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义】见证取样人员新标准培训(2011年4月25日-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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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2010)

3.0.2 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应为按标准方法制作和养护的边长为150mm的立方体试件,用标准试验方法在28d龄期测得的混凝土抗压强度总体分布中的一个值,强度低于该值的概率应为0.5%。

3.0.3 混凝土强度应分批进行检验评定。一个检验批的混凝土应由强度等级相同、试验龄期相同、生产工艺条件和配合比基本相同的混凝土组成。 3.0.4 对大批量、连续生产混凝土的强度应按本标准第5.1节中规定的统计方法评定。对小批量或零星生产混凝土的强度应按本标准第5.2节中规定的非统计方法评定。

4.1.2 混凝土强度试样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

(考试题1,砼强度评定中砼的取样是如何评定的?)

4.1.3 试件的取样频率和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100盘,但不超过1OOm³的同配合比混凝土,取样次数不应少于一次;

2.每一工作班拌制的同配合比混凝土,不足100盘和1OOm³时其取样次数不应少于一次;

3.当一次连续浇筑的同配合比混凝土超过1OOOm³时,每200m³取样不应少于一次;(新增)

4.对房屋建筑,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应少于一次。

4.1.4 每批混凝土试样应制作的试件总组数,除满足本标准第5章规定的混凝土强度评定所必需的组数外,还应留置为检验结构或构件施工阶段混凝土强度所必需的试件。

4.2.1 每次取样应至少制作一组标准养护试件。

4.2.2 每组3个试件应由同一盘或同一车的混凝土中取样制作。

4.3.2 当采用非标准尺寸试件时,应将其抗压强度乘以尺寸折算系数,折算成边长为100mm的标准尺寸试件抗压强度。尺寸折算系数按下列规定采用:

1.当混凝土强度等级低于C60时,对边长为1OOmm的立方体试件取0.95,对边长为200mm的立方体试件取1.05;

2.当混凝土强度等级不低于C60时,宜采用标准尺寸试件;使用非标准尺寸试件时,尺寸折算系数应由试验确定,其试件数量不应少于30对组。(一个对组为两组试件,一为标准尺寸,一为非标尺寸。)注:对掺矿物掺合料额混凝土进行强度评定时,可根据设计规定,可采用大于28d龄期的混凝土强度(4.3.1新增)

5.1.1 采用统计方法评定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

1.当连续生产的混凝土,生产条件在较长时间内保持一致,且同一品种、同一强度等级混凝土的强度变异性保持稳定时,应按本标准第5.1.2条的规定进行评定。

2.其他情况应按本标准第5.1.3条的规定进行评定。

(考试题2,砼强度评定方法有哪几种?样本容量为20组,该如何计算?)

5.1.2 一个检验批的样本容量应为连续的3组试件,其强度应同时符合下列规定:

见证取样人员新标准培训(2011 年 4 月 25 日-26 日)

3 / 10 江苏腾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工程技术部

5.3.1 当检验结果满足第5.1.2条或第5.1.3条或第5.2.2条的规定时,则该批混凝土强度应评定为合格;当不能满足上述规定时,该批混凝土强度应评定为不合格。

抹面砂浆技术规程(JGJ/T220-2010)

1.0.1 为保证抹灰工程质量,规范抹灰工程用砂浆的配合比设计、施工及质量验收,做到技术先进、适用可靠、经济合理,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和既有建筑的一般抹灰工程用砂浆的配合比设计、施工及质量验收。

3.0.4 抹灰砂浆强度不宜比基体材料强度高出两个及以上强度等级,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于无粘贴饰面砖的外墙,底层抹灰砂浆宜比基体材料高一个强度等级或等于基体材料强度。

2.对于无粘贴饰面砖的内墙,底层抹灰砂浆宜比基体材料低一个强度等级。

3.对于有粘贴饰面砖的内墙和外墙,中层抹灰砂浆宜比基体材料高一个强度等级且不宜低于M15,并宜选用水泥抹灰砂浆。

4.孔洞填补和窗台、阳台抹面等宜采用M15或M20水泥抹灰砂浆。 3.0.5 配制强度等级不大于M20的抹灰砂浆,宜用32.5级通用硅酸盐水泥或砌筑水泥;配制强度等级大于M20的抹灰砂浆,宜用强度等级不低于42.5级的通用硅酸盐水泥。通用硅酸盐水泥宜采用散装的。

3.0.12 抹灰砂浆施工配合比确定后,在进行外墙及顶棚抹灰施工前,宜在实地制作样板,并应在规定龄期进行拉伸粘结强度试验。检验外墙及顶棚抹灰工程质量的砂浆拉伸粘结强度,应在工程实体上取样检测。抹灰砂浆拉伸粘结强度试验方法应按本规程附录A进行。

5.1.1抹灰砂浆在施工前应进行配合比设计,砂浆的试配抗压强度应按下式

计算:

fm.o=kf2 (5.1.1)

式中:fm.o--砂浆的试配抗压强度(MPa),精确至0.1MPa;

f2--砂浆抗压强度等级值(MPa),精确至0.1MPa;

k--砂浆生产(拌制)质量水平系数,取1.15~1.25。

注:砂浆生产(拌制)质量水平为优良、一般、较差时,f值分别取为1.15、1.20、1.25。

5.1.3 抹灰砂浆的分层度宜为1Omm~20mm。

5.1.4 抹灰砂浆中可加入纤维,掺量应经试验确定。

5.1.5 用于外墙的抹灰砂浆的抗冻性应满足设计要求。

5.8.2 查表选取抹灰砂浆配合比的材料用量后,应先进行试拌,测定拌合物的稠度和分层度(或保水率),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调整材料用量,直到满足要求为止。

5.8.3 抹灰砂浆试配时,至少应采用3个不同的配合比,其中一个配合比应为按本规程查表得出的基准配合比,其余两个配合比的水泥用量应按基准配合比分别增加和减少10%。在保证稠度、分层度(或保水率)满足要求的条件下,可将用水量或石灰膏、粉煤灰等矿物掺合料用量作相应调整。

5.8.4 抹灰砂浆的试配稠度应满足施工要求,并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标准》JGJ/T70分别测定不同配合比砂浆的抗压强度、分层度(或保水率)及拉伸粘结强度。符合要求的且水泥用量最低的配合比,作为抹灰砂浆配合比。

5.8.5 抹灰砂浆的配合比还应按下列步骤进行校正:

(考试题3,抹灰砂浆的检验批如何划分?质量验收抗压强度和拉伸粘结强度如何规定?)

7.0.3.1 相同砂浆品种、强度等级、施工工艺的室外抹灰工程,每1OOO㎡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OOO㎡的,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7.0.3.2 相同砂浆品种、强度等级、施工工艺的室内抹灰工程,每50个自然间(大面积房间和走廊按抹灰面积30㎡为一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的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7.0.5 砂浆抗压强度试块应符合下列规定:

1.砂浆抗压强度验收时,同一验收批砂浆试块不应少于3组。

2.砂浆试块应在使用地点或出料口随机取样,砂浆稠度应与实验室的稠度一致。

3.砂浆试块的养护条件应与实验室的养护条件相同。

7.0.6 抹灰层拉伸粘结强度检测时,相同砂浆品种、强度等级、施工工艺的外墙、顶棚抹灰工程每5000㎡应为一个检验批,每个检验批应取一组试

件进行检测,不足5000㎡的也应取一组。(100×100mm7个,取样面积≮2㎡)

7.0.10 同一验收批的抹灰层拉伸粘结强度平均值应大于或等于表7.0.10中的规定值,且最小值应大于或等于表7.0.10中规定值的75%。当同一验收批抹灰层拉伸粘结强度试验少于3组时,每组试件拉伸粘结强度均应大于或等于本规程表7.0.10中的规定值。

表7.0.10抹灰层拉仲粘结强度的规定值

7.0.11 同一验收批的砂浆试块抗压强度平均值应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值,且抗压强度最小值应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值的75%。当同一验收批试块少于3组时,每组试块抗压强度均应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值。 7.0.12 当内墙抹灰工程中抗压强度检验不合格时,应在现场对内墙抹灰层进行拉伸粘结强度检测,并应以其检测结果为准。当外墙或顶棚抹灰施工中抗压强度检验不合格肘,应对外墙或顶棚抹灰砂浆加倍取样进行抹灰层拉伸粘结强度检测,并应以其检测结果为准。

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

(JGJ107-2010)

(考试题5,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中有哪些强制性条文规定?答案为7.0.7和3.0.5)

墙体材料应用统一技术规范(GB50574-2010)

(考试题4,墙体材料应用统一技术规范中,对墙体材料有哪些强制性条文?)

强制性条文

3.1.4 墙体不宜采用非蒸压硅酸盐砖(砌块)、氯氧镁板材及非蒸压的泡沫混凝土制品。

3.2.1.5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不得有未切割面,其切割面不得有鱼鳞状附着屑。

3.2.2 块体强度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1.产品标准除应给出抗压强度等级外,尚应给出其变异系数的限值;

2.承重块体材料的折压比不应小于表3.2.2-1的要求;

劈压比=试件劈压强度平均值/抗压强度等级

表3.2.2-1 块体材料折压比最低限值

3.蒸压加气混凝土劈压比不应小于表3.2.2-2的要求;

表3.2.2-2 块体材料折(劈)压比最低限值

4.1.8 建筑设计不得采用含有石棉纤维、未经防腐和防虫蛀处理的植物纤维的墙体材料。

10.2.4 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按《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

JGJ/T70的有关规定执行,砂浆试块底模为砌体同材料底模。(此条非强制性)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j0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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