不得离身、不得互换、不得拆卸和调试、并注意仪器防撞、防水,连接管从肩部绕过、胶管连接可靠、无漏气、无折皱,要使采样头固定在呼吸带内的领口或安全帽上、并注意入口朝下。

b. 受测人员进入作业场所开始生产时开机采样,作业结束时关机;采样时间的计算:对不满8小时的按实际时间算、超过8小时的也按8小时算。 c. 受测人员将全工班采样的日期、地点、队组、工种、起止时间、现场作业情况及防尘情况、仪器编号及使用情况、流量、所测尘类等记录清楚,班后随仪器迅速送交通风科粉尘化验室。

d. 通风科(部)管理人员要将以上操作方法、操作程序及注意事项安排指导给受测队组和人员(必要时需跟班督导),并对以上相关原始记录进行收集整理汇总,存档一年。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j3z.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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