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GDW248— 2008 5、第5部分:变电站电气工程施工 - 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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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29.240

备案号:CEC 130?2009

Q/GDW

国家电网公司企业标准

Q / GDW 248.5 — 2008

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 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

第5部分:变电站电气工程施工

Management regulation for enforcing the compulsory provisions of standards of transformer substation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Part 5: Electrical construction of the substation

2009-06-30发布

2009-06-30实施

国家电网公司

发 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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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前言 ···························································································································· 309 1 范围 ······················································································································· 310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310 3 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表 ······························································································· 310 4 高压电气设备 ··········································································································· 316 4.1 断路器 ················································································································· 316 4.2 变压器 ················································································································· 317 4.3 母线 ··················································································································· 318 5 电缆线路施工 ··········································································································· 318 6 接地装置施工 ··········································································································· 318 6.1 变电站设备接地 ······································································································· 318 6.2 室内外接地网施工 ···································································································· 319 6.3 接地线连接 ············································································································ 320 6.4 重要设备和设备架构接地 ···························································································· 321 6.5 电缆接地 ·············································································································· 321 6.6 电气装置本体接地 ···································································································· 321 6.7 变电站附属及二次设备接地 ·························································································· 322 6.8 接地体焊接 ············································································································ 322 6.9 GIS接地 ··············································································································· 323 6.10 避雷针(带、网施工)······························································································ 324 6.11 携带式和移动式电气设备接地 ······················································································ 325 6.12 输电线路杆塔接地线 ································································································ 325 6.13 通讯及微波站二次系统接地 ························································································ 326 6.14 配电装置接地 ········································································································ 326 7 旋转电机施工 ··········································································································· 327 8 盘、柜安装 ·············································································································· 327 9 架空线路施工 ··········································································································· 327 10 低压电器设备安装 ···································································································· 327 11 起重机电气设备安装 ································································································· 328 11.1 起重机接地··········································································································· 328 11.2 起重机电气设备安装 ································································································ 329 11.3 起重机试运··········································································································· 330 12 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 331 12.1 危险环境电气装置安装······························································································ 331 12.2 危险环境的接地 ····································································································· 333 12.3 危险环境通风 ········································································································ 334 13 交接试验 ················································································································ 334 13.1 交流电动机 ·········································································································· 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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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变压器 ················································································································ 335 13.3 电抗器及消弧线圈 ··································································································· 335 13.4 互感器 ················································································································ 335 13.5 真空断路器 ·········································································································· 336 13.6 SF6断路器 ··········································································································· 336 13.7 SF6封闭式组合电器 ································································································· 336 13.8 电力电缆 ············································································································· 337 13.9 避雷器 ················································································································ 337 13.10 架空线路 ············································································································ 337 13.11 接地 ················································································································· 337

附录A(规范性附录) 低压电气设备安装强制性条文引用表 ················································ 339 附录B(规范性附录) 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强制性条文引用表 ·········································· 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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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国家电网科[2008]928号《关于下达国家电网公司2008年度标准制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制定本规程。

本标准贯彻“强制性条文、强制性执行”的指导思想。

《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是一套系列标准,用于输变电工程建设中强制性条文的执行、检查及记录。

该规程由如下8部分组成: ——第1部分:通则

——第2部分:变电站建筑工程设计 ——第3部分:变电站建筑工程施工 ——第4部分:变电站电气工程设计 ——第5部分:变电站电气工程施工 ——第6部分:输电线路工程设计 ——第7部分:输电线路工程施工 ——第8部分: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

本部分是该规程中的第5部分:变电站电气工程施工。对变电站电气工程施工质量强制性条文参建各责任主体单位的执行、检查及记录做了统一规定,尽可能地避免在执行中发生偏差、遗漏和违反强制性条文的情况,有利于变电站电气工程施工水平及工程实体质量的提高。

本规程由国家电网公司基建部提出。 本规程由国家电网公司科技部归口。 本规程由国家电网公司基建部负责解释。

本部分主编单位:山西省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 本部分参编单位:山西锦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山西省电力公司忻州供电分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高士法、丁瑞明、郝志刚、王巳英、毛志文、李源、浮习新、石志伟、李灵川、张雷、白彦杰、王锐锋、陈强、薛茜、李怀斌、周利柱、范国平陈建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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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

第5部分:变电站电气工程施工部分

1 范围

1.0.1 为加强输变电工程建设过程控制,强化质量责任,规范质量行为,确保输变电工程建设严格执行强制性条文,保证工程质量及电网安全,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建设的质量管理,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调试、监理、试验和检测等单位均应遵照执行。

1.0.3 本规程所称强制性条文,包括国家现行有效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以下简称强制性条文),且适用于最新版本,应及时更新替代、补充新增内容。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程的引用而成为本规程的条款。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程。 GB 50150—20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GB 50168—20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69—20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70—20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旋转电机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71—19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54—199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56—199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起重机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57—199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验收规范 GBJ 147—199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 148—199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 149—199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3 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表

3.0.1 工程项目开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变电站电气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表》,报监理单位审核后,建设单位批准执行,保证工程项目执行强制性条文的完整性。 3.0.2 变电站电气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见表3.0.2。

表3.0.2 变电站电气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表

工程编号 单位工程 分 部 工 程 1 分项工程 1 1 2 310

工程项目名称 施 工 单 位 ○ ○ ● ● 责任单位 监 理 单 位 ○ ● ○ ○ 建 设 单 位 ● 强制性条文执行表号 主变压器系统设备安装 主变压器安装 主变压器本体安装 主变压器检查 表6.1.2、表6.4.2、表6.6.2 表4.2.2 Q / GDW 248.5 — 2008

表3.0.2(续)

工程编号 单位工程 分 部 工 程 分 项 工 程 3 1 4 5 1 2 1 2 3 4 10 1 1 2 2 3 2 1 2 1 2 1 3 3 4 5 1 2 2 3 电压互感器安装 隔离开关及接地开关安装 ● ● ○ ○ 表6.1.2、表6.4.2 表6.1.2、表6.4.2 311

支柱绝缘子安装 管形母线安装 接地开关安装 电压互感器及避雷器安装 避雷器安装 ● ● ○ ● ○ ○ ● ○ 表4.3.2 表6.1.2、表6.6.2 表6.4.2 直流屏及充电设备安装 二次回路检查及接线 蓄电池组安装 蓄电池安装 充放电及容量测定 ⅹⅹⅹkV配电装置安装 主母线及旁路母线安装 绝缘子串安装 软母线安装 ● ○ ● ○ ○ ● ○ ● ○ ○ ● ○ ● 表6.1.2 表12.1.2、表12.2.2、表12.3.2 表9.0.2 工程项目名称 施 工 单 位 ● ● ○ ● ● ● ● ○ ○ ○ ● 责任单位 监 理 单 位 ○ ○ ● ○ ○ ○ ○ ● ○ ● ○ 建 设 单 位 ● 强制性条文执行表号 主变压器附件安装 主变压器注油及密封试验 主变压器整体检查 主变压器系统附属设备安装 中性点隔离开关安装 中性点电流互感器、避雷器安装 控制柜及端子箱检查安装 软母线安装 主变压器带电试运 主控及直流设备安装 主控室设备安装 控制及保护和自动化屏安装 表4.2.2 表4.2.2、表6.1.2 表6.4.2 表6.1.2、表6.6.2 表6.1.2 表9.0.2 表6.1.2、表6.7.2 Q / GDW 248.5 — 2008

表3.0.2(续)

工程编号 单位工程 分部工程 分项工程 4 2 5 6 1 2 3 3 3 4 5 6 7 8 4 1 10 1 1 2 3 4 2 2 3 3 1 2 312

1 封闭式组合电器本体检查安装 电压互感器、避雷器安装 配套设备安装 电压(流)互感器安装 避雷器安装 软母线及引下线安装 就地控制设备安装 控制柜及就地箱安装 二次回路检查及接线 ● ● ○ ● ● ● ○ ● ● ○ ○ ● ○ ○ ○ ● ○ ○ 表6.1.2、表6.6.2、表6.9.2 表6.1.2、表6.6.2 表6.1.2、表6.4.2、表6.6.2 表6.4.2、表6.6.2 表9.0.2 表6.1.2 表6.1.2 工程项目名称 施 工 单 位 ● ● ● ○ ● ● ● ● ● ● ● ● ○ ● ○ ○ ○ ● 责任单位 监 理 单 位 ○ ○ ○ ● ○ ○ ○ ○ ○ ○ ○ ○ ● ○ ● ○ ● ○ 建 设 单 位 ● 强制性条文执行表号 支柱绝缘子安装 引下线及跳线安装 箱柜安装 进出线(母联.分段及旁路)间隔安装 隔离开关安装 断路器安装 电流互感器安装 避雷器安装 穿墙套管安装 支柱绝缘子安装 引下线及跳线安装 就地控制设备安装 铁架构及网门安装 铁架构及网门安装 ⅹⅹⅹkV配电装置带电试运 ⅹⅹⅹkV封闭式组合电器安装 封闭式组合电器检查安装 基础检查及设备支架安装 表6.1.2 表9.0.2 表6.1.2 表6.1.2、表6.4.2 表4.1.2、表6.4.2 表6.1.2、表6.4.2 表6.4.2、表6.6.2 表6.1.2 表6.1.2 表9.0.2 表6.1.2 表6.1.2、表6.6.2 表6.1.2、表6.4.2、表6.9.2 Q / GDW 248.5 — 2008

表3.0.2(续)

工程编号 单位工程 4 分部工程 10 分项工程 1 2 1 3 4 5 6 1 2 2 3 4 5 1 2 3 3 4 5 1 4 2 3 4 10 5 6 工程项目名称 施 工 单 位 ○ ○ ○ ● ● ● ● ○ ● ● ● ● ○ ● ● ○ ● ● ○ 责任单位 监 理 单 位 ● ○ ● ○ ○ ○ ○ ● ○ ○ ○ ○ ● ○ ○ ● ○ ○ ● 建 设 单 位 ● 强制性条文执行表号 ⅹⅹⅹkV封闭式组合电器带电试运 ⅹⅹⅹkV及站用配电装置安装 工作变压器安装 变压器本体安装 变压器检查 变压器附件安装 变压器注油及密封试验 控制及端子箱安装 变压器整体检查 备用变压器安装 变压器本体安装 变压器检查 变压器附件安装 变压器注油及密封试验 控制及端子箱安装 变压器整体检查 ⅹⅹⅹkV配电柜安装 基础型钢安装 配电盘安装 母线安装 断路器检查 二次回路检查接线 站用低压配电装置安装 低压变压器安装 低压盘安装 母线安装 二次回路检查接线 ⅹⅹkV系统设备带电试运 表6.4.2、表6.14.2 表4.2.2 表6.1.2 表6.1.2 表6.4.2、表6.14.2 表4.2.2 表6.1.2 表6.1.2 表6.1.2、表6.14.2 表6.1.2、表8.0.2、 表10.0.2 表6.1.2 表6.1.2 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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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0.2(续)

工程编号 单位工程 分部工程 分项工程 1 1 2 6 2 2 3 10 1 2 1 3 1 2 7 4 1 2 5 1 6 1 7 1 8 1 314

避雷针及引下线安装 ○ ● 电缆防火与阻燃 全站防雷接地装置安装 ● ○ ○ ○ ● 表5.0.2 35kV及以上电缆线路 电缆防火与阻燃 ○ ● 控制电缆终端制作及安装 35kV及以上电缆线路施工 ○ ● 电力电缆终端制作及安装 电力电缆接头制作及安装 控制电缆终端制作及安装 ● ○ ○ ● 表6.5.2 电缆架安装 电缆敷设 屋内电缆敷设 屋外电缆敷设 电力电缆终端及中间接头制作 ● ○ ● ○ ○ ● ○ ● 表5.0.2、表6.1.2 表5.0.2 放电线圈安装 引下线安装 电容器组带电试运 全站电缆施工 电缆管配制及敷设 电缆架制作及安装 ● ● ○ ○ ○ ○ ○ ● ○ ● ● 表6.1.2、表6.6.2 表9.0.2 1 工程项目名称 施 工 单 位 ○ ○ ● ● ○ ● 责任单位 监 理 单 位 ○ ● ○ ○ ● ○ 建 设 单 位 ● 强制性条文执行表号 无功补偿装置安装 电抗器安装 电抗器安装 引下线安装 电容器间隔安装 电容器安装 表4.2.2、表6.4.2 表9.0.2 表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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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0.2(续)

工程编号 单位工程 分部工程 1 分 项 工 程 1 2 1 2 1 1 2 3 9 10.1 4 2 1 2 10.2 1 1 1 2 10 2 3 4 3 1 2 4 1 1 工程项目名称 施 工 单 位 ● ○ ● ● ○ ○ ○ ○ ○ ○ ○ ● ○ ● ● ○ ● ○ ● ○ ○ 责任单位 监 理 单 位 ○ ● ○ ○ ○ ● ● ● ● ○ ● ○ ● ○ ○ ● ○ ● ○ ○ ● 建 设 单 位 ● ● ● 强制性条文执行表号 避雷针及引下线安装 接地装置安装 屋外接地装置安装 屋内接地装置安装 全站照明电气装置安装 屋外开关站照明安装 管路敷设 管内配线及接线 照明配电箱(板)安装 照明灯具安装 屋外开关站照明回路通电检查 屋外道路照明安装 电缆敷设接线 照明灯具安装 屋外道路照明回路通电检查 通信系统设备安装 通信系统一次设备安装 通信系统一次设备安装 微波通信设备安装 微波天线安装 微波馈线安装 微波机、光端及设备安装 程控交换机安装 通信蓄电池安装 免维护蓄电池安装 通信蓄电池充放电签证 通信系统接地 通信站防雷接地施工 起重机电气设备安装 起重机电气设备安装 表6.6.2、表6.8.2、表6.10.2 表6.2.2、表6.3.2、表6.8.2 表6.3.2、表6.8.2 表6.13.2 表6.13.2 表6.13.2 表12.1.2、表12.2.2、表12.3.2 表6.8.2、表6.10.2 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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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0.2(续)

工程编号 单位工程 分部工程 分项工程 1 11 1 2 3 12 1 1 1 2 3 4 13 1 6 7 8 9 10 11 14 1 1 携带式和移动式电气设备接地 ● ○ 表6.11.2 注:1. ●为该项强制性条文执行的责任主体单位,并负责填写相应表格。 2. ○为该项强制性条文相关责任单位。 SF6断路器 SF6封闭式组合电器 电力电缆 避雷器 架空线 接地 其他 携带式和移动式电气设备接地 ● ● ● ● ● ● ○ ○ ○ ○ ○ ○ ○ ○ ○ ● ● 表13.6.2 表13.7.2 表13.8.2 表13.9.2 表13.10.2 表13.11.2 5 电动机施工 交接试验 交接试验 交流电动机 变压器 电抗器、消弧线圈 互感器 真空断路器 ● ○ ○ ● ● ● ● ● ○ ○ ● ○ ○ ○ ○ ○ ● 表7.0.2 表13.1.2 表13.2.2 表13.3.2 表13.4.2 表13.5.2 起重机接地 电气设备安装 起重机试运 旋转电动机施工 电动机施工 工程项目名称 施 工 单 位 ● ● ● ○ ○ 责任单位 监 理 单 位 ○ ○ ○ ○ ● 建 设 单 位 ● 强制性条文执行表号 表11.1.2 表11.2.2 表11.3.2 4 高压电气设备

4.1 断路器

4.1.1 本条适用于断路器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 4.1.2 断路器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见表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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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1.2 断路器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强制性条文内容 执行要素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J 147—1990) 4.4.1 在验收时,应进行下列检查: 三、断路器及其操动机构的联动应正常,无卡阻现象;分、合闸指示正确;辅助开关动作正确可靠。 四、密度继电器的报警、闭锁定值应符合规定;电气回路传动正确。 联动检查 分合闸动作检查 辅助开关动作 报警值、闭锁值 电气传动 气体压力 五、六氟化硫气体压力、泄漏率和含水量应符合规定。 六、接地良好。 气体含水量 断路器气体检漏 接地检查 报警值: 闭锁值: 气体压力: 气体含水量: 安装记录编号: 断路器试验报告编号: 断路器安装记录编号: 密度继电器试验报告编号: 传动记录编号: 4.2 变压器

4.2.1 本条适用于油浸式变压器、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 4.2.2 油浸式变压器、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见表4.2.2。

表4.2.2 电力变压器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强制性条文内容 执行要素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J 148—1990) 2.3.2 当含氧量未达到18%以上时,人员不得进入。 2.7.1 绝缘油必须按现行的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的规定试验合格后,方可注入变压器、电抗器中。不同牌号的绝缘油或同牌号的新油与运行过的油混合使用前,必须做混油试验。 现场监控 简化分析 耐压试验 混油试验 变压器油试验报告编号: 通水试验记录: 消防设施检查记录: 安装记录编号: 施工记录编号: 2.10.2 变压器、电抗器在试运行前,应1. 本体检查 进行全面检查,确认其符合运行条件时,2. 冷却装置及附方可投入运行。检查项目如下: 件检查 一、本体、冷却装置及所有附件应无缺3. 整体密封检查 陷,且不渗油。 五、事故排油设施应完好,消防设施齐全。 事故排油及消防设施 铁芯和夹件接地引出套管、套管的接地小套管及电压抽取装置不用时其抽出端子接地 电流互感器备用二次端子短接接地 套管顶部结构的接触及密封 七、接地引下线及与主接地网的连接应满足设计要求,接地应可靠。 铁芯和夹件的接地引出套管、套管的接地小套管及电压抽取装置不用时其抽出端子均应接地;备用电流互感器二次端子应短接接地;套管顶部结构的接触及密封应良好。 安装记录编号: 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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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2.2 电力变压器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强制性条文内容 执行要素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J 148—1990) 九、分接头的位置应符合运行要求;有载调压切换装置的远方操作应动作可靠,指示位置正确。 十三、变压器、电抗器的全部电气试验应合格;保护装置整定值符合规定;操作及联动试验正确。 分接头位置 有载调压切换装置 试验项目 保护定值 传动试验 试验报告定值单号: 传动试验记录编号: 安装记录编号: 试验报告编号: 4.3 母线

4.3.1 本条适用于母线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 4.3.2 母线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见表4.3.2。

表4.3.2 母线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强制性条文内容 执行内容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J 149—1990) 2.4.9 母线施焊前,焊工必须经过考试合格。 资格证 考试合格证 资格证号: 考试合格证号: 5 电缆线路施工

5.0.1 本条适用于电缆线路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

5.0.2 电缆支(桥)架安装、直埋电缆敷设以及电缆防火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见表5.0.2。

表5.0.2 电缆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强制性条文内容 执行内容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8—2006) 4.2.9 金属电缆支架全长均应有良好的接地。 5.2.6 直埋电缆在直线段每隔50m~100m处、电缆接头处、转弯处、进入建筑物等处,应设置明显的方位标志或标桩。 7.0.1 对易受外部影响着火的电缆密集场所或可能着火蔓延而酿成严重事故的电缆线路,必须按设计要求的防火阻燃措施施工。 全长接地 电缆支架(桥架)验收记录 编号: 检查记录编号: 标志设置 施工措施 施工情况 电缆防火施工措施编号 验收记录编号: 6 接地装置施工

6.1 变电站设备接地

6.1.1 本条适用于变电站设备接地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 6.1.2 变电站设备接地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见表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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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6.1.2 变电站设备接地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强制性条文内容 执行内容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9—2006) 3.1.1 电气装置的下列金属部分,均应接地或接零:电机、变压器、电抗器、携带式或移动式用电器具等的金属底座和外壳; 2 电气设备的传动装置; 3 屋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或钢筋混凝土构架以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遮栏和金属门; 4 配电、控制、保护用的屏(柜、箱)及操作台等的金属框架和底座; 5 交直流电力电缆的接头盒、终端头和膨胀器的金属外壳和可触及的电缆金属护层和穿线的钢管。穿线的钢管之间或钢管和电器设备之间有金属软管过渡的,应保证金属软管段接地畅通; 6 电缆桥架、支架和井架; 7 装有避雷线的电力线路杆塔; 8 装在配电线路杆上的电力设备; 9 在非沥青地面的居民区内,不接地、消弧线圈接地和高电阻接地系统中无避雷线的架空电力线路的金属杆塔和钢筋混凝土杆塔。 10 承载电气设备的构架和金属外壳; 12 气体绝缘全封闭组合电器(GIS)的外壳接地端子和箱式变电站的金属箱体; 13 电热设备的金属外壳; 14 铠装控制电缆的金属护层; 15 互感器二次绕组。 接地检查 接地检查 接地检查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接地检查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接地检查 检查记录编号: 接地检查 接地检查 接地检查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接地检查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接地检查 接地检查 接地检查 接地检查 接地检查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6.2 室内外接地网施工

6.2.1 本条适用于室内外接地网敷设施工强制性条文的执行、记录。 6.2.2 室内外接地网敷设施工强制性条文的执行记录见表6.2.2。

表6.2.2 室内外接地网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强制性条文内容 执行内容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9—2006) 3.2.4 人工接地网的敷设应符合以下规定: 1 人工接地网的外缘应闭合,外缘各角应做成圆弧形,圆弧的半径不宜小于均压带间距的一半; 2 接地网内应敷设水平均压带,按等间距或不等间距布置; 隐蔽工程验收签证编号: 隐蔽工程验收签证编号: 319

接地网敷设 接地网敷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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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6.2.2(续)

强制性条文内容 执行内容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9—2006) 3 35KV及以上变电站接地网边缘经常有人出入的走道处,应铺设碎石、沥青路面或在地下装设2条与接地网相连的均压带。 3.2.5 除临时接地装置外,接地装置应采用热镀锌钢材,水平敷设的可采用圆钢、和扁钢,垂直敷设的可采用角钢和钢管。腐蚀比较严重地区的接地装置,应适当加大截面,或采用阴极保护等措施。 不得采用铝导体作为接地体或接地线。当采用扁铜带、铜绞线、铜棒、铜包钢绞线、钢镀铜、铝包铜等材料作接地装置时,其连接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3.3.1 接地体顶面埋设深度应符合设计规定。当无规定时,不应小于0.6m。角钢、钢管、铜棒、铜管等接地体应垂直配置。除接地体外,接地体引出线的垂直部分和接地装置连接(焊接)部位外侧100mm范围内应做防腐处理;在做防腐处理前,表面必须除锈并去掉焊接处残留的焊药。 3.11.3 接地装置的安装应符合以下要求: 1 接地极的型式、埋入深度及接地电阻值应符合设计要求; 2 穿过墙、地面、楼板等处应有足够坚固的机械保护措施; 3 接地装置的材质及结构应考虑腐蚀而引起的损伤。必要时采取措施,防止产生电腐蚀。 接地网敷设 接地材质、规格 判断腐蚀强弱 接地材质 隐蔽工程验收签证编号: 隐蔽工程验收签证编号: 隐蔽工程验收签证编号: 接地连接 埋设深度 防腐范围 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编号: 防腐处理 埋深 型式 接地电阻 保护措施 保护措施 接地电阻: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6.3 接地线连接

6.3.1 本条适用于对接地线连接施工强制性条文的执行、记录。 6.3.2 接地线连接施工强制性条文的执行记录见表6.3.2。

表6.3.2 接地线连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强制性条文内容 执行内容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9—2006) 3.3.3 接地线应采取防止发生机械损伤和化学腐蚀的措施。在与公路、铁路或管道等交叉及其他可能使接地线遭受损伤处,均应用钢管或角钢等加以保护。接地线在穿过墙壁,楼板和地坪处应加装钢管或其他坚固的保护套,有化学腐蚀的部位还应采取防腐措施。热镀锌钢材焊接时将破坏热镀锌防腐,应在焊接痕外100mm内做防腐处理。 3.2.9 不得利用蛇皮管、管道保温层的金属外皮或金属网、低压照明网络的导线铅皮以及电缆金属护层作接地线。蛇皮管两端应采用自固接头或软管接头,且两端应采用软铜线连接。 320

防护措施 防腐措施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接地连接检查 接地装置检查记录编号: Q / GDW 248.5 — 2008

表6.3.2(续)

强制性条文内容 执行内容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9—2006) 接地干线在不同的两点及以上与接地网相连接 自然接地体在不同的两点及以上与接地干线或接地网相连接 点数: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点数: 3.3.4 接地干线应在不同的两点及以上与接地网相连接。自然接地体应在不同的两点及以上与接地干线或接地网相连接。 6.4 重要设备和设备架构接地

6.4.1 本条适用于重要设备和设备构架接地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 6.4.2 重要设备和设备构架接地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见表6.4.2。

表6.4.2 重要设备和设备架构接地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强制性条文内容 执行内容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9—2006) 3.3.5 每个电气装置的接地应以单独的接地线与接地汇流排或接地干线相连接。严禁在一个接地线中串接几个需要接地的电气装置。重要设备和设备构架应有两根与主地网不同地点连接的接地引下线,且每根接地引下线均应符合热稳定及机械强度的要求,连接引线应便于定期进行检查测试。 连接方式 连接点 材质性能 连接引线应便于定期进行检查测试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6.5 电缆接地

6.5.1 本条适用于电缆接地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 6.5.2 电缆接地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见表6.5.2。

表6.5.2 电缆接地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强制性条文内容 执行内容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9—2006) 3.3.11 当电缆穿过零序电流互感器时,电缆头的接地线应通过零序电流互感器后接地;由电缆头至穿过零序电流互感器的一段电缆金属护层和接地线应对地绝缘。 3.9.1 110kV及以上中性点有效接地系统单芯电缆的电缆终端金属护层,应通过接地刀闸直接与变电站接地装置连接。 3.9.4 110kV以下三芯电缆的电缆终端金属护层应直接与变电站接地装置连接。 电缆头接地线接地位置 对地绝缘 电缆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连接方式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连接方式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6.6 电气装置本体接地

6.6.1 本条适用于电气装置本体接地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 6.6.2 电气装置本体接地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见表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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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6.6.2 电气装置本体接地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强制性条文内容 执行内容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9—2006) 3.3.12 发电厂、变电所电气装置下列部位应专门敷设接地线直接与接地体或接地母线连接: 2 高压配电装置的金属外壳; 3 110kV及以上钢筋混凝土构件支座上电气设备金属外壳; 4 直接接地或经消弧线圈接地的变压器、旋转电机的中性点; 5 高压并联电抗器中性点所接消弧线圈、接地电抗器、电阻器等的接地端子; 6 GIS接地端子; 7 避雷器、避雷针、避雷线等接地端子。 3.3.13 避雷器应用最短的接地线与主接地网连接。 3.3.15 高压配电间隔和静止补偿装置的栅栏门绞链处应用软铜线连接,以保持良好接地。 连接方式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连接方式 连接方式 连接方式 连接方式 连接方式 直线连接 软铜线连接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6.7 变电站附属及二次设备接地

6.7.1 本条适用于变电站附属及二次设备接地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 6.7.2 变电站附属及二次设备接地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见表6.7.2。

表6.7.2 变电站附属及二次设备接地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强制性条文内容 执行内容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9—2006) 3.3.16 高频感应电热装置的屏蔽网、滤波器、电源装置的金属屏蔽外壳,高频回路中外露导体和电气设备的所有屏蔽部分和与其连接的金属管道均应接地,并宜与接地干线连接。与高频滤波器相连的射频电缆应全程伴随100mm2以上的铜质接地线。 3.3.19 保护屏应装有接地端子,并用截面不小于4mm2的多股铜线和接地网直接连通。装设静态保护的保护屏,应装设连接控制电缆屏蔽层的专用接地铜排。各盘的专用接地铜排互相连接成环,与控制室的屏蔽接地网连接。用截面不小于100mm2的绝缘导线或电缆将屏蔽电网与一次接地网直接相连。 屏蔽外壳接地 射频电缆接地方式 规格、材质 保护屏接地方式 保护屏接地材质、规格 屏蔽地网与一次接地网连材质、规格 焊接面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6.8 接地体焊接

6.8.1 本条适用于接地体焊接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 。 6.8.2 接地体焊接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见表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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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6.8.2 接地体焊接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强制性条文内容 执行内容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9—2006) 3.4.1 接地体(线)的连接应采用焊接,焊接必须牢固无虚焊。接至电气设备上的接地线,应用镀锌螺栓连接;有色金属接地线不能采用焊接时,可用螺栓连接、压接、热剂焊(放热焊接)方式连接。用螺栓连接时应设防松螺帽或防松垫片,螺栓连接处的接触面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J 149)规定处理。不同材料接地体间的连接应进行处理。 3.4.2 接地体(线)的焊接应采用搭接焊,其搭接长度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 扁钢为其宽度的2倍(且至少3个棱边焊接); 2 圆钢为其直径的6倍; 3 圆钢与扁钢连接时,其长度为圆钢直径的6倍 4 扁钢与钢管、扁钢与角钢焊接时,为了连接可靠,除应在其接触部位两侧进行焊接外,并应焊以由钢带弯成的弧形(或直角形)卡子或直接由钢带本身弯成弧形(或直角形)与钢管(或角钢)焊接。 3.4.3 接地体(线)为铜与铜或铜与钢之间的连接工艺采用热剂焊(放热焊接)时,其熔接接头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 被连接的导体必须完全包在接头里; 2 要保证连接部位的金属完全熔化,连接牢固; 3 热剂焊(放热焊接)接头的表面应平滑; 4 热剂焊(放热焊接)接头应无贯穿性的气孔。 连接方式 连接可靠性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接触面 搭接长度 焊接面 搭接长度 搭接长度 宽度: 长度: 直径: 搭接长度: 直径: 搭接长度: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焊接可靠 接地接查记录编号: 熔焊要求 接地接查记录编号: 熔焊要求 熔焊要求 熔焊要求 接地接查记录编号: 接地接查记录编号: 接地接查记录编号: 6.9 GIS接地

6.9.1 本条适用于变电站GIS接地线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 6.9.2 GIS接地线施工的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见表6.9.2。

表6.9.2 GIS接地线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强制性条文内容 执行内容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9—2006) 3.4.8 发电厂、变电站GIS的接地线及其连接应符合以下要求: 1 GIS基座上的每一根接地母线,应采用分设其两端的接地线与发电厂或变电站的接地装置连接。接地线应与GIS区域环形接地母线连接。接地母线较长时,其中部应另加接地线,并连接至接地网; 两端连接 与主接地网连接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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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6.9.2(续)

强制性条文内容 执行内容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9—2006) 2 接地线与GIS接地母线应采用螺栓连接方式; 连接方式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3 当GIS露天布置或装设在室内与土壤直接接触的地面上时,其接地开关、氧化锌避雷装设集中接地器的专用接地端子与GIS接地母线的连接处,装置 宜装设集中接地装置; 4 GIS室内应敷设环形接地母线,室内各种设备需接地的部位应以最短路径与环形接地母线连接。GIS置于室内楼板上时,其基座下的钢筋混凝土地板中的钢筋应焊接成网,并和环形接地母线连接。 3.3.14 全封闭组合电器的外壳应按制造厂规定接地;法兰片间应采用跨接线连接,并应保证良好电气通路。 最短路径 钢筋焊接成网 环形接地母线连接 组合电器外壳接地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隐蔽工程记录编号: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6.10 避雷针(带、网施工)

6.10.1 本条适用于避雷针、带、网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 6.10.2 避雷针(带、网)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见表6.10.2。

表6.10.2 避雷针(带、网)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强制性条文内容 执行内容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9—2006) 3.5.1 避雷针(线、带、网)的接地,除应符合本章上述有关规定外,尚应遵守下列规定: 1 避雷针(带)与引下线之间的连接应采用焊接或热剂焊(放热焊接); 2 避雷针(带)的引下线及接地装置使用的紧固件均应使用镀锌制品。当采用没有镀锌的地脚螺栓时应采取防腐措施; 3 建筑物上的防雷设施采用多根引下线时,应在各引下线距地面的1.5~1.8m处设置断接卡,断接卡应加保护措施; 4 装有避雷针的金属筒体,当其厚度不小于4mm时,可作避雷针的引下线。筒体底部应至少有2处与接地体对称连接; 5 独立避雷针及其接地装置与道路或建筑物的出入口等的距离应大于3m。当小于3m时,应采取均压措施或铺设卵石或沥青地面; 6 独立避雷针(线)应设置独立的集中接地装置。当有困难时,该接地装置可与接地网连接,但避雷针与主接地网的地下连接点至35kV及以下设备与主接地网的地下连接点,沿接地体的长度不得小于15m; 324

连接方式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防腐措施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设置断接卡 保护措施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两点对称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安装距离 均压措施 集中接地装置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长度核对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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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6.10.2(续)

强制性条文内容 执行内容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9—2006) 7 独立避雷针的接地装置与接地网的地中距离不应小于3m; 距离核对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埋入长度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设置集中接地装8 发电厂、变电站配电装置的架构或屋顶上的避雷针(含悬挂避雷线的构架)应在其置 附近装设集中接地装置,并与主接地网连接。 与主接地网连接 3.5.2 建筑物上的避雷针或防雷金属网应和建筑物顶部的其他金属物体连成一个整体。 3.5.3 装有避雷针和避雷线的构架上的照明灯电源线,必须采用直埋于土壤中的带金属护层的电缆或穿入金属管的导线。电缆的金属护层或金属管必须接地,埋入土壤中的长度应在10m以上,方可与配电装置的接地网相连或与电源线、低压配电装置相连接。 3.5.5 避雷针(网、带)及其接地装置,应采取自下而上的施工程序。首先安装集中接地装置,后安装引下线,最后安装接闪器。 连成整体 保护方式 保护层接地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施工程序 施工记录编号: 6.11 携带式和移动式电气设备接地

6.11.1 本条适用于携带式和移动式电气设备接地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 6.11.2 携带式和移动式电气设备接地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见表6.11.2。

表6.11.2 携带式和移动式电气设备的接地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强制性条文内容 执行内容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9—2006) 3.6.1 携带式电气设备应用专用芯线接地,严禁利用其他用电设备的零线接地;零线和接地线应分别与接地装置相连接。 3.6.2 携带式电气设备的接地线应采用软铜绞线,其截面不小于1.5mm2。 专用芯线接地 分别连接 接地线材质 接地线规格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6.12 输电线路杆塔接地线

6.12.1 本条适用于输电线路杆塔接地线施工强制性条文的执行、记录。 6.12.2 输电线路杆塔接地线施工强制性条文的执行记录见表6.12.2。

表6.12.2 输电线路杆塔的接地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强制性条文内容 执行内容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9—2006) 3.7.10 接地线与杆塔的连接应接触良好可靠,并应便于打开测量接地电阻。 3.7.11 架空线路杆塔的每一腿都应与接地体引下线连接,通过多点接地以保证可靠性。 接地良好 便于打开 每腿接地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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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 通讯及微波站二次系统接地

6.13.1 本条适用于通讯及微波站二次系统接地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 6.13.2 通讯及微波站二次系统接地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见表6.13.2。

表6.13.2 通信站和微波站二次系统接地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强制性条文内容 执行内容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9—2006) 3.8.3 位于发电厂、变电站或开关站的通信站的接地装置应至少用2根规格不小于40mm×4mm的镀锌扁钢与厂、站的接地网均压相连。 3.8.8 连接两个变电站之间的导引电缆的屏蔽层必须在离变电站接地网边沿50~100m处可靠接地,以大地为通路,实施屏蔽层的两点接地。一般可在进变电站前的最后一个工井处实施导引电缆的屏蔽层接地。接地极的接地电阻R≤4Ω。 3.8.9 屏蔽电源电缆、屏蔽通信电缆和金属管道引入室内前应水平直埋10m以上,埋深应大于0.6m,电缆屏蔽层和铁管两端接地,并在入口处接入接地装置。如不能埋入地中,至少应在金属管道室外部分沿长度均匀分布在两处接地,接地电阻应小于10Ω;在高土壤电阻率地区,每处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30Ω,且应适当增加接地处数。 3.8.10 微波塔上同轴馈线金属外皮的上端及下端应分别就近与铁塔连接,在机房入口处与接地装置再连接一次;馈线较长时应在中间加一个与塔身的连接点;室外馈线桥始末两端均应和接地装置连接。 3.8.11 微波塔上的航标灯电源线应选用金属外皮电缆或将导线穿入金属管,金属外皮或金属管至少应在上下两端与塔身金属结构连接,进机房前应水平直埋10 m以上,埋深应大于0.6m。 材质、数量 规格 均压相连 接地点的位置 两点接地 接地电阻 埋设深度 埋设长度 两处接地 接地电阻 馈线连接 馈线桥连接 电缆保护方式 连接方式 埋设长度 埋设深度 检查记录编号: 隐蔽工程验收签证编号: 检查记录编号: 隐蔽验收签证记录编号: 接地电阻测试报告编号: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6.14 配电装置接地

6.14.1 本条适用于配电装置接地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 6.14.2 配电装置接地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见表6.14.2。

表6.14.2 配电装置接地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强制性条文内容 执行内容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9—2006) 3.10.2 配电变压器等电气装置安装在由其供电的建筑物内的配电装置室时,其接地装置应与建筑物基础钢筋相连。 与基础钢筋相连 与配电装置室接地连接 3.10.3 引入配电装置室的每条架空线路安装的避雷器的接地线,应与配电装置室的接地装置连接,但在入地处应敷设集中接地装置。 敷设集中接地装置 型式 接地电阻 326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接地电阻: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Q / GDW 248.5 — 2008

7 旋转电机施工

7.0.1 本条适用于旋转电机检查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 7.0.2 旋转电机检查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见表7.0.2。

表7.0.2 旋转电机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强制性条文内容 执行内容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旋转电机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70—2006) 2.1.3 采用条形底座的电机应有2个及以上明显的接地点。 2.3.12 电机的引线及出线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引线及出线的接触面良好、清洁、无油垢,镀银层不应锉磨; 2 引线及出线的连接应使用力矩扳手紧固,当采用钢质螺栓时,连接后不得构成闭合磁路; 明显接地 接地点数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接触面检查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用力矩扳手紧固 连接后不得构成闭合磁路 接地检查记录编号: 8 盘、柜安装

8.0.1 本条适用于手车式盘柜安装施工强制性条文的执行、记录。 8.0.2 手车式盘柜安装施工强制性条文的执行记录见表8.0.2。

表8.0.2 盘、柜安装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强制性条文内容 执行内容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71—1992) 2.0.9 手车式柜的安装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检查防止电气误操作的“五防”装置齐全,并动作灵活可靠。 “五防”装置齐全 动作灵活可靠 安装调试记录编号: 9 架空线路施工

9.0.1 本条适用于35kV及以下架空线路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

9.0.2 35 kV及以下架空线路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见表9.0.2。

表9.0.2 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强制性条文内容 执行内容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71-1992) 4.0.15 35kV架空电力线路的瓷悬式绝缘子,安装前应采用不低于5000V的兆欧表逐个进行绝缘电阻测定。在干燥情况下,绝缘电阻值不得小于500MΩ。 测量仪器 绝缘电阻测定 绝缘电阻值: 仪器检验合格证号: 绝缘子试验报告编号: 10 低压电器设备安装

10.0.1 本条适用于低压电气设备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 10.0.2 低压电气设备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见表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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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0.0.2 低压电气设备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强制性条文内容 执行内容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54—1996) 2.0.4 电器的外部接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2.0.4.3 电源侧进线应接在进线端,即固定触头接线端;负荷侧出线应接在出线端,即可动触头接线端。 2.0.4.6 连接处不同相的母线最小电气间隙,应符合表2.0.4(见本部分表A.1)的规定。 3.0.2 低压断路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3.0.2.2 低压断路器与熔断器配合使用时,熔断器应安装在电源侧。 进出线接线方式 检查记录编号: 最小电气间隙 安装记录编号: 熔断器安装位置 安装记录编号: 3.0.3 低压断路器的接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导线端子的绝缘3.0.3.1 裸露在箱体外部且易触及的导线端保护 子,应加绝缘保护。 5.0.1 住宅电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5.0.1.1 集中安装的住宅电器,应在其明显部位设警告标志。 5.0.1.2 住宅电器安装完毕,调整试验合格后,宜对调整机构进行封锁处理。 7.0.3 按钮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7.0.3.3 集中在一起安装的按钮应有编号或不同的识别标志,“紧急”按钮应有明显标志,并设保护罩。 10.0.1 熔断器及熔体的容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核对所保护电气设备的容量与熔体容量相匹配;对后备保护、限流、自复、半导体器件保护等有专用功能的熔断器,严禁替代。 10.0.5 安装具有几种规格的熔断器,应在底座旁标明规格。 10.0.8 螺旋式熔断器安装,其底座严禁松动,电源应接在熔芯引出端子上。 警告标志 检查记录编号: 检查记录编号: 机构的封锁处理 按钮有明显标志 保护罩的设置 熔断器及熔体的容量 专用熔断器设置 熔断器规格标识 电源引接位置 检查记录编号: 检查记录编号: 检查记录编号: 检查记录编号: 检查记录编号: 11 起重机电气设备安装

11.1 起重机接地

11.1.1 本条适用于起重机接地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 11.1.2 起重机接地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见表11.1.2。

表11.1.2 起重机接地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强制性条文内容 执行内容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起重机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56—1996) 1.0.11 起重机非带电金属部分的接地,应符合下列要求: 1.0.11.1 装有接地滑接器时,滑接器与轨道或接地滑接线,应可靠接触。 328

可靠接地 检查记录编号: Q / GDW 248.5 — 2008

表11.1.2(续)

强制性条文内容 执行内容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起重机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56—1996) 1.0.11.2 司机室与起重机本体用螺栓连接时,应进行电气跨接;其跨接点不应少于两处。跨接宜采用多股软铜线,其截面面积不得小于16mm2,两端压接接线端子应采用镀锌螺栓固定;当采用圆钢或扁钢进行跨接时,圆钢直径不得小于12mm2,扁钢截面的宽度和厚度不得小于40mm×4mm。 1.0.11.3 起重机的每条轨道,应设两点接地。在轨道端之间的接头处,宜作电气跨接;接地电阻应小于4Ω。 跨接点情况 软铜线截面面积 圆钢规格 扁钢规格 接地检查 接地电阻 跨接点: 截面面积: 检查记录编号: 圆钢直径: 扁钢截面: 接地情况: 接地电阻值: 接地电阻试验报告编号: 11.2 起重机电气设备安装

11.2.1 本条适用于起重机电气设备安装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 11.2.2 起重机电气设备安装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见表11.2.2。

表11.2.2 起重机电气设备安装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强制性条文内容 执行内容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起重机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56—1996) 2.0.1 滑接线的布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规定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2.0.1.1 滑接线距离地面的高度,不得低于3.5m;在有汽车通过部分滑接线距离地面的高度,不得低于6m。 滑线对地距离 高度: 检查记录编号: 2.0.1.2 滑接线与设备和氧气管道的距离,不得小于1.5m;与易燃气体、液体管道的距离,不得小于3m;与一般管道的距离,不得小于1m。 与设备和氧气管道的距离: 安全距离 与易燃气体、液体管道的距离: 与一般管道的距离: 安装位置 保护措施 检查记录编号: 电线截面面积: 材料选择 电缆截面面积: 检查记录编号: 检查记录编号: 2.0.1.3 裸露式滑接线应与司机室同侧安装;当工作人员上下有碰触滑接线危险时,必须设有遮拦保护。 3.0.1 起重机上配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3.0.1.1 起重机上的配线除弱电系统外,均应采用额定电压不低于500V的铜芯多股电线或电缆。多股电线截面面积不得小于1.5mm2;多股电缆截面面积不得小于1.0mm2。 3.0.1.2 在易受机械损伤、热辐射或有润滑油滴落部位,电线或电缆应装于钢管、线槽、保护罩内或采取隔热保护措施。 保护措施 检查记录编号: 4.0.5 行程限位开关、撞杆的安全,应符合下列要求: 电源能自动切4.0.5.1 起重机行程限位开关动作后,应能自动切断相断 关电源,并应使起重机各机构在下列位置停止: (1)吊钩、抓斗升到离极限位置不小于100mm处;起重臂升降的极限角度符合产品规定。 吊钩、抓斗离极限位置距离 检查记录编号: 距离: 检查记录编号: 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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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1.2.2(续)

强制性条文内容 执行内容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起重机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56—1996) (2)起重机桥架和小车等,离行程未端不得小于200mm处。 (3)一台起重机临近另一台起重机,相距不得小于400mm处。 4.0.5.2 撞杆的装设及其尺寸的确定,应保证行程限位开关可靠动作,撞杆及撞杆支架在起重机工作时不应晃动。撞杆宽度应能满足机械(桥架及小车)最大制动距离的要求。 4.0.5.3 撞杆在调整定位后,应固定可靠。 4.0.7 照明装置的安装,应符合不列要求: 4.0.7.1 起重机主断路器切断电源后,照明不应断电。 4.0.7.3 照明回路应设置专用零线或隔离变压器,不得利用电线管或起重机本身的接地线作零线。 4.0.8 当起重机的某一机构是由两组在机械上互不联系的电动机驱动时,两台电动机应有同步运行和同时断电的保护装置。 4.0.9 起重机防止桥架扭斜的连锁保护装置,应灵敏可靠。 起重机桥架和小车等离行程未端距离 相邻起重机距离 行程限位开关可靠动作 撞杆宽度满足要求 撞杆应固定可靠 照明不能中断 照明回路设置专用零线或隔离变压器 保护装置 连锁保护装置 距离: 检查记录编号: 距离: 检查记录编号: 检查记录编号: 检查记录编号: 检查记录编号: 检查记录编号: 检查记录编号: 试验记录编号: 11.3 起重机试运

11.3.1 本条适用于起重机试运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 11.3.2 起重机试运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见表11.3.2。

表11.3.2 起重机试运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强制性条文内容 执行内容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起重机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56—1996) 4.0.11 起重量限制器的调试,应符合下列要求: 4.0.11.1 起重限制器综合误差,不应大于8%。 4.0.11.2 当载荷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时,应能发出提示性报警信号。 起重限制器综合误差 发出提示性报警信号 自动切断起升机构电动机的电源 发出禁止性报警信号 起重限制器综合误差值: 试验记录编号: 试验记录编号: 4.0.11.3 当载荷达到额定起重量的110%时,应能自动切断起升机构电动机的电源,并应发出禁止性报警信号。 试验记录编号: 5.0.3 当进行静负荷试运时,电气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起吊试验应逐5.0.3.1 逐级增加到额定负荷,分别作起吊试验,电气装级增加到额定负置均应正常。 荷 5.0.3.2 当起吊1.25倍的额定负荷距地面高度为100mm~200mm处,悬空时间不得小于10min,电气装置应无异常现象。 330

悬空时间要求 试验记录编号: 悬空时间: Q / GDW 248.5 — 2008

表11.3.2(续)

强制性条文内容 执行内容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起重机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56—1996) 5.0.4 当进行动负荷试运行时电气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5.0.4.2 各机构的动负荷试运,应在1.1倍额定载荷下分别进行,在整个试验过程中,电气装置均应工作正常,并应测取各电动机的运行电流。 试验记录编号: 负荷试运要求 12 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

12.1 危险环境电气装置安装

12.1.1 本条适用于危险环境电气装置安装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 12.1.2 危险环境电气装置安装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见表12.1.2。

表12.1.2 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强制性条文内容 执行内容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验收规范》(GB 50257—1996) 制定安全方面的1.0.7 在扩建与改建工程中,必须遵守生产厂安全生产(运行)规程中与施工有关的安全规定。规定及制度 对重要工序,必须事先规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安全技术措施 2.1.2 防爆电气设备应有“EX”标志和标明防爆电气设备的类型、级别、组别的标志的铭牌,并在铭牌上标明国家指定的检验单位发给的防爆合格证号。 2.1.4 防爆电气设备接线盒内部接线紧固后,裸露带电部分之间及与金属外壳 之间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不应小于表A.0.1(见本部分表B.1)的规定。本质安全电路与非本质安全电路裸露导体之间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不得小于表A.0.2(见本部分表B.2)的规定值。 2.1.5 防爆电气设备的进线口与电缆、导线应能可靠的接线和密封,多余的进线口其弹性密封垫和金属垫片应齐全,并应将压紧螺母拧紧使进线口密封。 2.1.8 事故排风机的按钮,应单独安装在便于操作的位置,且应有特殊标志。 2.2.4 正常运行时产生火花或电弧的隔爆型电气设备,其电气连锁装置必须可靠;当电源接通时壳盖不应打开。而壳盖打开后电源不应接通,用螺栓紧固的外壳应检查“断电后开盖”警告牌,并应完好。 2.6.2 与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配套的关联电气设备的型号,必须与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铭牌中的关联电气设备的型号相同。 2.6.3 关联电气设备中的电源变压器。应符合下列要求: (1)变压器的铁芯和绕组间的屏蔽,必须有一点可靠接地。 “EX”标志、防爆电器设备铭牌 电气间隙 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措施编号: 检查记录编号: 检查记录编号: 爬电距离 进线口密封 检查记录编号: 安装位置 特殊标志 连锁装置 检查记录编号: 警告牌 检查记录编号: 设备选型 检查记录编号: 接地点 检查记录编号: 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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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2.1.2(续)

强制性条文内容 执行内容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验收规范》(GB 50257—1996) 2.6.4 独立供电的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池型号、规格,应符合其电气设备铭牌中的规定,严禁任意改用其他型号、规格的电池。 2.6.5 防爆安全栅应可靠接地,其接地电阻应符合设计和设备技术条件的要求。 2.7.5 粉尘防爆电气设备安装后,应按产品技术要求做好保护装置的调整和试操作。 3.1.3 爆炸危险环境内采用的低压电缆和绝缘导线,其额定电压必须高于线路的工作电压,且不得低于500V,绝缘导线必须敷设于钢管内。 电气工作中性线绝缘层的额定电压,应与相线电压相同,并应在同一护套或钢管内敷设。 3.1.6 爆炸危险环境除本质安全电路外,采用的电缆或绝缘导线。其铜、铝线芯最小截面应符合表3.1.6(见本部分表B.3)的规定。 3.2.1 电缆线路在爆炸危险环境内,电缆间不应直接连接。在非正常情况下,必须在相应的防爆接线盒或分线盒内连接或分路。 3.2.2 电缆线路穿过不同危险区域或界壁时,必须采取下列隔离密封措施: (1)在两级区域交接处的电缆沟内,应采取充砂、填阻火堵料或加设防火隔墙。 (2)电缆通过与相邻区域共用的隔墙、楼板、地面及易受机械损伤处,均应加以保护;留下的孔洞,应堵塞严密。 (3)保护管两端的管口处,应将电缆周围用非燃性纤维堵塞严密,再填塞密封胶泥,密封胶泥填塞深度不得小于管子内径,且不得小于40mm。 3.3.4 在爆炸性气体环境1区、2区和爆炸性粉尘环境10区的钢管配线,在下列各处应装设不同型式的隔离密封件; (1)电气设备无密封装置的进线口。 (2)管路通过与其他任何场所相邻的隔墙时,应在隔墙的任一侧装设横向式隔离密封件。 (3)管路通过楼板或地面引入其他场合时,均应在楼板或地面的上方装设纵向式密封件。 (4)管径为50mm及以上的管路在距引入的接线箱和450mm以内及每距15m处,应装设一隔离密封件。 4.1.2 电气开关和正常运行产生火花或外壳表面温度较高的电气设备,应远离可燃物质的存放地点,其最小距离不应小于3m。 4.2.9 10kV及以下架空线路,严禁跨越火灾危险环境:架空线路与火灾危险环境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杆塔高度的1.5倍。 332

电池选型 检查记录编号: 接地电阻测量 保护调试 电缆、绝缘导线合格证 测试报告编号: 调试报告编号: 绝缘导线敷设 检查记录编号: 截面 检查记录编号: 接线方式 检查记录编号: 电缆封堵方式 检查记录编号: 电缆封堵方式 检查记录编号: 电缆封堵方式 检查记录编号: 密封方式 检查记录编号: 密封方式 密封方式 检查记录编号: 检查记录编号: 密封方式 检查记录编号: 安全距离 检查记录编号: 安全距离 检查记录编号: Q / GDW 248.5 — 2008

12.2 危险环境的接地

12.2.1 本条适用于危险环境中电气装置的接地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 12.2.2 危险环境中电气装置的接地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见表12.2.2。

表12.2.2 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接地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强制性条文内容 执行内容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验收规范》(GB 50257—1996) 5.1.1在爆炸危险环境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金属构架、金属配线管及其配件、电缆保护管、电缆金属护套等非带电的裸露金属部分,均应接地或接零。 5.1.2 在爆炸性气体环境1区或爆炸性粉尘环境10区内所有的电气设备以及爆炸性气体环境2区内除照明灯具以外的其他电气设备,应采用专用的接地线;该专用接地线若与相线敷设在同一保护管内时,应具有与相线相等的绝缘。金属管线、电缆的金属外壳等,应作为辅助接地线。 5.1.3 在爆炸性粉尘环境11区内可采用金属结构作为接地线,但不得利用输送爆炸危险物质的管道。 5.1.6 电气设备及灯具的专用接地线或接零保护线,应单独与接地干线(网)相连,电气线路中的工作零线不得作为保护接地线用。 5.2.1 生产、贮存和装卸液化石油气、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设备、贮罐、管道、机组,利用空气干燥、掺合、输送易产生静电的粉状、粒状的可燃固体物料的设备、管道以及可燃粉尘的袋式集尘设备、其防静电接地的安装,除应按照国家现行有关防静电接地的标准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2)设备、机组、贮罐、管道等的防静电接地线,应单独与接地体或接地干线相连,除并列管道外不得互相串联接地。 (3)防静电接地线的安装,应与设备、机组、贮罐等固定接地端子或螺栓连接,连接螺栓不应小于M10,并应有防松装置和涂以电力复合脂。当采用焊接端子连接时,不得降低或损伤管道强度。 (6)容量为50 m3及以上的贮罐,其接地点不应少于两处,且接地点的间距不应大于30m,并应在罐体底部周围对称与接地体连接,接地体应连接成环行的闭合回路。 (7)易燃或可燃液体的浮动式贮罐,在无防雷接地时,其罐顶与罐体之间应采用铜软线作不少于两处跨接,其截面不应小于25mm2,且其浮动式电气测量装置的电缆,应在引入贮罐处将铠装、金属外壳可靠地与罐体连接。 (8)钢筋混凝土的贮罐或贮槽,沿其内壁敷设的防静电接地导体,应与引入的金属管道及电缆的铠装、金属外壳连接,并应引至罐、槽的外壁与接地体连接。 (9)非金属管道(非导电的)设备等,其外壁上缠绕的金属丝网、金属带等,应紧贴其表面均匀地缠绕,并应可靠地接地 接地检查 检查记录编号: 接地检查 检查记录编号: 接地方式 检查记录编号: 接地检查 检查记录编号: 接地检查 检查记录编号: 接地检查 检查记录编号: 接地检查 检查记录编号: 接地检查 检查记录编号: 接地检查 检查记录编号: 接地检查 检查记录编号: 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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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2.2.2(续)

强制性条文内容 执行内容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验收规范》(GB 50257—1996) (10)可燃粉尘的袋式集尘设备,织入袋体的金属丝的接地端子应接地。 (11)皮带传动的机组及其皮带的防静电接地刷、防护罩,均应接地。 5.2.2 引入爆炸危险环境的金属管道、配线的钢管、电缆的铠装及金属外壳,均应在危险区域的进口处接地。 接地检查 接地检查 检查记录编号: 检查记录编号: 接地检查 检查记录编号: 12.3 危险环境通风

12.3.1 本条适用于危险环境通风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 12.3.2 危险环境通风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见表12.3.2。

表12.3.2 危险环境通风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见表

强制性条文内容 执行内容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验收规范》(GB 50257—1996) 2.4.2 进入通风、充气系统及电气设备内的空气或气体应清洁,不得含有爆炸性混合物及其他有害物质。 2.4.3 通风过程排出的气体,不宜排入爆炸危险环境,当排入爆炸性气体环境2区时,必须采取防止火花和炽热颗粒从电气设备及其通风系统吹出的有效措施。 2.4.4 通风、充气系统的电气连锁装置,应按先通风后供电、先停电后通风的程序正常运作。在电气设备通电启动前,外壳内的保护气体的体积不得小于产品技术条件规定的最小换气体积与5倍的相连管道容积之和。 2.4.5 微压继电器应装设在风压、气压最低点的出口处。运行中电气设备及通风、充气系统内的风压、气压值不应低于产品技术条件中规定的最低所需压力值。当低于规定值时,微压继电器应可靠动作。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在爆炸气体环境为1区时,应能可靠地切断电源。 (2)在爆炸气体环境为2区时,应能可靠地发出警告信号。 2.4.6 运行中的正压型电气设备内部的火花、电弧,不应从缝隙或出风口吹出。 气体清洁度 检查记录编号: 措施 检查记录编号: 电气连锁装置 检查记录编号: 容积检查 微压继电器装设 风压值: 气压值: 调试记录编号: 调试记录编号: 检查记录编号: 检查记录编号: 风压、气压 可靠地切断电源 可靠地发出警告信号 措施 13 交接试验

13.1 交流电动机

13.1.1 本条适用于交流电动机交接试验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 13.1.2 交流电动机交接试验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见表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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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3.1.2 交流电动机试验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强制性条文内容 执行内容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 50150—2006) 6.0.1 1 测量绕组的绝缘电阻和吸收比 测量绕组绝缘电阻和吸收比 绝缘电阻值: 试验报告编号: 吸收比: 13.2 变压器

13.2.1 本条适用于电力变压器交接试验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 13.2.2 电力变压器交接试验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见表13.2.2。

表13.2.2 电力变压器试验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强制性条文内容 执行内容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 50150—2006) 7.0.1 2 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直流电阻 3 检查所有分接头的电压比 直流电阻测量 各分接头的电压比测量 三相接线组别测量 单相变压器引出线的极性测量 绝缘电阻测量 8 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绝缘电阻、吸收比或极化指数 极化指数测量 吸收比测量 绝缘电阻值: 极化指数: 吸收比: 试验报告编号: 试验报告编号: 直流电阻值: 试验报告编号: 试验报告编号: 4 检查变压器的三相接线组别和单相变压器引出线的极性 13.3 电抗器及消弧线圈

13.3.1 本条适用于电抗器及消弧线圈交接试验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 13.3.2 电抗器及消弧线圈交接试验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见表13.3.2。

表13.3.2 电抗器及消弧线圈试验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强制性条文内容 执行内容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 50150—2006) 8.0.1 2 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绝缘电阻、吸收比或极化指数。 绝缘电阻测量 吸收比测量 极化指数测量 绝缘电阻: 吸收比: 极化指数: 试验报告编号: 13.4 互感器

13.4.1 本条适用于互感器交接试验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 13.4.2 互感器交接试验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见表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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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3.4.2 互感器试验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强制性条文内容 执行内容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 50150—2006) 9.0.1 1 测量绕组的绝缘电阻 9.0.1 7 检查接线组别和极性 9.0.1 8 误差测量 绝缘电阻测量 接线组别测量 极性测量 误差测量 绝缘电阻: 试验报告编号: 试验报告编号: 误差值: 试验报告编号: 13.5 真空断路器

13.5.1 本条适用于真空断路器交接试验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 13.5.2 真空断路器交接试验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见表13.5.2。

表13.5.2 真空断路器试验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强制性条文内容 12.0.1 2 测量每相导电回路的电阻 12.0.1 3 交流耐压试验 执行内容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 50150—2006) 回路电阻测试 交流耐压试验 回路电阻值: 交流耐压值: 试验报告编号: 试验报告编号: 13.6 SF6断路器

13.6.1 本条适用于SF6断路器交接试验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 13.6.2 SF6断路器交接试验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见表13.6.2。

表13.6.2 六氟化硫断路器试验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强制性条文内容 执行内容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 50150—2006) 13.0.1 2 测量每相导电回路的电阻 13.0.1 12 测量断路器内SF6气体的含水量 13.0.1 13 密封性试验 回路电阻测量 含水量测量 气体泄漏检测 回路电阻值: 微水含量: 试验报告编号: 试验报告编号: 试验报告编号: 13.7 SF6封闭式组合电器

13.7.1 本条适用于SF6封闭式组合电器交接试验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 13.7.2 SF6封闭式组合电器交接试验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见表13.7.2。

表13.7.2 六氟化硫封闭式组合电器试验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强制性条文内容 执行内容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 50150—2006) 14.0.1 1 测量主回路的导电电阻 336

回路电阻测量 回路电阻值: 试验报告编号: Q / GDW 248.5 — 2008

表13.7.2(续)

强制性条文内容 执行内容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 50150—2006) 2 主回路的交流耐压试验 3 密封性试验 4 测量六氟化硫气体含水量 交流耐压试验 气体泄漏检测 含水量测量 交流耐压试验值: 微水含量: 试验报告编号: 试验报告编号: 试验报告编号: 13.8 电力电缆

13.8.1 本条适用于电力电缆交接试验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 13.8.2 电力电缆交接试验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见表13.8.2。

表13.8.2 电力电缆线路试验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强制性条文内容 18.0.1 1 测量绝缘电阻 18.0.1 5 检查电缆线路两端的相位 执行内容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 50150—2006) 绝缘电阻测量 电力电缆相位检查 绝缘电阻值: 检查结果: 试验报告编号: 试验报告编号: 13.9 避雷器

13.9.1 本条适用于避雷器交接试验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 13.9.2 避雷器交接试验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见表13.9.2。

表13.9.2 避雷器试验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强制性条文内容 执行内容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 50150—2006) 21.0.1 1 测量金属氧化物避雷器及基座的绝缘电阻 避雷器绝缘电阻测量 基座绝缘电阻测量 避雷器绝缘电阻测量值: 基座绝缘电阻测量值: 试验报告编号: 13.10 架空线路

13.10.1 本条适用于1kV以上架空线路交接试验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 13.10.2 1kV以上架空线路交接试验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见表13.10.2。

表13.10.2 1kV以上架空线路试验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强制性条文内容 执行内容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 50150—2006) 25.0.1 1 测量绝缘子和线路的绝缘电阻 3 检查相位 绝缘子绝缘电阻测量 线路绝缘电阻测量 相位检查 绝缘电阻值: 试验报告编号: 绝缘电阻值: 检查记录编号: 13.11 接地

13.11.1 本条适用于接地装置交接试验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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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1.2 接地装置交接试验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见表13.11.2。

表13.11.2 接地装置试验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强制性条文内容 执行内容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 50150—2006) 26.0.1 2 接地阻抗 阻抗测试 阻抗值: 试验报告编号: 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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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低压电气设备安装强制性条文引用表

表A.1 母线最小电气间距(GB 50254—1996表2.0.4)

额定电压 /V U≤500 500<U≤1200 最小电气间隙 /mm 10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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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强制性条文引用表

表B.1 增安型、无火花型电气设备不同电位的导电部件之间的

最小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GB 50257—1996表A.0.1)

额定电压 /V 12 24 36 60 127 220 380 660 1140 3000 6000 10 000 最小电气间隙 /mm 2 3 4 6 6 6 8 10 18 36 60 100 最小爬电距离 /mm Ⅰ 2 3 4 6 6 6 8 12 24 45 85 125 Ⅱ 2 3 4 6 7 8 10 16 28 60 110 150 Ⅲ 2 3 4 6 8 10 12 20 35 75 135 180 注:1. 设备的额定电压,可高于表列数值的10%。 2. 装入灯座中的额定电压,不大于250V的螺旋灯座灯泡,对于a级绝缘材料最小爬电距离可为3mm。 3. 表中的Ⅰ、Ⅱ、Ⅲ为绝缘材料相比漏电起痕指数分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通用要求》的有关规定。Ⅰ级为上釉的陶瓷、云母、玻璃;Ⅱ级三聚腈胺石棉耐弧塑料、硅有机石棉耐弧塑料;Ⅲ级为聚四氟乙烯塑料、三聚腈胺玻璃纤维塑料、表面用耐弧漆处理的环氧玻璃布板。 表B.2 本质安全电路与非本质安全电路裸露导体之间的 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GB 50257—1996表A.0.2)

额定电压峰值 /V 60 90 190 375 550 750 1000 1300 1550 340

电气间隙 /mm 3 4 6 6 6 8 10 14 16 胶封中的间距 /mm 1 1.3 2 2 2 2.6 3.3 4.6 5.3 爬电距离 /mm 3 4 8 10 15 18 25 36 40 绝缘涂层下的爬电距离 /mm 1 1.3 2.6 3.3 5 6 8.3 12 13.3 Q / GDW 248.5 — 2008

表B.3 爆炸危险环境电缆和绝缘导线线芯最小截面(GB 50257—1996表3.1.6)

线芯最小截面面积 /mm2 爆炸危险环境 电力 1区 2区 10区 11区 2.5 1.5 2.5 1.5 铜 控制 2.5 1.5 2.5 1.5 照明 2.5 1.5 2.5 1.5 电力 × 4 × 2.5 铝 控制 × × × 2.5 照明 × 2.5 × 2.5 注:表中符号“×”表示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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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izp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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