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杭州市亮化长效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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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城管?2009?27号

关于印发《杭州市亮化长效管理 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各城区(管委会)城管办,市电力局路灯管理所:

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实施亮灯工程的意见》(市委办?2008?7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落实杭州市亮化长效管理,提升亮灯管理水平,我办起草了《杭州市亮化长效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现印发实施,请认真抓好落实。

杭州市人民政府城市管理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八日

杭州市亮化长效管理实施意见(试行)

为进一步落实亮化长效管理,根据《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城市长效管理和提升综合服务功能的若干意见》(市委发?2004?38号)、《关

于加快实施亮灯工程的意见》(市委办?2008?7号),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打造“国内领先,世界一流”的城市夜景为指向,以提高城市灯光环境和城市夜景品质为方向,规范并加强城市亮化的长效管理工作,营造优美、舒适、安全、生态的杭州城市夜景。

二、工作目标

确保城市照明亮灯率、完好率和整改率达标,为城市夜间经济、社会、休闲活动提供安全、美观、舒适照明环境。

1、确保城市路灯功能性照明设施完好和正常运行,路灯照明设施完好率达98%,亮灯率达98%以上;

2、确保城市景观装饰性照明设施完好和按要求亮灯,美化城市夜景,景观照明设施完好率达96%,亮灯率达98%;

3、确保户外广告灯光设施完好和正常运行,无断字缺亮,户外广告灯光设施完好率达98%,亮灯率达100%;

4、城市亮化长效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规范,长效管理覆盖率达100%,月度问题整改率达100%,及时整改率达98%,节假日、重大节庆等重要活动,亮灯保障安全有序,亮灯率达100%。

三、范围、内容和原则

(一)范围:杭州市市区范围内涉及亮化工作影响城市容貌的重点地区和部位。

(二)内容:包括道路功能性照明、景观装饰性照明、户外广告灯光及其附属设施的管养和运行情况。

(三)原则:“责任明确、集中控制、加强监管、注重长效”。

四、工作机制

(一)建立协调服务机制。市城管办负责全市亮化长效管理的指导、组织、协调、考核工作,具体由市亮灯监管中心负责亮化长效管理日常工作的开展。通过建立例会制度,协调各城区(管委会)及相关部门亮化长效管理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加强信息沟通、交流工作,促进管养水平的不断提高。

(二)健全检查督查与整改机制。对城市道路功能性照明设施实施“市查区改”、“自查自改”、“数字城管”相结合的现场巡查督查机制。

对城市景观装饰性照明及户外广告灯光实施“市查区改”、“区查区改”、“自查自改”、“数字城管”相结合的巡查督查机制。

“市查区改”:由市亮灯监管中心按照职责分工,对监管范围内的亮灯设施进行抽查与检查,存在问题督促各城区(管委会)相关单位按期进行整改。

“区查区改”:由各城区(管委会)亮灯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辖区范围内的亮灯情况进行巡查监管,存在问题督促相关单位按期进行整改。

“自查自改”:由各产权单位对责任范围内的亮灯情况进行自查和整改。

“数字城管”:城市照明设施纳入数字城管事、部件监督管理。数字城管配合做好全市城市照明设施专项普查。

(三)健全亮化监管考核机制。

健全亮化长效管理考核评价制度,将落实“亮化”长效管理工作纳入市政府对各区政府(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城市管理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之一。

1、日常检查:通过日常亮灯监管,对各城区(管委会)、相关部门的亮化长效管理进行日常检查,检查情况通过城市“四化”长效管理进行通报。

2、专项检查:结合重大节日、重大活动亮灯保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日常、专项检查及整改情况纳入亮化长效管理考核及城市管理目标考核,并作为设施运行经费核拨的依据。

(四)建立社会公众参与机制。加大对城市亮灯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做好亮灯建设工程规划、设计等重大举措宣传工作,制订并公开亮化长效管理制度;聘请市民监督员参与城市亮灯运行监督;组织开展社会评议活动;充分发挥人大、政协、媒体及专家学者的监督和参谋作用,定期组织亮化管理热难点问题调研,认真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提出对策措施并加以落实。

(五)完善法制保障机制。完善“亮化监管”与“行政执法”的无缝链接,加强亮化管理的行政执法工作,不断提高亮化依法管理工作水平。

(六) 完善经费保障机制,推进亮灯设施养护作业市场化运行。积极稳妥推进城市照明设施运行、养护市场化、社会化,严格养护经费的核拨程序,强化养护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管。

五、根据本实施意见,进一步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

附件:1、杭州市亮化长效管理考核细则(试行) 2、杭州市景观照明“亮化”长效管理考核表 3、杭州市道路照明“亮化”长效管理考核表

附1:

杭州市亮化长效管理考核细则(试行)

为切实加强城市亮化长效管理工作,确保亮化管理目标任务的完成,提高城市灯光环境和城市夜景品质,营造优美、舒

适、安全、生态的杭州城市夜景,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实施亮灯工程的意见》(市委办?2008?7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考核主体

杭州市人民政府城市管理办公室负责实施对城市亮化管理的检查考核工作,具体由杭州市亮灯监管中心组织实施。

二、考核对象

各城区(管委会)城管办、亮灯监管机构,市电力局路灯所,按照亮化管理职责接受归口检查考核。

三、考核依据

1、《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01号)

2、《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04号)

3、《杭州市“十一五”绿色照明规划》 4、《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5、《杭州市夜景灯光设置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30号) 6、杭州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28号) 四、考核原则

坚持“责任明确、落实长效、普查与抽查相结合”。

五、考核方式

检查考核结合行业监管、属地管理和长效管理,分为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月度考核以月度随机常态化管理情况为基础,结合专项检查,对亮化管理实际发生现状进行综合评价。年度考核分年中和年末二次进行,以台帐建设情况为基础,结合月度常态管理,进行综合评价。年中检查原则上安排在6月中下旬,年末考核原则上安排在12月中旬。年中和年末考核分各占年度综合评价分的50%。

六、考核内容

城市亮化管理检查考核内容由日常管理、台帐设置两部分组成。

(一)日常管理以常态化管理为基础,每月随机进行亮化检查考核。检查考核分为70分,单项合格分为63分,内容包括:

1、杭州市市区范围内的城市道路功能性照明、景观装饰性照明、户外广告(店招店牌)灯光及其附属设施的完好、安全、运行等状况。

2、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的亮灯保障工作。 3、灯光集控管理。 4、各类投诉处理。

5、各类报表资料及时上报。

(二)台帐设置:对亮化管理台帐进行年度集中检查。考核分为30分,单项合格分为27分,内容包括:

1、亮化管理基础台帐的建设情况。 2、对应考核细则需设置的台帐。 3、符合管养实际的相关台帐。 七、综合评价

检查考核综合评价分90分以上(含)为达标;综合评价分低于90分为不达标;综合评价分最高为优胜。单项考核不合格,不能参评优胜。

八、结果运用

亮化管理检查考核情况做为城市“亮化”长效管理目标考核内容,纳入市政府对各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城市管理目标考核。

九、情况通报

组织召开亮化管理检查考核情况通报会,对城市道路功能性照明、景观装饰性照明、户外广告灯光等方面的日常管理、运行维护等情况进行讲评。

十、指标解释

路灯设施亮灯率:以每条道路100盏路灯照明设施为一个考核单元(不足一个考核单元视同),每条道路随机抽取1~2个考核单元,考核单元内正常亮灯数与考核单元路灯照明设施

总数的比率为亮灯率。抽检设施亮灯率的平均值为路灯设施亮灯率。

景观装饰性照明设施亮灯率:以点、线、面作为景观装饰性照明设施的基础单位。单个灯具以一个亮灯点数作为单位按比例计算,亮灯率为正常亮灯数与总亮灯点数的比率;条状灯以长度为单位按比例计算,亮灯率为正常亮灯长度数与总长度的比率;平面布置的景观灯以面积为单位按比例计算,亮灯率为正常亮灯面积数与总面积的比率;抽检设施亮灯率的平均值为景观装饰性照明设施亮灯率。

户外广告(店招店牌)灯光设施亮灯率:检查范围内户外广告(店招店牌)灯光设施正常运行数与检查户外广告设施总数的比率。

设施完好率比照亮灯率进行计算,抽查内容包括照明设施的附属设施。

附2:

杭州市景观照明“亮化”长效管理考核表

扣考序 内 分 分检查标准 扣分标准 核号 容 值 情分 况 景观装饰性照明设施完好率达每月进行亮灯率、设施完好率 96%,亮灯率达98%。户外广检查,亮灯率、设施完好率每告(店招店牌)灯光设施完好下降0.1%,扣0.5分。 率达98%,亮灯率达100%。 加强长效管理巡查、监管、督日常监管中,整改率、长效管 办、整改力度,城市照明及其理覆盖率每下降0.1%,扣0.1附属设施外观整洁、安全、完分。首次抄告扣每件0.5分,好;照明质量好,照明亮度在二次抄告每件扣1分,三次以标准范围内;无缺亮、断亮现上抄告每件扣2分。 象;控制箱完好无损;内部线路连接整齐、牢固。月度问题整改率达100%,及时整改率达98%,长效管理覆盖率达100%, 根据城市照明管理实际,有针专项检查中发现脏乱差等现 对性的进行专项检查,专项检象,每处扣0.01分;设施破坏、查每年不得少于6次。 变形,每处扣0.01分;缺亮、断亮,每处扣0.01分,并将检日常查问题整改情况纳入长效管1 70 管理 理。专项检查少于6次,每缺一次扣2分。 认真做好重大节庆活动、重大发现脏乱差等现象,每处扣 会展活动、重大体育赛事、重0.02分;设施破坏、变形,每要接待活动或其他临时应急活处扣0.02分;每缺亮一处扣动期间的亮灯保障,亮灯保障0.02分,景观照明整体未按要安全有序,亮灯率达100%。按求亮灯,每处扣0.1分,保障要求做好保障情况的反馈工反馈不及时扣0.1分,并将检作。 查问题整改情况纳入长效管理。未按要求反馈,每缺一次扣0.5分。 认真受理各类亮化投诉,及时反馈不及时,扣0.5分。处理 处理处理有效解决,无有责投不及时,扣1分。处理效果不诉发生。 佳,扣0.5分。发生有责投诉,扣5分。 灯光集控控制服从统一指挥,擅自操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发 不得擅自对设备和线路进行断现不及时,监管不到位,每次开及违规操作。 扣1分。 考核对象:

考核时间:

未按要求上报各类报表资料, 每项扣1分,误报、迟报每项扣0.5分。 台帐基础台帐设置齐全,无缺项;缺项每项扣0.5分,资料不准 2 30 检查 台帐资料准确,数据真实可靠。 确,每项扣1分。 考核 3 100 分 按要求及时上报各类报表资料。 附3:

杭州市道路照明“亮化”长效管理考核表

考核对象: 考核时间: 扣考序 内 分 分检查标准 扣分标准 核号 容 值 情分 况 路灯设施完好率达98%,亮灯率每月进行亮灯率、设施完好率检 达98%。 查,亮灯率、设施完好率每下降0.1%,扣0.5分。 加强长效管理巡查、监管、督办、日常监管中,整改率、长效管理 整改力度,城市照明及其附属设覆盖率每下降0.1%,扣0.1分。施外观整洁、安全、完好;照明首次抄告扣每件0.5分,二次抄质量好,照明亮度在标准范围内;告每件扣1分,三次以上抄告每无缺亮、断亮现象;控制箱完好件扣2分。 无损;内部线路连接整齐、牢固。月度问题整改率达100%,及时整改率达98%,长效管理覆盖率达100%, 根据城市照明管理实际,有针对专项检查中发现脏乱差等现象, 性的进行专项检查,专项检查每每处扣0.01分;设施破坏、变年不得少于6次。 形,每处扣0.01分;缺亮、断日常1 70 亮,每处扣0.01分,并将检查管理 问题整改情况纳入长效管理。专项检查少于6次,每缺一次扣2分。 认真做好重大节庆活动、重大会发现脏乱差等现象,每处扣0.02 展活动、重大体育赛事、重要接分;设施破坏、变形,每处扣0.02待活动或其他临时应急活动期间分;每缺亮一处扣0.02分,景的亮灯保障,亮灯保障安全有序,观照明整体未按要求亮灯,每处亮灯率达100%。按要求做好保障扣0.1分,保障反馈不及时扣0.1情况的反馈工作。 分,并将检查问题整改情况纳入长效管理。未按要求反馈,每缺一次扣0.5分。 认真受理各类亮化投诉,及时处反馈不及时,扣0.5分。处理不 理处理有效解决,无有责投诉发及时,扣1分。处理效果不佳,生。 扣0.5分。发生有责投诉,扣5分。 灯光集控控制服从统一指挥,不擅自操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发现 得擅自对设备和线路进行断开及不及时,监管不到位,每次扣1违规操作。 分。 按要求及时上报各类报表资料。 未按要求上报各类报表资料,每 项扣1分,误报、迟报每项扣0.5分。 台帐基础台帐设置齐全,无缺项;台缺项每项扣0.5分,资料不准确, 2 30 检查 帐资料准确,数据真实可靠。 每项扣1分。 考核 3 100 分

主题词:亮灯 长效管理实施意见 通知

抄送: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办公

厅,市建委、市财政局、市行政执法局、市工商局、市电力局、市运河综保委,各城区政府(管委会),王国平书记、蔡奇市长、杨戌标副市长、许迈永副市长、陆瑞芬副秘书长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iwdr.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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