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态心理学与健康心理学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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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态心理学与健康心理学知识

第一节关于变态心理学

第一单元变态心理学的对象与学科简史

变态心理学是心理学科中的一个分支,有精神障碍群体占总人群的比例为13·47‰左右。因为没有器质性的病变,所以不叫病理心理学。又因为属于脑的功能性障碍,所以称之为变态心理学或异常心理学。

第一单元变态心理学的对象

变态心理学研究的对象即是人的异常心理行为。也是精神病学的对象。具体说,它要研究如何定义变态心理,它是如何发生的,它自身有那些种类,不同种类的异常心理与行为有那些性质和特点,它有那些具体表现形式,它给人造成怎样的痛苦,它对人的认知功能和社会功能有怎样的破坏,等等。

第二单元学科简史

一、对心理异常现象的早期关注

公元前400年,古希腊的医生希波克里特(Hippocrates)在自己的著作中,提出了包含了现代心理学所谓“心理是脑的功能”这一判断的雏型。

公元5世纪到17世纪,宗教思想占统治地位,极端的神秘主义占据了绝对的优势。

17世纪中叶始神经学有了进一步的发展,经过19世纪未20世纪初的急剧扩大,一直延续至今。

[关于古代“变态心理学”的发端:(1)是西方科学发展的产物;(2)始于公元前400年;(3)显现出“心理是脑的功能”这一推论的雏形;(4)与古希腊医生希波克里特提出的“体液学说”有关]

二、对心理异常现象的现代说明

(一)精神分析的理论解释

1、精神分析理论解释异常心理现象,是从两个基本命题出发的,这两个基本命题,用弗洛伊德自己的话说就是:

(1):“精神分析第一个令人不快的命题是:心理过程主要是潜意识的,至于意识的心理过程则仅仅是整个心灵的分离的部分和动作—精神分析以为心灵包含有情感、思想、欲望等等作用,而思想和欲望都可以是潜意识的。”

(2)“第二个命题也是精神分析的创见之一,认为性的冲动,广义的和狭义的,都是神经病和精神病的重要起因,这是前人所没有认识到的。”

2、根据上述两个命题,弗洛伊德又推演出以下的判断:

(1)人类的生物学本能,是心理活动的动力,这一动力冠名为“力比多”;

(2)“力比多”在幼年期驱动人的性心理发展,自出生起到发展结束,有三个发展阶段:口腔欲阶段、肛门欲阶段和生殖器阶段。

(3)人的心理结构由潜意识、前意识和意识构成;与此相对应的人格则由本我、自我和超我构成。

(4)“本我”是按“快乐原则”活动,“自我”是按“现实原则”活动,“超我”是按“道德原则”活动。

(5)人们为了防止冲突引起焦虑,具有防止焦虑的能力,这种能力叫做“防御机制”(弗洛伊德有时称“压抑”或“克制能力”)

3、精神分析理论对心理现象的说明

(1)合理地度过“性心理”发展的每个阶段,是未来心理健康的充分和必要条件。因此,如果在每个发展阶段上,接受的刺激太过分或者接受的刺激太少,就会使“性心理”的发展受到挫折,那么,就会造成性心理的“退化”或者性心理发展的“固着”,这种“退化”或者“固着”,就造成未来的人格的变态、异常。

(2)由于我们的“自我”必须随时随地的学习外部世界,以便理性地处理“本我”与“超我”之间的冲突和矛盾,所以我们体验着焦虑。

(3)为防止、抵御和消除焦虑,我们必须克制、压抑非理性冲动。如果压抑力量不足,让冲突、矛盾,或者说让非理性冲破防线,那时,我们就产生异常心理和行为;如果

冲不破防御,我们就可以形成意识不到的痛苦。但是,意识不到的痛苦,并不是冲突和痛苦彻底消失,他们只是隐藏起来,躲藏到潜意识之中而已。躲藏到潜意识之中的冲突,还要以扭曲的形式变相地表达自己,比如,以显性梦或隐性梦的形式,以口误或失误行为等方式表达自己,等等。

4、简评

(1)弗洛伊德以自己的理论,坚定地抵制宗教思想和支持人本主义思想,他用“力比多”这一人类自身的生物本能,替代了上帝的意志。他以自己的理论判断和演绎,将人类思想与行动的驱动权,从天上移到地上,从上帝手中夺来,还给人类自己。他的学说所遭受的打击,不是来自心理学和精神学,而是来自宗教。

(2)自欧洲文艺复兴以来,特别是19世纪以来,经典的精神分析理论也基本被所谓的“新精神分析”理论所代替,将关注的重点,从“本我”移植到“自我”,将幼儿期的发展理论修正为“终身发展论”。

(3)任何学科的发展,首先表现为学科理论的替代,这种替代也可以表现为革命性的,如对异常心理现象的经典精神分析理论与现代神经科学的解释之间,就是这种替代关系。从现代科学发展角度来看,当年弗洛伊德解释和判断问题时,在方法论上存在原则上的失误,在这种意义上说,经典精神分析理论及其实践已经过时。

[如果用历史的眼光看待和评价弗洛伊德,正确的是:(1)将人类思想与行动的驱动权,从上帝手中夺过来,还给了人类自己;(2)坚定地抵制宗教思想和支持人本主义思想;(3)用“力比多”这一生物本能,替代了上帝的意志。]

[关于弗洛伊德精神分析理论的依据,正确:(1)以强迫症和癔病为研究的基础;(2)以研究潜意识为出发点;缺乏严格的实验研究。错误:以研究自我概念为主要内容] [按照精神分析理论对心理异常现象的解释,下列表述中与其内含不符合的是:在性心理的发展上,无论怎样的刺激都不会导致遭受挫折。]

[关于心理学界对弗洛伊德学说的主要批评,主要是对其逻辑演绎式的方法论存在质疑]

[下列说法中不符合弗洛伊德关于“人格结构”的表述的是:人格结构“由潜意识、前意识和意识构成”。] [下列说法中不符合弗洛伊德关于“心理结构”看法的是:“力比多”决定了人的心理结构。]

[精神分析理论关于变态心理的解释,下列命题中不正确的是:意识和潜意识同等重要。]

[关于弗洛伊德精神分析理论的依据,不正确的是:以研究自我概念为主要内容。]

(二)行为主义的解释

巴甫洛夫用高级神经活动学说直接说明人的异常心理现象,并且通过“实验神经症”的模型说明“心理冲突”的神经机制,这是行为主义心理学介入变态心理学的早期记载。

巴甫洛夫先是通过动物试验,并由此判断出高级神经系统(即两大脑半球皮质)功能的病理生理机制之后,再通过临床病人的观察,最后用类比的方法来解释人的心理现象。

巴甫洛夫提出了神经症与精神病的区分,即在神经活动障碍的复杂性上或精细特征上的区别。

巴甫洛夫对神经症和精神病的原因,提出了兴奋和抑制这两个基本神经过程冲突造成的。

巴甫洛夫依据动物实验的结果,提出了大脑半球神经活动特征的一系列概念,如兴奋、抑制、兴奋与抑制的集中与扩散过程、互相正负诱导过程等。

通过动物实验的结果,进而演绎和推论人的心理,再以人为实验对象,研究其行为并与动物实验结果相比较,这是行为主义心理学研究工作的一般技术路线。按这种理论探索心理现象的第一人不是巴甫洛夫,而是美国心理学家桑代克。

行为主义心理学的真理侧面:即人类无论是在种系的进化论中,抑或在个体发育中,其定向反射(探究反射)作为

一种适应环境和积累经验的本能(或称之为认知本能),绝对是心理发展的动力之一。

巴甫洛夫是一个自认为不是心理学家的心理学家。

[关于行为主义整合,表述中不正确的是:巴甫络夫的经典条件反射与认知理论的潮流的结合。]

[如果用历史的眼光看待和评价弗洛伊德,错误的是:强化了“上帝决定人类生存动机和行为”的理念] (三)存在—人本主义心理学的解释

存在—人本主义心理学首先提出“潜能”概念,并同时赋予它一种性质,即“潜能”不论就生理方面或心理方面,都具有趋向完善的性质和特点。并断定心理问题和心理异常就是由于“潜能”趋于完善的特征受到了阻碍,是“自我”无法实现的结果。

存在人本主义作为哲学的基本观点,人自身以外的事情就是无足轻重的,人的一切必须集中到人本身的存在上来。而“世界上最重要的事情就是自我”,因为“认识自我是实现自我的第一条件。为了欢享真正的自由,我们就必须努力把我们与外部世界连接起来的锁链。”从学术继承的来看,存在--人本主义心理学核心内容,基本上来自400多年前的“怀疑论”。

存在--人本主义心理学作为一种哲学理念,它就不需要采用任何科学手段去证明任何东西。它只要提出一种假设并赋予这种假设某种固有的特性,再进一步从这种特性推论开来,就能解释一切,便可构成一种“学说”。所以存在--人本主义心理学的方法论与弗洛伊德相类似。

人类自身的发展,其目标是获得两类的解放。一是认识自然界及其内在规律,并在掌握和运用其规律的前提下,使自身从自然界的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的跨越;二是认识人的自身及其赖以生存的社会,掌握它的发展规律并运用其规律,使人类自身完成由社会的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的跨越。

人为什么会组成社会?从社会的立场看,这是社会自身发展的需要;但从个体角度来看,这应是个体本能的一种必然表达,这种本能,就是与生俱来的“依附本能”。正是这

种“依附本能”,促使个体在后来的发展中,不断扩大结群范围,按照社会规范去建立种种人际关系。

存在--人本主义的真理侧面:把握了人类社会性的合理内核,即个体与群体的矛盾对立统一问题。无论在理论上,抑或是在临床实践中,离开个体与群体的辩证关系,很多心理问题是无法解释说明的。

[人本主义与以人为本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一个是哲学,另一个是管理学概念。]

[错误:人本主义的的特征的是:吸收了以往心理学各种理论的合理内核。]

[自然科学诞生后,人们对变态心理学的新见解有:把心理异常现象和大脑的功能联系起来]

第二节正常心理与异常心理及其区分

第一单元正常心理与异常心理的概念

一、心理的正面,即正常的心理活动,具有其正面的功能:

1、能保障人作为生物体,顺利地适应环境,健康地生存发展;

2、能保障人作为社会实体,正常地进行人际交往,在家庭、社会团体、机构中正常地肩负责任,使人类赖以生存的社会组织正常运行;

3、它能使万物之灵的人类正常地、正确地反映、认识客观世界的本质及其规律性,以便创造性地改造世界,创造出更适合人类生存的环境条件。

二、心理的反面,即异常心理活动,是丧失了正常功能的心理活动。由于丧失了正常心理活动的上述三大功能,所以无法保证人的正常生活,而且以其异常的心理特点,随时破坏人的身、心健康。

第二单元心理正常与心理异常的区分

一、常识性的区分

(一)离奇怪异的言谈、思想和行为

(二)过度的情绪体验和表现

(三)自身社会功能不完整

(四)影响他人的正常生活

二、非标准化的区分(李心天1991)

(一)统计学角度:将心理异常理解为某种心理现象偏离了统计常模,如智商在70以下是智力缺陷,属于异常范围。

(二)文化人类学角度:将心理异常理解为某一文化习俗的偏离。

(三)社会学角度:将心理异常理解为对社会准则的破坏。

(四)精神医学角度:将心理异常理解为古怪无效的观念或行为,例如幻觉,病理性错觉,性欲倒错这些古怪的心理行为等。

(五)认知心理学角度:将心理异常看作是个体主观上的不适体验。

三、标准化的区分(李心天1991)

第一、医学标准。这种标准是将心理障碍当作躯体疾病一样看待。

第二、统计学标准。在普通人群中,人们的心理特征,在统计学上显示常态分布。在常态曲线上,居中的大多数人属于心理正常范围,而远离中间的两端则被视为“异常”。

第三、内省经验标准。这里的内省经验涵盖两个方面:一是指病人的内省经验。如病人自己觉得有焦虑、抑郁或说不出明显原因的不舒适感,自己觉得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等等。其二是就观察者的内省经验,如观察者把被观察者的行为与自己以往经验相比较,从而对被观察者做出心理正常还是异常的判断。

第四、社会适应标准。在正常情况下,人能够维持生理和心理活动的稳定状态,能够依照社会生活的需要,适应环境和改造环境。

[对人的心理正常与心理异常进行判别时,下列表述中反映了“统计学标准”局限性的是()有些心理特征和行为不一定成常态分布]

四、心理学的区分原则(郭念峰1986、1995)

(一)主观世界与客观世界的统一性原则。因为心理是客观现实的反映,所以任何正常心理活动或行为,必须就形式和内容上与客观环境保持一致性。

“自知力”或“自知力不完整”,是患者对自身状态的反映错误。或者说是“自我认知”与“自我现实”的统一性的丧失。在精神科临床上,常把有无“自知力”作为判断精神病的指标。在精神科临床中,还把有无“现实检验能力”作为鉴别心理正常与异常的指标。

(二)心理活动的内在协调性原则。人类的精神活动虽然可以被分为认知、情绪情感、意志行为等部分,但它自身确乎是一个完整的统一体,各种心理过程之间具有协调一致的关系,这种协调一致性,保证人在反映客观世界过程中的高度准确和有效。

(三)人格的相对稳定性原则。每个人在长期的生活道路上,都会形成自己独特的人格心理特征。这种心理特征一旦形成,便有相对的稳定性;在没有重大外界变革的情况下,一般是不易改变的。

[不符合“自知力不完整”或“无自知力”的是:对自我概念的错误认知。]

第三节常见异常心理的症状

对于精神障碍的人,即通常所说的精神病患者,也要进行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但它只是辅助性的,而且是有条件的,其具体条件如下:

1、必须是在经过系统临床治疗,病理性症状缓解或基本消失以后;

2、主要目标应是社会功能的恢复和预防复发;

3、必须密切配合精神科医生一起实施。

第一单元认知障碍

一、感知障碍

(一)感觉障碍

1、感觉过敏:由于病理性或功能性感觉阀限降低而对外界低强度刺激的过强反应。

2、感觉减退:由于病理性或功能性感觉阀限增高而对外界刺激的感受迟纯。

3、内感性不适:躯体内部性质不明确、部位不具体的不舒适感,或难以忍受的异常感觉。

(二)知觉障碍

1、错觉:对客观事物歪曲知觉。精神病患者的错觉不能接受现实检查,在意识障碍的谵妄状态时,错觉常带有恐怖性质。

2、幻觉:无对象性的知觉。感知的到的形象不是由客观事物引起的。

(1) 根据感受器官不同,可分为幻听、幻视、幻嗅、幻味、幻触和内脏幻觉。

幻听包括言语性和非言语性幻听,言语性幻听又可分为;命令性幻听、评论性幻听、争论性幻听。

(2)按幻觉体验的来源,有真性幻觉和假性幻觉两种:

真性幻觉:患者的幻觉形象清晰、生动,位置精确,与客观事物一样,并引发相应的情感和行为反应。

假性幻觉:幻觉形象模糊、不生动、位置不精确,与客观事物不一样。它产生于患者的主观空间,叙述幻觉不是通过相应的感觉器官感知到的。

(3)按幻觉产生的特殊条件,又有功能性幻觉、思维鸣响、心因性幻觉等。

功能性幻觉:在某个感觉器官处于功能活动状态的同时出现的幻觉。功能性幻觉与正常知觉同时出现、同时存在、同时消失,两者互不融合。

思维鸣响:或思维回响,是特殊形式的幻觉。表现为患者能听到自己所思考的内容。

心因性幻觉:是强烈的精神刺激引发的幻觉。幻觉的内容与精神刺激因素有密切的联系。仅见于应激相关精神障碍、癔症等。

(三)感知综合障碍:患者感知客观事物的个别属性,如大小、长短、远近时产生变形。该症状分为“视物显大症”、“视物显小症”。统称为视物变形症。

有一种感知综合障碍叫做“非真实感”。非真实感可见于抑郁症、神经症和精神分裂症;还有一种感知综合障碍,患者认为自己面孔或体形改变了形状,自己的模样发生了变化,因而在一日之内多次窥镜,故称为“窥镜症”,可见于精神分裂症和脑器质性精神障碍。

[“感知综合障碍”涵义:(1)感觉周围事物像“水中月”、“镜中花”;(2)感觉自己的面孔或体形改变了形状;感知客观事物的个别属性,如大小、长短、远近时产生变形。]

二、思维障碍

思维障碍的临床表现多种多样,其分为思维形式障碍和思维内容障碍两部分。

(一)、思维形式障碍

思维形式障碍包括联想障碍和思维逻辑障碍。

1.思维奔逸:一种兴奋性的思维联想障碍,主要指思维活动量的增加和思维联想速度加快而言。患者表现为语量多,语速快,口若悬河,滔滔不绝,词汇丰富,诙谐幽默。患者自诉脑子反应快,严重是出现音联和意联及随境转移。

2.思维迟缓:一种抑郁性的思维联想障碍。与上述思维奔放相反,以思维活动显著缓慢,联想困难,思考问题吃力,反应迟钝为主要临床表现。患者语量少,语速慢,语音低沉,反应迟缓。患者自诉“脑子不灵了,脑子迟钝了。”

3.思维贫乏:患者思维内容空虚,概念和词汇贫乏,对一般性的询问往往无明确的应答性反应或回答得非常简单。回答时的语速并不减慢,患者很少主动讲话。

4.思维松弛或思维散漫:患者的思维活动表现为联想松驰,内容散慢。交谈中患者对问题的叙述不够中肯,也不很切题,给人的感觉患者的回答是“答非所问”,给人交谈十分困难的感觉。

5.破裂性思维:患者在意识清楚的情况下,思维联想过程破裂,谈话内容缺乏内在意义上的连贯性和应有的逻辑性。

6.思维不连贯:严重的破裂性思维,在意识清楚的情况下,不但主题之间,语句之间缺乏内在意义上的连贯性和应有的逻辑性,而且在个别词句之间也缺乏应有的连贯性和逻辑性,言语更加支离破碎,语句片断,毫无主题可言,成为语词杂拌。如果思维杂拌不是在意识清楚的情况下出现的,而是在意识障碍情况下出现的,则这时候的精神症状就不能称之为破裂性思维,而应该称之为思维不连贯。

7.思维中断:患者无意识障碍,又无明显的外界干扰等原因,思维过程在短暂时间内突然中断,常常表现为言语在明显不应该停顿的地方突然停顿。这种思维中断并不受患者意愿的支配,患者可伴有明显的不自主感。

8.思维插入和思维被夺:患者在思考的过程中突然出现一些与主题无关的意外联想,患者对这部分意外联想有明显的不自主感,认为这种思想不是属于自己的,是别人强加给他的,不受其意志的支配,称思维插入。若患者在思考的过程中突然认为自己的一些思想(灵感或思想火花)被外界的力量掠夺走了,称思维被夺。

9.思维云集:又称强制性思维,是指一种不受患者意愿支配的思潮,强制性地大量涌现在脑内,内容往往杂乱多变,毫无意义,毫无系统,与周围环境也无任何联系。这些内容往往突然出现,迅速消失。

10.病理性赘述:患者在与人交谈过程中不能简单明了、直截了当地回答问题,在谈话过程中夹杂了很多不必要的细节。

11.病理性象征性思维:指患者主动地以一些普通的概念、词句或动作来表示某些特殊的、不经患者解释别人无法理解的含意。

12.语词新作:患者自己创造一些文字、图形成符号,并赋予其特殊的含意。

13.逻辑倒错性思维:以思维联想过程中逻辑性的明显障碍为主要特征。

(二)、思维内容障碍

1、妄想:妄想是一种脱离现实的病理性思维(不包括病理性象征性思维)。它的特点是;

(1)以毫无根据的设想为前提进行推理,违背思维逻辑,得出不符合实际结论;

(2)对荒唐的结论坚信不移,不能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进行知识教育以及自己的亲身经历来纠正这种荒唐结论。

按照妄相的主要内容分类:

(1)关系妄想:患者把实际与他无关的事情,认为与他本人有关系。

(2)被害妄想;患者坚信周围某人或某团伙对他进行跟踪监视、打击、陷害,甚至在其食物和饮水中放毒等。

(3)特殊意义的妄想:患者认为周围人的言行、日常举动,不仅与他有关,而且有一种特殊的含义。

(4)物理影响妄想:患者认为自己的思维、情感、意志行为活动受到外界某种力量的支配、控制和操纵,患者不能自主,称影响妄想。如果患者认为这种操纵其精神活动的外力是由某种先进仪器所发出的激光、X光、红外线、紫外线等(均为物理因素),就称物理影响妄想。

(5)夸大妄想:患者夸大自己的财富、地位、能力、权利等。

(6)自罪妄想;又称罪恶妄想。患者毫无根据地认为自己犯了严重错误和罪行,甚至自己是罪大恶极,死有余辜,应受惩罚,以到拒食或要求劳动改造以赎其罪。

(7)疑病妄想:患者毫无根据地坚信自己患了某种严重的躯体疾病或不治之症,因而到处求医,即使通过一系列详细检查和多次反复的医学验证都不能纠正其歪曲的信念,称疑病妄想。严重的疑病妄想,患者认为自己已经不存在了,又称虚无妄想。

(8)嫉妒妄想;患者坚信配偶对其不忠,另有外遇。因此,患者跟踪监视配偶的日常活动,甚至检查配偶的内裤等,想方设法寻找所谓的证据。

(9)钟情妄想:实际上是一种被钟情妄想,患者坚信某异性对自己产生了爱情,即使遭到对方严词拒绝,反而认为对方是在考验自己对爱情的忠诚。

(10)内心被揭露感:又称被洞悉感。患者认为其内心的想法或者患者本人及其家人之间的隐私,未经患者言语文字的表达,别人就知道了。

按照妄想的起源以及妄想与其他精神症状的关系分类,可以将妄想分为原发性妄想和继发性妄想两大类。

(1)原发性妄想;

①是突然发生,内容不可理解;

②与既往经历和当前处境无关;

③也不是起源于其他精神异常的一种病态信念;

④找不到心理学上的任何解释。包括妄想知觉(指患者突然对正常知觉体验赋予妄想性意义)和妄想心境(指患者对他所熟悉的环境突然感到气氛不对,周围环境已经发生了某种对他不利的变化)。

原发性妄想比继发性妄想更有诊断价值。

(2)继发性妄想:是指以错觉、幻觉、逻辑推理障碍、情感高涨或低落等精神异常为基础所产生的妄想,或者在某些妄想的基础上产生另一种妄想。

2、强迫观念;又称强迫思维,是指某种观念或概念,反复地出现在患者的脑海中。患者自己知道这种想法是没有必要的,甚至是荒谬的,并力图加以摆脱。但事实上常常是违背患者的意愿,想摆脱,又摆脱不了,患者为此而苦恼。

(1)强迫性回忆:反复回忆某些事情经过。

(2)强迫性穷思竭虑:反复思索毫无意义的问题。

(3)强迫性计数:反复对高层建筑物的层数进行计数。

(4)强迫性对立观念;脑中总是出现一些对立观念。

(5)强迫性怀疑:总是怀疑自己的行动是否正确。

[对于强迫观念不正确的是:患者知道这种想法是不必要的,甚至是荒谬的,并不力图加以摆脱。]

[关于“强迫观念”与“强制性思维”的临床意义:强制思维多见于精神分裂症,强迫观念多见于强迫症。]

3、超价观念:(1)是一种在意识中占主导地位的错误观念。(2)它的发生虽然常常有一定的事实基础,但是患者的这种观念是片面的,与实际情况有出入的。只是由于患者的这种观念带有强烈的感情色彩,因而患者才支持这种观念不能自拨,并且明显地影响到患者的行为。(3)多见于人格障碍和心因性精神障碍患者。

三、注意、记忆与智能障碍

(一)注意障碍

注意障碍不是一种独立的心理过程,因此注意是一切心理活动共有的属性。对判断是否有意识障碍(特指对周围环境的意识障碍)有重要意义。

(1)注意减弱;患者主动和被动注意的兴奋性减弱,以至注意容易疲劳,注意力不容易集中,从而记忆力也受到不好的影响。多见于神经衰弱症候群、脑品质性精神障碍及意识障碍时。[不正确的是:多见于智力障碍群。] (2)注意狭窄:患者的注意范围显著缩小,主动注意减弱,当注意集中于某一事物时,不能再注意与之有关的其他事物。[可见于激情状态;见于智能障碍群][不正确的是:被动注意的兴奋性减弱。]

[关于“注意”,正确:(1)意识障碍总是伴随有注意障碍;(2)注意障碍也可见于激情状态;(3)注意是一切心理活动的共同属性。不正确:注意对判断有无行为障碍具有重要意义]

(二)记忆障碍

记忆包括识记、保存、认知(再认)和回忆四个过程。也可以说就是记住、不忘、认得和回想起来,四者既相互联系又密切组合。记忆障碍包括:

1、记忆增强:是一种病理的记忆增强,表现为病前不能够并且不重要的事情都回忆起来。

2、记忆减退:表现为远记忆力和近记忆力的减退。脑器质损害患者最早出现的是近记忆力的减退。

[不正确:神经衰弱患者,早期容易出现远记忆减弱。]

3、遗忘:对局限于某一事件或某一时期内的经历不能回忆,称遗忘。顺行性遗忘指患者不能回忆疾病疾病发生以后一段时间内所经历的事情。如脑震荡。逆行性遗忘指患者忘掉受伤前一段时间的经历。它的长度是指由受伤一刻开始,直至受伤前最后一件能清晰回忆的事情为止。典型的逆行性遗忘对脑外伤性精神障碍的诊断有参考价值。

4、错构:是记忆的错误,对过去曾经经历过的事情,在发生的时间、地点、情节上出现错误的回忆,并坚信不移。多见于脑器质性病变。

5、虚构:患者在回忆中将过去的事实上未发生过的事情,说成是确有其事。当患者同时出现记忆减退(特别是近记忆减退)、错构、虚构以及定向力发生障碍时则称之为柯萨可夫综合症,又称遗忘综合症。多见于慢性酒精中毒性精神障碍以及其他脑器质性精神障碍。

[关于“虚构”,正确:(1)多见于脑器质性疾病;(2)很容易受暗示的影响;(3)虚构内容常常变化。错误:以记忆中的事实来弥补他所遗忘的一段经历]

(三)智能障碍

1、精神发育迟滞:指先天或围产期或在生长发育成熟以前,由于多种致病因素的影响,其智力明显低于正常的同龄人。

2、痴呆:是一种综合征(症侯群),是意识清楚情况下后天获得的记忆智能的明显受阻。

[痴呆的特点:(1)后天获得的知识能力下降或丧失;(2)本能的意识活动亢进。][不正确的是:多数是非器质性的能力受损。]

[关于“注意减弱”,描述中不正确的是(多见于智力障碍群)。]

[智能是一种复杂的、综合的精神活动,包括:记忆力、理解力、计算能力、判断力。不包括:感知觉、注意力]

四、自知力障碍

自知力是指患者对其自身的精神病态的认识和判断能力。

神经症患者通常能认识到自己的不适,主动叙述自己的病情,要求治疗,医学上称之为自知力完整。

[关于自知力:(1)判断疗效的重要指标之一;(2)判断有无精神障碍;(3)判断精神症状的障碍的程度。] [不符合“自知力完整”含义的是:不能主动地叙述自己的病情和接受治疗。]

第二单元情感障碍

一、以程度变化为主的情感障碍

(一)情感高涨:患者经常面带笑容,自诉心里高兴,像过节一样。

(二)情感低落:患者经常面带愁容表情痛苦悲伤。

(三)焦虑:患者在缺乏充分事实根据和客观因素的情况下,对其自身健康或其他问题感到忧虑不安,紧张恐惧,顾虑重重,犹如大祸临头,惶惶不可终日,即使多方解劝也不能消除其焦虑。

(四)恐怖:患者遇到特定的境遇或某一特定事物,随即产生一种紧张恐惧的心情,患者明知没有必要,却无法摆脱这种恐怖的内心体验。

二、以性质改变为主的情感障碍

(一)情感迟纯:患者对一般情况下能引起鲜明反应的事情反应平淡,缺乏相应的情感反应。情感迟纯不仅仅指正常情感反应量的减少,更具特征性的是患者的一些高级的、人类所特有的、很精细的情感(如劳动感、荣誉感、责任感、义务感等)受损。

(二)情感淡漠:指患者对一些能引起正常人情感波动的事情以及与自己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情,缺乏相应的情感反应。

(三)情感倒错:患者的情感反应与现实刺激的性质不相称。

三、脑器质性损害的情感障碍

(一)情感脆弱:患者常常因一些细小或无关重要的事情而伤心落泪或兴奋激动。

(二)易激惹:患者很容易因为一些细小的事情而引起强烈的情感反应,例如生气、激动、愤怒,甚至大发雷霆,持续时间一般比较短暂。

(三)强制性哭笑:患者在没有任何外界因素的影响下,突然出现不能控制的、没有丝毫感染力的面部表情。

(四)欣快:是在痴呆基础上的一种“情感高涨”。患者经常面带单调并且刻板的笑容,连他自己都说不清高兴的原因,因此给人以呆傻、愚蠢的感觉。

第三单元意志行为障碍

一、意志增强:意志活动的增多,不同的精神障碍表现不尽相同。

二、意志缺乏:表现为患者缺乏应有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行为被动,生活极端懒散,个人及居室卫生极差。

三、意志减退:指患者的意志活动减少。常见两种情况,一种是抑郁状态患者,受情感低落的影响;另一种情况是轻度意志缺乏患者的意志减退。

四、精神运动性兴奋:常区分为协调性和不协调性精神运动性兴奋两种。

五、精神运动性抑制

(一)木僵:指患者不言不语、不吃不喝、不动,言语活动和动作行为处于完全的抑制状态,大小便潴留。又分为精神分裂症紧张型称之为紧张性木僵、抑郁症的抑郁性木僵,心因性精神障碍的心因性木僵及脑器质性精神障碍的器质性木僵四种情况。

(二)违拗:患者对于别人要求他做的动作,不但不执行,反而做出与要求完全相反的动作,称作主动性违拗。如果患者对别人的要求不做出任何行为反应,称作被动性违拗。

(三)蜡样屈曲:患者仅表现为木僵状态,并且患者的肢体任人摆布,即使被放在一个很不舒服的姿势,也可在较长时间内像蜡塑一样维持不动。如果将患者的头部抬高,做出好似枕着枕头的姿势,患者也可以很长时间内保持不动,称之为空气枕头。

(四)缄默:患者缄默不语,也不回答问题,但有时可以用手势或点头、摇头表示,或通过写字与别人进行交流。(不正确的是:机械刻板地反复某一单调动作。)(五)被动性服从:患者被动地服从医生或其他人的命令和要求,即使是完成别人所要求的动作对他不利,会使他难受,患者出绝对服从。

(六)刻板动作:指患者机械刻板地反复重复某一单调的动作,常与刻板言语同时出现。

(七)模仿动作:指患者无目的地模仿别人的动作,常与模仿言语同时出现。

(八)意向倒错:指患者的意向活动与一般常情相违背,导致患者的行为活动无法为他人所理解。

(九)作态:患者做出幼稚愚蠢、古怪做作的姿势、动作、步态表情。

(十)强迫动作:是一种违反本人意愿,反复出现的动作。

[关于梦的临床诊断意义:“梦是特殊意识状态下的思维与情绪活动”,所谓“特殊意识状态”,就是睡眠状态。

①是非逻辑性思维活动的结果;②具有非现实性和无效性;

③不具备任何现实意义;④不具备任何临床诊断价值。]

[关于“意志缺乏”,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多见于狂躁患者。]

[“注意减弱”,下列描述中不正确的是:多见于智力障碍群。]

[符合幻觉体验不同真实性分类的特点是:真性幻觉和假性幻觉。]

[关于“记忆减退”的临床表述,下列描述中不正确的是:神经症患者,早期容易出现远记忆减退。]

[记忆增强是一种病理性改变,(强迫症)没有记忆增强。)

第四节常见精神障碍

第一单元精神分裂症及其他妄想性障碍

一、精神分裂症:

①是一种病因未明的常见精神疾病,具有感知、思维、情感、意志和行为等多方面的障碍,以精神活动的不协调或脱离现实为特征。

②通常意识清晰,智能多完好,可出现某些认知功能损害。

③多起病于青壮年,常缓慢起病,病程迁延,部分患者可发展为精神活动的衰退。

④患病期自知力基本丧失。

临床上可分为以下几种常见类型:

1、青春型:以联想障碍,精神活动全面紊乱,思维松散破裂,行为愚蠢、恶作剧以及性轻浮为多见;

2、偏执型:以妄想、幻觉为主;

3、紧张型:以精神运动性抑制障碍紧张性木僵和紧张性兴奋交替出现为主;

4、单纯型:以起病缓慢(进程),持续发展意向逐渐减退、退缩、懒散为特征,治疗困难,预后不良。

二、偏执性精神障碍

偏执性精神障碍又称妄想性障碍,

(1)以思维障碍为主的精神障碍;

(2)以系统妄想为突出临床表现,妄想有系统化的倾向;

(3)本病发展缓慢,多不为周围人所觉察;

(4)有时人格可以保持完整。

三、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

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包括了诊断名称不同的一组障碍。共同的特点是:

?在两周内急性起病;

?以精神病性症状为主;

?起病前有相应的心因;

?在2~3个月内痊愈。

有的患者临床表现以精神分裂症性症状为主,如果病程不超过一个月,临床可诊断为分裂样精神障碍。

第二单元心境障碍

心境障碍又称情感性精神障碍,是以明显而持久的心境高涨或心境低落为主的一组精神障碍。伴有相应的认知和行为改变,严重者可有幻觉,妄想等精神病性症状。大多有反复发作倾向,治疗缓解后或发作间期精神状态基本正常,但部分患者有残留症状或转为慢性。

一、躁狂发作。其特点为:情绪高涨、思维奔逸、精神运动性兴奋。

二、抑郁发作。其特点为:情绪低落、思维缓慢、语言动作减少和迟缓。

三、双相障碍。表现为情绪高涨与情绪低落交错发作。

四、持续性心境障碍。其特点为:持续性并常有起伏的心境障碍,每次发作极少严重到足以描述为轻躁狂,甚至不足以达到轻度抑郁。

第三单元神经症

神经症,旧称神经官能症,是一组非精神病性功能性障碍。其共同特征是:

1、是一组心因性障碍,人格因素、心理社会因素是主要致病因素,但非应激障碍;

2、是一组机能性障碍,障碍性质属功能性非器质性;

3、具有精神和躯体两方面症状;

4、具有人格特质基础但非人格障碍;

5、各亚型有其特征性的临床相;

6、神经症是可逆的,外因压力大时加重,反之症状减轻或消失;

7、社会功能相对良好;

8、自知力充分。

一、恐怖症:

1、场所恐怖;

2、社交恐怖;

3、特定恐怖

[关于恐怖情绪,不正确的是:属于心理学性质,一般无明显的神经紊乱症状。]

二、焦虑症:

1、惊恐障碍,又称急性焦虑发作。

2、广泛性焦虑障碍 ,又称慢性焦虑症。

三、强迫性障碍:又称强迫症,临床上分为强迫思维和强迫行为两类。

四、躯体形式障碍:

1、躯体化障碍:

[关于躯体障碍,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1)症状经常变化;(2)症状多种多样;(3)反复陈述躯体症状;(4)没有相应的器质性变化。]

2、疑病症:

[关于疑病症,(1)相信自己罹患重病;(2)不信任何专家的解释;(3)各种检查的阴性结果仍不能消除疑虑;(4)只相信他人的解释]

3、躯体形式的植物功能紊乱;

4、躯体形式的疼痛障碍;

五、神经衰弱:以脑和躯体功能衰弱为主要特征的神经症。临床表现:

(1)精神疲乏、注意力难集中、效率低等衰弱症状;(2)回忆及联想增多且难以控制;(3)对声、光、噪音敏感;(4)易烦恼、易激惹;(5)紧张性疼痛;(6)入睡困难、多梦、易醒等睡眠障碍。

第四单元应激相关障碍

应激相关障碍旧称反应性精神障碍或心因性精神障碍,是指一组主要由心理、社会(环境)因素引起异常心理反应而导致精神障碍。临床上包括:

一、急性应激障碍。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iudl.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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