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15天快速通关-公共基础知识

更新时间:2023-05-02 01:01:01 阅读量: 实用文档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15天快速通关第一阶段基础概念

12e854b5aa00b52acfc7ca9f 15天攻克公共基础知识

第一节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概念(一)

一、哲学

哲学是理论化、系统化的世界观,是世界观和方法论的统一。哲学与具体科学是共性与个性、一般与特殊的关系。具体科学是哲学的基础,并随其他科学的变化发展而变化发展;哲学给具体科学以世界观、方法论指导,两者相互作用、相互促进。

二、哲学的基本问题

哲学的基本问题是思维和存在即精神和物质的关系问题。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①哲学的党性或党派性:两者谁为第一性,是划分唯物主义、唯心主义的唯一标准,这是哲学的两

大派别。

②两者有无同一性,是划分可知论与不可知论的标准。一切唯物主义者和彻底唯心主义者都是可

知论者,不可知论者本质上也是唯心主义的一种表现。

三、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

凡是承认物质第一性、精神第二性,认为物质是世界的本原,精神是物质的派生物的哲学都是唯物主义哲学;凡是主张精神第一性、物质第二性,认为精神是世界的本原,物质是精神的派生物的哲学都是唯心主义哲学。

14

第一阶段

基础概念

12e854b5aa00b52acfc7ca9f

四、物质

物质是指不依赖于人的意识而独立存在,可以为人的意识所反映的客观实在,物质的唯一特性是

客观实在性。

五、物质与运动

运动是标志宇宙间一切事物、现象和过程变化的哲学范畴。运动是物质的根本属性和存在方式,两者是不可分割的,一方面物质是运动的物质,离开运动谈物质会陷入形而上学;另一方面运动是物

质的运动,离开物质谈运动会陷入唯心主义。

六、运动与静止

运动是永恒的、无条件的,因而是绝对的;静止是暂时的、有条件的,因而是相对的。静止是一种不

显著的运动,是运动的特殊状态。任何事物都是绝对运动和相对静止的统一。运动和静止又是互相包

含的,动中有静,静中有动。

七、时间与空间

时间和空间是运动着的物质的存在形式。时间是物质运动过程的持续性和顺序性。空间是运动着

的物质的广延性和方位性。时间和空间离不开物质的运动,离开物质运动的时间和空间是不存在的;物质运动也离不开时间和空间,离开时空的物质运动也是不存在的;时空既是绝对的,又是相对的,是

绝对和相对的统一;时空既是无限的,又是有限的,是无限和有限的统一。

八、意识

意识是人脑对客观物质世界的主观反映。意识的本质是对客观存在的主观反映。

意识的产生:意识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经由无机物的反应特征进化为低等生物的刺激感应性;低等生物的刺激感应性进化为高等动物的感觉和心理;动物心理进化为人的意识。意识也是社会

的产物。首先是劳动,然后是语言与劳动一起,成为意识产生的决定力量。语言是意识的物质外壳。劳

动在意识产生的过程中起到决定性作用。

意识的生理基础:意识是人脑特有的机能,人脑是产生意识的物质器官,但不是意识的源泉。

九、联系

联系是指一切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以及一事物和他事物之间的相互依赖、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和

相互制约。世界的普遍联系是世界物质统一性的内在体现。

十、发展

发展是揭示事物运动、变化的整体趋势和方向性的范畴,发展是具有前进性质的运动,是事

物由低级向高级、由简单向复杂、由无序向有序的上升运动。发展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旧事物

的灭亡。

十一、规律

规律是事物运动过程中本身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

15

12e854b5aa00b52acfc7ca9f 15天攻克公共基础知识

规律的性质有:可知性,即人类可以认识规律;客观性,即规律的存在和发挥作用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不可抗拒,不能消灭、创造,违背它,会受到它的惩罚;普遍性,即任何事物都有自己的运动规律;

可利用性,即人在规律面前不是无能为力的,人们可以创造或改变某些条件,认识利用规律,改变规律发挥作用的方式。

十二、质、量、度

质是事物成为自身并区别于他事物的内在规定性。量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可以用数量形式表示的规定性,包括事物的规模、程度、速度以及构成事物诸要素在空间上的排列组合方式等。度是事物保持自己质的量的限度、幅度、范围,是和事物的质相统一的量的区间。

十三、量变和质变

量变是事物的量的规定性在度的范围内发生的微小的、不显著的变化,是事物原有发展过程的延续和渐进。量变的表现形式有单纯数量的增减,也有构成事物的成分在排列组合方式上的变化。

质变是事物由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飞跃,是事物延续和渐进过程的中断。质变的表现形式有爆发式飞跃和非爆发式飞跃,前者是通过矛盾双方剧烈的外部冲突而实现的,后者是通过新质要素的逐渐积累和旧质要素的逐渐丧失而实现的。

事物的变化有没有超出度的范围,是区分量变与质变的根本标志。

十四、矛盾

唯物辩证法所说的矛盾,是指事物内部各方面之间及各事物之间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

矛盾双方的对立又称矛盾的斗争性,矛盾双方的统一又称矛盾的同一性。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矛盾的两种基本属性。

十五、实践

实践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活动,是沟通主观与客观的桥梁。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首要观点。实践活动包括作为实践主体的人、实践客体的现实对象和把两者联系起来的工具。实践的特点:①客观性。实践是区别于人的主观意识活动的客观物质活动。②自觉能动性。实践是人们有意识、有目的地改造客观世界的活动。③社会历史性。实践活动不是个人的行为,而是社会活动,它必然会受到社会历史条件的制约。

第二节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基本概念

一、商品与货币

商品是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具有使用价值与价值两个因素,即商品二因素。商品二因素是相互依存、互为条件、不可分割的矛盾统一体。

货币是固定地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是交换过程的必然产物。

价值规律是商品运动的基本规律。其主要内容是:商品的价值量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16

第一阶段

基础概念

12e854b5aa00b52acfc7ca9f

按照等价交换的原则进行交换。它的表现形式是: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在市场上,发生价格与价值

相背离主要是市场上的商品供给和需求不平衡引起的。

二、资本

资本是能够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它体现着资本家剥削工人的关系。因此不是一切货币都是资本,只有那些能够自行增殖、能够带来剩余价值的货币才是资本。

三、剩余价值

资本主义生产的时间实际上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用于再生产劳动力价值所必要的劳动时间;另

一部分是超过必要劳动时间以外的延长了的那部分劳动时间,这部分时间叫剩余劳动时间。剩余价值

正是产生于这部分劳动时间,因此剩余价值是剩余劳动时间的凝结,是物化的剩余劳动。

剩余价值规律即剩余价值的产生及其增殖的规律,是资本主义的基本经济规律。基本经济规律决

定社会生产的一切主要方面和主要过程,决定社会生产、交换、分配、消费之间的本质联系。

四、工资

资本主义工资是劳动力的价值或价格的转化形式,是对劳动力必要劳动的支付。资本主义工资不

是工人劳动的报酬,它的本质是由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决定的,体现着资本家和工人之间的剥削与被

剥削的关系,只要资本主义制度没有改变,资本主义工资的本质就不会改变。

五、资本主义再生产

生产总是一个周而复始的过程。这种周而复始的生产,就是再生产。再生产包括物质资料再生产

和一定的历史的生产关系的再生产。资本生产的剩余价值如果全部作为资本家的消费基金消费掉,

生产只能在原有规模上重复进行,这是简单再生产。资本主义生产的特征不是简单再生产而是扩大

再生产。

六、资本技术构成和有机构成

资本家为组织生产,购买追加的生产资料数量与劳动力数量要根据生产技术水平和各生产部门

的特点保持适当的比例。生产资料数量与劳动力数量的比例,叫做资本的技术构成。

由技术构成决定反映技术构成变化的资本价值构成,叫做资本有机构成。它的公式是C∶V,它要求

两者在数量上要均衡,质量上要相互适应,空间聚集上要合理,时序上要统一、及时和准确。

七、资本的循环

资本是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它只有在不停的运动中才能不断地带来剩余价值。资本从一种形态

出发,经过不同阶段,最后又回到它原来形态的整个运动过程,就叫资本的循环。

八、资本的周转

所谓资本周转速度就是指预付资本运动的快慢。它是资本的生产时间和流通时间的总和,可以用

预付资本周转一次所持续的时间来表示。其长短取决于各个生产部门的生产条件和流通条件。

17

12e854b5aa00b52acfc7ca9f 15天攻克公共基础知识

九、社会资本

社会资本又叫社会总资本,是指资本主义社会中互相联系的所有个别资本的总和。社会资本再生产和流通的核心是社会总产品的实现。

十、利润和平均利润

利润是企业产品的销售收入扣除成本后的余额。

平均利润是指不同部门的资本家,根据资本的大小,按照平均利润率获得的利润,它等于预付资本与平均利润率的乘积。

十一、产业资本和平均利润

产业资本是工业、农业、建筑业等各个物质生产部门的资本,是创造和实现剩余价值的资本。当商品价值转化为生产价格时,产业资本就获取了产业利润。生产价格是生产成本与平均利润的总和。生产价格的形成过程与平均利润的形成过程是同一的,因为当利润转化为平均利润之后,价值就转化为生产价格。平均利润和生产价格形成后,市场价格不再围绕价值而是围绕生产价格上下波动。这种变化不是对价值规律的否定,而是价值规律新的作用形式。因为:第一,生产价格最终是由价值决定的;第二,从全社会看,平均利润总额和剩余价值总额是相等的,因而生产价格总额与价值总额也是相等的。

第三节法理学基本概念

一、法

由国家制定、认可并由国家保证实施的,以权利义务为内容,反映统治阶级或者人民的意志的行为规范体系。

二、法律关系

法律在调整人们行为的过程中所形成的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法律关系三要素为:法律关系主体、法律关系内容和法律关系客体。

三、权利与义务

权利是受法律保障的利益,其行为方式表现为意志和行为的自由。义务则是法律对意志和行为的限制或者利益的付出。权利和义务是法律和法律关系内容的核心。

四、法的效力

即法的约束力,指人们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那样行为,必须予以服从。主要包括四种类型:(1)对人的效力;(2)对事的效力;(3)空间效力;(4)时间效力。我国对人的效力采取的是以属地主义为主,同时与属人主义、保护主义相结合的原则。

18

第一阶段

基础概念

12e854b5aa00b52acfc7ca9f

五、法律责任

由于违法行为、违约行为或由于法的规定而应承担的不利的法的后果。法律责任产生的原因包括

侵权行为、违约行为以及法律规定的无过错或严格责任。主要可以分为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行政责任、违宪责任和国家赔偿责任等。

六、法律原则

为法律规则提供某种基础或本源的、指导性的价值准则或规范,是法律诉讼、法律程序和法律裁

决的确认规范。

七、法的遵守

也称为守法,是指组织和个人依法行使法定权利和履行法定义务,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

八、法的执行

简称执法,主要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进行管理和贯彻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九、法律监督

广义的法律监督,是指由所有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对各种法律活动的合法性所进行的监督。狭义上的法律监督,是指由特定国家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对立法、司法和执法活动的合

法性所进行的监督。法律监督的内容是法律实施及人们行为的合法性。

十、法律解释

特定的人或组织对法律的内容和含义所作的说明。根据解释的效力不同,法律解释可以分为正式

解释与非正式解释。根据解释的主体的不同可以分为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行政解释。

十一、法治

以民主为前提和基础,以制约权力为关键,以严格依法办事为核心的社会管理机制、社会活动方式。

第四节行政组织及其体制

一、行政组织及其体制的含义

行政组织是国家为推行政务和管理社会事务,按照法定程序组建起来的组织实体,以及借此实体

实现一定目标的运行过程。行政组织体制是指行政组织内部各层级各部门之间权力关系制度化的表

现形式。

二、集权制与分权制

集权制亦称独立制,指行政权力集中于上级,下级处于被动服从和严格受控地位,其行政行为基

19

12e854b5aa00b52acfc7ca9f 15天攻克公共基础知识

本上取决于上级指令的一种组织体制。

分权制亦称多元制,指将行政权力较多授予下级的一种组织体制。其特征表现为,行政下级在其管辖权范围内名义和实际上都享有主动采取行政措施的自主权,上级除负监督责任外不横加干涉,而由下级根据具体情况自行其是。

三、层级制和职能制

层级制又称直线制或分级制,是行政组织在纵向上分成若干个层级,上下对口,下级对上级负责,但下级管辖范围相对缩小的制度形式。

职能制又称分职制或分部制,是行政组织从横向上划分为若干平行的部门,各部门间业务性质不同,但管辖范围相同的权力结构形式。

四、首长制与委员会制

首长制亦称部长制或独任制,指行政机关权力交由行政首长一人负责,并同时承担全部领导责任的组织体制。

委员会制亦称集体制或会议制,指行政权力交由若干人组成的集体共同负责,并集体承担领导责任的组织体制。

五、非政府组织

“非政府组织(NGO)”是指在一特定法律系统下,不被视为政府部门一部分的协会、社团、基金会、慈善信托、非盈利公司或其他法人,且其不以营利为目的。

六、名誉市长制和市经理制

名誉市长制是指城市政府仅设立一名名誉市长,行政及立法实权皆由民选的市议会或委员会执掌的行政组织体制。

市经理制是指城市的立法权由民选议会掌握,再由市议会聘任一名市经理执掌行政权的行政组织体制。

七、完整制与分离制

划分标准:同一层次上的各个行政组织所受上级指挥和控制的异同。

完整制。又称集约制,一元统属制,即一元化领导。完整制是指各级政府的首脑机关对该层级的所有工作部门实行一元化领导。凡是采取分权制的国家大多采用完整制。

分离制。又称独立制,多元统属制,即多元化领导。分离制是指各级地方政府的行政部门,既受同级政府首脑机关领导,又受上级政府同类部门的领导。

八、行政组织的幅度和层级

行政组织的幅度是指一个行政组织或其领导者所直接领导、指挥、控制、监督的下级部门或人员的数量及范围。

行政组织的层级是指建立在纵向垂直分工基础上形成的行政组织等级结构和层次数目。

20

第一阶段

基础概念

12e854b5aa00b52acfc7ca9f

第五节科技常识

一、我国的科学技术规划

20世纪90年代以来,根据世界科技经济发展的趋势和中国的国情,我国科技发展逐步形成了面

向经济建设主战场、发展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加强基础性研究三个层次的纵深部署,构筑了我国新时

期科技发展战略计划。其中主要有:面向经济建设主战场的科技计划、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发展计划、基

础研究发展计划。

二、面向经济建设主战场的科技计划

这一层次的科技计划面向经济建设主战场,迅速提高工农业生产技术水平,推动传统产业的技术

进步,为实现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服务。主要包括科技攻关计划、丰收计划、星火计划、国

家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燎原计划和金桥计划等。

三、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发展计划

为了跟上世界高科技的发展趋势,发展高新技术及其产业,我国组织实施了“863”计划和火炬计划。

“863”计划:即国家高新技术研究发展计划,是由中科院的四位著名科学家王淦昌、王大珩、陈芳允、杨嘉墀等提出的,经邓小平批示后,于1987年11月起开始实施。为纪念邓小平于1986年3月6日作的批示,该计划称作“863”计划。

火炬计划:为了促进科技成果尽快地转化为生产力,发挥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1988年8月,经

中共中央批准,由国家科委组织实施火炬计划。火炬计划的宗旨是:贯彻执行改革开放的总方针,发挥

我国科技力量的优势,推动高新技术成果商品化和产业化,促进高新技术产业走国际化发展的道路。

四、基础研究发展计划

1997年6月,我国决定实施《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规划》。规划的指导思想是:在继续加强和协调现有基础研究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面向21世纪,进一步加强重点基础

研究的发展;通过选择我国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自身发展的重大科学问题,创造更良好的环境,

集中支持一批优秀人才和高水平的研究基地,开展重大科学问题的创新研究,攀登世界科学高峰,并

以此带动我国基础研究乃至科学技术事业的全面发展。

五、可持续发展

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核心内容是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之间的关系,做到经济、社会、资源和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具体来说,既要有效地利用各种资源加快我国的经济发展,实现“三

步走”的经济发展目标,又要通过经济手段、技术措施和政府干预,控制人口增长,减少自然资源的耗

竭速率,使之低于资源再生速率,努力保护好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达到既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对

后代人满足其自身需求的能力构成威胁,从而使我国的发展可以持续下去。

21

12e854b5aa00b52acfc7ca9f 15天攻克公共基础知识

六、细胞

细胞是一切生命体的基本单位,植物和动物的发育过程就是新细胞形成的过程。细胞内部有细胞核,外部是细胞质和最外层的细胞膜。细胞质主要由蛋白质和核糖核酸(RNA)构成,细胞核中最重要的物质是脱氧核糖核酸(DNA)。

七、基因

基因是DNA中的最小遗传功能单位。基因在DNA分子中是以特定顺序排列的、含有几百到几千个核苷酸的特定区段,是传递指挥DNA复制命令和控制性状遗传指令的作用因子,也称遗传因子。同一种生物的每个细胞中,都含有同样的DNA分子,在这些DNA分子中又都含有同样组套的基因。同一种生物DNA分子中的全套基因,称作此种生物的“基因组”。在生命体生长、发育和维持各种生理活动的过程中,基因的作用无所不在。生老病死、聪明愚笨都与基因有关。

八、人类基因组计划

人类基因组计划是与曼哈顿原子计划、阿波罗登月计划并称的人类科学史上的重大工程。人类基因组计划的目标是测定和绘制人体的24条染色体(22条常染色体和X、Y性染色体)上30多亿个碱基对的全序列。主要任务是绘制遗传图、物理图、序列图、转录图,此外还包括:发展绘制与测序的自动化的系统方法,建立基因资源库和DNA克隆库等,模式生物体基因组计划,相关的社会学、伦理学、法学、技术转让等方面研究。

九、信息技术

信息技术是信息存储、加工、传输和使用的理论和方法,以及相关设备的设计、制造、运行、工艺和技术。主要包括计算机技术、微电子技术和通信技术。

十、计算机发展史及其应用范围

1.发展史

第一代:电子管计算机(1946~1958年)

第二代:晶体管计算机(1958~1964年)

第三代:中、小规模集成电路(1964~1970年)

第四代:大、超大规模集成电路(1971年到现在)

2.应用范围

(1)数值计算

(2)数据处理

(3)实时控制

(4)计算机辅助设计

(5)网络与通信

(6)模式识别

(7)虚拟现实

(8)人工智能

22

第一阶段

基础概念

12e854b5aa00b52acfc7ca9f

第六节判断推理基本概念

一、逻辑判断

逻辑判断主要测查报考者的逻辑推理能力。主要包括三种题型:智力推理类题目、必然性推理题

目和可能性推理题目。每一种题型的解题方法也不一样。智力推理类题目有突破口法、假设法、排除法

等六大解题方法;必然性推理题目要掌握直言命题和复言命题的解题方法;可能性推理题目,要把握

论证结构,包括削弱型题目、加强型题目、前提型题目等六大题型。

二、定义判断

定义判断是判断推理部分的常考题型,主要考查应试者的领悟能力以及运用标准进行判断的能力。定义判断题目分为单定义判断和多定义判断两种题型,考试中以单定义判断为主,其考查形式通

常为每道题先给出一个概念,然后再对该概念进行定义,要求应试者根据给出的定义,从备选项中选

出一个最符合或最不符合该定义的典型事件或行为。

三、类比推理

类比推理是判断推理部分的一种经典题型,类比推理题目按考查方式分为两词型、三词型、对当

型三种,虽然有多种不同的考查方式,但解题的本质都是对词项间关系的判断。类比推理词项间的关

系归纳起来有概念间关系、近反义关系、描述关系、条件关系、语法关系五大类型。

四、事件排序

事件排序是指将给定的事件按照一定的逻辑关系进行排序的一类题目。一般是每个题目给出五

个事件,应试者从备选答案的四种顺序中选出能够对这五个事件作出最为合理解释的数字序列。主要

考查应试者在未完全掌握全部必要事实的条件下解决问题的能力。在这种题型的试题中,五个用简短

语句陈述的事件,代表某一事物或一个现象演变的几个关键环节,有许多细节,甚至是重要环节可能

被出题者漏掉了,而且这五个环节的顺序也被打乱了。因此,应试者在作答时,必须根据自己的一般知

识以及对事物之间的逻辑关系的理解对事实作出选择。需要注意的是,正确的答案要求以最少的假设

来联系和安排这五个事件发生的顺序。当你确定了其中一个选项以后,需检查一下,看一看这种顺序

是否合乎事件的发展顺序。

五、图形推理

图形推理是判断推理的常考题型,它以图形为载体,测查应试者对各种事物关系的分析推理能力。一般考查形式是:题干给出一套或两套图形,每个图形都有各自的特征,根据它们之间的共同点或

不同点,找出合理的规律,选择符合规律的选项。按照题干图形的不同,图形推理可分为古典型、视觉型、九宫格、空间形式等。解决图形推理是观察、辨别、推理、想象的综合性思维过程。

23

12e854b5aa00b52acfc7ca9f 15天攻克公共基础知识

第七节写作题概述

一、写作题的内涵

写作题是事业单位考试重要的组成部分。它主要考查考生阅读理解、综合分析、提出并解决问题以及文字表达的能力。安徽省事业单位考试写作题中的材料通常涉及某一个或某几个特定的社会问题或社会现象,要求报考者能够准确理解材料所反映的主要内容,全面分析问题所涉及的各个方面,并能在把握材料主旨的基础上,形成并提出自己的观点、思路或解决方案,准确流畅地用文字形式表达出来。

二、写作题题型分类

写作题通常包括五种题型:归纳概括题、综合分析题、提出对策题、应用文写作题和文章论述题。

(一)归纳概括题

归纳概括题是要求考生在考试规定的字数限制内,概括出材料的某些内容。它要求考生对材料的内容进行概括、提炼,得出材料主要的内容和观点,提纲挈领地体现出原材料的精髓。字数、分值和难度相对于其他几类题型都比较低,通常在题目中的位置比较靠前。

(二)综合分析题

综合分析题着重测查考生的分析和理解能力,要求考生通过阅读给定材料,对给定材料中深层的、隐含的意义作出理解,多角度地思考,并作出自己的推理和评价。

(三)提出对策题

提出对策题主要测查考生提出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这种题型要求考生在全面理解给定材料内容的基础上,发现材料中的问题,然后提出合理、有效的解决对策。

(四)应用文写作题

应用文写作题是事业单位考试中的新题型,主要为了考查考生处理行政机关日常工作的能力水平和熟练程度。在做事业单位考试准备时,一定要了解和把握一些特定公文的常用写法,重视一些特定公文的格式规范和语体运用,以适应国家选拔人才的需要。

(五)文章论述题

文章论述题着重测查考生的文字表达能力,是要求考生经过对所提供的材料的阅读、分析,切中材料所反映的主要问题,在给定的字数范围内全面阐述、论证自己的观点的一种题型。

24

第一阶段

基础概念

12e854b5aa00b52acfc7ca9f

三、写作题备考攻略

(一)注重干部能力的培养

事业单位写作题所考查的主要是综合分析能力、对社会的认知能力、阅读理解能力、分析与概括

材料的能力、提出问题并解决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与写作能力,这些能力中都包含了政治觉悟和公

共管理意识这些共同要求。这些能力能否提高、如何提高,是考生准备写作题时面对的首要难题。一个

很好的办法是多阅读,多读那些反映社会热点同时又包含公共管理精神的文章。

(二)关注社会热点

事业单位写作题考的就是热点,因此考生一定要有重点地关注社会热点。首先,看《人民日报》的评论员文章。其次,看政府文件和领导讲话稿,如《十八大报告》《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等,阅读这些材

料是提升考生理论政策水平的重要途径,同时还可以提供给考生参考和启示,政府要解决问题,会从

哪些方面进行思考。要注意的是,只看政府文件是不够的,还要找一些政府领导人的讲话稿,政府文件

可以告诉考生怎么做,政府领导人的讲话稿会对其原因或必要性进行深入论证。再次,广大考生可以

关注人民网、新华网等官方网站的时政热点。最后,多关注《半月谈》《南方周末》《东方时空》等书刊以

及电视广播的内容。这些资料都以社会现实为理论载体,可以使考生更为轻松地掌握社会热点,为考

生学习如何理性、全面地分析社会热点提供了一个便捷的平台。在阅读过程中,考生一方面可以获得

对社会热点的整体认知,另一方面也可以储备一些好的词语、句子,在写作的时候灵活运用。

(三)大量练笔

考生最容易犯的错误就是看得多写得少,重视热点但不重视练笔,重视观点而不重视文字表达。

只有多练习才能发现自己的优势和弱点,从而逐个击破,取得更大的进步,使文章写作能力得到更好

的巩固和提升。练笔时可以用往年真题,真题的价值就在于它“一直被模仿,从未被超越”,其重要性自

然不言而喻。写好后按照评分标准自行修改,也可以请辅导老师批阅。在不断的修改过程中,消化理论,提高写作水平,形成自己的写作思路和写作风格。做题不在于多,而在于研究透彻每套题的材料特点、题型种类,多积累一些作答技巧、文章写作经验。最后在考试过程中,把平时的学习积累发挥出来,

就可以取得较为理想的成绩。

25

12e854b5aa00b52acfc7ca9f 15天攻克公共基础知识

第一节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概念(二)

一、认识

马克思主义哲学把科学的实践观与唯物辩证法引入认识论,从而科学地揭示出认识的本质是主体在实践基础上对客体的能动反映。

第一,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反映。就是说,认识是主体以观念的形式去反映和再现客体的状况和规律,而不是主体意识的任意创造。

第二,主体对客体的反映是能动的。就是说,认识是主体通过对客体信息的选择和建构来完成的反映。

第三,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是以实践为基础的。实践是认识发生的根源,是认识发展的动力,是检验认识正确与否的唯一标准,也是认识的目的和归宿。

二、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

社会存在是指社会生活的物质方面,即社会物质生活过程及其条件,包括自然环境、人口因素和物质资料生产方式,其中物质资料生产方式是主要的和决定性的因素。

社会意识是指社会生活的精神方面,即人的精神活动及其产品,它是社会存在的反映,包括艺术、道德、政治法律思想、宗教、哲学和科学等社会意识形式和情感、风俗、习惯、传统等社会心理。

26

第一阶段

基础概念

12e854b5aa00b52acfc7ca9f

三、生产力与生产关系

生产力是人类改造自然、并从自然界获得生存和发展的物质资料的能力。生产力是标志人类改造

自然的实际程度和实际能力的范畴,它表示人和自然的关系。生产力是在劳动中形成的,劳动对象、劳

动资料和劳动者构成了生产力的基本要素。

生产关系是人们在物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经济关系。生产关系是一种客

观的物质的社会关系。生产关系虽然是一种人和人的关系,但它是在物质生产过程中结成的关系,是

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四、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

经济基础是指一定社会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的总和。上层建筑是指建立在一定经济基础上的

社会意识形态以及与之相适应的政治法律制度。它包括政治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两个部分。

政治上层建筑,包括国家政治制度、立法司法制度、政府机构、党团、军队、警察、法庭、监狱等制度

和设施。意识形态包括政治思想、法律思想、哲学思想、宗教思想、文艺思想等意识形态诸种形式,通称

为思想上层建筑。国家政权是上层建筑的核心。

五、两种历史观

唯心主义的英雄史观:否认人民群众对历史发展的决定作用,宣扬少数英雄人物创造历史的观点,主要表现为唯意志论和宿命论。

唯物主义的群众史观:从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基本前提出发,肯定人民群众创造社会历史的

决定作用。

第二节市场经济基本概念

一、经济制度与经济体制

经济制度是组织社会经济活动的根本原则,是在社会经济活动的一定(或全部)范围内,人们普遍

承认,并且实际共同遵守着的一种行为规范。

经济体制与经济制度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经济制度是组织社会经济活动的根本原则,是体现社

会生产关系性质的基本制度,它在制度系统中是决定性的、第一位的。而经济体制则是体现根本原则

和实现一定社会经济目标的手段,是指一定经济制度的具体实现形式和运行方式。从研究范畴和角度看,经济体制着重研究生产关系的运行方式,它体现经济制度的组织关系。与经济制度相比,它在制度

系统中是从属的、第二位的。

二、经济体制与资源配置

资源配置指通过各种方式方法运用资源的过程。经济体制实现经济制度的方式有很多,从资源配

置上看,经济体制实现经济制度的方式主要有计划经济体制和市场经济体制,这两种体制的效率高低

取决于这两种体制产生的资源配置效果。资源配置效果是衡量经济体制效率的标准之一。

27

12e854b5aa00b52acfc7ca9f 15天攻克公共基础知识

资源配置效果之所以是衡量经济体制效率的标准之一,是因为经济学中的资源稀缺性假设。按照这种假设,各种资源都是稀缺的,因此,作为实现经济制度的经济体制必须要强调合理配置资源,使各种资源得到最佳利用。计划经济体制对资源进行配置的手段和方式是行政计划,由国家统一掌握各种资源,并有计划地统一调配和配置这些资源。市场经济体制对资源进行配置的手段和方式则是市场,一切资源的配置完全根据市场的供需。

三、计划经济体制与市场经济体制

计划经济的资源配置不是通过市场机制而是通过政府行政手段即命令、指令和法令而实现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计划经济也被称为“命令经济”。一般地说,它与土地和资本归国家和集体所有的经济制度相联系。

市场经济体制是依靠市场手段对资源进行配置的经济体制。

四、市场经济

市场经济是指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作用的经济形式。市场经济分政府干预的市场经济和完全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前者指在对资源的配置以市场方式为主的同时,政府对经济进行一定程度的参与、调节和控制。我国目前的经济体制就属这一类。

市场经济的基本功能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利益刺激功能、自动导向功能、优化资源配置功能、调节供求功能、优胜劣汰功能、自动调节收入分配功能、传递信息功能。

第三节宪法和行政法基本概念

一、宪法

规定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反映各种政治力量实际对比关系,确认革命胜利成果和现实的民主政治,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国家根本法。

二、国体

国体即国家的性质,是由社会各阶级和阶层在国家中的地位所反映出来的国家的根本属性。我国的国体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表现为对人民内部实行民主和对敌人实行专政两个方面。

三、政体

即以实现统治阶级利益为目的的政权体制或表现国家权力的政治制度。我国的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我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在普选的基础上选派代表,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其他国家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受人民代表大会监督,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人大常委会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人民代表大会向人民负责。

28

第一阶段

基础概念

12e854b5aa00b52acfc7ca9f

五、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组织形式,是具有广泛代表性的统一战线的

组织。

六、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是指在中国共产党统一领导下,在以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的自治地方建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使少数民族人民自主地管理本民族地方性事务的制度。

我国的民族自治地方包括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不包括民族乡。

七、一国两制

“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简称,就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大陆实行社会主义制度,香港、澳门、台湾实行资本主义制度。其中“一国”是前提,“两制”受“一国”约束。

八、全民所有

即国家所有,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属国家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

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另外,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九、集体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

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十、非公有制经济

我国社会经济结构中的劳动者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和外商投资企业经济。国家对非公有制经济的

政策是: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

十一、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依照法律规定,以一定的居住地为纽带和范围设立,并由居民(村民)选举产生的成员组成的,实

行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的社会组织。我国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包括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

员会。

十二、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选举权是公民选举法定代表机关代表和国家公职人员的权利;被选举权是公民被选举为机关代

表或国家公职人员的权利。二者合称为选举权。

《宪法》第3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

的人除外。”

十三、政治自由

公民表达自己政治意愿的自由,包括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等自由。

29

12e854b5aa00b52acfc7ca9f 15天攻克公共基础知识

十四、国家机构

国家为实现其职能而建立起来的一整套有机联系的国家机关的总称。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我国的国家机构由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元首、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军事机关、国家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组成。

十五、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包括:(1)宪法修改权和监督权;(2)基本法律的制定权和修改权;(3)最高国家机关领导人的任免权;(4)国家重大事项的决定权;(5)最高监督权;

(6)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5年。

十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是全国人大的常设机关,也是行使国家立法权的机关,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行使国家权力。

主要职权有:(1)解释宪法和监督宪法的实施;(2)立法权(宪法和基本法除外);(3)解释法律;

(4)审查和监督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合宪性和合法性;(5)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国家预算部分调整方案的审批权;(6)监督国家机关的工作;(7)决定、任免国家机关领导人;(8)对国家重大问题和外事工作的决定权;(9)全国人大授予的其他职权。

十七、国家主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是我国的国家元首,对内对外代表国家,是一个国家机关,包括国家主席和副主席。

我国国家主席的职权主要有:根据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公布法律;任免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授予国家勋章和荣誉称号;发布赦令、戒严令,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代表国家接受外国使节,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

十八、国务院

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由总理、副总理若干人、国务委员若干人、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国务院的任期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相同,都是5年。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

国务院的职权包括:(1)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命令;(2)提出议案;(3)组织领导全国性行政工作;(4)领导和管理各部门、各行业的行政工作;(5)保护正当和合法权益;(6)监督有关行政机关的工作;(7)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十九、中央军事委员会

是全国武装力量的最高领导机关。中央军委实行主席负责制。中央军委主席对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负责。中央军委每届任期5年,没有届数限制。

二十、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本级的地方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对它负责并受它监督。省、自30

第一阶段

基础概念

12e854b5aa00b52acfc7ca9f

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

大会,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二十一、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

民法院包括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主要是指军事法院。最高人

民法院是最高国家审判机关,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

下级人民法院的工作。

二十二、人民检察院

我国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专门人民检察

院除军事检察院外,还包括铁路运输检察院和其他专门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实行双重从属制。最高人

民检察院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并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地方各

级人民检察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和上级人民检察院负责,并接受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

二十三、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

民族自治机关是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行使自治权的国家机关,是我国的一级地方国家机关。民族

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组成。

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自治区、自治州、自治

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应当有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主任或副主任。

二十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指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乡、民

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其工作给予指导。

二十五、行政法

是调整国家行政机关在履行其职能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总称,总的来说,是调整国家

行政管理中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二十六、行政主体

享有行政职权,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国家行政职权,并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组织。我国的行政

主体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予某种特定行政职权的组织。

二十七、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主体针对特定的行政相对人,就特定的事项,作出有关该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

二十八、抽象行政行为

行政主体非针对特定人、事项所作出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行为。它包括有关政府组织和机构

制定的行政法规、行政规章、行政措施、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和命令。

31

12e854b5aa00b52acfc7ca9f 15天攻克公共基础知识

二十九、无效行政行为

行政行为存在明显或重大违法情形,自始不产生法律效力。

无效行政行为主要包括:(1)行政主体不明确或行政主体严重超越职权或受胁迫而做出的行政行为;(2)行政行为有重大或明显的违法情形;(3)行政行为有犯罪情形或将导致相对人犯罪;(4)行政行为没有可能实施。

三十、规章

通常称为行政规章,是指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地方省级人民政府、省政府所在地的市政府以及经国务院批准为较大的市的市政府,为了实施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在自己权限范围内依法制定的规范性行政管理文件。

三十一、行政许可

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三十二、行政给付

行政主体在公民年老、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等情况或其他特殊情况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的规定,给予其一定的物质权益或与物质有关的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

三十三、行政征收

行政主体凭借国家行政权,根据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向个人和组织强制地、无偿地征收金钱或实物的行政行为。行政征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法定性、固定性。行政征收的种类主要包括各种社会费用的征收和税收。

三十四、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1)限制公民人身自由;(2)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3)扣押财物;

(4)冻结存款、汇款;(5)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三十五、行政强制执行

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或者行政机关本身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1)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2)划拨存款、汇款;(3)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4)排除妨碍、恢复原状;(5)代履行;(6)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三十六、行政处罚

享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依法应当给予处罚的行政相对人所实施的法律制裁行为。

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责令停产停32

第一阶段

基础概念

12e854b5aa00b52acfc7ca9f

业;(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6)行政拘留;(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

政处罚。

三十七、行政处罚的程序

包括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

(1)简易程序,即当场处罚程序,主要适用于事实清楚、情节简单、后果轻微的违法行为。

适用简易程序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违法事实确凿,有法定依据,符合行政处罚法所规定的处罚种类和幅度。只有对个人处以50元以下、对组织处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处罚可以当场进行,其他处罚不能适用简易程序。

(2)一般程序,也称普通程序,是除简易程序以外作出处罚所适用的程序。

三十八、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

听证是一般程序中的特殊程序。

行政机关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公开举行由利害关系人参加的听证会,对事实进行质证、辩驳的

程序,听证程序只适用于需要听证的案件。

听证程序适用的条件:(1)符合法定的处罚案件的种类,按《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处罚适用听证程序;(2)必须有当事人听证的请求,听证是相对人

的权利,只有相对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才能进行听证。

三十九、行政处罚执行

行政处罚执行实行处罚机关与收缴罚款机构相分离。在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能自行收缴罚款,由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将收缴的罚款直接上缴国库。但在以下情况下,可以当场收缴罚款:(1)依法给予20元以下罚款的;(2)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3)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当事人向指定的银

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当场收缴罚款。

四十、行政复议

行政相对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

行政复议机关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

四十一、行政裁决

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范的授权,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与合同无关

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行政行为。行政裁决主要有权属纠纷裁决、损害赔偿裁决、知识产

权纠纷裁决、侵权纠纷的裁决。

四十二、行政赔偿

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并且符合《国家赔

偿法》规定的情形,受害人有依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四十三、行政指导

行政主体在其管辖权限内,为适应经济和社会生活需要,依据国家的法律或政策,适时灵活地采

33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j20e.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