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督查工作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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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督查

工作事项

为进一步加强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督查工作,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根据《牡丹区委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有关要求,现将有关我们牡丹街道考核督查工作事项明确如下:

一、 督查考核内容。

对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考核督查,主要包括:

(一)党委(党组)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的情况;

(二)党委(党组)及时传达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文件、重要讲话、情况通报、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传达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部署要求的情况:

(三)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党委(党组)分管领导履行直接责任人责任和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情况;

(四)党委常委会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向党委会报告工作的主要内容,每年两次通过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每半年向上级党委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

作,重大突发时间随时报告的情况;

(五)党委(党组)班子成员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

(六)党委(党组)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建立健全预警监测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的情况;

(七)党委(党组)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队伍建设、监督检查和经费投入的情况;

(八)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到学校和基层单位作形式政策报告,党组成员到基层单位讲党课或作形势政策报告。 二、考核督查方式步骤。

督查采取自查、抽查或普查等方式开展。重点领域、重要事项随时进行专项督查,特殊时期、特殊节点及时安排督查。督查结果作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年度考核评价重要内容。 考核每年进行一次,一般在年底进行,可以于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工作目标考核、年度考核等相结合。根据形势掌握了解的情况和年度报告,结合听取汇报、座谈或个别谈话、实地考察、查阅有关文件资料等形式,综合提出评价意见,确定考核结果。 三、 考核督查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考核结果作为考察考核的重要方向和奖惩的重要参考。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考核结果为较差等次的XXX(XXX)、XXXX部门单位,XXXX党工委要约谈其主要负责同志,并在约谈结束一周内,由被约谈

的单位作出书面报告,提出整改措施和时限。考核结果为一般等次的单位,要以党组织名义作出说明,并书面报告整改措施。 附:1.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

2.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管理负面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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