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危重症患者处理应急预案

更新时间:2023-12-04 10:05: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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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危、重症患者处置应急预案

医院

为切实强化急诊急救工作,不断提升急危重症患者医疗救治能力和水平,提高抢救成功率,有效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 则

第一条 本预案所指急危重症通常表示患者所得疾病为某种紧急、濒危的病症,应当尽早进行医学处理,否则可能对患者身体产生重度伤害或导致死亡。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患者发生正在进行的死亡状态(如心跳骤停); 2、重要脏器系统功能衰竭,或多脏器系统功能损害,生命体征不稳定,随时可能出现生命危险;

3、重要脏器系统功能损害,病情变化快,疾病预后较差,可能导致严重残疾、脏器系统功能障碍、或出现生命危险;

4、存在脏器系统功能损害,病情不稳定,不及时处理,可能导致一定程度残疾、脏器系统功能障碍;

5、发病突然,起病急骤,患者存在明显症状体征,急需通过医学处臵以缓解患者不适症状的。

第二条 预案的启动。当遇到下列紧急情况时,应及时启动本预案:

1、接到120院前急救指令时;

2、门急诊以及住院患者中,遇到本预案第一条第1、2、3条款所列情况的;

3、在院服务的患者中,病情复杂、诊断不明或病情突然变化,生命体征不稳定,急需多科室协同诊治或需要上级医院增援的;

4、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受伤人数达到3人及以上的; 第三条 急危重症患者医疗救治应牢固树立的意识: 1、树立“首诊”意识:严格遵守首诊、首科、首院负责制,不得推诿扯皮;危重患者需要进行医学检查的,首诊医生应先行处臵,待患者生命体征相对平稳后施行,并全程陪同;患者所患疾病不在首诊医生所在科室服务范围的,应由首诊医生先行对症处理,并联系院内会诊后,依程序转入相应科室;患者所患疾病超出本院诊疗范围的,首诊医生应积极认真处臵,待患者生命体征相对平稳后,再转上级医院进一步诊治。特殊情况下需紧急转院的,必须与“120”指挥调度中心联系后,由“120”急救专用车辆,并在医护人员护送和处臵下进行转院。

2、树立“规范”意识:严格按照疾病治疗原则、诊疗操作规范和技术操作规程,为患者提供标准化、规范化诊疗救治服务。

3、树立“效率”意识:医务人员要牢固树立效率意识,急病人所急、想病人所想,抓住重点、统筹安排、处臵快速,努力为患者提供全程、高效、便捷的急诊急救服务。

4、树立“质量”意识:要加强急诊急救知识的定期培训和学习,加强急诊急救技能的日常性演练,熟练掌握常见急危重症

处臵原则,掌握急救医疗器械的使用方法;要强化急诊思维训练,熟练把握常见急症鉴别诊断思路和方法,确保在急危重症患者处臵过程中做到思路清晰、鉴别全面、诊断清楚、处臵规范;要确保各种医疗设备状态良好,随时投入使用。对需外借设备明确借用渠道和流程;要及时出具相关医学检验、检查报告,及时完善医学文书资料,并妥善保管。

5、树立“协作”意识:门诊、急诊、病房以及不同科室医护人员之间要强化协同配合,增强团队意识,充分发挥医院资源的整体优势,做到快速有效,协调有序。

6、树立“沟通”意识:要及时将患者病情、预后、治疗方法、可能出现的病情变化或并发症、需要使用的贵重或自费药品等情况及时予以告知,取得患者或其家属的同意和理解。同时,要妥善保存相关记录和签字文书。

二、报告程序

第四条 院前急救现场的报告程序:

如患者病情较重、生命体征不稳定,现场急救医护人员或驾驶员应立即向总值班报告。需要后送至本院进一步诊治的,总值班应立即协调医院急诊科医护人员畅通急救绿色通道,做好接诊和协同抢救准备;需要转入上级医院进一步诊治的,总值班应与拟转入医院医务科联系,通知对方医院做好应急准备。

第五条 院内门急诊报告程序:

1、门急诊接诊到心跳呼吸骤停病人、休克病人、病情凶险,随时可能发生生命危险的病人、或突发公共事件,一次接诊病人

达2人以上的,接诊医护人员应立即呼叫请求增援,并立即按照规范程序对患者实施救治。同时,在场人员应立即向总值班汇报,总值班应亲临现场进行协调指挥,根据情况组织分管院长、医务科、科主任、上级医师或相关科室医护人员等协同对患者进行救治。必要时做好联系上级医院专家增援,以及患者病情相对稳定后转诊的联系协调工作。

2、门急诊接诊到一般重症病例,病人生命体征相对平稳,但病情较复杂,或病情随时可能变化加重的,接诊医护人员应立即按照相关疾病诊疗原则对患者实施救治,值班医师处理有困难的,应立即向科主任汇报,提请科主任、二线班或上级医师到场诊治。科主任或上级医师诊疗有困难的,或需要其它科室协同的,应及时向总值班、医务科汇报,总值班和医务科应立即到现场协调处理。发现不属于本科室处臵的,应立即约请相关科室会诊处理,紧急情况下可口头或电话请会诊,但应据实补记会诊记录。

第六条 住院部报告程序:

1、住院部接到危重症患者,或住院患者突发病情变化,情况紧急的,责任医师或值班医师应立即进行救治,同时立即向科主任、医务科汇报,科主任、医务科应立即到现场组织救治。处臵有困难的,科主任或医务科应立即向总值班、分管院长或院长汇报,相关人员应立即到现场组织协调科内协同抢救、院内会诊、院际会诊、病员转诊等相关救治工作。

2、住院部收治一般重症患者,相关科室应将患者病情、诊疗以及预后情况向医务科进行汇报,医务科应每日关注相关病人

情况,做好疾病的预警监测工作。

三、应急处置流程

第七条 院前急救处臵流程:

1、接到“120”院前急救指令后,总值班应立即指挥车辆和医护人员赶赴现场实施救援,原则上5分钟内必须出车,20分钟内到达救援现场。

2、医护人员要把握“现救命、后治病”的总体原则,牢固树立“急救与呼救并重、转送与监护结合、院前与院内衔接”的急救理念,按照“先排险、后施救;先重伤、后轻伤;先复苏、后固定;先止血、后包扎;先救治、后运送”的处臵原则,规范地对患者实施救治。

3、患者心跳呼吸骤停的,要立即按照最新版《心肺复苏指南》对患者实施现场紧急救治,驾驶人员应协助向院总值班报告现场相关情况(现场无患者家属或警方人员在场的,还应电话报警),同时,驾驶人员应协助做好现场录像等资料的采集工作(警方已采集的可不重复采集)

患者经全力抢救无效,现场确认已经死亡的,应向患者家属或警方人员宣布,保存好心电图、现场抢救影像等相关资料,并及时完善出诊记录、抢救记录等相关医学文书。救护车原则上不承担运送尸体的职责,但突发事件,警方需要协助运送的,应由警方人员随车陪同(或警方联系好殡仪馆),医护人员及驾驶人员可以协助运送,但不得在尸体存放记录上签字。

4、急救现场重症伤(患)者达2人及以上或伤(患)者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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