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缴款书填写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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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缴款书》填写须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

税收通用缴款书 NO 国

隶属关系:见《填写须知》 (97)京国缴 填发日期: 年 月 日

注册类型:见《填写须知》 征收机关:海淀区国家税务局第三税务所

缴 款 单位 代 码 全 称 开户银行 纳税人识别码 必须填写全称 预算 科 目 编码 名称 级次 见《填写须知》 见《填写须知》 见《填写须知》 帐 号 税款所属时期 年 月 日 品 目 课 税 计税金额或 名 称 数 量 销售收入 见《填写须知》 必须填写 收款国库 45海淀支库 税款限缴日期 年 月 日 税率或 已缴或 亿 千 百 十 万 千 百 十 元 角 分 单位税额 扣除额 必须填写 金额合计(大写) 亿 千 百 十 万 千 百 十 元 角 分 缴款单位(人) 税 务 机 关 上列款项已核收记入收款单位帐户 备注: (盖 章) (盖 章) 国库(银行)盖章 年 月 日 经办人(章) 经办人(章)

填写须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缴款书》(以下简称《缴款书》)一式六联,在《缴款书》右上角注有国字戳记,适用于国家税务局征收的税种。

一、 填写要求 1、《缴款书》填写原则是一税一票,不得一张缴款书上填写若干税种。国家税务局和 地方税务局的《缴款书》不得混用。

2、《缴款书》的填写全部联次内容要一致,字迹清晰,不得涂改、擦刮和挖补。

3、纳税单位在填写《缴款书》时,要按规定的格式和口径规范填写。所有栏目不得空缺不填。其中“隶属关系”、“注册类型”、“预算科目”、“收款国库”和“品目名称”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口径填写,其他栏目按照实际情况填写。

二、填写口径 1、“填发日期”——填写填开税票当天日期。 2、“隶属关系”——按照企业行政管辖的上级主管部门确定后填写。

“隶属关系”具体包括:中央所属企业、市属企业、区属企业、乡属企业、村办企业、外省市在京单位、民政福利企业、校办企业、军办企业、和其他企业。

纳税单位划分不清的,填写上一级主管部门的名称,无主管部门的企业(例如股份合作制企业)填写“其他企业”。

3、“注册类型”——根据国家统一规定的注册类型填写。

“注册类型”包括:国有经济、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经济、私营经济(私营股份制)、个体经济、联营经济、股份制经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经济、港澳台投资经济和其他经济。

4、“预算科目(编码)(名称)”—按照国家预算收入科目分税种填写。 “编码”栏按“科目编码”填写,“名称”栏按“科目名称”填写。 (1) 增值税“预算科目”,按照纳税人的注册类型划分后填写(详见附表一)。 (2) 消费税“预算科目”,按照纳税人的注册类型划分后填写(详见附表二)。 (3) 营业税“预算科目”,限国税局征收的金融保险企业填写(详见附表三)。 (4) 所得税“预算科目”,按照纳税人的所属国民经济行业划分后填写(详见附表四)。 5、“预算科目(级次)”——填写“中央级” 6、“收款国库”——填写“45海淀支库”。 7、“征收机关”——填写“海淀区国家税务局第三税务所”。 8、“税款所属时期”——填写纳税义务的发生所属期间。例如2002年2月1日至10 日申报缴纳的税款,“税款所属时期”填写“2002年1月1日至31日”。

9、“税款限缴日期”——填写税法规定的相关税种的缴款期限。 10、“缴款单位(代码)”——填写纳税人识别码(15位码),同时将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档案号码”章(7位码)加盖在《缴款书》的左上角。

11、“品目名称”——按规定分税种填写。

(1)增值税品目名称,按照制造业、电力煤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商业和其他行业四 类填写。但制造业一定要按具体制造项目详细填写(详见附表五)。

举例:生产计算机填写品目名称为“电子通讯设备制造业”中的“电子计算机”。而从 事计算机零售批发的则填写品目名称为“商业”。

纳税单位适用品目较多的,应按不同品目分别填写,一份《缴款书》填满后另填一份。 如划分不清可按经营方式所占比重较大的品目填写。

(2)消费税品目名称,按适用税目税率列举的项目填写。 (3)营业税品目名称,填写“金融”或“保险”。

(4)企业所得税品目名称,按照行业分类填写(详见附表六) (5)各税种滞纳金罚款也要按所征税种品目填写清楚。 12、“缴款单位、经办人(盖章)”——务必将1—6联加盖齐全。

附表一 增值税预算收入科目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国有企业增值税 集体企业增值税 股份制企业增值税 联营企业增值税 港澳台和外商投资企业增值税 私营企业增值税 其他增值税 增值税税款滞纳金、罚款收入 附表二 消费税预算收入科目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国有企业消费税 集体企业消费税 股份制企业消费税 联营企业消费税 港澳台和外商投资企业消费税 私营企业消费税 其他消费税 消费税税款滞纳金、罚款收入 附表三 营业税预算收入科目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金融保险业营业税 (中央) 营业税税款滞纳金、 罚款收入 说 明 反应对各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征收的全部营业税和对其余金融保险企业按超过原5%税率征收的营业税

附表四 企业所得税预算收入科目(部分)

科目编码 科 目 名 称 说 明 中国五矿集团所得税 中央专用收入科目 其他国有冶金企业所得税 国有有色金属工业所得税 反映对中央和地方其他冶金工业企业征收的企业所得税。 中央与地方共用收入科目。反映对中央和地方有色金属工业企业征收的企业所得税。 中央与地方共用收入科目。反映对中央和和地方煤炭工业企业征收的企业所得税。 中央与地方共用收入科目。反映对中国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征收的企业所得税。 中央与地方共用收入科目。反映对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所属石油和石化企业征收的企业所得税。 中央与地方共用收入科目。反映对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所属石油和化工企业征收的企业所得税。 中央专用收入科目。 中央与地方共用收入科目。反映对中央和地方其他电力工业企业征收的企业所得税。 中央与地方共用收入科目。反映对中央和地方石油化学工业企业征收的企业所得税。 中央专用收入科目。反映对中国化工进出口集团公司征收的企业所得税。 中央与地方共用收入科目。反映对中央和地方机械工业企业征收的企业所得税。 中央与地方共用收入科目。反映对中央和地方汽车工业企业征收的企业所得税。 中央与地方共用收入科目。反映对神华集团公司征收的企业所得税。 中央与地方共用收入科目。反映对核工业系统的企业征收的企业所得税。 中央与地方共用收入科目。反映对航空工业企业征收的企业所得税。 中央与地方共用收入科目。反映对航天工业企业征收的企业所得税。 国有煤炭工业所得税 国有煤层气工业所得税 石油集团企业所得税 石化集团企业所得税 华能集团所得税 其他国有电力工业所得税 国有石油和化学工业所得税 中化集团所得税 其他国有机械工业所得税 其他国有汽车工业所得税 神华集团所得税 国有核工业所得税 国有航空工业所得税 国有航天工业所得税 其他国有电子工业所得税 国有兵器工业所得税 中央与地方共用收入科目。反映对中央和地方电子工业企业征收的企业所得税。 中央与地方共用收入科目.反映对兵器工业企业征收的企业所得税。 中央与地方共用收入科目.反映对船舶工业企业征收的企业所得税。 中央专用收入科目。 中央与地方共用收入科目.反映对中央和地方其他建筑材料工业企业正收的企业所得税. 中央与地方共用收入科目.反映对中央轻工业企业征收的企业所得税.(包括盐业制造工业所得税) 中央与地方共用收入科目.反映对中央和地方纺织工业企业征收的企业所得税。 中央与地方共用收入科目.反映对中央和地方制药、医疗器械工业和医药商业等企业征收的企业所得税。 中央与地方共用收入科目.反映对中央和地方消防企业征收的企业所得税。 中央与地方共用收入科目。反映对中央和地方包装企业征收的企业所得税。 中央与地方共用收入科目。反映对中央和地方政策性投资公司征收的企业所得税。 中央收入科目。反映对国有铁道运输企业征收的企业所得税。 中央与地方共用收入科目。反映对其他国有铁道企业征收的企业所得税。 中央与地方共用收入科目。反映对中央和地方其他公路、水路航运、海运等企业和船舶燃料供应企业征收的企业所得税。 中央与地方共用收入科目。反映中央和地方民航企业征收的企业所得税。 国有船舶工业所得税 中国新型建筑材料公司所得税 其他国有建筑材料工业所得税 中央轻工业所得税 国有纺织企业所得税 国有医药企业所得税 国有消防企业所得税 国有包装企业所得税 国有政策性投资公司所得税 铁道运输企业所得税 其他国有铁道企业所得税 其他国有交通企业所得税 其他国有民航企业所得税 中央与地方共用收入科目。反映对中央和地方商业企业、国有商业企业所得税 商办企业、饮食服务业及其他附属企业征收的企业所得税(不包括医药商业所得税)。

国有物资管理企业所得税 国有粮食企业所得税 中信集团所得税 中央与地方共用收入科目。反映对中央和地方物资企业征收的企业所得税。 中央与地方共用收入科目。反映对中央和地方粮食企业征收的企业所得税。 中央专用收入科目。 中央与地方共用收入科目。反映对国有非银行金融机构征收的企业所得税。 其他国有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 国有出版企业所得税 中央与地方共用收入科目。 国有气象企业所得税 中央与地方共用收入科目。反映对中央和地方气象企业征收的企业所得税。 国有农牧企业所得税 反映对中央和地方农牧企业征收的企业所得税。 中国联合通信公司 (国有)所得税 中央专用收入科目。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所得税 中央专用收入科目。 中国电信集团所得税 中央专用收入科目。 其他国有电信企业所得税 其他国有企业所得税 集体企业所得税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公司所得税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公司所得税 中国吉通网络通信股份公司所得税 中央与地方共用收入科目。反映对中央其他电信企业征收的企业所得税。 中央与地方共用收入科目。反映对中央和地方其他企业征收的企业所得税。 中央与地方共用收入科目。。 中央专用收入科目。 中央专用收入科目。 中央专用收入科目。 中国联合通信公司(股中央专用收入科目。 份)所得税 其他股份制企业所得税 联营企业所得税 中央与地方共用收入科目。反映对其他股份制企业征收的企业所得税。 中央与地方共用收入科目。反映对联营企业征收的企业所得税。 内资企业所得税税款中央与地方共用收入科目。反映对国有、集体、股份制、滞纳金、罚款收入(中联营、私营等内资企业缴纳的所得税税款滞纳金、罚款央与地方共享收入) 收入。

附表五 增值税品目名称

类 型 制 造 业 纺织业 名 称 饮料制造业 食品加工、制造业 范 围 酒、饮料、茶 粮食、饲料、食用植物油、糖、其他食品加工制造业 棉纺织品、毛纺织品、丝织品、针织品、其他纺织品 机制纸、纸板、其他纸制品 服装、皮革、皮毛、其他服装制品 成品油、其他石油加工品 化学、化工产品、化肥、农药、化妆品、护肤、护发品、其他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 水泥、水泥制品、平板玻璃、陶瓷制品、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 铜、铅锌、铝、贵金属、其他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 小汽车、自行车、其他机械制造 电冰箱、洗衣机、空调器、电线、电缆、其他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 通信设备、电子计算机、彩色电视机、录像机、组合音响、其它电子通讯设备 供电、其他电力煤气及水生产和供应 造纸及纸制品业 服装及其他制品业 石油加工业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业 橡胶制品业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 机械制造业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电子通讯设备制造业 其他制造业 电力、煤气及水生产和供应 商业 其他行业 税款滞纳金、罚款

附表六 企业所得税品目名称

制造业 饮料加工业 纺织业 石油加工及炼焦业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业 黑色金属冶炼及延压加工 有色金属冶炼及延压加工 机械制造业 电子通信设备制造业 其中:酒 其中:成品油 其中:小汽车 其中:海洋石油 其中:电力 采掘业 其他行业 原油 天然气 其他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 建筑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交通运输业 仓储业 邮电通信业 其中:建筑安装 其中:铁路运输 其中:邮政 其中:批发和零售贸易 批发和零售贸易、 餐饮业 金融、保险业 房地产业 社会服务业 其他行业 税款滞纳金、罚款收入

金融 保险 其中:国有商业及政策银行 其中: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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