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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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规划,设计

目录

一、土地资源利用状况 ............................................ 1

(一)土地利用结构与分布 .................................... 1

(二)土地利用程度和效益 .................................... 3

(三)土地利用潜力 .......................................... 3

(四)土地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 4

二、土地利用的目标和方针 ........................................ 5

(一)土地利用的目标和任务 .................................. 5

(二)土地利用基本方针 ...................................... 7

(一)农用地结构调整 ........................................ 8

(二)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 9

四、土地资源保护 ............................................... 10

(一)土地环境保护 ......................................... 10

(二)耕地保护 ............................................. 11

(三)林地保护 ............................................. 11

五、土地整理与开发复垦 ......................................... 11

(一)土地整理 ............................................. 12

(二)土地开发与复垦 ....................................... 12

六、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模、布局和规划指标分解 ................... 13

(一)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模与布局 ........................... 13

(二)规划指标分解 ......................................... 13

七、土地利用分区 ............................................... 13

(一)土地利用地域分区 ..................................... 13

(二)重点土地利用区 ....................................... 15

八、实施规划的政策措施 ......................................... 19

总体规划,设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加强对土地利用的宏观控制和规划管理,统筹安排各业用地,对农地和非农地实行严格的用途管制,促进土地使用者科学、合理、充分、高效地利用土地资源,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为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土地资源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和中发[1997]11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关于各级政府“认真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修订和实施工作”的要求,必须对第一轮《XX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1-2000)进行修订。

本次规划的主要任务是提出规划期内土地利用的总体目标、基本方针及分区土地利用指导方针,统筹安排各业用地,协调各部门用地需求;分解规划确定的各类用地控制指标,重点是耕地保有量、建设占用耕地控制量及补充耕地量指标,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土地整理、开发、复垦区域分布及重点建设项目的布局;合理确定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及范围,安排好城乡结合部土地利用;提出实施规划的政策措施。

本规划以1996年为规划基期年,2010年为规划目标年,2000年为近期规划目标年,并展望到2030年。

一、土地资源利用状况

(一)土地利用结构与分布

全市土地总面积1840117.36公顷,人均拥有土地资源2855平方米,居全省16个地(市)第2位和第4位。其中农用地1519017.6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2.55%,建设用地190402.96公顷,占10.35%,两者之比为7.98:1,未利用土地130696.80公顷,占7.10%。已利用土地与未利用土地之比为13.1:1。各类用地结构与分布如下(详见附表一)。

1.农用地结构与分布

⑴耕地。面积674246.9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6.64%。水田与旱地之比为

2.81:1。耕地主要集中在霍邱、寿县、原XX市,面积占全市的83.0%,其余在舒城县东北部和金寨、霍山两县的北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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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园地。面积62376.4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39%,其中桑园27096.38公顷,占43.44%,茶园26398.77公顷,占42.32%,果园6974.53公顷,占11.18%。主要分布在金寨、舒城、霍山三县的低山、丘陵区,占全市园地面积的71.51%。

⑶林地。面积589188.3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2.02%,其中有林地463626.22公顷,占林地面积的78.69%,主要分布在金寨、霍山两个山区县,林地面积占全市总面积的72.93%,舒城和原XX市两个半山区县(市)的林地面积占全市林地总面积的24.8%,全市森林覆盖率为28.9%。

⑷牧草地。面积1865.1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10%,主要是天然草地,分布在霍邱、寿县的沿湖、沿河洼地,占73.41%,其次是原XX市和霍山县有零星分布,占24.47%。

⑸水面。面积为191340.7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0.4%,其中可养水面63333.33公顷,占水面面积的33.1%。水面遍布全市,五库三湖一塘为大水面集中区域,占水面的31.89%。

2.建设用地结构与分布

⑴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面积138637.8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53%,其中城镇用地13959.00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114211.27公顷,独立工矿用地5375.40公顷,特殊用地5092.15公顷。居民点呈点状分布于全市,相对集中在原XX市、霍邱和寿县,占76.73%,南部山丘区居民点用地较少。独立工矿用地主要分布在舒城县和原XX市;特殊用地主要分布在霍邱县、寿县和原XX市。

⑵交通用地。面积18996.6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03%,主要是农村道路13606.00公顷,占交通用地的71.62%,公路5367.56公顷,占28.26%,呈网状分布于全市,铁路仅有舒城县有16.42公顷。

⑶水利设施用地。面积32768.5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78%,主要分布于寿县、霍邱两县,占水利设施用地的87.2%,舒城、金寨、霍山三县分布较少,共占2.8%。

3.未利用地结构与分布

⑴苇地。面积6913.5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37%,主要分布在寿县、霍邱 两县,占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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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滩涂。面积29317.4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6%,主要分布在寿县、原六安市、霍邱县,占93.4%。

⑶未利用土地。面积94465.8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13%,主要零星分布在原XX市、舒城、金寨、霍邱的山丘区,占75.05%。其中田坎田埂面积63055.25公顷,占未利用土地的66.75%,是未利用土地的主体。

(二)土地利用程度和效益

本市土地开发利用率已达94.87%,土地垦殖率达36.6%、耕地利用率达100%,复种指数为184.58%,水面利用率达42.3%,森林覆盖率为28.9%,城市建筑总面积与用地面积之比为 0.201:1。

城镇村居民点人均用地198.8平方米,超过国家规定标准。其中城镇人均用地116.5平方米,超16.5%,农村居民点人均用地217.6平方米,超45%。

全市平均每公顷土地工农业总产值21067.48元(90年不变价,下同),其中非农业建设用地每公顷产值20.24万元,农用地每公顷产值4393.38元,农业人口平均1073元,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1996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每平方公里为108.8万元,仅相当于全省平均167万元的65%。

(三)土地利用潜力

1.土地自然生产潜力。根据我市自然条件,粮食单产理论潜力都在15吨/公顷左右,而目前仅有5.4吨/公顷,只是自然生产潜力的36%,单产水平低。通过整理改造增加资金和科技投入,生产能力可提高30-50%。

2.土地后备资源潜力。全市未利用土地资源中田坎田埂面积63055.25公顷,荒草地11318.09公顷,分别占土地总面积的3.4%和0.6%。若通过土地整理按减少田坎15%计算,可增加耕地近1万公顷;荒草地有宜林地9054公顷,宜园地1100公顷,宜牧地905公顷,可在保护生态环境条件下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发利用。全市沟渠面积28961.36公顷,占水域面积的6%,系数较高,其中的垅渠、毛渠如实行管道输水,可增加大量耕地面积;水面中尚有宜养水面6200公顷。

3.城镇村居民点建设用地利用潜力。我市城镇人均综合用地116.5平方米;农村居民点人均综合用地217.6平方米,户均979平方米,均有较大的利用潜力。仅农村居民点实施康居工程,按规划指标用地,就可腾出5.72万公顷老庄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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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可复垦为农用地。城镇部分老企业和仓储占地面积大,生产效益低下,若通过企业转轨重组挖掘城镇内部用地潜力,盘活存量土地,通过整理,将人均用地指标降至108平方米,则可为新建项目提供用地1914.75公顷。

全市有轮窑800座,小吊窑约5000座,占地4000公顷,多数效益不佳,面临倒闭,可减少50%,复垦为农用地2000公顷。

4.农用地的生产潜力。全市中低产田面积达475344.10公顷,其中低产田面积260259.32公顷,分别占耕地面积的70.5%和38.6%。若通过综合整治,中低产田每公顷增产750公斤,每年新增粮食生产能力35.7万吨,等于全市增加6.7万公顷粮田面积;全市低产园面积15773公顷,增加投入加以改造,可新增生产能力10.4%-15.2%;低产林面积129326.67公顷,经改造后,可提高林木蓄积量3-4倍;低产水面13333公顷,如经过改造,加大投入,平均每公顷增产750-1000公斤,可增加生产能力9.3%-12.3%。

(四)土地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1.人增耕地减少、耕地后备资源匮乏,土地供需矛盾日益尖锐。全市人均耕地由1952年的1822平方米下降到目前的681平方米(统计数,详查数为1046平方米),低于全省人均707平方米的水平。而我市未利用土地中的山区田坎、裸岩、石砾地等难利用的土地达33138.71公顷,占未利用土地的35%,多为难利用或不可利用。我市基础设施薄弱,随着经济发展的需要,还将占用一定数量的耕地,人口继续增长,人均耕地面积仍在逐年减少,土地供需矛盾将更加突出。

2.土地利用粗放、效益低。我市耕地田块小,形状不规则,埂、渠、路占地面积大,仅田埂(不含山区田坎)和沟渠就占耕地面积的9.5%。耕地集约化程度不高,农业现代化水平低。城镇建设只重视外延式扩展,占用了大量的优质粮田。不注重老城区老企业的改造挖潜,乡村企业发展乱设工业小区,致使城镇土地利用率低,效益不高。城镇建筑容积率仅9.2%,建筑系数1.58。农村宅基地超占严重,有的一户两宅,农村居民点散、乱、空。

3.建设用地结构不合理,制约经济发展。现有建设用地面积190402.9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0.35%。城乡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138637.8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53%,其中村镇用地114211.27公顷、城镇用地13959公顷,分别占82.38%和10.07%,村镇用地与城镇用地之比为8:1,小城镇不发达,城镇化水平低。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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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地面积18996.6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03%,其中农村道路用地13606公顷,占71.62%;公路用地5367.56公顷,占28.26%;铁路和港口码头用地仅17.43公顷,占0.1%;没有民用机场,仅有寿县的一个农用机场,占地5.62公顷。农村道路与公路之比为2.5:1,我市内外交通主要靠公路,公路网密度为每百平方公里20.24公里和每万人5.78公里,而且公路等级低,断头路多,可达性差。

4.土地生态失衡、灾害频繁。南部山丘区由于历史的原因,森林过量采伐,陡坡垦荒不能及时还林,水土流失虽经多年治理,目前尚有水土流失面积3281平方公里,占山丘区面积的38.3%,土壤侵蚀模数1000T/Km2,年流失泥沙193万立方米,流失养分相当于27856吨标准化肥。土地流失使土壤沙化,泥沙淤积河床和水库,降低库容和行蓄洪能力。中北部岗地区虽有淠史杭灌区但水利设施不配套,年久失修,加上不合理灌溉排泄,亦造成水土流失,农田不合理施肥造成土壤板结,有机质含量不断减少,使土地质量显著下降。北部沿淮湖洼地为淮河行蓄洪区,由于地势低洼,排泄能力差,洪涝灾害频繁。东南部(原XX市东部)江淮分水岭区,88%为丘岗地貌,地势较高,耕地处于淠史杭灌区渠道水位以上,引蓄水工程设施不足,形成旱灾频繁,旱季人畜饮水困难,土壤粘重瘠薄,农作物易旱易渍,产量低。以上情况说明我市生态环境脆弱,致使农业生产稳定性差,严重制约经济发展。

5.土地管理的法制、机制和体制不健全,土地资源和资产管理不到位,土地利用不充分。主要表现在: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法律地位不强,规划编制滞后,对城镇建设规划用地规模难以控制和制约;②现行管理体制不利于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土地管理部门对违法行为无强制执行权;③非农业建设用地“分级限额审批”制度无法控制土地供应总量,对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措施不奏效;④现行土地收益分配机制,刺激地方以低价、超量“出卖”耕地为代价发展当地经济。

二、土地利用的目标和方针

(一)土地利用的目标和任务

1.2000年土地利用目标

⑴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57.30万公顷,农田保护率为85%,逐步建立和完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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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全市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净增耕地2700公顷,耕地总量达67.69万公顷;扩大耕地播种面积,使复种指数提高到200%。

⑶增加有林地和园地面积,使森林覆盖率由28.9%提高到32.0%。

⑷保证国家和省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压缩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总规模,增加能源、交通、水利和工矿等基础设施用地,适度增加城镇建设用地,城镇化水平达35%;各项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2777.34公顷之内。

⑸积极开展土地整理和复垦,根据条件适度开发未利用土地。实现整理、开发、复垦新增耕地面积略多于建设占用耕地面积,新增耕地8827.34公顷,净增2700公顷,土地垦殖率达36.8%,并在逐渐提高耕地质量上改善土地生态环境。

⑹推进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培育地产市场,大力挖掘城镇存量土地利用潜力和效益,减少新征用地量1794.75公顷。

⑺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提高土地利用的总体效益。

2.2010年土地利用目标

⑴努力实现全市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净增耕地7300公顷,使耕地总量达到68.15万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在57.30万公顷以上,保护率达85%以上。

⑵继续增加有林地和园地面积,使森林覆盖率提高到36%。

⑶继续保障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控制城镇建设用地总规模;进一步压缩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适度增加城镇建设用地,城镇化水平达44%,各项建设占用耕地面积控制在8330公顷以内。

⑷全面开展土地整理,加大土地开发复垦规模。农田整理面积达30万公顷,土地复垦面积13590.00公顷,土地开发面积5879.00公顷,使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增加的耕地面积达到27300公顷,净增耕地7300公顷,土地垦殖率达37.0%,土地开发利用率达94.6%,农用地的生产条件和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城镇国有存量土地整理开始规范有序地进行,全面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⑸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土地利用的综合效益明显提高,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程度更高,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实现耕地集中连片,格田成方,农宅地全部入规划点,企业相对集中进镇。

⑹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000平方公里,土地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3.2030年土地利用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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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规划,设计

到2030年,全市耕地总量增加至68.4万公顷,人均耕地861平方米。土地整理开发复垦向深度发展,农村居民点进一步向中心村和小集镇集中,农房逐步实行公寓化,农田进一步平整,大力推广渠道防渗,管道输水,发展科学节水灌溉工程,减少渠道占地,扩大有效耕地面积,为土地的规模经营、社会化服务、集约经营创造条件,实现农业产业化,使土地生态环境步入良性循环,综合效益达较高水平,更加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

(二)土地利用基本方针

1.认真贯彻土地基本国策,切实保护耕地。对各类用地特别是对耕地实行严格用途管制,要从严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制定并严格执行年度占用耕地计划控制指标,坚持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挂钩,做到耕地总量只能增加,不能减少,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整理,提高耕地质量,改善生态环境。

2.保障重点建设用地,严格控制城乡居民点用地规模。优先确保国家和省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合理安排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及重要原材料工业建设用地,加快农村城镇化进程,重点保证XX市城市建设用地,以达到中等城市的规模。逐步压缩农村居民点用地总规模。

3.合理调整农业用地结构和布局,发挥土地利用的最佳效益。因地制宜地逐步调整农业内部结构和布局,在确保种植业用地的前提下,合理安排林、园、牧和水产养殖用地,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结构和布局调整要兼顾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坚持局部服从整体,近期服从长远,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目标。

4.大力推进土地整理和开发复垦,不断提高土地质量。全面有计划地开展“宅、田、林、路、渠、塘、坟、开发性农业”八位一体的土地小区综合整理模式,山丘区推行坡改梯,增加有效耕地和园地面积,结合复垦废弃窑场用地和开发未利用土地,因地制宜,合理利用,建立生态农业体系,以达到提高土地的利用率,提高农用地特别是耕地的质量,提高土地生产力。

5.实施科技兴农,改善和保护土地生态环境。山区停止砍伐天然林,实行封山育林,禁止在25°以上坡地上开荒,对已开荒的要有计划的退耕还林、还园,或改造成梯田,增设生态林保护区;加强小流域治理,防止水土流失;丘岗平原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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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土地整理,大力发展农田防护林网建设;防止和治理工业“三废”和城镇生活污水垃圾污染土地。

6.转变土地利用方式,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土地资源。通过对农用地加大投入,开展土地整理,改造中低产田,改善生产条件,改革耕作方式,充分利用现有林、园地和可养水面,逐步提高森林覆盖率和养殖水面比例。通过对建设用地的内涵挖潜改造,提高城镇土地利用率,革新村居方式,压缩农村居民点用地。

三、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一)农用地结构调整

1.耕地。加强农业产业化建设,至2000年耕地由674246.95公顷,净增2700公顷;至2010年耕地调整到681546.95公顷,净增7300公顷。规划期内各项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8333公顷以内,因环境建设等减少的耕地控制在11667公顷,耕地减少总量控制在20000公顷以内。农村土地整理增加耕地15000公顷,开发新增耕地1428公顷,复垦新增耕地10872公顷,总计增加耕地27300公顷,净增耕地7300公顷(详见附表一、六)。各县市耕地规划及动态平衡控制指标见表二。

2.园地。至2000年,园地由62376.43公顷调整到70421.47公顷,净增8045.04公顷;至2010年园地调整到71765.48公顷,净增9389.05公顷。规划期内农村老庄宅复垦增加园地3981.75公顷,从未利用地中开发园地1190.70公顷,因农业结构调整增加园地6133.21公顷,总计新增园地11305.66公顷。各项建设占用园地1616.61公顷,农业结构调整减少300公顷。

3.林地。至2000年林地由589188.35公顷调整到601514.27公顷,净增12325.92公顷,至2010年林地面积调整到601806.17公顷,净增12617.82公顷。规划期内因各项建设占用林地3015.42公顷,农业结构调整减少6133.21公顷;园地调整为林地300公顷,退耕还林5662公顷,老庄宅复垦为林地12964.45公顷,开发未利用土地新增林地2840公顷。

4.牧草地。继续抓好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至2000年、2010年牧业专用草地面积稳定在1865.17公顷不变。合理利用天然草地资源,逐步扩大改良草地和人工草地的比重,提高载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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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水面用地。坚持以防洪减灾为重点,建设好大别山区生态保护水源涵养。至2000年水面由191340.70公顷增加到192507.03公顷,净增1166.33公顷;至2010年水面调整到198386.36公顷,净增7045.66公顷。实施养殖业致富工程,建设连片精养水面,至2010年使养殖水面增加到6.65万公顷,净增0.94万公顷,水面的养殖利用率达34.2%,精养水面由1.46万公顷发展到2.20万公顷,净增0.74万公顷,水产品总产量达到23.8万吨。

(二)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1.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至2000年城镇建设用地由13959.00公顷调整到27694.91公顷,净增13735.91公顷;至2010年调整到34153.13公顷,净增20194.13公顷(XX市及重要建制镇人口、用地发展规模见附表八)。农村居民点要控制占地规模,逐步进入规划点,充分利用老宅基地,至2000年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将由114211.26公顷调整到75473.29公顷,净减38737.97公顷;至2010年调整到56967.18公顷,净减57244.08公顷。至2000年独立工矿用地将由5375.40公顷调整到5569.00公顷,净增193.6公顷,至2010年调整到6979公顷,净增1603.6公顷,特殊用地5092.15公顷保持不变。至2000年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将由138637.81公顷调整到113829.35公顷,净减24808.46公顷,至2010年调整到103191.46公顷,净减35446.35公顷。规划期间本项建设占用耕地5269.31公顷,占用非耕地16080.01公顷,退宅复垦为农用地41448.70公顷(详见附表四、表十)。要进一步完善城镇体系建设,推进城镇化进程,我市城镇数量增加到152个,其中中等城市(20-50万人)1个,小城市(含县城)(20万人以下)6个,建制镇138个,城镇化水平提高到44%。

2.交通用地。至2000年交通用地由18996.61调整到20181.50公顷,净增1184.89公顷;至2010年调整到22400.61公顷,净增3404公顷。规划期间交通建设占用耕地1233.50公顷、园地153.95公顷、林地485.05公顷、水域9公顷、居民点1222.50公顷、未利用土地300公顷(详见附表一、十)。新建宁西铁路XX段90公里,新建沪蓉高速公路舒城段8公里,改造312国道XX段等。同时建立完善的县级道主干网体系,提高等级和可达性,推动乡村公路发展,实现“村村通公路”,公路总里程达到4769公里,增加1045公里,公路网密度达27.09公里/百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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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公里和6.83公里/万人,居全省中等水平,等级以二、三级为主。进一步开发淠淮航道和港口码头。

3.水利设施用地。至2000年水利设施用地由32768.54公顷调整到34169.36公顷,净增1400.82公顷;至2010年调整到34537.36公顷,净增1768.82公顷。规划期间占用耕地7243.19公顷、园地765.66公顷、林地1448.42公顷、居民点415.41公顷、未利用土地120.30公顷(详见附表一、十)。围绕治淮工程,以防洪除涝减灾为重点,加快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步伐,进一步开发利用水资源,改善生态环境。新建白莲岩大型水库、淮堤退建和临淮岗控制工程。

四、土地资源保护

(一)土地环境保护

1.保持水土。规划期间,山丘区(8558平方公里)结合封山育林、植树造林,加速小流域综合治理步伐,完成现有3281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的治理,使山丘区生态环境步入良性循环。岗地平原区(9834平方公里)全面开展“八位一体”的土地整理,对农田实行小区综合治理,完善渠系配套,科学排灌,完成30万公顷的土地整理任务,改善土地环境,提高土地质量。

2.治理行蓄洪区。沿淮行蓄洪区涉及50个乡镇,面积1457.5平方公里,100多万人口,内有耕地76240公顷。因地势低洼,常年遭受淮河和内水影响,洪涝灾害频繁,严重影响广大人民的生产和生活。要在国家淮河治理规划的统一部署下,整治河道,对淮河干支流要裁弯取直,阻水段要尽快退堤,增加泄洪能力。增建深孔闸和电排站,提高排涝能力。加固堤防,增强抗洪能力。进一步退耕还湖还牧,增加蓄洪滞洪能力。规划近期内,城西湖退耕2489.4公顷还湖,寿县丰庄乡和涧沟镇退老堤16.63公里,建新堤15.85公里,面积919公顷。

3.整治江淮分水岭区。本区位于我市东南部、原XX市的东部十个乡镇,属大别山余脉延伸地带,面积1036平方公里,人口40万人,多为贫困乡镇。针对本区突出问题是干旱,整治的措施主要有:⑴全面整理土地;按岗、磅、畈的地势不同,采用“八位一体”的模式整理土地,建造水平梯田。⑵完善水利设施;在土地整理的同时配套渠系,增设泵站,大力修建当家塘和中小型水库,拦蓄地表径流,增加抗旱能力。⑶调整种植结构;因地势因土壤调整种植结构,岗头或地势高处栽植适地速生树种,或发展桑、果、茶园;灌溉保证率低的地方种植耐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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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规划,设计

作物。“九五”期间实行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办法,加快水利设施改造和续建配套步伐,减轻旱灾程度;大力植树造林,使区内森林覆盖率由16.2%提高到18.0%。2001-2010年加大水利投入,以治水改土为中心,增加旱涝保收高效农田面积,使森林覆盖率提高到32.0%。

(二)耕地保护

保护土地资源的重点是保护耕地资源,依法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全市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573000公顷,保护率为85%;人均保护面积936.0平方米,一般农田59406.67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8.8%,其余为退耕和环境建设等使用。规划2000年保护区面积保持573000公顷,保护率80%以上,2010年保护区面积为573000公顷以上,保护率为80%以上。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需占用保护区耕地的,必须严格按《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规定报国务院审批,未经国务院批准,不得占用基本农田搞非农建设。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必须与开发复垦增加耕地挂钩,并按规定交纳耕地开垦费。

(三)林地保护

森林是生态体系的主体,保护土地资源首先要保护好现有森林资源,并扩大有林地面积,调整和优化林种、树种结构,大力办好优质、高产、高效林业基地,提高森林覆盖率和林份质量。

1.依法保护好已建自然保护区。对已建的三处国家和省级自然保护区(马鬃岭、白马寨和小涧冲)7467.3公顷,要加大保护力度,严禁采伐和改变土地用途。

2.规划增建自然保护区。2000年前新建白马尖、东石笋、天堂寨至马鬃岭沿线等自然保护区和佛子岭、磨子潭、梅山、响洪甸、龙河口、白莲岩六大水库水源涵养林保护区,总面积达6352平方公里,形成大别山北坡自然保护区群。

3.陡坡地退垦还林。2010年前后将大于25度的坡耕4195公顷退垦还林。

4.禁止对陡坡灌丛林地实行一次性全面垦殖造林。

五、土地整理与开发复垦

我市的土地整理是原国家土地局的联系点,是全国的五大模式之一,取得了良好效果。通过土地整理与开发复垦,充分挖掘土地利用潜力,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促进土地利用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增加耕地面积,成为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主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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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规划,设计

(一)土地整理

1.农村土地整理。农村土地整理是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理。我市可分为公路主干道两侧、平原岗区和山丘区三种模式,整理方式各有侧重。公路主干道两侧建立生态经济长廊,实行“田林岗水路,庄镇市厂园”十位一体整理模式,提高整理的品位和质量;平原岗区实行宅、田、林、路、渠、塘、坟、开发性农业“八位一体”的土地整理模式,整理后达到田成方、宅成排、路渠林成网;山丘区以保持水土为重点,实施流域综合治理,实行山、水、田、林、路、宅、经济林园一体化开发,坡地改梯地,改善生产条件,提高土地生产力。通过对土地整理潜力和投入产出分析,确定规划期间完成30万公顷农村土地的初步整理任务,从农村居民点、田坎、沟渠、坟地中腾出土地55338.53公顷,增加耕地15000公顷、园地8981.75公顷,林地12964.45公顷、城镇工矿用地10511.70公顷、交通用地1222.50公顷、水域415.41公顷。通过平整土地、治水改土,有效地改造中低产田,可提高地力1-2个等级,产量可提高10%以上。

其中“九五”期间,完成10万公顷土地整理任务,整理腾出土地30731.76公顷,增加耕地5000公顷、园地7232.63公顷、林地11023.61公顷、城镇居民点和独立工矿用地6557.09公顷、交通用地450公顷、水域150公顷。

2.城镇建设用地整理。城镇建设用地整理通过控制城镇用地规模,盘活存量土地、挖掘内中潜力,提高土地利用率,确定合理的建筑容积率,将人均用地面积从116.5平方米降至100平方米,则可减少新增建设用地1974.75公顷。

(二)土地开发与复垦

1.土地开发。据调查分析,全市现有未利用土地中荒草地11318.09公顷、田坎63055.25公顷,可养而未养水面6200公顷,处于自然利用状态下的滩涂29317.44公顷。通过科学规划,分步实施,采用合理的工程、生物技术措施,规划期内开发利用5879公顷,其中开发耕地1428公顷。“九五”期间开发1914.54公顷为农用地,其中开发耕地496公顷。分布情况详见附表六。

2.土地复垦。据统计,全市有各种破坏地、废弃地、灾毁地等共计3751.76公顷,主要分布在沿湖、沿河及城镇、工矿周围,条件较好,可以全部复垦再利用;农村居民点通过规划后有大量的可以复垦成农用地。规划期内复垦135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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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规划,设计

公顷,其中复垦耕地10872公顷。“九五”期间复垦4146.18公顷,其中复垦耕地3331.34公顷。根据各地资源分布情况,分解到各县市(详见附表六)。

六、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模、布局和规划指标分解

(一)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模与布局

根据《安徽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分解下达我市的国家和省重点建设项目,及《XX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的安排,用地量较大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改善生态环境的项目达21项。用地规模及位置详见附表三。

1.能源建设项目。主要有响洪甸抽水蓄能电站、白莲岩水库电站、郑家湾水电站和XX热电厂等。

2.交通建设项目。新建宁西双轨电气化铁路XX市段长90公里;新建沪蓉高速公路舒城段长8公里,扩建改建312国道XX段20公里、105国道XX市段107公里、203省道六寿段107公里、317省道舒岳段63公里、六舒路58公里、三(板桥)下(五显)路71公里、双(河)南(溪)路66公里、霍(邱)寿(县)路71公里。

3.水利建设及改善环境用地。新建白莲岩大型水库、寿西湖退堤、临淮岗控制工程、引江济淮工程等。

4.工矿企业用地。新建霍邱周集铁矿、扩建霍邱金蓼公司等。

(二)规划指标分解

规划指标主要有土地利用规划指标(地类调整)、土地整理规划指标、土地开发复垦规划指标、耕地占补平衡规划指标、基本农田保护规划指标、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等,分别分解到各县市(详见附表一、二、四、六、七、八)。

七、土地利用分区

(一)土地利用地域分区

按照地域分异规律将全市划分为3个土地利用地域分区和4个重点土地利用区(详见附表五)。

1.北部和东南部平原区

本区位于我市北部沿淮、沿淠和沿湖平原洼地,及我市东南部沿杭(杭埠河)、丰(丰乐河)的平原圩畈地区。土地面积431848.92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23.47%,其中耕地面积257868.58公顷、水域122538.74公顷,城乡居民点及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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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规划,设计

工矿用地48855.29公顷,分别占该区总面积的59.7%、28.4%、11.3%。人均占有土地面积1822平方米、耕地1088平方米、水域517平方米;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当年价)2382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538.82元,为全市最高水平。

区内人口密度(549人/平方公里)最大,土地垦殖率高达59.7%,耕地平坦肥沃,机械化程度高,集约经营水平高,杭丰圩畈区是全市农作物高产区,粮食单产达5929公斤/公顷,复种指数达230%。沿淮地势低洼,湖泊众多,其中城西湖、城东湖和瓦埠湖面积32513.67公顷,占该区面积的7.5%,为淮河行蓄洪区,洪涝灾害频繁,农业生态十分脆弱。

今后土地开发利用方向应充分合理高效利用耕地为主,尽快实施淮堤退建和临淮岗控制工程,给洪水让道,降低行蓄洪机率,增建排灌设施,根治洪涝旱灾害,加大农地“八位一体”的土地整理力度,拆并村庄压缩农村居民点用地规划,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扩大高产稳产农田面积,加大基本农田保护力度,严禁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因地制宜开发沿淮2万公顷的河湖滩地为牧渔业用地;发挥水面优势,大力发展水产养殖业,不断提高土地利用率和生产力。

2.中部丘岗区

本区位于我市中部,包括原XX市大部,寿县、霍邱两县南半部,金寨、霍山两县北部、舒城县西部。土地面积670257.00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36.42%,其中耕地348693.68公顷,占本区土地面积的52.0%,占全市耕地总面积的51.7%,林地81512.73公顷,占本区面积的12.2%。人口密度为426人/平方公里,人均土地面积2347平方米,耕地1221平方米,人均国内生产总值256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481.42元,居全市中等水平。

本区土地利用以耕地为主,垦殖率达52%,农田以稻麦(油)一年两熟为主,粮食单产5593公斤/公顷,是我市优质粮油和猪、禽、蛋的生产基地。在丘陵区林、茶、桑、果占有一定比重。中低产田、园、林的比重较高。东部位于江淮分水岭,原XX市的10个乡镇部分土地地处高岗,缺少引蓄水工程,土地的利用率和生产效益低。

在土地利用方向上,应严格保护耕地资源,要大力推进土地整理和开发复垦,完善农田水利设施,治理旱涝灾害,培肥改土,加速改造中低产田(园、林),增加有效耕地面积,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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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规划,设计

有所增加。建立优质粮、油生产基地,保障发展林、茶、桑、果的生产用地。对坑塘和小水库实行科学养殖,提高水面利用率和产出率。确保铁路和公路建设用地,保证适度发展城镇建设用地,撤并村庄,压缩农村居民点用地。

3.南部中低山区

本区位于我市西南部,包括金寨、霍山两县大部、舒城县西南部、原XX市南部山区部分。土地总面积688511.44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37.42%,其中林地面积493816.90公顷,耕地面积67684.69公顷,分别占该区面积的71.72%、

9.83%,占全市林地总面积的83.81%、耕地总面积的10.04%。人均占有土地面积5643平方米、林地4048平方米、耕地555平方米。土地垦殖率9.8%、森林覆盖率达61.8%。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当年价)2909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328元,为全市最低水平。

本区土地利用以林业为主,建成为全省两大林业生产基地之一,多种经营以茶、桑为支柱产业。矿产品种较多,主要有磷、镁、石墨、金银、大理石等矿种,目前工矿开发有限,工矿用地比重较小。

土地利用方向,仍以林为主,重点搞好用材林、经济林基地建设,提高森林蓄积量和森林覆盖率。增建白莲岩大型水库,扩建自然保护区,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加速小流域综合治理,建立五大水库水源涵养林,保持水土,改善森林生态系统。推进坡地改梯地,发展速生密植茶园、桑园,人工改良牧草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和生产率。严格保护有限的耕地资源,治理中低产田,提高耕地质量,建设好基本农田;适当开发宜耕荒草地和河滩地,对造成水土流失的坡耕地要退耕还林还园;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农民建房一般不得占用耕地,以确保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提高粮食自给率。有计划地保证水利、水电、公路建设用地,适度发展小城镇建设用地,做到不占或少占耕地。

(二)重点土地利用区

1.农业用地区

⑴规模与布局:面积81.40万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44.4%,其中耕地68.2万公顷,占本区面积的83.8%,园地6.6万公顷,占8.1%。主要分布在霍邱、寿县、原XX市、舒城等县的丘岗平原区,四县市均属国家商品粮基地县。区内交通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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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规划,设计

便,淠史杭灌区水利设施较完善,有一定水源保障。园地多数分布在低山丘陵区、坡度一般>15°。

⑵利用要求:对区内的耕地、园地和防护林地要加强保护,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60.3万公顷。大力开展农村土地整理,迁村并点,规划农村居民点用地,复垦还耕多余村庄用地;完善农田水利设施,配套农村道路和防护林网、培肥改土,改造中低产田;因地制宜,调整种植业用地结构,建立粮、油、棉、麻、渔生产基地,发展优质、高产、高效农业,提高土地集约经营水平和综合效益,以加强商品粮基地建设。

⑶管制规则:

①控制耕地转用。严格控制各类建设占用耕地,不符合本规划的建设项目,不得占用耕地。符合本规划的非农业建设项目必须在批准征用之前取得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批准,同时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执行。除改善生态环境必需外,不得占用耕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②占用耕地补偿。非农业建设符合本规划并经批准占用耕地的,必须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地者开垦与所占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或按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③禁止闲置荒芜耕地。承包经营耕地者弃耕抛荒或粗放经营、降低地力的,应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承包经营权。已批准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1年内不用而又可种植的,要安排耕种;1年以上未动工建设而闲置的,要按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2年未用的,依法由县级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

④提高耕地质量。加大对基本农田建设的投入,全面开展土地整理,维护和完善排灌工程设施,改良土壤,提高地力,防止土地沙化、水土流失和污染,不断提高耕地质量等级。

⑤依法保护基本农田。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必须占用保护区耕地的,必须按《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规定报国务院审批。

⑥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2.林业用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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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规划,设计

⑴规模与布局:面积60.18万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33.3%,主要分布在金寨、霍山、舒城三县的中低山和丘陵陡坡地。

⑵利用要求:区内土地利用主要以林业生产为主,包括用材林和经济林基地区、水土保持区、自然和动植物资源保护区及一般林业用地区。实施“林业二次创业”,封山育林与人工造林并举,重点发展优质、高产、高效林业,优化林种结构,增加有林地面积和森林蓄积量,提高森林覆盖率;优化林业生态系统,陡坡旱耕地限期退耕还林、还园、还草。

⑶管制规则:

①区内的土地主要供林业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及其服务设施使用,除本规划规定外,不得擅自转变用途。区内林木不得随意砍伐。

②区内影响林业生产和生态环境的其他用地,调整为适宜的用地。

③严禁各类建设占用水土保护林、水源涵养林、防风固沙林及其他各种防护林的用地。

④划入各类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和风景旅游区的林业用地要严格执行各类保护区管理制度,实行特殊保护措施。

3.城镇村建设用地区

⑴规模与布局:城镇面积为34153.13公顷,村庄面积为56967.18公顷,分别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85%、3.10%。呈点状分布于全市各地,相对集中于原XX市、寿县、霍邱三个市县,面积达60407.61公顷,占全市城镇村总用地的70.85%。

⑵利用要求:坚持集约用地原则,适度发展小城镇,严格按照已批准的城镇、居民点建设规划要求建设,充分利用旧城区和老村庄,挖潜改造,提倡多层住宅,提高土地利用率。农民建房要向集镇或中心村集中,实行迁村并点,退宅还田。人均用地指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全市城镇平均控制在110平方米以内,村镇控制在120-150平方米。

⑶管理规则:

①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城镇或村镇居民点、乡村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等建设,严格执行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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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规划,设计

②严格控制城镇建设规模,对于现状用地超标的城镇,近期除建设项目用地位置有特殊要求外,尽量在建成区通过挖潜改造,利用老企业关停并转调整用地。城镇外延扩张不得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控制范围。

③村民住宅、乡村企业按计划向规划点集中,尽可能进入小城镇,规划点外的农宅和企业的建筑物不得维修翻建,限期拆迁进入规划点,土地及时整理复垦还耕。

④严格控制城镇、村镇建筑用地区内各项建设用地规模,严格按国家规定的用地定额标准,安排各项建设用地。

⑤城镇建设用地区内的土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按原用途使用。废弃撂荒土地,能耕种的必须及时恢复耕种。

⑥保护和改善城镇、村镇生态环境,禁止建设占用规划确定的永久绿地、菜地和基本农田;对工业“三废”和生活垃圾要妥善处理,不得污染水土和环境。

4.自然和风景名胜保护区(复合区)

⑴规模与布局:面积677276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36.8%。其中有已批准的马鬃岭、白马寨和小涧冲(万佛山)三处国家和省级自然保护区7467.3公顷;待建的有白马尖、东石笋等自然保护区,佛子岭、磨子潭、梅山、响洪甸、龙河口(万佛湖)、白莲岩六大水库水源涵养林保护区6352平方公里、成为大别山北坡的自然保护区群;待建的瓦埠湖、城西湖、城东湖、横排头等珍稀水禽及其生态环境保护区;待建的八公山、安丰塘、七门堰、水门塘、西山林场等风景名胜历史文化保护区,形成全市自然保护区系统。具体目标是:2000年建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面积1万公顷,2010年国家和省级各类保护区总面积2万公顷,2030年达677276公顷。

⑵利用要求:按自然保护区有关规定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增加投入,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旅游景点开发,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同时,发挥旅游资源优势,发展旅游经济,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⑶管制规则:

①区内土地主要用于保护珍稀动植物资源,保护植被和自然风景、人文名胜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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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ivim.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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