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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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完善防范、指挥、处置突发事件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我县教育系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全县教育系统安全稳定,根据市、县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省、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工作原则

按教育局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预防为主、及时控制,以人为本、生命至上,明确职责、依法处置的工作原则。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提高快速反应与应急处理能力,做好学校、幼儿园安全应急救援工作。 二、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学校、幼儿园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县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县教育局党委书记

县教育督导室主任、教育局副局长

县教育局副局长 县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县教育局副局长

县教育局主任科员 县教育局工会主席

县教育局教育股股长 县教育局财务审计股股长 县教育局人事股股长 县教育局工会副主席 县教育局电教站站长 县教育局高招办主任 县教育局中招办主任 县教育局职称股股长 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室主任 县教育局勤工俭学股股长 县教育局资助中心主任 县教育局校车办主任 县教育局体艺卫股股长

县教育局社管股股长 县教育局教研室书记 县教育局校建办主任 县教育局安全稳定股股长

职责:

1、建立健全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责任制度,明确责任分工。 2、严密监测全县教育系统事故灾难突发事件的发生情况,并根据相关部门发布的信息适时做出预警。

3、事故灾难发生后,及时指导和组织全县学校、幼儿园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根据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性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二)学校、幼儿园安全突发事故应急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安全稳定股) 主 任: 副主任: 成 员: 职责:

1、负责学校、幼儿园安全日常检查督导和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 2、制定应急抢险方案。

3、协调有关部门和各应急工作组落实职责,保证应急抢险工作有效实施。

4、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应急抢险工作的进展情况,准确提供相

关信息。

5、及时上报学校安全突发事故有关材料,根据安全突发事件的发生、发展、处理进程,做好初次报告、进展报告和总结报告。

6、搜集整理安全突发事故应急工作的相关资料,存档备查。 学校安全突发事故报告联系电话:

(三)学校、幼儿园安全突发事故应急工作后勤保障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职责:负责应急救援所用资金、车辆和物资的调配工作,为突发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提供后勤保障。

(四)学校、幼儿园安全突发事故应急工作信息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职责:

1、负责通讯联络,做到报告及时,保持通讯联络畅通,保证各种指令信息迅速、及时准确传达。

2、及时准确搜集、整理、汇总、上报相关信息。 (五)学校、幼儿园安全突发事故应急工作事故调查处理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职责:

1、负责事故的调查处理及上报工作。 2、做好伤亡人员及其家属的安抚和思想工作。 (六)学校、幼儿园安全突发事故应急抢险指挥部 总 指 挥: 教育局局长 副总指挥: 教育局党委书记

县教育督导室主任、教育局副局长 县教育局副局长 县教育局副局长

县教育局副局长

县教育局工会主席

抢险大队队长:各校校长、幼儿园园长

副 队 长:各校主管安全的副校长、幼儿园主管安全的副园长

队 员:各校抽调30名年富力强的教师 职责:

1、具体安排组织实施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抢救。

3、负责联系专业抢险部门及时赶赴现场实施救援,积极配合专业抢险队员实施救援,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

三、学校安全突发事故种类

本预案所指的学校、幼儿园安全突发事故包括:火灾事故,交通事故,溺水事故,拥挤踩踏事故,工程建设、危房安全事故,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大型集体活动安全事故,校园及外来暴力侵害事故,食品安全事故,学校流行传染疾病安全事故,危险药品安全事故,自然灾害等。

四、安全事故信息监测与报告及处理程序

1、学校安全报告制度实行学校一把手负责制。各校负责本辖区学校安全日常的监管、监测和信息收集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2、各校、幼儿园在日常检查中发现及师生和学生家长举报或其他途径披露的重大安全隐患,必须立即逐级上报。紧急特殊情况,可直接报教育局。

3、学校发生安全突发事故后,必须立即逐级上报,在5-10分钟内上报县教育局,同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并及时向公安、交警、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学校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现场师生离开危险区域,保卫好学校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和善后处理工作。及时上报学校安全突发事故有关材料,根据安全突发事件的发生、发展、处理进程等,做初次报告、进展报告和总结报告。初次报告要快,进展报告要新,总结报告要全。不同阶段报告必须详实、明确。

4、县教育局接到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情况在2小时

内及时向县政府及市教育局汇报,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

5、对缓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予以党纪政纪处分。

五、学校、幼儿园安全突发事故应急措施

学校发生各种安全突发事故后,在迅速启动应急响应程序,及时做好信息上报工作的同时,还必须根据不同突发事故的特点采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

(一)火灾事故

1、学校一旦发生火险,要立即启动火灾应急预案,组织人员快速有序疏散,在第一时间内向119报警,请求援助。

2、发现起火时,要立即采取措施,扑灭初起火险。在火险无法扑灭且有失控趋势时,立即撤离并以呼喊的方式向周围的人报告火警。听到火警后所有人员要立即进入紧急状态,相关教师或工作人员要立即组织师生进行快速有序疏散,要注意在通道、楼梯间、通道口等重要地点进行疏散保护。要将全体师生疏散到室外安全地点并立即清点人数,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指派专人断后清场,并确认人员全部撤出。

3、学校领导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人员展开救人、灭火、切断危险源、抢搬重要物资等先期处置,严禁组织学生参与救火。当火势无法控制且可能威胁在场人员的安全时,要果断放弃自救,命令所有人员撤离火场,并迅速将有关情况向县教育局和当地党委、政府

报告。

4、指派专人迎候消防员,并告知火灾位置、燃烧物种类、被困人员情况。配合消防队伍组织搜救和灭火和抢险工作;如发现有人受伤,指派专人立即通知急救中心救援或送医院救治。

5、保护现场,配合消防、有关部门开展调查。做好受伤人员和伤亡师生家属的抚慰工作。尽快组织力量修缮过火建筑,重新配置设施设备,恢复教育教学正常秩序。 (二)交通事故

1、一旦发生学校交通事故,现场人员立即报警(122、119),并向急救中心求救(120),以防延误救助时间。

2、事发学校负责人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迅速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开展自救互救,迅速将有关情况上报县教育局和当地乡镇政府。

3、维持好现场秩序,保护好事故现场,有效控制肇事人,配合公安交警及有关部门,做好搜寻物证和事故调查工作。按要求放置警示标志,防止过往车辆造成二次事故。

4、做好学生的心理疏导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做好伤亡学生家长抚慰工作,处理好善后工作。 (三)溺水事故

1、当得知学生发生溺水的消息后,学校负责人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同时拨打120请求救助,迅速将事故情况上报县教育局。

2、快速了解落水的准确地点与基本情况,迅速组织现场有经验

的成年人开展救助工作,抢救落水者。当把溺水者打捞上岸后,应先清除口腔鼻孔里的淤泥,再进行抢救,并快速将溺水者送医院进一步救治。

3、联系出事学生家长,做好溺水死亡学生家长抚慰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工作。进一步加强学生防溺水教育,完善应急预案。

(四)拥挤踩踏事故

1、踩踏事故发生后,学校负责人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立即启动拥挤踩踏事故应急预案,迅速拨打120请求援助,抢救受伤人员。在第一时间将相关情况上报县教育局和当地乡镇政府。

2、迅速将学生有序疏散到安全地点,开展救护工作,控制局势,制止拥挤,对受伤人员开展初步急救,并迅速将伤员送往医院救治。

3、稳定家长情绪,做好伤亡者家属的抚慰工作。对学生进行心理辅导,消除事件对学生心理的负面影响。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尽快恢复学校正常秩序。 (五)工程建设、危房安全事故

1、学校在建或改建的建筑物要树立警示牌,设有隔离栏。学校D级危房一律不允许使用,封闭的D级危房要树立警示牌,设有隔离栏。

2、事故发生后,学校负责人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及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迅速开展自救互救,同时拨打120、119救助;迅速将有关情况向县教育局和当地乡镇政府报告。

3、迅速组织师生有序地疏散至安全地段。如来不及撤离,教师应组织师生迅速躲避到安全位置,等待时机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待救援力量到达后,紧密配合救援行动,及时解救受困人员,抢救伤员。切断危险源,密切关注连带建筑物的安全状态等。

4、做好师生安抚工作,稳定情绪,消除事故对他们造成的心理影响,尽快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做好伤亡家长的抚慰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六)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1、学校要定期检查锅炉、用电、用水、教育教学设施、设备等使用情况,做好相关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购买特种行业保险。

2、事故发生后,及时抢救受伤师生,及时报告110、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封闭事故现场。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七)大型群体活动事故

1、学校组织外出大型活动必须将申请书和安全应急预案上报县教育局,为外出师生上意外伤害保险,经同意后方可实施。

2、若发生事故,学校负责人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拨打110、119、120请求援助,迅速开展自救互救。并在第一时间向县教育局和当地乡镇政府报告。

3、稳定现场秩序,组织师生有序疏散逃生,避免继发性事故发生。

4、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工作。做好师生的心理疏

导和伤亡家属的抚慰工作,及时总结,进一步完善大型集体活动实施方案,落实安全保卫措施。 (七)校园及外来暴力侵害事故

1、学校外来的未经允许强行闯入校园者,学校门卫或保安人员不得放行,及时将闯入者驱逐出学校,并由门卫或保安人员向其发出警告。

2、校园及外来暴力侵害事故突发后,学校负责人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制止、制服,无法制止的要立即报警,联系当地乡镇政府和公安部门等请求援助,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并上报县教育局。及时救治受伤师生。必要时要组织师生疏散撤离到安全地点。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校园内师生的稳控、安抚工作,全面检查校园及周边环境,联合有关部门做好综合治理工作,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八)食品安全事故

1、事发学校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将事件有关情况及时向县教育局和卫生防疫部门报告,联系和配合医疗机构开展援助救治工作。

2、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件进一步扩大。追回已出售(发出)的可能造成食物中毒的可疑食品或物品,通知有关人员停止信用可疑食品,停止使用可疑物品;立即停止学校饮食摊点、食堂的生产经营活动,停止出售和封存可疑食品和物品,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配合卫生防疫部门的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

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加强对学生的食品安全教育。彻底清理学校周边的各类小摊点、小卖部,严禁住宿生到校外就餐。

(九)流行传染病安全事故

1、学校发现有传染病症状的学生,应立即通知家长将患病学生带到医院检查就诊,有传染病的教师不得带病上班,凡患传染病的师生须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后才能返校。

2、学校发生特殊传染病,要迅速利用学校隔离室对患病师生进行隔离观察,及时报告相关部门请求援助,通知患病师生的家长和亲属,送定点传染病医院诊治。

3、学校对传染病人所在的教室及涉及的公共场所要及时消毒,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师生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

4、及时将发现的疫情上报县教育局、卫生防疫部门,并作好病人的跟踪工作。

(十)危险药品安全事故

1、学校危险药品要求专柜存放,专人管理。

2、在实验操作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学校要及时将师生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将情况报告县教育局。

3、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抢救,及时报告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十一)自然灾害

1、加强师生防灾减灾知识的普及教育,提高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2、接到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发布自然灾害预警预报避灾通知后,学校要及时组织师生避险疏散,做好抢险救灾准备。

3、一旦发生自然灾害,学校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师生安全避险和疏散到安全地带。迅速将受灾情况报告当地乡镇政府和县教育局。

4、组织开展抗灾自救,及时向119、120等有关部门请求援助,开展受伤师生的救治。

5、疏导、安抚师生情绪,做好灾害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工作,抚慰受害者家属,认真做好善后工作。 (十二)其他安全事故。

依据事故性质和本校应急预案,参照上述程序,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正确、科学地进行教育、引导、疏散、处理,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iv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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