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4-05-17 06:24:02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关于开展2014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

观,使广大学生积极投身社会实践,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宏伟征程中贡献青春力量,校团委决定今年暑假继续组织开展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践行青春志,成就中国梦

二、参与对象:2011级、2012级本专科学生,2013级研究生 三、活动时间:2014年7月-8月 四、活动安排:

活动采取主题社会实践活动与个人自选实践活动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其中,团队项目由同学们自行组团报名参加,个人实践是以个人为单位报名的活动,同学可围绕自行设计实践课题和计划安排社会调研、志愿服务等活动。

(一)申报阶段 1.团队项目:

(1)申报时间:5月15日至6月1日 (2)申报材料:

①团队项目申请书全文电子版 ②团队项目申请书封面及纸质版内容

6月1日前,各院系和校级学生组织按校级社会实践重点团队分配名额上报暑期社会实践项目,于6月1日前填好团队申报材料,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项目工作邮箱(xshsjb2012@163.com),纸质版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报送到(校团委办公室);6月7日前,校团委组织评审并公布评审结果。

2.个人项目:

(1)申报时间:5月15日至6月1日 (2)申报材料:

①团队项目申请书全文电子版 ②团队项目申请书封面及纸质版内容

6月1日前,拟报名参加个人社会实践项目的同学须将电子版《个人立项申报表》(附件四)发送至xshsjb2012@163.com,同时将纸质版《个人立项申报表》提交至学生会办公室(教图楼403)。

3.6月8日前,校团委组织评审并公布评审结果。

(二)实施阶段

1.6月10日,针对暑期社会实践的有关事项开展培训讲座 2.6月17日,校团委组织出征仪式

3.暑假期间,以各团队为单位组织开展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每个团队或个人固定使用一个新浪微博账号,并定期发送有关信息@中华女子学院暑期社会实践,及时上报活动进展状况。

(四)总结阶段

1.开学一周内,各团队项目和个人项目将活动总结报告或调研报告及相关影像图片资料交至校团委。

2.校团委将9-10月份召开社会实践项目成果评审会,按照《中华女子学院学生社会实践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分别对团队项目和个人项目的实践成果进行评审,评选出社会实践优秀指导教师、团队、优秀成果和先进个人,将实践活动的优秀成果展示或汇编成册。

3.适时开展暑期社会实践专题报告会,并推荐优秀项目参加团市委首都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评奖。

4.如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杜撰成果、欺骗等行为,将对项目团队和个人给予相应处分并通报批评。

五、项目要求

(一)实践主题鲜明。团队要有具备时代特色的鲜明实践主题,以十八大精神为根基,辐射社会各阶层领域,关注社会民生,推动城乡建设;关注经济热点,聚焦创新发展;关注生态文明,促进文化发展;开展志愿服务,弘扬公益理念等等。

(二)队员结构合理。各实践团队须公开招募成员,队员组成可以跨年级、跨专业、跨社团、跨学历,鼓励以生源地相对集中的形式组建团队。各实践团队根据实际需求确定团队人数,人数一般控制在5人至8人,团队需有带队教师1名。

(三)资金保障到位。校级暑期社会实践团队经费由校团委根据项目的内容、成果以及组织方式确定资助经费额度,每个项目不超过5000元,鼓励各团队采取实践地扶持、科研项目资助、学生自筹等多种方式募集资金;个人实践项目的经费资助不超过500元;经济困难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项目结束后将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

(四) 实施方案可行。时间安排紧凑,方案切实可行,实践地点尽量安排在生源地所在省市或北京周边市、县、乡,活动原则上集中在7、8月份开展,活动时间不少于7天;预期效果明显,有固化的活动成果;高度重视实践活动中的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j3l7.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