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票、操作票使用和管理标准(2015年新版) - 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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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GDW13 Q/CDT Q/CDT-XTPC 201.002 -2015

大唐湘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

工作票、操作票使用和管理标准

(2015年修订版)

2015-9-25发布 2015-9-25实施

大唐湘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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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目次 ................................................................................. I 前言 ................................................................................ II 工作票、操作票使用和管理标准 ......................................................... 1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与定义 ........................................................................ 1 4 总则 .............................................................................. 6 5 工作票的使用和管理 ................................................................ 6 6 操作票的使用和管理 ............................................................... 31 7 标准票的相关管理规定 ............................................................. 45 8 检查与考核 ....................................................................... 45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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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本标准由大唐湘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大唐湘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监察部归口。 本标准起草部门(单位):安全监察部 本标准起草人:胡吉

本标准修订人:左强仁、陶志刚 本标准审核人:张军、向勇林 本标准批准人:欧艳清

本标准2007年6月首次发布,本次为第4次修订。下列制度自本标准发布之日起同时废止:

1. 大唐湘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工作票、操作票使用和管理标准》(2014年修订版)(大唐湘电潭(2014)237号)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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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票、操作票使用和管理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大唐湘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工作票、操作票的适用范围、执行程序,使用和管理内容与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大唐湘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机、炉、电、控、化、发电、环保、燃运等专业和部门,飞宏实业公司、粉煤灰蓉劲公司等多经企业部门及环保发电公司参照执行,各部门可以根据本管理标准并结合部门实际情况制定细化的管理规定,经分管领导审核后交安监部备案。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2.1 GB26164.1-2010《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1部分:热力和机械部分) 2.2 GB26860-201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 2.3 DL 5027-93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

2.4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企业标准Q/CDT 21402001—2013《工作票、操作票使用和管理标准》

2.5 大唐湘电制〔2015〕223号《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湖南分公司工作票 操作票使用和管理实施办法》 2.6 大唐集团制〔2008〕19号《防止人员误操作管理办法》

2.7 大唐集团制〔2008〕18号《危险点分析与控制工作管理办法》 3 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操作指令

值班调度员对其管辖的设备进行变更电气接线方式和事故处理而发布的立即操作的指令(分为逐项操作指令、单项操作指令和综合操作指令)。 3.2 操作许可

电气设备在变更状态操作前,由厂、站值长或班长、地调调度员提出操作要求,在取得省调值班调度员许可后才能操作。操作后应汇报。 3.3 操作任务

指对该设备的操作目的或设备状态改变。 3.4 操作要求

该设备在操作前提出的要求。 3.5 调整性操作

负荷增减、不涉及人为就地启停或切换设备(系统),或在DCS上实现顺序控制的操作。 3.6 合上

把断路器或隔离开关放在接通位置(包括高压熔断器)。 3.7 断开

把断路器或隔离开关放在断开位置(包括高压熔断器)。 3.8 合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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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电气环路用断路器或隔离开关闭合的操作。 3.9 解环

将电气环路用断路器或隔离开关断开的操作。 3.10 并列

将发电机(或两个系统)经用同期表检查同期后并列运行。 3.11 解列

将发电机(或一个系统)与全系统解除并列运行。 3.12 自同期并列

将发电机用自同期法与系统并列运行。 3.13 非同期并列

将发电机(或两个系统)不经同期检查即并列运行。 3.14 强送

设备故障跳闸后未经详细检查或试验即送电。 3.15 强送成功

设备故障后,未经详细检查或试验,用断路器对其送电成功。 3.16 试送

设备检修后或故障跳闸后,经初步检查再送电。 3.17 冲击合闸

新设备在投入运行时,连续操作合闸,正常后拉开再合闸。一般线路三次,主变五次,母线一次。 3.18 跳闸

设备(如:开关、主汽门等)自动从接通位置变为断开位置。 3.19 零起升压

利用发电机将设备从零电压渐渐升至额定电压。 3.20 装设(拆除)接地线(或合上,拉开接地隔离开关)

用临时接地线或接地隔离开关将设备与大地接通(或断开)。 3.21 带电拆接

在设备带电状态下拆断或接通短接线。 3.22 限电

限制用户用电。 3.23 检查

观察设备的状态如何,如进行正常定期检查和事故检查。 3.24 清扫

消除设备上的灰尘、脏物。 3.25 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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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量电气设备绝缘、电压、温度等。 3.26 装上或取下熔断器

将熔断器装上或取下。 3.27 保护投入

将继电保护投入运行,指投跳闸位置。 3.28 保护停用

将继电保护停止(或退出)运行。 3.29 投入或停用压板

将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压板投入(用上)或停用(解除)。 3.30 信号复归

继电保护动作的信号牌恢复原位。 3.31 开启

把汽门或阀门转动至开启位置。 3.32 关闭

把汽门或阀门转动至关闭位置。 3.33 运行状态

设备的刀闸及开关均在合入位置,设备带电运行,相应保护投入运行。 3.34 热备用状态

设备的刀闸在合入位置,开关在断开位置,相应保护投入运行。 3.35 冷备用状态

设备的刀闸及开关均在断开位置,相应保护退出运行(属中调、区调所辖的调度范围内保护,按中调、区调令执行)。 3.36 检修状态

设备的刀闸及开关均在断开位置,在有可能来电端挂好接地线,挂好安全标示牌,相应保护退出运行(属中调、区调所辖的调度范围内保护,按中调、区调令执行)。 3.37 工作位置

手车开关本体在开关柜内,且开关本体限定在“工作”位置,一次插件(动、静插头)已插好。 3.38 试验位置

手车开关本体在开关柜内,且开关本体限定在“试验”位置,一次插件(动、静插头)在断开位置。 3.39 检修位置

手车开关本体在开关柜外。 3.40 设备双重名称

双重名称系指设备名称和设备编号(简称:双重编号),及具有中文名称和阿拉伯数字编号的设备。 3.41 验电

用校验工具验明设备是否带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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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CDT-XTPC 201.002-2015 3.42 放电

设备停电后,用工具将静电放去。 3.43 充电

不带电设备与电源接通,但设备没有供电(不带负荷)。 3.44 核相

用校验工具核对带电设备的两端相位。 3.45 试相序

用校验工具核对电源的相序。 3.46 短接(或跨线)

用临时导线将开关或刀闸等设备跨越旁路。 3.47 拆(接)引线

将设备引线或架空线的跨越线(弓子线)拆断(或接通)。 3.48 倒母线

指双母线互相倒换。 3.49 校验

对自动装置、继电保护装置进行预先测试检验是否良好。 3.50 冷倒

开关在热备用状态,先断开×母线刀闸,再合上×(另一组)母线刀闸。 3.51 开机

将发电机、汽轮机开动。 3.52 停机

将发电机、汽轮机停下。 3.53 上锁

重要机构用锁锁住。 3.54 除锁

将锁取下不用。 3.55 挂上××标示牌

设备上挂上标示牌(警告牌)。 3.56 摘除××标示牌

设备上摘除标示牌(警告牌)。 3.57 蒸汽母管并列(解列)

将主蒸汽母管并列(或解列)运行。 3.58 装设(拆除)堵板

法兰装设(拆除)堵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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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9 数字称谓

“零、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在设备名称或编号中的统一称谓分别为“洞、幺、两、三、四、五、六、拐、八、九”。 3.60 电气类操作术语规范描述

操作术语 合上/断开 应用设备 开关 刀闸 开关 刀闸 检查 指示灯 表计 把手 保护压板 保险等 拉出式手车开关 抽出式手车开关 摇出式手车开关 开关二次插头 熔断器(保险) 接地线 装设/拆除 绝缘板 放上/取下 切 投入/退出 测量 验电 挂上/摘下 绝缘垫 切换把手 保护压板 测量设备的电气量 对电气设备验电 安全标示牌 规范描述 合上×××开关(刀闸) 断开×××开关(刀闸) 检查×××开关在“合闸”位 检查×××开关在“分闸”位 检查×××刀闸合闸到位 检查×××刀闸分闸到位 检查×××开关“红灯”亮 检查×××开关“绿灯”亮 检查×××表计指示正常 检查×××把手在“×××”位 检查×××保护压板已投入(已退出) 检查×××保险已装好(已取下) 拉出×××手车开关至“×××”位 推入×××手车开关至“×××”位 摇出×××手车开关至“×××”位 摇入×××手车开关至“×××”位 拔下×××开关二次插头 插上×××开关二次插头 装上×××熔断器(保险) 取下×××熔断器(保险) 在×××处装设接地线(×××号) 拆除×××处接地线(×××号) 在×××刀闸口处装设绝缘板 拆除×××刀闸口处绝缘板 在×××刀闸口处放上绝缘垫 取下×××刀闸口处绝缘垫 切×××把手至“×××”位 投入×××保护压板 退出×××保护压板 测量×××对地绝缘电阻为××兆欧 测量×××相间电压为××伏 测量×××电流为××安 验明×××处无电压 在×××处挂上“×××”标示牌 摘下×××处“×××”标示牌 拉出/推入 摇出/摇入 拔下/插上 装上/取下 3.61 机械类操作术语规范描述

操作术语 开启/关闭 应用设备 手动阀门、电动阀门、 调整阀门、气动阀门、 液压阀门 手动阀门、电动阀门、 调整阀门、气动阀门、 液压阀门 规范描述 开启×××阀门(电动门、气动门、调整门、液压门) 关闭×××阀门(电动门、气动门、调整门、液压门) 检查×××阀门(电动门、气动门、调整门、液压门) 开启到位 检查×××阀门(电动门、气动门、调整门、液压门) 关闭到位 开启到位/关闭到位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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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位/在×%位 合上/断开 装设/拆除 上锁/除锁 挂上/摘下 调整阀门 电动阀门 堵板 重要阀门 安全标示牌 开启(关闭)×××调整阀门至×××位 检查×××调整阀门在×××%位 合上×××电动阀门电源开关 断开×××电动阀门电源开关 在×××法兰处装设堵板 在×××法兰处拆除堵板 在×××阀门处上锁 在×××阀门处除锁 在×××处挂上“×××”标示牌 摘下×××处“×××”标示牌 3.62 调度术语规范描述

联系方式 上 级 与 下 级 接××汇报 调度术语 适用范围 ××中调、××区调给××电厂下令 通知×× ××值长给××单元长下令 ××单元长给××值班负责人下令 ××中调、××区调接电厂(变电站)汇报 ××值长接××单元长汇报 ××单元长接××值班负责人汇报 ××值长接××中调、××区调令 下 级 与 上 级 汇报×× 接××令 ××单元长接××值长令 ××值班负责人接××单元长令 ××电厂(变电站)汇报××中调、××区调 ××单元长汇报××值长 ××值班负责人汇报××单元长 平级 通知 接通知 ××值班负责人通知××值班负责人 ××值班负责人接××值班负责人通知 规范描述 通知××电厂(变电站) 通知××单元长 通知××值班负责人 接××电厂(变电站)汇报 接××单元长汇报 接××值班负责人汇报 接××中调令,接××区调令 接××值长令 接××单元长令 汇报××中调,汇报××区调 汇报××值长 汇报××单元长 通知××值班负责人 接××值班负责人通知 注:企业可以使用地方调度规程中的操作术语,但各企业内部必须统一,若该规程中不包括本标准内的调度术语应按本标准执行。 4 总则

4.1 为保证员工在生产活动中的人身安全,防止误操作事故的发生,电力生产的各项运行操作、检修、维护、试验等工作都必须使用操作票或工作票(以下简称“两票”),为规范对“两票”的使用和管理,制定本标准。

4.2 “两票”的使用和管理要做到标准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生产及生产相关各部门、各专业要积极建立标准操作票和标准工作票票库,标准票的覆盖率要努力达到100%(正常方式下的作业都必须有标准的工作票和操作票)。

4.3 生产及生产相关各部门和各专业要加强对“两票”执行过程的管理。任何作业人员除严重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下都无权无票作业。现场作业必须做到100%开票,票面安全措施、危险点分析与控制措施及两票执行环节必须100%落实。 4.4 实现标准化作业是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克服工作过程中人员行为随意性的重要措施,使用标准操作票和标准工作票后,正确填写和使用两票仍然要作为员工培训的基本内容。 5 工作票的使用和管理 5.1 工作票的种类及使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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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 热力机械第一种工作票

5.1.1.1 需要将生产设备、系统停止运行或退出备用,由运行值班人员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规定采取断开电源、隔断与运行设备联系的热力系统,对检修设备进行消压、吹扫等任何一项安全措施的检修工作。

5.1.1.2 需要运行值班人员在运行方式、操作调整上采取保障人身、设备安全措施的工作。 5.1.2 热力机械第二种工作票

5.1.2.1 不需将生产设备、系统停止运行或退出备用;不需运行值班人员采取断开电源、隔断与运行设备联系的热力系统。

5.1.2.2 不需运行值班人员在运行方式、操作调整上采取措施的。

5.1.2.3 在设备、系统外壳上的维护工作,但不触及设备的转动或移动部分。

5.1.2.4 在锅炉、汽机、化水、脱硫、除灰、输煤等生产区域内进行粉刷墙壁、屋顶修缮、整修地面、搭脚手架、保温、防腐等工作。

5.1.2.5 有可能造成检修人员中毒、窒息、气体爆炸等,需要采取特殊措施的工作,不准使用该票。 5.1.3 电气一种工作票

5.1.3.1 高压设备上工作需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者;“高压设备”系指对地电压在1000V以上(1000V除外)。

5.1.3.2 高压室内的二次接线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 5.1.3.3 其他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需要做安全措施者。

5.1.3.4 发电机、变压器、封闭母线、用压缩气体作为动力的开关以及电气设备冷却器等与气(氢)、油、水相连的电气设备,需要开启或关闭相应气(氢)、油、水阀门,对相关系统,管道泄压后,才能确保在该电气设备上工作安全的; 必须签发带机务安措的电气第一种工作票(格式见附件3)。 5.1.4 电气二种工作票

5.1.5.1 带电作业和在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

5.1.4.2 控制盘和低压配电盘、配电箱、电源干线上的工作。 5.1.4.3 二次接线回路上工作,无须将高压设备停电者。

5.1.4.4 转动中的发电机、同期调相机的励磁回路或高压电动机转子电阻回路上的工作。 5.1.4.5 非当值值班人员用绝缘棒和电压互感器定相或用钳形表测量高压回路的电流。

5.1.4.6 更换生产区域及生产相关区域照明灯泡的工作,以及空调设备的电源检修与检查工作。

5.1.4.7 在变电站、变压器区域内进行动土、植(拔)草、粉刷墙壁、屋顶修缮、搭脚手架等工作,或在配电间进行粉刷墙壁、整修地面、搭脚手架等工作,不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需要作安全措施的。 5.1.5 热控第一种工作票

热控人员在汽轮发电机组的热控电源、通讯、测量、监视、调节、保护等涉及DCS、联锁系统及设备上的工作;需要将生产设备、系统停止运行或退出备用等。涉及DCS系统的工作是指涉及到DCS系统本身硬件、软件的检修维护工作。 5.1.6 热控第二种工作票

热控人员在不涉及热控保护、联锁、自动系统以及在不参与DCS系统或设备上的且不需要运行班人员采取断开电源、隔断与运行设备联系的热力系统工作,如:就地及盘柜仪表的检修、敷设电缆、非在线采样计算机等和逻辑上不联动其他设备的电动装置的带电检查等。 5.1.7 一级动火工作票

5.1.7.1 一级动火工作票适用于一级动火区域内的动火作业,有效时间为48小时;动火方式包括焊接、气割、明火加温及使用可能产生火星的设备等。

5.1.7.2 一级动火区系指火灾危险性很大,发生火灾时后果很严重的部位或场所。对于火灾危险性特别大的动火部位及场所还必须采取特殊的重点防火措施。 5.1.7.3 火灾危险性特别大的动火部位及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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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油罐、油泵房及油管道沟内动火。 2) 制氢站、储氢罐及氢管道动火。

3) 充氢状态下的汽轮发电机及氢、油系统设备上动火。 4) 控制室下电缆夹层及充油电气设备上动火。 5) 煤粉仓及难以切断的系统煤粉管上动火。 5.1.7.4 一级动火区的动火部位及场所:

1) 燃油库(罐)区、燃油泵房及燃油系统、卸油站、污油池、油管道和油管道连接的蒸气管道,距油

罐(包括油罐车等储油设备)10米及以内场所。

2) 汽轮机油系统,有油污存在的沟道及地势低洼的场所、油处理室。

3) 氢气系统及制氢站,距氢气系统(含氢气管道、氢气瓶、贮氢罐、阀门、法兰等)10米及以内场所。

若氢冷发电机本体或氢管道系统排尽氢30min后可解除“明火禁区”,即无须办理动火工作票。 4) 制粉系统(粉尘浓度大的场所或设备如:煤粉仓、原煤斗)、输煤皮带(粉尘浓度大的场所)。 5) 变压器、6kV和380V高低压段配电间、蓄电池室、控制室、调度室、档案室、通讯站、计算机房(DCS

电子间、保护间)、电缆间(沟)、电缆竖井、电缆夹层及隧道、柴油机房。

6) 脱硫系统的吸收塔和净烟气烟道以及衬胶的箱罐、管道,脱硝尿素储仓、尿素溶解罐及尿素输送管

道。

7) 300MW、600MW机组酸碱罐区以及化学水处理区域的酸碱罐区系统及其设备、工业废水区的酸碱

罐、酸雾吸收器、酸喷射器本体、液位计、酸碱泵及附属设备阀门、管道。 8) 气瓶库及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场所。

9) 300MW、600MW汽机房凝结水精处理设备、加氯间、水化验加药间,全厂地下管道、疏水沟。 5.1.8 二级动火工作票

5.1.8.1 二级动火工作票适用于二级动火区域内的动火作业,有效时间为7天;动火方式包括焊接、气割、明火加温及使用可能产生火星的设备等;

5.1.8.2 二级动火区系指一级动火区以外的所有重点防火部位或场所以及禁止明火区。汽机房、锅炉房、输煤系统等应办理一级动火的设备、场所以外的所有重点防火部位和场所;重点防火部位系指火灾危险性大、发生火灾损失大、伤亡大、影响大(简称“四大”)的部位和场所,包括: 1) 燃油禁区内,除一级动火范围以外的的明火作业。 2) 汽机房内距氢气系统10米以外的区域。

3) 给水泵油系统、磨煤机油站、引送风机油站等辅机油系统,磨煤机大小齿轮护罩明火作业。 4) 在积粉和积煤清除干净的制粉系统和输煤系统(不包括原煤斗、煤粉仓)。 5) 蓄电池室、油处理室周围5米以外、10米以内的明火作业。 6) 俱乐部、礼堂等公共场所。

5.1.9 动土工作票

动土工作票适用于公司生产区域及生产相关区域内动土作业,目的防止动土后造成地下电缆、光缆、管道以及其它设施遭到损坏,影响安全生产。动土作业是指挖土、打桩、地锚入土深度0.5米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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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堆放负重在50kg/m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的作业。 5.1.10 继电保护安全措施票

5.1.10.1 需拆开或恢复二次接线的工作。

5.1.10.2 需对二次回路进行短接或接线改动的工作(无论临时的还是长久的)。 5.1.10.3 由于配合其他工作需对二次回路做临时措施的。 5.1.10.4 其他重要的二次回路及直流系统现场工作。 5.1.10.5 按本地区省级及以上调度部门规定执行的工作。 5.2 工作票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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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 工作票应使用统一格式,票样按集团公司规定执行,一般一式两份(双许可人制工作票和动火工作票一式三份),由计算机生成或打印,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与签发,不得任意涂改,如有个别错、漏字需要修改的,按照“5.2.2”规定执行,工作票可以采取电子签名。

5.2.2 每份工作票签发方和许可方修改不得超过两处。工作票中的设备名称、编号、接地线位置、日期、时间、动词以及人员姓名不得改动;错漏字修改应遵循以下方法,并做到规范清晰:填写时写错字,更改方法为在写错的字上划两道水平线,接着写正确的字即可;审查时发现错字,将正确的字写到空白处圈起来,将写错的字也圈起来,再用线连接;漏字时,将要增补的字圈起来连线至增补位置,并画“∧”符号。禁止使用“??”、“同上”等省略词语;修改处要有运行人员签名确认。

5.2.3 工作票由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填写。一份工作票中,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三者不得相互兼任(动土工作票按5.8条执行)。一个工作负责人不得在同一时间内担任两个及以上工作任务的工作负责人。如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第二张工作票的工作时,必须将前一份工作票交给工作许可人执存,方可办理第二张工作票开工手续,同时工作许可人应在值班记事上和工作票的备注栏上进行记录。

5.2.4 事故抢修工作的相关规定:

5.2.4.1 紧急情况下的故障排除工作,如使用标准工作票,且涉及标准工作票的主要安全设施没有改变,可不经工作票签发人签发,经值长批准后即可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5.2.4.2 涉及到严重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值长有权通知相关检修人员及时到现场处理,并向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汇报,同时履行下列有关手续: 1)工作开始前,必须按规定做好安全措施。

2)必须明确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专责监护人。

3)必须办理工作许可和工作终结手续。工作许可人应将工作负责人姓名、采取的安全措施、工作开始和结束时间记入值班记录。值长将不办理工作票而必须进行工作的原因记入值班记录。

5.2.5 机组大、小修或临检时,可按设备、系统、专业工作情况使用一张工作票。因机械部分检修开工作票,需要电气配合性工作如电机拆线,电气专业必须单独办理工作票。

5.2.6 同一部门有两个及以上班组在同一个设备系统、同一安全措施内(或班组之间安全措施范围有交叉)进行检修工作时,一般应由部门签发一张总的工作票,并指定一个总的工作负责人,统一办理工作许可和工作终结手续,协调各班组工作的正确配合,各班组的工作负责人仍应对其工作范围内的安全负责,各分工作负责人工作完成后向总工作负责人汇报工作完成情况,待全部工作完成后由总工作负责人在修试记录本上交待检修情况。

5.2.7 一个班组在同一个设备系统上依次进行同类型的设备检修工作,如全部安全措施不能在工作开始前一次完成,应分别办理工作票。

5.2.8 生产现场禁火区域内进行动火作业,应同时执行动火工作票。 5.2.9 外包工程项目工作票管理规定

5.2.9.1 机组A、B、C级检修及集中检修中的外委工程项目,承包方是电力系统内部检修队伍或是与公司有长期委托承包合同的承包单位,可由承包方签发、办理工作票,但其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必须是经公司“三种人”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并经公司领导审批、公布的人员担任。除此之外所有外包工程项目,由公司对应的检修部门签发、办理工作票。

5.2.9.2 除长期外委队伍外,发包工程实行双工作负责人制,但运行机组的短期发包工程(带压堵漏工作除外)不实行双工作负责人制,其工作负责人由公司内检修部门人员担任,短期外委单位或厂家、技术服务人员不得担任工作票工作负责人。双工作负责人制中发包企业工作负责人根据公司设备分工由发包设备的检修主人担任,若检修设备委托给长期外委单位,设备分工中应明确公司对该长期外委检修设备相应的检修主人,对长期外委单位的检修工作负起相应的检修管理责任,不得安排长期外委单位的工作负责人担任短期外委项目的发包方工作负责人。

5.2.9.3 发包方工作负责人在担任外包项目工作负责人时,可以同时担任多个外包项目工作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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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不得在同时独立担任其他工作票的工作负责人。发包方工作负责人对现场作业安全措施是否执行到位,施工人员是否在指定时间、区域内工作负责,具体职责如下: 1) 全面了解掌握项目的工作方案和制定的安全措施。

2) 负责办理工作票,检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工作许可人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必要时予以补充。

3) 严格执行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开工前发包企业工作负责人会同承包方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一同确认现场安全措施的正确完备后,方可允许承包方工作班成员进入工作现场,监督施工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和区域内工作。

4) 监督和检查承包方工作负责人按要求开展“三讲一落实”活动,现场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两票”管理有关制度,以及其他现场安全工作规程,及时对承包队伍人员的违章行为进行纠正和考核。 5) 现场涉及重大或危险作业时,必须与承包方工作负责人一同在现场进行监护,并对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技术交底。 6) 发包方工作负责人对检查正确执行“检修自理”的安全措施并在工作终结时恢复检修前的状态负责。 5.2.9.4 承包方工作负责人对施工作业的现场组织、协调和施工作业人员安全行为负责。具体职责如下: 1) 检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和工作许可人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必要时予以补充。

2) 负责工作所需工器具的完备和良好。

3) 工作前结合工作内容,召集工作成员进行危险点分析,制定控制措施;开工前负责组织全体人员学习危险点控制措施并签名;开工后,负责落实。

4) 工作前按要求开展“三讲一落实”活动,向工作班成员告知危险点、交待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确认每一个工作班成员都已知晓,并在开工后负责落实。

5) 正确地和安全地组织工作,在工作过程中对工作人员给予必要的安全和技术指导,严格执行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正确执行“检修自理”的安全措施并在工作终结时恢复检修前的状态。 6) 现场监护和检查工作班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是否遵守安全工作规程、安全措施和落实危险点控制措施,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5.2.9.5 承包方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考试,根据外包工程项目内容按公司设备分工规定由设备主人所在部门负责,工作许可人安全教育培训、考试由运行部门负责。承包方“三种人”资质经公司对口发包部门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由承包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公司对应培训、考试部门审核,安全监察部审定,公司领导批准后公布执行。 5.2.9.6 双工作负责制工作票执行要求:

1) 承包方工作负责人,将工作票办理打印出来后,在“工作负责人”栏中手工加填签名,同时在“班组”栏内手工填写承包单位的名称。

2) 发包方工作负责人和承包方工作负责人必须按照票面格式在全部的工作负责人签名栏上签名。 3) 工作票签发人在没有明确发包方工作负责人时,不得签发工作票。 4) 点检签发人负责审查承包方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成员人数和技术力量是否适当,是否满足工作需要。 5)工作期间,工作现场工作票由承包方工作负责人持有。

6)工作票的许可、押票、试运、结束和终结等手续,必须由发包方工作负责人协同承包方工作负责人,在运行值班人员处办理,如发包方工作负责人不在场,运行人员可拒绝办理。 5.2.10 关于工作票跨度时间长且需24小时轮班作业的工作票相关规定: 5.2.10.1 对于此类型需轮班作业的工作票,现场工作应确定一名白班工作负责人和一名夜班工作负责人,签发工作票时,白班工作负责人填写在工作票的工作负责人栏,夜班工作负责人为工作班成员中的第一名成员,并在工作票备注栏内注明白班工作负责人和夜班工作负责人的姓名。

5.2.10.2 白班工作负责人和夜班工作负责人在现场作业必须持票,否则将视为无票作业。现场交接班时,交班工作负责人应将现场注意事项向接班工作负责人交待清楚,并同时进行工作票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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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0.3 白班工作负责人或夜班工作负责人中任一人需变更工作负责人应按流程办理工作负责人变更手续,轮班方式变更需在两张工作票的“备注”栏分别注明,应能让工作许可人任一时间都清楚当时此项作业的现场工作负责人。

5.2.10.4 押票或恢复工作以及工作票竣工,由当班的工作负责人负责在工作票上办理相关手续并履行相应的安全职责,该工作负责人应将工作票状态的转变情况向另一班的工作负责人交待清楚。 5.2.11 对于安全措施项目较多检修工作,可使用安全措施附页。 5.2.12 一般情况下,公司所有工作票必须使用核心业务一体化系统办理,当一体化系统出现故障短期不能恢复时,该检修工作又必须立即进行时,可采用Word版纸质办票方式,但该工作票统计为非标准票。 5.3 工作票的填写规范

5.3.1 工作票编号由核心业务一体化平台软件自动生成。特殊情况下若采用Word纸质票,其编号规则为:

工作票中的“编号”由部门、班组、工作票类型、工作时间和工作票顺序号组成。开头第一个字母为部门第一字拼音的缩写,第二、三个字母为班组拼音的缩写,如果检修班组为长期外委单位,则第一、二部门一共为四个字母,为长期外委单位四字简称每个字的第一个拼字母;“—”后为票类型(中文描述),再接着四位为年,中间两位为月,最后三位数为工作票顺序号,。其描述是: ××班组 票类型 ××部××年 ××月 顺序号 + — 总裁 + + + 门 票类型的中文描述规范为:

电气第一种工作票-----简述为:“电一” 电气第二种工作票-----简述为:“电二” 热力机械第一种工作票------简述为:“热一” 热力机械第二种工作票------简述为:“热二” 热控第一种工作票-----简述为:“控一” 热控第二种工作票-----简述为:“控二” 一级动火工作票-----简述为:“火一” 二级动火工作票-----简述为:“火二” 动土工作票-----简述为:“动土”

5.3.2 工作票填写要做到字迹工整、清楚,不得涂改、刮改,使用微机办票时,要采用宋体五号字。工作票中必须写明具体的名称,不得出现“同上、上述、同左、所有、其、分别”等字样。票面上填写的数字,用阿拉伯数字(1、2、3、4、5、6、7、8、9、0)表示,时间按24小时(制)计算,年度填写四位数字,月、日、时、分填写两位数字。如:2013年12月03日17时00分。

5.3.3 对于设备编号用数字加汉字表示,确保所指的设备在全厂唯一,不得产生歧义。如:2号炉3号磨煤机,或#2炉#3磨煤机或#23磨煤机表示。应注意,以上这两种编号方式均可,但在一张工作票内只能使用一种方式。两种方式必须注明机组号,设备前的序号与就地设备标牌保持一致。 5.3.4 工作票的填写必须使用标准的名词术语、设备的双重名称。

标准的名词术语:系指国标、行标、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规范的标准称谓。 设备的双重名称:系指具有中文名称和阿拉伯数字编号的设备, 如断路器(以下称开关)、隔离开关(以下称刀闸)、保险等。

5.3.4.1 在工作票中,凡开关、刀闸、电气压板、阀门均需要注明双重编号,其它设备不具有双重编号,只是有很多设备具有阿拉伯数字编号,按要求将设备编号表述清楚即可,不要与双重编号混淆。

如:在填写某变压器检修工作票的工作内容时,只需注明是哪一台变压器检修即可,不必将其高、低侧开关编号列出,但如果安措内容或工作票的工作内容涉及到变压器的高、低压侧开关,即要按双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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