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定额园林绿化工程 - 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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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绿化工程

册说明

一、《绿化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包括绿地整理、栽植花木、绿地喷灌、措施项目共四章。

二、本定额根据北京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质量技术要求,编制了苗木规格与种植穴(坑)、槽对照表,详见附表。

三、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定额中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均不得调整。

四、工程中涉及古树名木、珍贵树种、超过定额规定规格的超大苗木及非正常种植季节掘苗、运输、种植及养护时,应按其施工技术方案另行计算有关费用。

五、北京市正常种植季节时间规定如下,非正常种植季节施工,所发生的费用,另行计算。 (一)春季植树:三月中旬至四月下旬。

(二)雨季植树:雨季时节,约七月上旬至八月上旬。 (三)秋季植树:十月下旬至十一月下旬。

(四)铺种草坪、木本(盆移)花卉、草花,四月下旬至九月下旬。

六、本定额中的混凝土、砂浆强度等级是按常用标准列出的,若设计要求与定额不同时,允许换算。

七、土壤分类:

(一)普坚土:指砂、砂质粘土、黄土、种植土、软块碱土、中等到密实的粘土、工程垃圾堆积土、压实的填筑土和含15%以内的碎卵石的杂质黄土等。

(二)砂砾坚土:指经在压实或坚实的粘土、板状黄土、密实硬化的碱土,含碎卵石在30%以内其粒径在30cm以内的杂质粘土、天然级配砂石等。

附表 苗木规格与种植穴(坑)、槽对照表 单位:株 类别 胸径cm 裸根乔木 5以内 5~7 7~10 10~13 13~15 15~20 20~25 土球苗木 5以内 5~7 7~10 10~13 13~15 15~20 20~25 裸根灌木 规格 树高m 0.8以内 0.8~1.0 1.01~2.0 2.01~3.0 3.01~4.0 4.01~5.0 5.01~6.0 6.01~8.0 8.01~10.0 1.5以内 乔木(根幅)cm 40330 50340 80360 100370 110380 120380 150380 30320 50340 70350 80360 100380 120390 1503100 1803120 2003120 30320 土球(直径3高)cm

木箱苗木 25~30 30~35 35~40 单行绿篱 双行绿篱 攀缘植物 三年生 四年生 五年生 六~八年生 丛生竹

1.5~1.8 1.8~2.0 2.0~2.5 1.2以内 1.2~1.5 1.5~2.0 1.2以内 1.2~1.5 1.5~2.0 1.0~2.0 2.0~2.5 2.5~3.0 40330 50330 70340 30320 50330 60340 30320 50330 60340 50340 70350 80360 2003200390 25032503100 30033003110 第一章 绿地整理 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说明

(一)本章包括:整理绿化用地、拆挖各种路面、垫层,伐树、挖树根,机械运渣土,屋顶花园基底处理,客土工程6节共110个子目。

(二)整理绿化用地,是绿化工程施工前的地坪整理,每个绿化工程均应计算一次。 (三)绿地起坡造型适用于设计造型高度80cm以内,平均坡度不大于15°的地形。 (四)凡绿化工程用地自然地坪与设计地坪有差距时,则分别执行挖土方或回填土相应定额子目。 (五)本章定额中已包括了100m以内的土方倒运,如实际运距超过100m时,每超过50m(不足50m按50m计算),其增加运费按相应定额子目执行。

(六)伐树挖树根项目定额已包含装车、外运费用,不得调整。如摘冠需使用平台升降车,发生时另行计算。

(七)屋顶花园定额中不包括垂直运输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

(八)屋顶花园基底处理中种植基质回填,无机基质执行回填轻质种植基质子目,其他基质执行回填土相应定额子目。

(九)种植苗木应根据设计图纸要求进行客土,设计无明确要求而实际土质不良,按北京市《园林绿化种植土壤》标准要求必须客土,应办妥洽商手续,方可客土。 (十)土方运输执行本章相应定额子目。

(十一)渣土外运子目中不包括渣土消纳费用,渣土消纳费应另行计算。 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整理绿化用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二)绿地起坡造型按设计图示尽寸以体积计算。

(三)原土过筛以体积计算。按附表1.1规定计算。 (四)渣土外运以体积计算。

1.整理绿化用地渣土量按每平方米0.05m3计算。

2.自然地坪与设计地坪标高有差距时,整理绿化用地渣土量按挖土方与填土方之差计算。 3.筛土项目、客土项目、种植苗木渣土量按附表1.1规定计算。

4.除以上规定渣土量计算外,其它均按“原土原还”原则,不得计算渣土量。

(五)挖土方分普坚土和砂砾坚土两类土壤类别,土方工程的所有子目均按自然方计算。 (六)拆除各种垫层、基础墙、钢筋混凝土以体积计算;拆除路面以面积计算;拆除道牙以长度计算。

(七)伐树、挖树根按数量计算。 (八)砍挖灌木不分规格按数量计算。

(九)割、挖草皮、绿篱色带、清除地被植物按面积计算。 (十)挖竹子按数量计算。

(十一)屋面清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屋顶花园基底处理分作法按面积计算;软式透水管分规格按长度计算;回填轻质种植基质按体积计算。 (十二)客土工程:

1.裸根乔木根据不同胸径按数量计算。 2.裸根灌木根据不同高度按数量计算。

3.攀缘植物根据不同生长年限按数量计算。

4.土球苗木和竹类,根据不同土球规格按数量计算。 5.木箱苗木,根据不同的箱体规格按数量计算。 6.绿篱,分单行双行根据不同高度按长度计算。

7.色带、草坪、花卉、地被植物,按种植面积计算。

附表1.1 筛土、筛余渣土、渣土、客土量计算表

类别 胸径(cm)或树高(m) 裸根乔木 3~5 5~7 7~10 10~13 13~15 15~20 20~25 裸根灌木 1.5以内 1.5~1.8 1.8~2.0 2.0~2.5 攀缘植物 三年生 四年生 五年生 六~八年生

规格 圆坑(直径3高)(cm) 70350 80360 100380 120380 130390 150390 170390 60340 70350 80350 90360 20320 30330 40340 50340

注:渣土含量按30%计算。 附表1.1

类别 球径(cm)/箱体 土球苗木 30320 50340 70350 80360 100380 120390 1503100 1803120 2003120 单行绿篱m 30320 50330 60340 双行绿篱m 30320 50330 60340 木箱苗木 2003200390 25032503100 30033003110 竹类 50340 70350 80360 色带 规格 坑径(cm) 50340 70360 100370 110380 130390 1503100 1803110 2103130 2303130 50340 70350 100360 60340 80350 120360 36033603110 41034103120 46034603130 90360 110370 120380 0.014 0.079 0.192 0.302 0.628 1.018 1.767 3.054 3.770 0.049 0.206 0.396 0.071 0.295 0.565 3.600 6.250 9.900 0.079 0.192 0.302 土球土量m3/株 高度1.2m以内:种植土厚度为40cm 高度1.8m以内:种植土厚度为50cm 草坪、地被、花卉:种植土厚度为30cm 注:土球土量+筛余淹土量=渣土量 单、双行绿篱客土单位为:m3/m

第二章 栽植花木 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说明

(一)本章包括:普坚土种植,砂砾坚土种植,种植攀缘植物、草坪、花卉、立体花卉,喷播植草,栽植水生植物,浇水车浇水,普坚土掘苗,砂砾坚土掘苗,场外运苗,后期养护10节共236个子目。

(二)本章已包括挖穴(坑)槽、修剪、场内苗木搬运、施肥、箱包拆除、种植、立支柱、浇水、施工期的维护。本定额是根据北京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技术要求,合理的施工方案编制的,除另有规定外均不得调整。

(三)本章种植工程均为不完全价,未包括苗木本身价值。苗木按设计图示要求的树种、规格、数量并计取相应的损耗率计算。 1.裸根乔木、裸根灌木损耗率为1.5%;

2.绿篱、色带、攀缘植物损耗率为2%;

3.竹类、草根、花卉、草籽、花籽损耗率为4%; 4.草卷、立体花坛花卉损耗率为6%;

5.卡盆花卉缀花,花坛总高为5m以上时,高度每增加1m,成品卡盆花卉损耗率增加1%。 (四)本章立体花卉造型不适用特型(1.5m以内(含)、10m以上(含))、超大或超小的单体造型。 (五)凡种植工程所用苗木,由绿化工程承包人负责采购种植,种植成活率应达到95%以上。如果建设单位自行采购供应苗木,则苗木成活率由双方另行商定。

(六)树木种植相应子目中已含毛竹三角支撑的摊销含量,如需采用其他类型的支撑,则按实际情况另行计算。

(七)在边坡(坡度>30°)起挖或栽植花草树木按相应定额子目综合工日乘以系数I.2。喷播植草不执行此项规定。

(八)栽植水生植物是按无水栽植考虑的,如实际需在水中栽植则根据实际情况另行计算。 (九)凡在绿化工程施工现场内建设单位不能提供水源时,按其各类种植相应定额子目另计浇水车台班费。

(十)掘苗、运苗定额项目适用于移栽工程及种植工程中需单独掘、运的苗木。 (十一)攀缘植物、草坪、花卉不分土壤类别均执行本定额。

(十二)若在屋顶花园上种植,另计量垂直运输费用。

(十三)本章不含施工脚手架、移动脚手架搭拆,如发生时另行计算相关费用。 (十四)苗木计量规定:

1.胸径:指距地坪1.3m高处的树干直径。 2.地径:地表面向上10cm高处树干直径。 3.株高:指树顶端距地表面的高度。

4.篱高:指绿篱苗木顶端距地表面的高度。 5.色带高:指色带苗木顶端距地表面的高度。 6.生长年限:指苗木种植至起苗时止的生长期。

7.后期养护是指已经竣工验收的绿化工程,对其栽植的苗木、绿篱等植物当年成活所发生的浇水、施肥、防治病虫害、修剪、除草及维护等管理费用。后期养护是按有水源考虑,如现场没有水源应另计浇水车台班费。

8.立体卡盆花卉缀花,养护期自花卉上卡盆后开始计算;立体穴盘苗缀花,养护期自花卉栽植后计算,在此期间对花卉进行的浇水、施肥、病虫害防治、修剪等养护工作,本定额按一个月综合考虑。 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苗木根据设计图示要求的种类、规格分别以株、株丛、米、平方米计算。 (二)苗木种植按不同土壤类别分别计算。

1.裸根乔木,根据不同胸径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2.裸根灌木,根据不同高度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3.土球苗木,根据不同土球规格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4.木箱苗木,根据不同箱体规格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5.绿篱,根据单行或双行不同篱高按设计图示长度计算;

6.攀缘植物,根据不同生长年限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7.草坪、色带(块)、宿根和花卉、播花籽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绿化投影面积计算(本定额按宿根花卉25株/m2、色带16株/m2、木本花卉9株/m2、时令花卉40株/m2计算);卡盆缀花、穴盘苗栽植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本定额按卡盆花卉83株/m2、穴盘苗按816

株/m2计算)。如每m2的数量与本定额不同时可按设计要求调整苗木数量。

8.立体花卉根据设计图示要求的种类、规格分别按设计图示数量、设计图示面积计算; 9.填充基质按照不同基质配比以体积计算;

10.穴盘苗缀花绷布塑形,按外形表面的展开面积计算;

11.竹类,根据不同的土球规格按设计图示数量(3~5根/株丛)计算; 12.植草砖孔内植草,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绿化投影面积计算;

13.喷播植草根据不同的坡度比、坡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绿化面积计算;

14.湿生植物、挺水植物根据不同芽数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浮叶植物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三)浇水车浇水,按不同种植类别、规格、年限以株、米、平方米、株丛计算; (四)掘苗按不同土质、苗木、箱体规格以数量计算; (五)运苗按不同苗木、箱体规格以数量计算; (六)后期养护

1.乔木(果树)、灌木、攀缘植物以数量计算。 2.绿篱以长度计算。

3.草坪、花卉、色带、宿根、水生植物以面积计算。 4.竹类以数量计算。

5.卡盆缀花、穴盘苗养护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第三章 绿地喷灌 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说明

(一)本章包括:管道、阀门安装,水表组成与安装,喷灌喷头、快速取水阀安装,管道及铁件刷油,井体砌筑,自动智能喷灌系统安装,定比施肥系统安装8节共152个子目。 (二)管道安装不分地面明装和地下直埋,均执行本定额。

(三)地面明装管道如需安装铁件时,应另行计算其本身价值,但安装费及操作损耗均不另行计算。

(四)地下直埋管道的土方工程,执行本定额第一章相应定额子目。

(五)本章中给水井砌筑执行给水井砌筑子目,井体中所需项目本章不能满足时应执行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第十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相应项目。 (六)电磁阀、阀门箱砌筑、安装如与本章子目不同时可另行换算。

(七)自动智能喷灌系统中不含中央控制系统和控制软件费用,如实际发生另行计算。 (八)喷灌安装工程需调试时,调试费用按喷灌安装工程预算单价的1%计算,列人喷灌安装工程预算单价;立体花坛喷灌安装工程的调试费用按其喷灌安装工程预算单价的I.5%计算,列人立体花坛喷灌安装工程预算单价。

(九)本章不含施工脚手架、移动脚手架搭拆,发生时另行计取相应费用。 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管道安装

1.管道按设计图示管道中心线长度计算;不扣除阀门、管件及附件等所占的长度;立体花坛管道应根据图示要求计算立体花坛解体处的管道拼接长度。 2.直埋管道的土方工程

(1)回填土,按管道挖土体积计算,管径在500mm以内的管道所占体积不予扣除。 (2)给水管固筑按设计图示以数量计算。 (二)水表分规格和连接方式以数量计算。

(三)立体喷滴灌系统中,滴箭组、喷头安装以数量计算;渗灌系统安装以长度计算。 (四)可调喷头PE连接管以长度计算。

(五)管道刷油分管径以长度计算;铁件刷油以质量计算。 (六)阀门分压力、规格及连接方式以数量计算。 (七)电磁阀、阀箱分规格以数量计算。 (八)自动进排气阀、泄水阀以数量计算。

(九)喷头、快速取水阀、根部灌水器分种类、规格以数量计算。 (十)井体砌筑按形式以数量计算。 (十一)井盖安装以数量计算。

(十二)传感装置,控制器、模块,解码器,接地电泳保护器分别按不同计量单位以数量计算。

(十三)定比施肥系统分规格以数量计算。

第四章 措施项目 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 说明

(一)本章包括:保存养护,树木支撑架,草绳绕树干,搭设遮荫(防寒)棚,安全文明施工费5节共32个子目。 (二)保存养护是指已经竣工验收的绿化工程,苗木已经成活后进人正常养护期的绿化工程。

(三)树木支撑架是指正常施工支撑以外另有要求时使用。

(四)草绳绕树干是指对树干缠草绳以起到保护树干、保湿、防日灼、防寒等作用的措施。

(五)搭设遮荫(防寒)棚是指夏季(冬季)为保证苗木成活所做的保护措施。 (六)安全文明施工费

1.安全文明施工费中的临时设施费如施工现场没有场地的,由建设单位负责申办租用临时用地的租金。

2.安全文明施工费作为一项预算价,应按规定计算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不计取规费。

3.各项费用包括内容

安全文明施工费是指在工程施工期间按照国家、地方现行的环境保护、建筑施工安全(消防)、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等法规与条例的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包括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等。

(1)环境保护费:现场施工机械设备降低噪音、防扰民措施费用;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细颗粒建筑材料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措施等费用;工程防扬尘洒水费用;土石方、建渣外运车辆冲洗、防洒漏等费用;现场污染源的控制、生活垃圾清理外运、场地排水排污措施的费用;其他环境保护措施费用。

(2)文明施工费:“五牌一图”的费用;现场围挡的墙面美化(包括内外粉刷、刷白、标语等)、压顶装饰费用;现场厕所便槽刷白、贴面砖,水泥砂浆地面或地砖费用,建筑物内临时便溺设施费用;其他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装饰装修、美化措施费用;现场生活卫生设施费用;符合卫生要求的饮水设备、淋浴、消毒等设施费用;生活用洁净燃料费用;防煤气中毒、防蚊虫叮咬等措施费用;施工现场操作场地的硬化费用;现场绿化费用、治安综合治理费用;现场配备医药保健器材、物品费用和急救人员培训费用;用于现场工人的防暑降温费、电风扇、空调等设备费用;其他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3)安全施工费:安全资料、特殊作业专项方案的编制,安全施工标志的购置及安全宣传的费用;“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四口”(楼梯口、电梯井口、

通道口、预留洞口),“五临边”(阳台围边、楼板围边、屋面围边、槽坑围边、卸料平台两侧),水平防护架、垂直防护架、外架封闭等防护的费用;施工安全用电的费用,包括配电箱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装置要求、外电防护措施;起重机、塔吊等起重设备(含井架、门架)及外用电梯的安全防护措施(含警示标志)费用及卸料平台的临边防护、层间安全门、防护棚等设施费用;建筑工地起重机械的检验检测费用;施工机具防护棚及其围栏的安全保护设施费用;施工安全防护通道的费用;工人的安全防护用品、用具购置费用;消防设施与消防器材的配置费用;电气保护、安全照明设施费;其他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4)临时设施费:施工现场采用彩色、定型钢板、砖、混凝土砌块等围挡的安砌、维修、拆除费或摊销费;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的搭设、维修、拆除或摊销费用:如临时宿舍、办公室、食堂、厨房、厕所、诊疗所、临时文化福利用房、临时仓库、加工场、搅拌台、临时简易水塔、水池等。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或摊销的费用。如临时供水管道、临时供电管线、小型临时设施等;施工现场规定范围内临时简易道路铺设,临时排水沟、排水设施安砌、维修、拆除;其他临时设施搭设、维修、拆除或摊销费用。

4.适用范围:适用于绿化工程预算定额涵盖的所有工程项目。 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保存养护

1.乔木(果树)、灌木、攀缘植物以数量计算。 2.绿篱以长度计算。

3.草坪、花卉、色带、宿根以面积计算。 4.竹类以数量计算。

(二)树木支撑架按不同支撑材质以数量计算。

(三)草绳绕树干按不同苗木胸径以数量计算。

(四)搭设遮荫(防寒)棚分不同高度按外围覆盖层的展开面积计算。 (五)安全文明施工费:以第一章至第四章的相应部分人工费为基数(不得重复)计算。 (六)安全文明施工费中的人工费不作为计取规费的基数。 附录

绿化工程费用标准

一、适用范围

绿化工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庭园、小区、绿地、行道新辟栽植、旧园林栽植移植改造工程。

二、有关规定

(一)借用其他专业工程定额子目的,仍执行本专业工程的取费标准。 (二)绿化工程费用标准见附表。 (三)企业管理费构成比例表。 企业管理费构成比例表 序号 1 2 3 4 5

内容 管理及服务人员工资 办公费 差旅交通费 固定资产使用费 工具用具使用费 比例(%) 46.29 7.69 4.50 5.05 0.26

6 7 8 9 10 11 12 13 14 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费 劳动保护费 工会经费 职工教育经费 财产保险费 财务费用 税金 其他 合计 2.72 0.71 0.82 3.05 0.28 9.10 1.44 18.09 100.00 注:本表仅供施工企业内部核算参考。 三、计算规则

(一)预算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之和组成。 (二)企业管理费:以相应部分的人工费为基数计算。 (三)利润:以人工费、企业管理费之和为基数计算。 (四)规费:以人工费为基数计算。

(五)税金:以预算价、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之和为基数计算。 (六)专业工程造价:由预算价、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组成。

(七)总承包服务费:按另行发包的专业工程造价(不含设备费)为基数计算。

附表:绿化工程费用标准

一、企业管理费

序号 1 二、利润 序号 1 三、规费 序号 1 四、税金 序号 1 2 3 五、总承包服务费 序号 1 2

内容 配合、协调 配合、协调、服务 计费基数 专业工程造价(不含设备费) 税金 项目 市区区域 县城、镇区域 其他区域 项目 规费 计费基数 人工费 费率(%) 19.16 项目 利润 计费基数 人工费+企业管理赞 费率(%) 24.00 项目 企业管理费 计费基数 人工费 26.31 企业管理费率(%) 社会保险1计费预算价+企业管

庭院工程 册说明

一、《庭园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包括土方工程,垫层及基础工程,砌筑工程,园路、园桥工程,驳岸、护岸,假山工程,喷泉安装,亭、花架,园林桌椅、绿地栏杆,装饰及防水工程,钢筋工程,构件运输及工程水电费,措施项目共十三章。

二、本定额根据庭院工程相对分散、量小、含有一些艺术性等特点编制,但不包括雕塑艺术类型的制品。

三、本定额中涉及到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工程中的模板,应单独计算,在编制工程预算时,执行相应的模板定额子目。

四、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工程所包含各项操作损耗率如下: (一)混凝土为2.5%; (二)预埋铁件为1.5%。

五、本定额钢筋混凝土工程中的钢筋计算应按图示用量执行钢筋加工相应定额子目。

六、本定额立体花卉钢骨架表面塑形中钢筋定额含量与图示用量(含操作损耗)不符时,允许调整。

七、本定额预埋铁件的定额含量与图示用量(含操作损耗)不符时,允许调整。 八、本定额中的混凝土、砂浆强度等级是按常用标准列出的,若设计要求与定额不同时,允许换算。

九、预拌混凝土的场外运输费包括在材料价格中。

十、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定额中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均不得调整。 十一、本定额不包含垂直运输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

第一章 土方工程

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说明

(一)本章包括:土方工程、运输、人工回填土及堆筑土山丘3节共29个子目。

(二)平整场地是指室外设计地坪与自然地坪平均厚度≤±300mm的就地挖、填土、找平,平均厚度>±300mm的,执行挖、填土方相应定额子目。平整场地分人工和机械,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打夯不分地坪和坑槽,不分遍数。 (三)挖土方不分土壤类别、深度。土方工程的所有子目均按自然方计算。定额中不包括地上、地下障碍物和构筑物等的拆除、工程垃圾的清运、排除地下水的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

(四)土方工程不论是否带挡土板,均执行本定额。

(五)挖土方、挖路床、挖淤泥等人工挖土方项目,已包括100m以内的运输,如实际运距超过100m时,其超运距增加运费,执行相应定额子目。

(六)在已经干涸的河道、池塘中挖土,应按本章相应的挖土定额执行,不得执行河道、池塘挖淤泥子目。

(七)人工运土方与人工挖土方项目配套使用,如用机械运土可执行机械运土方子目,机械运土方按运距执行相应定额子目。

(八)土方运输子目中不包括渣土消纳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

(九)全部庭园工程的土方平衡后仍亏土的工程,需外购土时,应另行计算。 (十)挖土方、沟槽、柱基、路床的划分标准:

图示沟槽底宽在3m以内,且沟槽长大于槽宽三倍以上的执行挖沟槽定额子目;图示坑底面积在20m2以内的执行挖柱基定额子目;图示沟槽底宽在3m以外,坑底面积在20m2以外,执行挖土方定额子目;根据设计要求为道路、广场(图示深度在800mm以内)的执行挖路床定额子目。 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平整场地:园路、园桥、花架、亭廊分别按路面、花架亭廊柱外皮间的面积;水池、假山按其底面积乘以系数1.2计算。

(二)挖土方:基础挖土按挖土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以体积计算。

1.人工挖土方、基坑、沟槽按图示基础垫层面积(加工作面宽度)乘以挖土深度以体积计算。

2.挖填土的起点,应以设计地坪的标高为准,如设计地坪与自然地坪的标高高度差在±30cm以上时,则按自然地坪标高计算。

(三)路床挖土按图示垫层外皮尺寸乘以厚度以体积计算。

(四)回填土应扣除设计地坪以下埋人的基础垫层及基础所占体积,以体积计算。 (五)余土或亏土是施工现场全部土方平衡后的余土或亏土,以体积计算。 余土或亏土=挖土量-回填量-(灰土量*90%)-土山丘用土+围堰弃土,其结果为负值即亏土;正值即余土。

(六)土方运输分运距以体积计算。

(七)堆筑土山丘,按设计图示山丘水平投影外接矩形面积乘以高度的1/3以体积计算。

(八)河道、池塘挖淤泥及运输,按设计图示位置、界限以体积计算。

第二章 垫层、基础工程

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说明

(一)本章包括:垫层和基础2节共17个子目。 (二)垫层按设计图示做法执行本章相应子目。

(三)基础和墙身的划分,均以室外设计地坪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墙内外地坪高度不一致时,以较低地坪为分界线,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 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垫层按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二)基础不分形式均按其水平投影面积乘以厚度以体积计算。 (三)圆桌、凳基础、杯形基础接头灌缝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四)砖石基础不分厚度和深度,按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基础长度:外墙按中心线计算,包括附墙垛基础宽出部分体积。应扣除混凝土梁、柱所占体积,但大放脚交接重叠部分和面积在0.3m2以内预留孔洞所占的体积均不扣除。 砖基础大放脚折加高度按附表一计算。

附表一 等高、不等高砖墙基大放脚折加高度表

放脚层数 1/2砖(0.115) 等高 一 0.137 不等高 0.137 等高 0.066 折加高度(m) 1砖(0.24) 不等高 0.066 等高 0.043

二 二 四 五 七 八 九 十 放脚层数 0.411 0.342 2砖(0.49) 0.197 0.394 0.656 0.984 1.378 1.838 2.363 2.953 3.61 0.164 0.328 0.525 0.788 1.083 1.444 1.838 2.297 2.789 折加高度(m) 0.129 0.259 0.432 0.647 0.906 1.208 1.553 1.942 2.373 2 1/2砖(0.615) 等高 0.026 0.077 0.154 0.256 0.384 0.538 0.717 0.922 1.153 1.409 不等高 0.026 0.064 0.128 0.205 0.307 0.419 0.563 0.717 0.896 1.088 等高 一 二 二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十 0.032 0.096 0.193 0.321 0.482 0.675 0.90 1.157 1.447 1.768 不等高 0.032 0.08 0.161 0.257 0.386 0.53 0.707 0.90 1.125 1.366 等高 0.021 0.064 0.128 0.213 0.319 0.447 0.596 0.766 0.958 1.171 第三章 砌筑工程

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说明

(一)本章包括:砌砖、砌石、勾缝、砌块、混凝土墙、排水沟、压顶、水池、花饰9节共45个子目。

(二)带有砖柱的围墙,其高出围墙部分的砖柱,执行砖柱相应定额子目,与围墙相连部分,均执行围墙相应定额子目。 (三)标准砖墙体厚度,均按下表规定分别计算: 标准砖墙体厚度表

砖数(厚度) 计算厚度(mm) 1/4 53 1/2 115 3/4 180 1 240

(四)砖砌的须弥座、灯座、假山座盘、花盆、垃圾箱等景观小摆设按本章砖砌小品定额执行。

(五)0.3m3以内的砌体及孔洞填塞等,执行零星砌砖相应定额子目。 (六)混凝土水池,池内底面积在20m2以内者,其池底和池壁定额的人工费乘以系数1.25。

(七)布瓦花饰定额是按不磨瓦、轱辘钱花型编制的,不论实际磨瓦与否或摆何种花型,均不调整定额中的瓦件含量。定额中的瓦件含量是按现行一般布瓦规格尺寸编制的。

(八)混凝土花饰安装,适用于采用北京市通用建筑配件图集标准花饰,如设计采用其他非标准花饰,应另行计算。 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砖砌挡土墙、沟渠、驳岸、毛石砌墙压顶石和护坡等砖石砌体,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二)外墙:按设计图示中心线长度乘以墙身高度再乘以墙身厚度以体积计算。凸出墙面的砖垛并入墙体体积内计算。 (三)独立砖柱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四)围墙:从室外设计地坪算至压顶上表面,有混凝土或石材压顶时算至压顶下表面,砖围墙柱及突出墙面的砖垛部分的工程量并入围墙工程量中。遇有混凝土或布瓦花饰时,应将花饰部分所占的体积扣除。 (五)零星砌砖、砖砌小品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六)勾缝按面积计算。

(七)排水沟、槽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八)现浇混凝土压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混凝土预制块压顶,按设计图示截面积乘以长度以体积计算。

(九)花岗岩压顶厚100mm以内的,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十)水池池底、池壁砌筑,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十一)布瓦花饰和混凝土花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第四章 园路、园桥工程

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说明

(一)本章包括:园路面层,路牙,台阶,桥台、桥墩,桥柱、梁,桥拱券,桥券脸安装,金刚墙砌筑,桥面铺筑,栏杆安装,河底海墁,木制步桥、栈道,涉水汀步安装13节共126个子目。

(二)定额中的园路是指公园、小游园、绿地内、庭园内的行人甬路、蹬道和带有部分踏步的坡道。

(三)园路、台阶的土方项目,执行第一章土方工程相应定额子目。

(四)蹬道道边挡土墙,除山石挡土墙执行第六章假山工程的相应定额子目外,其他砖石挡土墙均执行第三章砌筑工程的相应定额子目。

(五)园桥是指建造在庭园内的,供游人通行兼有观赏价值的桥梁。不适用在庭园外建造的桥梁。

(六)园桥的土方、垫层、砖石基础、找平层、墙面勾缝、装饰、金属栏杆、防潮防水等项目,执行相关章节的相应定额子目。

(七)石桥桥身的砖石背里和毛石金刚墙,分别执行第三章砌筑工程的砖石挡土墙和毛石墙相应定额子目。

(八)石桥的金刚墙砌筑项目中,已综合了桥身的各部位金刚墙的因素,不分雁翅金刚墙、分水金刚墙和两边的金刚墙,均按本定额执行。 (九)石桥桥身的拱券石项目,执行桥拱券相应定额子目。

(十)金刚墙砌筑及桥面铺装,定额是按青白石和花岗石两种石料编制的,如实际使用砖碴石、汉白玉石料时,执行青白石相应定额子目,使用其他石料时,应另行计算。

(十一)金刚墙砌筑及桥面铺装,如设计要求采用铁锔子或铁银锭时,其铁锔子或铁银锭应另行计算。

(十二)石桥的栏板、望柱安装定额以平直为准,遇有斜栏板及其相联的望柱安装,另按斜形栏板、望柱安装定额执行。

(十三)木平台、木栈道、木桥设计有梁、柱的,执行第八章花架中的木柱定额子目。

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四)亭及花架油饰执行第十章相应定额子目。如设计要求刷饰面漆时,应另行计算。

(五)立体花卉钢骨架制安分普通及异型两种制安方式,单体主景观面外边线为直线的立体花坛执行普通钢骨架制安,其余执行异型钢骨架制安。

(六)立体花卉钢骨架防锈刷油及表面喷漆(彩色喷漆)处理,执行第十章相应定额子目。

(七)立体花卉钢骨架定额中不包含模型小样制作费,如发生,按实际发生计取。 (八)立体花卉钢骨架定额以工厂制品为准编制,不含从加工厂至安装地点所发生的运输,发生时另行计算相关费用。 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现浇混凝土亭、斜屋面板按设计图示斜面面积乘以板厚以体积计算。 (二)现浇混凝土花架、梁、檩、柱、花池、花盆、花坛门窗框以及其他小品,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三)预制混凝土构件、小品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四)木制花架、廊架、桁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五)木柱、木梁按图示断面尺寸乘以长度以体积计算。 (六)木望板、木檐板按设计图示外围尺寸以面积计算。 (七)钢制花架、柱、梁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 (八)天棚安装分不同材质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九)石片瓦屋面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斜面面积计算。 (十)油毡瓦屋面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斜面面积计算。 (十一)屋面脊瓦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十二)木板屋面分平铺和搭接,均按设计图示外围尺寸以面积计算(错缝搭接部分不再二次计算)。

(十三)立体花卉钢骨架制作安装计算规则:

1.底座、钢骨架制作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圆形及不规则多边形钢板按最外边矩形尺寸)以质量计算。

2.表面塑形制作安装,按图示外形的展开面积计算,如出现造型纹路重叠的情况,重叠部分应按图示尺寸并人展开面积计算。

第九章 园林桌椅、绿地栏杆

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说明

(一)本章包括:花岗岩座凳、木座凳、成品桌椅安装、绿地栏杆4节共11个子目。

(二)本章子目中除另有注明者外,定额中均含制作、安装及相应所用的铁件和五金。

(三)圆桌、圆凳,成品桌椅,绿地栏杆安装项目是按工厂制成品、混凝土基础、座浆安装编制的,如采用其他做法安装时,应另行计算。 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花岗岩座凳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花岗岩整石座凳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二)木制座凳面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座凳楣子及吊挂楣子等均按边抹外围面积计算。

(三)圆桌和圆凳安装及成品座椅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四)绿地栏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绿地围网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第十章 装饰及防水工程

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说明

(一)本章包括:墙面装饰、柱面装饰、小品及其他装饰、油漆粉刷、防水工程5节共54个子目。

(二)本定额中水刷石、干粘石、剁斧石等项目,分为普通水泥和白水泥两种做法,应根据设计要求执行相应定额子目。

(三)墙体防水不分内外,均执行立面防水的相应定额子目。

(四)涂料防水不分涂刷遍数,均以厚度为准。

(五)定额中卷材防水是按单层编制的,设计为双层时,工程量乘以2。 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水池、墙面和桥洞的各种抹灰,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二)各种建筑小品抹灰: 1.须弥座按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2.花架、花池、花坛、门窗框、灯座、栏杆、望柱、假山座、盘以及其他小品,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三)喷涂料,镶贴块料面层,按设计种类、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四)油漆:

1.绿地栏杆刷漆按栏杆的展开面积计算。钢骨架、花架、廊架及其他部件按其安装工程量以质量计算。木制花架按其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2.抹灰面油漆及刷浆,按抹灰工程量以面积计算。 (五)找平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六)塑树根、油膏灌缝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七)卷材防水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八)复合土工膜、膨润土防水毯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第十一章 钢筋工程

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说明

本章包括:钢筋成型加工、制作,预埋铁件安装1节共3个子目。 1.钢筋加工、制作是指现浇钢筋混凝土的钢筋加工、制作。

2.钢筋加工、制作包括了2.5%的操作损耗,预埋铁件安装包括了1.5%的操作损耗。

3.钢筋连接:定额中φ10以内的钢筋按手工绑扎编制的φ10以外的钢筋按焊接编制。

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钢筋加工、制作分不同规格按设计长度乘以理论重量以质量计算。 (二)预埋铁件安装按设计图示以质量计算。

第十二章 构件运输及工程水电费

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说明

(一)本章包括:构件运输,工程水电费2节共11个子目。 (二)构件运输

1.定额包括预制混凝土成品构件运输及金属构件运输。 2.定额适用于构件堆放场地或构件厂至施工现场的运输。

3.本定额中混凝土构件适用于体积在0.1m3以内,长度在6m以内的小型构件运输;金属构件适用于钢柱、屋架、梁架、桁架的构件运输。 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构件运输

1.预制混凝土构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2.金属构件以质量计算。 (二)工程水电费

1.水池、步桥按水池、花架、小品、步桥等项目的砖石、砌体、现(预)制混凝土体积之和计算。

2.园路、地面类,按路面和地面的工程量之和以面积计算。 3.沟渠、围堰按沟渠、护坡、驳岸、围堰等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4.围墙类按围墙铁栏杆等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但有砖柱的铁栏杆,其柱长(或宽)度,应与铁栏杆长度合并计算。

5.立体花卉按设计图示钢骨架重量以质量计算。 6.假山类

(1)石假山按叠山独立峰景石护角等项目的工程量之和以质量计算。石笋按其支数和下列公式换算为重量以质量计算。

石笋单体重量=石笋长度3石笋平均断面面积3石料每立方米重量(2.6t/m3) (2)塑假山,按塑假山表面的展开面积计算。

第十三章 措施项目

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说明

(一)本章包括:模板,脚手架,围堰、排水,安全文明施工费4节共37个子目。 (二)模板

1.现浇混凝土模板是按园路模板、水池模板、花架模板、步桥模板编制的。步桥工程模板、桥基模板是按条型、杯型和独立基础综合编制的,若采用桩基础可另行计算。

2.各项费用包括内容

(1)摊销材料费包括预埋锚固钢筋、铁钉、铁丝、脱模剂、海绵条等应摊销的材料费。

(2)租赁材料费包括碗扣架、钢管、扣件、支座、顶托等周转材料的租赁费。 (三)脚手架工程

1.脚手架包括砌筑脚手架、满堂红脚手架、堆砌(塑)假山脚手架、桥身双排脚手架及围墙及栏杆安装脚手架等。

2.高度在1.5m以内的围墙和栏杆不得执行脚手架子目。

3.浇筑满堂红基础垫层,宽度在3m以外或桥洞券顶抹灰时执行满堂红脚手架子目。

4.假山脚手架只适用于假山工程所需脚手架,其人工费已包括在假山工程相应定额子目中。其余未列假山项目均不得计取脚手架费用。

(四)袋装围堰定额按体积计算,如与实际围堰做法不同时,应另行计算。 (五)围堰排水适用于在围筑堤后,将原河道、池塘中的地表水,排放在堰外。 (六)木梅花桩钎是指叠山、驳岸、步桥等项目施工时所采取的基础处理措施,本定额是按人工陆地打桩、桩长在1.5m以内的木桩编制的,如人工在水中打木桩钎时,按定额人工费乘以系数1.8。 (七)安全文明施工费

1.安全文明施工费中的临时设施费如施工现场没有场地的,由建设单位负责申

办租用临时用地的租金。

2.安全文明施工费作为一项预算价,应按规定计算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 3.各项费用包括内容

安全文明施工费是指在工程施工期间按照国家、地方现行的环境保护、建筑施工安全(消防)、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等法规与条例的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包括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等。

(1)环境保护费:现场施工机械设备降低噪音、防扰民措施费用;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细颗粒建筑材料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措施等费用;工程防扬尘洒水费用;土石方、建渣外运车辆冲洗、防洒漏等费用;现场污染源的控制、生活垃圾清理外运、场地排水排污措施的费用;其他环境保护措施费用。

(2)文明施工费:“五牌一图”的费用;现场围挡的墙面美化(包括内外粉刷、刷白、标语等)、压顶装饰费用;现场厕所便槽刷白、贴面砖,水泥砂浆地面或地砖费用,建筑物内临时便溺设施费用;其他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装饰装修、美化措施费用;现场生活卫生设施费用;符合卫生要求的饮水设备、淋浴、消毒等设施费用;生活用洁净燃料费用;防煤气中毒、防蚊虫叮咬等措施费用;施工现场操作场地的硬化费用;现场绿化费用、治安综合治理费用;现场配备医药保健器材、物品费用和急救人员培训费用;用于现场工人的防暑降温费、电风扇、空调等设备费用;其他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3)安全施工费:安全资料、特殊作业专项方案的编制,安全施工标志的购置及安全宣传的费用;“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四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通道口、预留洞口),“五临边\,(阳台围边、楼板围边、屋面围边、槽坑围边、卸料平台两侧),水平防护架、垂直防护架、外架封闭等防护的费用;施工安全用电的费用,包括配电箱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装置要求、外电防护措施;起重机、塔吊等起重设备(含井架、门架)及外用电梯的安全防护措施(含警示标志)费用及卸料平台的临边防护、层间安全门、防护棚等设施费用;建筑工地起重机械的检验检测费用;施工机具防护棚及其围栏的安全保护设施费用;施工安全防护通道的费用;工人的安全防护用品、用具购置费用;消防设施与消防器材的配置费用;电气保护、安全照明设施费;其他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4)临时设施费:施工现场采用彩色、定型钢板、砖、混凝土砌块等围挡的安砌、维修、拆除费或摊销费;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的搭设、维修、拆除或摊销费用:如临时宿舍、办公室、食堂、厨房、厕所、诊疗所、临时文化福利用房、临时仓库、加工场、搅拌台、临时简易水塔、水池等。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或摊销的费用。如临时供水管道、临时供电管线、小型临时设施等;施工现场规定范围内临时简易道路铺设,临时排水沟、排水设施安砌、维修、拆除;其他临时设施搭设、维修、拆除或摊销费用。 4.适用范围:适用于庭园工程预算定额涵盖的所有工程项目。 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模板

模板工程量均按混凝土与模板接触面积计算。 不扣除柱与梁、梁与梁连接重叠部分的面积。

1.混凝土台阶(不包括梯带),按图示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台阶两端的挡土墙另行计算)。

2.水池模板按其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3.柱模板按柱周长乘以柱高以面积计算。

4.梁檩按展开面积计算;当梁与柱连接时梁长算至柱侧面。 5.板的模板工程量按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6.拱券模板按拱券弧形底面展开尺寸以面积计算。 (二)脚手架工程

1.砌筑单排脚手架:凡砌筑高度在3.6m以下的砌体,按墙的长度乘以墙的高度以面积计算。独立砖石柱高度在3.6m以内时,以柱结构周长乘以柱高计算。 2.凡砌筑高度在3.6m以上的砌体,按墙的长度乘以墙的高度以面积计算。独立砖石柱高度在3.6m以上时,以柱结构周长加3.6m乘以柱高计算。 3.满堂红脚手架分高度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4.叠山、池山、盆景山,塑假山的脚手架,按外围水平投影最大矩形面积计算。 5.桥身双排脚手架,根据桥身两侧河道宽度,乘以桥身平均高度(以河底海墁上皮算至桥面上皮)按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6.围墙及栏杆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三)围堰筑堤,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四)围堰排水工程量,按堰内河道、池塘水面面积乘以平均水深计算。 (五)木桩钎(梅花桩),按图示尺寸以组计算;每组五根,余数不足五根者按一组计算。

(六)安全文明施工费:以第一章至第十三章的相应部分预算价为基数(不得重复)计算。

附录(二)

庭园工程费用标准

一、适用范围

庭园工程:适用于预算定额《庭园工程》册所规定的工程项目内容。 二、有关规定

(一)借用其他专业工程定额子目的,仍执行本专业工程的取费标准。 (二)庭园工程费用标准见附表。 (三)企业管理费构成比例表。 企业管理费构成比例表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内容 管理及服务人员工资 办公费 差旅交通费 固定资产使用费 工具用具使用费 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费 劳动保护费 工会经费 职工教育经费 财产保险费 财务费用 税金 其他 合计 比例(%) 46.29 7.69 4.50 5.05 0.26 2.72 0.71 0.82 3.05 0.28 9.10 1.44 18.09 100.00

三、计算规则

(一)预算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之和组成。 (二)企业管理费:以相应部分的预算价为基数计算。 (三)利润:以预算价、企业管理费之和为基数计算。 (四)规费:以人工费为基数计算。

(五)税金:以预算价、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之和为基数计算。 (六)专业工程造价:由预算价、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组成。 (七)总承包服务费:按另行发包的专业工程造价(不含设备费)为基数计算。

附表:庭园工程费用标准

一、企业管理费

序号 1 项目 企业管理费 计费基数 预算价 企业管理费率(%)7.28 二、利润

序号 1 项目 利润 计费基数 预算价+企业管理赞 费率(%) 7.00 三、规费

序号 1 四、税金

序号 1 2 3 项目 规费 计费基数 人工费 费率(%) 19.16 社会保险13项目 税金 市区区域 县城、镇区域 其他区域 计费预算价+企业管 五、总承包服务费

序号 1 2 内容 配合、协调 配合、协调、服务 计费基数 专业工程造价(不含设备费) 市政工程 第一册道路桥梁工程

册说明

一、市政道路、桥梁工程预算定额包括:道路工程和桥梁工程两部分。道路工程包括:土方工程,路基处理,道路基层,道路面层,人行道及其他,挡土墙,室外道路等共七章;桥梁工程包括:土石方工程,桩基工程,现浇混凝土构件,预制混凝土构件,砌筑工程,立交箱涵,钢结构工程,装饰工程,其他,钢筋工程,拆除工程,措施项目等共十二章。

二、定额中注明的材料材质、规格、型号与设计要求不同时,材料价格可以换算。 三、预拌混凝土价格中不包括外加剂和混凝土输送泵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 四、定额中混凝土定额子目内不含钢筋、预埋件。

五、定额中所有涉及预制混凝土构件安装、金属构件安装工作内容的定额均不包括构件厂至施工现场仓库或现场指定堆放点运输。

六、桥梁工程中的沥青混凝土桥面铺装项目执行道路工程相应定额。 七、道路工程措施项目执行桥梁工程第十二章措施项目相应定额。

第一部分道路工程

第一章 土方工程

说明

一、本章包括:挖填土及运输等共10个子目。

二、路床土方定额以机械施工为主编制,实际施工方法与定额不同时不得调整。 三、本定额已综合考虑了各种土质(山区及近山区除外)使用时不得调整。 四、运距确定:建设单位提供土源或指定弃土场时按实际运距计算。内部平衡土运距以施工组织设计确定运距计算。

五、土方运输每增1km子目适用于1km平衡土、1km装运土方、1km旧路材料装运。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道路土方挖填数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计算方法规定如下: 1.挖路床土方:按土方计算表中挖方的合计数量计算。 2.填土压实:按土方计算表的填方合计数计算。 3.平衡土运输:填土压实量31.2;灰土用土31.1。

4.装运土方(含运弃、借土)一挖路床土方量一平衡土方量,计算结果正值为运弃,负值为运借。

二、挖土质边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第二章 路基处理

说明

一、本章包括:掺石灰、抛石挤淤、石灰砂桩、挤密砂桩、土工合成材料、排水沟、盲沟、路基掺灰处理翻浆、路基回填、CFG桩等十节共38个子目。 二、本章定额子目包括修压路床费用。但不含路基处理中回填材料所占体积的土方运弃费用。

三、路基回填、排水沟定额子目不含土方开挖及运弃,发生时执行土方工程相应定额子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掺石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二、土工合成材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三、抛石挤淤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四、石灰砂桩、挤密砂桩、排水沟、路基掺灰处理翻浆、路基回填、CFG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五、砾石盲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滤管盲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

第三章 道路基层

说明

一、本章包括:路床(槽)整形,石灰稳定土,水泥稳定土,石灰、粉煤灰、碎(砾)石,砂砾石、粗砂,碎石,水泥稳定碎石,混凝土基层等八节共60个子目。

二、石灰粉煤灰砂砾、石灰粉煤灰碎石、水泥稳定碎石均按工厂拌制编制。 三、砂砾石、粗砂及碎石基层按人机混合摊铺编制,使用时不得调整。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修压路床,路肩、土步道、人行道碾压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不扣除各种检查井及雨水口所占面积。

二、修整边沟、边坡按设计图示展开面积计算。

三、各类基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不扣除各种检查井及雨水口所占面积。基层宽度按设计截面的平均宽度计算。 四、现浇混凝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第四章 道路面层

说明

一、本章包括:透层、粘层,封层,沥青石屑,沥青混凝土,水泥混凝土,块料面层,弹性面层等七节共54个子目。

二、现场热再生沥青混凝土是按就地复拌,整形热再生层加料1.5cm编制。 三、水泥混凝土面层定额不含混凝土养生费用,另执行相应定额。 四、花岗岩条石设计厚度与定额厚度不同时可按设计要求换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各类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不扣除各种检查井及雨水口所占面积,带平石的面层应扣除平石所占面积。 二、橡胶条伸缩缝和锯缝机锯缝以长度计算。

第五章 人行道及其他

说明

一、本章包括:人行步道面层、安砌立(平)缘石、现浇立(平)缘石、检查井(雨水口)升降、树池砌筑等五节共62个子目。

二、各种人行步道块料、路缘石设计规格与定额不同时可按设计要求换算其用量,但定额中其他消耗量不得调整。

三、图纸上未注明类型的缘石均执行异形缘石相应定额子目。

四、缘石用豆石混凝土子目,适用于设计厚度大于3cm的结构层及设计要求缘石后背混凝土加固。

五、树池砌筑时,挖除废料及运弃另执行相应定额子目。

六、树池盖安装未包括填料,设计要求时按填料品种执行相应定额子目。 七、人行步道拼花铺装时执行步道彩花砖定额子目。 八、人行步道块料干铺定额子目不包括砂垫层。

九、检查井(雨水口)升降时的井筒拆除和新建另执行相应定额子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人行步道块料铺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不扣除各类井所占面积,但应扣除缘石、树池所占面积。

二、现浇混凝土人行道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不扣除各类井所占面积,但应扣除缘石、树池所占面积。

三、路缘石按设计图示中心线以长度计算。

四、异型混凝土缘石、异型花岗岩缘石、现浇混凝土缘石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五、更换检查井井盖、雨水口箅子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六、井周回填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七、树池砌筑、树池盖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第六章 挡土墙

说明

一、本章包括:挡土墙基础,混凝土挡土墙,混凝土挡土墙压顶,混凝土防撞护栏,混凝土栏杆、扶手,预制混凝土构件安装,浆砌块料,砖砌体,其他项目等九节共36个子目。

二、挡土墙基础挖、填土方执行桥梁工程相应定额子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现浇混凝土挡土墙、挡土墙压顶、浆砌块料、砌体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二、现浇混凝土挡土墙基础,现浇混凝土防撞护栏,现浇混凝土栏杆、扶手,地袱,滤水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三、预制混凝土构件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四、挡土墙的伸缩缝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五、挡土墙豆石混凝土灌缝及泄水管安装按设计图示长度计算。

第七章 室外道路

说明

一、本章包括:垫层,道路、停车场面层,运动场地面层等三节共16个子目。 二、土方工程执行相应定额子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垫层按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二、面层按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第二部分 桥梁工程

第一章 土石方工程

说明

一、本章包括:挖土方、挖石方、填方等三节共25个子目。

二、土方定额已考虑了各种土质(山区及近山区除外),使用时不得调整。 三、土方工程按机械土方与人工土方两种施工方法编制。使用中根据施工方式套用相应定额子目。

四、本章不含现场障碍物清理、占地费、渣土消纳费,发生时另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挖土方、挖石方、按设计图示尺寸并考虑工作面及放坡以体积计算。 二、填方按开挖断面乘以回填深度,扣除结构所占体积以体积计算。

第二章 桩基工程

说明

一、本章包括:钢板桩、灌注桩等二节共184个子目。

二、定额中已综合了对单位工程原桩位打试验桩,不得另行计算。设计要求在出图之前打试验桩的,应另行计算。

三、本章定额子目中不包含桩基检测费,发生时另行计算。

四、打拔临时钢板桩定额中槽钢、工字钢按摊销量编制,消耗量不得调整。 五、人工挖孔桩挖软石定额中破碎剂采用膨胀水泥,如采用其它破碎剂可作相应调整。

六、钢护筒定额中钢护筒按摊销量编制,消耗量不得调整。

七、灌注桩成孔定额中泥浆按普通泥浆(粘土)编制的,若需用膨润土制浆时,可另行计算。

八、土壤岩石类别划分:本章定额按照开挖难易程度,将土壤、岩石按下表划分。 土壤岩石分类表

土壤分类 一、二类土 三类土 土粉土、砂土(粉砂、细砂、中砂、粗砂、砾砂)、粉质粘土、弱中盐渍土、软粘土、碎石土(圆砾、角砾)混合土、可塑红粘土、硬塑红粘土、强盐渍土、 土壤岩石分类表 土壤分类 四类土 极软岩(软石) 软质岩(软石) 硬质岩 土壤碎石土(卵石、碎石、漂石、块石)1.全风化的各种岩1.强风化的坚硬岩或较硬岩 软岩 2.中等风化一强风化的较软岩 3.未风化一微风化的页岩、泥岩、泥质砂岩 1.中等风化一强风化的坚硬岩或较硬岩 较软岩 2.未风化一微风化的凝灰岩、千枚岩、泥灰岩、砂质泥1.微风化的坚硬岩 较硬岩(次坚石) 2.未风化一微风化的大理岩、板岩、石灰岩、白云岩、未风化一微风化的花岗岩、闪长岩、辉绿岩、玄武岩、坚硬岩(坚石) 英岩、石英砂岩、硅质砾岩、硅质石灰质等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钢板桩按质量计算。

二、灌注桩人工挖孔分孔径、孔深、土质按设计图示(含护壁)截面积乘以挖孔深度以体积计算。

三、灌注桩旋挖钻机、回旋钻机、冲击钻机成孔工程量按设计入土深度计算。人土深度是指从地面到桩底的深度;定额中的孔深指护筒顶至桩底(设计标高)深度。

四、灌注桩冲抓钻机成孔按设计桩径截面面积乘以孔深以体积计算。 五、机械成孔灌注桩混凝土按设计桩径截面面积乘以设计桩长以体积计算。 六、人工挖孔灌注桩混凝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七、钢护筒按护筒质量计算。

八、凿除灌注桩顶钢筋混凝土按设计桩的截面面积乘以凿除长度以体积计算。 九、泥浆运输按体积计算。

第三章 现浇混凝土构件

说明

一、本章包括:混凝土垫层、混凝土基础、混凝土承台、混凝土墩(台)帽、混凝土墩(台)身、混凝土支撑梁及横梁、混凝土墩(台)盖梁、混凝土拱桥、混凝土拱上结构、混凝土箱梁、混凝土连续板、混凝土板梁、混凝土楼梯、混凝土防撞护栏、桥面铺装、混凝土桥头搭板、混凝土连系梁、其他混凝土结构等十八节59个子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现浇混凝土、混凝土桥面铺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预埋铁件、钢筋、穿墙螺栓及0.3m2以内孔洞所占体积。 二、板梁底砂浆勾缝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三、桥头搭板处的橡胶板按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四、混凝土输送泵费用按要求泵送的混凝土图示体积计算。

第四章 预制混凝土构件

说明

本章包括:桥梁下部结构、桥梁上部结构、预制混凝土构件运输等三节共41个子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预制混凝土构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二、预制混凝土构件运输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三、挂板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第五章 砌筑工程

说明

一、本章包括:垫层、干砌块料、浆砌块料、砖砌体、护坡等五节33个子目。 二、砌筑定额中均未包括勾缝、抹面,如设计要求时,执行管道工程相应定额子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垫层、干砌块料、浆砌块料、砌体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二、块(片)石护坡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三、现浇混凝土、预制混凝土坡脚及护坡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第六章 立交箱涵

说明

一、本章包括:透水管、滑板、箱涵制作、箱涵顶进、箱涵接缝等五节共42个子目。

二、本章定额不包括工作坑土方、支护和模板工作内容,另执行相应定额子目。 三、箱涵顶进定额中包括箱涵内运土,不包含外弃土方运输,另执行相应定额子目。

四、定额中不包括箱涵顶进的后背处理,发生时另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透水管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二、工作坑滑板、简易后背块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滑板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三、箱涵底板、侧墙、顶板、机砖保护墙、豆石混凝土保护层、后浇带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四、箱涵外壁防水砂浆、沥青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五、钢板止水带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六、箱涵顶进按顶进长度计算。顶进长度系指箱涵浇筑位置的尾端至最后顶进就位尾端的距离。箱涵上刃脚人土前的移动为空顶,上刃脚入土后为吃土顶进。若箱涵整体顶进自重超过3000t以上时,其所需的设备、安装及顶进等费用以3000t为基数进行换算,即:4000t=3000t+1000t,5000t=3000t+2000t,6000t=3000t32,7000t=3000t32+1000t,以此类推。箱涵的自重除包括顶进部分箱涵自重外,还包括顶进时必须拖带的设备重量在内。

七、箱涵顶进土方按设计图示结构外围尺寸乘以箱涵长度以体积计算。 八、箱涵接缝处理:橡胶止水带、石棉水泥嵌缝、嵌防水膏、变形缝按图示长度计算,刷沥青、沥青封口、嵌沥青木丝板按图示面积计算。

第七章 钢结构工程

说明

一、本章包括:立交桥钢箱梁,人行天桥钢主梁、钢桥梯、钢墩柱盖梁,墩柱钢套箍等共5个子目。

二、本章定额适用于工厂制作、现场吊装的钢结构。定额中包括了加工厂至安装现场的运输费用。

三、立交桥钢箱梁的剪力钉费用应计入立交桥箱式梁价格内,高强螺栓包含在现场安装费用中。

四、本定额安装费用不包括钢结构试拼装,发生时另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钢结构按设计图示主材质量(不包括螺栓质量)计算。

第八章 装饰工程

说明

本章包括:水泥砂浆抹面、镶贴面层、涂料、油漆、其他等共五节20个子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水泥砂浆抹面、镶贴面层、涂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二、其他各种地面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三、钢构件油漆按设计图示主材质量计算。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its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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