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员补贴考核办法

更新时间:2024-06-20 13:19: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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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上”企业统计员政府补贴办法

根据会议关于“区统计局要制定全区四上企业统计工作百分制考核办法”的要求,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全区所有联网直报的“四上”企业,包括: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规模以上重点服务业企业、资质等级建筑业和房地产企业。

二、考核的内容及办法

(一)各镇(街道)、功能区负责考核内容(30分) 1、组织领导(3分)。各企业要有厂(公司)级领导分管本单位的统计工作,并组织协调本单位各部门的统计业务,保障统计人员依法开展日常统计工作的基本条件。没有指定领导分管统计工作的不得分,组织协调和保障工作按实际工作运转情况赋分,要求所有四上企业每年1月10日前将分管负责人、统计员的姓名及联系方式报各镇(街道)、功能区统计机构及区统计局备案,逾期不报的,视为放弃领取补贴。

2、机构人员(3分)。各企业必须设置统计机构,并配备一名专职或兼职统计员,且职责明确,没有设置统计机构但指定了负责统计工作的部门也可。统计人员调整必须报各镇(街道)、功能区统计机构和区统计局同意,不得擅自变更统计人员。没有指定负责统计工作的部门扣,1分,无统计员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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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办公场所(3分)。各企业统计机构或负责统计工作的部门需具备单独或相对独立的办公场所,配备计算机、打印机等数据处理设备,并具备网上直报条件。没有办公场所或者没有配备相应数据处理设备的不得分。

4、制度建设(3分)。各企业要按规定建立健全统计工作管理制度和统计人员管理制度。包括综合统计管理制度;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统计报表管理制度;内部报表的制定、变更和废除制度;数据管理制度和数据质量检查、控制制度;统计资料归档及保密制度;统计资料的保管、调用和移交制度;企业各级专(兼)职统计人员的岗位责任制等。每缺一项制度扣0.5分,扣完为止。

5、统计会议(8分)。按照《统计法》的要求,按时参加各级统计机构组织的各类统计工作会议、培训等。每迟到一次扣1分,旷会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

6、综合评价(10分)。由各镇(街道)、功能区统计机构根据各企业日常统计报表的及时性、准确性、工作运转情况及配合统计机构工作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赋分,标准由各镇(街道)、功能区统计机构自行确定。

(二)区统计局负责内容(70分)

1、报表填报(5分)。按照制度规定的统计项目填报,包括单位基本属性指标和专业数据指标。其中,单位基本属性指标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每个指标扣1分;专业数据指标,根据各级统计部门数据审核认定的差错记录,每笔差错扣1分;所有统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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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2、报表及时(6分)。每月各企业统计员必须在区统计局各专业要求的时间之前,将本月统计报表经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之后上报联网直报平台,不得迟延(以区统计局相关专业要求为准,原则上在国家关网前两天完成),需要报送纸质的报表一律加盖单位公章。迟报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

3、报表质量(8分)。数字准确,资料齐全,上报数据必须有相应的基础材料支撑,不得瞒报、漏报统计数据。每项统计指标错填、漏报扣1分,瞒报扣2分,扣完为止。

4、查询答复(6分)。统计联网直报期间,各企业统计员必须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及时、准确的答复国家、省、市对企业上报情况的数据查询,需要修正及时修正,需要填写说明做好说明。一次查询没有回应的扣1分,扣完为止。

5、原始记录(5分)。设置能够反映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过程的各类原始记录,做好生产、经营活动的最初记载;企业内部自制的原始记录必须明确填写要求,统一管理,统一编号,格式规范,完整配套。原始记录采用纸介质或计算机等手段进行登记,纸介质登记必须字迹工整、清晰,计算机登记的应保存电子档案。原始记录每缺一月扣0.5分,纸介质登记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计算机登记未保存电子档案的扣2分,扣完为止。

6、统计台账(5分)。根据生产、经营管理和统计数据上报的需要,建立健全各类统计台账。主要包括:记录企业内部生产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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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经营活动和综合管理的各类专业台账、进度台账、综合台账、历史台账等。统计台账的记载要与统计原始记录数据保持一致,做到准确、及时、连续、完整、清晰。没有建立统计台账的不得分,统计台账与原始记录数据不一致的,每一笔扣0.5分,扣完为止。

7、档案管理(5分)。企业统计人员对统计资料进行全面的整理。将多年以来的统计资料,进行重新归类、立卷和归档。按照年度将所有的统计资料分为综合统计、工业统计、服务业统计、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劳资统计、统计分析与宣传、统计手册、统计文件、抽样调查、重点调查和普查等十多个大类进行立卷、归档,以达到统计资料档案化管理的要求。视档案整理归档情况酌情扣分。

8、大型普查、抽样调查和调查问卷(5分)。积极参与各类统计调查工作,配合统计局完成上级部门安排的大型普查(如经济普查),抽样调查(如人才抽样、价格调查)及各种调查问卷工作,积极完成其他临时性统计工作任务。视配合程度酌情扣分。

9、法律法规(5分)。企业分管统计工作的领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山东省统计管理条例》组织领导本单位统计工作,企业统计负责人要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各种形式的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企业要积极参与并配合政府统计部门组织的普法宣传活动,积极配合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视情况扣分。

10、统计会议(10分)。按时参加省、市、区统计局组织的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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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统计工作会议,包括统计业务知识培训会议、统计法律法规培训会议、统计调研工作会议、统计定期报表和年报培训会议。每迟到一次扣1分,旷会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

11、综合评价(10分)。区统计局各专业科室根据企业日常统计报表的及时性、准确性、工作运转情况、配合统计工作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赋分。涉及多个科室的由各科室负责本专业的综合评价赋分,然后取平均分得出综合评价分数。

(三)加分项目

1、迎接检查。积极配合迎接国家、省、市、区各类调查、调研、执法检查工作并顺利通过的,分别加4分、3分、2分、1分;企业工作经验被上级推广的,按国家、省、市、区分别加8分、6分、4分、2分。

2、报送信息。积极报送本企业、本单位的各类工作动态、统计信息、生产经营分析等,每报送1篇加1分;被国家、省、市、区采用的分别加4分、3分、2分、1分,上不封顶。

3、表彰奖励。荣获国家、省、市、区表彰的分别加5分、3分、2分、1分,上不封顶。

(四)扣分项目

1、检查验收不合格。在国家、省、市、区各类调查、调研、执法检查中出现问题的,视发现问题的严重程度按国家、省、市、区分别扣6分、4分、2分、1分。

2、报表数据不匹配。联网直报数据低于报税收入的,经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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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的,每发现一次扣5分,下不保底。

3、受到处分的情况。受到国家、省、市、区通报处分的每次分别扣10分、6分、4分、2分,下不保底。

(五)否决项目

1、拒报现象。拒绝报送统计资料或者经多次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的,扣发当月补贴。

2、拒绝答复。对政府统计部门的查询拒绝答复或者不如实答复的,扣发当月补贴。

3、拒绝调查、检查、执法。拒绝、阻碍统计调查、检查、执法的,扣发当月补贴。

4、停产停业。经各镇(街道)和区统计局核实已经停产停业的企业,暂时停发统计员补贴,等恢复生产经营后再按照正常标准予以发放。

5、违法违纪。严重违反《统计法》、《统计条例》行为的,扣发当月补贴。

(五)计分办法

1、各镇(街道)、功能区负责考核内容计分办法 (1)按照考核项目逐项计分,满分20分。

(2)综合评价项目由各镇(街道)、功能区统计机构分别赋分,满分10分。

两项相加即各镇(街道)、功能区负责考核得分,满分30分。 2、区统计局负责考核内容计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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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考核项目逐项计分,满分60分。

(2)综合评价项目由各专业科室分别赋分,然后取平均分,满分10分。

3、加分项目计分办法

按照加分项目所列内容逐项加分,上不封顶。 4、扣分项目计分办法

按照扣分项目所列内容逐项扣分,下不保底。 5、否决项目计分办法

出现上述任何一项否决项目现象,扣发当月补贴。 四项计分合计即本月(季)统计员考核得分,满分100分,超过100分按100分计。

三、补贴办法

1、每个企业只补贴1名统计员。

2、对企业统计人员实行一月一考核,半年一次发放补贴。企业统计员按实际考核分值的百分比计算补贴,即达到满分的发放全额补贴,达不到满分的,按实际得分的百分比发放补贴。

3、区统计局每半年一次通报企业统计员得分情况。 4、对统计工作组织不力,考核分值达不到80分的,给予企业及统计工作人员通报批评。

四、经费来源

该项经费列入当年区级财政预算,每年年初由区统计局按照实际“四上”企业家数测算本年度补贴总量,报区财政局列入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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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

五、组织实施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区统计局、各镇(街道)、功能区统计机构严格按照本考核办法计分,按照考核分值计算补贴数额,由区统计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发放工作。区财政局负责按时拨付所需资金,并严格监督资金发放情况,确保考核公平公正,补贴及时发放到位,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各企业要对统计工作高度重视,努力提高统计工作水平,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

本办法自2017年1月起开始实施。

附:全区“四上”企业统计规范化建设工作考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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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全区“四上”企业统计规范化建设工作考核标准

考 核 内 容 一、各镇(街道)、功能区负责内容 1、有领导分管,并组织协调本单位各部门统计业务 2、机构人员配备齐全,职责明确 3、有办公场所、配备计算机等,并具备网上直报条件 4、建立健全各类统计工作制度 5、按时参加统计会议 6、综合评价 二、区统计局负责内容 1、按照制度规定的统计项目填报 2、及时报送统计报表及有关资料 3、统计报表准确,资料齐全 4、对统计部门的查询及时答复 5、做好原始记录,格式规范 6、统计台帐健全,与平台报表、财务报表统一 7、统计资料档案化管理 8、积极参与各类大型普查、抽样调查和调查问卷 9、按时参加统计会议 10、学习、遵守统计法律法规,配合统计执法检查 11、综合评价 三、加分项目 1、积极迎接各级各类调查、调研、执法工作并通过验收 2、报送工作动态、统计信息、数据分析等 3、荣获表彰的 四、扣分项目 1、检查验收不合格 2、报表数据不匹配 3、受到处分的 五、否决项目 1、拒报现象 2、拒绝答复 3、拒绝调查、检查、执法 4、停产停业现象 5、违法违纪现象 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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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 30 3 3 3 3 8 10 70 5 6 8 6 5 5 5 5 10 5 10 100 得分 备注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ism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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