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黑户转正”得了“肠梗阻”

更新时间:2024-04-24 20:06: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莫让黑户转正得了肠梗阻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根据意见,超生等八类黑户将可落户。在公安部等五部委的答记者问中,亦明确了先入学后办理户口、按规定参加社保等人性化的制度安排。

按照有关统计公布的数据显示,我国现有1300万人口没有登记户籍,成为了黑户。1300万黑户没有户口,没有身份证,通常情况下,他们上不了学,入不了社保,看不了病,找不到工作,出不了远门,也不能正儿八经地结婚。为解决这类人群的切身利益,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对超生等八类黑户明确作出可以落户的规定,且不能将落实捆绑在部门利益上造成肠梗阻。

黑户转正政策的出台,让诸多的人看到了希望,也让没有一纸户口的黑户们有了立身之基。人人生而平等,不管是父母超生超育还是非婚生育,不管是父母拒缴超生罚款还是缴不起,更不管孩子在哪个福利院被收养,都不是孩子的错。不给这些孩子上户口,看上去是惩罚父母,其实最终惩罚的是孩子。孩子最为无辜,用孩子的一生为父母的一次过错埋单,何其不合情理;生于斯、长于斯并最终死于斯的他们,竟然连一个真正的公民身份都没有,何其荒唐而不公平。党中央和国务院正是看到了这些损害人民利益带来的社会问题,在法治中国建设的大旗之下,为维护好每名公民的根本权利,这是一个有作为的政府必须担当起的历史责任。

我国正在全面推进法治国家建设,每个公民不管是谁都应享受到应有的义务和权利,这是《宪法》的规定,也是社会法治建设的基本要求。实际上,无论是《户口登记条例》还是《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都没有将缴纳超生罚款作为新生儿登记户口的前提条件。相反,《户口登记条例》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进行户口登记,而且没有附加任何条件。现实中,有的地方却将缴纳超生罚款与新生儿户口登记捆绑在一起,不交罚款就不能上户口;而对于收养孤儿落户的规定,《国家收养法》并没有规定只能收养本地的孤儿才能办理落户,也没有限定收养孤儿的数量,但一些地方却规定只能收养本地孤儿,而且自己有了亲生孩子就不能给收养孩子办理落户手续。这些纯属是违法的土政策,而这样的政策却一直在堂而皇之地执行着。在某种意义上,1300万黑户的存在,就是一些地方长期违法行政造成的恶果。

正是由于一些地方打着计划生育的旗帜,也为了能收取高额的社会抚养费,在损失

公民个人正当利益的前提下对中央政策唱歪经,导致了黑户现象频发,一定程度 上影响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我们很难想象,1300万人没有公民身份,各项权利得不到保障,失去正常的工作、生活和受教育机会,不能上公立幼儿园,甚至连疫苗也不能打。他们既然无法享受各种权利,也就无所谓社会责任和义务。他们没有户口,也就意味着没有了公民合法身份,是一些地方的土政策活生生地将他们与世隔绝,让他们生活在黑暗之中,这是一种社会的暗流,隐藏着诸多的社会危险,如果再不解决好,必然对全面构建和谐社会制造诸多的阻力。

当前,国务院已出台了具体的《意见》,明确超生等八类黑户可以实现落户。各地在执行中央政策时,就必须是不打折扣地落实,切实让所有的黑户转正,让他们拥有公民身份、享受公民待遇,这不仅是人性化之举,而且是公平正义之举。同时,要对没有纳入国务院规定八类之内的黑户,也要以地方政策的形式,全部纳入落户人群之中,实现全体公民的都拥有公民身份,不能让国内再有一个黑户存在。如果地方对国务院的《意见》仍是选择性执行,出台了抵制《意见》执行的土政策,私下增加一些附加条件让黑户落不了户,一经查实,必须对当地的主要领导实行严厉的问责,决不能让中央政策在贯彻执行中出现了肠梗阻。

为预防中央政策在贯彻落实中出现肠梗阻,有必要配套设立责任追究机制,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敷衍拖延的地方,必须对当地主要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实施严厉的问责,决不能让他们拍脑门地维护地方利益而做出有悖中央政策执行的土政策,才能让政策的阳光真正照射到黑户的身上。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j3pp.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