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ST光明: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董事会委托 2011-06-22

更新时间:2023-07-24 02:36:01 阅读量: 实用文档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SST光明: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董事会委托 2011-06-22

股票简称: S*ST 光明 股票代码:000587 公告编号:2011-0022

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

董事会委托投票征集催告通知

公司及全体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绪言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规定,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家具”或“公司”)董事会向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于2011 年6月27日召开的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投票委托。

(一)董事会声明

董事会保证本投票委托征集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的任何规定或与之冲突。董事会成员保证不利用本次征集投票委托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本次征集投票委托行动以无偿方式进行,董事会所有相关信息均在主管部门指定的报刊上发布,未有擅自发布信息的行为,所发布的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监管部门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所做的任何决定和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质性判断和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名称: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GUANGMING GROUP FURNITURE CO.,LTD

SST光明: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董事会委托 2011-06-22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ST光明

股票代码:000587

法定代表人:马中文

董事会秘书:王红霞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伊春市伊春区青山西路118号

邮政编码:153000

公司网址:

电子信箱:gmzq000587@

经营范围:家具制造,木制品及半成品,装饰材料加工,技术开发,木材,餐饮娱乐,信息咨询,建筑安装,包装装璜。

(二)征集事项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拟审议的《深圳九五投资有限公司赠与资产和现金、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票委托。该议案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

(三)本征集函签署日期

2011年6月2日

三、本次会议基本情况

本次征集投票委托仅对 2011 年6月27日召开的本次会议有效。本次会议基本情况详见与本函同时在《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

四、征集人对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赞成理由:

1、支付安排较为合理;

2、大大改善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SST光明: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董事会委托 2011-06-22

3、对公司发展前景有信心。

五、征集方案

本次征集方案具体如下:

(一)征集对象

截止2011 年6月21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光明家具全体流通股股东。

(二)征集时间

自2011年6月22日至6月27日现场会议召开前。

(三)征集方式

本次征集投票委托为董事会无偿自愿征集,董事会将采用公开方式,在指定的报刊、网站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委托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

第一步:填写投票代理委托书。投票代理委托书须按照本投票委托征集函确定的格式逐项填写;

第二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签署的投票代理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本次征集投票委托将由公司董事会秘书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并转交给本次征集投票委托的授权代表。

法人股东请将现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证明法人股东身份的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票代理委托书原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通过挂号信函、特快专递或者专人送达的方式(请在所有文件上加盖法人股东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送达本公司董事会秘书部(信函以实际收到为准)。

个人股东请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投票代理委托书原件和截至本次股权登记日(2011年6月21日)下午收市后的持股清单(加盖托管营业部公章的原件)通过挂号信函方式、特快专递或者专人送达的方式(请在所有文件上签字),送达本公司董事会秘书部(信函以实际收到为准)。

股东可以先向指定传真机发送传真,将以上相关文件发送至公司董事会秘书部,确认授权委托。在本次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董事会秘书部收到挂号信函、

SST光明: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董事会委托 2011-06-22

特快专递或专人送达的完备证明文件,则授权委托有效,逾期则授权委托无效;由于投寄差错,造成以上文件未能于本次会议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董事会秘书部的,则授权委托无效。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联系电话、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征集投票委托”,送达以下指定地址:

收件人: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黑龙江省伊春市伊春区青山西路118号

邮政编码:153000

联系人:王红霞

联系电话:0458-6135587

传 真:0458-6135999

(五)授权委托的规则

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将由公司董事会秘书部审核并确认。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的投票代理委托经审核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为有效:

1、股东提交的投票代理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以挂号信函、特快专递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在本次征集投票委托时间截止2011年6月27日现场会议召开之前送达指定地址。

2、股东提交的文件完备,并符合前述第(四)项的要求。

3、股东提交的投票代理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有关信息与股权登记日股东名册记载的信息一致。

4、授权委托书内容明确,股东未将表决事项的投票委托同时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人。

(六)其他

1、股东将投票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如亲自或委托代理人登记并出席会议,或者在本次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回原投票代理委托,则已做出的投票代理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重复委托且授权内容不同的,以委托人最后一次签署的委托为有效。不能判断委托人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委托为有效。

SST光明: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董事会委托 2011-06-22

3、投票代理委托书由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由股东本人或者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4、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赞成、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超过两项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委托无效。

5、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公司董事会秘书部仅对股东根据《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提交的投票代理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并不对投票代理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将被确认为有效。因此,特提醒股东注意保护自己的投票权不被他人侵犯。

六、备查文件

载有经董事会盖章的投票委托征集函正本。

征集人: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6月21日

SST光明: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董事会委托 2011-06-22

附件:股东投票代理委托书(注:本表复印有效)

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征集投票权的投票代理委托书

委托人声明:本人是在对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征集投票委托的相关情况充分知情的条件下委托征集人行使投票权。在本次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本人保留随时撤回该项委托的权利。将投票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如本单位/本人亲自(不包括网络投票)或委托代理人登记并出席现场会议,或者在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回原投票代理委托的,则以下委托行为自动失效。

本公司/本人作为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1 年6月27日在公司召开的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并按本公司/本人的以下投票指示代为投票。如无指示,则公司董事会可自行决定对该议案投赞成票、反对票或弃权票: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注: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赞成、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的,则视为无效委托;未选的,则视为公司董事会可自行决定对该议案投赞成票、反对票或弃权票。)

本授权委托的征集时间:自2011年6月21日至2011年6月27日现场会议召开之前。 委托人持有股数: 股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法人股东请填写营业执照证号):

委托人联系电话:

委托人(签字确认,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SST光明: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董事会委托 2011-06-22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j1km.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