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试行办法
更新时间:2024-05-16 09:25: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 浙江省融资性担保公司名单推荐度:
- 相关推荐
浙江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对全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监督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贯彻落实银监会等七部门《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第3号令,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融资性担保公司是指依法设立,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坚持诚实守信、运作规范、严控风险、创新发展。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切实加强对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规范管理。
第四条建立浙江省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制定促进融资性担保行业发展和监管的政策措施。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中小企业局,负责日常工作。
第五条融资性担保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分公司)的设立实行分级审批。注册资本在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的融资性担保公司,由省中小企业局和省金融办联合审批、联合监管。注册资本在人民币5000万元(含)以下的融资性担保公司,由设区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本办法审批。
第六条设区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做好本辖区内融资性担保公司的日常监管工作,加强风险防范,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重大监管事项,维护金融稳定。
第七条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不断加强和完善融资性担保公司的扶持政策,对服务中小企业和“三农”融资业绩突出的担保公司给予重点支持。
第二章设立、变更和终止
第八条在本省辖区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分公司),除符合《暂行办法》规定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省内设立的融资性担保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000万元(含)人民币。其中:融资性担保公司在省内设立分支机构(分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亿元人民币;融资性担保公司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分支机构(分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3亿元人民币。注册资本为实缴货币资本,其来源应当真实、合法,并由出资人或发起人一次性足额缴纳到位。
(二)拟设立分支机构(分公司)的融资性担保公司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担保业务持续经营两年以上且连续盈利,上年末担保责任余额不低于净资产的3倍;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
(三)非融资性担保公司申请从事融资性担保业务,经监管部门审批后,获得经营许可证,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后方能开展融资性担保业务活动。
第九条申请设立外商投资的融资性担保公司,需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外资审批手续。 第十条融资性担保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分公司)设立审批程序如下:
(一)注册资本在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分公司)的设立,由设区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初审,符合条件的,报省中小企业局,并抄送当地金融办(上市办)。省中小企业局会同省金融办审核并下达批复。省中小企业局依据批复颁发经营许可证。
(二)注册资本在人民币5000万元(含)以下的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设立,经公司所在地县级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后,报设区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符合条件的,由设区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下达批复和颁发经营许可证,再报省中小企业局备案。
(三)融资性担保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分公司)凭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办理工商登记。
第十一条在本省新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除需提交《暂行办法》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交工商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签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融资性担保公司申请设立分支机构(分公司),需提交下列材料: (一)融资性担保公司设立分支机构(分公司)申请表; (二)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三)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经审计的前两个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五)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融资性担保公司拟在本省设立分支机构(分公司)的,还需提供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签发的许可证明。
第十二条融资性担保公司申请变更事项需提交下列材料: (一)融资性担保公司事项变更申请表; (二)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三)变更注册资本的,须提供有法定资格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四)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融资性担保公司变更事项涉及公司登记事项的,依法办理有关审批和工商变更登记。 第三章业务创新与风险控制
第十三条在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中小企业融资需求,鼓励融资性担保公司创新融资担保产品和融资担保服务。通过风险补偿、以奖代补等形式,重点扶持担保业务量大、创新工作突出以及经营规范、风险控制良好的融资性担保公司。
第十四条融资性担保公司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及等价有偿、诚实守信原则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合作,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承担担保责任的方式和风险分担比例。
第十五条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加强担保资本金管理,不得以任何方式抽逃资本金,不得违规使用资本金,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资本金使用情况,主动配合监管部门对资本金使用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分支机构(分公司)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设立首席合规官和首席风险官,并由取得律师或注册会计师等资格、具有五年以上担保或金融相关从业经验的人员担任。
第十七条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按照当年担保费收入的50%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按不低于当年年末担保责任余额1%的比例提取担保赔偿准备金,按税后利润的一定比例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融资性担保公司的担保赔偿准备金和一般风险准备金累计达到其注册资本金30%以上的,超出部分可转增资本金。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省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应当按各自职责,做好融资性担保业务的指导和监管工作。
第十九条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遵守《担保企业会计核算办法》及有关统计报表制度,按照要求及时向设区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有关材料。设区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汇总后报省中小企业局,其中注册资本在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的融资性担保公司有关材料同时抄送省金融办。
第二十条融资性担保公司监管实行年度报告制度。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在每年2月底前向设区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年度报告,报告包含下列材料:
(一)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二)《融资性担保公司年度报告书》;
(三)合作银行提供的上一年度期末在保责任余额证明; (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五)参加资信评估中介机构评级的,提交有效的信用等级证明; (六)监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监管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审核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年度报告,对违反《暂行办法》和本试行办法规定的,应及时进行规范,依法披露和查处。
第二十一条引导和鼓励融资性担保公司参加取得相应资质的资信评估中介机构的信用评级,并积极加强自身的信用建设。
第二十二条引导和鼓励融资性担保行业从业人员参加行业培训和行业相关考试认证,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提升业务管理水平。
第二十三条融资性担保公司应配合人民银行做好有关信息采集工作。对符合人民银行征信管理要求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可凭拟受保企业的授权证明和相关文件,在征信系统中依法查询拟受保企业的资信情况和经营业主的个人信用记录。
第二十四条对融资性担保公司发生担保诈骗、金额达到其净资产5%以上的担保代偿或投资损失,以及董事、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法、违规等重大事件时,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报告当地监管部门。
融资性担保公司重大风险事件报告和应急处置,依照国家有关融资性担保机构重大风险事件报告和应急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五条省内各级信用担保行业协会应充分发挥行业自律和信息交流作用,加强行业形象宣传,积极配合监管部门做好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管理工作。
第二十六条未经批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擅自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的,由省中小企业局和省金融办依法查处,相关职能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予以协助配合。
第二十七条本试行办法印发前已设立的从事融资性担保业务的公司,应当在2011年3月31日前,按《暂行办法》和本试行办法规定进行规范,并到相应的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经营许可证。
申领融资性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除应符合前款规定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按截至申请经营许可证日期计算,成立一年以上的从事融资性担保业务的公司,上一月度末在保责任余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金,其中注册资本在人民币5000万元及以上的,在保责任余额最低要求可适当降低至注册资本的50%。
(二)公司自设立后,没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三)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印发前已设立的从事融资性担保业务的公司,申领经营许可证需提交下列材料:
(一)融资性担保公司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合作银行提供的上一月度末在保责任余额证明; (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五)参加资信评估中介机构评级的,提交有效的信用等级证明。
申领经营许可证涉及变更事项的,还需提交融资性担保公司事项变更申请表。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正在阅读:
浙江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试行办法05-16
人教版小学五年级数学下册《长方体和正方体的表面积》说课稿-教育文档01-05
我国基础教育改革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发展趋势(杭州)07-28
“无敌”老爸作文400字06-26
去泰国留学真的好吗03-08
midas连续梁桥悬臂施工建模过程及建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04-20
chinadaily_pdf_2008072941870307-27
2018体育计划11-11
1.4算法初步小结与复习06-07
- 多层物业服务方案
- (审判实务)习惯法与少数民族地区民间纠纷解决问题(孙 潋)
- 人教版新课标六年级下册语文全册教案
- 词语打卡
- photoshop实习报告
- 钢结构设计原理综合测试2
- 2014年期末练习题
- 高中数学中的逆向思维解题方法探讨
- 名师原创 全国通用2014-2015学年高二寒假作业 政治(一)Word版
- 北航《建筑结构检测鉴定与加固》在线作业三
- XX县卫生监督所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 小学四年级观察作文经典评语
- 浅谈110KV变电站电气一次设计-程泉焱(1)
- 安全员考试题库
- 国家电网公司变电运维管理规定(试行)
- 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稿征求意见提纲
- 教学秘书面试技巧
- 钢结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 水利工程概论论文
- 09届九年级数学第四次模拟试卷
- 浙江省
- 试行
- 担保
- 融资
- 办法
- 管理
- 公司
- 明确互联网投资理财与非法集资之间的区分标准
- 2018年中国冷冻油市场深度调研报告目录
- 行政监察法
- 中国乙烯基树脂行业市场调查研究报告(目录) - 图文
- 下肢深静脉血栓形成的预防与护理进展
- 沉淀滴定法和重量分析法习题
- 浅谈初中物理概念教学的基本内容方法和过程
- 不明原因发热病人血检工作要求
- 物流操作1
- 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 2012年中考语文试题分类汇编11-14:语言创作
- 小学一年级及六年语文教学大纲
- 三角形刀片可转位车刀设计
- 采矿工程毕业设计李家塔煤矿1.2Mta新井设计
- 《江苏省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经费预算办法》
- 2013年安徽省教师招聘考试 - 单选题及解析(二)
- 中原经济区建设中人才支撑体系的研究
- Java Web程序设计第6章
- 人事管理系统_数据库课程设计
- 《声声慢》教学实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