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医院高层次人才优惠政策的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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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XX医院高层次人才及急需人才引进优

惠政策的请示

县政府:

我院是一家集医疗、教学、科研为一体的综合性医院,承担着海丰县及周边地区重要的医疗保健服务。近年来,我院加强内涵化建设,加快学科建设,拓展新医学技术项目,业务规模取得了快速发展,现床位数已增至738张。医院快速发展的同时,人才队伍建设相对滞后,不能适应医院新时期发展需要。尤其是体现在高层次及业务骨干人才的短缺上(高级职称76人,占专业技术人员9.9%;硕士研究生8人,仅占专业技术人员1%;具备主任医师职称只有4人;中级职称业务骨干人才134人,仅占专业技术人员17.5%。),已严重影响新技术项目的拓展及学科建设,阻碍医院发展的步伐。为建设一支结构合理、高效精干、具有区域竞争力的高素质人才队伍,保证创建三级综合医院工作顺利进行,推动医院跨越式发展,经我院充分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引进一批高层次人才及业务骨干急需人才。

高层次人才及业务骨干急需人才的引进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除了医院自身努力外,还需上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根据《汕尾市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汕委办[2011]19号)文件精神,为使高层次人才及业务骨干急需人才引得进,留得住,请县委县政府给予我院如下优惠人才政策:

1、在我院高层次及业务骨干急需人才引进过程中,协调有

关部门尽量简化手续,建立起引进人才的“绿色通道”:由我院确定人选后,向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海丰县引进高层次人才登记表》,经审核同意后按程序办理调入。

2、在完善规范人事政策的基础上,给我院在选人用人自主权,充分尊重用人单位的自主权,落实“用人单位选人,人事部门审查”的进人机制。

3、给予引进人才解决编制问题,不受单位人员编制数限制;聘任专业技术岗位时,可按原技术资格聘任,个别表现突出的还可实行低职高聘,不受岗位职数的限制。

4、引进的人才,其配偶、子女、父母均可随迁来我县。由我单位、公安及教育等相关部门为引进人才妥善办理入户及其配偶的就业、子女入学入托等问题,子女入学入托我县公办学校可自主择校,不受限制,且不得收取政府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

5、引进人才与我院签订5年以上工作合同的,除享受国家及本地区规定待遇外,享受如下待遇:

属高层次人才的,每月享受1000元岗位补贴,并提供过度性住房,主任医师给予一次性发给安家费20万元,副主任医师给予一次性发给安家费15万元;属业务骨干急需人才(包括硕士研究生)给予一次性发给安家费3万元。人才引进的各项费用,可由我院建立“高层次人才及急需人才专项基金”加以保障。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七日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j0p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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