嫩江县教育学会关于转发省教育学会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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嫩江县教育学会关于转发省教育学会征集 第31次学术年会教育科研成果暨征集市、县级科研

成果的通知

城乡各学校:

现将省学会征集第31次学术年会教育科研成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补充规定:

1、成果形式、内容等符合省通知要求的才能报省、市,否则只能评县级。

2、11月 10日前由各校统一将成果及汇总表报到县学会,并将成果的电子稿及汇总表发到县学会邮箱(njjyxh7500282@163.com),统一评审,择优报省、市。3、成果内容抄袭达30%以上的不予评奖。 4、文本格式,见范例。

标题XXXXXXXXXXXX(黑体3号) 单位 姓名XXXX XXXXX(宋体小四) 正文(宋体小四) 行间距:1.5倍

二○一三年九月二十四日

龙教会字[2013] 1号

黑龙江省教育学会关于征集第31次 学术年会教育科研成果的通知

各市(地、企)教育学会、分支机构,有关县(市)教育学会:

为了进一步推进教育科研和学术交流活动,不断地总结交流教育科研成果,更好地为教育改革和发展服务,省教育学会现征集第31次学术年会教育科研成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科研成果征集对象

省教育学会会员,包括:省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教教师,教育教学研究人员,教育行政人员等。

二、科研成果形式

学术论文、经验总结、调查报告、实验报告、案例分析、课题研究成果、教育反思、教育叙事及著作。

三、31次学术年会科研成果的申报与评选

1.由成果承担者申报并填写《黑龙江省教育学会第31次学术年会教育科研成果申报评审表》(附表1)。

2.经县(区、市)教育学会初评,市(地、企)教育学会或省教育学会分支机构复评(原则上各等级按2∶4∶3∶1比例掌握)并填写《黑龙江省教育学会第31次学术年会科研成果评审登记表》(附表2),统一报省教育学会进行终评。

四、科研成果的报送时间

各市(地、企)教育学会和省教育学会分支机构将成果复评后统一编号,连同表1和表2一并报省教育学会,并将表2以书面和电子邮箱两种方式报送,报送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31日。

六、要求与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一项科研成果,多人共同完成的科研成果要排好申报者的顺序,且不得超过评奖规定的人数(论文类三名,著作类五名)。

2.科研成果要真实反映申报者的研究与实践,发现抄袭剽窃他人科研成果者,取消其参评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

3.呈报的科研成果如实外文,须附有中文申报者及译文,否则不予评审。

4.要清楚、准确、完整地填写《申报评审表》和《评审登记表》

的各项内容,并将《申报评审表》附在成果的封面上,贴好。

5.按规定时间报送,超过时限,不再受理。

6.提交31次学术年会科研成果的同时要交纳2013年度个人会费。

省教育学会电子邮箱longjiaoxuehui1959@163.com

联系电话:詹海 0451-86311124

(附:附件1、附件

刘姝 0451-57823353

2,可复制)

黑龙江省教育学会

2013年7月1日 附件1

黑龙江省教育学会第31次学术年会科研成果

申 报 评 审 表

姓 名 单 位 及 通讯地址 成果题目 学 术 价 值 或 社 会 价 值 简 介 县(区、市) 初评意见 市(地、企)、 省分支机构 复评意见 省教育学会 终评意见 职称或职务 市(地、企) 学会、省分支机构推荐等级

附件2

黑龙江省教育学会第31次学术年会科研成果

评审登记表

编号

成 果 名 称 单 位 作 者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isn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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