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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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

目录

第一章项目建设情况 ....................................... 1 第二章项目区域及项目区背景情况 ........................... 4 第三章项目区拟占用征用林地现状调查情况 ................... 5 第四章相关说明 .......................................... 14 附表:

附表1:项目拟使用林地小班调查表

附表2:项目区林地分权属按占用征收林地类型面积蓄积统计表 附表3:项目区林地分权属各地类面积统计表

附表4:项目区林地分起源、林种、优势树种(组)各龄组面积蓄积统计表

附图:

1、项目位置图

2、项目拟使用林地现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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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项目建设情况

1.1项目建设情况

1.1.1项目名称

***工程

1.1.2 项目建设单位及建设性质

建设单位: 建设性质: 1.1.3业主性质 国有独资 1.1.4法人代表

1.1.5项目批准单位及批准文号

批准单位: 批准文号:

1.1.6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二期长980米,宽24米;游园南路长220米,宽16米;丁源路长170米,宽16米。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亮化工程。

本项目拟征收土地总面积1.7667公顷,其中拟占用征收林地面积0.7484,占总用地面积42.36%。 1.1.7项目建设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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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投资估算为4406.12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3016.3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389.79万元(含征地拆迁补助费用800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1.2拟占用征收林地概况

1.2.1拟占用征收林地的性质

项目拟占用征收林地为***工程永久用地,不包括取土场及其他临时占用林地。

1.2.2拟占用征收林地的空间位置

该项目拟占用征收的林地位于****。根据《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2014年修订),项目所在地处于城市规划区范围。 1.2.3拟占用征收林地概况

项目拟占用征收林地总面积0.7484公顷,均为用材林地,权属为集体,林分起源为天然林,主要树种为阔叶,活立木总蓄积42立方米。

1.3 编制主要原则

(1)依法编制原则:依法编制,以不占或少占林地为原则; (2)客观公正原则:实事求是地反映拟占用征用林地及其林木的现状,科学、客观、公正地据实编制报告,采用的技术方案符合相关规程和规范的要求,采用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具体明确,切合实际; (3)科学评价原则:全面评价占用征用林地对生态环境的综合影响,特别是对项目区域内的重点野生动植物、古树名木和森林资源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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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对林业可持续发展的影响进行客观分析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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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项目区域及项目区背景情况

2.1项目建设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2001]第二号)的要求:“用地单位申请占用、征用林地或者临时占用林地,应当填写《使用林地申请表》,同时提供下列材料: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做出的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2015年4月受***的委托,****单位对***工程进行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的编制工作。

2.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项目建设的效益显著,对项目区域林业发展和生态环境等影响不大,符合国家关于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的战略方针,符合国家有关林地保护的法律法规。因此,项目占用集体林地0.7484公顷,是完全必要的,也是可行的,必然加快***区域经济发展的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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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项目区拟占用征用林地现状调查情况

3.1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依据

3.1.1法律法规、规程规范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00年1月29日国务院令第278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年12月24日国务院第12次常务会议通过);

(5)《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植物保护条例》(1996年9月30日国务院第204号令发布);

(6)《占用征收林地审核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2001]第2号);

(7)《湖南省林业条例》(2001年1月8日湖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8)《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规范>的通知》(林资发[2002]73号;

(9)湖南省财政厅、林业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森林植被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财综[2003]10号;

(10)《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的通知》(林资发[2003]139号;

(11) 湖南省财政厅、林业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森林植被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财综[2002]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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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湖南省森林资源规划涉及调查技术规定》(湘林资[2003]15号);

(13)《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湘政发[2012]46号)

(14)《长沙市征地补偿实施办法》(长沙市人民政府令103号); (15) 《湖南省林木采伐伐区调查设计技术规定》(湘林资[2011]52号)。

3.1.2项目相关报告及批复

(1)***公司《申请使用林地的报告》; (2)

(3)《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 (4)《勘测定界图》 3.1.3其他

(1)《湖南省长沙市***区重点公益林区规划定工作报告》; (2) 《湖南省长沙市***区2012年度森林资源统计年报》; (3)《湖南省森林资源调查常用数表》; (4)《长沙市2012年度统计年鉴》。

3.2拟占用征收林地现状调查方法

项目拟占用征收林地现状调查情况采用现地调查和社会调查相结合的调查方法。拟占用征收林地现状调查范围为《用地勘界图》确定的用地红钱范围。林地现状调查采用《湖南省林木采伐伐区调查设计技术规程》和《湖南省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程》的技术标准,利用千分之一的红线图和万分之一的地形图进行实地区划,运用GPS卫星定位系统技术,采用小班调查和标准地调查的方法进行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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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因子和蓄积量调查,并以此计算各林地类型面积和林木蓄积。小班面积求算和项目使用林地现状图由GIS软件完成。

3.3拟占用征收林地现状调查结果

项目拟占用征收的林地位于****。项目拟占用征收林地总面积为0.7484公顷,总蓄积量为24.8立方米,均为永久占用林地,无临时占用林地。在林地面积中有林地面积0.7484公顷,林地权属均为集体。

3.3.1项目拟占用征收林地按林地类型分

项目拟占用征收林地按林地类型分:项目本次所占林地均为用材林地0.7484公顷,占拟占用征收林地的100%。 3.3.2项目拟占用征收林地按地类分

项目拟占用征收林地按地类分:项目本次所占林地均为乔木林地0.8474公顷。

3.3.3拟占用征收林地按权属分

拟占用征收林地按权属分:本项目拟占用征收的林地,林地权属全为集体。

3.3.4拟占用征收林地按起源分

拟占用征收林地按起源分:项目拟占用征收林地中,林分起源为天然林。

3.3.5拟占用征收林地乔木林地按优势树种、龄组分

拟占用征收林地乔木林地按优势树种、龄组分:项目拟占用征收林地乔木林的优势树种为阔叶树,面积0.7484公顷,龄组均为中龄林,蓄积24.8立方米。 3.3.6经济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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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本次拟占用征收林地没有经济林。

3.3.7项目拟占用征收林地上的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补偿情况

项目拟占用征收林地中,没有防护林地和特种用途林林地。 3.3.8拟占用征收林地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情况

通过对拟占用征收林地的调查,***工程在拟占用征收林地范围内,没有发现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 3.3.9拟占用征收林地古树名木情况

通过对拟占用征收林地的调查,在拟占用征收林地项目区100米范围内,未发现有古树名木。

3.3.10拟占用征收林地涉及城市及城市规划区情况

***工程处在长沙市城市发展规划范围内,属城市规划用地。 3.3.11拟占用征收林地的森林类别情况

通过对拟占用征收林地的调查,拟占用征收林地的森林类别为一般商品林地。

3.3.12拟建项目的林地用途等相关情况

拟建***工程不存在先占地后办手续或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采伐林木的行为,拟占用征收林地保持原貌。

3.3.13拟占用征收林地涉及铁路、国省道和高速公路两旁可视情况

拟占用征收林地未在铁路、国省道和高速公路可视范围内。 3.3.14拟占用征收林地涉及各级保护林地、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等情况

拟建***工程位于***,通过实地调查,拟占用征收林地的林地保护等级为Ⅳ级;同时,拟占用征收林地范围未处在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内,故本项目不涉及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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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区等。

3.3.15拟占用征收林地四项费用计算

项目需占用征收林地总面积0.7484公顷,其中用材林地0.7484公顷。项目占用征收林地应缴纳的森林植被恢复费:8.9808万元、林地补偿费:14.7375万元,林地安置费:22.1062万元,林木补偿费:2.2452万元,四项费用合计:48.0697万元。项目征用林地四项费用情况见下表:

项目占用征收林地四项费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统计单位 ***区 合计 48.0697 植被恢复费 林地补偿费 林地安置费 林木补偿费 8.9808 14.7375 22.1062 2.2452 3.3.16说明

本可行性论证报告,林地补偿费、林地安置补助费、林木补偿费三项费用为林业部门测算结果,具体征地拆迁工作由当地政府负责办理,费用计算最终以当地政府最后测算结果为准;本报告林木蓄积量为测算结果,最终按***区林业局采伐作业设计的结果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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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项目拟占用征收林地现状调查结论

3.4.1 拟占用征收林地对环境及林业发展的影响

(1) 拟占用征收林地对森林资源的影响

***工程本次拟征占用林地面积0.7484公顷,活立木蓄积为24.8立方米,对全区的林地和林木资源消耗不大,对森林资源的破坏有限,林业主管部门规划进行异地植树造林,尽快恢复森林植被,项目后期,通过加强绿化,栽种树木、花草,增加绿化面积和森林资源,森林资源尽快得到恢复,项目建设对植被的破坏不会对周边生态系统产生较大的影响。

(2)拟占用征收林地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

拟占用征收林地对重点保护的野生植物的影响:项目所在区域范围内没有其他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因而项目建设不会对其种群数量产生大的影响。

拟占用征收林地对野生动物的影响:本项目队野生动物影响主要是植被破坏和施工噪声。工程施工机械和人员进入工地,堆放原材料等均可直接伤害到两栖动物。施工噪声使动物逃离施工区,施工期破坏部分鸟类的栖息地。但由于工程占地区域面积不大,因此项目建设不会对该区域的野生动物的物种数量及分布格局产生重大影响。

由于充分考虑到生态环境和森林资源的保护和有关野生动植物及古树名木的保护,尽可能避免有珍稀动植物和古树名木的地方。同时,通过对项目周边进行绿化美化,引进珍稀的树种和草种,可使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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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区的生物物种增加,使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和森林资源的破坏降到最低

(3)拟占用征收林地对生态效能的影响

项目建设对生态效能的影响是存在的,但在项目建设设计中选址时避开了有保护动植物和古树名木的地方,避开生态脆弱地区,尽可能少占林地,项目占用地范围内没有公益林地。因此,项目的建设对生态效能的影响是有限的,通过采取异地造林恢复植被、项目区的绿化和美化等措施,项目建设对生态效能影响较少。另外,经调查,项目区没有涉及需要保护的风景名胜区及景点。

(4)拟占用征收林地对景观风貌的影响

本项目虽然距离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景观较丰富区域较远,但项目区对区域整体景观造成一定破坏,植被减少,地表裸露,水土流失等,生物的生境发生了一定程度的改变。通过对项目周边进行绿化美化进行弥补,从而使项目建设区的景观风貌影响减少。

(5)占用征收林地对林业发展的影响

项目拟占用林地0.7484公顷,活立木蓄积24.8立方米,项目建设对林地的使用,导致森林资源的面积的减少、森林质量的下降是客观存在的。项目建成后,拟占用征收林地上的植被消失,对植被的破坏是不可逆转的。同时,绿化美化的项目周边,引进珍稀的树种和草种,可增加生物物种,使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和森林资源的破坏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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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2 项目拟占用征收林地现状调查结论

(1)项目建设的合法性

项目建设已由***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立项,项目使用林地符合国家林业局制定的《占用征收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第三条中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的条件和范围。

(2)项目使用林地范围及主要调查数据

项目拟占用征收林地为***工程所需的林地,范围涉及****。项目拟占用征收林地总面积0.7484公顷、活立木总蓄积量24.8立方米。

(3)项目建设对项目区环境和林业发展的影响

项目拟占用征收林地面积0.7484公顷用材林地。项目建设对生态效能存在一定的影响。但项目占用征收林地不会导致区域生态系统性质和功能发生根本变化,也不会对植被的分布格局产生显著影响。通过异地造林、恢复植被困难不大。

(4)项目建设条件分析

***工程为城乡公共建设,项目建设对地质要求不高,通过勘测,拟占地符合项目建设的条件,同时,***区靠近长沙市,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完全符合项目建设的要求。

(5)项目保障措施完备

通过对项目实施对当地生态的影响进行深入的分析,并针对项目在设计、施工和运营阶段的影响,分别提出的解决措施和相关建议,是可行的,也是必要的,在一定程度上能避免和减缓该项目对当地生态环境所造成的不利影响。

林业主管部门分别制定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及古树名木保护移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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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和异地造林方案,可以确保项目区域森林资源能得到尽快恢复,确保林地面积不致减少。

(6)可行性研究结论

综上所述,项目建设使用林地是社会发展所必需的。根据国家林业局《占用征收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林资发[2003]11号)第三条中关于建设项目占用征收林地的条件和范围和通过对项目拟占用征收林地的现状调查和拟占用征收林地对环境和林业发展的影响分析、综合评价,以及制定的各项保证措施,拟建项目使用林地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

综上所述,项目建设使用林地是社会发展所必需的。根据国家林业局《占用征收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林资发[2003]139号)第三条中关于建设项目占用征收林地的条件和范围和通过对项目拟占用征收林地的现状调查和拟占用征收林地对环境和林业发展的影响分析、综合评价,以及制定的各项保证措施,拟建项目使用林地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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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相关说明

4.1项目关联单位

(1)用地单位:****公司

(2)最初接受申请的林业主管部门:***区林业局 (3)使用林地现状调查报告编制单位:*****

4.2项目关联单位对占用征收林地承担的责任

4.2.1使用林地单位的责任

(1)向***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工程建设用地书面申请; (2)对提供用于编写《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的文件、报告、

图纸等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

(3)严格按审批的林地范围使用林地,严禁超审核范围占用林

地;

(4)按规定与林地、林木所有权人签订林地、林木补偿协议; (5)提供如下材料: ①项目使用林地申请;

②征用占用林地审核审批县级信息登记表; ③《使用林地申请表》; ④使用林地现场查验表;

⑤符合建设工程征占用林地报批程序的项目立项批文; ⑥占用征收林地权属证明; ⑦征占用林地、林木补偿协议书; ⑧法人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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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iv9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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