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检察院后勤配套设施综合楼方案设计说明

更新时间:2023-09-13 08:48: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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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停车库及警务后勤配套设施综合楼

方案设计说明

一、工程概况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停车库及警务后勤配套设施综合楼位于笋岗片区西南角,笋岗东路的北侧,红岭北路东侧,毗邻笋岗物流园区,临近深圳北站,距离罗湖火车站约3.2公里。

方案设计的指导思想是为了体现“公正与效率”的主题,适应司法改革以及国家法制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和全民法制意识不断增强的需求,将之建设为一个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的“庄严宏伟、布局合理、功能齐全、适度超前、独具特色”的工程。占地面积6756平方米,该综合楼西面接老技术楼,东面临梨园路,南面与笋岗东路用绿化带隔离。大楼由会堂,食堂,招待所,北综合楼,南楼五大块组成。

二、设计依据

(1) 《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1998年)

(2) 《深圳市罗湖04-01号片区[笋岗地区]法定图则》(2000年) (3) 《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SZ-B01-97) (4) 《深圳市详细蓝图编制技术规定》(试行)

(5)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文件(深检办发2003124号文) 《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标准》 (6) 国家现有有关建筑设计规范

三、方案特色

建筑需要具有庄严肃穆的独特性格,同时,新时代的检察院建筑不应有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感受,而应该是具有包容吸纳的精神,新老建筑风格协调,保持厚重、庄严又不失现代气息。造型与色调力求简洁明快,避免奇形怪状,既能体现中国传统文化,又能体现中国检察文化(立检为公,司法为民),同时又能反映出特区检察事业(富有朝气,充满青春活力)的特色。北综合楼入口设在一楼屋顶上,由台阶而上,与城市道路用招待所相隔,既体现了开放性和包容性,同时也是检察院和城市空间的一个自然过渡,相对安静。

方案的另一个主要特点是强调检察院建筑独特的庄严肃穆的建筑性格,建筑基本对称布局,一条轴线串联起各个主要空间及功能区域:北综合楼及其入口大厅、入口平台、南楼,形成了一道丰富的空间序列。

方案空间丰富、功能布局合理、流线清晰明确、造型庄严而独具特色,强调检察院建筑的突出个性,并在各方面注重与城市关系的协调。

四、设计指导思想

1。基于景观建筑概念的设计构思。

a.建筑南侧为大面积城市绿化广场,东侧为城市主干道,北楼和南楼之间共享一入口花园平台,设计中充分考虑建筑内的人以及看建筑的人,比如沿轴线的建筑中部设计大玻璃等。

b.条状体型使所有房间均有适宜的进深和良好的通风条件. 2.基于城市设计概念的设计构思.

a.主体建筑不以古怪奇特的形状一味追求奇异,而以体形简洁,通透明快的清新格调,恰如其分的生长在现有城市环境中,力图创造一个优美的都市公共空间环境,同时尽量在色彩造型上与老楼保持协

调.

b.高层塔楼尽可能靠近南北用地界线,同时在沿梨园路的东侧山墙着重处理,既有利于街景的塑造,又有利于基地内的环境设计。 3.基于绝对功能合理性概念的设计构思.

a.每种功能均有合理、便捷的出入流线组织,互不干扰,相对独立。 b.垂直交通中心设于标准层相对两侧,一来有利于在标准层形成相对标准化的办公用房,二来方正适宜的柱网也为房间的分割以及多用途提供了方便的条件,三来为体形的处理提供了变化的可能。

五、功能分区

新建配套服务区大致可分为地上部分平面布置为五大块、八大功能区。五大块是:一块是会堂,一块是食堂和招待所(坐西朝东),一块是综合楼(坐北朝南),一块是南楼(坐北朝南,规划设计25层),其它是绿化地和通道(尽可能宽阔,包括中间水景花池)。八大功能区是:食堂、招待所、会议中心、院领导用房、综合部门用房、档案室、体育设施及其他。地下部分为设备房及车库,还有大会堂的一部份,建筑面积连大会堂地下部分共约15000㎡,设计车位364个。地下一层与老楼地下二层相通.地上一二层餐厅也与老楼有连廊联系。 南楼,北楼以及东西向的招待所围合形成相对安静的入口空间.

六、交通流线

方案在梨园路与南侧支路设置两个出入口,有利于检察院用地内部形成完整的车行系统,同时增加民政局用地的出入口,使得其内部交通流线更加合理。在满足功能要求和停车数量要求的同时,退让东

侧梨园路10米,尽量留出广场及绿化空间,满足城市景观的需要。北综合楼主入口设在大会堂顶,人行有台阶直上,南侧也有汽车坡道到达入口,广场沿主楼轴线对称。建筑周边设环形道路连通,设有两个地下车库出入口. 七、设计手法

关键词: 肌理\\变化\\文脉

1。肌理:体量表面的材质,划分和凹凸变化会形成有特色的表面肌理,对肌理的设计是对造型设计的深化,使造型的特点得到加强和突出。

本方案肌理单元的设计精细而充满现代气息,主楼大片毛面花岗石贴面石墙与局部通透轻盈的玻璃幕墙在材料质感、虚实关系上形成鲜明的对比。精巧的细部设计,高新技术的运用,独特的室内外空间效果,既体现业主雄厚基业,同时又是城市腾飞的预示。

2。变化:建筑的体量设计和肌理设计完成后,其局部位置进行适度变化处理,这样,避免过分单调的统一,形成充满变幻乐趣更复杂更高级的统一,为到达到统一,变化方法简单明确。如适度架空某些端部,在局部几层设计一空中花园或室外平台,既丰富了立面,又为人们提供休息交流的平台等等。

3。文脉:体现了建筑与周围环境,与周围建筑的视觉景观联系。以人为本的设计主题,开发现代都市风格的人文景观,提高建筑使用价值及其艺术品位。整栋建筑采用与周边环境相同的肌理变化,从而使该组建筑与城市处于高度的统一协调之中。

本方案的建筑体量及立面细节又迥异于周围的建筑,它显然有更端庄,更挺拔的造型,更高级的立面材料和更讲究推敲的细部处理,因此能从周围的群体中脱颖而出。

4。建筑语言:以“体量-肌理-变化”三阶段的设计方法严格指导着建筑的外观设计,其目的是保证设计结果简洁,统一,有机并合乎逻辑的方式十分明确的摆在观众面前,体现了新时代的检察院建筑的尊严及其开放的特性,从而便于每一个观众的认识理解,并最后博得观众的欣赏喜爱。 五、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总规划用地面积:6756.0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46648.0平方米 地下建筑面积:15314.0平方米 地上建筑面积:31334.0 其中

北楼建筑面积:14229.0平方米 南楼建筑面积:17035.0平方米 建筑容积率:4.63 建筑密度:34.6 % 配建车位: 386辆 其中 地面:22辆 地下:364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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