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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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防治水组织机构及各级岗位责任制

一、组织机构 矿成立探放水领导组: 组 长:杨 智(矿长)

常务副组长:吴小明(总工程师)

副组长:展成新(安全副矿长) 崔继社(生产副矿长)

孙元成(机电副矿长) 吴大胜(总工程师) 孟庆军(经营副总)

成 员:梁立臣(技术科科长) 段世文(调度室主任) 孙根亮(机电科科长) 郭怀林(安监科科长) 魏 东(探放水队队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科

办公室主任:梁立臣 副主任: 高延桐

技术员: 赵 龙、吴国明 科员: 刘春雨、张占明 二、探放水队伍成员 队 长:魏 东 技术员:张 伟

队 员:曹 志、石 宁、龚长青、李卫军、李 翔、 刘 东、王 杰、马金山、赵作永、谢 旺、 王明亮、郭令年、孙启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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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相关人员岗位责任制 (一)、矿长岗位责任制

1、矿长是矿井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矿防治水负全面责任。

2、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及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建立专门防治水机构,并配备专业技术人员。

3、经常听取矿总工程师和业务主管部门对防治水工作规划、计划和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并落实。

4、负责组织实施每年雨季“三防”的救灾演习。 5、对煤矿水害隐患要及时组织处理。发生伤亡事故时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采取积极稳妥的措施,立即组织抢救,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严禁迟报、谎报、瞒报各类伤亡事故。

(二)、矿总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1、矿总工程师在矿长的直接领导下,对矿井防治水工作负直接责任。

2、对全矿防治水相关技术负责人的管理到位,确保技术管理体系畅顺。

3、每月初组织召开一次防治水专项会议,协调和解决防治水工作方面的难点和问题,总结上个月全矿涌水量变化和防治水所取得的成绩和不足,并对本月的防治水工作做好计划。

4、组织编制和检查防治水工程及防断层水、防老空水煤(岩)柱的设计。

5、组织制定并审批防治水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时审批各种施工措施,为科学施工提供可靠依据。

6、负责主持制定煤矿防治水工作计划和防治水工程作业规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违章指挥、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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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者进行教育和处罚。

7、经常深入生产第一线,认真检查督促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止安全生产失控和漏管。

8、推广应用防治水方面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把技术创新作为我矿技术发展的一种内在动力。对专业技术工作重点跟踪,组织技术攻关。

9、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防治水科技评比活动。每年底对矿本年度的科技项目,优秀设计及做出发明创造的科技人员进行评比并表彰,调动广大技术人员钻研技术的积极性。

10、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和《煤矿防治水规定》要求,负责制定每年的防治水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三)、安全副矿长岗位责任制

1、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分管范围内的防治水相关工作,并负领导责任。

2、组织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等有关防治水的政策、方针、法规和条例规定。

3、监督《防治水设计》、《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和执行。

4、负责学习上级下达的防治水方面有关技术政策、指令、细则、通报和措施等,并组织实施。

5、监督防治水工程的施工进度和质量。

6、组织召集各科室、各施工单位研究安全生产过程中防治水工作存在的问题与薄弱环节,并制定改进措施,同时将实施情况向矿长报告。

7、负责监督调度室、机电科、防治水办公室等相关单位的工作,负责做好对职工的防治水安全培训工作。

8、协助矿长落实相关人员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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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生产矿长岗位责任制

1、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分管范围内的防治水相关工作,并负领导责任。

2、负责检查所有分管的综采队、综掘队等相关单位的防治水工作,督促防治水工程的实施等。

3、经常深入井下,及时掌握各采掘队和各采区的防治水情况,合理安排生产,保证矿井的安全生产。

4、认真做好全体职工的思想工作,教育职工认真学习三大规程,使每个职工对防治水工作有高度的认识。

5、水害事故发生后,负责参加事故的抢救和追查分析处理工作。

6、组织参加矿井灾害事故的抢救工作和生产事故的追查、分析处理工作。

7、协助矿长落实相关人员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五)、机电副矿长岗位责任制

1、在矿长的领导下,对矿井排水设备和供电安全管理工作负主要责任。

2、对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及公司有关制度要求的矿井排水系统、排水设备、设施等责令其不得投入使用。

3、为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探放水设计方案的编制提供相关资料,并进行审查。

4、负责对水泵、水管、闸阀、配电设备和输电线路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排放水系统的正常运行。

5、在每年雨季前,对矿井上、下排水系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修,确保排水系统的正常运行。

6、在每年雨季前,与防治水办公室组织一次联合防排水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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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

7、发生水害事故后,负责对机电设备和工程的抢险、抢修等恢复工作,保证抢险救灾顺利进行。

8、协助矿长落实相关人员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六)、经营副总岗位责任制

1、保证防治水工作的物资的落实工作。

2、保证防治水资金的落实,督促物资供应科对排水设备与探放水设备的购臵工作。

3、雨季期间,负责防汛物资的购臵及管理工作。 (七)、地测防治水副总岗位责任制

1、在矿长和矿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对防治水工作负管理责任。

2、负责对探放水队进行直接管理。

3、认真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等有关防治水的政策、方针、法规和条例等规定。组织全科室成员全面完成各项防治水工作。

4、组织编制全矿防治水中长期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5、组织分析矿井水文情况,掌握矿井涌水动态和变化规律,参加解决水患措施的制定。

6、配合总工定期组织召开防治水会议和全矿防治水专项检查。

7、负责完善地表水体、气象资料等情况的调查观测工作,负责井下各观测点的涌水量观测工作,并将观测结果建立涌水量观测台帐。

8、经常深入现场,掌握第一手防治水资料,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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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参与探放水设计的审查工作,对其中有关防治水方面的内容进行审查。

(八)、调度主任岗位责任制

1、在矿长、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协调全矿防治水相关工作。 2、落实上级防治水相关文件、政策、法律、法规及指令等。 3、负责按照《灾害预防处理计划》、《水害应急救援预案》和《水害现场处臵方案》组织安全应急处理。

4、参与探放水设计的审查工作,对其中有关防治水方面的内容进行审查。

5、有权按水害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和规定,采取有效地措施处理发生的应急事件,然后逐级进行汇报,并协助进行处理。

6、水害事故发生后,负责向矿防治水领导报告现场情况,并组织人员向下面传达防治水领导组的各项处理措施和命令。

(九)、地测防治水办公室主任岗位责任制

1、在矿总工程师和地测防治水副总的领导下,对防治水工作负全面责任。

2、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的技术政策和规定,组织全科室成员全面完成各项防治水工作任务。

3、组织编制矿井年度计划和年、季、月的采掘工作面水害预报,并下发至相关单位。

4、组织分析矿井水文情况,掌握矿井涌水动态和变化规律,参加解决水患措施的制定。

5、负责井下防治水的安全工作,定期召开防治水会议,定期组织全矿防治水专项检查。

6、组织开展地表水体、气象资料等情况的调查观测工作,负责井下各观测点的涌水量观测工作,并将观测结果建立涌水量观测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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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负责管理防治水办公室日常工作,并负责做好钻孔的验收工作。

(十)、防治水技术人员岗位责任制

1、在办公室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做好分管的水文地质技术工作。

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政策和规程,执行公司技术管理规范和本矿防治水工作管理办法,分担全矿水文地质技术或管理工作。

3、协助办公室主任组织开展地表水体、降雨量的调查观测工作,负责井下各观测点的涌水量观测工作,并将观测结果建立涌水量观测台帐。

4、协助办公室主任组织每月的防治水专项检查工作,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向分管矿领导及办公室主要领导汇报,确保矿井安全正常生产。

5、负责对矿井各采掘生产头面进行水害分析的预测预报,对存在水害威胁的头面提出整改意见。

6、负责给探水队、掘进队下发每次钻探预计施工的超前钻孔通知单,并及时掌握钻探数据,汇报于分管领导。

7、协助办公室主任做好水文地质补充勘探设计工作。 8、负责矿井充水性图等各种图表的填汇工作,及时绘制修改水文地质图纸。

9、不断总结矿井水文地质变化规律,积极探索矿井防治水的有效办法。

10、负责提供公司及市、区相关管理部门季度、半年、年度达标检查所需的各种防治水资料。

11、积极学习文化科学知识,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参与技术革新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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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钻探人员岗位责任制

一、队长岗位责任制

1、队长在主管科室的领导下,对探放水等工作负全面责任。 2、负责编制钻探生产计划,设备材料使用计划,搞好钻探衔接。熟悉本专业的各种施工设备性能和工作程序,能够协调组织生产,按时完成任务。

3、搞好施工现场的隐患排查,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 二、技术员岗位责任制

1、在主管科室和队长的领导下,负责钻探队的技术工作。 2、负责编制探放水设计工作,做好宣传、贯彻和落实工作。 3、负责对每次钻探后的实际数据汇报与防治水办公室技术员,并提供施工超前钻孔记录表。

4、深入现场,及时解决钻探施工过程中的技术问题,保证钻孔施工质量,预防孔内事故。

5、负责探放水牌版的填写与管理工作。 6、做好职工的专业培训和安全培训工作。 三、钻探工岗位责任制

1、在队长和技术员的领导下,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详细做好钻探进尺、涌水、岩心的记录工作。 3、努力保证施工质量,保证原始记录的准确性。 4、做好设备的正常维护修理工作,保证设备的完好。 5、积极学习新技术、新方法,改进钻探工艺,提高钻进效率。

(十二)、相关科室人员岗位责任制

1、机电科负责矿井各排水点、水平排水系统排水设备的选型、安装、维护及主要排水系统的排水能力测试等工作。负责对各水平变配电、泵房的监督管理工作,保证水泵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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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调度室负责协调井下生产运输,保证防治水设备、材料运输畅通,负责全矿公共区域内的水沟、沉淀池责任区的划分,制定清仓计划,并按时安排清仓队伍,保证水仓的空仓容量经常保持在有效容量的50%以上,督促水沟的清理工作。

3、供应部门负责防治水排水设备的购臵,并配合机电科做好购臵排水设备的选型工作。

4、运输队负责防治水物资的运输工作,遇紧急情况,必须想方设法保证防治水抢险物资能及时运送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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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生产安全联系制度

1、生产技术科、安全等部门互相协作,互相配合,互相监督。有关业务联系必须通过书面形式(委托书)和会议制度进行。通过会议的业务联系,应有详实的会议纪要。

2、设计或其它部门需要地测组提供资料时,必须事先联系,提交委托书,并由总工程师签字。地测组应按以下规定时间提交: (1)矿井技术改造、扩建、水平延深等设计所需的地质测量资料,应在设计前三至五年通知地测组,地测资料应在设计前半年交付。

(2)采区设计所需的地质测量资料至少应在设计前二年通知地测组,地质测量资料在正式设计前三个月交付。

(3)回采工作面所需的地质测量资料,应在采面掘出来后五天内交付。

(4)掘进各类巷道所需的地质测量资料,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地测组,地质测量资料在设计前十五天内交付。

(5)零星工程设计所需的地质测量资料须事先联系,商定提交期限。

(6)重要井巷贯通工程,设计部门应提前向地测组提供设计图,并在总工程师主持下,通过业务会议共同确定贯通允许偏差,保证地测组有足够的测量时间。 3、地测组与施工单位的业务联系:

(1)地测组必须向施工区队提供掘进地质说明书,作为编写作业规程和施工的地质依据。

(2)各类巷道开口,需提前三天填写委托书,通知地测组准备资料,以便按要求放线。停头或复工应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地测组,地测组应及时准备测定停头位臵,并填绘在图纸上。 (3)施工单位必须妥善管理和正常交接各类巷道的中、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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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志,遇有损坏或疑问时,应及时通知地测组进行检校。 (4)在测量给线、地质调查和超前钻探时,施工单位应密切配合,提供方便。地测组应随时把获得的情况通知施工和有关单位。

(5)当掘进巷道将要透巷或进入危险区前,地测组必须按规定的安全距离,用通知单形式通知施工单位及有关部门。安全距离规定如下。

①贯通工程两工作面间的距离在岩巷中剩下20米,煤巷中剩下40米(快速掘进应于贯通前两天),在剩余20m时坚持每天下发贯通通知单;

②距积水实际边界20米,必须超前探放水; ③石门掘进距煤层10米。

4、地测组与回采单位的业务联系:

(1)地测组必须向回采部门提供回采地质说面书,作为编制作业规程的依据。

(2)回采工作面的进度,应由回采单位配合地测组按规定进行测量,并以地测组的数字为准。

(3)实际采高、浮煤、煤柱尺时应以地测数字为准,不符合设计规定时,应及时通知回采单位并向总工程师汇报。 (4)对回采工作面的各种停采线,由地测组依据设计在现场标定出来,其他人不得擅自更改。

5、地测组必须切实做好采掘工作面的地质和水害的预报及探放水工作:

(1)根据年度计划,结合地质及水文地质资料,全面分析地质及水害因素,提出地质及水害分析预报和预测图,做到每年、季、月都有预报,要逐月进行检查并及时验证其预报的准确性。 (2)分析、研究顶板、导水裂隙带范围内含水层,底板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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赋存高压岩溶或裂隙含水层以及断层带的富(导)水性等特征,预测有突水可能的危险区,及时提出预防措施和建议。 (3)查明积水老硐、老塘和废弃井巷,并在采掘工程图上标明积水老空区的警戒线。当采掘工作面进入警戒线时,必须向有关部门发送通知单超前探放水,在保证积水已放净后,才允许继续采掘。

(4)查明开采水平以上受采动影响范围内的含水层和隔水层的岩性特征、水位、水量、水质等情况。

(5)查明采掘范围内所有穿越煤层顶、底板富含水层的钻孔,核查其封孔报告书或封孔资料,并建立台账。在采掘工作面与钻孔相遇前,(距离不小于20米)应向有关部门发送通知单,提前做好防突水措施。

(6)做好雨季三防工作,在雨季到来前应对地表季节性河床、山沟及河谷区、露头小井、地表裂隙等进行全面检查,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治地面水灌入。

6、地测组应做好业务保安工作,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矿井地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以及《煤矿测量规程》等规程中有关地质测量方面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本制度未尽之处,应以以上各规程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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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专业隐患排查制度

1、严格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测量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及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规定,做好本专业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2、每月由矿总工程师组织生产技术科、安全科、各区队、调度室等部门召开一次防治水专题会议,研究解决防治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进行水害预测,对本月施工的逐头、逐面的水情、水害分析排查,研究矿井、采区、工作面防治水方案及措施并对上月水害预测评价效果进行总结。

3、每月由矿总工程师牵头组织一次井下水害隐患排查,检查出的问题按“五落实”原则进行整改。

4、对矿井涌水适时进行观测,每月组织三次井下测水,并对井下水文钻孔进行观测。

5、对有水害威胁的地段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物探先行、钻探验证、化探跟进。有突水危险时采取相关措施,确认无危险并采取适当防范措施(具有完善的排水系统或泄水系统)后,方可进行生产及施工,坚持临时预报、月预报和年报制度,不定期对预报内容矿有关单位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和检查。

6、在有突水危险的地方,应设臵水患检测及通讯联络系统,以便及时发现突水征兆和制定处理对策。

7、要按《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设臵安全出口,并规定避灾路线,设臵路标,并且要让全体井下职工都能熟悉它,以便一旦突水,能够安全撤离,避免意外伤亡事故发生。

8、井下防治水及测水设施,未经矿总工程师同意,不得随意拆除或破坏。

9、沿老空区掘进巷道时,施工单位必须编制专门的探放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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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边探边掘,保证安全生产。

10、钻孔终孔由防治水办公室组织“五人连锁”验收。 11、要定期、不定期对井下全部排水设备全面检修一次,对所有工作泵和备用泵进行一次联合排水试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井下所有水仓、水沟等雨季前必须彻底清理一遍。 12、对本矿井上、井下防治水设计,长远和年度防治水安全技措计划进行检查和落实。

13、做好预测预报工作,提前编制采区设计、采掘工作面设计需用的地质说明书,对和安全生产有密切关系的水、火、瓦斯、顶板和地质构造等资料进行认真分析和研究,要尽量做到准确可靠,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14、隐患排查的内容为: (1)是否编制了年度防治水计划 (2)是否编制有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3)年度防治水计划是否得到有效落实

(4)是否按《煤矿防治水规定》留设防水煤柱,并建立有断层煤柱留设台账

(5)及时填绘、修改采掘工程平面图和充水性图 (6)是否建立有老空积水、断层、封闭不良钻孔台账 (7)在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存在水害威胁或接近积水区掘进时,是否编制有超前探放水措施

(8)对探放水施工情况是否进行了验收

(9)是否及时编制了月度水害预测评价和各类临时地质预报。地质预报是否及时发放到生产、调度、安检部门和施工区队 (10)工作面过钻孔时是否编制有超前探放水措施 (11)工作面过落差20m左右的断层时,是否编制有探测断层导水性的措施,制定过断层防治水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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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采掘工作面施工过程中,发现水害隐患,是否及时发放临时水害预报

(13)排查采掘工作面排水管路是否满足要求,排水系统是否健全;水仓、水沟的清理情况等

(14)各排水地点的排水设备、排水系统、供电系统完好情况

(15)探放水的采掘工作面,是否按照探放水专项措施要求进行探放水

(16)在采掘工作面接近采空区积水时,巷道接近含水断层、陷落柱时,采掘工作面接近未封闭或封闭不良导水钻孔时,是否编制有探放水措施

15、“雨季三防”期间的水害隐患排查制度 (1)“雨季三防”由矿防治水办公室牵头组织。

(2)每年度4月底雨季来临之前须对采空区地表塌陷坑、裂缝、地表积水等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调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在雨季前后,要安排人员对地面防排水情况及井下各个工作地点的涌水量变化情况进行观测,对地面的防洪沟要进行水位观测。

(4)雨季三防期间,由防治水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安检科、机电科、供应科、技术科、调度室、行政办公室等部门参加,每月对矿井地面供电系统、通讯系统、排水设施、防雷电装臵等进行全面排查一遍,发现问题及时安排处理。

(5)雨季前,要对矿井排水设备和供电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修,清挖水仓、水沟和沉淀池。

(6)储备足够的抢险物资、设备并组织抢险队伍。 (7)完善水害应急预案,并进行避灾演习。

(8)矿井各地面设施、设备要进行防雷电检测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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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雨季前要进行排水系统的联合试运转。

(10)地面矿区发生大到暴雨时,由矿井防治水领导小组安排及时对地面工业广场周围防排水情况及井下各工作地点涌水量变化情况进行排查,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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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预报、跟踪管理、检查等技术管理制度

(一)、水害预报制度

1、遵循“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实行“查、探、放、截、堵、排”综合防治水措施。 2、根据年度、月度生产计划,分析水文地质资料,编制年度预报,预测可能发生的水害的地点及水害类型。

3、所编制地质及水文地质预报,经总工程师审查后,发放施工区队,以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水灾事故的发生。

4、在采掘工作面接近采空区积水时,巷道接近含水断层、陷落柱时,采掘工作面接近未封闭或封闭不良导水钻孔时,在采掘工作面到达探水位臵前,生产技术科发放水害预报,进行探放水。

5、根据采掘工作面进程,调查分析采掘工作面前方的水文地质情况,发现水害隐患,及时发放临时水害预报。 (二)、跟踪管理、检查制度

1、对矿井所查出水害隐患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在规定期限内是否对水害隐患进行整改或整改是否到位,整改不到位的对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处罚。

2、检查进入积水警戒线是否执行边探边掘。

3、在井下探放水期间,防治水小组成员对其跟踪、监督实施,检查探放水是否执行探放措施。

4、对采掘工作面排水地点排水设施,检查排水能力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是否整改。在规定期限内水仓、水沟是否清挖好。

5、井下探放水结束后防治水办公室要进行验收,确认水害消除后方可恢复生产,不能擅自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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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施工条件、延误工作的对责任单位处罚1000元。

第十四条 对在地质预测预报工作中作出贡献的单位及个人进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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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矿井地测防治水资料、技术报告等审批制度

1、地测图纸、资料都要经过逐级审查、签字后方可复制、发放或上报。

2、地测资料必须有两人计算,校对,并做到当日测量,当日计算,当日绘图。

3、凡对外提供的各类地测资料、图纸必须有编制,科长,矿总工程师审查签字后方能提供使用。

4、生产补堪报告、工程或水文地质报告、采区地质说明书经矿总工程师审查后,报公司审批。回采、掘进地质说明书由主管科长审查后,报矿总工程师审批。

5、储量及三量月、季、年报必须经主管科长审核后,报矿总工程师、矿长审查后方可上报。矿井储量核实报告由矿总工程师组织业务科室审查后,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批上报。

6、煤炭储量的注销、报损、地质损失和储量转出,按国家现行规程规定的程序报批。

7、各种矿图必须由主管科长审核后,报矿总工程师审批。月验收进尺报表须经主管科长审查后报出。煤场库存量由主管科长审查后报矿长审批后报出。

8、所有探放水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经矿总工程师审核签字后方可生效、实施。

9、采区地质说明书的编制,经矿总工程师审查后,报公司由安全生产部门负责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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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各阶段及工作面,回采或掘进地质说明书,由主管科长审查后报矿总工程师审批。

11、工程或水文地质报告,经矿总工程师审查后报公司安全生产部审查。

12、生产补充勘探报告,凡委托勘探队施工补充勘探项目,由矿编制计划报公司批准。矿自行施工的小型补堪项目,由矿总工程师批准。

13、煤炭储量的注销、报损、地质损失和储量转出按储量管理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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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及考核制度

(一)、工作质量

1、严格按照地测防治水质量标准化标准开展工作。 2、按计划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满足生产需要。 3、无直接重大工程责任事故。 4、地质资料提供及时、准确、可靠。

5、地质、水文预报做到年报、月报和临时性预报相结合,保证煤矿正常、安全生产。

6、测量中腰线标定及时、准确,贯通测量精度合格,井上、下控制系统健全、完整,精度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二)、事故分析制度

1、凡发生地测防治水事故,应由生产技术科组织安检、调度等单位及时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拿出处理意见。 2、凡因地质预报不准确而发生透水事故,由生产技术科负责追查。

3、凡因测量不准确而造成事故,由生产技术科负责追查。 (三)、考核制度

1、对地测工作认真负责,避免地测事故的个人,矿根据贡献大小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

2、对玩忽职守造成责任事故的个人,矿根据情节给予一定的处罚和通报批评,或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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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地测防治水的实施细则和技术补充规定 为了更好的贯彻执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指定的《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及考核评级办法》、山西省煤炭工业局制定的《山西省国有煤矿生产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做好我矿地测防治水质量标准化工作,进一步提高我矿地测防治水工作质量和管理水平,更好的为矿井安全生产服务,根据我矿实际情况制定了《白芦煤矿地测防治水质量标准化实施细则》,具体细则如下。

第一条 地质测量防治水工作是煤矿安全生产过程中的一项基础工作,也是矿井质量标准化的一个组成部分,为了进一步提高我矿防治水工作质量和管理水平,适应当前白芦煤矿地测工作现状,更好的为矿井安全生产服务,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地测防治水质量标准化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建立健全各项地测防治水规章制度,并认真组织落实。 2、每年1月10日前上报上年度地测防治水工作总结和本年度工作计划,由公司组织专业人员对本年度地测防治水工作计划进行审查批复。

3、地测防治水质量标准化按季度考核,在考核期间发生突水事故、重大井巷工程贯通事故及透巷伤亡事故,取消评级资格。

第三条 地质基础工作

1、采区地质说明书、工作面掘进地质说明书和工作面回采地质说明书必须按规程规定和由设计部门提交并经总工程师签字批准的“委托书”要求的时间完成编制工作,采区地质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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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与采区设计一同报公司审批。

2、正在掘进的《工作面掘进地质说明书》和正在回采的《工作面回采地质说明书》按照规定格式编制。为了使用方便,要求煤层底板等高线、顺槽和切眼剖面、综合柱状、地质说明书等内容反映到一张图上,图名定位“×××工作面掘进(回采)地质说明书”。

3、工作面回采结束后要在一个月内完成采后总结,并报矿总工程师审批后归档。采区结束后要进行采后总结。 第四条 地质图件及其系统管理

1、地质基本矿图(5种):矿井地形地质图或基岩地质图、矿井可采煤层底板等高线图及储量计算图、矿井煤系地层综合柱状图、矿井地质剖面图、煤岩层对比图等要求对有变化的矿图每季度进行更新一次。

2、采区地质图(1:2000):有采掘活动的“采区煤层底板等高线图”,每月5日前必须对相关图件进行更新。采区日常工作图要根据井下实际收集到的地质资料,及时填到图纸上。 3、工作面图(1:1000):各工作面煤层底板等高线图要根据井下收集的地质资料在当天进行填图、分析、修改相关内容。每月5日前必须对当月图纸进行更新。 第五条 地质成果及地质预报

1、《山西省生产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中要求的技术成果资料不准缺项,内容齐全,图文数字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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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原始记录要有专用记录本,有目录、索引、页码、记录内容齐全,字迹、草图清楚,数字无涂改。

3、地质预报要有年报、季报和月报,年报可以编制在审批的年度工作计划中,地质水文预报通知书(临时预报)下发及时,内容全面、准确,满足矿井安全生产需要。 第六条 测量基础工作

1、井上、下控制系统健全、完整,施测方法,成果精度必须符合国家行业规程规定的要求,导线点密度能够满足矿井生产实际需要。其中井下控制必须按规程规定敷设相应等级导线并及时进行检查测量和导线延伸。

2、井下各等级导线延伸前的检查测量必须符合规程规定的要求后方可继续向前延伸。

3、巷道中、腰线标定及时、准确,无工程责任事故。 4、坚持对临近施工、贯通、穿越、透老塘、开口、停掘、停采线以及工程进度等的测量预报或通知单制度。其中贯通通知单要求岩巷必须提前20m,综掘工作面提前40m发送相关施工单位、矿分管领导及技术、调度、安全、通风等矿属职能部门。工程设计施工距离本身就小的巷道(岩巷≤20m,煤巷≤30m),开口放线或施工前必须首先发送贯通通知单。临近施工、穿越、透老塘等必须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发送安全通知单。 5、巷道贯通后,重要方向的误差(中、腰线接合差)必须符合规程规定的要求并能满足工程设计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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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大型贯通测量工程(≥3000m)必须进行贯通测量设计(含贯通测量误差预计),并将设计(含误差预计)报公司安全生产部审批。贯通后必须进行技术总结。经过审批的贯通测量设计(含误差预计)和技术总结必须进行归档。

第七条 测量技术成果资料(仪器卡片、报表和资料)管理工作

1、矿井必须具备以下计算成果资料或台账 ①地面等级控制网和近井点坐标计算成果及台账 ②井下、下水准测量计算成果及台账

③井上、下导线点(含光电导线)计算成果及台账 ④联系测量成果资料及台账 ⑤陀螺仪定向计算成果台账

⑥贯通测量导线计算成果及台账(可与?合并,但大型贯通测量要单独建立) ⑦工程标定解算台账

2、矿井必须使用正规的、专业的地面、井下外业记录本,具体包括如下:

①经纬仪导线测量量记录本 ②水准测量记录本 ③联系测量记录本

④井巷施工标定记录本(普通巷道标定放线可与?合用,但必须想死抄录标定数据并记录标定结果;地面、井下重要工程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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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工作,必须使用专门的标定记录本)。

记录本内容齐全,书写工整,草图清楚,数字无涂改。 3、测量资料的管理必须符合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必须符合防火、防水、防盗、防虫、保密等要求。各种等级的坐标成果、高程成果、各种比例尺的地形图(含井田区域地形图、井上下对照图等)均应划分保密等级(绝密、机密、秘密),并加盖相应密级的图章。

4、测量资料的管理必须建立具有矿分管领导签字批准的发放登记、借阅登记等完善的资料管理制度。

5、所有测量资料(含图纸)必须有编号、有目录、有索引、查找方便、快捷,并且内容完整、不缺页、外观整洁、有条件可以试验微机建立资料管理数据库,但必须有测量资料以及索引、目录的打印本。

6、所有计算台账(含标定计算台账、坐标计算台账、高程计算台账等)本身除有编号、目录外,还必须具有起算数据来源、原始记录来源(或计算数据来源)、测量(或标定)地点、测量日期、计算者签名、计算日期、校对者签名、校对日期、示意图等内容。

7、所有成果台账本身,除有编号、目录外,还必须具有成果来源、地点、测量日期、整理者签名、整理日期,校对者签名、校对日期、示意图等内容。

8、所有原始记录本身除有编号、目录外,还必须具有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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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标定)地点、测量人员签名、记录着签名、记录本检查人员签名、测量日期、使用的仪器、工具型号(或编号(、示意图等内容。

9、具有内容齐全的仪器检校卡片和台账,卡片必须详实记录仪器目前的状态,各种精度指标、维修、送检或常规项目自检自校后的结果。卡片内容及时填写更新。

10、矿测量部门还必须建立《井巷工程施工进度测量验收报表》台账。

11、矿测量部门还必须建立《井巷工程施工(贯通)报表》台账。

第八条 测量基本矿图和生产交换图

1、煤矿八大基本矿图,包括新作的数字化矿图,内容必须齐全,填图必须及时。矿图的比例、内容、精度必须按《煤矿测量规程》第六篇第二章第230条--第238条的要求进行绘制和标注。

2、基本矿图的填图每月必须进行一次更新工作。 3、1:2000和1:5000的数字化采掘工程平面图,填绘更新及时,于每月5号前对领导办公室图纸进行上图绘制工作。 第九条 地表移动及沉降观测工作

1、矿井每年1月底前向公司安全生产部上报《地表移动及沉降观测工作计划》,包括工业广场重要建(构)筑物的沉降观测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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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矿井每年2月15号前将《地表移动及沉降观测工作计划》中所列的新的采煤工作面地表移动观测站设计上报公司安全生产部审批、存档。

3、矿井建立的采煤工作面地表移动观测站,必须严格按《煤矿测量规程》、《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程》的要求进行观测站设计、采前全面观测、采动过程中的各项观测、采后全面观测工作。

4、观测工作已完成的地表移动观测站,必须做好相应的技术成果总结,得出各种岩层及地表移动参数,并上报公司安全生产部。

第十条 防治水工作

1、新开拓采区必须进行三维地震勘探,查清区内地质构造,将物探成果及时反映到煤层底板等高线图和采掘工程平面图上,设计大中型断层防水煤柱并报公司审批。

2、根据现有地质条件,在巷道穿过断层或其它异常区、沿空掘巷的积水区、有出水可能的钻孔前,必须编制探放水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有突水危险的掘进工作面要采用物探和钻探进行超前探测,探测地点水不能自流时,在超前钻探之前必须安装足够排水能力的排水设备。

3、工作面在回采之前,要进行井下物探,查清煤层底板赋水情况,并进行水文地质条件分析评价,编制防治水工程总体设计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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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作面防治水工程设计要求内容齐全,物探结果必须反映在设计图上,整套设计资料要归档管理,在施工过程中需要变更设计的,要有经过矿总工程师批准的设计变更通知书。钻孔施工之前要有单孔设计,施工用途与设计图要分开,施工结束的钻孔参数要上齐,并与设计钻孔要用颜色区分。

5、季度水文地质预报(预测评价)可以与地质预报(预测评价)合并,每季开始前审批完成并下发各相关单位。并存档备案。

6、《山西省生产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中要求的技术成果资料不准缺项,内容齐全,图文数字一致。矿井涌水量按规定要求观测并及时填写台账。

7、矿井雨季时每月必须进行一次防治水隐患排查,并有书面排查记录。

8、水文地质基本矿图(5种):综合水文地质图、矿井水文地质剖面图、矿井综合水文地质柱状图、矿井充水性图和矿井涌水量与各种相关因素动态曲线图必须每季度更新一次。 第十一条 资源管理

1、分工作面须有正规的储量外业专用记录本和工作面收尺基础台账,并且要有目录、索引。收尺原始记录要求内容齐全,按时间保存,便于查找。

2、管理人员当发现工作面丢煤或即将丢煤时,应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并及时填写“丢煤通知单”,报矿总工程师签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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迅速采取措施。“丢煤通知单”要归档保存。

3、每个工作面或采区结束后,一个月内要写出采后总结,重新核实储量、采出量、损失量,分别计算出工作面回采率和采区回采率。每季度进行一次全矿井回采率分析,找出存在问题,并写出回采率分析总结报告。

4、申请核减储量必须实事求是,并要有足够的工程控制;凡同一块应一次处理,不准化整为零分次处理。需要核减的储量块段要以文件形式每季度集中上报公司一次,由公司汇总行文后报地矿部门审批。要有文字和所附平面图内容齐全,数字一致。 5、储量报表和台账;储量日常管理的三种报表,即:矿井期末三个煤量、回采煤量计算基础表、损失量计算基础表;8中台账,即:分工作面各月回采率分析及回采率计算基础台账、分采区各月回采率分析及回采率计算基础台账、矿井各月回采率分析及回采率计算基础台账、煤炭生产企业期末保有储量计算基础台账、煤炭生产企业三下压煤台账、煤炭生产企业永久煤柱及损失量摊销台账等全部有电子文档,按要求及时填报。

6、储量图纸(3种):矿井储量计算图要求每季度更新一次,不要求上传到网络中,采区损失量计算图和工作面损失量计算图每月15日前更新一次。

7、每年1月底前上报本年度采区回采率指标;每年2月15日前按要求上报“年度资源储量动态检测报告”、“年度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审查注册表”及有关资料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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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煤炭系统报表;每年8月底之前上报本年度上半年资源补偿费减免有关资料,次年2月底之前上报下半年资源补偿费减免有关材料。

技术补充规定

随着矿井开拓水平的延伸,地质情况逐渐复杂,地质测量、防治水工作任务日益艰巨。为切实加强地测防治水技术管理,明确责任,严格落实有关地测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防止重大水灾及贯通事故的发生,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现将我矿区掘进跟班技术人员在地测防治水方面的管理规定要求如下,望各单位严格遵守:

1、掘进跟班技术员每月要对地测防治水办公室提交工作小结,内容包括:本月施工范围内防治水工作短探记录,头面出水情况,区域内揭露构造断层情况,煤岩层产状及相对位臵、巷道中腰线及激光导向仪使用情况等,每月月底前交到地测防治水办公室,并会同地测防治水办公室技术人员,共同分析总结本月施工区域水文地质概况及次月地测防治水方面工作重点,有一项不符合规定扣技术员考核分1分。

2、各类巷道开工前,队技术人员要提前一个月向地测防治水办公室申请编写各类地质说明书。

3、由于矿井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复杂,需掘进跟班技术员协助地质人员搞好重点岩巷、煤巷的地质调查工作,掘进跟班技术员应了解岩层变化、地质构造、煤层等情况;当岩巷掘进时,必须配合地质人员对巷道进行编录,杜绝漏编构造、标志层、煤线等情况,当煤巷与预想误差较大时,必须重点关注煤层产状变化,及时反馈信息。对井下地质现象没描述记录的,技术员罚款50元/次。采煤区队协助地质人员每月逢十对采面进行地质编录工作,收集构造及煤层产状、煤厚、淋水点等情况,发现未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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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一次扣技术考核分1分。

4、各掘进队跟班技术员要参照地质及水文地质预报,了解本队施工巷道水文地质情况。巷道施工中遇见出水现象或有出水预兆,要及时通知调度室和地测防治水办公室,出现突水现象,技术人员未进行及时汇报造成突水事故的,对技术人员罚款500-10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矿有关规定执行。 5、各掘进队跟班技术员要掌握所施工的巷道和工作面具备的排水能力,对施工巷道前方的水文地质和对本队的排水现状要清楚,所在巷道按照要求配备排水设备,备用水泵按照要求处于备用状态,水沟必须按照要求及时施工,出现问题及时整改,不整改或情节严重的下发通报处理。

6、各开掘区队要积极配合地测防治水办公室进行超前探工作,短探工作定期探煤厚(每30米探一次),与地测防治水办公室结合,提前做好人员安排、扒渣机移动位臵等工作,对超前探工作不予配合,造成超前探工作无法进行或物探效果失真的,对区队罚款1000-3000元/次。

7、各区队有探放水任务,掘进跟班技术员要对本队所管理的探放水牌板进行监督,对超前探要掌握和控制,除超前距30m外,施工巷道应提前至少40m通知地测防治水办公室,以便地测防治水及时安排超前钻探或物探。未及时汇报超前距离影响生产的,对技术员罚款100元/次。

8、在掘进队所在巷道施工前,需要有明确的计划,并有生产技术科下发的书面通知,严禁未经允许私自施工。施工时要严格按照生产技术科设计要求,检查发现实际尺寸不足设计的90%,罚款掘进队长1000元,技术员罚款100元。

9、施工掘进跟班技术员必须在现场做好巷道开口准备工作,提前一天通知地测组准备情况,并积极配合测量人员进行现场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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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中腰线标定等工作,测量部门接业务联系通知单后给线,各区队在现场应积极配合测量工作,确保施工工作面达到放线条件,即工作面有人员配合及进行打眼和梯子等标定中、腰线用的附属设备。区队应派专门技术人员协助测量人员顺利完成工作,对所给中腰点现场确认,如有问题,应现场提出。

10、严格执行巷道中腰线日常技术员检查制度,巷道开口位臵及中、腰线标定后,地测科以书面形式向施工单位下发,施工区队严格按照通知单有关数据进行施工,不得随意更改,所有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测量业务通知单数据执行。

11、技术人员要随时对中、腰线进行检查,成型巷道中、腰线要及时标记。每班工作前,跟班队长(或班长)、验收员都要对施工中、腰线进行校核并延至迎头,对上一班中、腰线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本班中、腰线进行标定。对每班不检校中、腰线及不按线施工的,根据情况给予500-1000元的罚款并进行整改。测点被人为破坏或被喷浆覆盖的,一个中腰线点罚款100元 12、每掘进30—40米(激光指向仪控制的中心线和腰线除外)巷道的中、腰线,由掘进队技术人员负责对巷道中心线和腰线进行往前延设,记下延线记录并向地测科汇报,否则给予技术员100元罚款。

13、使用激光指向仪区队应每班对激光光斑进行检查,无误后方可使用,相关参考数据必须严格按照地测提供施工联系通知单的有关数据执行。

14、技术员积极主动向地测组汇报进尺以方便及时给线,各区队应认真对照设计图,技术员积极主动上报进尺情况,在巷道需要拐弯及给线时,至少提前三天通知地测科,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区队负全部责任。

15、技术员对巷道贯通距离要实时掌握,技术员每天汇报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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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贯通剩余距离,并按照贯通措施的要求探透,并向地测组汇报,不汇报的对技术员罚款100元。

16、地测组下发的施工联系通知单是区队施工的重要依据,各区队要妥善保管、存档。发现一次通知单不齐全的罚掘进队长、技术员各50元。

17、各掘进跟班技术员严格执行联系单数据,保证工程质量、进度。巷道中、腰线点标志保护完好,巷道贯通精度必须在规定范围之内。贯通偏差较大,下发通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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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地测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一)地测防治水部门安全办公会每月召开一次,时间为每月矿安全办公会结束后,如遇特殊情况次日补上。 (二)安全办公会由部门负责人主持,全体成员参加。 (三)安全办公会内容:

1、 传达矿安全办公会精神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要求。 2.、总结分析一月来部门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找出存在问题,确定安全工作重点。

3、研究确定下月安全工作重点及措施。 4、研究加强安全管理的制度及办法。

5、研究对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的奖励及对事故责任者和“三违” 人员的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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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地测防治水资料定期分析、保管、提供制度

1、资料要定期分析,对测定成果精度进行审定,以便为我矿采掘提供正确的资料。

2、按规定定期装订成册,装入柜子,相对集中,符合防火、防潮要求。

3、账、卡相府,文字部分与基础数据一致。

4、上级下达及本部门回复、上报的各种函件、审批文件报表等专用柜子和管理手段,信息传递和反馈及时。

5、资料仪器专人负责管理。仪器使用后及时擦拭,放仪器室集中保管。

6、大型贯通、探放水、排放瓦斯要提供相应的资料,提供应保证煤矿正常、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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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设备和工具的使用、管理、发放及报废制度 1、地质、测量及防治水设涉及所有仪器设备及工具必须建立技术档案、资料、台账,包括仪器的规格、性能、附件、精度鉴定、操作记录、修理记录以及使用时所特别注意的事项。 2、对本组使用的仪器应编号。对发放使用日期进行记录,分配到个人使用的仪器和工具,人员调出时,要归还交矿。否则,不予出调出手续或作价赔款。

3、对于所使用、保管的仪器和工具,要经常保养和维修,使仪器处于完成状态。充分发挥作业能力,并使其延长寿命,如不按操作规程作业造成损坏的,视损坏程度给予责任者处罚。 4、仪器设备的借用、转借、调拨与报废等,应有一定的审批手续。仪器工具的借出必须经科长同意,总工批准,归还时进行检验。如不经批准借出或损坏的,视其情况给予罚款。 5、新钢尺在使用前,必须逐段检查刻划数字是否清晰和准确无误。使用后应及时用棉纱擦拭,并擦拭机油。

6、全站仪在下井前要对各主要部件进行检查,在井下行走时,应避免剧烈的摆和碰撞。使用后要用绒布轻轻地擦拭仪器上的灰尘、水气、油污,移站时,仪器和三角架必须分开搬运。夏季在太阳下使用仪器时,必须用伞遮住,防止日晒。

7、激光定向仪的现场管理和维护由施工单位负责,测量人员进行监管,光束调整和核验由测量部门负责。

8、各种仪器、仪表、工具应存放在清洁、干燥室内架上或台上,不准靠近暖气和火炉。对使用的仪器要负责日常的保养和校正,精度达不到要求时,应及时送厂维修,以保证仪器的完好与准确性。

9、对过期或淘汰的仪器或设备要向主管领导提出申请,及时更换,并推广使用先进设备、新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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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iyvw.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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