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2000定额费用取费标准

更新时间:2023-08-21 10:31:01 阅读量: 高等教育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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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划分及内容

建筑安装工程费由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等四个部分组成。

(一) 直接工程费:由直接费,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组成。

1. 直接费,

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和有助于工程形成的各项费用,

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1) 人工费,

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

内容包括:

①基本工资,是指发放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

②工资性补贴,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物价补贴煤、燃气补贴,交通费补贴,住房补贴,流

动施工津贴等。

③生产工人辅助工资,是指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

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

因气候影响的停工工资,女工哺乳时间的工资,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

工资以及产、婚、丧假期的工资。

④职工福利费,是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⑤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及修理,徒工服装

补贴,防暑降温费,洗理费等。

(2) 材料费,

是指施工过程中耗用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和周转使用材料的摊销(或租赁)费用,内容包括:

①材料原价(或供应价);

②供销部门手续费;

③包装费;

④材料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的装卸费、运输费及途耗;

⑤采购及保管费。

(3) 施工机械使用费,

是指使用施工机械作业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以及机械安、拆和进出场费用,内容包括: ①折旧费;

②大修费;

③经修费;

④安拆费及场外运输费;

⑤燃料动力费;

⑥人工费;

⑦运输机械养路费、车船使用税及保险费。

2、其他直接费,

是指直接费以外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其他费用,内容包括:

(1)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指冬雨季施工增加的防冻、保温、临时取暖通,防雨、 防滑、排雨水等措施费以及因气候影响的劳动降效因素。

(2)夜间施工增加费:指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规定,需要进行夜间连续施工而发生

的照明、劳动降效、夜餐补助费用。但不包括施工企业为抢工而自行安排夜间施工 所发生的上述费用。

(3)材料二次搬运费。

(4)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是指施工生产所需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及检验

用具等的购置、摊销和维修费,以及支付给工人自备工具补贴费。

(5)检验试验费,是指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以及技术革新和研究试制试验费。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和对构件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试验的费用。

(6)工程定位复测、工程点交、场地清理等费用:指工程开竣工时的定位复测,工程交验,及场地清理所发生的费用。

3、现场经费,是指为施工准备、组织施工生产和清理所需费用,内容包括:

(1) 临时设施费,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旷必需的生活和生产用

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费局等。

临时设施包括:临时宿舍、文化福利及公用事业房屋与构筑物,仓库、办公室、加 工厂以及规定范围内道路、水、电、管线等临时设施和小型临时设施。临时设施费

用内容包括,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费或摊销费。关于临时水、电管线设施和临时道路与"三通"的划分规定如下:

A、施工用水源、电源,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商定一点或数点,水、电源接至商定点的所有管线,属"三通"范围。由商定点接到施工用水、用电地点的所有临时管线设施,属临时设施包干范围。

B、临时道路,凡总图布置的主干道,宽度在二米以上的均属"三通"。凡施工单位不按总图布置自行铺设的道路,不论其宽度及行驶何种车辆均属临时设施。

(2)现场管理费

①现场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等。

②办公费,是指现场管理办公用的文具、纸张、帐表、印刷、邮电、书报、会议、水、电、烧水和集体取暖(包括现场临时宿舍取暖)用煤等费用。

③差旅交通费,是指职工因公出差期间的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职工离退休、退职一次性路费,工伤人员就医路费,工地转移费以及现场管理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养路费及牌照费。

④固定资产使用费,是指现场管理及试验部门使用的属于固定资产的设备、仪器等的折旧、大修理、维修费或租赁费等。

⑤工具用具使用费,是指现场管理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和检验、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等的购置、维修和摊销费。

⑥保险费,是指施工管理用财产、车辆保险,高空作业等特殊工程安全保险等。 ⑦工程保修费,是指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在规定保修期以内的修理费用。

⑧工程排污费,是指施工现场按规定交纳的排污费用(未含超标环境噪声排污费)。 ⑨其他费用。

(二) 间接费,由企业管理费、财务费和其他费用组成。

1、企业管理费,

是指施工企业为组织施工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内容包括:

(1) 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

工资性补贴和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及劳动保护费。

(2) 差旅交通费,

是指企业职工因公出差、工作调动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及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离退休职工一次性路费及交通工具油料、燃料、牌照、养路费等。

(3) 办公费,

是指企业办公用文具、纸张、帐表、印刷、邮电、书报、会议、水、电、燃煤(气)等费用。

(4)固定资产折旧、修理费,

是指企业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仪器等折旧及维修等费用。

(5) 工具用具使用费,

是指企业管理使用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用具、家具、交通工具和检验、试验、消防用具等的摊销及维修费用。

(6) 工会经费,

是指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2%计提的工会经费。

(7)职工教育经费,

是指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5%计提的费用。

(8)劳动保险费,

是指企业支付离退休职工的退休金(包括提取肘离退休职工劳保统筹基金)、价格补贴、医药费、易地安家补助费、职工退职金、六个月以上的病假人员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按规定支付给离休干部的各项费。

(9) 职工养老保险费及待业保险费,

是措职工退休养老金的积累及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待业保险费。

(10) 保险费,

是指企业财产保险、管理用车辆等保险费用。

(11) 税金,

是指企业按规定交纳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及土地使用费等。

(12) 其他,

包括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业务招待费、排污费、绿化费、广告费、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审计费、咨询费等。

2、财务费用,

是指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企业经营期间发生的短期贷款利息净支出、汇总净损失、调剂外汇手续费、金融机械手续费,以及企业筹集资金发生的其他财务费用。

3、其他费用,是指按规定支付工程造价(定额)管理部门的定额编制管理费及劳动定额管理部门的定额测定费(在造价计算程序中单列)。以及按有权部门支付的上级管理费。

(三)利润,

是指按规定应计人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利润。依据不同投资来源或工程类别实施差别利率。

(四)税金,

是指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人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及教育费附加。

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适用范围

(一) 一般建筑工程

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新建、扩建、改建项目的房屋建筑和构筑物,厂区 道路,围墙,各种设备基础、管道沟基础。一般炉体砌筑,场地平整,各种混凝土 构件、木构件、金属结构件、钢门、钢窗及铝合金门窗的制作、安装(也包括各种连 接、加固的拉杆、支撑、予理铁件、栏杆等),以及附属于一个单位工程的挖方或填 方量不超过5000立方米的土石方工程等。

(二) 通用设备安装工程

适用于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工艺管道,给排水、采暖、煤气,通风空调,自 动化控制装置及仪表,工艺金属结构,刷泊、绝缘、防腐蚀,热力设备,炉窑砌筑,化学工业设备等安装工程。即《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除通信设备安装、通 信线路、送电线路、长距离输送管道工程外,其余均执行本费用定额。

(三) 打桩兼制作

适用于单独承担各种钢筋砼、钢板桩的制作、打桩工程。也适用于分包单位向 总包单位的结算。对于打灌注混凝土桩,人工挖孔桩、砂桩、振冲碎石桩、石灰桩 强穷等,一律按一般建筑工程二类费率执行。

(四) 混凝土预制构件、木构件制作安装

适用于单独承担各种混凝土预制构件及木构件的制作、安装,也适用于分包单 位向总包单位的结算。

(五) 金属构件制作安装

适用于单独承担金属结构件的柱、梁(吊车梁)、屋架、檩条、楼板、楼梯、平 台、操作台等的制作、安装,也适用于分包单位向总包单位的结算。

(六) 独立土石方工程

适用于单独编制工程概、预算的,如堤坝、沟渠、人工湖、游泳池、机场、运 动场,不带基础砌筑的管道沟、场地平整等项目,或一个单位工程内挖方或填方量 分别超过5000立方米的土石方工程。

(七) 包工不包料工程

适用于工程结构简单,由建设单位哄给全部材料,施工单位只包预算定额用工, 而不包材料定额用址的工程。由于这种承包方式,会带来大量的材料浪费且不便现 场管理和降低工程造价,所以一般不提倡包工不包料承包。

三、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四、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

间接费费率

(二)

(三) 利润率

(四) 定额测定编制管理费

指按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费[1997]2500号文和省建设厅、财政厅、物价局建定[1999]423 号《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定额编制管理费和劳动定额测定费管理的通知》规定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定额测定编制管理费按工程造价1.2%(折占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和利润之和的

1.24‰。)列入预算,由施工企业代收代缴(在造价计算程序中单列)。

(五) 税金(包括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的计算方法:

1.纳税人所在地(Rb工程所在地)在省(地)辖市市区的应计税金为:

税金=[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利润+定额测定编制管理费]×3.413%

2.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建制镇的应计税金为:

税金=[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利润+定额测定编制管理费]×3.348%

3.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建制镇的应计税金为:

税金=[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利润+定额测定编制管理费]×3.220%

五、建筑安装工程造价计算程序及造价组成表

(一)造价计算程序

(二)预算造价组成表

说明:单列的定额测定编制管理费并入间接费的其他费用中。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ixyi.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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