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群集团成立于199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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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群集团成立于1993年,从2004年开始便步入中国企业五百强,涉足百货、零售、物流、地产等多领域股份制公司,目前在山东各地投资建设34座万米以上的大型购物中心,2011年集团将相继在龙口、平度、青岛崂山、李沧、即墨等地建设影城,现就座椅供货进行邀请招标。特诚邀贵司参加投标。利群集团计划通过年度集中采购活动,进行座椅设备供应商的考核和评估,并最终寻求到与利群影院能够长期合作的战略伙伴。为达到上述目的,对此次招标作如下说明:

第一章 招标邀请书 1.招标内容;

龙口利群影院座椅约1200把,正在建设的其他影院座椅数量约5000把,现利群电影院座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龙口利群影院将于今年的九月中旬开业,其他影院将相继在2012开业。 3.安装地点:龙口、平度、青岛等地 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发售时间:2011年 4月11日上午

发售地点:青岛市崂山区崂山路67号5楼总裁办

6.招标文件售价:每份售价200元(此费用无论是否中标均不返还,如直接从利群网www.eliqun.com下载标书则不需要缴纳此费用)。 7.开标日期:2011年4月28日上午9::00

8.投标、开标地点:青岛市崂山区崂山路67号6楼大会议室

9.开标日期:与投标截止日期一致,如遇招标人特殊情况,需延期开标,投标人应接受。

第二章 招标须知 一、前附表

项号 内 容 内容规定 1 综合说明 项目名称: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要求,优良。

供货期:在接到招标人书面供货通知后30日内,将座椅运至指定影城店(包括运输、卸货、存置),并在7日内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2 投标人资格 详见综合说明

3 招标范围 预计龙口项目单椅约1200 把 4 投标有效期 365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5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 伍万元

7 答疑及回复 质疑文件递交(或传真):

时间:2011年 4月23日12:00 时前,投标人将质疑文件传真

答疑回复时间:2011年 4月25日12:00 时前将答疑文件书面传真的形式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疑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8 投标文件份数 1套正本、4套副本,电子文档两份,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

9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1年 4月 27日上午12:00前,逾期不收。

接收单位:青岛利群文化投资有限公司 接收地点: 青岛市崂山路67号5楼总裁办

10 开标 时间:2011年4月28日上午9:00。如需延期,投标人应接受。 地点:青岛市崂山路67号6楼大会议室

11 评标原则 产品质量优,价格合理,售后服务好,综合评审,择优确定中标单位(不保证

最低价中标)

12 招标人联系 电话: 0532-88809955传真:0532-88807890 联 系 人: 李霞 电话:0532-88806600 联系人:张振亮 ;技术咨询:沈洪基 18663903876 14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1年 4月11日上午

二、综合说明 (一)总则

1.1招标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1.2招标内容

1.2.1招标人在龙口影城的座椅采购,预计单椅1200把。

1.2.2因投资变化或其它原因,存在增加项目或上述项目被取消、在与中标人约定的合同期内未能采购、采购数量发生变化等可能,中标人应接受。招标人、招标代理人不因上述变化承担任何责任。

1.3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1.4投标费用

1.4.1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其为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等投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二)合格的投标人条件

2.1合格的投标人:凡接受本次招标,有投标竞争能力、符合本次招标所规定并有相应资格要求的制造商为合格的投标人。

2.2投标人应符合以下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法的独立法人,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

2.3合格的投标人应提交以下证明其自身法律地位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②组织机构代码证;

③税务登记证;

④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⑤提供的产品必须具有质量认证书、环境管理认证书。 (三)招标文件主要事项 3.1招标文件的组成

3.1.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招标邀请书

第二章 招标须知

第三章 设备或材料清单及技术要求 第四章 主要合同条款

第五章 投标文件主要格式及附件 3.2发售时间与地点:

本招标文件制作收取工本费,每份售价200元(此费用无论是否中标均不返还,如直接从利群网www.eliqun.com上下载标书则不需要缴纳此费用)。 。

发售时间及地点:见前附表。 3.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与答疑

3.3.1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问,应于前附表规定时间和方式将疑问通知招标人。为避免突发事件导致疑问无法到达招标人,请提交疑问同时致电招标人,确认疑问的到达。疑问请注明项目名称与编号。招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将以书面形式答复,答复将通知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3.4.2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招标代理人都可能以补充通知的形式修改或补遗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将以书面方式(信函或传真)通知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3.4.3任何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或答疑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或答疑文件与原招标文件有矛盾,以日期在后者为准。

3.4.4为使投标人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或答疑进行研究以便准备投标文件,招标人将酌情决定是否推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和开标时间。推迟的决定将以书面形式(信函或传真)通知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3.4.5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修改、补充、澄清文件等均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5现场踏勘

投标人应自行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得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须的资料(供货路线、存货、安装操作现场等)。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提出任何索赔。投标人进入现场踏勘,须征得招标人的同意,并遵循施工现场有关规定。因为投标人进入项目现场踏勘而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及任何其他损失、损坏的费用和开支,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勘察现场发生的费用及由勘察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踏勘联系人:王青,联系电话: 13953219537 ;沈洪基,联系电话:18663903876 (四) 投标文件的编制

4.1计量单位。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4.2投标货币。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货币单位除非有规定,否则,一律以元表示。

4.3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下列顺序制作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的相关格式进行编制;没有的格式,可以自行设计。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4.3.1商务部分: 4.3.1.1投标文件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另需单独密封一份,以便开标使用。) (3)投标保证金

(4)投标报价表及报价分析说明 (5)对招标文件的确认程度

(6)投标说明及投标书附件(投标人自行编写)

4.3.1.2资格证明:

(1)法人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相关资质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认为适宜的其他证明文件。主要文件有: ①产品说明(含获奖情况,获奖证书可以复印件形式提供)。 ②详细的交货清单。

③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④业绩。投标人在过去2年中(2010年1月1 日至今)做过的工程情况和现在正在履行的合同(附合同附件)情况。

⑤各种实验报告及鉴定报告复印件。 4.3.1.3投标人简介

4.3.1.4优惠措施(价格、维保等)及合理化建议

4.3.2技术部分

4.3.2.1投标人所投产品相关技术性能参数说明(需要提供原厂家盖章的产品说明或者彩页); 4.3.2.2指导安装技术方案; 4.3.2.3售后服务承诺; 4.3.2.4项目部人员配备情况;

4.3.2.5货物运输保证时间、质量措施等。 4.3.3其他说明

4.3.3.1投标人在报送座椅投标书时应提交单椅(高、中、低档)、情侣椅的座椅样品(样品应注明投标人名称及座椅类别)。 4.3.3.2其他承诺、说明与建议

(1)投标人应使用本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招标文件未提供格式的,投标人可自行编写。

(2)投标人应保证所附资料的准确、可靠。如投标人提交虚假资料,一经查出,投标文件无效,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投标人在供货期内座椅价格不因任何因素(如遇材料价格波动等)调整的承诺。 (4)详细的维保计划。

4.4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相关技术要求的基础上在投标文件中自行报出各规格座椅的详细技术参数、技术要求、材质介绍等能反应座椅质量的相关资料(如座椅翻转次数、海绵密度等)。

4.5投标报价说明

4.4.1投标人根据座椅技术参数,分别报出高、中、低档单椅的价格,招标人根据影城建设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招标人所需座椅。

4.4.2招标人将在供货前30天给中标人提供影城工艺图纸。

4.4.3投标人座椅报价采用单价固定包死的方式,报出固定单价和合价,结算金额按投标人所报座椅固定单价与招标人实际需求数量进行结算。

4.4.4投标人报价包括座椅达到国家、省、市相关标准规范与招标文件要求的生产费用(原价)及装车、运输、卸(到施工现场内指定地点)、安装,对后期保修服务技术培训等的全部费用(按税务部门规定开具发票)。如果报价明细表中有缺项,应视为漏报价格已经分摊在其他项目中。合同履行期内,中标人的中标座椅单价不因任何因素调整。

4.4.5所供货物材料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有详细的报价计算和说明,附主要技术参数、性能等资料说明。

4.4.6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4.5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万元(¥50000元)

4.5.1投标人应按有关规定提交本招标文件所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将投标保证金汇至招标公司的指定账户,也可以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直接送交招标人。 4.5.2 投标保证金支付形式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现金、电汇或支票形式提交。以电汇或支票形式支付投标保证金

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向招标代理人出示能够证明其已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招标代理人如下账户的证明。

(外地投标方可电汇或支票提前三天汇至下列帐号): 收款人:利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电话:青岛市崂山区崂山路 67 号 0532-88806838

开户行帐号:工行台东支行 3803023009006623292

4.5.3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4.5.4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定标后凭招标代理人开具的收据复印件及投标人开具的收据无息退还到投标人。

4.5.5 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 4.5.5.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4.5.5.2提供虚假材料、虚假证明的;

4.5.5.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

4.5.5.4投标人不接受招标人对其投标价格错误的修正; 4.5.5.5其他违反本招标文件的情形。 4.6投标有效期

4.6.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4.6.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扣留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规定仍然适用。 4.7投标文件的份数、签署

4.7.1投标人应编制投标文件1份“正本”和*份“副本”及1份报价一览表,并明确标明“正本”、“副本”、“报价一览表”字样。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4.7.2投标文件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方为有效。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8投标文件的递交、更改与撤回

4.8.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和开标一览表分别密封在内层包封内,再密封在一个外层包封中,并在内包封上标明“正本”、“副本”和“开标一览表”,外层包封应在密封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投标时须同时提供二份与上述要求内容一致的电子文档(光盘或U盘等)。

4.8.2外层包封应写明名称、招标编号,并注明“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在内层包封上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以便投标出现逾期送达时能原封退回。

4.8.3投递标书截止时间见前附表,逾期拒收。但招标人根据总则3.4条推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期的,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需受新的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期的限制。

4.8.4投标人递交的所有文件、资料均不予退还。

4.8.5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期以前,投标文件可以补充、更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人,并经授权的投标文件签字人签署。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4.8.6在时间紧迫的情况下,投标文件的撤回通知可通过传真,但是,随后即应发一份签字的书面确认,其到达招标代理人的日期不能晚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期。

4.8.7补充、更改的投标文件应同样按照投标文件递交规定的要求编写、密封、标记和提交,

并在内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或“修改”字样。在投标文件截止期以后,投标文件不得补充、更改。

4.8.8 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期到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之间,如果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

4.8.9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意味着其已经理解并同意了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 4.9对于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给投标人。

(五)开标与评标 5.1开标会程序:

5.1.1开标会议由招标人主持。

5.1.2在监督部门人员的现场监督下,由招标人查验各投标人是否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资格的各项规定文件。

5.1.3由监督人员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并公证。

5.1.4如需唱标,由主持人唱标按投标文件递交先后顺序唱标,记录员分类登记。 5.1.5招标代理人将对开标会议过程进行记录,以存档备查。 5.2 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5.2.1在开标会议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2.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2.2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标志和密封的。

5.3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

5.3.1未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及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的。

5.3.2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者有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5.3.3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的。 5.3.4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5.3.5投标文件有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内容的。 5.4 评标

5.4.1开标会议结束后,开始评标,评审采用保密方式进行。 5.4.2组建评标委员会

5.4.2.1评标原则、评标办法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计委等7部委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制定。

5.4.3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价法:即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将资质、投标报价、质量保证、优惠条件、业绩与信誉等赋予不同的权重,用投票打分的方法,评出中标候选人。

5.4.4对提供虚假事实骗取中标的投标人,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 5.4.5招标人不承诺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 5.5中标通知书

5.6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通知中标人。中标通知书需要明确中标人的中标标价等有关事宜。合同条款在定标后,由招标人与中标人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与投标文件的承诺协商确定。

5.7.中标人应按招标人的通知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中标人未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的应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8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

5.9无论结果如何,各单位的投标文件一律不退。

6.0合同签署

6.1 合同授予的准则:招标人应将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标标准的投标人。

6.2签订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利:招标人在合同实际履行中有权对设备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中标人不得因此对单价或其它的条款和条件做任何变更。

6.3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评审委员会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宣布投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利,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投标人解释这一决定的理由。

6.4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投标项目,不得将投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

6.5付款方式:按固定合同单价,按招标人要求供货。

招标人发出座椅供货通知,支付该次供货总价款的20%,该批次座椅货到现场后付该批次总价款的40%,安装完成验收合格15日内付该批次总价款的95%,余5%质保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将无息付清。 6.6保密和披露

6.6.1 投标人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6.6.2招标人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其他有关部门或与评标有关的人员披露。 6.6.3 招标人有权在认为适当时,或在任何第三人提出要求(书面或其他方式)时,无须事先征求中标人同意而披露关于已订立合同的资料、中标人的名称及地址、中标的有关信息以及合同条款等。

第三章 设备或材料清单及技术要求 一、项目简介

招标人拟在龙口、平度、青岛等 (地点),对影城内座椅采购进行招标。

二、座椅、性能及材料要求

2.1主要技术参数

2.1.1单椅分高、中、低三个档次,具体参数详见表 2.1.1.1低档

椅高 98—100cm 排椅中心距 58cm

座高 43-46cm 排距离要求 不小于85cm 扶手高 59cm 最小长度 54cm

最大长度 68cm 泡沫密度 45kg/m3

座深 49cm 椅座最大承重 150kg

净宽 48-49cm 椅座翻转次数 不少于10万次

2.1.1.3中档

椅高 100—106cm 排椅中心距 58cm 座高 43-46cm 排距离要求 110cm 扶手高 61-64cm 最小长度 54cm

最大长度 68cm 泡沫密度 ≧40kg/m3 座深 46cm 椅座最大承重 150kg

净宽 48-50cm 椅座翻转次数 不少于10万次

2.1.1.4高档

椅高 105—108cm 排椅中心距 58cm 座高 43-47cm 排距离要求 110cm 扶手高 61-64cm 最小长度 54cm 最大长度 78cm 泡沫密度 ≧40kg/m3 座深 46cm 椅座最大承重 ≥147 kg

净宽 48-50cm 椅座翻转次数 不少于10万次

2.2座椅主要由扶手、靠背、座位和连接翻转机构组成。

2.3座椅造型根据人体功能学原理设计,美观、大方,座感舒适,主要特点如下: 2.3.1座位的翻转采用重力回复或阻尼回复,回位准确、平稳、结构简单,免维修。 2.3.2座椅所有金属表面均经喷砂、除锈,然后静电喷塑处理。

2.3.3座椅面料应作阻燃处理,其阻燃性能按着GB/T5455-97方法检验,各项性能指标均能达到GB-5022-95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中装饰织物燃烧性能B1级标准。

2.3.4金属骨架部分全部采用国标配件,连接紧固件(螺栓、螺母、自攻钉、拉铆钉等)选用国内正规厂家生产的国标件,表面镀锌或煮黑处理。

2.3.5座椅椅背、椅座及扶手选用优质海棉包制,密度≧ 40(KG/M3)。

2.4座椅应排列序号,预留安装号码牌位置(号码牌按照后期确定的工艺图纸统一排号),号码牌应为荧光产品,夜晚暗光、可视。

2.5座椅椅背带有倾仰功能,倾仰角度在10°以内。 2.6座椅颜色招标人根据工艺图纸设计要求确定。

三、座椅安装及保修

3.1座椅安装完成后应经过招标人、监理、设计人员验收,验收前的成品保护均由投标人负责。

3.2产品质保期不少于一年,五年内免费保修,并实行终生保修及定期维护。凡在保质期内发生损坏(自然灾害、人为破坏引起的损坏除外),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不向招标人收取任何费用。中标人维保应在以上基础上报出详细的维保计划。 第四章 主要合同条款

1、付款条款

招标人发出座椅供货通知,支付该次供货总价款的20%,该批次座椅货到现场初步验收合格后付该批次总价款的40%,安装完成验收合格15日内付该批次总价款的95%,余5%质保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将无息付清。

2、售后服务

产品质保期一年,五年内免费保修,并实行终生保修及定期维护。

凡在保质期内发生损坏(自然灾害、人为破坏引起的损坏除外),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不向招标人收取任何费用。 3、质量标准

1、按样品标准生产,符合企业标准和国家相关规范 2、座椅安装要求:合格

第五章 投标文件主要格式及附件 一、有关说明

1.1投标人应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1.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与信息都必须是正面回答。

1.3投标文件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都是真实和准确的。

1.4招标人将应用投标人提交的资料根据自己的判断和考虑决定投标人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

1.5投标人提交的材料将被保密。

1.6招标文件未提供的文本,投标人可自行设计。 1.7全部格式应用中文书就。

二、格式样表 1.投标函 ********公司:

(投标单位全称)授权 (全权代表姓名、职务)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的有关招标活动,并对 进行投标。为此:

1、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招标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响应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2、经考察现场和研究招标文件,我方投标座椅单价分别为: 低档单椅单价(大写): 元(小写:) ; 中档单椅单价(大写): 元(小写:) ; 高档单椅单价(大写): 元(小写:) ;

3、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经济合同,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4、所有投标的设备,我方均拥有合法权利,不存在损害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的情况。我方承诺,因投标的设备导致第三方索赔的,我方承担全部责任。 5、我方承诺在供货期内座椅单价不因任何因素调整。

6、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资料。

7、如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则投保保证金不要求退还。

8、除非另外达成协议,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合同的一部分。

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投标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的(姓名、身份证号) 为我公司委托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招标人) 的 工程投标活动。委托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委托代理人: 性别: 年龄:

单位: 部门: 职务: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招 标 文 件

利群集团成立于1993年,从2004年开始便步入中国企业五百强,涉足百货、零售、物流、地产等多领域股份制公司,目前在山东各地投资建设34座万米以上的大型购物中心,2011年集团将相继在龙口、平度、青岛崂山、李沧、即墨等地建设影城,现就座椅供货进行邀请招标。特诚邀贵司参加投标。利群集团计划通过年度集中采购活动,进行座椅设备供应商的考核和评估,并最终寻求到与利群影院能够长期合作的战略伙伴。为达到上述目的,对此次招标作如下说明: 第一章 招标邀请书

1.招标内容;

龙口利群影院座椅约1200把,正在建设的其他影院座椅数量约5000把,现利群电影院座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龙口利群影院将于今年的九月中旬开业,其他影院将相继在2012开业。 3.安装地点:龙口、平度、青岛等地 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发售时间:2011年 4月11日上午

发售地点:青岛市崂山区崂山路67号5楼总裁办

6.招标文件售价:每份售价200元(此费用无论是否中标均不返还,如直接从利群网www.eliqun.com下载标书则不需要缴纳此费用)。

7.开标日期:2011年4月30日上午9::00

8.投标、开标地点:青岛市崂山区崂山路67号6楼大会议室

9.开标日期:与投标截止日期一致,如遇招标人特殊情况,需延期开标,投标人应接受。 第二章 招标须知 一、前附表 项号 内 容 内容规定 项目名称: 1 综合说明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要求,优良。 供货期:在接到招标人书面供货通知后30日内,将座椅运至指定影城店(包括运输、卸货、存置),并在7日内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2 3 4 5 投标人资格 招标范围 投标有效期 投标保证金 详见综合说明 预计龙口项目单椅约1200 把 365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人民币 伍万元 质疑文件递交(或传真): 时间:2011年 4月23日12:00 时前,投标人将质疑文件传真 答疑回复时间:2011年 4月25日12:00 时前将答疑文件书面传真的形式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疑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8 9 投标文件份数 1套正本、4套副本,电子文档两份,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 投标文件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1年 4月 29日上午12:00前,逾期不收。 7 答疑及回复

地点及截止时接收单位:青岛利群文化投资有限公司 间 10 11 12 14 开标 评标原则 招标人联系 接收地点: 青岛市崂山路67号5楼总裁办 时间:2011年4月30日上午9:00。如需延期,投标人应接受。 地点:青岛市崂山路67号6楼大会议室 产品质量优,价格合理,售后服务好,综合评审,择优确定中标单位(不保证最低价中标) 电话: 0532-88809955传真:0532-88807890 联 系 人: 李霞 电话:0532-88806600 联系人:张振亮 ;技术咨询:沈洪基 18663903876 招标文件发售2011年 4月11日上午 时间

二、综合说明

(一)总则 1.1招标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1.2招标内容

1.2.1招标人在龙口影城的座椅采购,预计单椅1200把。

1.2.2因投资变化或其它原因,存在增加项目或上述项目被取消、在与中标人约定的合同期内未能采购、采购数量发生变化等可能,中标人应接受。招标人、招标代理人不因上述变化承担任何责任。 1.3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1.4投标费用

1.4.1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其为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等投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二)合格的投标人条件

2.1合格的投标人:凡接受本次招标,有投标竞争能力、符合本次招标所规定并有相应资格要求的制造商为合格的投标人。

2.2投标人应符合以下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法的独立法人,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

2.3合格的投标人应提交以下证明其自身法律地位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②组织机构代码证;

③税务登记证;

④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⑤提供的产品必须具有质量认证书、环境管理认证书。 (三)招标文件主要事项 3.1招标文件的组成

3.1.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招标邀请书 第二章 招标须知

第三章 设备或材料清单及技术要求 第四章 主要合同条款

第五章 投标文件主要格式及附件

3.2发售时间与地点:

本招标文件制作收取工本费,每份售价200元(此费用无论是否中标均不返还,如直接从利群网

www.eliqun.com上下载标书则不需要缴纳此费用)。

发售时间及地点:见前附表。 3.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与答疑

3.3.1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问,应于前附表规定时间和方式将疑问通知招标人。为避免突发事件导致疑问无法到达招标人,请提交疑问同时致电招标人,确认疑问的到达。疑问请注明项目名称与编号。招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将以书面形式答复,答复将通知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3.4.2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招标代理人都可能以补充通知的形式修改或补遗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将以书面方式(信函或传真)通知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3.4.3任何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或答疑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或答疑文件与原招标文件有矛盾,以日期在后者为准。

3.4.4为使投标人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或答疑进行研究以便准备投标文件,招标人将酌情决定是否推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和开标时间。推迟的决定将以书面形式(信函或传真)通知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3.4.5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修改、补充、澄清文件等均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5现场踏勘

投标人应自行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得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须的资料(供货路线、存货、安装操作现场等)。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提出任何索赔。投标人进入现场踏勘,须征得招标人的同意,并遵循施工现场有关规定。因为投标人进入项目现场踏勘而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及任何其他损失、损坏的费用和开支,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勘察现场发生的费用及由勘察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踏勘联系人:王青,联系电话: 13953219537 ;沈洪基,联系电话:18663903876 (四) 投标文件的编制

4.1计量单位。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4.2投标货币。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货币单位除非有规定,否则,一律以元表示。 4.3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下列顺序制作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的相关格式进行编制;没有的格式,可以自行设计。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4.3.1商务部分: 4.3.1.1投标文件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另需单独密封一份,以便开标使用。) (3)投标保证金

(4)投标报价表及报价分析说明

(5)对招标文件的确认程度

(6)投标说明及投标书附件(投标人自行编写) 4.3.1.2资格证明:

(1)法人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相关资质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认为适宜的其他证明文件。主要文件有: ①产品说明(含获奖情况,获奖证书可以复印件形式提供)。

②详细的交货清单。

③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④业绩。投标人在过去2年中(2010年1月1 日至今)做过的工程情况和现在正在履行的合同(附合同

附件)情况。

⑤各种实验报告及鉴定报告复印件。 4.3.1.3投标人简介

4.3.1.4优惠措施(价格、维保等)及合理化建议 4.3.2技术部分

4.3.2.1投标人所投产品相关技术性能参数说明(需要提供原厂家盖章的产品说明或者彩页); 4.3.2.2指导安装技术方案; 4.3.2.3售后服务承诺;

4.3.2.4项目部人员配备情况;

4.3.2.5货物运输保证时间、质量措施等。 4.3.3其他说明

4.3.3.1投标人在报送座椅投标书时应提交单椅(高、中、低档)、情侣椅的座椅样品(样品应注明投标人名称及座椅类别)。

4.3.3.2其他承诺、说明与建议

(1)投标人应使用本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招标文件未提供格式的,投标人可自行编写。

(2)投标人应保证所附资料的准确、可靠。如投标人提交虚假资料,一经查出,投标文件无效,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投标人在供货期内座椅价格不因任何因素(如遇材料价格波动等)调整的承诺。

(4)详细的维保计划。

4.4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相关技术要求的基础上在投标文件中自行报出各规格座椅的详细技术参数、技术要求、材质介绍等能反应座椅质量的相关资料(如座椅翻转次数、海绵密度等)。 4.5投标报价说明

4.4.1投标人根据座椅技术参数,分别报出高、中、低档单椅的价格,招标人根据影城建设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招标人所需座椅。

4.4.2招标人将在供货前30天给中标人提供影城工艺图纸。

4.4.3投标人座椅报价采用单价固定包死的方式,报出固定单价和合价,结算金额按投标人所报座椅固定单价与招标人实际需求数量进行结算。

4.4.4投标人报价包括座椅达到国家、省、市相关标准规范与招标文件要求的生产费用(原价)及装车、运输、卸(到施工现场内指定地点)、安装,对后期保修服务技术培训等的全部费用(按税务部门规定开具发票)。如果报价明细表中有缺项,应视为漏报价格已经分摊在其他项目中。合同履行期内,中标人的中标座椅单价不因任何因素调整。

4.4.5所供货物材料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有详细的报价计算和说明,附主要技术参数、性能等资料说明。 4.4.6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4.5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万元(¥50000元)

4.5.1投标人应按有关规定提交本招标文件所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将投标保证金汇至招标公司的指定账户,也可以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直接送交招标人。

4.5.2 投标保证金支付形式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现金、电汇或支票形式提交。以电汇或支票形式支付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向招标代理人出示能够证明其已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招标代理人如下账户的证明。

(外地投标方可电汇或支票提前三天汇至下列帐号):

收款人:利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电话:青岛市崂山区崂山路 67 号 0532-88806838 开户行帐号:工行台东支行 3803023009006623292

4.5.3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4.5.4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定标后凭招标代理人开具的收据复印件及投标人开具的收据无息退还到投标人。

4.5.5 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 4.5.5.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4.5.5.2提供虚假材料、虚假证明的;

4.5.5.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 4.5.5.4投标人不接受招标人对其投标价格错误的修正; 4.5.5.5其他违反本招标文件的情形。

4.6投标有效期

4.6.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4.6.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扣留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规定仍然适用。 4.7投标文件的份数、签署

4.7.1投标人应编制投标文件1份“正本”和*份“副本”及1份报价一览表,并明确标明“正本”、“副本”、“报价一览表”字样。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4.7.2投标文件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方为有效。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8投标文件的递交、更改与撤回

4.8.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和开标一览表分别密封在内层包封内,再密封在一个外层包封中,并在内包封上标明“正本”、“副本”和“开标一览表”,外层包封应在密封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投标时须同时提供二份与上述要求内容一致的电子文档(光盘或U盘等)。

4.8.2外层包封应写明名称、招标编号,并注明“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在内层包封上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以便投标出现逾期送达时能原封退回。

4.8.3投递标书截止时间见前附表,逾期拒收。但招标人根据总则3.4条推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期的,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需受新的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期的限制。

4.8.4投标人递交的所有文件、资料均不予退还。

4.8.5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期以前,投标文件可以补充、更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人,并经授权的投标文件签字人签署。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4.8.6在时间紧迫的情况下,投标文件的撤回通知可通过传真,但是,随后即应发一份签字的书面确认,其到达招标代理人的日期不能晚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期。

4.8.7补充、更改的投标文件应同样按照投标文件递交规定的要求编写、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内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或“修改”字样。在投标文件截止期以后,投标文件不得补充、更改。 4.8.8 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期到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之间,如果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 4.8.9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意味着其已经理解并同意了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 4.9对于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给投标人。

(五)开标与评标

5.1开标会程序:

5.1.1开标会议由招标人主持。

5.1.2在监督部门人员的现场监督下,由招标人查验各投标人是否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资格的各项规定文件。

5.1.3由监督人员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并公证。

5.1.4如需唱标,由主持人唱标按投标文件递交先后顺序唱标,记录员分类登记。 5.1.5招标代理人将对开标会议过程进行记录,以存档备查。

5.2 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5.2.1在开标会议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2.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2.2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标志和密封的。

5.3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

5.3.1未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及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的。

5.3.2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者有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5.3.3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的。 5.3.4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5.3.5投标文件有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内容的。 5.4 评标

5.4.1开标会议结束后,开始评标,评审采用保密方式进行。 5.4.2组建评标委员会

5.4.2.1评标原则、评标办法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计委等7部委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制定。

5.4.3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价法:即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将资质、投标报价、质量保证、优惠条件、业绩与信誉等赋予不同的权重,用投票打分的方法,评出中标候选人。 5.4.4对提供虚假事实骗取中标的投标人,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 5.4.5招标人不承诺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

5.5中标通知书

5.6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通知中标人。中标通知书需要明确中标人的中标标价等有关事宜。合同条款在定标后,由招标人与中标人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与投标文件的承诺协商确定。

5.7.中标人应按招标人的通知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中标人未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的应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8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 5.9无论结果如何,各单位的投标文件一律不退。 6.0合同签署

6.1 合同授予的准则:招标人应将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标标准的投标人。 6.2签订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利:招标人在合同实际履行中有权对设备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中标人不得因此对单价或其它的条款和条件做任何变更。

6.3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评审委员会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宣布投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利,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投标人解释这一决定的理由。

6.4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投标项目,不得将投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

6.5付款方式:按固定合同单价,按招标人要求供货。

招标人发出座椅供货通知,支付该次供货总价款的20%,该批次座椅货到现场后付该批次总价款的40%,安装完成验收合格15日内付该批次总价款的95%,余5%质保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将无息付清。 6.6保密和披露

6.6.1 投标人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6.6.2招标人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其他有关部门或与评标有关的人员披露。

6.6.3 招标人有权在认为适当时,或在任何第三人提出要求(书面或其他方式)时,无须事先征求中标人同意而披露关于已订立合同的资料、中标人的名称及地址、中标的有关信息以及合同条款等。 第三章 设备或材料清单及技术要求 一、项目简介

招标人拟在龙口、平度、青岛等 (地点),对影城内座椅采购进行招标。

二、座椅、性能及材料要求

2.1主要技术参数

2.1.1单椅分高、中、低三个档次,具体参数详见表 2.1.1.1低档 椅高 座高 扶手高 最大长度 座深 净宽

2.1.1.3中档 椅高 座高 扶手高 最大长度 座深 净宽

2.1.1.4高档 椅高 座高 扶手高 最大长度 座深 净宽 105—108cm 43-47cm 61-64cm 78cm 46cm 48-50cm 排椅中心距 排距离要求 最小长度 泡沫密度 椅座最大承重 椅座翻转次数 58cm 110cm 54cm ≧40kg/m3 ≥147 kg 不少于10万次 100—106cm 43-46cm 61-64cm 68cm 46cm 48-50cm 排椅中心距 排距离要求 最小长度 泡沫密度 椅座最大承重 椅座翻转次数 58cm 110cm 54cm ≧40kg/m3 150kg 不少于10万次 98—100cm 43-46cm 59cm 68cm 49cm 48-49cm 排椅中心距 排距离要求 最小长度 泡沫密度 椅座最大承重 椅座翻转次数 58cm 不小于85cm 54cm 45kg/m3 150kg 不少于10万次

2.2座椅主要由扶手、靠背、座位和连接翻转机构组成。

2.3座椅造型根据人体功能学原理设计,美观、大方,座感舒适,主要特点如下:

2.3.1座位的翻转采用重力回复或阻尼回复,回位准确、平稳、结构简单,免维修。

2.3.2座椅所有金属表面均经喷砂、除锈,然后静电喷塑处理。 2.3.3座椅面料应作阻燃处理,其阻燃性能按着GB/T5455-97方法检验,各项性能指标均能达到GB-5022-95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中装饰织物燃烧性能B1级标准。

2.3.4金属骨架部分全部采用国标配件,连接紧固件(螺栓、螺母、自攻钉、拉铆钉等)选用国内正规厂家生产的国标件,表面镀锌或煮黑处理。

2.3.5座椅椅背、椅座及扶手选用优质海棉包制,密度≧ 40(KG/M3)。

2.4座椅应排列序号,预留安装号码牌位置(号码牌按照后期确定的工艺图纸统一排号),号码牌应为荧光产品,夜晚暗光、可视。

2.5座椅椅背带有倾仰功能,倾仰角度在10°以内。 2.6座椅颜色招标人根据工艺图纸设计要求确定。

三、座椅安装及保修

3.1座椅安装完成后应经过招标人、监理、设计人员验收,验收前的成品保护均由投标人负责。 3.2产品质保期不少于一年,五年内免费保修,并实行终生保修及定期维护。凡在保质期内发生损坏(自然灾害、人为破坏引起的损坏除外),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不向招标人收取任何费用。中标人维保应在以上基础上报出详细的维保计划。 第四章 主要合同条款 1、付款条款

招标人发出座椅供货通知,支付该次供货总价款的20%,该批次座椅货到现场初步验收合格后付该批次总价款的40%,安装完成验收合格15日内付该批次总价款的95%,余5%质保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将无息付清。

2、售后服务

产品质保期一年,五年内免费保修,并实行终生保修及定期维护。 凡在保质期内发生损坏(自然灾害、人为破坏引起的损坏除外),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不向招标人收取任何费用。 3、质量标准

1、按样品标准生产,符合企业标准和国家相关规范 2、座椅安装要求:合格

第五章 投标文件主要格式及附件 一、有关说明

1.1投标人应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1.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与信息都必须是正面回答。

1.3投标文件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都是真实和准确的。

1.4招标人将应用投标人提交的资料根据自己的判断和考虑决定投标人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 1.5投标人提交的材料将被保密。

1.6招标文件未提供的文本,投标人可自行设计。 1.7全部格式应用中文书就。

二、格式样表

1.投标函

********公司:

(投标单位全称)授权 (全权代表姓名、职务)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的有关招标活动,并对 进行投标。为此:

1、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招标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响应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2、经考察现场和研究招标文件,我方投标座椅单价分别为: 低档单椅单价(大写): 元(小写:) ; 中档单椅单价(大写): 元(小写:) ;

高档单椅单价(大写): 元(小写:) ;

3、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经济合同,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4、所有投标的设备,我方均拥有合法权利,不存在损害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的情况。我方承诺,因投标的设备导致第三方索赔的,我方承担全部责任。 5、我方承诺在供货期内座椅单价不因任何因素调整。 6、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资料。

7、如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则投保保证金不要求退还。

8、除非另外达成协议,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合同的一部分。

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投标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的(姓名、身份证号) 为我公司委托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招标人) 的 工程投标活动。委托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委托代理人: 性别: 年龄: 单位: 部门: 职务: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3.开标一览表 投标人 名称 分项报价 总报价 低档单椅 单价 元 大写: 小写: 中档单椅 单价 元 大写: 小写: 高档单椅 单价 元 大写: 小写: 情侣座 单价 元 大写: 小写: 质 量 优惠措施 质保期及主要维 保措施 对招标文件的认同程度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注:本表报价为优惠后的价格。

本表除存在于投标文件中,还需单独密封一式一份放在一信封中以便于唱标查阅。

4.投标人情况表 投标单位情况表 单位名称 注册地址 资质情况 电话 传真 产品名称 主营范围: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它补充说明 投标人名称 生产厂家名称 商标或品牌 名称规格

数量 单价 合价 联系人 电子 邮箱 注册资本

5.1 报价明细表1

货币单位:人民币 投标人(单位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2011年 月 日

5.2 报价明细表2

单价分析 货物名生产 规格 单价合价 序号 数量 颜色 材质 出厂包装运输装卸称 厂家 型号 (元) (元) 价 费 费 费 1 2 … …… 投标人(署名.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6、主要材料及技术参数描述

由投标人自行设计。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相关技术要求的基础上在投标文件中自行报出各规格座椅的详细技术参数、技术要求、材质介绍等能反应座椅质量的相关资料(如座椅翻转次数、海绵密度等)。

7、货物技术规格偏差表 项次或页数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规 格 描 述 与招标文件的偏差 说 明 投标总报价 投标人(署名、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8、类似货物制造或销售一览表 序号 1 2 3 --- 签订合同时项目名称 间 合同金额 业主 名称 业主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投标人(签署,盖章):

授权代表(签名): 日期: 9、 商务偏差表

项次或页次 招标文件 投标人(签署,盖章): 授权代表(签名): 日期:

利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0一一年四月十日

投标文件 内容 描述 与招标文件 的偏差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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