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材加工专业教学指导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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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材加工专业教学指导方案

广西梧州林业学校

2010级《木材加工》专业实施性教学方案

编写人员:柳吉威、李家阳、罗龙卿

教务科审核

教学副校长审核签字:

木材加工专业教学指导方案

附件2

广西梧州林业学校

2010级《木材加工》专业实施性教学方案

一、专业名称、招生对象与学制

(一) 专业名称:木材加工 (二) 修业年限:3年

(三) 招生对象:初中毕业生或具备同等学力者 二、培养目标与规格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学生成为适应我国木材加工行业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综合职业能力和终身学习能力,从事木材加工、人造板生产第一线的工作人员。

(二)人才规格 1、 知识结构与要求

具有必需的文化基础知识。熟悉从事本专业所必需的技术规范和国家标准。掌握制图、电工、机械基础等基础知识。掌握木材学、胶粘剂及木工机械的基本知识。具备企业管理基本知识。掌握制材生产工艺及原木、锯材分等检验的基本知识。掌握木材干燥方法、设备及干燥工艺等基本知识。具有木制品生产工艺及木制品装饰工艺基本知识。具有人造板生产工艺的基本知识。

2、能力结构与要求 (1)基本能力要求

具备计算机操作、网上查询及辅助设计的初步能力。具有运用数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备外语简单会话和借助词典阅读外语专业资料的能力。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木材工业应用文写作的能力。掌握体育运动的基本技能和锻炼身体的方法。具备信息的获取与分析处理能力。具有创新立业及新产品开发能力。具有自学与终身学习能力。 (2)通用能力要求

具有机械、家具、装饰图的识图能力及家具、装饰图的绘制能力。具有木材识别、应用及检验的基本能力。具有企业经营管理的基本能力。具有常用木材胶粘剂的制备、调制和检验能力。具有常用木工刀具的选用及刃磨能力。具有常用木工机械的操作、调试及维护能力。 (3)专业能力要求

具有制材生产及原木、锯材质量检验的基本能力。具有常规木材干燥及质量检验的基本能力。掌握木制品生产、装饰及质量检验的基本能力。具有木制品设计的基本能力。具有人造板生产及质量检验的基本能力。 3、技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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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专业学生毕业时应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或技术等级证书,并达到中级工以上的技能水平。

(三)职业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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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知识结构、能力结构及要求

三、教学活动时间分配(按周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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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教学内容及教学要求 (一)专业核心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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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专业限选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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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综合实训课程 1.教学综合实习。 (1)制材实训 实训内容:

①原木及锯材检验。 ②带锯机的操作与维护。 ③圆锯机的基本操作与维护。 ④带锯条的锉锯工艺。 ⑤圆锯片的锉锯工艺。

⑥ 绘制制材生产工艺布置图。 时间:2周

地点:学校挂钩的木材加工厂或学校周边的木材综合加工厂。 考核要求:按原木造材工、带锯工、磨刃修锯工、检验积材工要求进行考核。 组织管理:按2-3人组成一个小组,轮流分配到木材制材的各个类型加工工位中。

(2)木材干燥实训 内容:

①熟悉干燥室结构及设备性能,

②掌握干燥全过程的基本操作、控制和检验方法。 时间: 1周

地点: 学校挂钩的木材加工厂。

考核要求:按木材干燥工职业资格考核标准进行. 组织管理:按2-5人组成一个小组,进行跟班实习。 (3) 木制品加工实训 实训内容:

画出实习工厂的木制品生产工艺流程图。独立制作完成一件常用的木制品,使其加工质量达到合格。

时间: 1周。

地点: 学校挂钩的木材加工厂

考核要求: 按机械木工中划线下料工、机械木工、旋木工、木制品装配工、磨刃修锯工的技能要求进行考核。

组织管理:按2-5人组成一个小组,按自己设计的木制品,利用加工厂里的设备制作出产品。

(3) 人造板生产实训 实训内容:

① 胶合板、中密度纤维板和刨花板生产的工艺过程。

② 胶合板生产中木段蒸煮、旋切、干燥、施胶、组坯和热压等主要工序的工艺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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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中密度纤维板生产中木片制造、纤维分离、干燥、施胶、铺装和热压等主要工序的工艺操作。

④刨花板生产中刨花制造、干燥、施胶、铺装和热压等主要工序的工艺操作。

时间: 3周

地点: 学校挂钩的大中型人造板厂或木材综合加工厂

考核要求:纤维板工、刨花板工、胶合板工中各岗位技能要求进行考核。 组织管理: 按2-3人组成一个小组,听从安排,按流水线分别到各岗位进行跟班见习。

2.顶岗生产实习。

中等职业学校实施“2+1”教学模式,顶岗实习是专业教学的必要环节,学校安排学生到木材加工企业顶岗生产实习一年,制定严密的顶岗生产实习计划和实习大纲,做到实习岗位与专业面向岗位群相统一,组织学生参加岗位实践活动;要建立完善的学生实习成绩考核评定机制,做到企业岗位考核与学校考核相统一,将实习考核成绩作为学生毕业的必备条件。

(1)考核成绩。考核成绩由技能考核成绩、操行考核成绩、实习报告成绩三部分组成。

①技能考核成绩:占考核成绩60%,按各实习模块分数汇总得出。各实习模块分数根据完成操作要求、动手能力高低等计分(由实习单位提供)。

②操行考核成绩。占考核成绩20%。操行考核成绩根据学生对实习的认识、实际表现、遵守规章制度和劳动态度等情况评定。

a.在实习期间,实习生必须严格遵守实习有关规定,并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纪律和规章制度,不得违反企业单位规章制度做与实践性学习活动无关的事。如有违反,一经发现从严处理,并判该实习项目成绩为不合格。

b.劳动态度:由实习单位按学生的劳动表现确定劳动态度分数。

c.劳动纪律:凡缺勤达到总学时三分之一者,不予评定成绩,要补全出勤后再进行考查。凡在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者(如假实习鉴定、假证明等),成绩一律0分计,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没有特殊情况不得拖延实习时间或提前结束实习。否则,按时间扣减实习成绩并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③实习报告成绩:占考核成绩20%,按学生总结能力予以评定。学生每学期应写出实习报告。实习报告中应包括实习计划的执行情况、质量分析与评估、存在问题与解决措施、经验体会与建议等。学校应将实习报告存档、备案。

(2)实习成绩按百分制记分。学生按照实习计划完成实习任务,经考核合格者,给予相应的学分。不及格者由学校重新安排实习后再进行考查。实习成绩不及格,应参加下一届学生相同内容的实习。可采用以下方式:(1)随下一年度实习编组进行实习;(2)如确属实习报告未合格者,可补写实习报告。其他诸项未合格者一律随下一届重新实习。实习成绩表一式二份,加盖印章后,于实习结束后报交教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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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考核人员。由指导教师会同实习单位选派的实习指导教师一起负责评定学生实习成绩。

(4)组织管理。为了使学生顺利地完成规定的实习内容,达到预期的实习效果,必须建立严格的组织、监督机制。学校建立学生实习督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到各实习点巡回检查,召开实习生的专题会议,始终保持与实习单位联系,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同时要求学生定期写书面实习情况向班主任汇报,班主任随时了解学生在实习单位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学校报告,以便保证学生顺利完成实习任务。

五、课程设置与教学时间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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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图 机械基础 专 业 核 心 课 电工技术 CAD 木材概论 胶粘剂生产工艺 木工机械* 小计 制材 木 材 加 工 专 业 课 程 木材干燥 木制品生产工艺 人造板生产工艺 木制品装饰工艺 小计木材改性工艺 竹材及其加工利用

必修 必修 必修 必修 必修 必修 必修

80 80 80 80 160 80 80 640

30 40 30 20 70 30 30 250 40 30 60 60 30 220 12 12 24

50 40 50 60 90 50 50 390 80 50 80 100 50 360 12 20 32 30 30 60 60 1000

4 4 4 4 6 4 4 8 14 8 6 4 4 4 6 4 14 14 2 2 0 0 0 2 周 1 周 2 周 2 周 17 周 0 0 90 120 17 周 18 周 18 周 4

必修 必修 必修 必修 必修

120 80 140 160 80 580

专 业 课

任 选 课 程

任选 任选

24 32 56

小计 制材实训 木材干燥实训 木制品加工实训 人造板生产实训 顶岗实习 小计 合计 必修 必修 必修 必修 必修

30 30 60 60 1000 1180 0

综 合 实 训 课 程

11800

3104

946

2158

28

30

26

22

木材加工专业教学指导方案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iyc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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